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标准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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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范文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范文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保障员工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和相关人员,涉及所有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相关的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安全隐患的及时发现、报告、处理,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安全风险。

第四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并落实到人。

第二章安全隐患排查第五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定期的安全隐患排查,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

第六条安全隐患排查应当覆盖单位各个部门和区域,并细化到具体岗位和工作环节。

第七条安全隐患排查应当明确责任人,由专业的安全人员进行,同时可邀请相关部门的人员参与。

第八条安全隐患排查应当以现场实地检查为主,同时结合设备检测和人员问询等方式。

第三章安全隐患报告第九条发现安全隐患的责任人应当立即向上级报告,并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处理,以防止事故的发生或扩大。

第十条上级收到安全隐患报告后,应当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核实,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和时间表。

第十一条安全隐患报告应当包括隐患的具体情况、所在位置、可能的危害后果、责任人和整改措施等信息。

第十二条安全隐患报告应当及时在单位内部通报,并定期向上级进行安全隐患情况的汇报。

第四章安全隐患处理和防范第十三条安全隐患的整改应当按照制定的时间表和方案进行,并由专人负责,确保整改到位。

第十四条安全隐患整改应当采取逐级措施,先解决紧急隐患和重大隐患,再解决一般隐患。

第十五条安全隐患的整改可以采取技术改造、设备更换、工艺改进、人员培训等多种方式,以降低安全风险。

第十六条单位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对安全隐患的识别能力和防范意识。

第五章监督和检查第十七条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安全监督检查机构,对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保证工作的实施和效果。

第十八条安全监督检查机构应当定期对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检查,并编制检查报告。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定期排查治理制度范本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定期排查治理制度范本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定期排查治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和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制定本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定期排查治理制度。

第二章管理责任第一条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定期排查治理工作应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条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明确该部门的职责,包括:制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计划、组织隐患排查工作、整改落实隐患、记录和汇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

第三条企业领导层应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制定奖惩措施,确保该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四条企业各级管理人员要加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排查和有效治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计划第一条每年初,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根据企业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计划。

第二条年度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计划应明确排查的内容、对象、时间、频次等要求,并下发到各相关部门和岗位。

第四章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第一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应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具体执行人员可由相关部门指定。

第二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应按照规定的计划、内容和频次进行,确保全面检查各类潜在隐患。

第三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应重点关注危险化学品、高空坠落、火灾爆炸、机械设备、用电、交通安全等方面的风险。

第四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应结合实际情况,采用现场检查、台账核对、员工培训等方法,全面排查各类隐患。

第五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过程中,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分类、记录,并制定整改方案。

第六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完成后,相关部门应对排查结果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第五章隐患整改落实第一条排查出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应由相关部门负责整改,应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和整改时限。

第二条隐患整改过程中,相关部门应监督整改工作的实施情况,确保整改措施到位。

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制度

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制度

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制度一、制度概述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环境的安全、稳定和整体卫生,切实落实企业应尽的主体责任,规范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隐患排查1. 定期隐患排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规模,制定隐患排查计划,明确责任部门和具体时间节点,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2. 隐患排查内容(1)生产设备、管道、电气设施等各项安全隐患的排查,重点检查易燃易爆场所和危险化学品区域;(2)劳动防护用具的检查和更新情况,确保员工劳动安全;(3)消防设施的设备及日常消防检查情况;(4)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隐患排查内容。

三、隐患治理1. 制定隐患整改方案针对排查出的隐患,由责任部门制定整改方案,并明确整改任务的责任人、整改时限和具体措施。

2. 整改工作落实责任人必须按照整改方案的要求,积极组织实施整改工作,确保整改任务按时、高质量完成。

3. 隐患彻底清除整改完成后,对涉及的隐患进行复查,确认隐患已经彻底清除,避免隐患再次出现。

四、隐患排查与治理的监督1. 监督管理部门定期对企业的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核实。

2. 隐患排查与治理的结果应定期向企业领导汇报,提出问题和建议,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

五、管理制度执行企业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本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六、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企业领导层所有,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以上为本公司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并执行。

如有违反,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应处理。

感谢您的合作!。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是为了保障安全生产、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而制定的。

下面是一份大致的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保障广大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本办法制定。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其他商事主体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活动。

