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医疗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
医院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医院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医院新技术和新项目的引进对于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医院新技术和新项目的准入,保障医疗安全和患者权益,制定相应的准入制度势在必行。
一、准入申请流程医院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首先需要明确准入申请流程。
通常包括技术申报、医务部门评估、医院管理层审批等步骤。
申请者应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和临床实践数据,医务部门需对技术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可行性进行评估,最终由医院管理层决定是否批准准入。
二、准入标准和评估体系制定医院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需要建立科学的准入标准和评估体系。
准入标准应包括技术先进性、疗效显著性、安全可靠性、合理性和成本效益等方面的考量。
评估体系应明确评估方法、评估指标和评估标准,确保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和科学。
三、风险管控和监督机制医院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要强调风险管控和监督机制。
医院在引进新技术和新项目时应全面评估潜在的风险,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
同时建立监督机制,定期对已准入的新技术和新项目进行跟踪评估,确保其应用符合规定和标准。
四、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为了促进医院新技术和新项目的有效应用,应设立相应的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
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体系,对医院新技术和新项目的应用情况进行评估,对绩效突出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奖励和激励,形成推动医院新技术和新项目发展的正向循环。
综上所述,医院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对于医疗卫生机构的发展至关重要。
只有建立科学规范的准入机制,确保新技术和新项目的质量和安全,才能更好地满足患者的需求,提升医院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
希望各医疗卫生机构能够高度重视医院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的建设,不断完善和优化制度,推动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

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一、新技术、新项目的定义本制度中的新技术、新项目是指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中第一、二类,且与临床诊疗过程有关的、具有临床应用前景的、在我院范围内首次应用于临床的诊断和治疗技术。
二、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实行三类管理第一类医疗技术项目:安全性、有效性确切,由我院审批后可以开展的技术项目。
第二类医疗技术项目:安全性、有效性确切,但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必须报省卫计委批准后才能开展的技术项目。
第三类医疗技术项目:安全性、有效性不确切,风险高,涉及重大伦理问题,或需要使用稀缺资源,必须报国家卫计委审批后才能开展的技术项目。
三、新技术新项目的申请和审批1。
申报条件(1)申报者必须是我院中级职称以上在职工作人员。
(2)申报的项目必须符合本办法所规定的范围;(3)鼓励跨学科跨专业的合作申报。
2。
申报、遴选和审批程序:(1)各学科自行组织申报;申请者可向医院医务科《医院开展新诊疗技术、项目申报书》按照申报书填写要求填写。
(2)各科室主任组织本学科有关人员对申请进行初审,对申请者的业务水平、工作作风,申请项目的先进性、安全性、可行性等进行评价,科主任签字同意后以书面形式上报医疗质量管理科。
(3)医疗质量管理科对各学科申报的新技术、新项目进行初步筛选,对涉及到医疗安全的新技术、新项目上报医院伦理委员会及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进一步遴选。
(4)经伦理委员会及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后,医疗质量管理科对申请的新技术、新项目是否通过,予以书面答复,并登记备案。
四、新技术、新项目的实施及跟踪考核1.新技术、新项目在获得医院批准后方准予实施.2.获得准入的新技术、新项目要在所申请的周期内实施,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我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医疗安全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3.新技术、新项目自准入通过日起一年为一个结题周期,在实施过程中半年进行阶段总结,填写《新技术、新项目阶段工作总结》;在新技术、新项目结题时,填写《新技术、新项目结题工作总结》,并交医疗质量管理科备案.4.新技术、新项目实施周期内如果发生了技术性医疗不良事件,责任科室应及时向医疗质量管理科汇报,由医疗质量管理科组织讨论后参照《医院医疗技术损害处置预案》(附件5)相关规定中止此项新技术、新项目。
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

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一、为了加强医疗新技术的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新技术指通过开发或引进的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或填补省内、院内空白的先进技术。
医院鼓励研究、开发和应用医疗新技术,鼓励引进国内外先进医疗技术。
开展新技术应以医疗市场需求为向导,立足临床,注重特色,优化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技术,解决急危重病诊疗过程中的疑难、复杂问题,并能产生较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新技术应当遵循科学、安全、先进、合法以及符合社会伦理规范的原则。
禁止开展已明显落后或不再适用,需要淘汰或技术性、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伦理及法律等方面与保障公民健康不适应的技术。
三、拟开展新技术的科室,由所在科室进行初评,确定该技术项目负责人和参加人员,填写《新技术新项目申请报告》,由科主任签署意见后报医务科。
医务科应该从开展该技术的人才、技术、设备及项目负责人准入资格等方面进行审核。
