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记录及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检验记录及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检验记录及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XX工程有限公司

xx年六月十五日

目录

1、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

2、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编制

3、技术档案资料的组成

4、各项资料的填写、签字、格式及整理规定

5、竣工技术资料的管理

6、技术档案的鉴定和销毁

7、技术档案的保管和借阅

8、公司工程技术档案职责划分表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为建立、健全公司技术档案工作,完整地保存和科学地管理公司的技术档案,充分发挥技术档案在公司建设和发展中的作用,更好地为公司各生产技术部门服务。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

1、公司工程技术档案管理机构

2、职责分工

(一)、总工程师

总工程师负责整个工程的档案管理工作,组织制定本项工程的归档范围、管理制度、收集整理工程前期文件,组织审查、接收各部门编制的档案文件。

(二)、综合部

(1)、公司档案室的直接管理部门,负责建立规范的公司档案室,设

立专职工程技术档案管理人员。

(2)、负责根据国家和行业的档案法规,制定公司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报公司批准后,印发各部门执行。

(3)、及时向公司档案室移交本部门构成档案元素的工程项目资料。(三)、公司档案室

(1)、负责公司工程技术资料及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图纸、设备资料、合同文件、信函传真文件、综合文档等的接收、发放、借阅及其登记、微机录入及编码归档。

(2)、负责归档数据库的数据备份。

(3)、负责指导公司各部门收集、整理相关工程技术资料。

(4)、负责档案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负责库存工程技术档案的安全及保密工作。

(5)、负责达标投产的资料整理工作。

(四)、工程部

(1)、建立规范的工程技术资料室,设立专职工程技术档案管理人员。(2)、督促参建各单位(包括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调试单位)严格遵守公司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管理办法,并纳入合同条款中进行管理。(3)、协调参建各单位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的重大问题。

(4)、审定经过监理单位审查的各类技术资料,并及时移交资料室。(五)、工程部资料室

(1)、负责图纸、设备资料、技术协议、信函传真文件、综合文档等的接收、传递及移交公司档案室前的保管。

(2)、负责各种工地会议纪要、施工措施、监理月报、质检报验单等的接收整理、登记、发放和借阅。

(3)、负责工作联系单、变更单的接收、发放和登记。

(4)、负责竣工技术档案全面收集整理。

(5)、参加设备开箱验收,收取设备开箱资料。

(6)、及时向公司档案室移交上述各类需永久或长期保存的资料档案。(7)、协助公司档案室做好达标投产要求的资料整理工作。

(六)、市场部

(1)、负责提交本部门构成档案元素的工程项目资料,包括工程项目的融资、贷款合同、协议,工程项目开工报告和批复文件;工程开工前的审计文件;工程项目的设计合同及其执行文件、纪要、备忘录;工程的设备合同及其执行文件、纪要、备忘录;设备招标投标文件;工程项目的施工(含安装)合同及其执行文件、纪要、备忘录;工程调试合同及其执行文件、纪要、备忘录等,工程监理合同及其执行文件、纪要、备忘录;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文件;本部门发出的有关工程前期的依据性文件、报告、纪要、备忘录等。

(2)、负责涉及到本部门资料的收集、积累以及移交公司档案室之前的保存及管理。

(3)、负责借阅档案资料的妥善保管及时归还。

(4)、负责经手保密档案和资料的保密工作。

(5)、负责与设备供货方在技术资料方面的联系。

(6)、负责在新到设备领出开箱时通知工程部收取开箱资料。

(七)、技术部

(1)、负责提交考核期的运行材料,包括本企业的技术标准,系统图等必备图纸,操作票、工作票、运行日志等运行台帐,培训教材,考核期的生产记录,考核期的事故分析、处理记录及结论等。

(2)、负责涉及到本部门资料收集、积累以及移交公司工程技术档案室之前的保存及管理。

(3)、负责借阅档案资料的妥善保管及时归还。

(4)、负责经手保密档案和资料的保密工作。

二、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编制

工程竣工技术档案资料的编制做到三同步和五统一。所谓三同步是指单位工程一开始,就与建立施工技术记录和竣工图同步进行;工程进行中就与施工技术记录和竣工图的积累、整编、审定工作同步进行;工程交工验收时,要与提交一套合格的施工技术记录和竣工图同步进行。所谓五统一是指工程的计划管理、施工管理、施工图预算、工程预算和竣工图、施工技术记录编制移交统一进行。五统一是工程技术资料和工程管理的有机结合,是确保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完整、提高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

1、工程技术文件的编制范围

(1)、竣工技术文件,包括:修改单、联系单、技术记录、验收记录、原材料合格证、材料质量证明书、施工测量记录、设备及管线的安装记录、会议记录及声像材料、竣工图等。具体内容为:工程概况;重要文件;施工技术记录;设计修改单、工程联系单及汇总表;焊接材

料、钢材、混凝土合格证及试验报告;缺陷处理记录;照片、声像文件;(2)工程概况为:主要叙述开工、竣工日期、建筑面积、项目的施工概况及施工大事记等。

(3)、重要文件主要有:开工报告、竣工报告;图纸会审记录及技术设计交底记录;有关协议、会议纪要、降低或提高质监标准的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特殊工种人员报审、工程签证量、进度款其它未列出的重要文件等。

(4)、施工技术记录为: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单位工程质量检验主要技术资料核查表、分部工程质量验评表、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表、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整改通知及报验表、工程测量记录、沉降记录等其它未列出的施工技术记录。

(5)、设计修改单、工程联系单及汇总表为已执行的修改单、联系单标段工程各单位工程编制的编号排列汇总、汇总表内容为序号、联系单编号、提出单位、联系单主要内容、执行情况、备注等。

(6)、缺陷处理:包括处理情况及记录,还要附照片、声像资料。2、项目施工文件的编制

(1)、质量验评和施工技术记录表式应符合《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第1部分:土建工程》要求,使用统一表式,不足部分由监理单位提出用表式样,经业主核批后使用。

