日本化妆品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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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化妆品管理规定

日本化妆品管理规定

2009年11月21日

日本化妆品管理规定

日本对化妆品进行管理的法规主要是日本厚生劳动省颁布的《药事法》(The pharmaceutical affairs law),但是涉及化学物质管理、容器生产和销售等法律也必须遵守。2001年之前,日本对化妆品和医药部外品都实行审批制,2001年日本《药事法》进行了修订,自2001年4月1日起取消了对化妆品的审批。

厚生省负责全国的化妆品管理工作。厚生省内的医药安全局具体负责化妆品的管理,该局设有审查管理课、安全对策课、监督指导课等7个处室。地方政府的生局负责化妆品的监督执法工作,其工作任务是:①对生产经营场所监督检查:②对无证企业的管制;③进口化妆品的监管;④广告宣传的监督。全国有3500名监督员,监督员90%是药剂师,分布在地方卫生局。

1 化妆品分类

化妆品在日本被分为两类,一类叫“化妆品”(cosmetics),类似于我国所称的普通化妆品,包括香皂、洗发香波、护发素、雪花膏、化妆水、彩妆化妆品、牙膏等;另一类被称为“医药部外品”(quasi—drugs),类似于我国所称的特殊用途化妆品,包括药皂、去屑

洗发香波、药用牙膏、染发剂、烫发剂、生发剂等。

2 监督管理简介

2.1 化妆品

2.1.1 日本对化妆品不实行审批制,企业按照政府的有关规定自行规范自己的生产行为,企业对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负全部责任。但企业在生产任何新产品之前,必须向当地卫生部门备案(仅备案产品名称),进口商进口新化妆品则要求进口商向当地卫生部门备案。企业对产品安全性负全部责任。

2.1.2 对于化妆品生产所使用的原料,厚生劳动省将其分为两类来管理,第一类原料是“化妆品使用的防腐剂、紫外线吸收剂和焦油色素”,另一类是“除防腐剂、紫外线吸收剂和焦油色素之外的其他化妆品原料”。对于第一类原料,厚生劳动省发布“许可原料名单”,企业生产化妆品要使用此类原料时只能使用名单之内的原料,使用名单之外的原料必须经过审批。对于第二类原料,厚生劳动省发布“化妆品禁止使用成分和限制使用成分名单”,企业生产化妆品不得使用禁用物质,选用限用物质必须符合限用标准(包括浓度、用途、规格等),

此名单之外的原料企业可任意使用,但对其安全性负责。

2.1.3 厚生劳动省发布“化妆品功效宣传范围”(共55项),化妆品在宣传功效时只能按照规定采用“化妆品功效宣传范围”中规定的宣传内容和用语,如下:清洗头皮和毛发;用香味抑制毛发和头皮的气味;保持毛发和头皮健康;使毛发紧致和弹性;使头皮和毛发滋润;保持头皮和毛发滋润;使毛发柔美;梳理顺畅;保持毛发光泽;使毛发光泽;去除头屑,止痒;抑制头屑,抑制发痒;补充保持毛发的水分和油分;防止裂发,断发,分叉;平整保持发型;防止毛发带电;清洁肌肤(通过洗净污垢);防止痤疮,痱子(通过清洗,具体指洗面用品);平整肌肤;平整肌肤纹理;保持皮肤健康;防止皮肤粗糙;收敛肌肤;使皮肤润泽;补充保持皮肤的水分和油分;保持皮肤的柔韧性;保护皮肤;防止皮肤干燥;柔软肌肤;使肌肤紧致;使肌肤光泽;使肌肤光滑;使刮脸更顺滑;平整刮脸后的肌肤;防止生痱子(扑粉);防止日晒;防止因日晒引起的色斑和黄褐斑;散发香味;保护指甲;保持指甲健康;使指甲滋润;防止唇部粗糙;平整唇部纹理;使唇部润泽;保持唇部健康;保护唇部,防止唇部干燥;防止唇部干燥引起的干裂;使唇部光滑;防止虫牙(使用牙刷的牙膏类);洁白牙齿(使用牙刷的牙膏类);去除牙垢(使用牙刷的牙膏类);清洁口腔(牙膏类);防止口臭(牙膏类);去除牙齿黄斑(使用牙刷的牙膏类);防止牙石沉积(使用牙刷的牙膏类)。详见表2.

2.1.4 日本对化妆品实行全成分标识,日本化妆品工业联合会发布国际化妆品原料INC1名称的日语译名名单,对于名单之外的新原料,企业需要向化妆品工业联合会申请译名,然后按照指定的译名标识。

2.2 医药部外品

2.2.1 日本对医药部外品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企业向当地卫生机关提出申请,申报资料包括配方、制造方法、用法/用量、规格(包括产品和原料)、实验方法、检验报告等,经当地卫生机关初审后报“审查中心”履行审批程序,在此期间审查中心会就技术问题

咨询“医药品调查指导部”(属于评审的技术支持机构),审查中心将最终审批意见上报到厚生劳动省,厚生劳动省将审查结果告知地方卫生机关,再由地方卫生机关反馈企业。一个产品整个过程下来至少需要90天。此外,对于染发剂、烫发剂、药用牙膏和药用沐浴液另外制定了使用标准,包括有效成分、添加剂的种类和含量、规格等,如突破了使用标准,在审批时要提交功效、安全性和成分配伍等方面的资料。

医药部外品申请资料:(1)配方:原料名称、含量、成分规格、调配目的;(2)制造方法;

(3)用法及用量;(4)功效;(5)保存方法及有效期;(6)产品规格及试验方法;(7)所用原料在此之前的使用情况;(8)产品检验报告(3批号×3次)

2.2.2 对于生产医药部外品所用的原料,厚生劳动省发布“可使用成分名单”,企业生产医药部外品只能使用该名单内的原料,而且原料使用的浓度、规格等必须同名单规定的一致。使用新原料或扩大使用范围都需要先申报原料。

2.2.3 日本对医药部外品的功效宣传管理非常严格,对于每一种产品基本上都固定了宣传用语。审批过程中,负责审批技术咨询的“医药品调查指导部”可以就功效的确定和标识等问题同企业直接讨论。

2.2.4 日本对医药部外品不要求全成分标识,由厚生劳动省指定必须标识的成分(主要是有引起过敏报道的成分),其余成分的标识由企业自愿选择。所标成分的日语译名同样由日本化妆品工业联合会确定。

3 日本对化妆品原料监管简述

3.1 新原料范围:(1)厚生劳动省公布“化妆品防腐剂、紫外线吸收剂、焦油色素可用名单”,名单中除了原料名称之外,还有详细的使用浓度规格等规定。对于化妆品所用的防腐剂、紫外线吸收剂和焦油色素,此名单之外的为新原料,或虽然使用此名单内的原料,但使用浓度或规格超出名单规定的也是新原料。(2)厚生劳动省公布“医药部外品可用原料名

单”,该名单是由化妆品工业联合会提出,由厚生劳动省严格评审确定的,该名单包括了医药部外品可以使用的有效成分和添加剂(有效成分之外的其他成分为添加剂)名单及使用规格,对于生产医药部外品所用成分,此名单之外的为新原料。厚生劳动省还有一份未公开公布的“医药部外品可用原料名单”,该名单是由企业自主申请并获得批准的,出于产权保护的考虑,此名单未公开公布,名单中的原料对于该原料的申报企业而言不是新原料,但对于其他企业属于新原料。

3.2 审批:日本厚生劳动省对新原料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企业申报新原料时要提供使用背景、理化性质、安全性和稳定性方面的资料。需要指出的是,被批准不仅只是原料物质本身,还包括它的使用范围,用量和使用规格等,在被用于生产化妆品或医药部外品时必须符合这些内容,如有突破必须重新申报。

