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00定额计算规则
上海2000定额土建说明和工程量计算规则

上海2000定额土建说明和工程量计算规则上海2000定额土建是指上海市在2000年发布的一套土建行业的定额计算标准和工程量计算规则。
该定额标准主要适用于上海市土建工程的计量和成本核算,其目的在于规范土建工程的计量方法,使工程成本的计算更加准确、透明、科学。
1.定额编制和调整:上海2000定额土建主要由上海市计量和定额协作办公室负责编制。
定额的编制原则包括吸收和继承过去的经验,参考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严格按照工程项目的特点进行调整和修订。
定额的调整周期为5年,以适应工程技术和市场环境的变化。
2.定额的结构和分类:上海2000定额土建按照工程项目的不同特性进行分类,并根据材料、人工、机械和施工的不同要求进行细分。
定额结构包括项目名称、编码、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要点和定额细目等。
定额的编码主要采用数字和字母的组合方式。
3.工程量计算规则:上海2000定额土建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主要包括直接工程量和间接工程量两部分。
直接工程量包括土方开挖、混凝土施工、砌体工程、钢筋工程、木工工程和油漆工程等。
间接工程量包括施工管理费、临时设施费、安全费和技术费等。
4.定额的调整和使用:上海2000定额土建的调整主要是根据市场行情、材料价格和劳动力成本等因素进行的。
调整时可以参考相关定额或指导价。
定额的使用主要是作为土建工程计量和成本核算的依据,它不仅可以用来统计工程量和单价,还可以用来评估工程的投资效益和成本控制。
总结起来,上海2000定额土建是上海市土建工程的计量和成本核算的标准规范,它包括定额的编制、调整和使用等方面内容。
该定额的发布旨在规范土建工程的计量方法,使工程成本的计算更加准确、透明、科学。
(完整版)上海市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0)工程量计算规则.doc

总则0.0.1 条为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其工程量的计算,特制订本规则。
0.0.2 条本规则适用于安装工程施工图设计阶段编制工程预算及工程量清单,也适用于工程设计变更后的工程量计算。
本规则与《上海市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0) 相配套,作为确定安装工程造价及其消耗量的基础。
第 0.0.3条安装工程量除依据《上海市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0) 及本规则各项规定外,还应依据以下文件:经审定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方案。
经审定的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
0.0.4 条本规则的计算尺寸,以设计图纸表示或设计图纸能读出的尺寸为准。
除另有规定外,工程量的计量单位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以体积计算的为立方米 (m3) 。
以面积计算的为平方米 (m2) 。
以长度计算的为米 (m) 。
以重量计算的为吨 (t) 。
以台 ( 套或件等 ) 计算的为台 ( 套或件等 ) 。
汇总工程量时,其准确度取值:m3、m2、m、kg 小数点以后取两位, t 小数点以后取三位,两位或三位小数后的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取舍。
台( 套或件等 ) 取整数。
0.0.5 条计算工程量时,应按施工图纸顺序,分部、分项依次计算,并尽可能采用计算表格及微机计算,简化计算过程。
第一章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第一节说明第 1.1.1 条本册定额除另有说明者外,均以“台”为计量单位,以设备重量“t ”划分定额项目。
设备重量均以设备的铭牌重量为准;如无铭牌重量的,则以产品目录、样本、说明书所注的设备净重量为准。
1.1.2 条计算设备重量时,除另有规定者外,应按设备本体及联体的平台、梯子、栏杆、支架、屏盘、电机、安全罩和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内的管道等全部重量计算。
第二节切削设备安装1.2.1 条金属切削设备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以设备重量“t ”选用定额项目。
1.2.2 条气动踢木器安装以“组”为计量单位。
按单面和双面卸木选用定额项目。
1.2.3 条带锯机保护罩制作与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按规格选用定额项目。
上海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2000)工程量计算规则

实用文案房屋修缮工程计算规则目录总则第一分部拆除工程第二分部土方工程第三分部砌筑工程第四分部砼和钢筋砼工程第五分部加固工程第六分部金属结构工程第七分部木结构、木装修工程第八分部屋面工程第九分部粉刷工程第十分部楼地面工程第十一分部门窗工程第十二分部沟路工程第十三分部油漆工程第十四分部玻璃裱糊第十五分部电气工程第十六分部水卫工程第十七分部通风工程第十八分部脚手架工程总贝y一、本规则是编制房屋修缮工程工程量清单的依据,是编制房屋修缮工程预算、结算和《上海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相配套的计算规则,对本规则未表述的工程计量方法,应根据实际情况,依据项目特点,确定适当计量方法,并不得违反本规则,凡属上海地区内房屋修缮工程预算(结算)报价均以本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
