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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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检察职能 促进构建和谐社会

发挥检察职能 促进构建和谐社会
检 自愿选择引发的优生 、优育问题 ;道路 安全法规引发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问题 ;现行户 籍管理制度引发的的人户分离问题等。我们在制定和修改法律 、法规时,应在考虑国际接
轨的同时,一定要注重 中国国情甚至省情、市情。在提供公共服务的同时,更要增加管理
和法治的含量。 . 总之,政府工作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谐社会 的建设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正确处 理好这些关系,进一步发挥好政府各个部门、岗位和工作人员的全部职能,会使社会治安 综合治理工作收到事半功倍 的效能。综合治理的发展趋势 ,应 是逐渐 “ 减肥 ”和缩小 “ 自 我 ”,进一步完善与政府、市场、社会 、媒体等功能的合理分流和有效分责 ,从而使社会 治安综合治理朝着 良 性循环的趋势发展。
《 犯罪研究》20 06年第 2 期
“ 和谐社会与犯罪对策研究 ”专题笔会
黑恶势力犯罪、有组织犯罪 以及严重影响群众安全的多发性犯罪,以起到震慑犯罪、警示 社会的作用 ,达到预防犯罪和稳定社会的目的。另一方面,要充分重视依法从宽的一面 , 对于一些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人身危害性小的犯罪,应当适用轻缓刑事政策 ,采
平与正义 ,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 良好的法制环境。 是要正确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尽可能减少社会对抗 , 努力化消极因素为积极 因素。一方面,要坚持 “ 严打”方针,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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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谐社会与犯罪对策研究 ”专题笔会
《 犯罪研 究》20 年第 2 06 期
5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是提高政府人员的素质。 、 过去我们有许 多工作是建立 在人民群众不大懂法 、不参与管理和基层民主政治不尽完善的基础上,而随着人 民群众法 律意识的进一步提高和增强 ,对政府工作人员的各方面要求 ,特 别是依法行政 的要求越来