4 外包装标识

日本厚生劳动省对化妆品和医药部外品的包装标示规定中比较重要的一点是要求化妆品进行全成分标示(不标识含量)。

5 市后监管

5.1 厚生劳动省实施副作用报告制度,通过企业医院等收集化妆品和医药部外品不良反应,有关单位在得知化妆品或医药部外品有可能发生有害作用的研究结果之日起,30天内必须向厚生劳动省报告。厚生劳动省根据不良反应报告,向出现不良反应报道的产品的责任单位发布警示通知,必要时要求责任单位在产品包装上标识警示用语。

5.2 国家及地方政府任命药事监督员对化妆品和医药部外品销售市场进行监督,药事监督员可依法抽取(不付费)市售产品进行检验分析和包装标识检查。

6.化妆品质量标准该标准由厚生省于1967年8月8目颁发实施。其简要内容如下:

①一般化妆品

a.化妆品不得使用下列物质:二氯苯、二噻醇、对苯酚一苄醚,汞及其化台物、毛

果芸香碱、水杨酰苯胺卤化物。

b.使用“日本化妆品原料标准”中所列物质作为原料的化妆品,必须符合该标准要求。

②特殊化妆品

a.含激素的化妆品含在化妆品产品中的激素种类及含量应该符合下列要求;种类为雌二醇,雌酮,乙炔雌二醇.当化妆品用于头部,粘膜、口腔或其他部位,并含有脂肪族低碳一元醇(如含有这类醇仅为了溶解原料的目的,则不包括在内)的情况下,激素总含量不应该超过200IU/g化妆品,在其它化妆品的情况下,总含量不应超过500IU/g化妆品.

b.含抗组织胺的化妆品,含抗组织胺的化妆品应仅用于头部的产品。其种类和含量应符合下列要求种类为含氨基醚型抗组织胺.抗组织胺药物的量不应超过0.01 g/100g化妆品.

c.含维生素的化妆品,在化妆品中的维生素不应使用维生素L和L2。

d.含甲醇的化妆品:在化妆品中甲醇的含量不超过0.2mL/100mL产品。

E 含苯甲酸及其类似物的化妆品的种类及限量:尿囊素氯化羟基铝1 g,苯甲酸盐类

1g,苯甲酸0.2g.氯甲酚0.6g,脱氢乙酸及其类盐0.5g,六氯苯0.1 g.对羟基苯甲酸酯1 g,苯酚0.1g.苯基水杨酸1g.聚氧乙烯月桂醇醚2g,间苯二酚0.1g.水杨酸盐类1 g,水杨酸0.2g.山梨酸及其盐类0.5g.

f.含有异丙基甲酚及其类似物的化妆品,除使用后可立即冲掉的化妆品(如肥皂、洗发香波)外,对这类原料的限量:溴化烷基异喹啉0.05g,氯苄烷铵0.05g,葡萄糖酸双氯苯基胍基己烷0.05g,对甲氧肉桂乙氧乙酪5g.卤化碳0.3g.2-羟基一4一甲氧基苯酰苯5g.2-(2一羟基一5一甲苯)苯并三唑7g,异丙基甲酚0.1g.邻苯基苯酚0.3g,三氯碳酰替苯胺

0.3g.对苯基磺酸锌2g.

g.含有斑蟊酊剂及其类似物的化妆品;斑蟊酊剂、姜酊剂或辣椒酊剂的总含量不应超过1g/100g化妆品。

h.含有对氨基苯甲酸及其酯类的化妆品:对氨基及其酯类的总含量不应超过4g/100g 化妆品。

i.含二硫化四甲秋兰姆的化妆品:在用后可立即冲掉的化妆品(如肥皂、冼发香波)中,二硫化四甲秋兰姆的含量不应超过0.5g/lOOg化妆品;在其它产品中不超过0.3g/100g 化妆品。

j.含月桂酰肌氨蘸盐的化妆品:化妆品应是那种用后可立即冲掉的产品(如香皂、牙膏、洗发香波);其在牙膏中的含量不应超过0.5g/100g产品。

k.含十一碳烯酸单乙醇胺的化妆品:该类化妆品应是那些用后可立即冲掉的产品(如肥

皂、洗发香波)。

6.在化妆品中不得使用的原料

于1986年颁布了不允许使用的原料有:抗组织胺类(含胺基醚型抗组织胺类除外)、氯乙烯(单体),激素(雌二醇、雌酮,乙炔雌二醇除外),铋亿合物(氯氧化铋除外),氯仿、二氯苯、汞及汞化合物、水杨酰苯胺卤化物,对苯二酚一苄醚,二噻醇、毛果芸香碱,维生素L和L2、普鲁卡因及其它局麻药,硼酸钠、硼酸和过硼酸钛(只有当硼酸用作白蜂蜡和黄蜂蜡的乳化时可以使用)、福尔马林、甲醇。

①在任何化妆品中均不得使用上述物质作化妆品组分。

②使用后不能立即冲洗掉的化妆品,不得使用十一碳烯酸单乙醇胺作为化妆品组分。

③除用于头部的化妆品外,不得使用氨基醚型抗组织胺作为化妆品组分。

④除用于头部或指甲的化妆品外,不得使用以下两种作为化妆品组分:红色219(Red No.219,3-羟基一4一苯偶氮基一2一萘甲酸钙盐)、黄色204(Ye1low.204,2一(2一喹啉基一1.3-2.3-二氢一1.3茚二酮)。

化妆品药监局批文 4006612365

到日本的化妆品,首先要与日本的化妆品成份标准(JSCL)、添加剂标准(JSFA),药理标准(JP)的要求一致。只要有其中一项指标不合格,日方就可以以质量不达标为由而拒之门外。这是化妆品进口的第一关。

所有的进口化妆品受《药物事物法》的管辖,在进口、制造前须经批准,化妆品如果含有激素的,还要向原生大臣提出申请和批准。对申请人资格日本也有规定,明确只有日本国内管理人(在日本有住所者,包括外国法人、驻日本国内的事务代表)才能申请。如果产品质量符合标准但申请人资格不具备,这些产品仍将被拒之门外。这是化妆品进口第二关。

第三关是对标准、商标、包装、标鉴作了许多的认证要求。

日本法律对市场上销售的商品规定了包装、标签的要求,不但内容复杂而且手续繁多。进口商品必须符合要求,否则不准进口并禁止在日本市场上销售。如果包装、标识中有任何一个缺失,产品仍不能进入日本国门。这是化妆品进口的第三关。

日本可以利用其中任意一点,任意一个方面都可以设置技术壁垒。

中国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中国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我国化妆品分为普通化妆品和特殊化妆品,若生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的,除了生产企业具备“一照五证”外,还需要经过国家卫生部批准,持有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和特殊用途化妆品证书方可生产。 中国对化妆品的管理是由多部门、多个法规和多个标准进行管理的, 它的管理可由以下几方面体现: 1、综合法规 ①《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 年版):《化妆品卫生规范》是我国化妆品监督管理的主要技术依据。《化妆品卫生规范》对化妆品进行了定义,规定了化妆品的卫生要求和包装要求,陈列了化妆品禁用组份、限用物质、限用防腐剂、防晒剂和着色剂,及暂时允许使用的染发剂,规定了毒理学试验方法、卫生化学检验方法、微生物检验方法、人体安全性和功效评价检验方法。此次修订,一是根据欧盟最新版本的Cosmetics Directive 76/ 768/ EC,增加了790种禁用物质,现共有禁用物质1286种。二是将卫生部2005年发布的《染发剂原料名单》纳人到规范的限用原料名单中。三是对防腐剂、防晒剂、着色剂、染发剂中部分原料进行了调整,包括删除、增加和改变限用条件等。此次修订增加了几种新的禁