第三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应遵循科学、系统、规范、综合的原则,采取预防为主、控制综合治理的策略。

第四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应坚持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改革创新、标本兼治的方针。

第五条国家和地方应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制定相应的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第二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任务与原则第六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任务是发现、记录、申报、跟踪、整治和复查。

第七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一)依法治理: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确保安全:坚持人民生命安全第一原则,以预防为主,坚持高风险隐患先行排查治理的原则。

(三)综合治理: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要有针对性地制定综合治理措施,综合使用物理、化学、生物、工程、管理等多种手段进行治理。

(四)科学管理:加强科学统筹、精细管理,通过科学技术手段,进行系统、有效管理,并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五)综合措施:采取技术、管理、经济等多种措施,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组织与实施第八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其委托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

第九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落实到每个岗位,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逐级递进,由企业自查,通过政府相关部门检查验收,确保治理效果符合要求。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做好记录和台账,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接受组织的监督检查。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员工。

三、职责分工1.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3. 全体员工有责任参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消除。

四、安全隐患排查内容1. 生产现场的安全设施、设备、工具是否完好、可靠,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2. 生产过程中的操作规程是否严格执行,是否存在违章操作行为。

3. 作业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

4. 安全通道、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5. 电气线路、设备是否符合电气安全要求,是否存在漏电、短路、超负荷等安全隐患。

6. 应急预案是否完善,应急演练是否定期进行,员工是否掌握应急处理技能。

7. 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到位,安全意识是否提高。

8. 其他可能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

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程序1. 定期排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各部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一般每月至少进行一次。

2. 专项排查:针对季节性、特殊时段或特定事件,开展专项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3. 日常巡查:各部门负责人应加强对本部门的安全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4. 隐患上报:发现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向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临时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5. 隐患整改: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上报的安全隐患进行核实,制定整改措施,并监督整改落实。

6. 整改验收:整改完成后,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7. 持续改进:对已整改的安全隐患进行跟踪管理,防止问题反弹,同时不断总结经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六、奖惩措施1. 对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隐患排查治理方案标准版本(三篇)

隐患排查治理方案标准版本(三篇)

隐患排查治理方案标准版本事故隐患治理方案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推进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一、目标和任务通过隐患治理,杜绝一切事故苗头,认真消灭事故隐患,同时举一反三,查找和弥补安全管理和工作中的差错和疏漏,防微杜渐,确保安全生产。

二、方法和措施(一)治理方法:1.通过隐患排查专项活动及各类检查活动,及时发现事故隐患;2.发现隐患查后,各部门能及时处理的,必须第一时间进行隐患治理,排除险情;3.非本公司管理的场所、设施设备、人员出现隐患,对本公司会有影响的,发现部门和个人应及时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报告;4.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进行隐患评估,决定采取的措施;5.根据危险程度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或通知单;6.重大事故隐患即刻上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即刻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制定应急预案,必要时可停产整改;7.各部门应及时进行治理,确保在限期内完成整改任务;8.整改结束后,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派人现场验证,确保治理达到规定要求。

(二)治理措施:隐患治理措施包括管理措施、防护措施、应急措施等。

各措施可单独使用或结合其他措施综合使用;1.管理措施:通过加强管理,确保原危险因素消失或消减,避免事故发生;2.教育措施:对隐患涉及者制造者、责任人进行安全教育;3.防护措施:对于无法从根本上消除危险的隐患,对接触者采取劳动防护手段,确保危险程度降低;4.应急措施。

在直接整治前,临时采取必要手段,预防事故发生。

5.技术措施。

用改善工艺流程和设备技术的手段消除事故隐患。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第一条概述
1.1 目的
本规定的制定旨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事故隐患,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1.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工厂、企业、机构等。

第二条隐患排查
2.1 定期排查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隔一定时间组织安全检查,对可能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排查。

2.2 排查内容
排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设备的安全状况、工作环境的安全条件、员工的安全意识等。

第三条隐患治理
3.1 及时整改
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隐患得到及时处理。

3.2 跟踪管理
对于需要长期排查的隐患,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跟踪管理机制,定期检查和整改,直至彻底解决。

第四条管理规定
4.1 责任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

4.2 文明施工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倡导文明施工,加强危险品管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五条监督检查
5.1 监督机构
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要求整改。

