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入办理所需资料——
户口迁移需要什么材料

户口迁移需要什么材料
户口迁移是指由一个地区的户籍迁移到另一个地区的户籍管理系统,每个地区对于户口迁移所需的材料可能会有所不同,在这里我将列举一些常见的户口迁移所需材料。
1. 迁移申请表:根据需要到原户籍地或迁移地的居民事务窗口领取迁移申请表,并填写相关信息。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迁移前需要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并准备一份身份证复印件。
3.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迁移前需要提供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并准备一份户口簿复印件。
4. 婚姻证明:如果申请人已婚,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 出生证明:如果申请人是未成年人,需要提供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 一寸彩色照片:迁移前需要准备一张近期的清晰的一寸彩色照片。
7. 迁移地的证明材料:根据迁移地的要求,可能需要提供一些特定的证明材料,例如工作单位证明、学校录取通知书、租房合同等。
8. 其他材料: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其他材料,例如申
请人的社保证明、医疗保险证明、税务证明等。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户口迁移政策和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所以在准备材料之前最好先咨询当地的居民事务窗口或户口办理窗口,以了解具体的迁移要求。
此外,材料的准备和迁移手续的办理流程可能会有一定变动,建议在办理前先确认最新的政策和要求。
办理落户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落户需要什么材料我们知道就是户⼝的问题是很重要的,⼀般来说落户的话是要向当地的派出所提出申请办理的,那么对于落户⼝来说需要什么资料呢?关于这个问题,下⾯就由店铺⼩编为⼤家解释⼀下相关内容,供⼤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家有帮助。
⼀、落户⼝需要什么材料市外迁⼊落户⼝材料(1)⼊户申请书;(2)申请⼈、被申请⼈居民户⼝簿及居民⾝份证;(3)结婚证书;(4)申请⼈常住户⼝所在地派出所及村、乡(镇)证明;(5)被投靠⼈户⼝所在地派出所及村乡(镇)证明。
外省市迁⼊本市落户⼝材料(1)迁⼊⼈的户⼝迁移证、准予迁⼊证明和居民⾝份证;(2)市局、分(县)局开具的⼊户证明;(3)迁⼊户的居民户⼝簿;(4)18周岁以上⼈⼝交本⼈正⾯免冠⼀⼨光纸⿊⽩⼤头照⽚两张;(5)毕业分配应持报到证和接收单位局级以上组织⼈事部门的报户⼝证明和接收单位证明。
⽼⼈投靠⼦⼥落户⼝材料(1)⼊户申请书;(2)⼊户⼈户⼝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3)⼊户⼈的居民户⼝簿及居民⾝份证;(4)被投靠⼈的居民户⼝簿及居民⾝份证;(5)其他相关证明。
市内迁⼊落户⼝材料(1)迁⼊⼈的居民户⼝簿、居民⾝份证及市内户⼝迁移证;(2)迁⼊户的居民户⼝簿;(3)新⽴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4)迁⼊⼈符合申领、换领居民⾝份证条件的,每⼈交本⼈正⾯免冠⼀⼨光纸⿊⽩⼤头照⽚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份证的,每⼈交照⽚⼀张;(5)因结婚迁⼊的要持结婚证;(6)迁⼊农村地区的农业⼈⼝要有迁⼊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的证明;(7)迁⼊⾮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迁移⼿续。
⼆、落户⼝需要什么⼿续1、落户申请交⼊转⼊地的派出所,派出所开具接纳证明;2、等待转⼊地户籍警察调查,符合转⼊条件派出所开出接纳证明;3、将接纳证明交给转出派出所;转出派出所开出准迁证明同时消户;4、将准迁证明交给转⼊派出所并办相应⼿续(准备好相⽚);5、落户⼝⼿续办理完毕。
上海市内户口迁移流程

上海市内户口迁移流程
一、准备阶段
1.确定迁移原因
(1)个人原因
①新居住地更改
②家庭成员变动
(2)工作原因
①工作单位变更
②职务调动
2.收集所需材料
(1)个人身份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迁入地材料
①迁入地居住证明
②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
(3)其他辅助材料
①婚姻证明(如适用)
②子女就学证明(如适用)
二、办理流程
1.向原户籍所在地申请
(1)填写迁移申请表
①申请表格式
②申请理由说明
(2)提交申请材料
①身份证复印件
②户口簿复印件
③其他辅助材料
2.原户籍所在地审核
(1)审核材料完整性
①确认材料齐全
②联系申请人确认信息(2)处理迁移申请
①审核时间
②出具迁移证明
3.前往迁入地户籍办理
(1)准备迁入地材料
①迁移证明
②迁入地居住证明(2)填写迁入申请表
①申请表格式
②个人信息填写
4.办理新户口登记
(1)提交申请材料
①迁移证明
②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2)完成户口登记
①领取新的户口簿
②核对信息准确性
三、注意事项
1.时间安排
(1)提前了解办理时间
(2)注意各阶段的时限
2.费用问题
(1)是否有手续费
(2)其他可能的费用
3.资料保管
(1)保留迁移证明
(2)保存重要文件复印件
4.适应新环境
(1)了解新居住地政策
(2)及时更新相关证件信息。
办理户籍迁移流程

办理户籍迁移流程户籍迁移是指个人或家庭将户口从一个地方迁移到另一个地方的行为。
户籍迁移可以因各种原因而进行,例如工作调动、学习、婚姻迁移等。
下面将为您介绍办理户籍迁移的具体流程。
一、了解相关政策与法规在开始办理户籍迁移之前,首先需要了解相关政策与法规,以确保您符合迁移的条件和要求。
不同地区的政策可能存在一定差异,因此建议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详细了解迁移政策。
二、申请材料准备在准备户籍迁移申请材料时,您可能需要准备以下文件:1. 《户籍迁移申请表》:根据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要求填写。