二、本规则以分部工程分别表述并根据《上海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项目子目编排顺序进行编制的,项目计量单位均按《上海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规定的计量单位。
三、本规则的计量尺寸,以图示表注或设计图纸能读出的尺寸为准,亦可根据施工方案现场查勘丈量尺寸为准。
工程量的计量单位表注、计算精确度及取值应按下列规定:1、以体积计算的为立方米(m3)分项计精确度取2位2、以面积计算的为平方米(m2)分项计算精确度取2位3、以长度计算的为米(m)分项计算精确度取2位4、以重量计算的为吨⑴ 分项计算精确度取3位5、以重量计算的为千克(kg)分项计算精确度取2位6以套、只、台、个计算的分项计算精确度取整数拆除工程一、拆除屋面按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二、拆除搭建以建筑面积计算。
三、拆除屋架以榀计算。
四、拆除屋面保温层以实际面积计算。
五、拆除屋面防水层按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六、拆除钢筋砼(砼)基础、柱、梁均按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拆除钢筋砼墙、板以平方米计算;拆除天沟以延长米计算;拆除钢筋砼楼梯按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包括扶手栏杆);拆除雨蓬、晒台、阳台按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七、拆除砖基础按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拆除砖墙均按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上海定额计价规则

上海2000定额计价规则一、第一分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的内容:共分十四章第一章:切削设备安装第二章:锻压设备安装第三章:铸造没备安装第四章:起重设备安装第五章:起重机轨道安装第六章:输送设备安装第七章:电梯安装第八章:风机安装及拆装检查第九章:泵安装及拆装检查第十章:压缩机安装第十一章:工业炉设备安装第十二章:煤气发生设备安装第十三章:制冷设备安装第十四章:其他机械安装及设备灌浆二、新定额与原定额的不同处:<一)规范、标准新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的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b5E2RGbCAP<二)脚手架搭拆:原定额在第四章《起重设备安装》和第五章《起重机轨道安装》定额中考虑了脚手架搭拆费用。
新定额编制时考虑到起重设备安装由于施工现场的环境和所安装的起重机类型、起重量大小等因素均直接影响到施工所需要的脚手架用量。
按起重机主钩起重量来取定脚手架费用不尽合理,因此新定额仅在第五章《起重机轨道安装》定额中考虑了脚手架搭拆人、材、机的耗量,其余各章均未包括。
p1EanqFDPw<三)超高增加费用原定额的设备超高仅考虑到设备底座的安装标高在地平面正或负40m以内不同标高的调整系数,超过40m统一乘1.9的调整系数。
这已不适应当前上海实际情况的需要。
为此新定额的设备超高将设备底座的安装标高定位于地平面120m。
在120m以内按表中列的调整系数取定,超过120m时,按每增加20m,调整系数增加10个百分点。
DXDiTa9E3d<四)一般起重机具摊销费原定额的一般起重机具摊销费是按安装设备的净重量<包括底座、辅机)每吨8.74元计取。
新定额改为设备安装所套用定额子目合计价来取定,按定额子目合计价的3%计算<第五章除外)。
RTCrpUDGiT<五)章、节的编排1、保留了原定额第一~十二章的内容和顺序,将原定额的第十三章《其他机械安装及设备灌浆》改为新定额的第十四章,增加了第十三章《制冷设备安装》。
上海2000定额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上海2000定额(讲义一):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第一章土方工程1、机械土方按天然湿度土壤考虑(指土壤含水率25%以内)。
含水率大于25%时,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P17说明2)2、钢管支撑安装、拆除、是按地面第一道支撑编制,从地面以下第二道起,每增加一道钢管支撑,其定额人工、机械累计乘以系数1.1。
(P18说明8)3、土方体积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为准计算。
(P18工程量计算规则一1)4、挖土以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为准。
(P18工程量计算规则一2)5、挖地槽、地坑、土方的划分:(P18工程量计算规则二1)(1)、凡图示槽底宽在3米以内,且槽长大于槽宽三倍以上的为地槽。
(2)、凡图示坑底面积在20平方米以内的为地坑。
(3)、凡图示槽底宽3米以外,坑底面积20平方米以外,平整场地挖土厚度在300mm以外,均按挖土计算。
6、人工平整场地为建筑场地就地挖、填土方厚度在±300mm以内及找平。
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或构筑物底面积的外边线,每边各加2米以平方米计算。
(P19工程量计算规则三)7、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按下表计算:注:挖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其宽度按图示沟槽、基坑底宽每面增加100mm计算。
