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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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质监2008年67号

省厅质监2008年67号
(1)压力试验机(2)抗折夹具
3、配合比设计
(1)混凝土搅拌机(2)电子秤(3)标养室
4、坍落度(稠度)
(1)坍落度筒(维勃稠度仪)(2)钢尺(秒表)
5、含气量
(1)含气量测定仪
6、混凝土凝结时间
(1)水泥混凝土贯入阻力测定仪
7、抗渗性
(1)水泥混凝土渗透仪
8、劈裂抗拉强度
(1)压力试验机(2)钢垫条(木制垫条)(3)钢尺
1. 单位负责人或试验室负责人介绍工程概况、主要工程量以及工地试验室的建立情况;
2. 总监办、项目建设管理单位(项目法人)对工地试验室的意见和评价;
3. 检查内业资料、核验资质原件,与工地试验室人员进行技术交流;
4. 现场核对仪器设备,查看试验室环境情况;
5. 现场操作考核;
6. 监督人员对工地试验室进行评价,指出需要整改和完善的内容。
5、比表面积※
(1)透气仪(2)压力计(3)抽气设备、天平及秒表
6、胶砂流动度
(1)胶砂流动度测定仪(2)胶砂搅拌机(3)卡尺
7、胶砂强度
(1)振实台(2)胶砂搅拌机(3)养护箱(温度20℃±1℃,相对湿度大于90%)(4)抗折试验机(5)抗压试验机
水泥
混凝土
1、抗压强度
(1)压力试验机
2、抗折强度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厅质监站对高速、一级公路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修养护工程工地试验室的监督检查。陕西省境内其他等级公路项目的工地试验室监督检查工作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工地试验室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应当按照核准的业务范围承担试验检测工作,为工程建设提供真实、准确的数据和报告。
8、有机质※
(1)分析天平 称量200g(2)电炉(3)油浴锅(4)温度计(0℃~250℃,1℃)及试剂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是确保公路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和要求的重要环节。

为了规范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我们制定了以下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一、监督主体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由政府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和第三方监理机构共同参与。

政府主管部门负责统一协调和指导监督工作;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和实施监督工作;第三方监理机构负责独立、客观地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二、监督职责1. 政府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监督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制定监督工作计划,定期检查和评估监督结果,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2. 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质量验收程序和标准进行工程质量监督,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建设单位还应组织定期检查、评估与整改,及时报告监督结果。

3. 第三方监理机构应具备相应监理资质,并严格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履行监督职责。

监理机构应及时发现和纠正工程质量问题,并对建设单位提出的整改方案进行审核和确认。

三、监督内容1. 工程质量验收,即对公路工程各阶段的施工质量进行抽查和监督验收。

主要包括勘察设计、施工准备、土方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等。

2. 原材料质量监督,即对公路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测,确保原材料符合相关标准。

3. 施工过程监督,即对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项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包括施工组织、施工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等。

4. 工程质量问题处理,即对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进行追责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

四、监督机制1. 定期检查,即政府主管部门对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进行定期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监督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监督结果的评估和整改情况的落实等。

2. 抽查监督,即政府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查监督。

抽查对象包括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

3. 举报投诉,即公众和相关单位可以通过举报投诉渠道反映工程质量问题。

政府主管部门对举报投诉进行调查核实,并追究相关责任。

以上是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的主要内容。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是确保公路工程质量的重要保障,各方应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加强监督工作,提高工程质量水平。

公路工程质量督查办法

公路工程质量督查办法

公路工程质量督查办法 The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the evening of 2021关于印发《公路工程质量督查办法》的通知质监公字[2007]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公路、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路质监站:为进一步加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力度,规范监督行为,提高监督水平,部质监总站组织制定了《公路工程质量督查办法》,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交通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二OO七年三月十五日附件:《公路工程质量督查办法》公路工程质量督查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下称质量督查)行为,提高质量督查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促进公路工程质量的提高,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交通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下称部质监总站)对高速公路和国道主干线公路项目的质量督查,对其他公路项目的质量督查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质量督查的目的是掌握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在工程建设中的质量工作状况,发现并督促整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问题、质量缺陷或隐患,对工程建设质量进行评价,并将从业单位的质量管理行为等情况纳入信用管理系统。