2. 身份证件:包括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等。
3. 迁移原因证明材料:如果您是因工作调动、学习或婚姻迁移而办理户籍迁移,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如聘用合同、录取通知书、结婚证等。
4. 户籍迁移目的地证明材料:如果您搬迁到其他城市或地区,需要提供目的地的居住证明、房产证或租房合同等文件。
5. 其他补充材料:根据具体情况,有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文件,例如社保证明、儿童入学证明等。
三、申请提交与审核在准备好所需材料后,将其递交给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
工作人员将对您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实其真实性与合法性。
如果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通常会进行下一步的审批流程。
四、迁移审批与证明发放一般情况下,户籍迁移审批的流程较为复杂,需要经过多个环节的审批才能获得迁移证明。
在审批过程中,您可能需要前往相关部门进行面谈或提供补充材料。
一旦审批通过,您将获得户籍迁移证明。
五、办理相关手续在获得户籍迁移证明后,您需要办理一些相关手续,以完成户籍迁移。
具体手续包括但不限于:1. 办理身份证相关手续:如果您的迁移地与原籍地身份证号码不一致,需要前往当地公安局办理新的身份证。
2. 更新户口簿:将户口簿迁至迁移地,或申请新的户口簿。
3. 办理社保转移:如需将原来的社保关系转移到迁移地,需前往社保局办理相关手续。
4. 办理教育相关手续:如果有未成年子女需要入学,需要前往当地教育局或学校申请入学手续。
办理户口迁移流程

办理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移流程。
一、准备材料。
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 迁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 现住址的租房合同或房产证明。
5. 相关申请表格。
二、前往派出所办理。
1. 携带所需材料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 向工作人员提交所需材料,并填写相关申请表格。
3. 工作人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会受理申请。
三、等待审批。
1. 提交材料后,需要等待派出所进行审批。
2. 审批时间一般为3-5个工作日,具体时间根据当地派出所的工作效率而定。
3. 在审批期间,可以向工作人员咨询审批进度,以便及时了解办理情况。
四、领取迁移证。
1. 审批通过后,前往派出所领取迁移证。
2. 领取迁移证时需要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以便核对身份信息。
3. 领取迁移证后,务必核对证件上的信息是否准确无误。
五、办理相关手续。
1. 持迁移证前往新居住地的派出所办理相关户口登记手续。
2. 同样需要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迁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3. 新居住地的派出所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审核通过后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六、注意事项。
1. 办理户口迁移时,务必携带完整的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 在办理过程中,要保持耐心,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提供虚假信息。
3. 如果遇到问题或疑问,可以向派出所工作人员进行咨询,以便及时解决。
七、结束语。
户口迁移是一个比较繁琐的手续,但只要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办理,一般都能够顺利完成。
希望上述流程能够为您办理户口迁移提供一定的帮助,祝您办理顺利!。
转户口的流程,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转户⼝的流程,需要的材料是什么结婚的时候,⼥⽅可以转户⼝到男⽅那⾥,男⽅也可以转户⼝过来的,不过这个转户⼝并不是说随意就可以转,需要满⾜条件的,那么转户⼝的材料和流程是如何的。
店铺⼩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转户⼝的流程,需要的材料是什么”的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当事⼈想迁移户籍,需要凭⾝份证,户⼝本,婚姻情况证明,到落户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落户⼿续,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开具准予落户迁⼊的准迁证。
当事⼈凭准迁证和以上证件材料,回到当事⼈⽬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户籍迁移⼿续。
取得当事⼈户籍资料之后,再回到落户所在地户籍管理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续。
《户⼝登记条例》规定:第⼗条公民迁出本户⼝管辖区,由本⼈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登记机关的准予迁⼊的证明,向常住地户⼝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以内,农村在⼗⽇以内,由本⼈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登记机关申报迁⼊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地的户⼝登记机关申报迁⼊登记: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凭中华⼈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境证件3.被⼈民法院、⼈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第⼗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向户⼝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流程是:1、到迁⼊地派出所办准迁⼿续(本⼈申请书、是否符合迁⼊条件、带本⼈⾝份证、户⼝本等)2、凭准迁证到原户籍地派出所开迁移证。
