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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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机关档案管理制度

街道机关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街道机关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街道机关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街道机关各部门、各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档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档案管理。

(二)集中统一原则: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三)分级管理原则:根据档案的密级、价值、用途等因素,实行分级管理。

(四)科学管理原则: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和水平。

(五)保密原则:严格保密制度,确保档案安全。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档案收集范围:(一)街道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在履行职责、执行任务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图表、照片、录音、录像等。

(二)上级机关、下级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赠送的档案资料。

(三)其他应当归档的资料。

第五条档案收集要求:(一)档案收集工作应当及时、全面、准确。

(二)档案收集工作应当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三)档案收集工作应当遵循档案的密级、价值、用途等因素,实行分级管理。

第六条档案整理要求:(一)档案整理应当遵循档案的分类、编号、编目、装订等规定。

(二)档案整理应当保证档案的准确性、完整性和连续性。

(三)档案整理应当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档案整理效率。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保护第七条档案保管要求:(一)档案保管应当遵循档案的密级、价值、用途等因素,实行分级保管。

(二)档案保管场所应当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虫、防鼠等条件。

(三)档案保管应当实行定期检查、清点和维护,确保档案安全。

第八条档案保护措施:(一)档案保护应当遵循档案的材质、年代、价值等因素,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二)档案保护应当加强档案的消毒、去污、去酸、加固等处理。

(三)档案保护应当加强档案的数字化处理,提高档案的利用效率。

第四章档案利用与提供第九条档案利用原则:(一)档案利用应当遵循档案的密级、价值、用途等因素,实行分级利用。

机关档案管理制度5篇

机关档案管理制度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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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机关档案管理制度为加强机关档案的科学管理,保证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提高机关档案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档案安全保密制度1、档案管理人员必须遵守保密守则,要严守秘密,严防泄密、失密。

2、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档案的查借阅手续,借出的档案要及时归档、核实。

3、档案管理人员要增强保密观念,经常检查设施安全保密情况;离开档案室时,必须锁好文件资料柜,关好门窗。

4、销毁档案要登记造册,经分管副局长签字批准后方能进行,销毁时要有监销人,并履行签字手续。

5、档案室内严禁吸烟,以防火灾。

档案保管制度1、档案室属机要重地,外人不得随便进入。

2、保持室内卫生整洁,档案分类排放、排列整齐。

3、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高温、防强光等工作,室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4、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库藏情况,对库藏档案和资料的保管情况定期进行检查核对,做到帐物相符。

5、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准将档案带出库房,更不准私自摘抄、外传。

档案利用制度1、档案管理人员应熟悉所藏档案的情况,完善档案检索工具,及时准确地提供档案利用服务。

2、市水利局本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可查阅本部门形成的档案。

查(借)阅局会议记录,必须经局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查阅。

查(借)阅局党务资料,须经局党总支书记或局机关支部书记批准后方可查阅。

3、查阅档案须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未履行登记手续,档案管理员可拒绝查阅。

4、外单位查阅本机关档案,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并经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批准后方可借阅。

5、查阅档案时,严禁涂改、圈划、抽换、批点、污损、拆卷或增删档案内容,不得吸烟。

6、归还档案时,档案管理员要认真检查清点档案的完好状况,及时记载档案的利用情况。

机关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机关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关人事档案管理,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机关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所有工作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

第三条机关人事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档案资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篡改、伪造。

(二)完整性原则:档案资料应全面、完整,不得遗漏重要信息。

(三)保密性原则:对档案资料实行保密管理,确保档案安全。

(四)便捷性原则: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方便工作人员查询和使用。

第二章档案资料收集与整理第四条机关人事档案资料包括以下内容:(一)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政治面貌、学历、学位、职称、职务、任职时间等。

(二)工作经历:历任职务、工作单位、工作时间、工作业绩等。

(三)教育培训:参加的各类培训、学习、进修等。

(四)奖惩情况:获得的各类奖励、表彰、处分等。

(五)其他:其他与人事管理相关的资料。

第五条档案资料收集:(一)工作人员入职时,应将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提交给档案管理部门。

