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资料管理制度(初稿)
技术资料档案保管制度

技术资料档案保管制度
是指为了保护和管理组织的技术资料和档案而制定的一套规范和流程。
以下是技术资料档案保管制度的一些基本要素:
1. 建档:对于每个技术项目或技术部门,应建立相应的技术档案。
档案应包括项目或部门的基本信息、项目计划、技术文档、测试报告、验收证明等相关文件。
2. 编号:每份技术档案应有独立的编号,并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编制。
3. 分类:技术档案可以按照项目或部门进行分类,也可以按照技术类别进行分类。
4. 整理:技术档案应定期进行整理,包括归档、更新、补充等工作。
档案应按照文件类型、日期等进行排序,方便查找和管理。
5. 保管:技术档案应放置在专门的档案室或档案柜中,保管环境应符合档案的保存要求,如防潮、防火、防虫等。
6. 借阅:技术档案的借阅应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包括填写借阅申请、审核、登记等环节。
借阅人应对所借档案负有责任,并按时归还。
7. 安全保密:技术档案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如限制档案借阅权限、设置密码等。
8. 销毁:技术档案的保管期限过后,可以根据规定进行销毁处理。
销毁前应报批,并做好相关的记录。
以上是技术资料档案保管制度的一些基本要素,具体的制度可以根据组织的实际情况进行设定和完善。
技术资料管理管理制度

技术资料管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技术资料的管理,提高技术资料利用效率,保障技术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技术资料是指与特定技术相关的各种文件、图纸、手册、标准、规范、软件等载体。
第三条技术资料管理是指对技术资料进行有效收集、存储、利用、传递和保护的过程。
第四条技术资料的管理要求遵循科学、规范、高效、安全的原则。
第二章技术资料的收集和整理第五条技术资料的收集应当根据企业的技术需求进行有目的地进行。
第六条技术资料的整理应当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按照统一的规范进行分类和归档。
第七条技术资料的归档应当在专门的技术资料管理系统内进行,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八条技术资料的更新应当及时跟进,及时淘汰和更新过时的技术资料。
第三章技术资料的存储和保护第九条技术资料的存储应当在专门的技术资料库内进行,确保安全、整洁、方便查找。
第十条技术资料的保护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技术资料的丢失、损坏等情况。
第十一条离职员工的技术资料要进行合理的交接和保管,确保技术资料不会丢失或外泄。
第十二条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机密的技术资料,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规定,确保安全性和保密性。
第四章技术资料的利用和传递第十三条技术资料的利用应当严格遵守企业内部规定,不得私自传递或外泄。
第十四条技术资料的传递应当通过正规的途径进行,必须经过审批和记录。
第十五条技术资料的利用和传递应当符合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不得违规操作。
第五章技术资料的管理责任和监督第十六条技术资料的管理责任由技术部门负责,应当建立健全技术资料管理制度和相关管理规定。
第十七条技术资料的使用和传递由相关部门负责,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第十八条技术资料的管理监督由领导班子负责,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十九条对于违反技术资料管理规定的行为,应当按照企业规定进行处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如有需要修改,由领导班子审批。
技术、设备档案、图纸资料管理制度

技术、设备档案、图纸资料管理制度1. 引言技术、设备档案、图纸资料是企业日常运营中必不可少的紧要信息资源。
为了实现技术资料的规范管理,提高档案和资料管理的效率和质量,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订立本技术、设备档案、图纸资料管理制度,旨在规范技术、设备档案、图纸资料的存储、归档、管理和使用。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技术、设备档案、图纸资料的管理和使用。
3. 责任部门和职责3.1 质量部门•负责订立技术、设备档案、图纸资料管理相关制度和操作规程;•负责监督和检查各部门对技术、设备档案、图纸资料的管理情况;•定期组织技术、设备档案、图纸资料的审查和整理工作。
3.2 各部门及岗位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应对本部门的技术、设备档案、图纸资料进行分类、整理、保管和归档,确保资料的安全和完整性;•各岗位责任人负责保管和使用本岗位相关的技术、设备档案、图纸资料,严禁私自调取和泄漏;•适时上报技术、设备档案、图纸资料的变更和更新情况。
4. 技术、设备档案、图纸资料存储要求4.1 存储位置•技术、设备档案、图纸资料应存放在专门设立的档案室或文档库中;•档案室或文档库应具备防火、防水、防鼠害等安全设施。
4.2 存储形式•技术、设备档案、图纸资料应以纸质和电子文件两种形式存储;•纸质文件应采纳防潮、防尘、防酸碱的保护措施;•电子文件应进行定期备份,并设置访问权限掌控。
4.3 文件编号和标识•技术、设备档案、图纸资料应设置独立的编号,便于查找和追溯;•文件应标明文件名称、文件版本、文件编制人、编制日期等信息。
