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集团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因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拖欠工程款发展与协调

合集下载

干工程签合同完没给钱

干工程签合同完没给钱

干工程签合同完没给钱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如果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那么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履行支付义务,并可以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当面临甲方不支付工程款的情况时,乙方可以采取以下步骤:1. 沟通协商:乙方应与甲方进行沟通,了解未付款的具体原因。

可能是由于甲方的资金暂时困难,或者是对工程质量有异议。

通过沟通,双方可以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比如延长支付期限或者调整付款方式。

2. 发出催款函:如果沟通无效,乙方可以正式发出催款函,要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欠款。

催款函应当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未付款项的金额、支付的最后期限以及逾期不支付的法律后果等内容。

3. 法律途径:若催款函发出后甲方仍不履行支付义务,乙方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这包括但不限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如果合同中有仲裁条款)。

在诉讼或仲裁过程中,乙方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甲方的违约行为及其造成的损失。

4. 执行阶段:如果法院或仲裁机构判决甲方支付工程款,而甲方仍不履行,乙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措施,如冻结甲方的银行账户、扣押和拍卖甲方的财产等,以确保乙方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

在整个过程中,乙方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保留证据:包括合同文本、工程进度记录、已完成工作的验收报告、催款函件以及双方的沟通记录等,这些都是在法律诉讼中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依据。

- 注意时效: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因此,乙方应及时采取行动,避免因超过时效而丧失诉讼权利。

- 专业法律咨询: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乙方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更加专业和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拖欠工程款的回复函

拖欠工程款的回复函

拖欠工程款的回复函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尊敬的先生/女士:您好!我们对您选择我们公司承接工程项目感到非常荣幸,也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和支持。

关于您提到的拖欠工程款的问题,我们深感抱歉给您带来不便和困扰。

我们理解您对此事的担忧和不满,也非常重视您所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我们郑重承诺会尽快解决这个问题,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

在此,我们想向您解释一下导致工程款拖欠的原因。

我们的工程项目遇到了一些不可抗力的因素,如天气、设备故障等,导致工期推迟,进而影响了款项的支付。

我们公司在项目管理上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没有及时跟进款项支付的进度,导致拖欠问题的发生。

对此事,我们深感愧疚,并表示诚挚的歉意。

在面对这个问题时,我们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解决拖欠工程款的困境。

我们已经对内部流程进行了调整和优化,加强了财务管理规范和监督,确保款项支付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我们也加强了与您的沟通和协调,积极寻求解决方案,尽快清欠欠款并完成项目。

我们保证会尽快与您取得联系,商讨具体的解决方案,以最快的速度解决拖欠工程款的问题,并补救给您带来的经济损失和影响。

我们对给您带来的不便表示最深切的歉意,也感谢您的耐心和理解。

希望您能继续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对我们的诚意和努力给予信任和支持。

我们愿意继续与您保持沟通,共同协商解决工程款拖欠的问题,达成双方的合作目标。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和支持!让我们一起努力,解决问题,实现共赢!此致,XXX 公司敬上第二篇示例:尊敬的先生/女士:您好!我是XXX公司的财务部门负责人。

收到您关于我公司拖欠工程款的投诉函,我深感抱歉对此事给您带来的困扰和不便。

我要诚恳地向您道歉,因为我公司的确拖欠了您的工程款。

在此,我向您表示由衷的歉意。

事实上,我公司目前正面临着一些经营困难,导致了现金流不畅、资金紧张等问题。

这使得我们在支付工程款上出现了延迟,给您带来了不便和困扰。

我深感抱歉,我们没有在第一时间进行沟通,未能及时向您解释这一情况,给您带来了误会和困扰。

化解拖欠工程款实施方案

化解拖欠工程款实施方案

化解拖欠工程款实施方案一、简介拖欠工程款是建筑行业常见的问题,很多施工单位和建筑公司都面临这种困扰。

在实际工程中,拖欠工程款可能会导致施工单位资金链断裂,影响到工程质量和进度,甚至引发纠纷和法律诉讼。

因此,对于拖欠工程款问题的化解和解决,需要制定一套完善的实施方案。

二、原因分析在建筑行业中,很多拖欠工程款的原因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1. 经济原因:业主方资金链断裂、融资难以到位、项目资金被挪用等;2. 法律合同原因:合同纠纷导致资金无法结清;3. 不良习惯原因:业主方或监理单位拖延支付工程款;4. 不正当竞争原因:恶性拖欠工程款,以获取额外利益。