限用原料的检测方法,如部分抗生素的检测方法,4种去屑剂的检测方法(水杨酸、酮康唑、氯咪巴、毗啶酮乙醇胺)等。修订中增加了两种防晒化妆品UVA防晒效果评价方法.一种是人体法,一种是仪器法。另外,还增加了防晒产品防水功能的测定方法和标识要求。 ②《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1989 年9 月26 日国务院批准, 1989 年11 月13 日卫生部令第3号发布)。《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是我国化妆品监督管理的主要法律依据,对化妆品生产的卫生监督、化妆品经营的卫生监督、化妆品卫生监督机构与职责和罚则作了规定。 ③《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1991 年3 月27 日卫生部令第13 号发布,2005年5月20日卫生部对其进行了修改。 ④《化妆品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 证实施细则》(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2001 年8 月16 日公布实施) ; ⑤《卫生部化妆品申报与受理规定》(1999 年4月3日卫生布发布并于1999年5月1日起实施) 。 ⑥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检验规定(2007年版),本规定适用于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检验工作(以下简称许可检验),规定了检验程序、检验报告的编制、检验项目、检验时限和样品数量等要求。 ⑦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2007年版):本规范规定

化妆品监管法规.

化妆品监管法规 一、我国化妆品监管法律体系现状 目前,我国关于化妆品监管方面的法律主要有:1993年施行2000年修订的《产品质量法》、1989年施行的《标准化法》、1994年施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行政法规主要有:1990年施行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2005年施行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规章主要有:卫生部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进出口化妆品监督检验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化妆品广告管理办法》、《四川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 二、我国化妆品监管法律体系存在的问题 首先,缺乏专门立法。化妆品关系到人体健康,具有风险性,是特殊产品,因此,对其监管立法也应要求有较高的专业性。但截至目前,我国还没有出台一部专门规范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而是与普通产品一样受《产品质量法》的调整。专业性较强的法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至今实施已有20余年了,虽然是行政法规,但却是以卫生部令的形式颁布,与《立法法》关于行政法规的要求不相适应。《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的内容总共只有三十五条,其中关于化妆品概念的规定过于笼统,化妆品风险监测与评估、安全事故处置、广告监管、不合格化妆品召回等许多重要制度都没有涉及,或散落于其他规章或规范性文件中,对化妆品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太轻,起不到应有的震慑作用。 其次,监管职能交叉。我国目前施行的是化妆品卫生监督与化妆品质量监督并行的监管体制。化妆品质量监管由质量技术监督、出入境检验检疫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化妆品卫生监管先后由卫生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一个生产化妆品的企业要同时获得化妆品卫生监督部门的《化妆品生产卫生许可证》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生产许可证》,生产特殊用途的化妆品还需要取得化妆品卫生监督部门的批准文号。化妆品的标准既有卫生标准,还有质量标准。这种监管体制既造成了监管资源、检验资源的重复利用和浪费,也给化妆品生产企业带来了诸多不便。 三、建立健全我国化妆品监管法规体系的建议 首先,将“化妆品卫生”与“化妆品质量”统一为“化妆品安全”,为化妆品监管立法指明方

经典好用的国产化妆品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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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好用的国产化妆品大全 No.1关于国货的品牌 1、大宝(在日本的地位相当于资生堂在中国) 品牌介绍:“大宝”系列化妆品1985年诞生,1985 年---1990年期间推出的速消眼角皱纹蜜、老年斑霜、眼袋霜等产品在国内外长销不衰、享誉至今;1993年畅销至今的美容日霜、晚霜,与SOD 蜜一样家喻户晓,年均销量1400 万瓶左右;1994年投入市场的MT系列化妆品,在国内开创了将金属硫蛋白(英文简称MT)这种物质用于化妆品生产的先河,加快了营养物质渗透到皮肤内部的速度,防止皮肤老化作用更加明显,开拓了化妆品原料应用的新领域。 消费者热赞产品:眼角皱纹蜜(主成分为花粉)、眼袋霜、眼霜(滋养但不起脂肪粒)、手足护理霜、SOD蜜、美容晚霜、美容洗面奶(北影女生最爱) 2、北京迷奇(至今仍风靡日本) 品牌介绍:早在1988年“迷奇”产品就通过游客散客带到了日本,其质量和神奇的作用很快受到日本消费者的认可,于是商家争先在厚生省进行检测,试图通过检测,大量进口进行经销。但由于日本国内贸易壁垒,这种举动频繁受阻,于是商家选择从香港转口再到日本,直到1993年“迷奇”化妆品正式通过日本厚生省检测后,产品开始成批地堂而皇之地进入日本市场,在日本掀起了一股“迷奇”热,且至今热度不减。 消费者热赞产品:几乎全部,尤其是迷奇高级丝素美容蜜。 3、南京金芭蕾(国际广受赞誉) 品牌介绍:中国第一个天然营养型化妆品“珍珠膏”就出自芭蕾人之手,并且“英雄式地进入香港市场”,成为中国第一家化妆品出口企业,一举轰动内外。八十年代,首创了天然貂油及蚕丝蛋白为主要原料的系列化妆品,以防寒治裂、保湿滋润的独特护肤效果,深受广大消费者的厚爱而畅销不衰。直至今天,“芭蕾貂油膏”仍占据着化妆品市场的主导地位。 消费者热赞产品:芭蕾珍珠膏(至今仍很受喜爱)、芭蕾貂油膏 4、深受慈禧喜欢的御泥坊 品牌介绍:在清朝乾隆年间,“滩头香粉纸”已经问世。在当地则称之为“白泥”。这种“白泥”富含几十余种矿物质,在人的皮肤具有理疗作用,且具有神奇的美容护肤功效。 消费者热赞产品:御泥坊活肤矿物泥面膜 5、中华老字号片仔癀(福建出口品牌) 品牌介绍:几十年的中华老字号品牌,福建省出口名牌,片仔癀系列产品首批通过国家原产地标记认证,被评为福建省名牌产品。