5. 技术、设备档案、图纸资料管理流程5.1 归档阶段•技术、设备档案、图纸资料依照相关分类和文件编号进行归档;•归档时应填写归档登记表,包括文件基本信息和归档位置。
5.2 借阅阶段•借阅人应填写借阅申请表,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借阅;•借阅期限不得超过规定的时间,逾期须适时归还。
5.3 外借阶段•外借只针对特定情况,需填写外借申请表,并经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外借;•外借期限一般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需提前归还。
技术资料管理规章制度

技术资料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技术资料管理行为,提高技术资料利用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技术资料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技术资料管理工作。
第三条技术资料管理是指对技术文件、资料、资产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四条技术资料应当建立健全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管理好技术资料,确保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第二章技术资料管理的职责和权限第五条技术资料管理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建立健全技术资料管理制度,制定技术资料管理规章制度;(二)负责技术资料的归档、整理、维护和更新工作;(三)协助技术人员编制技术文件和技术资料;(四)指导和检查技术人员的技术资料管理工作。
第六条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确保技术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七条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维护技术资料的秘密性。
第八条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参加相关培训,提升自身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
第三章技术资料的管理要求第九条技术资料应当做到以下要求:(一)技术资料应当分类、命名规范,便于检索和利用;(二)技术资料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三)技术资料应当及时更新,保证技术文件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四)技术资料应当建立备份制度,防止技术资料丢失和损坏。
第十条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应当做到以下要求:(一)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技术资料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工作程序操作;(二)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应当做好技术资料的维护工作,及时处理技术资料的损坏和遗漏问题;(三)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应当加强对技术人员的指导和监督,确保技术资料的正确使用;(四)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加技术资料管理培训,提高技术资料管理水平。
第四章技术资料管理的监督与检查第十一条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应当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和检查,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技术资料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对技术资料进行审核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最新设备技术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最新设备技术档案资料管理制度一、背景和目的在现代社会,科技进步日新月异,设备技术不断更新换代。
为了保证设备技术档案的完整性、可靠性和可管理性,制定最新设备技术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最新设备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保存和使用流程,确保设备技术档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设备技术档案管理的部门和员工。
三、责任与义务1.设备技术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设备技术档案的整理、保存和使用。
2.各部门负责向设备技术档案管理部门及时提供最新设备技术档案资料。
3.所有员工有责任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设备技术档案资料。
四、最新设备技术档案资料管理流程1.收集设备技术档案:各部门及时向设备技术档案管理部门提供最新的设备技术档案资料,并填写数据采集表。