(P20工程量计算规则五:注意)8、回填土按han填和松填分别按下列规定以立方米计算:(P20工程量计算规则七)(1)、回填土体积=挖土体积-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实物体积(包括地下室所占的外形体积)(2)、管道沟槽的回填土,管径500mm以内时不扣除管道所占体积。
(3)、室内回填土按主墙的净面积乘以回填土厚度以立方米计算。
9、降水深度>8m,选用喷射井点降水。
第二章打桩工程1、打桩系指将桩打到余出自然地坪0.5m以内。
(P25说明1)2、打定型短桩仅指桩断面为20*20cm,且定额中已包括接桩和送桩。
(P25说明4)3、钻孔灌注桩砼不包括桩基上部硬地坪,现场施工中泥浆池、沟已包括在其他材料费百分比中。
上海市2000定额计算规则(土建)

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2000)上海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总站1目录总则 (3)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5)第一章土方 (8)第二章打桩 (13)第三章砌筑 (16)第四章砼及钢砼 (22)第五章钢砼及金属结构件驳运、安装 (31)第六章门窗及木结构 (32)第七章楼地面 (35)第八章屋面及防水 (37)第九章防腐、保温、隔热 (41)第十章装饰 (43)第十一章金属结构制作及附属工程 (51)第十二章建筑物超高降效及建筑物(构筑物)垂直运输 .. 52 第十三章脚手架 (54)2总则一、本工程量计算规则为本市统一的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结算工程量计算规则。
二、本规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及构筑物施工图设计阶段编制工程预算及工程量清单,也适用于工程设计变更后的工程量计算。
本规则与《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相配套,作为确定建筑和装饰工程造价及其消耗量的依据。
三、工程量计算除依据《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及本规则各项规定除外,尚应依据以下文件:1.经审定的施工图设计图纸及其说明;2.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方案;3.经审定的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
四、本规则的计算尺寸,以设计图纸表示的尺寸或设计图纸能读出的尺寸为准。
除另有规定外,工程量的计量单位应按以下规定计算:1.以体积计算的为立方米(m3);2.以面积计算的为平方米(m2);3.以长度计算的为米(m);4.以重量计算的为吨或千克(t或kg);5.以件(个或组)计算的为件(个或组)。
五、汇总工程量时,其准确度取值:立方米、平方米、米取两位;吨取三位;千克、件等取整3数。
4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一、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有层计算建筑面积。
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高层建筑物内设有部分楼层者,首层建筑面积已包括在单层建筑物内,二层及二层以上应计算建筑面积。
关于调整《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费用计算规则(2000)》部分内容及标准的通知 沪建市管〔2010〕29号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沪建市管〔2010〕29号关于调整《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费用计算规则(2000)》部分内容及标准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市建设交通委〘关于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建交〔2009〕 995号)、〘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沪建交〔2006〕445号)、〘关于发布〖上海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含上海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费用计算规则)的通知〙(沪建交〔2006〕237号)和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以下简称市场管理总站)〘关于贯彻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建市管〔2009〕79号)等文件关于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和税金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以及工、料、机价款不得采用无限风险等的规定,经研究和测算,对〘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费用计算规则(2000)〙及〘上海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费用计算规则〙部分内容及标准作如下调整:一、人工费将原人工费内容中的社会保险基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1—住房公积金等归入规费项目内,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归入施工管理费项目内,其他内容及计算方法不变。
二、机械使用费将原机械使用费内容中的养路费调整为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其他内容及计算方法不变。
