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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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决策科学合理,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我校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单位特点和基建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基建工程项目,系指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其他自有资金和贷款等进行的新建、改建、扩建、装饰等工程项目及单位负有管理责任的其他工程项目。

包括工程项目中涉及的设计、造价、咨询、监理、审计、原材料采购等项目。

第三条基建工程项目坚持集体领导。

新建、改建、扩建、装饰等工程项目须集体研究决定,少数服从多数,不得个人独断。

坚持科学决策。

重大事项须广泛征求有关专家、专门机构、使用单位和职工代表大会意见。

坚持程序规范。

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必经程序不得简化。

坚持运行公开。

基建工程项目管理作为校务公开的重要内容,自觉接受监督,任何人不得暗箱操作。

第四条成立基建工作领导小组和监审领导小组。

基建工作领导小组是基建工作执行机构,对主任办公会负责;监审领导小组是基建工作监督机构,独立行使基建工作全过程的监督职责,直接对总经理负责。

总经理、主任办公会定期或不定期听取基建工作情况汇报,负责审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基建规划、投资规划、设计委托书、初步设计方案、重大变更调整等事项。

总经理、主任办公会对审议情况形成会议纪要。

第五条基建工程项目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

严格实行公示制度、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章立项审批第六条基建管理部门根据单位发展规划,提出拟建项目的有关意见,邀请校内外专家对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功能、标准、环境影响、投资估算、资金筹措、经济效果和社会效益等充分论证,形成可行性报告、项目建设方案。

方案提交基建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后,经主任办公会、总经理审议、研究决定。

重大投资项目,须经职工代表大会(常设主席团)审议通过。

资金准备不充分的、未经专家评议论证的项目严禁提交主任办公会、总经理审议。

基本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制度

基本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制度

基本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制度一、前言基础设施建设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对于国家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确保建设项目的质量、进度和成本控制,特制定本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制度。

二、总则1. 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开展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道路、桥梁、铁路、公共交通、供水、供电、供气、污水处理等项目。

2. 建设项目负责人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全面负责建设项目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

3. 项目部门负责项目管理,各职能部门协助项目部门,共同推动项目的顺利实施。

4. 本制度的内容包括项目立项、设计、施工、验收、竣工和移交等全过程的管理要求。

三、项目立项阶段管理1. 项目启动(1)明确项目目标和任务,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交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2)确定项目经费,编制项目预算计划和投资方案。

2. 项目规划(1)组织编制项目规划书,包括项目范围、工期、质量、成本等内容。

(2)明确项目分工和责任,确定项目组织结构和人员配备。

四、设计阶段管理1. 设计编制(1)综合各方面需求,组织编制项目设计方案,提交审批。

(2)设计负责人负责设计过程的管理,保证设计质量、进度和文明施工。

2. 设计审查(1)对设计方案进行专家评审,明确设计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设计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

五、施工阶段管理(1)项目经理负责组织项目实施,保证工程质量、工期和成本的控制。

(2)每日召开施工例会,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单位负责人参加,检查工程进度和质量。

2. 安全生产(1)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做好施工区域的安全保障工作。

(2)严格遵守现场作业规程,禁止吸烟、乱扔垃圾等违规行为。

六、验收阶段管理1. 竣工验收(1)项目部门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进行工程质量检查,确保工程达到设计要求。

(2)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出具验收报告,并提交相关部门备案。

2. 完工移交(1)工程竣工后,项目部门组织移交工程资料和设施。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五篇)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五篇)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管理办法为加强对基建工程的管理,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基建、监察、审计工作的具体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指的基本建设项目主要包括:(一)新建、改建、扩建工程。

包括各类房屋新、改、扩建基本建设工程;(二)房屋室内外装饰工程。

包括一般修缮、内外饰装潢;(三)环境整治工程。

包括拆建围墙、大门、厕所、停车场、道路、院内绿化、亮化等。

(四)土地征用。

第二条基本建设项目按照资金来源实行分类管理。

(一)政府投资类项目。

主要为财政性资金投资,由发展改革部门批准建设的项目,应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内容和规模建设,严禁擅自超规模施工。