(二)工作人员晋升、调动、退休等过程中,应及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三)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档案资料进行清理、更新,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准确。

第六条档案资料整理:(一)按照档案资料类型进行分类,分别建立人事档案、工作档案、培训档案、奖惩档案等。

(二)对档案资料进行编号、装订,确保档案资料整齐、有序。

(三)建立档案目录,方便工作人员查询。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七条档案保管:(一)档案管理部门应设立专门的档案室,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施。

(二)档案室应保持整洁、通风、防潮、防虫、防火、防盗。

(三)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整理、检查,确保档案安全。

第八条档案利用:(一)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查询档案资料,应向档案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二)档案管理部门应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地提供档案资料。

机关档案管理制度及职责

机关档案管理制度及职责

一、总则为加强机关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机关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的原则1. 集中统一管理原则:机关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系统性。

2. 实用性原则:档案管理工作应以机关工作实际需要为导向,提高档案利用效率。

3. 保密性原则: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机关秘密,确保档案安全。

4. 依法管理原则:档案管理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行政。

三、档案管理的范围1. 机关行政、业务、人事、财务、基建、设备、物资等方面的文件、资料、图表、照片、录音、录像等。

2. 机关内部各部门、各单位形成的各类档案。

3. 机关内部各部门、各单位与其他单位、个人之间的往来文件、资料等。

四、档案管理的职责(一)档案管理部门职责1. 负责制定、修订机关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 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销毁等工作。

3. 负责档案的检索、利用、统计、分析等工作。

4. 负责档案的数字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现代化水平。

5. 负责档案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档案安全。

6. 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

(二)各部门、各单位职责1. 按照档案管理制度,对本部门、本单位的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归档。

2. 严格执行档案保密制度,确保档案安全。

3. 积极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开展档案工作,按时完成档案整理、归档等工作。

4. 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利用效率。

5. 对档案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工作予以支持、配合。

五、档案管理的具体要求(一)档案收集1. 档案收集工作应遵循全面、准确、及时、完整的原则。

2. 各部门、各单位应按照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将各类档案收集齐全。

3. 对涉及国家秘密、机关秘密的档案,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进行收集。

(二)档案整理1. 档案整理工作应遵循分类、排序、编号、装订等规范。

机关档案收集管理制度

机关档案收集管理制度

机关档案收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关档案收集管理工作,保障机关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提高机关档案管理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机关的档案收集管理工作。

第三条机关档案收集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科学、规范、保密的原则,强化责任意识,加强档案保管工作,确保机关档案的安全、完整和可信。

第四条机关档案管理委员会是机关档案管理的领导机构,负责机关档案管理的全面协调、监督和指导工作。

第二章机关档案的收集第五条各机关应当按照规定的流程和程序,对其产生的各类档案材料进行及时、准确的收集。

第六条机关档案的收集应当按照文件种类、日期、文件号等分类方式进行整理,确保档案的有效管理。

第七条机关档案的收集应当建立档案目录,精确记录档案的全貌和存放位置。

第八条机关档案的收集应当做好档案装订和标注工作,确保档案材料的完整性和清晰度。

第九条机关档案的收集应当加强保密意识,对于涉密档案应当按照保密要求进行存放和管理。

第十条机关档案的收集应当定期进行档案调查和清点工作,确保档案的及时完整性。

第三章机关档案的管理第十一条机关档案管理应当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的管理责任人员和职责。

第十二条机关档案管理应当加强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档案管理的专业水平和效率。

第十三条机关档案管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档案的遗失、损坏和篡改。

第十四条机关档案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的档案检索系统,方便档案的查阅和利用。

第十五条机关档案管理应当遵循档案管理规范,确保档案的及时整理、归档和审批。

第十六条机关档案管理应当建立档案利用工作制度,促进档案的合理利用和开发。

第四章机关档案的保护第十七条机关档案的保护应当建立健全的档案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十八条机关档案的保护应当加强档案保管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提高档案保管的水平和标准。

第十九条机关档案的保护应当建立完善的档案备份和恢复机制,防止档案的丢失和损坏。

机关档案管理制度(四篇)

机关档案管理制度(四篇)