3、凭迁移证、准迁证到要迁⼊地派出所办落户⼿续。
户口迁移手续办理流程

户口迁移手续办理流程户口迁移是指将户籍迁移到其他地区的手续办理过程。
户口迁移手续办理流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一、了解迁移政策二、收集申请材料根据目标地区的政策要求,准备好申请户口迁移的材料。
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迁移证明:需要提供由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迁移证明,证明你确有迁移户口的需求。
2.拟迁入地居住证明:需要提供目标地区的单位、业主或房东的住房证明,证明你有合法的居住条件。
4.婚姻证明:如有需要,需要提供结婚证、离婚证等证明婚姻状况的相关证件。
5.子女相关材料:如果有未成年子女随迁,需要提供子女的学籍证明、出生证明等相关材料。
三、办理迁移手续准备好申请材料后,按照当地的规定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具体办理流程如下:1.提交材料:按照窗口工作人员的指示,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递交给工作人员。
2.填写申请表:填写户口迁移申请表,并按要求进行签字。
3.缴纳费用:根据当地政策规定,缴纳相应的户口迁移费用。
4.等待审批:工作人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后,会进行审批。
5.迁移登记:审批通过后,工作人员会为迁移人员办理户口迁移登记手续,并发放新的户口本。
四、办理迁入地的居住证户口迁移完成后,需要到目标地区的派出所办理居住证。
具体办理流程如下:1.提供迁移证明:持有户口迁移手续完成的证明材料,前往目标地区的派出所。
2.填写申请表:填写居住证申请表,并按要求进行签字。
4.缴纳费用:根据当地政策规定,缴纳相应的居住证费用。
5.等待审批:工作人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后,会进行审批。
6.领取居住证:审批通过后,工作人员会发放居住证,并将居住证与户口进行关联。
以上即是户口迁移手续办理的基本流程,具体流程可能会因地区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变化。
在办理过程中,务必提前了解目标地区的政策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流程前往相关部门办理手续,以确保顺利迁移户口。
户口迁移需要准备哪些证件

户口迁移需要准备哪些证件户口迁移是指一个居民从一个地区迁移到另一个地区,并将其户口从原地迁移到目的地的行为。
对于许多人来说,户口迁移是一项重要的事项,它涉及到个人和家庭的身份认定、社会福利和公共服务的获取等方面。
因此,在进行户口迁移时,需要准备一些特定的证件,以确保迁移过程的顺利进行。
一、个人基本信息证明在进行户口迁移时,个人的基本信息证明是必不可少的。
这些证明文件包括:1. 身份证:作为个人身份的核心证明,有效的身份证是进行户口迁移的基础。
需要提供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2. 户口簿:作为证明个人户籍信息的重要文件,户口簿记录了个人的家庭成员、迁入迁出等信息。
迁移时需要提供原户口簿的复印件以及迁移目的地的户口本原件。
二、迁移相关证明除了个人基本信息证明外,还需要提供一些与迁移相关的证明文件。
这些证明文件包括:1. 房产证或租房合同:作为居住证明,需要提供迁移目的地的房产证或租房合同的复印件。
这些文件可以证明你是否有合法的住房条件。
2. 婚姻证明:如果你是已婚人士,需要提供结婚证的复印件,以证明你的家庭情况。
3. 子女入学证明:如果你有未成年子女,需要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和入学证明,以便顺利安排子女的入学。
三、社会保障证明在进行户口迁移时,还需要提供一些与社会保障相关的证明文件。
这些证明文件包括:1. 社保卡或社保证明:如果你在原居住地有参加社会保障,需要提供社保卡或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这能证明你的社会保障待遇的连续性。
2. 就业证明:如果你是就业人士,需要提供单位出具的就业证明,以证明你在目的地有稳定的就业机会。
四、其他证明文件有些情况下,还可能需要提供一些其他的证明文件,具体要求视当地的规定而定。
这些证明文件包括:1. 退休证:如果你已经退休,需要提供退休证的复印件,以证明你在目的地享受退休待遇的资格。
2. 营业执照:如果你是自主创业者,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以证明你在目的地有合法的经营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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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解读一、太平洋适用人才引进范围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指在毕业后两年内落实工作单位并办理就业接收手续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2、引进在职人才(指广州地区用人单位引进的专业技术类、管理类和技能类在职人才)。
二、引进人才条件根据《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我司可采取并适用的条件(二)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三)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四)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并有学士以上学位,或具有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学士以上学位,或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符合前款第(二)项条件的人员,其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以下);符合前款第(三)项条件的人员,其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符合前款第(四)、(五)项条件的人员,其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