三、综合费用(包括施工管理费和利润)建筑和装饰、安装、市政和轨道交通、市政安装和轨道交通安装、民防等专业工程,将原综合费用内容中的临时设施费归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项目内(公用管线、园林和房屋修缮等专业工程除外)。
建筑和装饰、安装、市政和轨道交通、市政安装和轨道交通安装、民防、公用管线、园林和房屋修缮等专业工程,将原综合费用内容中的社会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河道管理费等归入规费项目内。
其他内容及计算方法不变,调整后的各专业综合费用参考费率,详见附件。
上海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定额编号
“2000 土建和装饰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1-1-6 1-2-5 1-2-6
V=L×〔B+2×(C+0.1米)〕×H 式中:L=地坑图示长度
B=地坑图示宽度 H=挖土深度(垫层底至设计室外地坪的高度) C=工作面 提示:(1)按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为准计算
1-1-1 1-1-2 1-2-7至 1-2-19
1-1-5 1-1-6 1-2-5 1-2-6
2、挖地坑(必须注明挖土深度) (1)不考虑工作面和放坡及支挡土板时 V=L×B×H 式中:L=地坑图示长度
B=地坑图示宽度 H=挖土深度(垫层底至设计室外地坪的高度) 提示:(1)按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为准计算
1-1-5 1-1-6 1-2-5 1-2-6
(2)考虑工作面,不考虑放坡及支挡土板时 V=(L+2×C)×(B+2×C)×H
式中:L=地坑图示长度 B=地坑图示宽度 H=挖土深度(垫层底至设计室外地坪的高度) C=工作面
提示:(1)按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为准计算
1-1-5 1-1-6 1-2-5 1-2-6
(3)考虑工作面和放坡时
V=H/6×〔A×B+a×b+ (A+a)×(B+b)〕
土方工程
定额编号
“2000 土建和装饰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1-6-6 1-6-7
(2)真空深井泵使用 按招投标时的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的天数以每口井×天计算
N=N1×T 式中:N1=真空深井泵数量
T=真空深井泵使用天数 提示:(1)以每昼夜24时间小时为一天
计量 单位 每口井×天
12、轻型井点
1-6-8 (1)轻型井点
3、挖土方(必须注明挖土深度) (1)不考虑工作面和放坡及支挡土板时 V=L×B×H+ZV 式中:L=图示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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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2000)上海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总站目录总则 (3)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4)第一章土方 (5)第二章打桩 (7)第三章砌筑 (8)第四章砼及钢砼 (12)第五章钢砼及金属结构件驳运、安装 (16)第六章门窗及木结构 (17)第七章楼地面 (18)第八章屋面及防水 (19)第九章防腐、保温、隔热 (21)第十章装饰 (21)第十一章金属结构制作及附属工程 (25)第十二章建筑物超高降效及建筑物(构筑物)垂直运输 25 第十三章脚手架 (26)总则一、本工程量计算规则为本市统一的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结算工程量计算规则。
二、本规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及构筑物施工图设计阶段编制工程预算及工程量清单,也适用于工程设计变更后的工程量计算。
本规则与《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相配套,作为确定建筑和装饰工程造价及其消耗量的依据。
三、工程量计算除依据《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及本规则各项规定除外,尚应依据以下文件:1.经审定的施工图设计图纸及其说明;2.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方案;3.经审定的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
四、本规则的计算尺寸,以设计图纸表示的尺寸或设计图纸能读出的尺寸为准。
除另有规定外,工程量的计量单位应按以下规定计算:1.以体积计算的为立方米(m3);2.以面积计算的为平方米(m2);3.以长度计算的为米(m);4.以重量计算的为吨或千克(t或kg);5.以件(个或组)计算的为件(个或组)。
五、汇总工程量时,其准确度取值:立方米、平方米、米取两位;吨取三位;千克、件等取整数。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一、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有层计算建筑面积。
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高层建筑物内设有部分楼层者,首层建筑面积已包括在单层建筑物内,二层及二层以上应计算建筑面积。