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监督职能 切实化解社会矛盾

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监督职能 切实化解社会矛盾

稳 定 的根本 性 问题 ,宽城 区检 察 院 深刻 把握 三项 重 点工 作 实质 ,把切 实化 解 社 会 矛盾 作 为 一个 重 要 任 务来 落 实 ,效 果 显 著 。 1充 分认 识 检察 机关 职 能定 位 ,做 好化 解 社会 矛盾 第 一步 人 民检 察院是 国家 的法律监 督机 关,作 为 国家政体 和社会格 局之 中 的救 济通 道 ,人们 的 法律 要求 可 以通 过 检察 机关 得 到表 达 ,人们 的某 些冲 突 也 可 以通 过检 察机 关 得到 解 决 。检 察 机关 以 国家 强制 力 为后盾 ,以诉讼 的方 式 、 运 用法 律 化解 冲 突 ,解 决 矛 盾 ,从 而 维护 社 会 关系 的稳 定性 。 在新 的历 史条 件下 ,面 对和 谐 社会 的 战略任 务 ,面对 广 大人 民群众 对 公 平 正 义 的呼 声 , 经 济体 制 改 革 的 矛 盾 、刑 事 犯 罪 、社 会 纠 纷 、 腐 败 问 题等 社会 矛盾 需 要检察 机关充 分发挥 法律监 督职 能,切 实践行三 个重 点工 作
深 入推 进 社 会 矛盾 化 解 、社 会 管 理创 新 、公 正 廉洁 执 法 三 线 重 点工 作 ,作为 中央 作 出的 重大 部署 ,三项重 点 工作 集 中力 量解 决 影响 社会 和谐
社会 稳定 压 力大 的形 势 ,宽城 区检 察 院积 极 探索 化 解矛 盾 新思 路 ,培养 主 动服 务 的意 识 ,建 立 主 动服 务 的机 制 ,变 “ 访 ”为 “ 访 ” 尊 重 上 下 ,
的深刻 内涵。
群众平 等 地位 ,承 认群 众 合法 权益 ,提升服 务 于 民的 水平 ,拓 宽司 法 诉求 渠道 ,不仅 注重 案 件 的办 理 ,更注 重采 取 思想 教育 、社 会救 济 等方 式化 解 深层 次 矛盾 纠 纷 ,办 案化 解 两 不误 ,为 维护 社 会 和谐 稳 定 提供 法 制保 障 3 以法律 服 务 网络 为依 托 ,拓 宽化 解 矛盾 新 思路 发现 问题 ,解 决 问题 是 活动 的重 要 宗 旨 。铁 北大 开发 带 来 了经济 的快 速 发 展和 人 民生 活 的改 善 ,无论是 乡 村群 众 ,还是 社 区居 民,都普 遍 形成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的生命 财产 安全 ; 窃 、诈骗 等侵 财犯 罪破坏 了社 会 的 盗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孙建 国
当前 ,我 国 已进入人 均 G P从 1 0 D 0 0美元 一3 0 0 0美 元 的特 殊 发展 阶段 。根据 国际经 验 , 个 阶段既 是黄金 这 发展期 ,也是 矛盾 凸显 期 ,稳定 和发展 的关 系制 约着 社 级 检 察 机关 要 深 刻 理解 和把 握 构建 和谐 社 会 的丰 富 内
国有资 产 大量流 失 。检察 机关必 须充 分发挥 职 能 , 严肃 查 办那些 掠夺 国有 资产 的各种经 济 犯罪 , 护社 会 主义 维
市场经济秩序 , 保障改革开放深入发展 , 确保国家经济
安全, 为构建 和谐 社会 提 供 良好 的物质 条 件 。 ( ) 大法律监 督 工作 力度 , 四 加 维护 和 实现 社会 公平
“ 强化 法律 监督 、维 护公 平正 义” ,是新 时期检 察机
关 的工作主题 ,各级检察机关必须牢牢把握这个主题 ,
把 法律 监 督工作 贯 穿到执 法活 动 的每一个 环节 。 一是加 强对 立案 和侦 查活 动 的监 督 。 侦查 机关 ( 门) 当立 案 部 应
而不 立案 的 ,检察 机关 发现后 应 当及时 发 出 《 求说 明 要 不 立案 理 由通 知 书》 或者 《 知立 案书 》 敦 促其 立案 。发 通 ,
合 理性 ,确保 无罪 的人不 受错 误追 究 ,在全社 会实 现公 平 与 正义 。 构建 社会 主义和谐 社会是 一个 全新 的 重大命 题 ,具
有重 大 的理论 价值 和实践 指导 意义 , 许 多问题值 得思 有
督 。检 察 机关 通过履 行法 律监督 职能 , 确保 国家 法律 正 确实 施 ,维护 国家法律 的尊 严 ,为构建 和谐 社会 提供 法

检察机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检察机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会 矛盾 , 力 促 进 社 会 公 平 . 实 维 护 社 大 切
正的坚强防线。
五 、从 落 实 构 建 和 谐 社 会 的任 务 出
发 。 持 不 懈 地 提 高 检 察 队伍 素 质 坚 从 落 实 构 建 和 谐 社 会 的 任 务 出发 . 进 一步 提高检察 队伍建 设 的整体水平 。 检 察 机 关 队 伍 素 质 的高 低 ,决 定 工 作 质
进 改 革 发 展 的能 力 。 通 过 有 效 打 击 犯 罪 及 时 遏 制 犯 罪 努 力 改 选 犯 罪 .减 少 社 会 中 不 良人 群 的 数 量 , 护 安 全 与稳 定 。 维
三 、 察机关要不断强化诉讼监 督 . 检 维 护 法 律 的 正 确 实施 。创 造 公 正 的 司 法
重 大 而 深 远 的意 义 。 紧 紧 围绕 构 建 社 会
主义 和 谐 社 会 ,就 检 察 机 关 如何 转 变 思
公 平 正 义 是 构 建 和谐 社 会 的 支 柱 与
想 观 念 、 放 思 想 、 新 观 念 、 高 法 律 解 更 提
监 督 能 力 。打 破 墨守 成 规 的 思 维 定 式 和
量 刑 畸 重 畸 轻 、违 法 判 刑 假 释 等 明显 不
检察 机关 在构 建和 谐社会 中的作 用
温 立 君
( 春 市友 好 区人 民检 察 院) 伊
[ 关键词】 检查机 关 ; 构建 : 和谐社会
构 建 一 个 民 主法 治 、 平 正 义 、 信 公 诚 友 爱 、 满 活 力 、 定 有 序 、 与 自然 和 充 安 人 谐 相处 的 和谐 社 会是 党 的 十 六 大 提 出 的 治 国理 政 目标 ,是 新 时 期 我 党 建 设 小 康 社 会 , 开创 中 国特 色社 会 主 义 事 业 新 局 面 提 出 的一 项 重 大任 务 ,是 全 国 人 民长 期 追 求 的理 想 。深 刻 认 识 构 建 和谐 社 会 力 , 解 矛 盾 纠 纷 、 格 公 正 执 法 、 障 化 严 保 社 会 公 平 正 义 的 能 力 , 务 经 济 建设 、 服 促 侵 害 人 权 的犯 罪 案件 和 滥 用 职 权 、玩 忽 职 守 造 成 重 大损 失 的 案 件 .让 侵 害 国 家 和 人 民群 众 利 益 者受 到惩 处 .让 正 义得 到 伸 张 。 加 大 查 办 案 件力 度 同 时 . 在 还要

