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刑法的概念和几个基本原则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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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件(刑法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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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焦点:
(1)ATM机究竟是否属于金融机构?
(2)当事人行为是不当得利、侵占、诈骗还是盗窃?
(3)银行有无附带责任?
一、刑法的概念和特征 二、刑法的渊源和分类 三、刑法的创制和完善 四、刑法的体系和解释
课后建议:
查阅《刑法修正案》(一至七)(含草案),比较立 法变化
第二章 刑法的基本原则
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6、陈兴良著:《刑法的启蒙》,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7、邱兴隆著:《关于惩罚的哲学》,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第一章 刑法概说
案例分析:
被告人王某于1998年3月7日手持一张信 用卡到自动取款机上取款,卡上存在500元人 民币,王某欲取300元。在取款时由于操作失 误多加了一个零,取300元变成取3000元。没 想到,自动取款机并未因操作失误而拒付,而 是果然吐出3000元,使王某大为意外。王某 出于好奇,又操作一遍,结果自动取款机又吐 出
案例分析:
2003年1月至8月,被告人李宁为营利,先 后与他人预谋,采取张贴广告、登报的方式招 聘男青年做“公关人员”,并制定了《公关人 员管理制度》。李宁指使他人对公关先生进行 管理,并在其经营的“金麒麟”、“廊桥”及 “正麒”酒吧内将多名“公关先生”多次介绍 给男性顾客,由男性顾客将“公关人员”带至 南京市
3000元。此时,王某已经知道自动取款机出现 故障,但出于贪心,王某又先后从自动取款机 取出人民币2万元,占为己有。案发后,王某 认为又不是我到银行去偷钱,是自动取款机把 钱主动送给我,王某的辩护律师也认为这是一 个不当得利的问题,属于民法调整的行为,不 构成刑法中的犯罪。
问:本案到底是民法中的不当得利还是刑法中 的犯罪?
刑法学
(总论)
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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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盗窃罪案例分析
总结词
探讨盗窃罪的犯罪构成、量刑标准及辩护要 点
详细描述
通过对一起盗窃罪案例的深入剖析,讲解盗 窃罪的犯罪构成、量刑标准以及在辩护过程 中应注意的要点,帮助学生全面了解盗窃罪 的法律适用和辩护技巧。
案例三:贪污罪案例分析
总结词
探讨贪污罪的犯罪构成、量刑标准及辩护要 点
详细描述
量刑制度
总结词
量刑制度是指审判机关在审理案件时 ,根据犯罪人的罪行、犯罪情节、悔 罪表现等因素,依法决定对犯罪人适 用的刑罚幅度的制度。
详细描述
量刑制度需要考虑犯罪人的罪行、犯 罪情节、悔罪表现、前科情况、自首 立功等因素,以决定对犯罪人适用的 刑罚幅度。量刑制度还包括从轻、减 轻、免除刑罚等规定。
02 犯罪论
犯罪的定义和构成要件
犯罪的定义
犯罪是违反刑法规定,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 行为。
构成要件
犯罪的构成要件包括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 、犯罪客观方面和犯罪客体。
犯罪主体
犯罪主体是指实施了犯罪行为并依法应承担刑事 责任的人。
犯罪主观方面
犯罪主观方面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及其后果所 持的心理态度,包括故意和过失。
刑法的目的和任务
总结词
刑法的目的和任务是制定和实施刑法的重要指导思想,包括刑法的立法目的、司 法目的和社会目的等。
详细描述
刑法的目的在于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利和维护国家安全等;而刑法的任务 则是通过惩罚犯罪、预防犯罪和教育改造罪犯等方式来实现这些目的。
刑法的基本原则
总结词
刑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导刑法立法、司法和执法的核心 准则,包括罪刑法定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和适用 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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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贿赂罪
贪污罪
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 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受贿罪
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 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05 刑法案例分析
案例一:故意杀人罪案例分析
总结词
一起因家庭矛盾引发的故意杀人案
详细描述
04
刑法分论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
故意杀人罪
故意伤害罪
非法拘禁罪
绑架罪
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 行为。
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
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 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 由的行为。
是指利用被绑架人的近亲或者 其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忧虑 ,以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不法 要求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 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以实力控 制他人的行为。
总结词
刑法的目的和功能详解
详细描述
刑法的目的是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公民权利。其功能包括惩罚犯罪、 威慑潜在犯罪者、改造罪犯以及教育广大公民遵纪守法。
刑法的基本原则
总结词
刑法的基本原则概览
详细描述
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罪刑法定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等。这些原则是指导刑法立法、 司法实践的重要准则,确保刑法公正、合理地实施。
03
量刑幅度
根据不同犯罪的量刑标准,确定相应的量刑幅度,以便 在具体案件中灵活运用。
执行制度
01
02
03
执行机关
刑罚的执行机关包括人民 法院、监狱、社区矫正机 构等。
执行程序
包括判决生效后的交付执 行、执行过程中的减刑和 假释等程序。
执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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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犯罪是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 会危害性 2、犯罪是违反刑法的行为,具有刑事违法性 3、犯罪是应受刑罚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具有 应受惩罚性。
.
16
一、 犯罪和犯罪构成
2、犯罪的构成
(1)犯罪客体 (2)犯罪的客观方面 (3)犯罪主体 (4)犯罪的主观方面
.
17
一、 犯罪和犯罪构成
2、犯罪的构成
.
25
二、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条件
(1)起因条件:有需要避免的危险
(2)时间条件:危险必须正在发生
(3)对象条件:为了保全一个较大的合法 权益,而将其面临的危险转嫁给另一个较 小的合法权益
(4)主观条件:行为人必须有避险意图
(5)限制条件:只能是出于迫不得已
(6)限度条件: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
刑法基本知识
.
1
第四章 刑法
第一节 刑法概述
第二节 犯罪
第三节 刑罚 第四节犯罪种类
.
2
第一节 刑法概述
一、刑法的概念和任务 二、刑法的基本原则 三、刑法的适用范围
.
3
一、刑法的概念和任务
1、刑法的概念
广义:一切刑事法律规范的总和 狭义:刑法典
2、刑法的任务
第一、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 会主义制度。
第二、保护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
第三、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它权利。
第四、维护社会秩序 .
4
二、刑法的基本原则
1、罪刑法定原则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没有先例没有处罚
2、罪刑相适应原则
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 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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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避险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
惩 罚
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害,不得已而采取的 损害另一较小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是 对
意义:有利于鼓励公民在必要的条件之下,同过损害
正 义
较小的合法权益的手段,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尽