机关档案管理制度一、档案材料前期控制(一)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公文制发程序,把好拟稿、核稿、登记编号、呈批、注发、印刷、分装、送出等环节,做到行文规范、结构规范、格式规范。

(二)党组会议、主席会议、常委会议、行政办公会议以及党委、各党支部、各委室召开会议,均应有完整的会议记录。

(三)拟稿、核稿、呈批、签发各类文件,必须使用符合规范的标准纸张,按格式用碳素墨水或蓝黑墨水认真书写,严禁使用不符合存档规定的红墨水、纯兰墨水、铅笔、园珠笔书写、修改、签批文件材料。

(四)各委室形成的所有文件材料,凡打印或印刷的,应在发放之前,将底稿和二份正本交办公室秘书科存档;不打印的,应保存好底稿和抄件,定期交办公室秘书科存档。

(五)收文处理应把好收文、启封、登记、分送、拟办、批办、注办、清退、归档各道环节,防止文件运转使用中丢失、损坏。

(六)凡外出参观、考察、开会者,返回机关后应及时将全____文件材料送交办公室秘书科,并办好交接手续。

(七)凡用公款购买、订阅的公用图书资料,均应交办公室秘书科统一管理,使用者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

(八)凡在归档范围内的照片、录音、录像资料,应收集齐全,排列整齐,并配以文字说明,将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表述清楚,于活动结束后及时移交办公室秘书科。

二、文件归档(一)文件归档要坚持真实反映本机关活动和主要工作情况,有利于保管、查找和利用的基本原则,做到及时、完整、齐全。

(二)凡是本机关在工作活动中形成和办理完毕且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图纸、照片(底片)、录音(像)等,均属归档范围。

(三)各委室每年初应将该归档的上年度文件材料收集齐全,交办公室秘书科,档案管理人员要按照归档原则、要求和方法,按时完成上一年度的档案归档工作。

(四)凡向市____局移交的档案,应附有案卷目录,移交档案时,应履行严格的交接签字手续。

三、档案管理、利用(一)档案室要及时接收和保管好本单位形成的文书、基建、财会档案,保证这些档案的系统和完整。

机关文书档案管理制度(5篇)

机关文书档案管理制度(5篇)

机关文书档案管理制度1、立卷归档(1)立卷范围。

上级机关发来的、本机关形成的、非隶属机关抄送的以及下级机关上报的需立卷归档的文件、材料;执法文书中需立卷归档的资料。

(2)立卷方法。

文秘人员在收集齐文件、资料的基础上,对所需立卷归档的资料进行分类、拟写标题、确定保存期限,交专门档案业务人员签订后,填写卷内目录,进行整理装订。

所立成的案卷要材料齐全、完整、准确、分类合理、标题规范、目录清楚、装订牢固。

2、登记保管(1)登记。

将整理好的案卷按照永久、长期、短期三种保管期分别编号、抄写案卷目录,然后入橱上架。

(2)保管。

案卷一经归档,要严格保管,确保万无一失。

档案室门窗要保持坚固,关闭上锁要及时;拒绝无关人员进入档案室。

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做到防鼠、防盗、防尘、防虫、防潮等;档案室内橱(柜)排列整齐,布局合理,案卷排列科学,便于查找。

3、提供利用(1)档案查阅。

凡到本室查阅档案的,均由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并按规定为利用者提供所需档案资料。

(2)注意事项。

本机关的同志查阅档案由管理人员随时提供;外来部门、单位的工作人员查阅档案经批准后,方可按规定提供。

4、办理移交档案在本室保存满____年后,向档案馆办理移交手续。

(1)签定。

所移交的案卷均须符合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确保档案资料齐全、完整、准确。

(2)移交。

移交的档案要抄写案卷目录一式两份,保证移交手续齐全。

局机关自身档案每年整理一次,需存档的重大活动资料由各科室提供,局办公室负责汇总存档。

机关文书档案管理制度(2)是指机关依法规范和管理其产生的各类文书和档案的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保障机关文书和档案的合法性、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提高机关信息管理水平、服务水平和效能。

机关文书档案管理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 机关文书的定义和分类:明确机关文书的概念、种类和分类,如公文、函件、报告、备忘录等。