三、申办程序(一)注册及立户1、注册登记:在本市依法成立并具有用人自主权的用人单位均可申办引进人才入户。
用人单位办理引进人才入户业务须先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引进人才申报系统进行注册登记。
2、人事户头立户:本市局级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可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人事户头立户。
经批准立户的单位可办理引进人才或代理人员的档案调转、审核、保管等涉及人员档案的相关业务。
(二)申办1、申报主体:已设立人事户头的单位可直接通过申报系统申报;未设立人事户头的单位在申报系统注册并填报材料后,通过已设立人事户头的主管部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审核后申报。
2.申报方式:采取“先网上申报、后现场审核原件”方式进行。
办理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的申报人、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先在“申报系统”下“高校毕业生接收申办系统”中填报并上传申报资料,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到高校毕业生对外服务窗口提交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办理有关手续。
办理引进在职人才的申报人、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先在“申报系统”下“引进人才申办系统”中填报并上传申办材料,再由申报人或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到初审受理窗口现场提交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审核通过后办理有关手续。
四、初审、审核、公示及办结1、初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其驻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委托的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为引进人才申办业务的初审机构。
具体要求:(一)接收普通高校毕业生初审机构在网上分别对人事户头在“申报系统”下“高校毕业生接收申办系统”所提交的“注册登记”、“入户申请”、“调整改派、跨年度接收”等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工作2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引进在职人才申报人或用人单位应按照申办材料要求在“引进人才申办系统”填报并上传资料信息。
人事户头单位将申报人或用人单位网上提交的信息材料审核后提交初审机构。
初审受理工作应当场完成,提交资料真实、完整并符合条件的,在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及时提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三)网上预约1. 高校毕业生接收申办业务实行批量预约制度。
用人单位一次性申办毕业生入户卡30人以上,在“申报系统”中进行预约并根据系统生成的预约时间以及短信提醒内容到场办理有关手续。
2. 引进在职人才全部实行预约制度。
引进在职人才均须通过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申报系统”中进行预约,并根据系统生成的预约时间以及手机短信提醒内容到场办理有关手续。
2、审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通过系统对引进人才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的公示,不通过的予以退案并告知理由。
接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引进在职人才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有特殊情况的,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
3、公示(一)公示时间:审核通过拟引进的在职人才情况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二)公示内容:公示内容包括拟引进在职人才的姓名、单位、公示起止时间等内容。
自接到异议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核实。
4、办结(一)办理批复:接收普通高校毕业生自公布之日起即可由提交资料的人事户头单位打印相关批复。
引进在职人才自公示完成并无异议投诉或投诉不成立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核发引进批复。
(二)办理入户:接收普通高校毕业生自入户申请或跨年度接收申请通过审核并公布之日起,由毕业生本人或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在审核通过当年内,凭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到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广州市区入户卡》。
引进在职人才自审核通过之日起,在有效期内申报人凭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等材料到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窗口领取《广州市区入户卡》,并到本市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五、申办材料申报人、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供的资料原件、复印件及网上申报上传的资料等应真实、有效、完整、一致。