(2)、质量验评记录表的填写不得以“○”或“√”代替“不合格”或“合格”;应填数字处必须如实填写数字,不得以“符合标准”、“符合设计规范”等字样替代;试验报告应填写报告编号。

(3)、记录表格未填满内容处必须盖上“以下空白”或“空白”的红色条形印章加以注明,各级验收的签名处不能盖“此栏空白”。(4)、单位工程质量验评汇总表中的分部工程、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名称、编号一定要与后续表式中的名称、编号一致。

(5)、施工中进行跟踪的项目,应填写“项目跟踪记录表”,且跟踪记录表与施工记录表放在一起,跟踪记录表在前施工记录在后。(6)、隐蔽工程隐蔽前,要有隐蔽记录并办理签证;签证在前记录在后。

(7)、若一个“单位工程”由多家单位施工,由档案部门视具体情况划分案卷编号,各施工单位均应视为一个独立的“单位工程”立卷整理。

3、项目施工技术总结的编制

各单位工程项目完工后,必须编制施工技术总结。施工技术总结主要内容:工程概况;施工管理(包括:施工组织机构、主设备及工程量、施工计划管理主要项目施工工期、里程碑进度、施工大事记、施工总平面及机械布置[总平面布置、主要吊装机械布置、主要机械设备配备]、主要吊装方案及交叉作业[发电机定子运输与吊装、汽包运输与吊装、主变压器运输与就位、重大交叉作业、力能供应、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应用];工程管理(质量保证及环境保护体系、质量管理、焊接管理、试验管理、安全管理、机械管理、设备材料管理、文件资料管理、培训管理);经营管理;劳动力管理(按系统图分列实耗工日、按年度分列安装及建筑各工种实用劳动力统计、

建筑实物工程量统计等);机组试运(主要试运考核指标汇总、试运发生的问题和采取措施)。

4、其它项目施工文件的编制

项目竣工后,项目施工文件中应附有:本工程所有验收项目总数及项目清单明细、优良率、合格率统计;混凝土强度汇总材料;受监焊口无损检验一次合格率统计及汇总材料。

(1)、为了提高工程竣工技术档案资料的使用价值和利用率,适应长期保管、重复查看和使用的目的,在编制时必须符合业主档案管理流程规定要求,做到表式规格统一,文字符号清楚,图文整洁,数据准确、齐全,不得漏项。用纸规格和填写要求如下:

(2)、用纸尺寸为A4型297mm×210mm(长×宽)。

(3)、文字填写及绘图,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易褪色的墨水,也不得采用复写的文件资料归档。

(4)、印制或自制工程竣工技术档案资料用表时,除应保证用纸幅面尺寸和纸幅面图文尺寸外,在装订时应防止产生装订后内文被覆盖或装订不牢等缺陷。

(5)、工程竣工技术的档案资料应按照有关规定采用统一的表式,在实际应用时可适当调整图文区尺寸和线格间距。

(6)、图示画法与加工符号的表示。火电建筑安装工程竣工技术档案资料中的图示画法及尺寸、加工符号的标注,应清晰规范,以保证工程竣工技术档案资料的质量。

(7)、抄件与复印件。为保证工程竣工技术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

性,对于抄件与复印件,必须将出厂的厂家名称、公章及原经办人,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原件编号,制造出厂的时间,规定的指标、性能等主要项目内容毫无遗漏地抄写、复印清楚,并应有抄写、复印人的签字,以便于追踪核查。

三、技术档案资料的组成

主要由施工综合资料、施工技术资料、工程竣工图组成。

1、资料编制的具体内容

施工综合资料主要有以下内容

(1)、工程总结:含工程数量汇总表、材料用量汇总表。

(2)、竣工建、构筑物相片(3.5寸×9寸彩照)。

(3)、工程合同名称、编号(或复印工程合同封页、盖章)。

2、施工技术资料内容及要求

(1)、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

a定位放线;b 基础工程;c 主体工程;d 装饰工程;e 门窗工程;f 楼地面工程;g屋面工程;h安装工程;i 通风、采暖、卫生工程。

(2)、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必须与工程进度同步进行,严禁滞后,保证施工实体的质量。

a钢材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b 焊接试验报告、焊条(剂)合格证;

c 水泥出厂合格证及试验报告;

d 砖(砌块)出厂合格证或试验报告;

e 防水材料合格证、试验报告;

f 预制构件合格证;

g 混凝土试块试验报告;

h 砂浆试块试验报告;

i 土壤试验;

j 地基验槽记录,钢筋

隐蔽验收记录; k结构吊装记录;l钢结构构件的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

(3)、工程质量管理资料

a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及开工报告、竣工报告;b图纸会审记录;c 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d技术交底;e 设计变更及技术核定单;f工作联系通知单;g 测量成果;h 工程质量评定;i 主要材料使用跟踪记录;j施工日记及各项施工记录;k质量事故分析和处理;l 工程施工总结资料。

3、竣工图

(1)、项目竣工图是项目建设最终情况的真实反映,是项目工程建成后维护、保养必不可少的凭证和依据。因此,竣工图必须准确、清楚、完整,真实反映工程竣工验收时的实际情况。竣工图和施工图数要相符。