项目管理应遵循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规定,认真落实。

(二)自筹资金建设项目。

单位自筹资金安排建设的项目,需报经相关部门及县卫计局审核审批。

第三条建设项目按照投资规模实行审核审批。

投资规模按照预算造价确定,工程决算造价原则上不得超过预算造价的____%。

对于涉及重大隐蔽工程或变更项目对工程造价影响在____万元以上的,需事先报县卫计局批准实施。

(一)工程预算____万元(含____万元)以下的项目(以下称一般项目),由医院集体研究后批准建设,并报县卫计局备案。

(二)工程预算5-____万元(含____万元)的项目(以下称规模项目)。

预算造价在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建设单位向县卫计局申请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建设的理由、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资金来源等,县卫计局在受理后____个工作日内派人进行现场察看,对项目的可行性、科学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提请研究。

对于符合政府投资政策的,由县卫计局上报,申请政府投资建设;对于使用自有资金建设的项目,县卫计局按照研究结果以书面形式予以批复,医院应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内容、规模进行实施。

第四条基本建设项目实行“六制”管理。

(一)项目法人制。

基本建设项目均需实行项目法人制,落实法人主体和实施管理责任。

公司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公司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公司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地方政府和集团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相关规定,本着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和按规定、程序办事原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各分、子公司。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条集团公司成立基本建设项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由集团公司领导及项目相关的分、子公司主要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其职责是:(一)负责审议、决策建设项目的总体规划方案、工艺规划方案、施工设计方案;(二)负责审核、决策新建项目总投资和施工组织;(三)负责审核新建项目月份工作计划和月份资金需求滚动计划;(四)负责监督新建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工程签证、竣工验收及工程决算管理;(五)负责审核新建项目阶段性工作总结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第四条集团公司成立基本建设项目实施小组(以下简称实施小组),指派一名领导人员作为工程项目总指挥,成员由集团公司计划、财务、审计部门负责人,项目相关的分、子公司主要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外部专家组成,其职责是:(一)依据集团公司长远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制定建设项目总体规划方案;(二)负责组织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及报批工作;(三)依据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总体规划方案,负责组织制定建设项目工艺规划方案、施工图设计及优选工作;(四)负责建设项目前期手续的办理;(五)负责组织建设项目投资概算编制工作及制定施工总体方案;(六)负责组织建设项目招投标及监督检查工作,签订施工项目合同;(七)负责监督、协调建设项目施工进度,按计划组织完成;(八)负责监督新建项目工程质量,依据建设项目设计变更情况,进行工程签证管理;(九)负责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管理,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十)负责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决算工作;(十一)负责工程项目验收手续办理及资料归档工作;(十二)每月向领导小组或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汇报一至两次。

第五条外聘专家须具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和专业资质证书,身体健康,责任心强,经考查合格后方可聘用,并接受建设单位的监督、考核和管理。

基建项目管理办法

基建项目管理办法

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基建项目全过程管理,保证公司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和建设进度,发挥投资效益,建设一流项目,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基建项目,是指由公司或控股公司建设的新(扩)建项目。

第三条基建项目管理的范围,包括从项目前期准备、核准文件和施工图的编制及审查、招标采购、工程施工、投料试车、竣工验收,直至项目后评价全过程的项目管理工作。

第四条公司项目管理职责划分。

公司基建项目部为公司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向主管部门上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申请,参与项目核准报告、设计文件的审查,审批项目招标方案、开工申请、建设目标责任书、工程变更,参与项目竣工验收,负责对项目经济性进行动态评价和风险评估,负责对项目进行后评估,重要事项及时向集团报批。

