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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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

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
人员

本 办 法 所 称 行 政 执 法 机 关 是 指 依 法成 立 的 下列 单位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府 及 其 工 作 部 门 乡 镇 人 民 政府 和 街 道 办 事 处





根 据 法 律 法 规 规 章 的 授 权 具有 行 政 执 法 职 能 的 单 位

、 、

民 法 人 或 者 其 他 组 织 所 作 的 行 政 处 罚 行 政 强 制 行 政 许 可 行 政 确 认 行 政检 查 行 政
、 、 、 、 、
征 收 行 政 给 付 等 影 响 其 权益 的 活 动



本 办 法 所 称 行 政 执 法 人 员 是 指 依 法 取得 行 政 执 法 证 件 的 行 政 执 法 机 关 在 编 工 作
、 、



三 根 据 法 律 法 规 规 章 的 规定 受行 政 机 关 委 托 实 施行 政 执 法 的 单位
) 、 、


第四条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府 法 制机 构 负 责 本 行 政 区 域 内 的 行政 执 法 证件 管 理工 作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府 机 构 编 制 人 力 资 源 和 社会 保 障 等 部 门 在 各




依 法 由 本 级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或 者 其 常 务 委 员 会 人 民 政府 等 有 权 机 关 任 命 且


通 过 任 职 前 法 律 知 识 考 查 和 依 法 行 政 能力 测 试 的 行 政 执 法 机 关 负 责 人

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

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

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

国家有关部门对本系统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实施法律、法规、规章,针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作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给付等影响其权益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人员,是指依法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行政执法机关在编工作人员。

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机关,是指依法成立的下列单位:(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二)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单位;(三)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受行政机关委托实施行政执法的单位。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相关工作。

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负责本机关行政执法证件的日常管理工作。

本办法第三条第三款第二、三项规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其行政执法证件的日常管理工作,可以由其主管部门或者委托其实施行政执法的行政机关统一负责。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法制机构负责建设、运营和维护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信息系统。

各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与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加强协作,建立健全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职能设置、人员编制等信息共享机制。

第六条行政执法机关在编工作人员应当参加省人民政府法制机构统一组织的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专职从事人事、财务、文印等非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除外。

经考试合格,具备行政执法资格,按照规定程序领取《浙江省行政执法证》。

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系统行政执法工作实际,需要增设有关专业资格条件的,行政执法机关在编工作人员在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前,应当经相应的专业资格考试合格。

20题浙江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

20题浙江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

20题浙江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1、由部门起草决策方案并由政府决策的事项,在报送政府前,应当由部门负责人集讨论并决定。

回答错误!您的答案为:,正确答案为:a。

a:对B:错2、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机关应当一应当在合理期限内书面通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者改正的内容。

回答错误!您的答案为:,正确答案为:a。

a:对B:错3、在所有行政程序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都可以依法委托1至2人作为代理人参另外,我不必亲自出席。

回答错误!您的答案为:,正确答案为:b。

a:对B:错4、行政机关对行政执法事项的办理期限作出明确承诺的,即使承诺期限短于法律、行政机关还应当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期限内,在承诺期内完成。

回答错误!您的答案为:,正确答案为:a。

a:对B:错5、依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应当依法通过行政调解的方式协调解、协商处理与行政职权密切相关的行政纠纷和民事纠纷。

回答错误!您的答案为:,正确答案为:b。

a:对B:错6、行政机关应当遵守法定程序,不得在程序上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然而,它的义务可以增加。

回答错误!您的答案为:,正确答案为:b。

a:对B:错7、行政机关可以委托个人实施行政行为回答错误!您的答案为:,正确答案为:b。

a:对B:错8、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回避申请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并告知当事人。

回答错了!你的答案是:,正确的答案是:B。

a:对b:错九、行政机关作出对当事人不利的行政执法决定前,应当口头告知当事人执法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决定内容,以及其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

回答错了!你的答案是:,正确的答案是:B。

a:对b:错十、行政机关通知收件人到行政机关所在地领取行政执法文书。

这种服务方式是委托送达回答错了!你的答案是:,正确的答案是:B。

a:对b:错一、行政机关应当披露依法实施行政行为的依据、程序和结果。

回答错误!您的答案为:,正确答案为:a。

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司法厅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办法》的通知-浙司〔2016〕142号