5.2 处罚机制
对于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相关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处罚,保障安全生产秩序。

根据以上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不断加强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为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
一、总则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是为了保障企业生产经营安全,预防和减
少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制定并实施本规定。

二、隐患排查
1.企业应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每
个环节的责任人履行职责。

2.定期对生产场所进行隐患排查,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记录整改情况,
并建立台账,确保整改措施到位。

3.针对高风险作业环节,加强隐患排查频次,确保重点区域的安全生产。

三、隐患治理
1.针对隐患整改,企业应制定具体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责
任人,并落实到位。

2.对于紧急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解决,确保安全生产。

3.经过整改的隐患要进行复查确认,确保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四、管理规定
1.企业应建立健全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包括隐患排查记录、整
改台账、复查确认记录等。

2.提倡企业建立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系统,实现隐患排查、整
改、复查的全过程管理。

3.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五、处罚规定
1.对于未按规定进行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企业,将依法进行处罚,
直至责令停产整顿。

2.对于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六、附则
1.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企业应当按规定尽快建立起相关制度。

2.本管理规定最终解释权归生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以上为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各企业应严格遵守,共同维护良
好的生产秩序和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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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RHD-QB-K2943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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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标准版本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标
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

,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为进一步落实集团公司董发〔2011〕4号文件及宏源〔2011〕142号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及时排查和治理安全生产隐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一、安全隐患排查的方式及安全信息的收集方法:
1、煤矿矿长每周组织一次各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及各有关科室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
员参加的安全隐患排查分析会议(安全办公会),总结上周安全隐患的整改治理情况,对未整改完成的安全隐患进行分析,查找出未整改完成的原因,是人为的原因,追究责任,给予处罚;再根据下周矿井的生产作业情况、单项工程及矿井各系统情况等进行全方位、全过程分析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整改期限、落实责任人。

2、各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根据分管专业分别每月组织召开技术例会、顶板分析会、“一通三防”分析会、机电专业例会等专题会议,总结上月度安全隐患的整改治理情况,对未整改完成的安全隐患进行分析,查找出未整改完成的原因,是人为的原因,追究责任,给予处罚;再根据下月矿井的生产作业情况、单项工程及矿井各系统情况等进行全方位、全过程分析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相应的整改
措施、整改期限、落实责任人。

以上安全隐患登记在“隐患排查分析表”及“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台帐”上,安全监察科要据此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帐的登记。

3、煤矿设立井口安全信息管理中心(站),全面负责各级管理人员下井发现的安全隐患的登记、筛选、下发安全隐患通知单,详见《井口安全信息中心(站)管理制度》。

安全监察科负责把此类安全隐患负责分类、登记。

4、集团公司领导及有关部室人员到煤矿进行日常的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的安全隐患,以“附表3: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形式下达煤矿,煤矿安全监察科负责把此类安全隐患制定“三定表”,并登记在“附表2:安全隐患治理台帐”上,并做到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上“谁签字,谁负责”落实治理整改。

“三定表”必须及时反馈、汇报到公司(矿)安全监察部门。

5、上级主管部门及上级领导在煤矿检查时发现的安全隐患,煤矿安全监察科负责把此类安全隐患制定“三定表”,并登记在“附表2:安全隐患治理台帐”上,并按照上级主管部门、领导的要求及时进行上报。

二、煤矿安全隐患管理责任:
1、班组长的职责:负责本班组作业、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验收工作。

要做到本班组生产作业、施工全过程中经常性的检查安全隐患问题。

现场出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安排整改处理,对本班组解决不了的安全隐患,必须向区队和矿调度室汇报;对生产作业、施工场所、区域范围内存在危及安全生产的重大安全隐患及危协人身安全的安全隐患,
必须及时停止生产作业、施工,并向矿调度室和区队汇报,待安全隐患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作业、施工。

2、区队长的职责:负责本区队范围内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验收工作。

要对本区队生产作业、施工场所、区域范围内的安全隐患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及时安排整改处理。

对本区队解决不了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矿调度室及矿级领导汇报。

对本区队生产作业、施工场所、区域范围内存在危及安全生产的重大安全隐患及危协人身安全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安排受危协区域的人员停止生产作业、施工,并向矿调度室和矿级领导汇报,待安全隐患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作业、施工。