以上原因,都是导致拖欠工程款的主要原因。

在化解拖欠工程款问题时,需要将这些原因进行分析,找出解决问题的症结所在。

三、解决方案在化解拖欠工程款问题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1. 合同签署阶段,明确支付条件和支付期限。

合同是双方约定的依据,合同中应详细规定工程款的支付条件和支付期限,明确款项的支付进度及条件。

2. 强化监管体制,保障施工单位的权益。

监理单位应加强对业主方的资金管理和支付情况监督,确保款项按时支付。

3. 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加强预算和成本管控。

施工单位应强化预算管理和成本管控,防止发生资金链断裂和资金挪用。

4. 强化法律意识,借助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一旦发生拖欠工程款的情况,施工单位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身权益,维护合法权益。

5. 加强行业自律,倡导建设诚信文化。

建筑行业应加强诚信意识和自律管理,推动建设诚信文化的发展,减少拖欠工程款的发生。

四、执行步骤在实施化解拖欠工程款方案时,可以按以下步骤进行执行:1. 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

在合同签署阶段,双方应根据工程特点,明确支付条件和支付期限,确保款项按时支付。

2. 强化内部管理机制。

施工单位应加强预算管理和资金管控,防止资金链断裂和挪用。

3. 加强监管。

监理单位应加强对业主方的资金管理和支付情况监督,确保款项按时支付。

拖欠工程款的回复函

拖欠工程款的回复函

拖欠工程款的回复函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尊敬的贵公司:我方已收到您于某年某月某日发送的关于拖欠工程款的通知,我方深感抱歉,造成了您的困扰。

在此,我方代表公司向贵公司致以最诚挚的歉意,并承诺将尽快解决此事。

我方希望就此前拖欠工程款的原因做出解释。

在合作过程中,由于项目进度延误、资金周转困难等原因,导致了款项支付延迟的情况。

我方深感抱歉,没有及时完成支付义务,给贵公司带来了诸多不便,但我方保证,一定会尽快解决拖欠款项的问题。

我方将采取以下措施,以确保工程款的及时支付:1. 我方将加强内部沟通协调,优化资金管理流程,确保项目进度和款项支付的同步进行。

2. 我方将与贵公司协商制定明确的还款计划,确保拖欠的工程款能够按时支付。

3. 我方将加强与供应商、承包商的合作,确保项目资金链畅通、款项支付及时。

我方也希望能够与贵公司建立更为密切的合作关系,共同应对挑战、共享成功。

希望贵公司能够理解我方的困难,给予包容和支持,我们会一直努力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合作顺利进行。

再次向贵公司致以最诚挚的歉意,我方将尽快妥善处理拖欠工程款的问题,并保证未来的合作将更加顺利、稳定。

感谢贵公司对我方的理解和支持,期待在未来的合作中取得更为丰硕的成果。

再次向贵公司致以衷心的歉意和感谢!此致礼!发件人:某公司名称日期:某年某月某日第二篇示例:尊敬的XXX公司:您好!我们收到了贵公司关于拖欠工程款的通知,我司对此事表示深感遗憾,并将尽快解决此问题。

我们对于拖欠工程款一事表示诚挚的歉意。

由于种种原因,导致我们未能按时支付工程款项,给贵公司造成了诸多不便和困扰,对此我们深感抱歉。

我们理解拖欠工程款对贵公司经营带来的压力和困难,我们愿意全力配合贵公司,积极解决这一问题。

我司一直重视与贵公司的合作关系,我们希望能够保持长久、稳定的合作关系。

我们承诺将加快解决拖欠工程款的问题,确保及时支付尚未结清的款项。

我们也将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财务流程,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洛阳石化工程公司企业信用报告-天眼查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洛阳石化工程公司企业信用报告-天眼查
5

4.5 竞品信息
截止 2018 年 11 月 29 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及天眼查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 息公开来源尚未公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 考。
五、风险信息
5.1 被执行人信息
截止 2018 年 11 月 29 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及天眼查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 息公开来源尚未公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 考。
/
注册时间:
/
注册地址:
/
营业期限:
/至/
经营范围:
/
登记机关:
/
核准日期:
/
1.2 分支机构
截止 2018 年 11 月 29 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及天眼查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 息公开来源尚未公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
3