(2)、项目设计图纸由设计单位编制,但施工单位要编制一份与现场实际相符的竣工草图供设计院编制竣工图用;设备图纸由施工单位编制。

(3)、竣工图必须使用经审查签字的全新施工图编制,不得使用未经审查签字、褪色、有污点的施工图编制。

(4)、无设计变更的施工图,竣工图编制单位必须逐张审核,确认与现场相符后方可在原图标题栏正上方空白处或其它空白处加盖、签署“竣工图”章,盖印材料应用红色印泥。

(5)、编制竣工图时,应编制“竣工图编制总说明”(叙述竣工图编

制原则并包括各专业的竣工图卷册目录)。对每册修改图纸,应编制分册说明(包括修改内容、修改原因、修改依据文件等)。

(6)、凡有一般性图纸变更,可在原图(新图)上进行修改,并标注“修改依据”,加盖“竣工图”章。

(7)、竣工图的修改部分须用碳素墨水更改,改图要工整、清晰。若修改部位狭小,可引至空白处绘制,在修改部位旁加盖“修改依据”章,标出“变更单”编号;凡结构形式、工艺、平面布置等重大改变及图面变更面积超过三分之一的,应重新绘制竣工图。重绘图按原图编号,末尾加注“竣”字,或在新图图标内注明“竣工阶段”。

四、各项资料的填写、签字、格式及整理规定

1、所有资料的表格,电力建设工程应采用电力部颁发的《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第1部分:《电力建设土建工程主要技术记录表式》以及业主单位颁发的《资料归档制度与流程》制度。

2、资料的整理,必须保证内容与工程实际情况相符;各项资料之间必须交圈对口。

3、整理归档的工程竣工技术档案资料,必须正确地反映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工程结果,不得擅自修改、仿造或事后补做。凡是文件资料在达不到要求的技术标准和对某些资料的准确性有怀疑时,必须经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并签署处理意见。处理后的结果要有技术负责人的签字认可,否则其工程不算完工,也不能验收和结算,档案资料不能归档。

4、科学分类、规格统一、字迹清楚、图形规整、无漏项,所盖公章

5、所有签名必须齐全、真实、易于辩认,不能代签和简化。

6、不准用铅笔和其它易于褪色的墨水填表和绘图,一律使用碳黑墨水。

7、复印件、抄件应注明原件存放单位,抄件应有抄件人、抄件单位的签字和印章。

8、汇总后的资料应有清晰的目录、页次。

五、竣工技术资料的管理

1、所有资料除施工日记外,均应在分发时预留竣工资料归档时的份数,施工技术资料应及时,不得写“回忆录”,更不得伪造。

2、项目总工、项目技术负责人是资料管理的第一责任者,负有领导、主持、检查、督促资料工作的职责和权限。

3 、项目施工员、质安员、试验员、测量员对各自分工的资料负有如实填写、办理签证、分发并交档的责任;生产技术组负责开工报告、竣工报告的办理及交档、工程承包合同的办理及交档;材料科负责各种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的出厂合格证必须随货(机)试验、检验报告单的收集、归档。

4、项目部资料员负责资料的收发、复制、收集、校核、送审、归档等工作。

5、竣工资料的份数及移交事项

5.1、竣工资料的份数为一式四份,施工方存二份,接受方存二份;

5.2、装订标准规格必须按工程监理或业主以及档案馆的有关要求执

5.3、资料移交有关部门后必须索取收条备查;

5.4、竣工技术资料属企业的技术机密,必须按保密制度进行保管,严防泄密或遗失。

六、技术档案的鉴定和销毁

1、认真做好技术档案的内容、保管期限的鉴定工作。因破损或变质的档案,复制后,原档案保管期限为半年。因修改内容而更换的档案,原档案报废,保管期限为一年。

2、凡要销毁的技术档案,必须造具清册,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在指定监销人监督下进行销毁,防止失密。有关鉴定报告和销毁清册必须及时归档。

七、技术档案的保管和借阅

1、对接收来的技术档案进行分类、编目、登记、统计和必要的加工管理,编制《档案查阅目录》,做到定位存放,妥善保管,方便利用。

2、认真执行技术档案的保管检查制度,每年年底全面检查、清理一次,做到帐档一致。并于12月30日以前整理出检查报告,交技术主管审查。技术主管根据检查报告的结果,对出现的问题勒令档案管理员进行整改,并对检查报告的真实性进行复查。

3、做好技术档案的安全、保密工作,并履行批准和借阅手续。经常保持室内清洁通风,注意防尘、防火、防水、防潮、防晒和防盗。防止档案被虫蛀、鼠咬、霉烂等。如有破损或变质的档案,管理人员要及时修补和提出复制。

4、技术档案的保密制度:

4.1 、全公司职工必须严守机密,维护技术档案的安全。凡借阅重要的档案(包括外来、外购的资料,随仪器、设备回公司的文件资料,原始底图等),要由技术主管批准后方可借阅。借阅者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4.2、技术档案如有丢失、被盗、泄密等情况,应立即上报并采取措施作妥善处理。

4.3、非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翻阅技术档案。

5、技术档案的借阅:

5.1、凡本公司技术人员、工作人员,因生产需要都可借阅技术档案。由管理人员填写《文件借阅登记表》,借阅人员签字后,方可使用。用后按期归还,经管理人员检查后,方可办理注销手续。

5.2 、技术档案和各种设备说明书等,均在公司内控制使用,档案原件不得借出档案室,仅供在室内查阅。若需借出室,应办理手续,借出副本。如无副本时,需经技术主管批准方能借出。

5.3 、经同意借出之档案,每次最长时间为三天。如工作需要,到期后需继续使用的,应办理续借手续。如遇假期,必须将所借技术档案退回。到期未归还或未办理续借手续者,由档案管理员负责催收,并要求其限期归还。到期还未归还,由档案管理员根据所借资料的实际价值(各类书籍按标价、资料按制作价格)报技术主管审查,总经理批准后,送公司财务部,对档案借阅人进行处罚。事后借阅者如能归还所借档案,根据其时间的长短,可按处罚金额的1/2至全额返回。

5.4、借阅者应保持档案的完整、安全、整洁,不得转借、拆散、涂改、抽换和丢失。借、还双方应共同清点份数、页数,并检查完整情况,做到认真负责。如发现问题或有损坏者,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根据其完整或损坏的程度及档案的重要性进行处罚,由档案管理员报技术主管审查,总经理批准后,送公司财务部,对档案借阅人进行处罚。