公司财务部负责审查项目融资计划,拨付资金,监督工程资金使用情况,审查并批复工程竣工决算,参与重大工程合同的审查工作,重要事项及时向集团报批。

公司综合管理部参与项目建设目标责任书的审查,负责审查有关奖惩部分,负责项目建设目标的考核与奖惩。

第五条公司项目实行分级管理,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

由集团确定工程管理标准和管理模式,公司负责审查项目建设目标、审查设计优化、审定项目执行概算、审批开工报告、审查批复概算调整、组织项目验收和竣工决算、对项目建设单位进行考核,三级公司是项目法人,是项目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进度、造价、安全和廉政目标责任主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基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个环节都必须形成完整的记录。

第二章项目前期准备管理办法第七条纳入集团和公司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方可开展前期准备工作。

第八条计划外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必须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公司初审,由公司报集团批准后,方可开展前期准备工作。

项目实施方案应包括项目提出的政策依据、市场分析、实施条件、方案设计、经济分析、风险分析及保障措施。

公司基本建设工程管理规定

公司基本建设工程管理规定

公司基本建设工程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公司基本建设工程管理程序,明确职责,提高工程项目的投资效益,实现工程项目工期、质量、投资和安全环保的有效控制,依据股份有限公司与生产分公司《中国XXXXX田基本建设管理工作指导意见》(油勘〔2009〕77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或股份公司授权管理)的基本建设工程,基本建设工程包括公司投资的新(改、扩)建、大修及维护修理工程的XXX田地面工程、海洋工程、矿区建设工程项目等(以下统称为“基建工程”)。

第三条基建工程管理的基本原则:(一)百年大计、质量第一;(二)坚持方案优化简化、推行“标准化设计”;(三)实施样板化施工管理,实现“现场标准化、施工样板化、资料影像化”;(四)建管分离、监管分开、权责明确、强化管理,规范公司基建工程管理。

第二章职能划分第四条基建工程处(海洋工程处)是公司基建工程的归口管理机构,负责公司基本建设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主要职责是:(一)组织制定基本建设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基建工程专业市场管理工作,对相关的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专业市场队伍进行监督、考核和管理。

(三)负责对基建工程的方案、项目立项进行专业审查和管理。

(四)负责基建工程的开工、竣工管理工作。

(五)负责基建工程项目运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做好基建工程质量、投资、工期的监督检查。

(六)负责审查基建工程的试运转方案,参加工程投产。

(七)负责组织局级基建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和局级以下基建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按照程序负责股份公司限上项目的竣工验收初验和上报验收工作。

(八)负责基建工程的技术管理工作,组织有关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标准的编制和宣贯。

(九)负责基建工程的科研管理工作,组织基建工程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试验与推广应用。

第五条建设单位是公司基建工程项目管理的主体,应认真履行建设项目管理程序和内控程序,负责所属基建工程的建设管理,是基建工程的投资、质量、工期、安全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公司基建部项目部工程部管理制度

公司基建部项目部工程部管理制度

公司基建部项目部工程部管理制度1基建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基建项目全过程管理,保证公司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和建设进度,发挥投资效益,建设一流项目,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基建项目,是指由公司或控股公司建设的新(扩)建项目。

第三条基建项目管理的范围,包括从项目前期准备、核准文件和施工图的编制及审查、招标采购、工程施工、投料试车、竣工验收,直至项目后评价全过程的项目管理工作。

第四条公司项目管理职责划分。

公司基建项目部为公司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向主管部门上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申请,参与项目核准报告、设计文件的审查,审批项目招标方案、开工申请、建设目标责任书、工程变更,参与项目竣工验收,负责对项目经济性进行动态评价和风险评估,负责对项目进行后评估,重要事项及时向集团报批。