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需分别计算建筑面积时,应以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
二、多层建筑物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之和计算,其首层建筑面积按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按外墙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三、同一建筑物如结构、层数不同时、应分别计算建筑面积。
四、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车站、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的出入口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五、建于坡地的建筑物利用吊脚空间设置架空层和深基础地下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时,其层高超过2.20m,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六、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的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按其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七、室内楼梯间、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建筑物的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八、书库、立体仓库设有结构层的,按结构层计算建筑面积,没有结构层的,按承重书架层或货架层计算建筑面积。
九、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乘以层数计算建筑面积。
十、建筑物内设备管道层、储藏室其层高超过2.2米时,应计算建筑面积。
(层高小于2.2米,但作为生活或办公用房,应计算建筑面积)十一、有柱的雨蓬、车棚、货棚、站台等,按其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独立柱的雨蓬、单排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十二、屋面上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十三、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门斗、眺望间、观光电梯间、阳台、橱窗、挑廊、走廊等,按其围护结构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十四、建筑物外有柱和顶盖的走廊、檐廊,按其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有盖无柱的走廊、檐廊挑出墙外宽度在1.5米以上时,按其顶盖投影面积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无围护结构的凹阳台、挑阳台,按其水平面积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建筑物建有顶盖的架空走廊,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十五、室外楼梯按自然层投影面积之和计算建筑面积。
十六、建筑物内变形缝、沉降缝等,凡缝宽在300毫米以内者,均按其缝宽按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并入建筑物建筑面积之内计算。
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一、突出外墙的构件、配件、附墙柱、垛、勒脚、台阶、悬挑雨蓬、墙面抹灰、镶贴块材、装饰面等。
二、用于检修、消防等室外爬梯。
三、层高2.2米以内设备管道层、储藏室、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及吊脚架空层。
四、建筑物内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或罐体平台;没有围护结构的屋顶水箱、花架、凉棚等。
五、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储油(水)池、储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等构筑物。
六、单层建筑物内分隔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的幕布、布景天桥、挑台。
七、建筑物内宽度大于300毫米的变形缝、沉降缝。
其他一、建筑物与构筑物连接成一体的,属建筑物部分按本规则前二部分之规则计算。
二、本规则适用于地上、地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计算,如遇有上述未尽事宜,可参照上述规则办理。
第一章土方一、土方工程量计算一般规则:1.土方体积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为准计算。
如需以天然密实体积折算时,按下表所列系数换算。
土方体积折算表2.挖土以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为准。
挖土深度按图示槽、坑底至设计室外地坪计算。
二、挖地槽、地坑、土方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1.地槽、地坑、土方的划分:凡图示槽底宽在3米以内,且槽长大于槽宽三倍以上的为地槽。
凡图示坑底面积在20平方米以内的为地坑。