附件:

公司工程技术档案归档责任划分表

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20200522205905)

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公司产品质量保证工作,明确质量检验工作任务、范围、职责,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包含:产品质量检验制度、质量状态标识、不合格品管理制度、钢材质量检验制度、外协件质量检验制度、检验员的考核标准等规定。 一、质检的基本职责 1、负责原材料外购、外协件、毛坯、半成品,直至成品出厂整个生产过程的质量检验工作。 2、执行不合格产品不出厂的原则,保证出厂产品符合规定的标准和技术要求,负责签发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 3、检验工作应严格贯彻质量标准、严格执行检验制度,检验人员应按产品图纸,技术文件进行检验,做出正确判断,做好废品管理工作。 4、检验工作做到“预防为主”坚持首件检验,重视中间检验,严格完工检验,实行专群结合,充分发挥操作者自检的积极作用。加强关键工序、关键零件,关键产品的质量检验,关键零件,关键产品要建立质量记录档案。 5、检验信息传递和可追溯性。要求原始记录齐全,填写清晰、整洁,保存完整;统计报表内容完整、真实、准确,具有可追溯性并及时报送。 二、检验员的岗位职责 1,严格按标准、图纸、工艺技术要求、检验规程的规定进行检验。 2,按公司的规定做好检验状态的标识。 3,做好检验记录。 4,签发不合格通知单,按规定发送有关部门。 5,对返修,返工后产品进行再检验,并重新进行检验状态的标识。 6,做好不合格率的统计,并参与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并参与跟踪落实。 7,对操作人员执行工艺进行监督,参加工艺纪律的考察。

8,努力学习,积极运用检验的新技术,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检验成本。 8,不断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努力降低错检和漏检率。 三、原材料、外购件进厂检验: 1、凡进厂原材料、外购件须附有合格证或质保书,检验人员按规定进行检验 并将检验结果通知采购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并作好记录。 2、凡不合格的原材料、外购件,检验人员应拒签入库单,财务处则不予结算。 3、凡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外购件,若需让步,须办理让步手续,在未办妥 手续前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 4、外购件在签订供货合同时要明确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和验收方案作为供需 双方生产、验收的依据。 5、原材料、外购件代用,应由采购部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会签,研究所长签 字批准后,方可投产使用,代用单位在投入使用前递交各有关部门。关键零件的代 用须经研究所长批准后报总工程师审批。 四、生产过程的质量检验 1、各生产环节的检验人员,应按产品图纸,技术标准和工艺规程的要求进行 检验。合格产品,由检验人员签章后转入下道工序,不合格产品开具不合格品通知 单交生产部门返修,废品或不是操作者原因导致的废品开具不合格处置单上报技术 质量部处理。 2、成熟的产品和工艺出现批量不合格品或废品时,应24内以书面形式报技术质量部。 3、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均须强调“首检”,加强“巡检”,严格“终检”。 (1)、首检:凡加工改变后的首件,均须进行检查,首件检查应由操作者自检 合格后交首检,首检合格,方准成批加工生产,检验员应对首检后的零件负责。 (2)、巡检:在生产过程中反复进行、检验员每班至少巡检两次,做好巡检记

出厂检验管理制度(通用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出厂检验管理制度(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出厂检验管理制度(通用版) 1概述 出厂检验是产品出厂前对其质量状况所进行的全面检查,是全面考核产品质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的重要手段。本公司实施严格的出厂检验,严把产品质量关,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出厂。 2职责 技术部负责产品出厂检验工作。 3每批成品加工完成后,生产车间或仓库填写申检单,交技术部。 4技术部派人按产品标准和成品检验规程将抽样,留样一并抽齐。 5检验员按产品标准或成品检验规程对产品进行检验,做好检验记录;与半成品检验重叠的项目,可结合半成品检验进行。 6技术部对各项检验记录进行分析,确认规定的检验项目均已完成,且结果符合要求后,出具成品检验报告。

7检验合格,包装、标识符合规定的产品,方可出厂。 8对检验不合格的产品,技术部会同生产部、车间确定需采取的措施(如报废等),由车间组织实施。 9对经返工产品,技术部重新进行检验,并予以记录。经重新检验合格产品,技术部签发产品合格证,方可入库、出厂。检验不合格严禁出厂。 10检验记录、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应齐全、清晰。检验记录、检验报告由技术部保存。 11记录 《出厂检验报告》 云博创意设计 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

检验科管理与持续改进记录文本

四棉临床检验管理与持续改进 时间:地点:负责人: 质控人员: 一、检验质量与安全管理 ((★)(★)为核心条款,(★)为核心制度) (一)部门设置、布局、设备设施;服务项目;急诊检验 1、设置、布局、设备设施符合《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合作单位服务协议; (1)以前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定期网络通报细菌耐药、临床标本菌种分布(1次/季度);三年开展的检验新项目一览表4.15.1 (1)以前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3、临床合理性建议、新项目设置合理性及急诊检验满意度调查表(2次/年); (1)以前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4、急诊项目报告时间对外公示(急性心肌标志物、凝血和感染)(1)以前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5、检验项目、设备、试剂管理:三证齐全;分子诊断项目(外送);应急检测能力和技术储备;方法学验证及评价记录 (1)以前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6、新项目审批及实施流程:步骤;新项目实施后的跟踪,听取临床对新项目设置合理性的意见,改进项目管理 (1)以前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二)实验室安全程序,制度及相应的标准操作程序,遵照实施并记录 1、《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流程》、科主任负责、记录、培训;实验室生物安全分区、实验室生物安全等级标志、工作流程避免交叉污染; (1)以前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洗眼器、冲淋装置及其他急救设施及耗材、警示标识、《实验室工作人员健康档案》; (1)以前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质量检验员管理制度