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检察机关应如何发挥作用

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检察机关应如何发挥作用

二 、 开展 检 察 建 议 促 进和 谐 靠 检 察 建 议 是 检 察 机 关 开 展 预 防 犯 罪 的一 种 重 要 法 律 形 式 .是 检 察 机 关 履 行 法律 监 督 职 能 的方 式 之 一 .它 既 不 需 由 检察 机 关 执 行 .也 不 需 要 由有 关 部 门 和 单位 强 制 执 行 . 是在 一 定 范 围 内 . 对 只 针 行业 、 统和相关单 位存在机 制 、 度 、 系 制 管理 等 方 面 的问 题 。 检察 机关 的名 义 , 以 提 出堵 塞 漏 洞 、 除 隐 患 . 进 管 理 的 建 消 改 议 对 策 , 种 方法 针对 性 强 , 于 被 相 关 这 易 单位 采 纳 , 效快 。 实践 证 明 , 察 建 议 见 检 在预 防犯 罪 ,实 行 社 会 治 安 综 合 治 理 中 起到 了积 极 作 用 。检 察 机 关 打 击 犯 罪 是 通 过 将 犯 罪 分 子 绳 之 以 法 。 防其 再 犯 . 以 同时 , 戒 虞 犯 , 犯 罪 的 人 不 敢 以 身 试 警 使
社 会 主 义 和 谐社 会 。这 是 治 国安 邦 的战
略 思 考 , 党 中央 作 出的 英 明 决 策 . 推 是 是 进 人 类 社会 发 展进 步 的重 大举 措 。构 建 和 谐 社 会 是 一项 宏 大 的艰 巨 复杂 的社 会
旗鼓 地 开 展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工 作 ,进 而 提
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检察机关应如何发挥作用
王 双 印
( 海伦 市人 民检 察 院 , 伦 1 2 0 海 5 3 0)
【 关键词】 检察机关 ; 宣传 ; 监督
党 的 十六 届 四 中全 会 首 次 提 出构 建
是 要 充分 利 用 职 能 优 势 , 源优 势 。 张 资 大