第四条质量督查的依据:(一)公路建设的有关法规及技术标准;(二)有关行业强制性技术标准;(三)项目设计文件及合同文件。

第五条质量督查实行项目督查组负责制,督查组由部质监总站邀请有关人员组成。

督查组须自觉遵守各项廉政规定,坚持科学、公正的原则,保证督查结果的真实、客观。

督查组成员对督查记录署名并负责,督查组负责人对督查的综合结果署名并负责。

第二章质量督查内容和方式第六条质量督查内容包括质量管理行为、施工工艺、实体质量三方面,具体内容分别见附表一、附表二和附表三。

第七条质量督查分为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可采取现场查看、询问核实、查阅资料、对工程实体及原材料抽检等方式进行。

公路工程监督检查制度

公路工程监督检查制度

公路工程监督检查制度一、目的与原则公路工程监督检查制度的建立,旨在通过规范的检查程序和方法,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要求,预防和减少工程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监督检查工作应坚持公正、客观、及时、有效的原则,确保监督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二、组织机构监督检查工作应由专门的监督机构负责,该机构应具备相应的技术力量和专业设备。

监督机构应设立专职人员,对公路工程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监督。

同时,监督机构应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各方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确保信息的畅通。

三、监督检查内容监督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工程设计文件的合规性审查。

2. 施工过程中的材料质量、施工工艺、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督。

3. 工程进度的监控,确保工程按计划推进。

4. 环境保护措施的执行情况。

5. 竣工验收的质量把关。

四、监督检查程序监督检查程序应规范化、标准化,具体包括:1. 制定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和方法。

2. 实施监督检查,记录检查结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理。

3. 对于重大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4. 定期发布监督检查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五、责任与处罚对于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和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监督检查机构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处罚。

同时,对于在监督检查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表彰和奖励,形成正向激励机制。

六、持续改进监督检查机构应不断总结经验,完善监督检查方法,提高监督检查效率。

同时,应加强对监督检查人员的培训,提升其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

结语:。

公路工程监督检查制度

公路工程监督检查制度

公路工程监督检查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路工程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对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监督和检查,提高公路工程建设质量,保障道路安全,促进公路交通运输的发展,制定本监督检查制度。

二、监督检查机构1.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设立公路工程监督检查机构,负责对全国范围的公路工程建设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

2.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各地设立公路工程监督检查机构,负责对本地区范围内的公路工程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3.监督检查机构的任务包括对公路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发现并处理工程建设中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

三、监督检查内容1.公路工程设计阶段的监督检查,包括对设计文件的合规性进行审核,确保设计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2.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包括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进行检查,确保施工质量达到要求。

3.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督检查,包括对工程竣工情况进行核查,确保工程符合规定标准,达到验收要求。

四、监督检查程序1.监督检查机构在收到有关公路工程建设的通知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勘查,了解工程进展情况。

2.对公路工程设计文件进行审核,确保设计文件符合规定要求。

3.对公路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查看施工进度和质量控制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

4.对公路工程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检查,核查工程竣工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五、监督检查措施1.监督检查机构可以对公路工程建设相关单位进行检查,包括现场检查和文件审核等方式。

2.对于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监督检查机构要指导相关单位及时整改,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3.对于违反规定的施工行为,监督检查机构要及时采取措施,停止违法行为,维护公路工程建设秩序。

4.对于不服从监督检查的单位,可以依法追究责任,加强管理监督。

六、监督检查报告1.监督检查机构应定期向上级部门提交监督检查报告,汇报公路工程建设情况及问题。

2.监督检查报告应真实记录工程建设情况,客观分析问题原因,并提出解决建议。

公路工程质量检查方案

公路工程质量检查方案

公路工程质量检查方案1、项目背景:对于待检查的公路工程项目进行详细的背景介绍,包括项目名称、地点、工程类型、工程范围、工程规模等。

2、工程质量检查范围:具体列出工程质量检查的范围,包括路基、路面、桥梁、隧道、交通标志、交通设施等方面。

3、工程质量检查对象:明确工程质量检查的对象,包括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材料供应商等。

4、工程质量检查依据:列出检查依据,包括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施工合同、设计文件、施工图纸、验收标准等。

二、检查方法1、现场检查:对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实地检查,重点关注工程质量控制点、施工现场管理、施工质量状况等。