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司法厅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办法》的通知-浙司〔2016〕142号

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司法厅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办法》的通知正文:----------------------------------------------------------------------------------------------------------------------------------------------------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司法厅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办法》的通知浙司〔2016〕142号各市司法局,浙江省监狱管理局、浙江省戒毒管理局:《浙江省司法厅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办法》已经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司法厅2016年12月29日浙江省司法厅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办法第一条为推进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浙江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是指司法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通过文字记录和拍照、录音、录像、视频监控等音像记录方式,对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跟踪记录。

第三条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应坚持合法、客观、公正、全面的原则。

第四条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包括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两种形式,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文字与音像记录方式可同时使用,也可分别使用。

文字记录方式,包括行政执法文书、调查取证相关文书、鉴定意见、专家论证报告、听证报告、内部程序审批表、法制审核意见、集体讨论的会议记录(纪要)、送达回证等书面记录。

音像记录方式,包括采用拍照、录音、录像、视频监控等方式进行的记录。

第五条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启动行政执法程序的,应对申请进行登记。

第六条依职权启动行政执法,法律、法规和规章有立案等内部审批程序规定的,应制作内部审批表等相应文书,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因情况紧急依法先启动行政执法的,应在行政执法程序启动后2日内补办相关手续。

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

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

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是指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为实施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所进行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机关,是指行使行政执法权的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职能部门和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以及上述机关和组织委托行使行政执法权的组织。

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人员,是指行政执法机关中直接承担行政执法任务的工作人员。

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证是指由省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核发的,或者由国务院各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统- 制发的,表明行政执法人员具有行政执法权的资格证明。

第三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申领由省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的《行政执法证》。

使用全国统一样式行政执法证件的机关,可以申领《行政执法证》,也可以继续使用原证件。

但使用原证件的机关,应当将证件样本,以及本机关持证人员的花名册报本级政府法制部门备案。

第四条行政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应当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表明身份。

对不出示行政执法证件的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被管理人员有权拒绝。

第五条《行政执法证》应当标明行政执法人员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执法类别、发证时间、有效期限、证件编号和发证机关,贴持证人照片,并由发证机关加盖本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件专用章钢印。

第六条《行政执法证》由省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核发和管理。

省政府所属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证件由省人民政府负责核发和管理;省辖市政府所属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证件由各省辖市人民政府负责核发和管理;县级政府所属行政执法机关和乡镇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证件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核发和管理。

证件核发和管理的具体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部门负责办理。

第七条申领《行政执法证》的行政执法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能够坚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二)有相应的文化水平和行政执法基础知识;(三)熟悉本部门、本岗位业务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四)忠于职守,尽职尽责;(五)清正廉洁,不谋私利,秉公执法。

2016年浙江省行政执法资格模拟考试 (57)

2016年浙江省行政执法资格模拟考试 (57)

2016年全省行政执法资格模拟考试返回1人民法院以划拨、拍卖方式强制执行的,可以在划拨、拍卖后将强制执行的费用扣除。

(回答错误!正确答案:Y,您的答案:)A. 对B. 错A. 对B. 错A. 对B. 错2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强制受到损害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回答错误!正确答案:Y,您的答案:)A. 对B. 错A. 对B. 错A. 对B. 错3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回答错误!正确答案:Y,您的答案:)A. 对B. 错A. 对B. 错A. 对B. 错4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回答错误!正确答案:N,您的答案:)A. 对B. 错A. 对B. 错A. 对B. 错5实施行政处罚的受委托组织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

(回答错误!正确答案:Y,您的答案:)A. 对B. 错A. 对B. 错A. 对B. 错6凡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一律不得公开。

(回答错误!正确答案:N,您的答案:)A. 对B. 错A. 对B. 错A. 对B. 错7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时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回答错误!正确答案:Y,您的答案:)A. 对B. 错A. 对B. 错A. 对B. 错8金融机构未及时解除冻结存款、汇款的,由金融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回答错误!正确答案:Y,您的答案:)A. 对B. 错A. 对B. 错A. 对B. 错9除申请人依法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除外,行政复议期间,被申请人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不影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回答错误!正确答案:Y,您的答案:)A. 对B. 错A. 对B. 错A. 对B. 错10乐清市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处罚的,应当按月报温州市人民政府备案。

2016年浙江省行政执法资格模拟考试 (57)