切实发挥检察职能作用 努力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

切实发挥检察职能作用 努力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
对 更 要 严 格 树 立 稳 定 是 第 一 责 任 的 主 导 思 提 出专 项 打 击 和 综 合 治 理 的 建 议 . 案 发 渠 道 : 要 积 极 开 展 预 防 职 务 犯 罪 工 作 , 想 ,紧 紧 围 绕 发 展 和 稳 定 的 大 局 ,在 党 单 位 管 理 上 存 在 的 漏 洞 , 及 时 提 出 加 强 贯 彻 标 本 兼 治 、综 合 治 理 、惩 防 并 举 、
盾 ,维 护 社 会 和 谐 稳 定 ,保 障 公 平 正 义 办 案 , 深 入 分 析 刑 事 犯 罪 案 发 特 点 和 规 强 化 案 件 线 索 的 收 集 和 管 理 ,加 强 与 纪
方 面 ,担 负 着 重 要 的 职 责 与 任 务 。 在 这 律 ,针 对 办 案 中 发 现 的 带 有 倾 向性 、苗 检 、监 察 、 审 计 等 部 门 的 联 系 和 协 作 , 重 要 的 历 史 机 遇 期 和 挑 战 期 ,检 察 机 关 头 性 的 问 题 ,及 时 向党 委 和上 级 院 报 告 , 进 一 步 拓 宽 发 现 和 获 取 犯 罪 案 件 线 索 的
为 法 律 监 督 机 关 ,在 打 击 犯 罪 、化 解 矛 重 点 地 区 、重 点 部 位 的 集 中 整 治 。 结 合 发 现 案 件 线 索 的 能 力 ,采 取 主 动 出击 和
全 、稳 定 的 社 会 环 境 和 良好 的 法 确 保 不 在 检 察 环 节 贻 误 战 机 。 三 是 确 保 念 ,在 工 作 中 不 断 树 立 正 确 的 执 法 观 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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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襄 挢捡察 职畿镎劂 努砌维妒拦会 驷谐 貔起
口 何 宁
治环 安 境 , 是 推 进 改 革 开 放 和 社 会 执 法 效 果 。 要 主 动 加 强 与 公 安 、 法 院 等 和 侦 查 理 念 ,不 断 探 索 新 的 工 作 方 法 , 主 义 现 代 化 建 设 的 基 本 前 提 ,是 全 面 建 部 门 的 协 调 配 合 ,建 立 完 善 联 席 会 议 和 加 强 科 技 手 段 在 侦 查 工 作 中 的 应 用 , 以 设 小 康 社 会 的 重 要 保 证 ,也 是 构 建 社 会 重 大 案 件 协 调 制 度 ,对 疑 难 复 杂 案 件 , 提 高 办 案 质 量 和 执 法 水 平 。 对 政 策 界 限 主 义 和 谐 社 会 的 必 然 要 求 。 当前 ,榆 林 及 时 交 流 意 见 ,努 力 懈 决 证 据 、法 律 适 不 清 、法 无 明 文 规 定 、可 能 影 响稳 定 的 正 面 临 西 部 大 开 发 和 建 设 国 家 能 源 化 工 用 等方 面 存 在 的 问 题 , 提 高 案 件 的 起 诉 案件 ,要 慎 办 、缓 办 ,确 保 每 一 起 案 件 基 地 的 重 要 的 历 史 发 展 机 遇 期 。 社 会 经 率 和 有 罪 判 决 率 , 增 强 执 法 办 案 的 法 律 都 经 得 起 历 史 考 验 ;要 不 断 加 强 和 完 善 济 快 速 发 展 的 同 时 ,各 种 社 会 矛 盾 和 违 效 果 和 社 会 效 果 。 四是 认 真 落 实 检 察 环 侦 查 一 体 化 机 制 建 设 ,完 善 案 件 线 索 和 涉 案 信 息 管 理 , 强 化 上 级 检 察 院 的 组 织 法 犯 罪 活 动 日趋 突 出 , 严 重 影 响 我 市 经 节 的 综 合 治 理 措 施 。积 极 配 合 有 关 部 门 济 发 展 和 社 会 稳 定 的 大 局 。检 察 机 关 作 开 展 专 项 斗 争 ,参 与对 治 安 问 题 突 出 的 领 导 作 用 ,形 成 整 体 打 击 合 力 ;要 提 高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 全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服判 息诉 工作 。三是要不断加强 监所检 察工 作。坚持经常性监督与专项 监督 相 结合 , 加大对 “ 牢头狱霸 ”体 罚虐 待被 监 、
管 人 员 和 监 外 执 行 罪 犯 重 新 犯 罪 等 问题 的 监 督 和 打 击 力 度 , 时 监 督 纠 正 刑 罚 及
当前 , 公职 人员 的腐败 问题 已成为
乡镇 、 村 聘 任 检 察联 络 员 , 建 人 民群 农 搭
同时 , 对发生 在群众 身边 的小案 也要引 起足够重视 , 快速查办 。另一方 面 , 要不 断加强职务犯 罪预防工作 。深入贯彻落 实《 山西省预 防职务犯 罪工作 条例》 推 , 动构 建党委 统一 领导 、 有关 部 门和单位 参加 、 检察机 关发挥 职能作 用 的社会化
盾 。一方 面要严 肃查办 群众反 映强烈 、 社 会 影 响 恶 劣 的 公 职 人 员 职 务 犯 罪 案