经医务科审核通过后,及时提交医院伦理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评审。
评审委员会对所报新技术项目的目的、意义、实用性、可行性以及实施方法、风险、应用价值及推广前景以及可能所涉及医学伦理问题等方面进行论证和评估。
四、开展新技术负责人必须是高年资副主任以上,医院其他人员开展该项技术必须在新技术临床试用期结束后,经医院批准院内临床推广应用,并在掌握该技术的人员指导下逐步开展。
五、经医院批准的新技术在临床试用期间,实行跟踪评价制度,开展人员定期向医务科汇报开展情况。
六、新技术临床试用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停临床试用,并将情况上报医院:1.发生重大医疗意外事件的;2.发生与该项技术直接相关的严重不良后果的;3.发现该技术存在医疗质量和安全隐患的;4.发现该技术存在伦理道德缺陷的;5.技术支撑条件发生变化或者消失;6.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及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及临床应用管理制度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及临床应用管理制度是指针对医疗领域中出现的新技术和新项目,进行准入审查和临床应用管理的一系列制度和流程。
该制度的实施旨在保证医疗技术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可行性,促进医疗技术的健康发展,同时为医疗机构和患者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持。
一、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审查制度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审查制度是指对医疗领域中新出现的技术和项目进行准入审查的制度。
该制度由相关部门牵头,形成专家组成员评估、技术审核、安全评估等程序。
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审查需要考虑技术的先进性、有效性、可行性和安全性等方面因素,确保新技术、新项目能够为患者提供更好的诊疗服务。
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管理制度是指对通过准入审查的新技术和新项目在临床应用过程中的管理制度。
该制度包括技术推广、临床实施、效果监测等方面的内容。
临床应用管理制度需要建立技术推广机构,负责技术的培训和推广,并进行临床实施和效果监测,及时调整技术应用策略,保证技术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
在实施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及临床应用管理制度时,需要明确一些关键要点和程序:1.准入条件:明确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的条件,包括相关技术标准、操作规范、质量控制要求等。
同时应建立技术研究和验证的程序,确保技术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2.专家评审:组织相关专家对新技术、新项目进行评审,评估技术的先进性和可行性,并提出适当的改进建议。
3.安全评估:对新技术、新项目进行安全评估,包括对技术操作的风险评估、系统的人机工效学评估等,确保技术在应用过程中不会给患者和医务人员带来潜在的风险。
4.临床应用管理:建立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包括技术推广、临床实施、效果监测等内容。
同时,在应用过程中要建立技术教育培训和技术支持体系,保证医务人员能够熟练操作新技术、新项目,并解决在应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5.监管机制:建立相应的监管机制,包括日常巡查、定期评估和不良事件报告等,对技术的应用过程进行监管,确保技术能够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使用,提高技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目的加强医院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的管理,促进医疗保健技术水平的进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范围临床各科室及医务人员。
定义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是指为保障患者安全,对于本院首次开展临床应用的医疗保健技术或诊疗方法实施论证、审核、质控、评估,实行全流程规范管理的制度。
内容(一)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实行二类准入管理第一类为“一般诊疗技术”:指未纳入禁止类技术或限制类技术目录的医疗技术。
第二类为“限制类技术”:指技术难度大、风险高,对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人员水平有较高专业要求,需要设置限定条件的;需要消耗稀缺资源的;涉及重大伦理风险的;存在不合理临床应用,需要重点管理的。
(二)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的必备条件拟开展的新技术和新项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要求。
拟开展的新技术和新项目应当为安全、有效、经济、适宜、能够进行临床应用的技术和项目。
拟开展的新技术和新项目所使用的医疗仪器须有《医疗仪器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仪器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仪器产品注册证》和《产品合格证》,并提供加盖本企业印章的复印件备查;一律不准使用资质证件不齐全的医疗仪器开展新技术和新项目。
拟开展的新技术和新项目所使用的药品须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须有《进口许可证》,并提供加盖本企业印章的复印件备查;一律不准使用资质证件不齐全的药品开展新技术和新项目。
(三)新技术和新项目立项开展新技术和新项目的临床医技科室,项目负责人应为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本院职工,该新技术和新项目应首先在科室进行可行性研究,充分论证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或技术风险,并制定相应预案,在确认其安全性、有效性、伦理风险、技术条件、人员和设备设施基础上,经科室集中讨论和科主任同意后,认真填写《**市妇幼保健院新技术、新项目开展申报表》附件1,一式两份,报送医务科立项申请。
(四)新技术与新项目论证医务科对各科室报送的《**市妇幼保健院新技术和新项目开展申报表》进行汇总、审查,审查内容包括:申报新技术和新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诊疗操作规范的规定;参加的人员资质和水平是否能够满足开展需要;申报的新技术和新项目所使用的医疗仪器和药品资质证件是否齐全。
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

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新技术、新项目的管理,规范新技术、新项目的准入程序,确保新技术、新项目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新技术、新项目是指:尚未在我院临床应用,或者虽已应用但尚未达到广泛认可的技术、项目。