美国化妆品法规概述

美国化妆品法规概述 1、美国化妆品法规历史 1938年美国正式颁布《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FD&C法案),第一次将化妆品纳入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的管制范围之内。法案规定化妆品不能掺假伪劣和错误标注,也就是说,化妆品按照预期用途必须是安全的,而且必须进行正确的标注。另外,法案对于在药品和化妆品里使用色素也进行了管理,建立了一个可用于化妆品和药品的色素添加剂清单,并且针对每种色素添加剂的化学成分规格做出了规定。自1938年以来,《FD&C法案》已经多次修正。特别是1960年《色素添加剂修正案》,要求业界提供每种着色剂安全的科学数据,FDA由此可以确定着色剂在产品里的纯度限制。1966年的《正确包装和标识法案》(FPLA),该法案增加了对成品标注的要求,并且使公众更容易获取产品信息来对产品进行比较。FPLA要求并不仅限于针对化妆品和药品,而是针对所有进入流通的消费品。 2、化妆品法规的实施 美国FDA负责《FD&C法案》的实施,通过保证食品、药品和化妆品的质量、安全性和有效性来保护美国消费者的利益。此外,FDA还通过发布规章、指南、政策声明、函件和讲话来为《FD&C法案》的具体实施提供框架。其中规章用于正式贯彻实施《FD&C法案》,它具有法律约束力,在《联邦规章法典》(CFR)中发布,CFR每年更新一次。指南是用于解释规章的技术或政策性文件,并且代表FDA在某个问题上的最新思想和科学技术的最新发展,指南没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它们对于了解FDA的标准动态提供了有用的参考。FDA 下属多个科学家组成的中心,负责食品、药品和化妆品规章的实施,FDA食品安全与应用营养中心(CFSAN),负责化妆品的安全性和标的管理,而FDA药品评价与研究中心(CDER)则负责处方药、非处方药和非专利药的管理。FDA对化妆品和非处方药的管理偏重于标签管理,另一个政府机构,联邦贸易委员会(FTC)主要负责化妆品和非处方药的广告管理。FTC主要负责对不正当和欺诈行为的管制。所有广告行为必须真实可靠、不带有误导性,并且必须有可以证明其宣传合理性的依据。 3、国内化妆品生产销售管理 (1)自愿注册计划(The Voluntary Cosmetic Registration Program)。包括自愿化妆品 生产设施注册和自愿报告计划。自愿进行化妆品生产设施注册是指任何化妆品公司 在自愿的情况下,对涉及生产或包装销售的化妆品的生产设施应予以注册。设施应 在化妆品开始投产后天内注册,一旦FDA完成全部文件的审核,将会给该生产设 施指定一个永久性注册号。自愿报告计划是化妆品生产厂家自愿注册化妆品成分声 明(配方),即在生产销售前化妆品生产厂家既可自愿注册,又可不经FDA批准 直接生产上市。该计划鼓励化妆品制造商在化妆品首次进入市场60天内将新产品 说明报告提交给FDA。停止出售或生产的产品也应向FDA报告。这项计划的目的 是为了让FDA了解有关在美国市场上出售的化妆品的最新情况。自愿注册厂家将

化妆品成分分析表讲解

化妆品成分分析表 从1998年起,欧盟规定,所有化妆护肤品要在包装上标明所用的所有成份,以便消费者们鉴定自己使用的化妆护肤品是否对自己皮肤的康健有益处。化妆护肤品包装上所列成份必须采用国际统一命名的化学名称(英文简称为:INCI)。在这份表里,所有化妆品成份均用中英对照列出。因为许多进口的化妆品包装上没有中文标签,只有英文标签。为便当各位,我们也将化妆品成份的英文名称列出。 目前,中国仍未有规定化妆护肤品要在包装上标明所用的所有成份,但做为一个消费者,我们应该意识到许多化妆品中所含成份是对皮肤无益的。为了我们皮肤的康健,我们在购买一个化妆品时,必须向生产商或销售商索取化妆品所含成份的资料,以保证未将无益的成份涂在自己皮肤上。这对一家美容院在定购和加盟一个品牌时,尤为重要;美容院盲目定购和加盟一个品牌,使美容院的客人皮肤受到损害,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在此,我们要澄清两个化妆品的误区:1.天然化妆品成份;“天然”从字面上来说,也就是地球自然生长的。我们知道,并不是所有天然的成份都对人体有好处。2.低明锐或抗敏化妆品;目前,国际上对此类产品仍没有统一的标准,完全有生产厂商自定。许多生产厂商为了扩大销售,也进入低明锐或抗敏化妆品的市场,但他们所谓的低明锐或抗敏化妆品中,含有许多香精香料成份,以及人造防腐剂;而这两种成份是目前引起皮肤过敏的主要原因。 应当避免的化妆品成份 要评价一个化妆品的好坏,以及是否货真价实,我们必须对这个产品所用的每一个成份进行评价。原装进口的化妆品(如面霜,淋浴液,洗发液和润发液等)在包装上均标有所用成份,如看到有与本表列出的成份相同的成份,请方框里打勾。假如在本栏目里,有一个或几个成份被打勾,说明您目前使用的化妆品质量不是很可靠,应选用更好一些的产品。如是国产化妆品,您则需要向生产商或销售商索取化妆品所含成份的资料,以上述方式,对自己使用的产品进行评价。

日本化妆品管理规定

日本化妆品管理规定 2009年11月21日 日本化妆品管理规定 日本对化妆品进行管理的法规主要是日本厚生劳动省颁布的《药事法》(The pharmaceutical affairs law),但是涉及化学物质管理、容器生产和销售等法律也必须遵守。2001年之前,日本对化妆品和医药部外品都实行审批制,2001年日本《药事法》进行了修订,自2001年4月1日起取消了对化妆品的审批。 厚生省负责全国的化妆品管理工作。厚生省内的医药安全局具体负责化妆品的管理,该局设有审查管理课、安全对策课、监督指导课等7个处室。地方政府的生局负责化妆品的监督执法工作,其工作任务是:①对生产经营场所监督检查:②对无证企业的管制;③进口化妆品的监管;④广告宣传的监督。全国有3500名监督员,监督员90%是药剂师,分布在地方卫生局。 1 化妆品分类 化妆品在日本被分为两类,一类叫“化妆品”(cosmetics),类似于我国所称的普通化妆品,包括香皂、洗发香波、护发素、雪花膏、化妆水、彩妆化妆品、牙膏等;另一类被称为“医药部外品”(quasi—drugs),类似于我国所称的特殊用途化妆品,包括药皂、去屑 洗发香波、药用牙膏、染发剂、烫发剂、生发剂等。 2 监督管理简介 2.1 化妆品 2.1.1 日本对化妆品不实行审批制,企业按照政府的有关规定自行规范自己的生产行为,企业对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负全部责任。但企业在生产任何新产品之前,必须向当地卫生部门备案(仅备案产品名称),进口商进口新化妆品则要求进口商向当地卫生部门备案。企业对产品安全性负全部责任。 2.1.2 对于化妆品生产所使用的原料,厚生劳动省将其分为两类来管理,第一类原料是“化妆品使用的防腐剂、紫外线吸收剂和焦油色素”,另一类是“除防腐剂、紫外线吸收剂和焦油色素之外的其他化妆品原料”。对于第一类原料,厚生劳动省发布“许可原料名单”,企业生产化妆品要使用此类原料时只能使用名单之内的原料,使用名单之外的原料必须经过审批。对于第二类原料,厚生劳动省发布“化妆品禁止使用成分和限制使用成分名单”,企业生产化妆品不得使用禁用物质,选用限用物质必须符合限用标准(包括浓度、用途、规格等),

化妆品十大知名品牌

不知您发现没有,商场里各高档化妆品柜台原来很少见的“四位数”的价签突然多了起来:一件皮肤保养品单价就在千元以上,甚至有三四千元的“天价”。这反映了中国经济上升的大背景,人们的生活品质得到了提高,中国女性在皮肤保养上产生了新需求,顶级昂贵系列也终于等到了合适的推出时机。据专业人士透露,化妆品的品牌在国际上的排名和美誉度在不同国家和地区是不一样的。比如在欧洲销量和品牌占有率居第一的娇韵诗,在北京受欢迎程度还没有1999年才进入北京市场的SK-Ⅱ受欢迎程度高。在大多数北京消费者心目中,平时在时尚杂志或一些电视媒体上看到广告多,品牌宣传力度大的品牌就是国际知名品牌,加上一些品牌在大商场的专柜和国际上顶级名牌的专柜不分伯仲,因此,在消费者心目中,这些品牌就是国际大牌了。 事实上,世界顶级化妆品品牌,是指在世界范围内具有极高的知名度、美誉度和超群的市场表现的化妆品品牌。其著名程度可以量化成五高:知名度高、美誉度高、市场覆盖率高、市场占有率高、品牌价值高。 自从曾在1994年被评为世界顶级化妆品品牌的法国夏奈尔1998年登陆北京,在庄胜崇光百货公司设立了全国首家夏奈尔专柜以后,国际品牌化妆品便鱼贯而入,20世纪90年代初,美国雅诗兰黛、倩碧和伊丽莎白·雅顿进入北京市场了,扎堆赛特购物中心一层。到现在,世界上数得上名号的27种顶级化妆品品牌无一遗漏地来到了京城。