2.整理设备技术档案:设备技术档案管理部门按照一定的分类标准对收集到的设备技术档案进行整理和归档,并建立设备技术档案数据库。
3.保存设备技术档案:设备技术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将设备技术档案资料存储在合适的介质上,确保设备技术档案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4.使用设备技术档案:任何部门和员工需要使用设备技术档案时,必须向设备技术档案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使用,不得私自篡改、复制或传播设备技术档案资料。
五、设备技术档案保密措施1.设备技术档案属于公司重要的商业秘密,任何不相关部门和人员不得接触和使用。
3.设备技术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安全监控机制,定期对设备技术档案资料进行检查和备份,确保数据完整和不丢失。
六、设备技术档案资料销毁制度设备技术档案资料达到保存期限后,设备技术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对其进行销毁。
销毁应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并留有相关销毁记录。
七、处罚和补救措施对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将视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扣减工资、降职、解雇等。
对于因设备技术档案管理不当造成损失的,责任部门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八、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归设备技术档案管理部门所有,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订。
技术、设备档案、图纸资料管理制度模版

技术、设备档案、图纸资料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本制度旨在规范技术、设备档案、图纸资料的管理,确保其完整、准确、可靠、安全,并提高信息可共享性和利用率。
同时,确保技术、设备档案、图纸资料的保密性和合规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的技术、设备档案、图纸资料的管理。
三、责任与义务1. 公司负责人公司负责人应制定技术、设备档案、图纸资料管理政策,并对其执行进行监督和检查。
2. 技术部门负责人技术部门负责人应负责制定技术、设备档案、图纸资料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3. 档案管理员档案管理员应负责技术、设备档案、图纸资料的整理、分类、存档,并保证其安全可靠。
4. 使用人员使用人员应根据规定使用技术、设备档案、图纸资料,并不得随意传阅、复制或泄露。
四、管理流程1. 技术、设备档案、图纸资料的整理与归档1.1 技术部门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对技术、设备档案、图纸资料进行整理,包括分类、编号、归档等工作。
1.2 归档后的技术、设备档案、图纸资料应存放在指定的档案室中,严格按照分类和编号进行管理。
2. 档案调阅与借阅2.1 借阅人需提出借阅申请,经档案管理员审批后方可借阅。
2.2 借阅期限为XX天,如需延期,需提前向档案管理员申请并获得批准。
2.3 档案管理员应记录借阅人、借阅日期、归还日期等信息,并确保档案的安全。
3. 档案的保密与安全3.1 技术、设备档案、图纸资料属于公司的重要资产,任何人不得将其带离公司内部或对外传播。
3.2 离职人员应归还借阅的档案,并禁止复制或擅自留存档案副本。
3.3 档案室应设有防火、防水、防盗等安全设施,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
4. 档案定期检查与整理每年进行一次档案的检查和整理,清除过期、无用的资料,并及时更新档案的内容。
五、违纪处罚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扣减绩效奖金、降职或辞退等。
六、附则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
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范文

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和依据为加强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规范资料的收集、保存和使用,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效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范围和适用对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与工程技术相关的资料的管理,包括技术文件、图纸、设备手册等。
适用对象为公司内所有从事工程技术的员工。
三、管理责任1. 项目经理负责本项目的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包括资料的收集、保存、归档和使用等。
2. 工程技术部门负责制定资料管理的具体细则,协助项目经理进行资料管理工作。
3. 公司领导层负责对项目经理和工程技术部门的资料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资料的收集与归档1. 项目经理要及时收集项目相关的技术资料,并归档保存。