(1)接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申办材料①注册填报资料:申报人应填报并上传就业证明材料等。
就业证明材料包括就业协议书或社保缴费证明、就业登记表。
其中就业协议书需有本人签名、毕业院校和用人单位意见和盖章,并注明毕业院校和用人单位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②入户申请资料:申报人办理入户手续的,应向窗口提供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将资料上传到“高校毕业生接收申办系统”。
③就业调整改派资料:办理就业调整改派的,需提供《广州市普通高校毕业生调整就业单位申请表》(须有原接收单位和现接收单位的意见和盖章,注明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下同)、报到证并将资料上传到“申办系统”。
如同时申办入户的,须一并提供入户申请资料。
④跨年度接收材料:办理跨年度(指毕业年度与申办接收或入户手续的年度不一致)接收手续的,需提供《广州市普通高校毕业生调整就业单位申请表》、就业证明、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和《广州市计划生育证明》(附件3)并将资料上传“申办系统”。
⑤若同时办理就业调整改派和跨年度接收手续的,须提供上述第③④项资料。
(2)引进在职人才的申办材料①《广州市引进人才申报表》:个人填写申报表(附件1)要填写清晰、有引进单位意见和主管部门意见(须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署意见、签名和加盖单位公章);个人简历必须按时间先后顺序把从高中起的学习和工作经历(包括失业状态)详细列明;并与所附的申报材料相一致。
申报表填写完成后须由电脑打印并扫描上传“申报系统”。
②调动或就业登记资料:单位出具调档函,档案所在地出具同意调出函和档案转递接收证明。
申报人应主动、如实向引进单位申报调出单位和个人档案(干部或工人档案)情况。
引进人才有个人档案的,申报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在申报前完成引进人才档案的商调和审核,并上传原单位同意调出函和档案转递接收证明。
经核实,有正当理由暂时不能办理档案调转、不能提供档案转递证明或原单位同意调出函的,用人单位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应为申报人建立临时档案并提交其在引进单位表现的考核材料,同时须提供在引进单位连续参加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在引进单位的就业登记材料、由申报人签署《暂不办理个人档案或同意调出函承诺书》(附件2)等资料。
③用人单位资料:单位提供企业须提供已通过年审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④引进报告:单位提供(其他人员提供引进单位和主管部门加具意见的引进报告(主要反映申报人的基本情况、工作岗位、工作表现以及引进单位的意见等内容)。
⑤身份资料:个人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劳动合同、结婚证等)。
⑥学历资料:个人提供包括毕业证、学位证书及相关学历、学位鉴定或网上查询证明等。
可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证书鉴定证明》。
学士以上学位的,需提供广东省教育厅《学位证书鉴定证明》。
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或市人社门的《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
⑨参加社会保险证明:个人提供或单位人力资源部提供在本市引进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及历史缴费记录。
除经认定的高技能人才和《办法》已有明确规定人员外,须提供申办前在引进单位连续参加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证明及历史缴费记录。
⑩计划生育证明:个人提供指拟迁入地镇(街)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广州市计划生育证明》(附件3)。
计划生育证明有效期原则上不能超过6个月。
⑪单方调动意见书:个人提供夫妻双方户口均在市外,不调方若同意拟调方单方调入广州的,由不调方提供意见并签名(夫妻同调人员不需提供该项材料)。
⑫本市合法住所证明:个人提供自住材料,单位提供集体资料包括本人或夫妻共同拥有房地产权合法产权证明;用人单位安排的供其居住的住所的租赁证明;直系亲属本市房屋的合法产权证明;办理了一年以上租赁备案的租赁合同等。
落户到上述合法住所的,属于集体户的,须提供集体户户口簿、引进单位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同意落户证明;属于家庭户或租赁房屋家庭户的,须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户口簿及业主、户主同意搭户证明;⑬随迁家属资料随迁家属包括已就业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指16周岁以下的子女,属在校初中或高中学生的可延至19周岁以下)。
办理家属随迁需提供结婚证、所有随迁家属的户口簿及身份证、配偶就业证明或参保记录、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属在校初、高中学生的未成年子女,需提供学校就读证明。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子女随迁须待本人入户后再向本市公安部门申请:随迁子女非本人亲生子(女),或属本人亲生子(女)但抚养权不归属本人的;随迁子女与引进人才本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上或户口地址不一致的。
⑦⑧专业技术资格资料或职业资格资料:个人提供需提供资格证书、评审表(认定表)或考试报名表、网上查询证明;职业资格证书无需提供评审表对无法查询、异地核发、以及证书有疑问的,由本市人事考试中心出具证书鉴别证明或组织水平测试并提供测试成绩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