质量检验员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明确质量责任,维护企业和职工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本公司员工依照本规定承担产品工作质量责任。 一、公司内部质量检验程序: 自检、互检、专检 二、质量事故的类别: 质量事故按造成损失的大小和对本公司声誉影响的不同程度划分为:重大质量事故;严重质量事故;一般质量事故。 1、重大质量事故的判定 a、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的; b、因质量问题造成顾客索赔,并有可能终止合作关系的; c、严重影响本公司形象的。 2、严重质量事故的判定 a、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元且不足3000元的; b、因质量问题造成顾客退货或拒收的; c、对本公司整体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 3、一般质量事故的判定:凡行为/现象属于2条规定,均判定为一般质量事故。 三、质量事故的处罚 对于质量事故的责任者,将根据造成事故的归类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其处罚的办法为下列全部或其中之一 1、行政处分:包括通报批评、警告、降级、严重警告、留职察看、辞退、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2、罚款; 3、停职参加培训班进行教育; 4、对出现重大质量事故者,责任人行政上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罚款100-300元,部门领导处以罚款50-100元或给予行政处分。

5、对出现严重质量事故者,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罚款50-100元,部门领导处以罚款30-100元或给予行政处分。 6、对出现一般质量事故者,给予通报批评奖、罚责任人。 四、质量奖励的定性范围 下列行为/现象均属于质量奖励范畴: 1、发现并制止他人违反工艺和操作规程的行为,避免质量事故的发生者; 2、发现图纸编写错误,避免产生严重后果者; 3、发现专检失误,避免或减少质量损失者; 4、积极推进质量改进,使本部门/工序产品质量、工作效率、设备有效利用率提高。材料消耗下降,工作环境改善者; 5、积极向公司提合理化建议,经过采纳,在产品质量提高和材料消耗降低方面有成效的; 6、在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方面做出贡献的; 7、积级搞好本岗位/部门工作,全年工作成绩突出,产品质量优良,未出现质量事故者。 6、奖励的类别: 奖励分为:口头表扬、书面表扬、授予质量标兵、记大功。颁发荣誉证书并发给奖品或奖金。 物质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奖金。 7、质量奖惩的实施 7.1质管处根据有关部门反馈的信息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一般事故或奖励报请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严重事故或重大奖励,须经主管副总经理签署意见批准后执行。 7.2 对质量事故责任者进行的罚款,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的意见为依据,由相应部门向财务部门出具罚款通知,从责任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7.3 质量罚款由财务部设专帐登记,做为质量奖励基金的补充。 7.4 对受到行政处分/书面表扬的员工,由人事部记入个人档案,并在公司公开场合公布。 检验具体流程 一、进货检验 1、对生产购进物资,由负责保管人员进行核对,确认原材料品名,数量等无误、包装无损后,通知检验员检验。 2、检验员根据《检验标准》进行全数或抽样验证,并填写《原料检验记录》。 3、采购产品的验证方式:

质量检验管理制度55586

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目的 对原料、辅料、成品及半成品进行检验,为生产出合格优质的产品提供保证。 对产品特性进行监视和测量,验证产品要求得到满足,以确保满足顾客的要求。 2.范围 适用于对生产所需的外购产品、过程产品和成品进行监视和测量。 对辅料的入厂检验,半成品的过程检验,成品的出厂检验。 3.职责 质管科是对产品特性实施监视和测量主要职能部门。 4.程序 4.1质管科根据《检验标准》明确检测点、抽样方案、检测项目、检测方法、使用的检测设备等。 4.2进货验证 4.2.1对生产购进物资仓库保管员核对,确认原材料品名,数量等无误、包装无损后,置于待检区,并通知检验员检验。必要时,由化验室采样进行微生物和理化指标的检验。 4.2.2检验员根据《检验标准》进行全数或抽样验证,并填写《原料检验记录》: 产品的过程检验由各工序的品管员负责,按照工艺标准对其检验和监控将检验合格的半成品交付下道工序,不合格品另行堆放。 a)检验合格。仓库办理入库手续并做好标识。 b)检验不合格时,检验员在购进物资上加“不合格”标识,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4.2.3采购产品的验证方式 验证方式可包括检验、测量、观察、工艺验证,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等方式。 4.3半成品的测量和监控 4.3.1过程检验 对设置检测点的工序,在做好自检自分后将产品放在待检区,检验员依据检验规范进行检验,对合格品,在《半成品检验记录》上盖检验员签字后方可转入下一道工序;对不合格品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4.3.2互检 下道工序操作者应对上道工序转来的产品进行互检,确认合格后方能继续生产,对不合格品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4.4成品的测量和监控 4.4.1操作者对完工后的成品进行自查,并整齐堆放在待检区,作好标记,附挂上待检标识。 4.4.2检验员按产品《检验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检验,内容记录在相应的《出厂检验记录》中,并做好相应的标识。 4.4.3成品进行包装后经抽检合格后由仓库保管员按检验员出具的《包装生产流程卡》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4.4.4所有成品出厂前须由品管部对其进行感官、理化、微生物项目的检测。产品的成品检验(出厂检验),由专职检验员负责,成品检验员必须对产品过程检验和控制全面了解,确定无误再进行成品检验。 4.5产品的检验记录 4.5.1品管部应认真建立并保存好产品的检验记录,包括各种检测报告,这些记录应表明是否通过测量和控制,达到标准和规范的要求,所有记录应有授权检验人员的签字确认。

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检验及存储管理制度

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检验及存储 管理制度

XXX工程 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检验 及存储管理制度 XXX项目部

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检验及储存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保证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有效控制工程成本、确保进场材料合格。本着按计划进料、用合格材料、管好材料、优化物资配置、满足工程需要、力争节约的原则,实行物资专业化管理。 二、依据 《公司物资管理办法》 三、选用范围 项目现场的工程材料管理 四、材料进场管理制度 1、工程材料进场检验制度 凡是进场物资、工程所用原材料进场后一律执行材料进场检验制度。进场物资由物设部、试验室、现场监理进行质量和数量验收,防止不合格材料用在工程中。凡质量员认为不合格的原材料,一律拒收,不准用于工程。 1.1 技术资料验证:检查产品到达的质量证明书,如质量合格证、说明书、装箱单、发货单、材质单、质检单是否齐全,盖章或签字是否有效。 1.2 外观检验:检查材料外观有无变质、残破、锈蚀、变形、等缺陷,检查包装是否完好,有无破损、油污、潮湿;检查标识