认 真 贯 彻 宽 严 相 济 刑 事 司 法 政
策。 积极化解社会治安领域的矛盾 贯 彻 宽 严相 济 刑 事 政 策是 彰 显 法 律 惩 治 预 防 、 育 引 导 功 能 的 重 要 抓 教 手 。当前 , 在建设 社会 主义 和谐社会 的 大前提 下 , 我们 必须重 新审视 在执行 宽 严相 济 刑事 政 策过 程 中 出现 的偏 差 和 不 足 , 这一 政 策得 到全 面 、 使 正确 的执 行 。一 方面 , 要严 厉打 击危 害国家安 全 和社会 稳定 、 响群众 安全感 的严重 刑 影
影 响 社 会 稳 定 、 发 社 会 矛 盾 的 重 要 因 激
素之一 。检察 机关 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 关 , 负着查 办和 预防职务 犯罪 的重要 肩 职能 , 必须加大工作力度 , 通过查办和预

认真履行检察职能 维护社会稳定 为构建和谐黄南服务——青海省黄南州维护社会稳定情况调查

地 区的社 会和谐稳 定 。 这就要求 检察机关要 把群众 反
=、 检察机关 维护地 区稳定 的基本途径
实现社会和谐 , 建设美好社会 , 始终是人类孜孜 以求的理想。 但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并不是没有矛盾
的社 会 , 建 社会 主义 和谐 社 会 的过程 , 是在 妥 善 构 就
处理各种 矛盾 中不 断前进 的过程 , 就是 在解决 矛盾 中
经济社会发展。

南州同仁县贫困人 口就有51人 , 中城镇贫 困人 口 27 其 占30人 , 18 农村贫困人 口占20人。 19 尽管州委、 州政府 千方百计压缩行政开支 , 先后 出台一系列利民惠民政 策, 每年投人 10万元资金 , 05 对全州19名卸任村干 06
部 、8名 农 牧 区老 党 员 、9 企 业 下 岗老 党 员 、33 78 9名 33 名7 岁 以 上贫 困老人 、3 贫 困 大学 生 发放 生 活 补助 0 10
步,有力的推进了黄南州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 也为构建黄南州和谐社会发挥着各 民族 自己的优势。 但在这美好的图画里也有不和谐的因素出现。 民族团
结 、 会稳定 则事业 兴盛 , 之则一 事无 成 , 是一 条 社 反 这
中, 过多摄人其中传递的错误信息 , 引起诸多社会 问
题, 而学校和家长只注重青少年的学习成绩 , 不重视
弱 势 群体 , 意倾 听弱 势群 体 的声 音 , 本 职工 作 范 注 在 围 内积极 探索相关 的保护 措施 , 建立 弱势群 体 民事 申 诉 案件优 先受理 、 优先立案 、 优先 办结 机制 , 为弱势群
监督 , 维护公平正义” 的重要职责 , 是构建和谐社会的
谐 、 治稳定 的突 出矛盾 和潜在 隐患 。 政 ( ) 问题是造 成社 会不稳 定 的重 要 因素 。 由 二 民生