第三条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应遵循科学、严谨、安全、有效的原则,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
第四条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主要包括:项目申报、项目评审、项目批准、项目实施、项目跟踪和评估等环节。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五条医院成立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新技术、新项目的准入管理工作。
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委员若干名。
第六条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委员会的职责:(一)制定和完善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二)负责新技术、新项目的申报审核、评审组织和批准工作;(三)监督新技术、新项目的实施和跟踪评估;(四)组织对新技术、新项目的培训和宣传;(五)处理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条医院设立新技术、新项目申报办公室,负责新技术、新项目的申报受理、材料审核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各临床科室、职能部门应积极配合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工作,提供所需资料,确保新技术、新项目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申报与评审第九条新技术、新项目的申报主体为临床科室。
申报科室应认真填写《新技术、新项目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资料。
第十条新技术、新项目申报材料应包括:(一)技术、项目的基本情况;(二)技术、项目的临床应用价值;(三)技术、项目的安全性、有效性论证;(四)技术、项目的实施计划和预期目标;(五)其他相关资料。
第十一条新技术、新项目申报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后提交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委员会评审。
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三篇

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三篇篇一: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为确保新技术、新业务开展达到既定目标,满足医院对其预期的要求,最大限度提高医疗水平,早期识别在新技术、新业务开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规避医疗风险,特制定本规定。
一、新技术、新项目是指在我院范围内首次应用于临床的诊断和治疗技术,包括:(一)在本学科领域中尚属首创,医院拟在学科领域内开展的技术、业务项目。
(二)在学科领域内已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拟在院内范围内开展及推广实施。
二、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申报流程(一)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医技科室,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职称的本院职工,其最终目的是将新技术、新业务在院内全面落实。
外院专家仅可介入开发过程早期的传、帮、代工作,技术业务的最终推广实施必须由本院人员完成。
认真填写《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申报表》,在完成初期的调研、评估及开发策划工作后,经科室讨论审核,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送医务科。
(二)在《申报表》中应就以下内容进行详细的阐述:1.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的特点、复杂程度,目前在国内外或其它省、市医院临床应用基本情况;2.临床应用意义、适应症和禁忌症;3.详细介绍疗效判定标准、评价方法,对有效性、安全性、可行性等进行具体分析,并对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进行科学预测。
4.技术路线:技术操作规范和操作流程; 5.根据基本情况明确划分开展过程中的各个阶段以及各阶段期实现的目标,应从人员的技能水平、学科建设的规模、经济效益的增长、知名度的提高等方面加以论述。
6.拟开展新技术、新项目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部门及科室的接口关系及配合要求予以阐明,其目的是保持新技术、新业务实施过程中工作的有效衔接,信息得到及时、准确的交流。
7.拟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科室技术力量、人力配备和设施等和各种支撑条件,相关部门及人员在各阶段的职责和权限。
8.详细阐述可预见的风险评估以及应对风险的处理预案、知情同意文件等。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第一条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是指为保障患者安全,对于本医疗机构首次开展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或诊疗方法实施论证、审核、质控、评估全流程规范管理的制度。
第二条“新技术和新项目”是指在我院范围内首次应用于临床的诊断和治疗技术。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临床上新的诊疗技术方法或手段(包括新诊疗设备的临床应用、使用新试剂的诊断项目),常规开展的诊疗技术的新应用、其他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的新的侵入性的诊疗和治疗等。
第三条我院对新技术和新项目的开展实行准入管理。
拟开展的新技术和新项目应当为安全、有效、经济、适宜、能够进行临床应用的技术和项目。
第四条申报的新技术和新项目需在我院执业机构许可证批准、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内,不得就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已废除或禁止使用的医疗技术提出申请。
新开展技术和项目必须与医院的等级、功能、任务以及所引进技术的该专业技术能力相一致,严格执行报批程序。
第五条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负责对科室提交的新技术、新项目申请进行审核、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对具体项目予以不予准入、准入及转入常规技术等管理。
第六条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申报科室应有计划地开展新技术和新项目的申报工作,拟申报的新技术必须符合我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中登记的诊疗科目。