凡图示槽底宽在3米以外,坑底面积在20平方米以外,平整场地挖土方厚度在300毫米以外,均按挖土方计算。
2.挖地槽长度:外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图示基础底面积净长(不是垫层边)计算,内外突出部分(垛、附墙烟囱等)体积并入地槽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3.挖地坑以图示尺寸的体积计算。
4.挖管道、沟槽长度按图示尺寸(包括检查井)计算,宽度按设计规定计算,如设计无规定时可按下表计算。
各种检查井和排水管道接口等处,因加宽而增加的工程量均不计算,但铺设铸铁给水管道时,接口处的土方工程量应按铸铁管道沟槽全部土方工程量增加2.5%计算。
管、沟底宽度尺寸表单位:米三、人工平整场地为建筑场地就地挖、填土方厚度在±300毫米以内及找平。
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或构筑物底面积的外边线,每边各加2米以平方米计算。
四、放坡及支挡土板,按下列规定计算:1.挖地槽、地坑、土方需放坡时,按下表计算放坡系数(放坡起点为基坑底):2.计算放坡和支挡土板挖土时,在交接处所产生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
3.挡土板工程量按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4.凡放坡部分不得计算挡土板工程量。
支挡土板或打钢板桩等各类围护措施部分不得计算放坡工程量。
注:挖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其宽度按图示沟槽、基坑底宽每边增加100毫米计算。
六、机械挖有桩基土方时,分别按1米(混凝土桩)、0.5米(钢管桩)、3米(钻孔灌注混凝土桩)乘以基坑底面积以立方米计算(若有放坡按放坡计算规则)。
七、回填土按夯填和松填分别按下列规定以立方米计算。
1、回填土体积=挖土体积-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实物体积(包括地下室所占的外形体积)。
2、管道沟槽的回填土,管径500毫米以内时不扣除管道所占体积。
3、室内回填土按主墙间的净面积乘以回填土厚度以立方米计算。
、4、余土或取土的工程量按下列方法计算:余土运输体积=挖土量-回填土量式中计算结果正值时为余土外运体积;负值时为需取土体积。
八、场地机械平整、碾压按以下规定计算:1、原土碾压按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2、填土碾压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九、机械土方运距按下列方法计算:1、推土机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填方区重心直线距离计算。
2、铲运机运距:按铲土区重心至卸土区重心加转向距离45米计算。
3、自卸汽车运土:按挖方区重心至填方区(堆放地点)重心之间的最短行驶距离计算。
十、基坑钢管支撑工程量按钢管重量以吨计算。
1、钢管支撑中的十字接头、活络接头、钢箱梁围令、H型钢围令及为加强基坑钢管支撑稳定性而设置的八字斜撑分别按其重量并入钢管支撑。
2、地下钢管支撑和钢围令安装时所需的包箍铁件及搁置点所用铁件按其重量套用零星铁件定额。
十二、余桩在0.5米以内为凿桩,0.5米以外为截桩;截(凿)混凝土桩均按实际截(凿)的根数计算。
(不论截几次,只能算一根;凿桩的同时应计算钢筋焊接接头,以只计算)十三、基坑降水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1、基坑明排水按每口井(指集水井)计算;集水井抽水按每口井*天计算。
(基坑开挖之日起至回土日)2、轻型井点、喷射井点分不同深度,井管的安装、拆除以根计算;井管的使用以套、天计算。
3、真空深井泵降水分不同深度,安装、拆除以每口井计算,使用以每口井*天计算。
4、井点套组成:轻型井点按50根以内为一套;喷射井点按30根以内为一套。
井管间距应根据地质条件和施工降水要求,依据施工组织设计确定。
无规定时可按轻型井点管距0.8~1.6米,喷射井点管距2~3米确定。
(管距小于或大于规定者应换算)5、井点、井管的使用应以每昼夜24小时为一天,使用天数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天数计算。
十四、逆作法施工:1、人工暗挖、手推车运土、反铲暗挖、龙门架取土均按土方体积计算。
高度:地下室垫层底至地下室暗挖首层板底;面积:地下室连续墙内侧水平面积。
2、砼垫层凿除按设计图纸以体积计算。
3、桩柱、复合墙:砼:按施工方案以体积计算;模板:按设计图砼接触面计算;钢筋:按施工图及操作规范按吨计算。
5、桩、柱、连续墙表面凿除按实际凿除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第二章打桩一、打、压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管桩、短桩均按设计桩长(不扣除桩尖虚体积)乘以桩截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应扣除管桩的空心体积。
如管桩的空心部分按设计要求灌注混凝土或其他填充材料时,应另行计算。
(预制桩吊运距离大于1Km时,按实际发生路线长度计算)二、接桩按设计图纸要求以个计算。
三、送桩按各类预制桩截面面积乘以送桩长度(设计桩顶面至自然地坪面加0.5米)以立方米计算。
送桩如需填料时,按第七章楼地面垫层定额子目计算。
四、打、拔钢板桩按施工组织设计长度及钢板桩单位重量以吨计算。
安、拆导向夹具按水平延长米计算。
(钢板桩未包括锚固费用)五、钢管桩按设计长度(设计桩顶至桩顶标高)、管径、壁厚以吨计算。
1、计算公式:W=(D-t)×t×0.0246×L÷10002、D:钢管桩直径(毫米)W:钢管桩重量(吨)L:钢管桩长度(米)t:钢管桩壁厚(毫米)2、钢管桩内切割按根计算;精割盖帽按只计算。
3、接桩按只计算。
六、就地灌注混凝土桩、砂桩按设计桩长(不扣除桩虚体积)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