公司财务部负责审查项目融资计划,拨付资金,监督工程资金使用情况,审查并批复工程竣工决算,参与重大工程合同的审查工作,重要事项及时向集团报批。

公司综合管理部参与项目建设目标责任书的审查,负责审查有关奖惩部分,负责项目建设目标的考核与奖惩。

第五条公司项目实行分级管理,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

由集团确定工程管理标准和管理模式,公司负责审查项目建设目标、审查设计优化、审定项目执行概算、审批开工报告、审查批复概算调整、组织项目验收和竣工决算、对项目建设单位进行考核,三级公司是项目法人,是项目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进度、造价、安全和廉政目标责任主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基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个环节都必须形成完整的记录。

第二章项目前期准备管理办法第七条纳入集团和公司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方可开展前期准备工作。

第八条计划外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必须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公司初审,由公司报集团批准后,方可开展前期准备工作。

项目实施方案应包括项目提出的政策依据、市场分析、实施条件、方案设计、经济分析、风险分析及保障措施。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_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_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_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建设程序,提高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依据国家固定资产投资和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部实际状况,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本方法适用于部机关及部属事业单位。

第三条基本建设项目由规划财务司归口管理,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基本建设项目申报审批工作。

驻部纪检监察和其他有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对基本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基本建设项目实行审批制,包括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讨论报告、初步设计。

总投资估算在100万元及以上的新建、改建、扩建、单纯购置等国家规定纳入基本建设投资范围的建设项目,应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讨论报告、初步设计。

第五条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基本建设项目的建议书、可行性讨论报告、初步设计(概算),经我部初审后报国家进展改革委审批;3000万元以下基本建设项目的建议书、可行性讨论报告由部规划财务司组织审批,其初步设计(概算)报国家进展改革委审批。

部属事业单位办公楼建设项目,经我部初审后报国家进展改革委审批。

其次章项目申报审批第六条依据相关规划,我部建立基本建设项目储备库。

有基本建设任务的相关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基本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并申报纳入我部基本建设项目储备库。

第七条项目单位应托付具备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工程询问机构,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讨论报告和初步设计,与申报文件一并报送我部。

(一)项目建议书:项目单位依据国家相关规划、行业政策和自身进展需求,编制项目建议书。

其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拟建地点、拟建规模、投资估算、资金筹措以及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分析等。

(二)可行性讨论报告:项目建议书批准后,项目单位应编制可行性讨论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概况、建设的必要性、选址及建设条件、规模及内容、工程技术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消防、职业平安卫生和能源节省评价、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建设周期和工程进度支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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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办法1 目的
为加强基建工程项目管理,保障基建工程项目质量,有效控制投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基建工程项目的建设及维修管理。

3定义
项目筹建小组是指公司为特殊工程项目设立的专门管理机构。

4 职责
项目管理部负责基建工程项目建设及维修的计划审核、各类手续的办理、过程监督、预决算、产权证书办理等工作。

物资采购部负责工程项目的供方确定、招投标管理工作。

项目筹建小组负责工程项目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办理建设项目的相关手续;协调政府部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公共关系;组织工程设计、提交设计方案;提出招标计划、进行供方调查、起草招标文件、组织项目招投标、合同起草与管理;现场工程量签证、工程质量监督;协调工程进度;办理项目竣工的移交手续;提出资金申请,报项目管理部审核;跟踪工程项目合同的履行情况等。

项目使用单位负责基建工程项目建设、维修计划及方案的上报,并参与项目建设、维修及决算审核全过程。

5 内容
需求单位填写《工程报建申请审批表》,具体审核流程见附录A。

基建工程项目的采购、招投标及合同的管理,依照公司《采购管理办法》、《招投标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办法》执行;基建工程土地征用及开工相关手续由项目管理部牵头办理。

基建工程项目应设立工程现场代表,负责工程量记录、审核签证和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根据分项工程专业特点,由项目管理部派出、聘请专业人员或指定建设维修项目的分子公司人员担任现场代表。