充分发挥公诉职能 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内行使职权所制作 的文 书、 命令 、 决定 、 决议 、 证明文书等 ,
如人 民法院的判决 书、行政管理机关做 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书等 。公文性 书证具有 以下特点 : 第一 , 它是制作和发 出该 文件的国家机关行使职 权的意思表示 ; 第二 , 制作和发 出这 种文件 ,一般都是在具备 法定条件 下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的, 比较规范化。因此 , 公文书证较非公文书证证明力要强 , 但在诉讼 中也要 审查 核实 , 不是免证 事项 。 交通事故认定 书 是公安交 通管理部 门依 据 《 道路交 通安全法》 履行道路交通 管理职能的过程 中 , 依据法定程序和条件做 出的 , 以其表达 的思想内容来证 明案 件事实 , 完全符 合公文 书证的特征。
此, 从这个角度讲 , 交通 事故认定书也不是鉴 定结论。
( ) 程 序 角度 分 析 三 从
根据刑 事诉讼 法第 1 1 的规定 :“ 2 条 侦查机关应 当将 用做证据的鉴定结论告 知犯罪嫌疑人 、被害人 ,如果犯 罪 嫌疑人 、 被害人提 出申请 , 以补充 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 可
性, 不符合 书证客 观性 的要求 。这种 观点} 昆淆了两个不 同 的问题 。 通事故认定 书与行政处罚 决定书一样是行政 管 交
理机关 对行 政管理事项 的一种判断 , 也就是 由行政机关 工 作人员 做出的判断 ,具有一定 的主观性 ,但和所有其他 书 证一样 ,其制作 过程离不开制作 者的主观性 , 但其一旦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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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就专 门问题进行 鉴定 的 , 在责任认定书上加 盖公 安交通 管理局交通事故 处理专用 章 , 代表了责任认定 书是行政执
法部 门出具 的 , 而非 中介机构 和个 人 出具 的。而且 实践 中 出具认定 书的人员也是该起 交通事故 的侦查 人员 , 如果交

构建和谐社会与检察官使命


了, 真正化解社会矛盾和冲突; 只有公 正地监督侦查、 审判等 诉讼活动, 才能树立法律监督的权威, 从而凝聚司法合力f 只 有公正地行使 法律监督职权,才能真正发挥司法是雒护 j会 生 公正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促进公平正义的和谐社会成为现
实。
作为法律监督者的检察官,应 当通过法学教育的潜移默
不想 监督 、 不能监督 的 问题 , 案件 及 时、 确保 准确 处理 , 实现 维
督和刑罚执行监督, 防止冤假错案, 维护司法公正, 确保利为 民所谋 ; 检察官通过履行客观公正义务以及对侦查 、 审判、 刑 罚执行行为的合法性进行监督, 维护和保障人权。 通过追 究犯 罪、 信访接待 、 民事和行政案件抗诉等形式缓解社会矛盾和冲 突, 维护社会秩序, 确保情为民所系。检察官在社会主义法治 建设 中发挥重要作用,其实质就是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
提高检察官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的能力
提高检察官的政治素质。为了提高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 检察 官应 当全面提高政治素质 ,尤其应当具备执法为 民的思 想、 服务大局的理念、 坚持党的领导意识和清正廉洁的作风。 执法为民的思想,可以概括为一切为了人民、走群众路 线、 尊重和保障人权三个方面 : 检察官要立足本职, 保证公 民 的人身权利、 财产权利和民主权利不受侵犯; 要相信和依靠广 大人民, 增强同人 民群众的感情。 学会做群众工作 。 特别是学
的人身权利、 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 二是强化诉讼监督 , 保障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服刑的犯罪分子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 法权利; 三是认真解决 涉检信访 问题, 畅通信访渠道, 尊重上
访人的人格尊严 ,提高运用检察职能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 力, 依法保护人民群众正当的信访权利和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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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当前,我国已进入人均GDP从1000美元—3000美元的特殊发展阶段。

根据国际经验,这个阶段既是黄金发展期,也是矛盾凸显期,稳定和发展的关系制约着社会前进的步伐。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正是我们党顺应这一历史变化,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刻理解和把握构建和谐社会的丰富内涵,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努力承担起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任务,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立。

一、构建和谐社会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

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根本职责在于通过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

因此,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是履行检察职能的应有之义。

(一)构建和谐社会是检察机关的宪法地位决定的。

我国宪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我国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下派
生出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三个平行并列、各自独立的国家机关。

行政机关和审判机关分别执行国家的行政管理和司法裁判职能,而检察机关执行法律监督职能。

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地位,不仅表现在国家政治体制中,在司法体制和各种诉讼程序中,检察机关通过行使职务犯罪侦查权,实施对国家工作人员执法情况的法律监督;通过行使批捕权、公诉权,实施对公民守法情况的监督;通过行使诉讼监督权,实施对刑事、行政诉讼活动和民事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