2. 收集的资料要经过整理、编号,清晰地标注资料名称、日期、版本等信息。
3. 所有归档的资料要存放在专门的存档室中,定期检查保证资料的安全。
五、资料的保存与使用1. 归档资料不得随意调取和移动,必须提交申请并经批准方可取阅。
2. 取阅资料时要签字登记,并确保资料的安全,不得私自借走或复制。
3. 资料的复制和传递必须经过项目经理的批准,并由相关人员填写和签字确认表格。
4. 对于不再使用的资料,要进行彻底销毁,包括纸质和电子形式。
六、资料的安全保密1. 所有的工程技术资料都属于公司的机密信息,不得外泄。
2. 所有员工都必须签署保密协议,并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3. 在资料的处理、复制等过程中要加强安全措施,防止信息泄露。
七、培训和宣传1. 公司要定期组织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的培训和培训,提高员工对资料管理的重视和意识。
2. 在公司内部内刊和公告栏上宣传资料管理的重要性,强调员工的责任和义务。
八、违纪处分对于未按照规定管理和使用工程技术资料的员工,将根据公司内部纪律进行相应的处分,同时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附则1. 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2. 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以前的相关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3. 对本管理制度的修改和补充,应经公司领导层的批准。
公司技术标准文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技术标准文件的管理,确保技术标准文件的完整、准确、有效,提高公司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技术标准文件的编制、审核、发布、实施、更新和归档等工作。
第三条公司技术标准文件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法规性原则: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2. 完整性原则:技术标准文件应包含所有必要的技术参数、技术要求、检验方法等。
3. 准确性原则:技术标准文件内容应准确无误,确保产品质量。
4. 及时性原则:技术标准文件应及时更新,以适应技术进步和市场变化。
5. 保密性原则: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技术标准文件应严格保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成立技术标准文件管理小组,负责公司技术标准文件的编制、审核、发布、实施、更新和归档等工作。
第五条技术标准文件管理小组职责:1. 组织制定公司技术标准文件管理制度。
2. 编制、审核、发布公司技术标准文件。
3. 组织对公司技术标准文件的实施、监督和检查。
4. 收集、整理、归档公司技术标准文件。
5. 对外提供公司技术标准文件服务。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职责:1. 严格执行公司技术标准文件,确保产品质量。
2. 参与技术标准文件的编制、审核和实施。
3. 向技术标准文件管理小组提出技术标准文件修改意见。
第三章技术标准文件的编制与审核第七条技术标准文件的编制应遵循以下程序:1. 明确编制目的和依据。
2. 收集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技术分析。
3. 编写技术标准文件初稿。
4. 组织专家对初稿进行评审。
5. 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技术标准文件。
6. 报请公司领导审批。
第八条技术标准文件的审核应遵循以下程序:1. 技术标准文件管理小组组织专家对文件进行审核。
2. 审核内容包括:法规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和保密性。
3. 审核合格的文件报公司领导审批。
4. 审核不合格的文件退回修改。
第四章技术标准文件的发布与实施第九条技术标准文件经公司领导审批后,由技术标准文件管理小组负责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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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管理制度1、总则1)施工资料是工程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工程项目建设和竣工验收的必备条件,为了加强施工资料管理,提高工程管理水平,体现施工资料是工程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结合本项目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2)资料管理处满足本规定的基本要求外,还要满足当地相应规定和要求。
3)施工技术资料是企业依据有关规定,在施工过程中所形成的应当存档保存的各种图纸、表格、文字、音像材料等技术材料的总称,它是评价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和技术管理水平的重要依据;是评定工程质量,竣工核验的重要依据;是工程竣工档案的基本内容,也是对工程进行检查、维护、管理、使用、改建、扩建的重要依据。
2、管理要求与岗位职责1)施工资料管理要求施工资料管理实行项目总工程师负责制。