是否准确、清晰,水泥是否结块等。一旦发现上述情况应立即退货。 1.3 规格数量检验:对照来料清单或发货单,对来料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等级、来源、生产厂家等进行核对。并对不同性质的材料进行计件、计重、检斤、检尺、验方、公差检查、复磅、数量验收。 1.4 质量检验验收:依据国家标准、部颁标准、规范、设计文件或产品特定标准进行相应的检验和试验。需检验试验的物资,由物资部门填写进场材料报验单交试验室,试验室接到报验单后同监理一起进行取样并试验,出具书面检验、试验报告单。检验和试验报告单发至物资部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检验和试验报告单要妥善保管,工程竣工后存入竣工文件。 1.5材料复试:材料经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1.6 物资检验时限:为使物资尽快投入使用和加速资金周转,分清物资进库前的责任,一般物资检验不超过3个工作日,需物理化学鉴定的不超过7个工作日。确因数量大或检验技术复杂的物资,经领导批准,可酌情延长。进口物资按有关规定验收,不误索赔期。 1.7 对危险化学品的验收,要认真检查生产厂原包装是否完好,名称、规格、数量及所附凭证、使用说明书是否与收料单据一致。有无破损、受潮、变质,硬结等现象,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进行验收。

无损检测记录管理制度.doc

06无损检测记录管理制度1 文件编号:NPIC-YR-ZD-06 版本:A 页数:共4 页 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压力容器制造质量保证体系管理制度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 校对: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2006-04-08发布2006-05-10实施 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质量管理体系管理制度 无损检测记录管理制度文件编号:NPIC-YR-ZD-06 版本:A 本页版次:0 页码:2/4 1 目的 对无损检测记录进行控制,为压力容器制造质量提供相应证据,确保产品

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压力容器制造中无损检测质量记录的控制。 3 职责 3.1质保科负责无损检测报告档案的归口管理。 3.2无损检测责任工程师负责无损检测系统中相关记录的收集、整理。 4 工作程序 4.1 无损检测记录的分类 4.1.1射线检测记录包括“无损检测委托单”、“检测部位图”、“布片图”、“焊接射线检测工艺卡”、底片、“射线探伤质量评定记录”、“射线探伤质量通知单”、“焊缝射线探伤不合格品处理通知单”和“射线探伤报告”。 4.1.2超声波检测记录包括“无损检测委托单”、“检测部位图”、“焊缝超声检测工艺卡”、“超声波探伤报告”和超声波自动记录资料。 4.1.3磁粉检测记录包括“无损检测委托单”、“检测部位图”、“磁粉检测工艺卡”、照片和“磁粉探伤报告”。 4.1.4渗透检测记录包括“无损检测委托单”、“检测部位图”、“渗透检测工艺卡”、照片和“渗透探伤报告”。 4.2 记录的填写

修改1质量检验员管理制度

质量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明确质量责任,维护企业和职工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本公司员工依照本规定承担产品工作质量责任。员工既是操作者又是检验员,将质量责任制完全落实到每个员工肩上,保证每一道工序在生产制造过程中“不制造不良品、不接收不良品、不交付不良品”,将事后控制转变为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总结的管理模式,实现“不良品流转率为零”的工序质量控制目标。通过引入“下道工序是上道工序的顾客”的市场概念,把顾客满意度贯穿于质量管理的全过程。 一、公司部质量检验程序: 自检、互检、专检 二、质量事故的类别: 质量事故按造成损失的大小和对本公司声誉影响的不同程度划分为:重大质量事故;严重质量事故;一般质量事故。 三、质量事故的处罚 对于质量事故的责任者,将根据造成事故的归类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其处罚的办法为下列全部或其中之一 1、行政处分:包括通报批评、警告、降级、严重警告、留职察看、辞退、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2、罚款;

四、质量奖励的定性围 下列行为/现象均属于质量奖励畴: 1、发现并制止他人违反工艺和操作规程的行为,避免质量事故的发生者; 2、发现图纸编写错误,避免产生严重后果者; 3、发现专检失误,避免或减少质量损失者; 4、积极推进质量改进,使本部门/工序产品质量、工作效率、设备有效利用率提高。材料消耗下降,工作环境改善者; 5、积极向公司提合理化建议,经过采纳,在产品质量提高和材料消耗降低方面有成效的; 6、在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方面做出贡献的; 7、积级搞好本岗位/部门工作,全年工作成绩突出,产品质量优良,未出现质量事故者。 8、奖励的类别: 奖励分为:口头表扬、书面表扬。 物质奖励:奖金。 9、质量奖惩的实施 9.1质检部根据有关部门反馈的信息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事故或奖励报请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9.2对质量事故责任者进行的罚款,以公司主管部门批准的意见为依据,由相应部门向财务部门出具罚款通知,从责任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9.3质量罚款由财务部设专帐登记,做为质量奖励基金的补充。

【食品安全】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1、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了保证公司产品的质量安全性,保证出厂产品质量,如实记录出厂产品的质量安全状况,依据《中华人民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本制度。 适用于对最终产品的检验。 2、职责 2.1检验室负责出厂产品的质量检验。 2.2生产部成品库负责入库产品的质量、数量的验收和出厂产品的记录管理。 3、产品出厂检验及记录 3.1品控部必须按照国家标准、企业标准等检验要求进行检验和判定。并符合以下规定: (1)检验室具备企业必备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依法经检定合格或校准,辅助设备及化学试剂完好、齐备并在有效期内; (2)检验室检验人员须具备相应检验能力,经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部门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 3.2检验室对公司出厂的每批产品进行出厂质量检验,出厂检验项目与所执行标准规定的相关检验项目一致。 3..3每一次检验出厂产品质量检验,质量检验员都应做好检验记录,记录及时、完整、清晰,并能准确的反映最终产品实际质量状况。检验室保存好检验记