也就是说,在我国宪政体制下,检察机关担负着打击犯罪,惩治腐败,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职责,理应在维护社会和谐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构建和谐社会是检察机关执法为民的必然结果。

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始终是们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检察权是人民赋予的,检察权必须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必须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是新时期检察机关的执法宗旨,是检察机关落实以人为本执法理念的具体体现。

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必须时刻关注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认真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满腔热忱地对待群众的诉求,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执法,本着对群众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办案。

通过发挥职能,严厉打击侵犯群众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权利,实现执法为民,促
进社会和谐。

三是构建和谐社会是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客观要求。

经济全球化是当代世界经济发展的基本特征和总趋势,它正以不可阻挡之势对国际经济、政治、文化产生广泛而深刻的影响。

任何国家要跟上时代潮流,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都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切实解决发展问题。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当前最突出的问题是经济文化落后,党的根本任务就是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并以此作为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

检察机关必须牢牢把握住发展这一时代主题,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发展大局。

通过创建清廉的政治环境和稳定的社会环境,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物质基础。

二、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前提。

“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不仅揭示了检察工作的本质和规律,也反映了实现公平正义,构建和
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和价值追求。

检察机关必须围绕这一工作主题,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维护公平正义,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

(一)要以公平求和谐。

公平是人们追求的基本社会价值,是社会秩序得以维系的基本理念。

而司法是维护公平的最后一道屏障。

当人们之间的纷争不能自己解决时,当个人的权利和尊严受到侵犯时,人们就会寄希望于司法机关,期求司法机关能够通过法律公平地解决纷争,伸张正义。

司法的功能就在于通过公平合理地适用法律规则,满足人们对公平的追求。

一个社会,如果达不到人们对公平的要求,就没有理由要求人们遵循它所颁布的法律和制定的行为规范,社会秩序也就荡然无存,社会和谐也就无从谈起。

因此,检察机关要通过依法履行职能,使有罪的人受到惩罚,使无罪的人不受追究,使人权得到尊重,保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全力实现公平,以公平构建社会和谐。

(二)要以效率求和谐。

从法学理论上讲,公正是司法的最终和最高目标,效率是通过司法实现公正的最佳状态。

在保证公正的前提下,效率是司法的内在追求之一。

其实,效率本身就是公正的一个重要的价值指标。

对于群众来说,既要求自己的官司得到公正的裁判,也希望诉讼的时间不要太长。

“没有效率的正义是延误或虚幻的正义”,“迟
到的公正不是公正,迟来的正义等于无正义”。

如果不讲效率,久托不决
,群众的生活处于长期的不稳定状态之中,就可能导致天平失衡,导致公正难以实现。

司法效率不仅仅是某个纠纷与案件及时解决的问题,没有效率,群众诉求和社会矛盾得不到及时解决,就可能演变成“激烈的对抗和大规模的冲突”,就无法实现社会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也无法实现和谐社会。

因此,检察机关在尊崇司法公正的前提下,要研究司法规律,创新检察机制,使案件在检察环节加快进度,加快周转,满足人们对效率的追求,以效率体现公正,以效率推动社会和谐。

(三)要以监督求和谐。

在国家状态中,一方面,每个公民在社会中生存生活,享受社会权利,就要遵守共同规则,使他人权利也得到尊重;另一方面,一部分人要代替广大人民的意志,担负执行群众共同行为规则的功能。

虽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但不可能全体人民都来具体地管理国家,而必须委托人民中一部分有能力、大家信得过的人,组成专门机关,授予专门职权,管理国家事务,保持社会秩序良好,群众安居乐业。

但是,如果人们只强调自己的权利,不愿尊重甚至侵犯他人权利时;如果国家权力不能体现群众意志,甚至产生腐败时,社会秩序就被打破,陷入混乱。

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要通过
打击犯罪,保护人权,促进每个公民、特别是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要通过预防职务犯罪,惩治腐败,监督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创建良性社会秩序,保障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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