顶级品牌平均值10亿美元 据英国一家权威中介公司1994年评出的世界50个名牌商标中,法国夏奈尔和美国雅诗兰黛分别排在第17位和第25位,这两个品牌从此被认为是世界最顶级的名牌化妆品品牌。 1992—1996年美国《金融世界》根据世界名牌认定标准评出了世界最强品牌,世界名牌化妆品品牌有27个。其中有雅诗兰黛、倩碧、伊丽莎白·雅顿、露华侬、美宝莲等13个美国品牌;夏奈尔、兰蔻、圣罗兰、克里斯汀·迪奥、纪梵希等6个法国品牌;另外还有3个英国品牌、3个德国品牌和2个日本品牌。 在美国《金融世界》1994—1996年评定中,化妆品品牌价值最高者是雅芳,价值为30.31亿美元;最低者为海飞丝,价值为1.17亿美元;27个世界名牌化妆品品牌价值的平均值为10.92亿美元。 单店单品年销售额超600万 从目前北京市场上销售的化妆品品牌和商品的种类来看,这些品牌化妆品生产企业或以进口、或以独资、合资、技术合作等方式相继进驻北京。 据专业人士透露,目前北京化妆品品牌最全、销售最好的应属赛特购物中心、百盛购物中心、庄胜崇光百货和太平洋百货盈科店。这几家商场或百货公司通过各大化妆品品牌的代理商引进了这些世界大牌,目前在北京销售都呈上升趋势。 据庄胜崇光百货公司市场推广部郑先生介绍,国际顶级化妆

欧盟化妆品检测中国化妆品检测美国化妆品法规条例化妆品检测标准

欧盟化妆品检测,中国化妆品检测,美国化妆品法规条例,化妆品检测标准 (2011/12/02 00:34) 西方及东方化妆品法规条例 表1及表2概括了化妆品出口的各国法规条例以作参考。某些化妆品声称有治疗用途或含有西药作主要成分,这类产品分别受控于澳大利亚、美国和日本的相关体系,并列为非处方药品。如去头屑洗头水、防龋牙膏等在美国是视作非处方药品监管。 表1:西方国家化妆品条例

例 美国食品及药物管理局的美国联邦法例第21章741.10条 化 学 成 分 或 化妆品成 分 条 例 Annexes Ⅱ, Ⅲ, Ⅳ,Ⅵ Ⅶ of Dir ective 76/768/EEC& subseq uent amendm ents 指令76/768/EEC 附表Ⅱ, Ⅲ, Ⅳ,Ⅵ Ⅶ及其修改指令 US F DA 21 CFR73,74,84 美国食品及药物管理局 的美国联邦法例第21章73、74及82条 Section 15 of Cos metic Regulation o f the Food and Dru g Act; C.R.C.,c.869 食品和药物法令中的化妆品条例第15节;C.R.C.,c869 The National Ind ustrial Chemicals Notification and Assessment Sch eme (NICNAS ) 加拿大国家工业化学通告及评估方案 标签要 求 Article6 of Dire ctive 76/768/E EC& subsequ ent amendme nts 76/768/EEC 指令第6条及其修改指令 US F DA 21 CFR 701& 740 美国食品及药物管 理局 的美国联 Section 17-24 of C osmetic Regulation of the Food and D rug Act; C.R.C.,c.869 食品和药物法令中的化妆品条例第17 至24节; C.R.C.,c869 The Trade Practi ces Act 1974 贸易惯例法令 1974 The Antitrust Law of the Russian Federation 俄罗斯联邦反垄断法例

一般化妆品生产常用成分分析表

一般化妆品生产常用成分分析表 从1998年起,欧盟规定,所有化妆护肤品要在包装上标明所用的所有成份,以便消费者们鉴定自己使用的化妆护肤品是否对自己皮肤的健康有益处。化妆护肤品包装上所列成份必须采用国际统一命名的化学名称(英文简称为:INCI)。在这份表里,所有化妆品成份均用中英对照列出。因为许多进口的化妆品包装上没有中文标签,只有英文标签。为方便各位,我们也将化妆品成份的英文名称列出。 目前,中国仍未有规定化妆护肤品要在包装上标明所用的所有成份,但做为一个消费者,我们应该意识到许多化妆品中所含成份是对皮肤有害的。为了我们皮肤的健康,我们在购买一个化妆品时,必须向生产商或销售商索取化妆品所含成份的资料,以保证未将有害的成份涂在自己皮肤上。这对一家美容院在定购和加盟一个品牌时,尤为重要;美容院盲目定购和加盟一个品牌,使美容院的客人皮肤受到损害,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在此,我们要澄清两个化妆品的误区:1.天然化妆品成份;“天然”从字面上来说,也就是地球自然生长的。我们知道,并不是所有天然的成份都对人体有好处。2.低敏感或抗敏化妆品; 目前,国际上对此类产品仍没有统一的标准,完全有生产厂商自定。许多生产厂商为了扩大销售,也进入低敏感或抗敏化妆品的市场,但他们所谓的低敏感或抗敏化妆品中,含有许多香精香料成份,以及人造防腐剂;而这两种成份是目前引起皮肤过敏的主要原因。 应当避免的化妆品成份 要评价一个化妆品的好坏,以及是否货真价实,我们必须对这个产品所用的每一个成份进行评价。原装进口的化妆品(如面霜,淋浴液,洗发液和润发液等)在包装上均标有所用成份,如看到有与本表列出的成份相同的成份,请方框里打勾。假如在本栏目里,有一个或几个成份被打勾,说明您目前使用的化妆品质量不是很可靠,应选用更好一些的产品。如是国产化妆品,您则需要向生产商或销售商索取化妆品所含成份的资料,以上述方式,对自己使用的产品进行评价。 小灵通:一个好的化妆品常常仅含有几种成份,而且,所含的每一个成份均有非常明确的功能,并尽可能是皮肤自有的或类似的成份。如一个化妆品所含成份居多,并且,化妆品成份的功能不是很明确,这个化妆品的质量则值得怀疑。一般化妆品由以下几类成份组成:活性成份(或功效成份,如维生素,芦荟素等),乳化剂,凝胶剂,防氧化剂,防腐剂,香精香料,防晒剂,色素。活性成份含量越高越好。化妆品包装上的成份是以百分含量递减为序的方式进行排列的。越排在前面的成份,其百分含量越高。 1.应避免的香精香料成份 香精parfum 香精perfume 香料parfumix 芳香剂frangrance 秘鲁香脂balsam peru (多用于彩妆产品里) 香精香料已成为目前越来越多的化妆品引起皮肤过敏的主要根源。 2.应避免的人造防腐剂 1,2-dibrom 2,4-dicyanobutane 4-羟基苯甲酸4-hydroxybenzoic acid