录,保存期限不低于两年。出厂检验记录应该包括以下内容: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批号、检验员等。 3.4检验完成后及时报出检验结果。如产品判定为合格,生产部成品库库管员方可办理产品出入库手续,如判定不合格,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规定进行处理。 4、产品出厂记录 4.1成品库管员对成品进行外观质量和数量的验收,对产品状态(待检、合格、不合格、超期)进行标识。 4.2生产部库管员严格按照营销部开具的提货单上的品种、数量进行发货。 4.3生产部库管员按规定在产品出库记录上记录购货者名称、品种、数量、生产日期/批号、出库日期等内容。 4.4生产部成品库应保证产品出库记录的及时、完整、清晰,并认真保管,记录保存期限不低于两年。

检验记录、化验报告书管理规定.doc

1目的 明确检验原始记录的书写、检验报告单的填写及其存档和保管的标准操作规程。 2 范围 适用于质监科化验室检验原始记录、检验报告书的管理。 3 责任 质监科有关人员。 4 内容 4.1 检验人员应按规定做好检验记录,根据检验结果出具检验报告单。 4.2检验原始记录是检验人员对其检验工作的全面记载,是产品质量信息的主要 来源,因此一定要保持它的正确性、严密性、全面性和可靠性。 4.3检验记录要按规定内容逐项进行填写,记载检验过程的一切原始数据和现 象,其中包括鉴别试验、测试数据及演算过程、结论意见、化验员签章、化验室负责人复核并签章。 4.4检验报告单要以检验原始记录为依据,是决定物料、中间产品是否流入下道 工序,成品是否出厂的依据。因此填写检验报告单时,检验依据必须明确,检验结论必须清楚,并有化验员签章、化验室负责人复核签章、质监科科长审查和部门签章。 4.5检验记录、检验报告书必须按品种分类、以批号顺序装订,同时检验报告单 还需编号,建立检验台帐,并归档专人专柜保存。不得外借,内部查阅要登记并及时归还保管人。 4.6成品检验报告书为一式3份、中间体为2份、物料为2份,分别交仓库或车 间,另一份质监科存档,仓库、车间也要设专人保存检验报告。 第2页/共2页 4.7检验原始记录、检验报告书须按批号保存三年或药品有效期后一年,方可 销毁。 5 记录

记录名称保存部门保存时间 中间产品检验记录质监科三年 中间产品检验报告单质监科三年 检验原始记录质监科三年 检验报告单质监科三年 物料检验台帐质监科三年 成品检验台帐质监科三年 QF-01-005-00 检验原始记录

产品出厂检验管理制度

产品出厂检验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 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 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按产品标准规定的产品出厂检验项目配备各种化验仪器、设施、药品和玻璃器皿。 2、对化验仪器、设施、药品和玻璃器皿要经常性维护和保养,仪器设备必须经过检定,使其时刻处于正常状态。 3、化验员经过培训、具有相应资格证明,能独立检验。 4、化验员要对每个班(组)生产的产品,按照产品的规格、型号、班次进行抽样,做到批批出厂检验,产品出厂检验由化验员作好检验原始记录,出具出厂检验报告。 5、检验结果要及时通知主管领导和成品库

管理人员,发现有不合格的产品按规定进行不合格处置,由主管领导签字。 6、检验项目按该产品标注中规定的出厂检验项目进行,不得漏检项目。 7、成品入库时,仓库管理人员要根据检验结果对库存成品按照“合格品”、“不合格品”、“待检产品”进行分类存放,并在合格产品或包装上加贴合格标志。 8、未经出厂检验的产品或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准出厂销售。 9、对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出厂销售的,要追究责任,对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按奖罚规定进行处理。 这里填写您的企业名字 Name of an enterprise

食品生产公司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FL-QP-10 版本编号: A/0 实施日期:2020.8.1 编制:审核:批准:

1目的 为确保产品生产、储存、发货等环节得到有效控制与识别,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 适用于所有产品的生产、储存、放行等过程控制。 3定义 产品:指包装后已入库成品。 批:以同一品种、同一包装、同一日期连续生产的产品为同一批次 4职责 质检部:负责文件的制定,并对执行情况进行跟踪验证和监督;化验室及时出具产品的检测报告;经检测评估不合格的产品通知相关部门追溯扣留,并提出处理意见。 质检:负责按工艺作业指导书和质量控制文件的要求对过程进行监控,对过程发现的不合格品扣留,并跟踪处理结果;根据需要进行成品留样和送检样品(微生物和理化);依据过程质量及检验结果提出产品放行或扣留的意见,并跟踪执行。 生产中心:负责产品制造;执行质检部提出的不合格品处理决定;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决定。 成品库:负责过程质量检验合格产品的入库储存和出库,并做好标识和记录。负责过程质量检验不合格产品的隔离、标识、处置并记录,便于追溯。 5产品检验、入库 5.1产品和半成品入库 5.1.1在线质检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和质量控制文件的要求对生产过程进行控制并记录,产品在线检验合格方可入库,每班次留样。产品在线检验不合格,按《不合格产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5.1.2办理入库,按照不同生产日期不同品项分区域存放. 5.2产品转移 在当批产品入库24h后方发货。发货员在发货单上详细记录发货产品的批次(产品生产日期和车间代码)、数量、发往地、车牌号,以便于产品的追溯。 5.3产品检验 质检员依据化验室的取样要求对当批产品在线取样。在规定时间内送样品到化验室检验,在样品袋上详细标注生产日期、品种、规格等项目,化验室根据各生产部登记的产品品类,严格按照产品检验标准对报验产品的理化、微生物进行检验,并于规定的时间内出具《成品检验报告》,化验员对检测数据的准确性、检验结果的及时性负责。