一切可能减少自然灾害、不法侵害等危害带来的社会
伸 张
损害。有利于培养广大公民顾全大局,互助友爱的思
斯 丁
互相配合,结成一个有机的犯罪行为整体。一
是各共同犯罪人所实施的行为都必须是犯罪行
为;
3、犯罪主观方面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甲请乙为其在丙家盗窃时望风,乙同意,
某日晚,甲乙按照约定前往丙家,乙在门外望
风,甲进入丙家后,见甲一人在家,便对甲实
惩 罚
施了暴力,抢劫了丙的一万元现金,本案如何
是 对
B、间接故意: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结 果,并且放纵这种结果的发生。
(2)过失:
A、过于自信:应当预见自己行为可能会发生 危害结果,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
B、疏忽大意:行为人已经预见可能会发生危 害结果,而轻信能过避免。
犯罪的主观方面一览表
课堂案例练习题:
请指出下列行为人的主观心理态度是哪一种(讨论)。
斯 丁
规定的最高刑为 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
追究。(不包括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
保护管辖:
外国人在我国境外对我国公民,按照我国
刑法规定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

适用我国刑法,但按照犯罪地法律不受处罚的
罚 是
除外。

正 义
普遍管辖:

伸 张
根据国际法的规定,对于某些特定的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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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刑
管制、拘役、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死刑。
附加刑
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 收财产。
刑罚的适用条件
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 罪主观方面、犯罪客观方 面。
刑罚的裁量与执行
量刑原则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缓刑与假释
缓刑适用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 刑的犯罪分子;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 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犯罪的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
犯罪主观方面
犯罪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自己的行为及其危害社会的结果所抱的心理态度,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态。故意 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过失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 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
刑法分则的体系结构
总则与分则的关系
01
总则指导分则,分则是总则的具体化。
犯罪构成与犯罪行为的分类
02
根据犯罪构成要件和犯罪行为特征进行分类。