化妆品各种成分功效解析

化妆品各种成分功效解析 【具有洗净效果的成分】 这一类的原料可以让皮肤变得更干净,但是在去除脏污的同时,皮肤的油脂也会被带走。所以,在过度使用的时候,会让皮肤过于干燥,因而出现敏感发痒的后遗症。有效成分: Sodium lauryl (or laureth) sulfate 十二烷醇硫酸钠 TEA-lauryl sulfate 十二烷醇茶硫酸 Cocamide DEA 椰子盐胺 Ammonium lauryl (or laureth) sulfate 十二烷醇硫酸铵 Magnesium laureth sulfate 十二烷醇硫酸镁 Sodium C14-16 olefin sulfate C14-16 石蜡硫酸钠 Triethanolamine 三乙醇胺 【保持水分的成分】 想要让皮肤看起来水嫩嫩,就必须让水分子停留在肌肤表面。下面是常用的一些保湿剂: 1.甘油:最古老的保湿剂,倒退10年,很多人直接使用甘油加水护理冬季的皮肤。安全、价格低廉,是化妆品中含量最大最普通的保湿利。 2.透明质酸(HA):是人类皮肤中天然固有的保湿成分,它保持水分的能力比任何天然或合成的聚合物都强。70年代以前,透明质酸只能从鸡冠中提取,其稀有可想而知,价格昂贵。70年代后期,人们开始利用发酵的方法生产透明质酸,使它造福于人类,到现在,它的添加已经十分普及,是十分安全高效的保湿刘。因为价格很高,添加量一般不大。 3.吡咯烷酮羧酸钠(简称PCA-NA):是人类皮肤天然固有的保湿成分,是真正生理上的皮肤柔软剂。如果角质层中PCA含量减少,皮肤会变得干燥和粗糙,使用这种保湿剂十分安全,但因为是一种氨基酸,容易变质,多用于高档化妆品。 4.天然保湿因子(NMF):化妆品中的天然保湿因子是指透明质酸(HA)吡咯烷酮羧酸钠(简称PCA-NA)或它们的混合物。皮肤实际意义上的保湿因子还应包括尿素、乳酸等等,十分复杂。 5.神经醯胺、胶原蛋白:是近年来开发出的最新一代保湿剂,由于它们和构成皮肤角质层的物质结构相近,能很快渗透进入皮肤和角质层中的水结合,形成一种网状结构,锁住水分。因为它保湿的原理不同于传统的保湿剂,有人说它开辟了保湿的新天地,可是同样由于成本太高,不作为保湿的主要成分,添加量极小。 6.尿素:是皮肤天然新陈代谢的产物,对软化皮肤作用奇佳,很多润手霜中都含有尿素。 7.乳酸:它是大自然中广泛存在的有机酸,完全无毒,它使皮肤柔软、溶涨、增加弹性。它另外的重要作用是调节皮肤的PH值和影响细茵的繁殖。 8.甲壳素衍生物(Chitosan):是从甲壳纲动物外壳中提取的天然保湿剂,效果和透明质酸接近,是生理上十分安全的保湿剂,此外它还作为药物用在人工皮肤和创伤愈合方面。

一线化妆品品牌

中国十大名牌化妆品榜中榜(化妆品品牌,名牌化妆品) 欧莱雅L'OREAL(于1907年法国,世界化妆品行业的领先者,中国驰名商标,欧莱雅集团) 雅芳A VON(于1886年美国纽约,世界十大品牌品牌,世界上最大的美容化妆品公司之一) 妮维雅NIVEA(于1911年德国汉堡,欧洲全球护肤专家,BDF(拜尔斯道夫)公司旗下品牌) 玫琳凯Marykay(于1963年美国,世界上最大的护肤品和彩妆品直销企业之一,玫琳凯公司) 玉兰油OLAY(于1950年代,世界上最大最著名的护肤品牌之一,宝洁公司旗下品牌) DHC蝶翠诗(1972年日本,跨化妆品/医药保健/翻译出版/美容院/水疗领域的综合性企业) 露得清(分别创立于1954年和1992年美国,著名化妆品品牌,强生公司旗下品牌) 薇姿Vichy(于1931年法国,将药房专销护肤品的概念带入中国,欧莱雅集团旗下品牌) 旁氏POND'S(于1846年美国,1987年由联合利华收购,联合利华的成功典范之一,护肤佳品) ZA姬芮(真皙)(资生堂(1872年东京)和卓多姿(1932年纽约)合作创建,美颜产品的前沿) 八大高端化妆品品牌榜中榜 迪奥Dior(Christian dior始于1946年法国,代表高贵典雅生活风格精华的品牌) 香奈儿(尔)***el(于1913年法国巴黎,旗下产品繁多,法国著名奢侈品牌,巴黎***el集团) 雅诗兰黛Estee Lauder(于1946年美国纽约,全球领先的化妆品品牌,美国雅诗兰黛公司) 兰蔻Lancome(于1935年创于法国,全球知名的高端化妆品品牌,法国国宝级化妆品牌) 资生堂/欧珀莱AUPRES(于1872年日本,中国名牌,欧珀莱属于资生堂Shiseido集团旗下品牌) 倩碧Clinique(于1968年美国,世界顶级化妆品品牌,一线牌子,美国雅诗兰黛集团旗下品牌) 碧欧泉Biotherm(于1950年法国,欧洲三大时尚护肤品牌之一,属L'Oreal化妆品集团) 安娜苏Anna Sui(有彩妆,护肤品和香水,其中化妆品1998年在日本诞生,时尚设计的领先品牌) 十大大众化妆品品牌榜中榜/名牌化妆品 小护士(于1992年,国内著名化装品牌,欧莱雅集团在中国收购的第一个本土品牌) 隆力奇(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民族品牌,技术力量先进的日化企业,江苏隆力奇集团) 大宝Dabao(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北京市著名商标,强生旗下品牌,北京大宝公司) 丁家宜TJOY(中国药科大学丁家宜教授始于1987年,民族品牌,苏州珈侬生化有限公司) 李医生(始于1991年澳洲,受消费者喜爱的日化品牌,西婷美容保健有限公司) 美体小铺(The face shop,于1976年英国,天然/活性健康化妆品,国际化妆品品牌) 佰草集Herborist(国内最著名的化妆品企业,民族品牌,上海家化旗下中草药中高档护理品) 相宜本草(于1999年上海,民族品牌,上海名牌,高新技术企业,中华本草美容护肤品品牌) 自然堂CHCEDO(于2001年中国,中国著名品牌,民族品牌,上海市名牌产品,伽蓝集团) 采诗Caisy(大型日化公司,大众化妆品品牌,民族品牌,广州市采诗化妆品有限公司) 2010年国际化妆品排行榜 1 香奈儿(尔)***el (于1913年法国巴黎,旗下产品繁多,法国著名奢侈品牌,***el集团) 2 雅诗兰黛Estee Lauder (于1946年美国纽约,全球领先的化妆品品牌,美国雅诗兰黛公司) 3 兰蔻Lancome (于1935年创于法国,全球知名的高端化妆品品牌,法国国宝级化妆品牌) 4 迪奥Dior (于1913年法国巴黎,华丽与高雅的代名词,著名时尚奢侈消费品品牌) 5 娇兰Guerlain (于1828年法国,以香水起家的巴黎皇室贵族保养品品牌,法国娇兰集团)