A、施工资料的编制必须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GB /T50328-2001)、<<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 10609[1].3-1989、<<广东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2010版)、<<广东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统一用表>>(2011年版)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以及当地建委及业主的有关管理文件要求。
B、建立健全技术资料管理岗位责任制,并按公司规定建立资料室,设专人负责资料管理工作。
C、施工资料原件不得少于两套,总共四套,其中一套原件移交档案馆,一套原件移交建设局,移交建设单位一套,上交公司一套,保存期自竣工之日起不得少于五年。
2)项目经理部职责A、根据本项目承接的工程规模的设一、二期各一名土建资料员、送检员二名,文员一名,专职安全资料员一名。
B、负责编制工程的竣工资料(土建、设备、安全)和竣工图。
C、负责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编制、审核等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分包单位及各主体单位)。
D、经理部总工程师每季度对施工项目的技术资料进行检查,对不合格的技术资料督促进行补充、完善。
3)建筑工程施工资料主要内容建筑工程单位工程施工资料(技术资料)的主要内容规定如下:(1)工程建设前期法定建设程序文件:a工程立项审批文件;b建设用地、规划审批(许可)文件;c环境保护文件;d设计审查文件;e招、投标及合同文件;f工程报监、报建文件;g工程建设前期法定建设程序检查文件;(2)土建、装修施工资料a试(检)验报告;b施工管理记录;c施工过程记录;d土建、装修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e分项、分部(子分部)质量验收记录;(3)建筑设备施工资料a通用表;b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分部工程(含消火栓系统); c建筑电气分部工程;d智能建筑分部工程;e通风与空调分部工程;f 电梯分部工程分部用册及各类单台用册;g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分部工程;h气体灭火系统分部工程;i泡沫灭火系统分部工程;j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分部工程;k燃气系统分部工程;l建筑节能分部(建筑设备)工程;(4)安全技术资料A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B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C施工安全生产技术资料;D安全监理资料;E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资料组卷目录(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模板,“三宝”、“四口”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塔式起重机、起重吊装、施工机具);(5)施工物资资料a钢筋。
钢筋及相关材料必须有质量证明文件(合格证、检测报告),承重钢筋按现行规范规定作力学性能复试报告;b 水泥。
应有质量证明文件,厂家28天强度结果检验报告;用于承重结构和装饰装修的水泥,应进行现场复试;用于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水泥,进行有害物质分析报告;c 砂与碎石。
用于承重结构的砂石按规定进行现场取样复试;按规定需要预防碱-集料反应的碎石,供应单位应提供砂石碱活性检验报告,并满足相应要求;d 外加剂。
外加剂应有产品质量证明书、产品性能和使用说明书;有相应资质等级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按规定取样复试;钢筋混凝土结构使用的外加剂应有有害物质含量检测报告,当有氯化物时,应做混凝土氯化物含量检测;e 掺和料。
掺和料应有质量证明文件,用于结构中的掺和料应有进行取样复试的检查报告,掺和料试验报告单上结论一栏中应说明几级粉煤灰;f 防水材料。
防水材料必须有出场质量合格证、产品性能和使用说明书;有相应资质等级检查部门出具的检查报告;按规定现场取样复试;g 砖与砌体。
砖与砌体必须有质量证明文件;用于承重结构中的砖与砌体应有现场取样复试报告;h 装饰装修物资。
主要的装饰装修物资应有质量证明书、检验报告、质量保证书、环保检测证明书等。
i 保温材料。
保温材料应有质量证明书,屋面保温材料的堆积密度或表面密度、导热系数以及板块保温材料的强度、吸水率复试;J 钢结构材料。
主要物资应有质量证明文件、中文标志、检测报告等,重要钢结构采用焊接材料的复试报告;高强度螺栓的检测报告,并进行复试;K 预拌混凝土物资。
预拌混凝土物资应有配合比通知单、混凝土运输单、预拌混凝土合格证、混凝土氯化物和碱总量计算书;L 建筑给排水物资。
各类管材应有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检验报告,主要设备、器具应有安装使用说明书;m 电气工程物资。
各类物资应有出场合格证、生产许可证、“ccc”认证标志和认证复印件及实验记录;封闭母线、插接母线还应有安装技术文件;n 通风机空调物资。