2. 机关文书的起草、审批和签发:规定机关文书的起草程序、审批程序和签发程序,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权限,确保文书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国家档案局令第13号——机关档案管理规定

国家档案局令第13号——机关档案管理规定

国家档案局令第13号——机关档案管理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档案局•【公布日期】2018.10.11•【文号】国家档案局令第13号•【施行日期】2019.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档案管理正文国家档案局令第13号《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已经国家档案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局长李明华2018年10月11日机关档案管理规定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机构和人员第三章基础设施第四章管理要求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形成与收集第三节整理与归档第四节保管与保护第五节鉴定与销毁第六节利用与开发第七节统计与移交第五章信息化建设第六章奖励与处罚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以下统称机关)档案工作,推进机关档案科学、规范管理,丰富国家档案资源,为各项工作提供有效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机关档案,是指机关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查考、利用和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各种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机关档案工作是档案工作开展的基础,是国家档案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机关档案工作是机关不可缺少的基础性工作,是推进依法行政、促进科学决策、提高治理水平的必要条件,是保护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维护机关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重要工作。

第四条机关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机关档案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负责中央和国家机关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检查。

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指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机关档案工作的统筹协调、制度建设,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机关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检查。

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履行检查职责时,以进入相关场所检查,询问有关人员,查阅、复制有关档案资料等方式开展。

中央、地方专业主管机关应当根据本专业的管理体制,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指导下对本系统和直属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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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综合档案室工作职责》
二、《文件材料归档制度》
三、《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四、《档案保密制度》
五、《档案保管制度》
六、《档案查(借)阅制度》
七、《档案利用制度》
八、《档案的统计、鉴定和移交制度》
综合档案室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努力完成上级主管机关下达的有关档案业务工作。

2、制订和组织实施机关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加强档案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高档案的综合管理水平。

3、负责规划、协调全镇档案工作,并负责对镇属各部门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4、负责接收(征集)、整理、分类、鉴定、统计和保管本镇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

5、组织实施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文件归档工作;
6、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和机关保密制度,组织做好档案的密级调整工作,对已超过保管或保密期限的档案,提出存毁和解密、降密处理意见。

7、开展档案的开放和利用工作,做好档案的借阅查阅工作;编制检索工具,编写档案参考资料。

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机关各项工作服务,为社会服务。

8、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做好档案的安全防范和技术保护工作;对损坏、偷窃、擅自销毁、遗失档案和泄密者,将予以处理;对保护档案有功者,将给予表扬、奖励。

9、负责组织机关专兼职档案人员的业务学习与培训。

10、开展档案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文件材料归档制度
根据《档案法》和市、区档案局关于档案立卷归档的要求,为及时、正确地做好本机关各类档案材料归档工作,提高案卷质量,特作如下规定:
一、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
1、反映本机关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机关工作、国家建设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2、机关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在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权益等方面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
3、本机关需要贯彻执行的上级机关、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
4、其他对本机关工作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二、机关文件材料不归档范围:
1、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普发性不需本机关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机关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供工作参考的抄件等;
2、本机关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各次校对稿,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需办理的一般性人民来信、电话记录,
机关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本机关负责人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与本机关无关的文件材料,有关工作参考的文件材料;
3、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不需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不需办理的抄送文件材料;
4、下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供参阅的简报、情况反映,抄报或越级抄报的文件材料;
三、档案归档时间:
1.本机关各部门应在次年第一个月按要求把本部门上年应归的文件材料,进行清退。

然后,由档案人员按照文件的内容和性质,进行整理、分类、立卷、归档,向档案室移交。

2.机关文书档案应在第二年的六月底以前整理结束,然后归档。

四、立卷归档要求:
本机关领导和各部门文件办理完毕,应将具有保存价值的来文、复文,包括领导的签发的底稿、批示等材料(本机关发文、联合发文各一式两份),以及归档范围内其它性质的归档材料,收集齐全,及时送交办公室归档。

外出参加会议带回的重要文件,整理一份送档案室归档,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1、库房必须保持清洁、门窗坚固,并设有防光、防火、防盗、防高温、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等安全措施。