罪名与罪状的对应关系
03
罪名是对犯罪行为的本质特征的高度概括,罪状是对犯罪行为
的详细描述。
刑法分则的罪名与罪状
罪名的概念与分类
罪名是对犯罪行为的本质特征的高度概括,可分为类罪名、具体 罪名和选择性罪名。
令。
赦免的效力
对于已经执行的刑罚,赦免不 具有溯及力;对于未执行的刑
罚,赦免具有溯及力。
04
犯罪形态论
犯罪既遂与未遂
犯罪既遂
行为人故意实施的行为已经具备 了某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对 于其处罚原则,通常按照分则条
文所规定的法定刑处罚。
犯罪未遂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 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 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 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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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预备
第31页/共48页
犯罪未遂是故意犯罪的未完成形态,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犯罪未完成而停止下来。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犯罪未遂
第32页/共48页
犯罪中止是故意犯罪的未完成形态,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而未完成犯罪。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犯罪动机
第19页/共48页
于某与赵某素有嫌隙,一日二人又发生了争吵。于某即到邻居钱某家,谎称劈柴借了一把斧头,然后至赵某家用斧头将赵某砍死。请问,钱某应不应该对赵某的死亡承担刑事责任?
案例分析(目的动机)
第20页/共48页
被告人李某有天驾驶“解放”牌卡车为其岳父拉木材,因手续不符合规定,守门人贾某不允许李某将木材拉出门。李某强行开车,企图将木材拉走。贾某赶来制止,李某一意孤行,仍继续开车出大门,将车前面的贾某推挤到墙根处,贾某顺势爬上汽车保险杠,令其停车。李某不仅不停车反而加速行驶,中途两次急刹车,将贾某摔下。李某见贾某摔下后,也未停车,反而驾车离开现场。贾某被摔成重型闭合性颅脑损伤,抢救无效而死亡。请问李某的行为构不构成故意杀人?
第15页/共48页
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16周岁以上精神正常
第16页/共48页
犯罪的主观方面
第17页/共48页
犯罪目的是指犯罪人希望通过实施犯罪行为达到某种危害社会结果的心理态度,也就是犯罪结果在犯罪人主观上的再现。犯罪目的突出影响直接故意犯罪的定罪问题。
犯罪目的
第18页/共48页
犯罪动机是指刺激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以达到犯罪目的的内心冲动或者内心起因。犯罪动机侧重影响量刑。

《刑法》完整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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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犯罪的证据往往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存在,具有易篡改、易灭失等特 点。因此,在证据收集和认定过程中,需要采取专业的技术手段,确保 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单位犯罪及其刑事责任追究问题
单位犯罪的概念和特点
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实施的犯罪行为,具有组织性、隐蔽性等特点。
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追究
VS
缓刑制度
指对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 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 暂不执行原判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其刑罚的执行。
假释制度与减刑制度
假释制度
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 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认 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 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 假释。
ERA
犯罪的概念与特征
犯罪的概念
是指违反国家法律、危害社会并依法 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犯罪的特征
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刑罚处 罚性。
犯罪的构成要件
犯罪客体
犯罪客观方面
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 社会主义社会关系。
是指刑法所规定的,说明行为对刑法所保护 的社会关系的侵犯性,而为成立犯罪所必须 具备的客观事实特征。
01
02
03
爆炸罪
投放危险物质罪
04
05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 秩序罪
走私罪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故意杀人罪
04
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
01 03
过失致人死亡罪
02
故意伤害罪
侵犯财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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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犯罪构成
3、犯罪主体 (1)自然人
刑 事 责 任 年
完全不负刑事责任(不满14周岁)
刑法
相对负刑事责任(满14岁不满16岁)
规定 的几
种罪
龄 完全负刑事责任(满16周岁)
(五)犯罪构成
完全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经法定程序鉴
定(不负)