2、材料检验:对工程所使用的材料进行抽样检验,检查材料的规格、质量、认证证明等。

3、桥梁测量:对桥梁的建设尺寸、结构形式、垫层状况、桥台、桥垫等进行测量,并与设计图纸进行对比。

4、实验室检验:对工程施工过程中进行的各项质量检验数据进行审查,包括土工、材料、桥梁、路面等实验数据。

三、检查流程1、工程质量检查计划编制:对待检查的公路工程项目进行全面计划,包括检查时间安排、检查人员配备、检查内容明细、检查依据等。

2、现场检查:依照工程质量检查计划进行现场检查,对工程施工现状进行逐一检查,重点关注可能存在的质量问题。

3、材料检验:对工程项目所使用的材料进行抽样检验,并对检验结果进行统一归档,形成检查报告。

4、桥梁测量:对桥梁的尺寸、结构、垫层等进行实地测量,并进行检查报告编制。

5、实验室检验:对工程质量检验数据进行审查,确保实验数据真实可信,形成检查报告。

四、检查对象1、施工单位:对施工单位的组织管理、施工工艺、质量检验过程、施工质量等进行检查。

2、监理单位:对监理单位的工程监理、质量验收、工程日常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

3、设计单位:对设计单位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规范等进行检查。

4、材料供应商:对材料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质量、合格证明、运输过程等进行检查。

五、检查结果处理1、检查报告编制:对检查过程中的各项数据、现场检查情况、抽样检验结果等进行整理汇总,形成检查报告。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办法(doc8)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办法(doc8)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办法公路工程作为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交通运输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公路工程的质量安全,制定和执行一系列的质量监督检查办法至关重要。

本文旨在介绍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办法和流程,以保障公路工程的质量安全。

一、质量监督检查的目的和意义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主要目的在于确保施工过程中各项质量标准的合规执行,有效防止工程质量问题的发生,从而保障公路工程的安全性、耐久性和可靠性。

通过监督检查,可以及时发现并纠正工程质量问题,提高公路工程的质量水平,降低日后维护成本,有效推动公路交通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质量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1.施工单位的资质和管理制度审查:着重审查施工单位的相关资质证书和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确保施工单位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管理水平。

2.材料和设备的检验检测:监督检查施工中所使用的各类材料和设备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材料和设备的质量可靠。

3.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督检查:重点关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包括施工质量控制、工程进度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4.现场检查和记录:定期进行施工现场的实地检查,记录施工现场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确保监督检查工作的全面和及时性。

三、质量监督检查的方式和频次质量监督检查主要包括定期抽查、临时抽查和随机抽查等方式。

定期抽查是按照计划和程序进行的检查,临时抽查是根据实际情况随机进行的检查,随机抽查是以一定概率在不同时段和地点进行的检查。

不同的抽查方式相互衔接,形成一个完整的监督检查体系。

质量监督检查的频次根据公路工程的具体情况和重要性确定,一般情况下,对于重点公路工程,监督检查频次会更加密集,以确保工程质量的安全。

四、质量监督检查的责任人和流程质量监督检查的责任人包括相关监督部门、施工单位质量管理部门、监理单位等。

监督检查的流程一般包括计划制定、实地检查、问题记录、整改跟踪等环节,责任人应严格执行监督检查的各项程序和要求,确保监督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方法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方法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方法公路工程是交通建设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它是连接城市和乡村之间的重要交通工具。

为了确保公路工程质量的高标准,需要进行监督检查,本文将介绍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方法。

一、监督检查流程1.前期准备:监督检查前,需要认真查看施工图纸,并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预判,准备相关工具和设备并安排好检查人员。

2.现场检查:监督检查人员需要在施工现场进行实地检查,对工程质量进行详细的检查和核对,查看项目是否符合规定标准和技术规范。

3.取样检测:监督检查人员需要从现场取样进行检测,如取土样、混凝土样、砂石样等,检测参考标准为《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规程》。

4.资料汇总:监督检查人员需对检查现场的数据和检测结果进行归档,上传到相关网站或平台,保证数据准确可靠。

5.问题整改:出现问题时,监督检查人员需要及时向有关单位反映,要求整改,确保问题得到妥善处理。

二、监督检查重点1.质量检查:监督检查人员必须对公路工程的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包括原材料、土方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通标志等方面。

2.安全检查:在监督检查的过程中还需要对公路施工现场的安全问题进行检查,如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施工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问题。

3.施工进度检查:保证公路工程按照规定的时限进行施工,并协调相关单位解决进度上的问题。

4.环保检查:检查施工现场是否符合环保和生态要求,对生态环境的保护进行监督。

三、监督检查规范1.监督检查人员需要持有相应资质证书,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可以辨别质量问题。

2.监督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维护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不得参与违规操作。