拟开展新技术和新项目的临床、医技科室,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申报表》,经科室讨论审核,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送医务科。
涉及多科合作开展的新技术和新项目,有主导科室的,由主导科室负责组织填报;没有主导科室的,由医务科组织讨论协调并确定主导科室。
新技术属于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限制类技术”目录之中的,应按照卫生行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审批一、所有新技术和新项目必须经过医院技术管理委员会和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展临床应用。
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对科室申报的新技术和新项目进行审核,审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诊疗规范及操作常规;(二)是否具有可行性、安全性和效益性;(三)所涉及的医疗仪器、药品、试剂、环境等是否具备开展新技术和新项目的条件;(四)参与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职称及针对该项目的分工及职责,是否能够满足开展新技术和新项目需要;(五)是否有医疗技术风险防范预案和医疗技术处置流程,对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并发症所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临床医疗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
开展临床医疗新技术、新项目是医院形成技术专长和发展学科特色的重要基础,是推动医学科技进步、提高临床诊治水平的重要途径,也是增强医疗机构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为了规范我院临床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管理,鼓励技术创新,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促进我院医疗水平再上新台阶,特制订本制度。
一、新技术、新项目的概念
凡是近年来在国内外医学领域具有发展趋势的新项目(即通过新手段取得的成果),在本院尚未开展过的项目和尚未使用的临床医疗、护理新手段,称为新技术、新项目。
二、新技术、新项目的分级
对开展的新项目实行分级管理,按项目的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安全性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
1. 国家级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成果,在国内医学领域里尚未开展的项目和尚未使用的医疗、护理新项目。
2. 省级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新成果,在省内尚未开展的新项目和尚未使用的医疗、护理新项目。
3. 市级具有省内先进水平,在本市及本院尚未开展的新项目和尚未使用的医疗、护理新项目。
三、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的必备条件
1. 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
章制度。
2. 拟开展的新项目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安全性、创新性和效益性。
3. 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所使用的医疗仪器须有《医疗仪器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仪器经营企业营业执照》、《医疗仪器经营企业税务登记证》、《医疗仪器产品注册证》和产品合格证,并提供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备查;使用资质证件不齐的医疗仪器开展新项目,一律拒绝进入。
4. 拟开展的新项目所使用的药品须有《药品生产生产企业许可证》、《药品生产企业营业执照》、GMP证书、《药品经营企业营业执照》、《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许可证》和GSP证书,进口药品须有《进口药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并提供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备查;使用资质证件不齐的药品开展新项目,一律不准进入。
四、新技术、新项目的准入程序
l.申报申报双新的项目主持人应具有副主任医师或相当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本院临床、医技、护理人员,须认真填写《永嘉县人民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开展申报表》,经本科讨论审核,科主任签署意见后报送医务科。
2.审核医教科对《永嘉县人民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开展申报表》进行审核合格后,报请医院伦理委员会审核、评估,经充分论证并同意准入后,报请分管院长审批。
3.审批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报分管院长和上级有关部门审
批后,需要新增加收费项目的由审计科负责向市物价部门申报收费标准,批准后方可实施;医保报销与否,由公疗办上报至上级医保部门审批。
五、可行性论证的主要内容
包括新技术、新项目的来源,国内外开展本项目的现状,开展的目的、内容、方法、质量指标、保障条件及经费、预期结果与效益等。
六、监察措施
1. 新技术、新项目经审批后必须按计划实施,凡增加或撤销项目需经院伦理委员会审核同意,报分管院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2. 医教科与伦理委员会每半年对全院开展的新项目例行检查1次,对项目实施情况予以评估。
项目负责人每半年向医教科书面报告新项目的实施情况:接受该项目的患者数量、临床疗效,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产生的不良后果及处理措施,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
3. 对不能按期完成的新项目,项目申报人须向医教科详细说明原因。
学术委员会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对项目申报人提出质疑批评或处罚意见。
4. 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实施后,应将有关技术资料妥善保存好;新项目验收后,应将技术总结、论文复印件交医教科存档备案。
5.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经申报,擅自开展临床医疗新项目、新技术。
未经报批擅自开展临床医疗新项目、新技术者,一经发现,视情节按违反规章制度进行相应处罚,产生严重后果的,一切责任由科室领导和项目负责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