2、库房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堆积其它杂物,进入库房不准吸烟。

3、非库房管理人员严禁入内,禁止擅自进入库房翻阅档案资料。

4、做好库房的温湿度记录,及时采取措施控制和调节温湿度。

5、经常检查库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作好记录。

档案保密制度
1、档案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职责,严守保密制度,保守党和国家机密,并定期进行保密制度的学习,加强对档案的保密管理。

2、凡需查阅档案材料者,均应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并在阅档室内查阅。

对密件档案材料要按照规定范围阅档,不得随意摘录、擅自翻印。

提供利用时经手人不得离开。

3、需要复印密件档案材料,应严格按照本机关规定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4、密件档案材料的销毁,要造具清册上报审批,到指定地点销毁,并有两人监销。

5、发现失密、泄密现象,要及时上报并采取补救措施。

档案保管制度
1、机关应根据保存档案资料的数量设置必要的档案专柜,以及其它配套设施,并明确专人负责管理。

2、档案库房是本机关的机要部位,非本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库房,亦不得在内办公、会客。

3、定期检查档案,做到卷目相符,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

4、档案橱柜要摆设整齐,柜内案卷排列合理。

库房内要做到清洁卫生,通风良好。

5、库房内严禁吸烟,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及其他物品,保持库房内走道的畅通。

定期检查消防器材,使之保持完好状态。

6、根据现有库房设备条件,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光、防虫、防潮、防鼠、防高温、防尘等各项安全防护管理工作。

7、离库时必须关好橱、柜以及门、窗,切断电源。

档案查(借)阅制度
1、凡查阅本机关党组会议、办公会议记录以及其它重要档案,须经分管领导批准,以上材料只限于有关人员在阅档室查阅。

2、凡涉及到个人的组织处理、历史结论等内容的档案材料,必须由组织出面查阅。

3、本机关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要填写《档案查询单》,须经办公室领导批准,并及时提供档案利用效果情况。

外部人员查阅档案,须经分管领导批准。

4、查阅档案须经办公室领导批准,并不得离开阅档室,不得擅自将档案带出机关。

查(借)阅档案时,必须保持案卷的整洁、完好。

严禁将档案文件随意拆抽、裁贴、填注、勾划、涂改、加点、污损。

5、档案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查(借)阅管理制度与保管制度,对所查(借)阅的档案负有督促检查责任,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

做好利用档案的记录工作。

档案利用制度
1、各部门人员原则上只能查阅本部门工作范围内的档案,如需查阅其他部门的业务档案,须经分管领导同意,方能查阅。

2、查阅档案,必须讲明利用目的,办理登记手续,方能阅档。

3、外单位人员查阅本机关档案,须持单位介绍信,办理查阅手续,方可查阅。

本机关档案一律不外借。

4、查档者只限在阅档室内阅览。

如有特殊情况,酌情处理。

借阅档案一般定为二周。

如不能按期归回,必须办理续借手续。

5、查阅有密级的档案,需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阅档。

6、调阅档案者应做到:注意保密,保护档案,不得转借、不得外借,如需摘抄、复印,应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定密档案,需分管领导批准)。

档案上不得涂改、划线、增删和撕页,并应保护档案的整洁。

如发现以上违规情况,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

7、做好档案利用反馈工作,利用者查档结束后需如实题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交档案部门存档。

档案的统计、鉴定和移交制度
1、档案室对档案的收进、移出、保管、利用效果、存毁和档案人员等情况进行准确统计。

2、档案室应根据国家有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结合本机关实际情况,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确定档案的存毁。

3、鉴定工作可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能过鉴定需要销毁的档案文件,必须逐卷逐件登记造册、列出清单,并写出鉴定报告,提交鉴定小组鉴定,由鉴定小组负责人签字后方可销毁。

4、档案销毁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必须指派两人以上负责,送至国家定点保密造纸厂实施监销,监销人员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名。

5、按上级有关规定,凡属向地方档案馆移交的档案,应严格按要求移交。

在移交时,双方应在移交清册上签名盖章。

移交清册应当收入全宗卷和有关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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