3.监督检查人员需要遵守法律和相关监管政策,保护公路工程质量稳步提升。

4.监督检查人员要认真记录整个检查过程,并及时上传相关数据,为评估公路工程质量提供有效数据证据。

四、注意事项1.监督检查人员应该严格按照规定检查,不要出现过度或不足。

2.监督检查人员必须了解公路工程建设的相关规定和法律政策,并严格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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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办法来源:厅质监站时间:2010-1-27陕西省交通厅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站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行为,提高质量监督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有效促进公路工程质量的提高,根据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公路工程质量督查办法》、《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特制定我站《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站对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新建、改建及大修项目的监督检查。

陕西境内其它公路工程项目质量监督工作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监督检查的目的是及时了解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在工程建设中的质量工作状况,发现并督促整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问题、质量缺陷或隐患,防止重大质量事故的发生,并将从业单位的质量管理行为等情况纳入信用管理系统。

第四条监督检查的依据:(一)公路建设的有关法规及技术标准;(二)有关行业强制性技术标准;(三)项目设计文件及合同文件。

(四)其它有关规定第五条监督检查实行项目监督组负责制,监督组的组成人员由站长办公会确定。

各监督组应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安排监督工作。

监督组要遵守各项廉政规定,对其成员进行廉政教育,各监督组长为各监督组的廉政责任人;质量监督工作必须坚持科学、公正的原则,保证监督检查结果的真实、客观,维护质量监督工作的权威性。

第二章监督检查内容及方式第六条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内容包括质量管理行为、施工工艺、实体质量三方面,具体内容分别见附表一、附表二和附表三。

第七条质量管理行为检查的基本内容为: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运转情况、各项质保措施的有效性及质保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等。

第八条施工工艺检查的基本内容为:关键部位、重要工序施工工艺的可靠性和执行规范情况,质量通病的治理方法和措施。

第九条工程实体质量检查的基本内容为:工程主要所用原材料质量、工程实体质量的控制和工程外观质量。

第十条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分为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和巡查三种方式。

综合检查是为掌握项目整体质量状况,通过采取询问了解、查阅资料、对工程实体及原材料进行抽样试验检测、检查施工工艺和成品、半成品外观质量相结合的方式,对质量管理行为、施工工艺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同时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合同履约情况进行检查。

专项检查是为深入掌握项目的特定环节、关键工序、重要部位的质量状况,以及工地试验室的能力认定和为调查质量举报所采取的有针对性的检查。

巡查是采取巡视工地的方式检查施工工艺、工程成品、半成品外观质量及质量管理工作,必要时对指定的部位进行抽样试验检测。

第三章监督检查工作基本要求第十一条监督组应根据公路建设规模和施工特点,针对项目的建设情况,制订每个项目的年度质量监督计划。

在建设项目办理、完善监督手续及必要的资料期间,监督组应全面熟悉被监督项目的设计图纸,掌握建设项目的特点、难点,针对特殊结构、关键部位、薄弱环节及可能存在的质量通病,列出质量监督工作重点,开展有预见性和针对性的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以遏制重特大质量事故的发生。

第十二条每个项目综合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除第一次综合检查全部标段外,其余每次检查的标段数不少于50%,专项检查或巡查每年不少于2次。

在项目建设期内综合检查要注意项目整体检查的基本平衡,不能出现漏检合同段。

第十三条在工程质量管理行为监督检查过程中,对项目法人的质量管理体系、管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及落实,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转以及检查发现的各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等应进行重点检查。

施工工艺和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检查过程中,要突出对重点工程、关键工序、重要部位和质量控制的薄弱环节的监督。

重点对桥梁、隧道工程要进行检查,尤其是特殊结构的桥梁砼强度、预应力张拉控制、隧道出现过塌方的不良变形部位、三背回填和高边坡防护工程,以及不良地质路段的检查。

第十四条各监督组在开展项目监督检查工作时,可根据工作需要聘请相关专业的专家或检测单位配合工作。

专家和检测单位的检测结果作为项目监督检查资料的组成部分,监督组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查,并负责。

聘请专家或检测单位时,各监督组要事先提出使用计划,报督查组审批。

检查结束后要按附表十三和附表十四要求对专家和检测单位配合工作情况进行统计汇总,与监督检查资料一起交工程监督科归档。

第十五条为进一步规范各监督组的监督工作行为,提高质量监督工作的计划性,避免出现抽查指标、抽查频率过多或过少的极端偏差,维护监督检查的代表性,每次项目综合检查前,监督组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了解项目进展情况,确定检查时间、参加监督检查人员及分工,明确抽查标段数量、检查内容、抽查指标和检查重点等,形成书面的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在检查两天前交督查组审核。