未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行为能力(负,可从轻

或减轻处罚)
(3)犯罪依法应当受到刑法惩罚,具有 刑罚处罚性。
(五)犯罪构成
(二)犯罪构成的四个方面 1、犯罪的客体
犯罪侵害的受刑法保护的国家、社会个人利益。
注: 犯罪对象不等于 犯罪客体。
(五)犯罪构成
2、犯罪的客观方面 —— 表现为危害行为
犯罪构成的客观方面是指犯罪活动的客观 外在表现。犯罪客观方面的事实特征包括危害 行为,危害结果以及犯罪的时间、地点、方法 等。
■12月21日 中国维持对英国毒贩死刑判决 ■12月22日 英国首相写信再为毒贩求情。英网民支持中国处决 ■12月28日 阿克毛将被处决,英方“疯狂谈判”,家属要求见最后一面
■12月29日 高法核准阿克毛死刑,上午10点半执行死刑。 此前中方安排其与家属见面
(三)效力范围
3、中国人在中国领域之外犯罪 (1)国家工作人员(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 位、国家派到非国有单位的人员)和军人 , 一律
(一)概念
(一)刑法的概念 刑法是规定犯罪与刑罚的法律规范
的总和。
1、刑法的内容:犯罪和刑罚
(一)概念 2.刑法的功能
(1)规制功能:即约束公民行为的功能。 (2)保护功能:保护个人、社会、国家的 合法利益不受侵犯。
(3)保障功能: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 究,保障有罪的人受到法律限度内的惩罚。
(二)基本原则 (二)刑法的几个基本原则
其配偶、未 成年之子、
未婚之女。
(3)依国际条约对我国刑法的适用:
(三)效力范围
事件回顾
■2007年9月 阿克毛携带4公斤海洛因抵达乌鲁木齐国际机场时被查获 ■2008年10月29日 乌鲁木齐市中院一审判阿克毛死刑,提请高法复核
■2009年10月 英国不满阿克毛被判死刑,施加压力, 外交部称审判符合法律规定
1、罪刑法定原则(与英美法系及其不同)
(1)含义: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
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二)基本原则
2、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
含义:不论犯罪人的家庭出身,社会地位,职业性 质,财产状况,政治面貌,才能业绩如何,一律平等适 用刑法,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二)基本原则
3、罪责刑相当原则 含义: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 犯的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教案首页
2021
2
刑法
一、刑法与民法的区别
内容结构图
概念和基 本原则
概念
三个基 本原则
内容、功能 罪刑法定
适用刑法人人平等
罪责刑相适应

适用范围 空间效力(地域效力和对人的效力) 时间效力

犯罪
特征 犯罪构成:客体、主体、客观方面、主观方面 不具有犯罪性的行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
刑罚
概念 种类:主刑、附加刑 具体运用:累犯、自首、缓刑、假释、减刑
(三)效力范围
3、刑法的溯及力:从旧兼从轻原则
(三)效力范围
(四)犯罪
(一)犯罪的概念和特征 1、犯罪的概念
犯罪是危害社会的依法应当受到刑法惩 罚的行为。
(四)犯罪
2、犯罪的特征
(1)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 (2)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具有刑事违法性
违法不一定犯罪,犯罪是违法行为。
(三)效力范围
我国刑法的适用范围(效力范围) 含义:刑法在什么地方、什么时间、对什
么人具有法律效力。包括空间效力和时间效力。
(三)效力范围
(一)空间效力
国家的领域:包括领土、领空、领水和驻外的使 领馆,以及航空器、船舶。
在我国领域内犯罪:只要犯罪行为地或犯罪结
果地一项在我国就属于在我国领域内犯罪。
(三)效力范围
1、中国人在中国领域内犯罪 一般适用我国刑法,但也有特殊对待的情况。
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变通 特 殊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不适用
(三)效力范围
2、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1)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
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国家元首、 政府首脑、
外交代表及
(2)一般外国人适用我国刑法。


醉酒的人犯罪(负)

又聋又哑的人、盲人犯罪(负,可从轻、减轻
或免除处罚)
犯罪主体
饮酒和醉酒
1.关于饮酒和醉酒的标准问题。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 (GB19522—2010)中对于饮酒和醉酒驾驶做了明确 规定,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mg/100ml为饮酒 驾驶,大于等于80mg/100ml为醉酒驾驶。
适用 。
(2)其他公民 —— 适用,但本法规定的最高刑罚
为3年以下有之外犯罪
适 针对我国国家或公民的犯罪

的 条
法定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犯罪地的法律也追究
(三)效力范围
(二)时间效力
1、生效时间
公布之日 公布一段时间后
2、失效时间
立法机关宣布废止 新法代替旧法
2、关于对饮酒和醉酒驾驶的处罚问题。 从2011年5月1日0时1分起,国家对醉酒驾车作出了新 规定。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 证。饮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 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 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 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 驶证。
(五)犯罪构成
(2)种类
直接故意:明知会发生危害结果,希望
犯 罪
这种结果发生
故 意
间接故意:明知可能发生危害结果,放
任这种结果发生
主观方面
(五)犯罪构成
疏忽大意的过失:应当预见行为的危 犯 害结果,而没有预见。 罪 过 过于自信的过失:已经预见行为的危 失
害结果,却轻信能够避免。
2021
26
(五)犯罪构成
(2)单位犯罪
以单位名义实施


为单位谋取利益
经单位决策机构或主要负责人决定
处罚:一般采取“双罚制”:对单位处以罚金;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刑
罚。
犯罪主体
(五)犯罪构成
4、犯罪主观方面 (1)概念
犯罪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其实施的犯罪行 为及其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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