化妆品成份表及分析

化妆品成份表及分析(SKII) 成份表是一个产品的根本所在,究竟产品是不是真的如厂家所言拥有各种各样的功能,我们从成份表中就可以看得一清二楚。我会尝度将各个品牌的明星产品以及新推出的产品拿出来跟大家一起分析他们的成分表,剥去他们的面纱,让我们看到这些产品的真面目 SKII精研祛斑精华液 SK-II精研祛斑精华液,2011最新产品,据说是SKII唯白精焕祛斑精华液的升级产品,目前国内官网暂未见到,想来也是逐鹿2011年夏季美白市场的主角,产品的英文全称为: SK-II Whitening Spots Specialist。 Ingredients: pitera Water:水 butylene glycol:丁二醇 methylparaben:羟苯甲酯 niacinamide:烟酰胺 polymethylsilsesquioxane:聚甲基硅倍半氧烷 pentylene glycol:1,2-戊二醇 inositol:肌醇 dimethicone:聚二甲基硅氧烷 dimethiconol:聚二甲基硅氧烷醇 phytosteryl/octyldodecyl lauroyl glutamate:植物甾醇/辛基十二醇月桂酰谷氨酸酯 isohexadecane:异十六烷 palmaria palmata extract:掌叶树(PALMARIA PALMATA)提取物 avena sativa(oat)kernel extract:燕麦提取物 xanthan gum:黄原胶 acrylates/c10-30 alkyl acrylate crosspolymer:丙烯酸(酯)类/C10-30 烷醇丙烯酸酯交联聚合物 peg-20 sorbitan cocoate:PEG-20 失水山梨醇椰油酸酯 aminomethyl propanol:氨甲基丙醇 benzyl alcohol:苯甲醇 disodium EDTA:EDTA 二钠 dipotassium glycyrrhizate:甘草酸二钾 sodium benzoate:苯甲酸钠 sodium hyaluronate:透明质酸钠 ascorbyl glucoside:抗坏血酸葡糖苷 SKII还能找出一个没有pitera的产品么?连洁面里面都有,更何况是款美白产品,pitera含量不算少,成分表排名第一(不过日系产品的成分表排位顺

化妆品品牌大全

国际顶级化妆品公司排行 1.法国欧莱雅集团(L'Oreal Groug) 顶级品牌 HR(赫莲娜) 二线产品 Lancome(兰蔻)、Biotherm(碧欧泉) 三线或三线以下产品 LOreal Pairs(欧莱雅)、kiehls(契尔氏) Garnier(卡尼尔)、羽西、小护士 彩妆品牌 shu unemura(植村秀)、Maybelline(美宝莲) 香水品牌 Giorgio Armani(阿玛尼)、Parfums(纪梵希) Ralph Lauren(拉尔夫·劳伦)、Polo(保罗)、cacharel(卡夏尔) 2.宝洁公司(The Procter & Gamble) 顶级品牌 SK-II(Maxfactor)蜜丝佛陀 二线产品 Olay(玉兰油)、lllume(伊奈美) 男士品牌 Boss Skin 彩妆品牌

Cover girl(封面女郎) 亚洲第一彩妆品牌 ANNA SUI(安娜苏) 香水品牌 ANNA SUI(安娜苏)、Escada(艾斯卡达)、Dunhill(登喜路) Lanvin(朗万)、Paul Smith(保罗史密斯) 3.美国雅诗兰黛(Estee Lauder Cos Inc) 顶级品牌 La Mer(海蓝之谜) 一线品牌 雅诗兰黛 二线品牌 Clinique(倩碧) 彩妆品牌 Bobbi Brown(芭比波朗)、M.A.C(魅可) 香水品牌 Tommy Hilfiger(唐美希绯格)、DKNY(唐可娜儿)、Aramis(雅男儿) 4.日本资生堂(Shiseido Co Ltd) 顶级品牌 IPSA(茵芙莎) 中国专售

AUPRES(欧珀莱)、Za(姬芮) 香水品牌 三宅一生 5.法国LVMH集团 护肤品牌 Guerlain(娇兰)、Chiristian Dior(迪奥) 纪梵希(Givenchy)、CLARINS(娇韵诗) 彩妆品牌 Makeup forvever(浮生若梦)、BENEFIT、SEPHORA(丝芙兰) 香水品牌 KENZO(高田贤三)、fendi(芬迪) DOLCE&GABBANA(杜嘉班纳)、CalvinKlein(CK)、LOEWE 6.英国联合利华(Unilever) 护肤品牌 Elizabeth Arden(伊丽莎白.雅顿) 7.法国Chanel(香奈儿)集团

化妆品成分分析

致癌性成分: 成份:二乙基羟二甲苯(BHT) [用途]化妆品的防氧化剂、食品添加剂 [毒性]引起皮肤炎、过敏症。误食会导致血清胆固醇上升。怀疑有致癌性。有报告称会引起体重减轻、脱毛。 成份:山梨酸(山梨酸盐) [用途]乳霜类的乳化剂、防霉剂、保存剂、湿润剂、稀释剂、食物添加剂 [毒性]对敏感的皮肤、黏膜有刺激作用、与环境中的亚硝酸反应,有致癌性。 成份:焦油色素 [用途]用于各种化妆品。一支口红就有10多种焦油色素。 红色:(2、3、102、104、105、106、201、202、203、204、205、206、207、208、213、214、215、218、219、220、221、223、225、226、227、228、230、230(1)、230(2)、231、232、401、404、405、501、502、503、504、505、506号) 橙色:(201、202、203、204、205、206、207、401、402、403号) 黄色:(4、5、201、202(1)、202(2)、203、204、205、401、402、403(1)、404、405、406、407号) 绿色:(3、201、202、204、205、401、404号) 青色:(1、2、201、202、203、204、205、403、404号) 紫色:(201、401号) 偶氮染料 咖啡色:(201号) 黄嘌呤染料 黑色:(401号) [毒性]大部分的焦油色素都有致癌性。特别是偶氮染料,经皮肤吸收后会引起过敏反应,导致黑皮症。还具有变异性、致癌性。黄嘌呤染料在光照下会刺激皮肤、使皮肤发红。它也有变异原性和致癌性的可能。 成份:滑石粉 [用途]婴儿爽身粉、胭脂、眼影、保护霜、口红、面膜、粉底、洁面乳等 [毒性]对皮肤有毒性。以硅酸镁为主要成份的粉末,含有硼酸和氧化锌。吸入会对肺部有刺激性。与水泥一样会引起肺部受损、致癌。 成份:氯化三异丙基苯磺酰 [用途]洁面乳、洁面霜、粉底、胭脂、眼线、眼影、洗发水、睫毛膏、烫发水、烫发油等的乳化剂、分散剂、湿润剂、稀释剂 [毒性]由皮肤吸收。与亚硝酸反应生成亚硝酸化合物,有致癌性。 成份:三氯酸 [用途]。芳香剂、肥皂等化妆品的防腐剂 [毒性]有报告指出它会变成致癌物质。 成份:石蜡 [用途]雪花膏、脱毛腋、美眼膏、书眉墨、口红、护肤霜、睫毛膏