对于实体工程质量的抽查频率,各监督组可根据附表三的要求确定,如有较大出入时应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中说明。

第十六条工地试验室作为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起着指导和检验工程建设质量的基础作用,各监督组按我站制定的《陕西省交通厅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监督检查办法》进行专项检查考核,专项检查结束后对其是否具备条件、是否允许其开展工作和可以开展的试验项目出具明确的意见。

第十七条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要把其它项目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方面好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及时向项目管理单位推荐和警示,使其进一步提高工程建设质量水平,避免一些质量问题重复发生。

第十八条监督组应及时将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情况通报相关项目管理单位。

通报方式分两种:第一种是现场口头通报,第二种是召开相关单位参加的通报会。

通报会由监督组长主持,采取多媒体方式通报。

通报会应通知项目法人派代表参加。

综合检查完成后必须组织相关参建单位召开通报会,并在检查结束后7个有效工作日内完成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意见,交站长签发;专项检查可视情况确定是否召开通报会,检查结束后下发监督检查意见;巡查的通报方式和是否下发监督检查意见可由监督组自行确定;监督检查意见必要时可上报交通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九条监督组应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隐患、整改要求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跟踪,并要求项目管理单位书面反馈整改情况及处理结果,对重大质量问题或质量隐患的处理情况监督组必须进行现场核查。

第二十条工程项目建设期内,监督组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对质量管理行为存在严重违规(含资料虚假)、工程质量存在严重缺陷或较大隐患的参建单位,应予以通报,并应建立参建单位质量信用档案,为全省高速公路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第四章监督检查资料管理第二十一条项目监督原始资料实行签认制。

质量监督检查期间,各监督组应统一使用附表表格,注明检查时间、工程项目、标段、施工单位名称、桩号、工程部位等。

参加监督检查的人员应对本人的检查内容形成相应的资料,必要时可同时收集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的相关资料;本人形成的检查资料应真实准确的反映检查结果并签字确认,监督组检查人员应对自己的工作质量负责。

监督组长对项目检查结论进行审核签认,并负责。

第二十二条监督组应建立项目监督检查工作台帐(见附表四),做好监督档案的收集、管理和检查数据的整理、汇总、分析工作,及时掌握受监督项目的质量动态,合理使用各类评价指标,在现场通报会和《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意见》中按附表十二对实测数据进行整理汇总,采用各抽查项目单项检查合格率进行通报。

第二十三条工程项目交工后,监督组应及时完成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执行报告,工程项目建设期内日常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结果应在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报告中予以记录。

同时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结果将作为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鉴定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四条项目监督检查资料采用以下统一表格进行填写:(一)监督检查资料目录(附表五);(二)施工单位合同履约检查汇总表(附表六);(三)监理单位合同履约检查汇总表(附表七);(四)驻地监理人员一览表(附表八);(五)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更换情况统计表(附表九);(六)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原始记录(附表十);(七)工程实体质量现场抽查记录表(附表十一);(八)项目单次检查数据汇总表(附表十二);(九)专家使用情况统计表(附表十三);(十)检测单位使用情况统计表(附表十四)。

第二十五条项目的全部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资料由监督组负责统一归档。

各监督组在项目监督检查结束后,应将检查资料进行整理,填写资料目录,监督组长审查并签字后,一式两份,一份由监督组自行保管,一份交监督科存档。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六条交通安全设施、机电、绿化、房建等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结合本办法要求,按相关工程的质量监督实施细则进行,每季度末向工程监督科提交检查数据资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从2008年3月5日起执行。

附表一质量管理行为检查内容质量管理行为检查内容施工工艺检查要点注:宋体加粗字为重点检查内容附表三工程实体质量检查内容附表三工程实体质量检查内容注:1、隧道工程抽查频率控制,特长隧道、长隧道100%/标段检查,中、短隧道抽查50%/标段;2、宋体加粗指标为重点检查指标。

附表四监督检查工作台帐项目名称: 监督责任人:注:主要工作内容应记录每次监督检查的内容及检查结果。

附表五监督检查资料目录项目名称: 监督检查时间:监督责任人: 日期:附表六施工单位合同履约检查汇总表项目名称:检查时间:注:×-为更换;√-为未更换检查人:附表七监理单位合同履约检查汇总表项目名称:检查时间:检查人:附表八驻地监理人员一览表监理单位及标段: 检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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