3、各煤矿安全监察科是安全隐患排查的主要管理部门,负责对各个层次查出的安全隐患的收集、汇
总、分类、登记。

当日值班人员负责填写“三定表”,并将隐患的整改完成情况及验收情况登记在《矿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帐》上。

4、煤矿安全监察科长是安全隐患治理流程管理的具体责任人,负责当日的安全隐患治理情况及登记情况的全部审阅,同时将当日安全隐患治理情况和存在的重大及主要安全隐患上报安全副矿长、矿长。

对逾期未完成隐患治理的责任进行追查分析,查明原因,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有关责任者进行处罚。

5、煤矿安全副矿长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主要责任人,对安全监察科的日常工作负有领导和管理责任,要掌握当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存在的重大、主要不安全隐患及处置方案上报矿长,对逾期未完成隐患排查治理的负责人及单位组织追查分析,查明责任。

6、煤矿矿长是安全隐患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负有全面的领导、高度重视、彻底根治的责任,对矿井存在的重大和主要隐患要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专项治理安全措施,并跟踪治理落实完成的情况。

7、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每日要安排值班人员,负责当日各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信息收集、登记、汇总,并将煤矿隐患治理情况及时上报安全监察部部长。

8、公司安全监察部部长是公司安全隐患治理管理的具体负责人。

负责对各煤矿当日隐患治理情况的审阅,要掌握煤矿重大及主要安全隐患治理情况,对重大及主要安全隐患治理逾期未完成的负责人进行追查分析,查明责任,并负责对重大及主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上报公司安全副总经理、总经理。

9、公司安全副总经理负责全集团公司范围内的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察、督查、检查。

掌握煤矿重大及主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重大及主要不安全隐患治理逾期未完成的负责人组织追查分析,查明责任。

10、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负责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验收工作。

对分管范围内的重大及主要安全隐患治理情况负有分管领导责任。

11、总经理是集团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总负责人;对集团公司各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负有全面的领导责任,对矿井存在的重大隐患要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专项治理措施,并全面掌握治理完成的情况。

三、有关规定要求:
1、对于存在的主要及重大不安全隐患,由各分
管矿级领导负责制定专项整改措施,对严重危协安全生产的,要及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2、公司安全监察部必须每天安排有专人值班,负责收集公司部室及煤矿安全隐患的落实整改情况(即“三定表”的内容落实完成情况),并做好对煤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掌控,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部长、安全副总经理、总经理,并列为重点关注的问题,每天通报治理进展情况。

安全监察部至少每周一次对各煤矿的安全隐患治理整改情况进行认真督查、抽查落实完成情况,并于每周四的安全办公会议进行通报,对安全隐患治理弄虚作假及到期未完成整改的,给予查明原因、找出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罚。

3、各煤矿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档案,“一患一档“。

一般隐患由所在区队进行治理整改、验收;主要安全隐患由矿分管领导制定措施,协助区队
治理整改,且进行验收;重大安全隐患需上报集团公司分管领导,由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制定措施、应急预案,协助煤矿进行治理整改,并进行复查验收。

4、发现一般隐患立即整改;发现重大隐患,能现场排除的立即排除;不能立即排除的,制定治理方案,做到治理措施、完成时间、应急防范措施、治理责任人“四到位”。

治理方案要上报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及安全监察部,安全监察部将履行其监察、督查、检查职责,以督促其重大不安全隐患治理整改、复查、验收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

5、集团公司各职能部室按照职责范围的要求,负责本业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各煤业子(分)公司的安全隐患排查通知单必须报安监部,以便安监部进行监察、监督;安全隐患检查、排查情况必须在第二天的早调会上进行通报.
四、隐患管理流程:(下页)
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考核责任追究:
1、对煤矿未按照规定及时整改安全隐患的,给予有关责任人200元的处罚。

2、对安全隐患治理弄虚作假及到期未完成整改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处罚500元的处罚。

3、对不按规定上报公司安全监察部有关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的,给予有关责任人100元的处罚。

4、职能部室对安全隐患到期未整改完成的,监督落实整改工作不到位,给予有关责任人及部室负责人各300元的处罚。

5、因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导致安全事故的,按照公司“安全生产问责制度”及“蒲县宏源煤业集团20xx年度经营管理目标考核办法”严肃追究责任人。

四、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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