5.6 严重违法
截止 2018 年 11 月 29 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及天眼查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 息公开来源尚未公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 考。
5.7 股权出质
5.2 失信信息
截止 2018 年 11 月 29 日,根据内相关网站检索及天眼查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 息公开来源尚未公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 考。
5.3 法律诉讼
截止 2018 年 11 月 29 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及天眼查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 息公开来源尚未公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 考。

工程欠款合同纠纷调解案例

工程欠款合同纠纷调解案例

工程欠款合同纠纷调解案例某建筑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某房地产开发商(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一份建筑工程合同,合同约定由甲方负责乙方开发的商业综合体项目的建设工程。

根据合同条款,工程完成后,乙方应支付甲方全部工程款项。

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以工程质量存在问题为由,拒绝支付剩余的工程款项,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甲方认为,工程已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要求完成,且通过了乙方的验收,不存在质量问题。

而乙方则坚持认为,工程存在瑕疵,需要进行修缮,且影响了商业综合体的使用,因此拒绝支付剩余款项。

在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双方同意通过调解解决争议。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详细审查了合同条款、工程验收记录以及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

经过专业评估,调解员发现,虽然工程确实存在一些细微瑕疵,但并不影响整体使用,且这些问题在合同中并未明确列为拒付理由。

在调解员的引导下,双方最终达成以下共识:1. 乙方承认甲方已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并同意支付大部分剩余款项。

2. 对于存在的细微瑕疵,乙方提出合理的修复要求,甲方承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修复工作。

3. 修复完成后,乙方将支付剩余的全部款项。

4. 如果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修复工作,将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5. 双方同意将此次调解协议作为合同的补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通过调解,双方避免了漫长的诉讼过程,节省了时间和经济成本,最终实现了互利共赢。

调解不仅解决了当前的纠纷,还维护了双方的商业关系,为未来的合作留下了可能。

此案例表明,调解是一种高效、经济的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在处理工程欠款合同纠纷时,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通过沟通和协商,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

同时,调解协议的内容应当具体明确,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妥善保护,避免未来再次发生纠纷。

中油石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王双振等劳务合同纠纷民事管辖上诉管辖裁定书

中油石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王双振等劳务合同纠纷民事管辖上诉管辖裁定书

中油石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王双振等劳务合同纠纷民事管辖上诉管辖裁定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劳务合同纠纷【审理法院】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6.24【案件字号】(2021)豫09民辖终68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冯利强赵洪波邓舒【审理法官】冯利强赵洪波邓舒【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中油石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王双振;王双江;王向民;河南省瑞祥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当事人】中油石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王双振王双江王向民河南省瑞祥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王双振王双江王向民【当事人-公司】中油石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省瑞祥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中油石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告】王双振;王双江;王向民;河南省瑞祥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本院观点】本案系劳务合同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权责关键词】撤销合同管辖权异议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公司住所地【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系劳务合同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案中上诉人中油石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原审被告河南省瑞祥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均在濮阳市华龙区,故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

另,本案中《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系中油石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原审被告河南省瑞祥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不能约束被上诉人。

原审法院裁定驳回中油石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并无不当。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裁定如下:【裁判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工程承包合同解决争议办法

工程承包合同解决争议办法

工程承包合同解决争议办法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数量和规模逐年增大,工程承包合同在经济建设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

然而,由于工程承包合同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合同争议在所难免。

如何解决工程承包合同争议,保证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成为当务之急。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工程承包合同解决争议的办法。

一、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是工程承包合同争议解决的首选方式。

合同双方在发生争议时,应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协商解决具有程序简单、成本低、有利于维护合同双方关系等优点。

在协商过程中,合同双方要充分沟通,换位思考,力求达成共识。

一旦达成协议,双方应严格按照协议执行,确保合同的履行。

二、调解解决调解解决是在合同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由第三方介入,协助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

调解可以分为民间调解、行业调解和司法调解。

民间调解由合同双方选择熟悉业务、有威望的人士担任调解人,通过调解人的斡旋,促使双方达成一致。

行业调解则是由行业协会或者商会组织调解,具有专业性和权威性。

司法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合同双方通过调解解决争议。

调解解决具有程序简便、成本较低、有利于维护合同双方关系等优点。

调解达成协议后,双方应自觉履行。

三、仲裁解决仲裁解决是合同双方在发生争议时,依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由仲裁机构依法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决,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