工程签证的管理
5.3.1工程签证范围
5.3.1.1 由于设计变更等建设方原因引起的工程返工或成品、半成品的报废损失。

5.3.1.2 与计算工程造价有关的隐蔽工程(如沟槽隐蔽)及无法在图纸上标注材料用量的。

5.3.1.3 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且在竣工图上无法表述的施工项目(如零星点工)。

5.3.1.4 与计算工程造价有关的施工方案中规定的施工措施项目。

5.3.1.5 建设方、监理单位认为其它需要签证的项目。

5.3.2 涉及工程签证的项目,特别是沟槽等隐蔽工程在下道工序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通知建设方现场代表;隐蔽工程签证各方签字人员必须在保持施工原样,进行下道工序前进行现场丈量、记录及签证。

5.3.3 《工程量签证单》只签工程量;工程签证必须附简图、标明尺寸和工程量计算公式,以便建设方、监理单位审核。

5.3.4 《工程量签证单》不得涂改,由施工单位提出,经建设方派出的现场代表、基建项目负责人,若聘请监理公司还需监理工程师共同审核签署后方可生效。

5.3.5 《工程量签证单》一式三份,施工单位一份、监理单位一份、建设方一份。

5.3.6 施工结算必须提供《工程量签证单》原件。

5.3.7 未按本规定办理的工程签证单,建设方一律不予以承认,均视为无效。

基建工程项目完工,由项目管理部组织验收,《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验收人员、分子公司经理、项目管理部经理签字后生效。

基建工程项目的预决算工作
5.5.1按《建筑施工合同》中约定不需决算的基建工程项目,以合同约定金额作为决算额。

5.5.2 以实际工程量进行决算的工程项目,《工程预(决)算书》由施工方提交项目管理部,项目管理部交由公司指定的具有相关资质外部审计机构审计或自行审计后,报审计部复审,通过后报公司总裁审批。

基建工程项目结束后的产权手续由项目管理部牵头办理。

设有项目筹建小组的工程项目管理
5.7.1 基建工程项目按上述办法执行。

5.7.2 附属设备的采购、招投标及合同管理依照公司《采购管理办法》、《招投标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办法》执行。

5.7.3 项目筹建小组应会同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每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就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设计变更等事项进行研究,登记《会议记录》。

5.7.4 如施工方违反操作规范,应向施工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并监督其整改。

5.7.5筹建处负责工程项目手续及权属证明等法律文件的办理,必须证件齐备、权属清晰、保管妥当。

5.7.6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报送建设方的工程签证、联系函、工程进度报表等所有文件,均需送交建设方指定的档案管理人员,并以签字接受为准;建设方送出的文件同样需对方签字和盖章接受为准。

5.7.7项目筹建小组负责项目全程资料的保管工作。

全部资料在工程全部完工后移交项目管理部等有关部门。

公司电力设施建设及维修参照本制度执行。

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处罚依照公司《工作奖罚制度》执行。

6 相关文件
《采购管理办法》DZF-WCB-TR-001
《招投标管理制度》DZF-CGB-TR-003
《合同管理办法》DZF-ZCB-TR-003
《工作奖罚制度》DZF-RLB-TR-001
7 记录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DZF-XMB-TR-002-01
《工程报建申请审批表》DZF-XMB-TR-002-02
《工程预防性维修申请》DZF-XMB-TR-002-03
《建筑物登记明细表》DZF-XMB-TR-002-04
《工程进度审核表》DZF-XMB-TR-002-05
《质保金返还确认单》DZF-XMB-TR-002-06
附录A
基建项目工程流程图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NO.
工程报建申请审批表
工程预防性维修申请
单位: NO.
建筑物登记明细表
NO. 单位:
制表人:审核:
工程施工进度审核表
填报单位:填报日期:年月日 NO.
填报人:
质保金返还确认单
申请单位: NO.
注明:此表适用于各种采购项目质保金返还的确认,对在质保期内存在的任何质量问题并未得到纠正的,不得返还质保金,并应通知供方及时纠正。

群体工程可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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