2016年浙江省行政执法资格模拟考试 (57)

2016年全省行政执法资格模拟考试返回1人民法院以划拨、拍卖方式强制执行的,可以在划拨、拍卖后将强制执行的费用扣除。

(回答错误!正确答案:Y,您的答案:)A. 对B. 错A. 对B. 错A. 对B. 错2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强制受到损害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回答错误!正确答案:Y,您的答案:)A. 对B. 错A. 对B. 错A. 对B. 错3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回答错误!正确答案:Y,您的答案:)A. 对B. 错A. 对B. 错A. 对B. 错4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回答错误!正确答案:N,您的答案:)A. 对B. 错A. 对B. 错A. 对B. 错5实施行政处罚的受委托组织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

(回答错误!正确答案:Y,您的答案:)A. 对B. 错A. 对B. 错A. 对B. 错6凡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一律不得公开。

(回答错误!正确答案:N,您的答案:)A. 对B. 错A. 对B. 错A. 对B. 错7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时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回答错误!正确答案:Y,您的答案:)A. 对B. 错A. 对B. 错A. 对B. 错8金融机构未及时解除冻结存款、汇款的,由金融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回答错误!正确答案:Y,您的答案:)A. 对B. 错A. 对B. 错A. 对B. 错9除申请人依法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除外,行政复议期间,被申请人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不影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回答错误!正确答案:Y,您的答案:)A. 对B. 错A. 对B. 错A. 对B. 错10乐清市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处罚的,应当按月报温州市人民政府备案。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指挥和协作配合工作的指导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指挥和协作配合工作的指导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指挥和协作配合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字号】浙政办发〔2016〕87号•【施行日期】20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指挥和协作配合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6〕87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增强市、县、乡级政府行政执法统筹协调功能,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社会管理水平,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的意见》(浙政发〔2015〕4号)有关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强行政执法协调指挥和协作配合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围绕推进基层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突出政府层面的行政执法协调指挥职能,进一步创新行政执法体制,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配合,狠抓责任落实,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提高市、县、乡级政府行政执法统筹协调指挥能力,加快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

二、主要内容(一)强化政府层面的统筹协调。

1.建立行政执法统筹协调指挥机制。

充分发挥市、县、乡级政府在行政执法中的主导功能,在加强部门专业执法和推进综合行政执法的基础上,建立统一协调指挥、统一考核监督的行政执法统筹协调指挥机制,统筹、协调、指挥、监督各执法主体的执法活动,必要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市、县行政执法统筹协调指挥机制要明确办事机构,承担统筹、协调、指挥、监督的具体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执法权限、执法依据等争议,以及案件移送、信息共享、工作配合等履行行政执法职责衔接和配合过程中产生的问题,督促各部门依法监管,避免执法不力、推诿扯皮。

乡镇(街道)建立行政执法统筹协调指挥机制,具体开展行政执法协调指挥和协作配合工作。

2.构建行政执法信息平台。

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实现各执法主体业务信息实时共享、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信息有效衔接、被处罚主体和处罚内容依法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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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2016)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46号
【发布部门】浙江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6.06.21
【实施日期】2016.08.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浙江省人民政府令
(第346号)
《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

省长:李强
2016年6月21日
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

国家有关部门对本系统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实施法律、法规、规章,针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作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给付等影响其权益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人员,是指依法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行政执法机关在编工作人员。

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机关,是指依法成立的下列单位:
(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
(二)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单位;
(三)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受行政机关委托实施行政执法的单位。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相关工作。

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负责本机关行政执法证件的日常管理工作。

本办法第三条第三款第二、三项规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其行政执法证件的日常管理工作,可以由其主管部门或者委托其实施行政执法的行政机关统一负责。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法制机构负责建设、运营和维护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信息系统。

各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与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加强协作,建
立健全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职能设置、人员编制等信息共享机制。

第六条行政执法机关在编工作人员应当参加省人民政府法制机构统一组织的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专职从事人事、财务、文印等非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除外。

经考试合格,具备行政执法资格,按照规定程序领取《浙江省行政执法证》。

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系统行政执法工作实际,需要增设有关专业资格条件的,行政执法机关在编工作人员在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前,应当经相应的专业资格考试合格。

按照规定取得国家有关部门制发的行政执法证件的,可以不参加本省的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不领取《浙江省行政执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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