日本化妆品品牌排名

日本化妆品品牌排名 本日本化妆品品牌排名是依据监测到网络上的销售数据及相关评价整理而成,最大程度接近日本化妆品品牌排名的真实情况,希望对大家的选购提供参考意见。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日本化妆品品牌排名吧: PS:其实,国内的化妆品也不不错的功效的哟,在同等情况下支持下国货吧!^-^ 一、资生堂 1872年,日本东京银座出现了第一家西式大药房,资生堂就此诞生。如今,资生堂已发展成为一家具有百年历史的国际化企业,通过将东方美学和西方科研的完美结合,致力于为中国乃至全世界人民创造更丰富美好的生活。做为具有国际视野的亚洲皮肤专家,资生堂一直站在全球学术界对生物体和化妆品研发的前沿。 主力商品是以三十岁女性为对象的“艾丽克希尔”,另外还有“uvwhite”系列商品,拥有广泛顾客群。 推荐产品:Shiseido 资生堂高水份完美保湿洁面乳Shiseido 资生堂深层渗透保湿手霜Shiseido 资生堂水之印弹力超保湿化妆水 2、DHC 1972年,DHC由现任总裁吉田嘉明独自创业。经过30多年努力,现已成为跨化妆品、医药保健食品、医药品、翻译出版、高级美容院、水疗等多个领域的综合性企业,并取得了引人注目的辉煌业绩。 DHC作为日本通信销售化妆品知名品牌,30年来致力于打造天然、温和、高效的护肤、彩妆及健康食品。 推荐产品:DHC 蝶翠诗睫毛修护液DHC MILD LOTION 滋养化妆水 3、植村秀 “植村秀”品牌起名源于其品牌创始人,当今国际世界著名化妆艺术大师植村秀先生。作为日本第一位男性化妆师,植村秀是全球首创“风尚主题妆容”的先驱,因其创作的概念前卫和用色大胆而被公认为彩妆艺术界大师级人物。 推荐产品:植村秀红萃光采嫩肤水(滋润型) 植村秀绿茶卸妆油shuuemura植村秀红萃光采嫩肤乳液 4、高丝 日本高丝创立于一九四六年,一开始只是化妆品的经销公司,以美发用品起家,现为日本第二大化妆品公司,以质量著称于日本,获得了日本化妆品行业的第一也是目前唯一的质量管理最高奖项“戴明奖”。 发展至今,目前集团旗下共拥有KOSE高丝、COSMEDECORTE黛珂两大品牌,(黛珂是高丝顶级品牌)共计18个系列的商品。还有AVENIR艾文莉和BEATY DE KOSE美谛高丝、雪肌精、贝缔雅、葛伦戴娜、娜蔻、润肌精、兰皙欧等品牌,满足消费者日益增长的个性需求。 推荐产品:高丝玻尿酸保湿美容液面膜高丝雪肌精化妆水 5、SK-II SK-II诞生于日本,是日本皮肤专家将尖端科技运用到护肤品开发中的完美结晶,是目前

护肤品化妆品品牌大全

护肤品化妆品品牌大全 1. 欧莱雅集团,世界第一大护肤集团 顶级品牌HR(赫莲娜)是旗舰产品 二线产品Lancome(兰蔻),Biotherm(碧欧泉) 三线或三线以下产品L’Oreal Paris(欧莱雅),kiehl’s(契尔氏),美爵士,Garnier (卡尼尔),Ombrelle,羽西,小护士,INNEOV 彩妆品牌CCB PARIS、shu uemura(植村秀),Maybelline(美宝莲) 药妆品牌Vichy(薇姿),LA ROCHE-POSAY(理肤泉),SkinCeutica,ls(杜克) 香水品牌Giorgio Armani Parfums(阿玛尼),Ralph Lauren Parfums(拉尔夫*劳伦POLO),CacharelParfums(卡夏尔),VIKTOR & ROLF 发用品牌KERASTASE卡诗,MATRIX,MIZANI,REDKEN,SOFTSHEEN CARSO 2.宝洁公司集团,排名第二是宝洁公司 顶级品牌SK-II(Maxfactor)-- 就是蜜丝佛陀 二线品牌Olay(玉兰油),Illume(伊奈美),Always,Zest 男士品牌Boss Skin 彩妆品牌Cover girl(封面女郎) 亚洲区第一彩妆品牌ANNA SUI(安娜苏) 香水品牌Hugo boss,Locaste,ANNA SUI(安娜苏),Escada(艾斯卡达),Dunhill (登喜路),Valention、Lanvin(朗万),Paul Smith(保罗史密斯) 洗护品牌飘柔,海飞丝,激爽(刚淘汰),潘婷,润妍,沙宣,伊卡璐(Clairol),舒肤佳,Wella(威娜) 日用品牌利塞膦酸、博朗、查明、兰诺、金顶电池(金霸王)、纺必适、福杰氏,爱慕思、佳洁士、欧乐B 、碧浪、汰渍、护舒宝、帮宝适、品客、象牙、佳美、好自在,南孚是吉列的-吉列可是宝洁的。 3.雅诗兰黛集团,第三是雅诗兰黛集团 顶级品牌La Mer(海蓝之谜)-- 港台翻译为"海洋之蓝" 一线品牌雅诗兰黛 二线品牌Clinique(倩碧) 三线品牌Stila,Origins(品木宣言),Prescriptives,Aveda (肯梦),Jo Malo 顶级限量彩妆品牌Tom Ford(汤姆福特)彩妆品牌Bobbi Brown(芭比波朗),M.A.C(魅可) 香水品牌Tommy Hilfiger(唐美希绯格),DKNY(唐可娜儿),Aramis(雅男士开架品牌BeautyBank(目前仅在美国Kohl’s百货售卖,总共推出了Flirt!,American Beauty,Good Skin及以Grassroots 4个系列) 4.资生堂集团 顶级品牌Cle de Peau(CDP),IPSA(茵芙莎) 二线品牌Ettusais(爱杜莎),CARITA 凯伊黛,Decleor 思妍丽 底线品牌Shiseido Fitit,Asplir(爱泊丽),DeLuxe,ff ,SELFIT(珊妃),Whitia (白媞雅),FTShiseido,泊美 彩妆品牌Maquillage

美国化妆品宣称规定

美国化妆品宣称规定 Intertek天祥集团健康及美容产品部毒理安全评估 李能李霞 摘要:本文通过分析美国食品药品化妆品法案对化妆品和药品的定义以及对化妆品标签及相应宣称的有关要求,详细列出了美国对化妆品宣称的具体规定,从而帮助化妆品企业深入了解并更好地掌握美国对化妆品宣称的要求。 关键词:美国;化妆品;法规;宣称 美国对化妆品管理已有多年的历史,对化妆品监管的法规比较完善,其中对化妆品标签和广告宣称的要求尤为严格,进口化妆品必须经过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管理局的审批方可进入美国市场。生活中,一些化妆品公司为了提高市场占有率,宣称其产品具有特殊功效,但是这也相应的增加了产品出口到美国的风险。通过分析,自2012年1月1日-2013年5月,共有大约2930款化妆品被拒绝入关,其中因为标识错误和宣称有歧义的约占80%[1]。此外,一些知名品牌也因宣称问题收到了FDA的警告信。因此,对出口化妆品到美国的企业,深入了解并掌握美国对化妆品宣称的具体规定十分重要。本文将介绍美国化妆品法规及FDA对于标签及相应宣称的有关规定。 1.美国化妆品标签法规介绍 1938年美国正式颁布了《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Food, Drug and Cosmetic Act, FD&C Act[2]),第一次将化妆品纳入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FDA)的管制范围。1966年美国议会通过了《合理包装及标签法》(Fair Package and Labeling Act, FPLA[3])对产品的包装和标签进行了详细规定,其法规要求并不仅限于化妆品和药品,而是针对所有进入美国市场的消费品。因此,在美国销售的化妆品,无论是本国产品还是进口产品,都必须符合FD&C Act和FPLA的法规要求。 根据FD&C Act的规定,化妆品是指除脂肪酸碱性盐肥皂之外,以擦、倒、洒、喷、注入等方式施用于人体或其任何部位以达到清洁、美化、增强吸引力或改变外观而对身体结构和功能没有影响的产品。药品则是指用于治疗、缓解、医治或预防人类和其他动物疾病的物品以及食品之外的用于影响人体或其他动物体结构和功能的物品。 根据FD&C Act,FPLA和化妆品标签指南(Cosmetic Labeling Guide)的规定,化妆品标签须包含以下内容:产品名称(属性)、净含量、安全使用指南、警告语、成分表、原产地、制造商或进口商的名称和地址及其他内容。化妆品如果标签内容标识错误,则可能构成虚假(false)性陈述或错误标识(misbrand)。化妆品不仅要标签标识正确还要在广告宣传时符合联邦贸易委员会法(Federal Trade Commission Act[4])规定的广告和销售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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