各类管材应有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检验报告;(6)施工记录a 隐蔽工程检查记录;b 预检记录;c 地基验槽记录;d 低级钎探记录;e 混凝土浇灌申请书;f 预拌混凝土运输单;g 混凝土开盘鉴定;h 混凝土拆模申请单;i 冬季混凝土搅拌、养护测温记录;j 大体积混凝土养护测温记录;k 构件吊装记录; l 焊接材料烘焙记录;m 地下防水效果记录;n 防水工程试水检查记录;o 支护与桩基工程施工记录;p 钢结构焊接、安装施工、检验记录;q 设备安装检查记录;r 各类介质管道安装、检查记录;s 设备调试、单体试车、联动试车记录;(7)施工试验记录a 回填土试验;b 钢筋连接试验;c 混凝土试验;d 装饰装修工程试验;e 钢结构工程施工试验;f 桩基(地基)施工试验;(8)施工质量验收资料a 混凝土强度验收记录;b 钢筋保护层厚度验收记录;c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d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e 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f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g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h 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i 施工总结;j 工程竣工报告;(9)竣工图a 各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均必须编制竣工图;b 凡一般性图纸变更、可在施工图上直接改绘,凡结构形式、工艺、平面布置等重大改变及图面改变超过40%的,应重新绘制,竣工图必须加盖竣工图章,并签字齐全;c 在施工图上改绘,不得使用涂改液涂抹、刀刮、补贴的方法,应用绘图笔或签字笔绘制,字迹清晰,采用绘图工具绘制,不得徒手绘制;4、安全资料管理4.1、公司安全工作建立安全档案,由生产科统一管理。
4.2、各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企业安全工作下发的文件、通知、通报、讲话、检查情况记录、整改意见、措施等必须编码及归档备查。
4.3、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计划、各种安全管理制度,事故应急预案和组织领导机构等材料要装订归档。
4.4、公司自查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等材料必须及时归档。
4.5、突发安全事故,应同步介入收集相关材料归档备查。
4.6、公司和各部门签订的安全责任书要归档管理。
4.7、安全生产科的值班记录要装订好后归档管理。
4.8、公司安全工作档案实行借还登记制度,按档案管理条例进行管理。
4.9、管理人员随时搞好安全档案的保管、注意防盗、防火、防蛀、防潮湿、防遗火。
4.10、管理人员随时注意收集整理安全管理材料并及时归档。
若发生遗漏和失误要追究管理者的责任。
4.11、管理人员有权向安全事故处理小组提供有关方面的材料依据和被认可的证明材料。
5、工程文件收发及管理规定5.1 工程文件接收5.2各单位提供给工程部的工程文件(工程技术文件、图纸资料),上级党政主管机关所发的行政及党务方面的文件由档案资料室统一接收。
5.3工程部其它部门或个人从外单位带回或通过其它途径收到的工程文件,一律交文员。
5.4 文员对接收的工程文件资料,必须进行数量和外观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寄发单位补发。
5.5 文员对接工程文件应及时建立工程文件接收总登记帐和分类帐(簿式台帐和电子台帐),并能利用计算机进行各类工程文件的查询检索5.6登记完毕的工程文件,应及时予以处理,在保证归档份数后,应按工程部领导审定的工程文件分发表及时分发给有关单位和部门。
5.7对接收的密级文件资料,要严格按保密规定妥善收存,并认真执行密级文件资料的借阅规定。
5.8文员仅对归档的工程文件资料实施整编作业,并建立档案登录总登记帐和分类登记帐;对分发各部门的工程文件资料不进行整编作业。
5.9工程文件资料发放5.10分发外单位和部门的工程文件资料由文员统一归口办理。
6、送检管理6.1应在开工前按有关见证取样的要求,提供阶段施工实施见证检验项目和产品的数量。
6.2按规定的范围和数量编制见证检验实施计划书(下简称计划书),计划书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后,报项目部批准实施。
6.3 计划书在办理开工执照时同时报送监理单位、质监站、市检测中心站及签约的有资质检测机构。
6.4 施工过程中,送检员按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及见证检验计划书的要求进行样品的采集和制备,经见证员见证确认;见证取样频度为100%。
6.5 当遇到外观质量不合格的产品时,应及时通知材料员,对该产品进行隔离,并于当天报告项目经理。
6.6 取样员负责填写见证取样表,会同见证员签字认可。
6.7 由取样员会同见证员对样品作出标识,并注明在取样记录表上。
6.8 取样员负责样品的送检及检验委托单填写。
6.9 由取样员进行样品送检,见证送检的频度:工程主体和重要施工部位为不小于30%;一般施工部位不小于15%。
6.10 取样员应及时取回检验试验报告,对结果登记后通知材料员对产品进行标识处理。
6.11 若检验不合格,须将该检验批作出标识,报告项目技术负责人,并重新取样,对不合格项加倍复验;若仍有一个试样不能满足标准要求,应按不合格品进行标识、记录、隔离,并在当天报告项目经理,严禁使用。
7、施工资料、竣工资料的编制和组卷(1)施工资料的编制和组卷1)质量要求a 施工资料必须真实反映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情况,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必须完整、准确、系统,各程序责任者的签章必须齐全;b 施工资料必须使用原件;如有特殊原因不能使用原件的,应在复印件或抄件上加盖公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处;c 施工资料签字必须使用档案规定用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