仲裁具有保密性、专业性和国际性等特点。

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

在我国,仲裁机构主要包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等。

四、诉讼解决诉讼解决是合同双方在发生争议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作出判决或裁定,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

诉讼解决具有程序严谨、公正性高等特点。

在我国,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

诉讼解决虽然可以确保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但程序繁琐、成本较高,且可能影响合同双方的关系。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司诉讼
理由
是什么?
中国石化集团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因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拖欠工程款
上诉人(原审被告、反诉原告)中国石化集团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

法定代表人侯宝东,该公司经理。

委托代理人史晓峰,该公司法律顾问。

委托代理人刘可兵,河南世纪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反诉被告)中铁第十五工程局(原铁道部第十五工程局)。

法定代表人霍金贵,该局局长。

委托代理人平天来,该局职工。

委托代理人李文,洛阳春涛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姜堰市第八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益民,该公司经理。

委托代理人于友林,该公司职工。

委托代理人蒋晓辉,河南金学苑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中国石化集团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以下简称石化公司)因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拖欠工程款纠纷一案,不服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1999)洛经初字第12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石化公司委托代理人史晓峰、刘可兵,中铁第十五工程局(以下简称铁十五局)委托代理人平天来、李文,姜堰市第八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姜堰公司)法定代表人钱益民、委托代理人于友林、蒋晓辉均到庭参加了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经审理查明:1996年1月10日,铁十五局和石化公司(原中国石化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签订了一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铁十五局为石化公司建造炼制研究所技术开发用房工程,建筑面积14497.72平方米,承包形式为施工图预算加签证,工程定于1996年3月8日开工,1997年9月8日竣工;质量等级:优良工程;工程造价暂定为951万元;合同价款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做调整:国家政策性调整以及省市定额造价管理部门颁发的费率变动,营业税的调(减)增文件,以文件规定作为调价依据。

本工程按年度办理,结算代决算,跨年度费率不再调整,每延期竣工一天罚款800元,工程竣工后,如经市质量监督站评定为优良标准,石化公司按工程决算总额的3%奖给铁十五局,返回石化公司1‰。

若工程达不到优良标准,扣铁十五局质量保证金100万元,作为对石化公司的赔偿,工程价款结算不超过合同价款80%时,工程竣工后一年内付清;工程保修按行业标准;石化公司按工程总价3%预留保修金。

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余款一次付清;本工程不得转包,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铁十五局自
负,石化公司有权终止合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河南省及洛阳市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有约束力。

1996年1月18日,双方又签订了合同补充条款,其主要内容为:铁十五局接到中标通知书三日内将100万元质量保证金汇到石化公司帐户,工程竣工验收达到优良予以返还,工程按全民三类三级编制预算,计取各项费用;工程不准转包、分包,否则按违约处理;石化公司外委项目、中央空调机房、消防报警部分按该项工程决算的2%、电梯安装按安装费的5%支付配合费,不再参加任何取费。

1996年1月24日铁十五局向石化公司交纳了100万元工程质量保证金,并专门成立了负责工程进度、技术和质量的管理机构——铁十五局洛阳石化工程项目部,组织施工力量开始对工程进行施工。

1996年2月12日,石化公司和铁十五局就履行合同中的一些内容进行了协商并形成纪要,约定:工程类别全部按土建二类、安装工程二级取费。

对于施工中遇到的问题,双方均形成会议纪要。

双方还签订工程按期交工协议,约定:从1997年9月9日起,每延期交工一天按工程决算总额的万分之1罚款,该规定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原合同有关工期条款的规定同时作废。

经过铁十五局组织的施工力量严格施工,技术开发用房工程于1997年9月8日按期竣工。

9月18日石化公司和铁十五局对工程进行了验收,验收意见为优良。

石化公司从1997年10
月21日至1998年5月19日,分五次将铁十五局所交100万元保证金全部退完。

1998年3月16日,洛阳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对炼制研究所技术开发用房工程进行质量综合评定,核定等级为优良。

1997年5月31日,石化公司和铁十五局又签订了一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内容为:由铁十五局为石化公司建造炼制研究所科研开发楼及配套工艺中试厂房工程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承包范围为土建、室内水、电、暖设备安装,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工程定于1997年5月
20日开工,12月30日竣工,工程造价为110万元,合同价款的调整同技术开发用房工程合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