高速公路质量检查管理制度

第一章质量检查管理制度(1-2) 一、总则 1、为实现思遵高速公路第9合同段的质量管理目标,落实《思南至高速公路第9合同段质量计划》的相关要求、及思遵高速公路第9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关于“高标准、严要求、高质量”完成本合同段的理念,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此制度。 2、本制度依据《思南至高速公路第9合同段质量计划》、《思南至高速公路第9合同段质量管理办法》制定。 3、本制度适应用于思遵高速公路第9合同段施工的所有工程项目。 二、质量检查组织机构 1、项目部的综合质量大检查由项目总工组织,项目部质量管理小组成员参加; 2、项目部的日常检查由质检科长组织,质检员、试验员参加; 3、项目处的日常检查由项目处长组织,技术员参加。 三、质量检查规定 1、项目部的综合质量大检查:每个月进行两次,一次在每月计价工程统计完成后进行,主要是针对计价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查,时间暂定每月15号左右,根据计价进度进行适当调整;第二次在月底,针对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施工工艺、实体质量进行检查。时间暂定在每月25号左右,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2、项目部职能部门的质量检查:每个月至少两次,不定期进行。 3、项目处的质量检查:每个月至少一次,不定期进行。

四、质量检查记录及报告 1、项目部的综合质量大检查:由项目部质量小组成员记录,质检科收集整理,检查报告经项目总工审核、项目经理批准后发布; 2、项目部职能部门的质量检查:由质检员、试验员记录、整理,检查报告经质检科长审核、项目总工批准后发布; 3、项目处的质量检查:由技术员记录、整理,检查报告经项目处长批准后发布,并报一份交质检科备案。 五、质量检查的整改与反馈 1、当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质量隐患或质量问题时由检查部门填写质量整改通知,并要求受检部门、或班组(劳务队)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并及时反馈,检查部门应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和验正。 2、当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检查部门有权勒令违规施工工程立即停工(包括局部停工)整改,并依据《思南至高速公路第9合同段质量管理办法》的有关奖、惩规定执行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并将处理方案、处理结果及时上报项目部。 3、凡在检查过程中不服从管理的将依据《思南至高速公路第9合同段质量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处理。

食品出厂检验制度

食品出厂检验制度 出厂检验是食品生产中的最后一道工序,是食品生产者能够控制的最后一道关卡。食品生产者如果不能严格把关,就有可能使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流入市场。 1、品管员应经劳动和质监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获得化验员资格证书,并具备相应产品的出厂检验能力。 2、品管部应具备必备的检验设备,符合产品出厂检验的要求,计量器具应依法经检验合格或校准,相关辅助设备及化学试剂应完好齐备并在有效使用期内。 3、企业自行进行产品出厂检验的,应按规定每年与诸城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进行测量比对,建立并保存比对记录; 4、企业应建立和保存出厂食品的原始检验数据和检验报告记录,包括查验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执行标准、检验结论、品管员、检验报告编号、检验时间等记录内容; 5、当某些检验和试验项目本公司不能进行时,企业应委托诸城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等检验机构实施产品出厂检验的,检查受委托检验机构资质,并签订委托检验合同; 6、如有合同要求时,应与用户和第三方一起对产品进行检验。检验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必须得到解决后才能发货。 7、最终检验项目完成后,由品管员判定最终产品是否合格,如产品判定为合格,出具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办理入库手续。如判定为不合格,按《不合格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8、每一次检验,品管员都应做好检验和试验记录,记录应及时、完整、清晰,并能准确地反映出最终产品实际质量状况。

9、出厂检验项目与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的项目应保持一致;速冻调理制品(乳化肉制品和鱼糜制品)产品应符合产品标准 SB/T10379-2004《速冻调理制品》标准中规定的项目要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外观及感官、净含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腌腊肉制品产品应符合企业产品标准Q/SJSB0002S-2011《调理肉制品》标准中规定的项目要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净含量、酸价、挥发性盐基氮、过氧化值、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10、企业应按规定保存出厂检验留存样品。产品保质期少于2年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的保质期;产品保质期超过2年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00000000000质量管理文件文件编号 0000/GL—32 版本状态文件名称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文件名称 1目的 通过对监视和测量装置进行有效控制,使其处于良好状态,确保测量能力与测量要求相一致。 2 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监视和测量要求的计量仪器管理和使用。 3 职责 品管部负责对监视和测量装置验收、校准或检定、维修和控制。 4 工作程序 4.1监视和测量装置购置 各部门根据所需要的测量能力和测量要求提出购置申请,总经理审批后,由设备部按国家计量法规的规定负责购置。 4.2 监视和测量装置验收 由设备部对购置的监视和测量装置进行验收,并送国家授权的部门进行校准或检定,取得《检定合格证》后,方可发放使用;自 行校准或检定的装置,经校准或检定合格后方能发放使用;校准或检定合格的 装置要在《检测设备管理台账》上登记。不合格的装置由购置人员负责退货。 4.3监视和测量装置周期校准或检定

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出产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包括过程检验和出厂检验)以及检测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节原则 第一条企业应建立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一)企业应建立和保存出厂食品的原始检验数据和检验报告 记录,包括查验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执行 标准、检验结论、检验人员、检验合格证号或检验报告编号、检验时间 等记录内容; (二)企业的检验人员应具备相应能力; (三)企业委托其他检验机构实施产品出厂检验的,应检查受 委托检验机构资质,并签订委托检验合同; (四)出厂检验项目与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的项目应保持 一致; (五)企业应具备必备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应依法经检验合 格或校准,相关辅助设备及化学试剂应完好齐备并在有效使用期内; (六)企业自行进行产品出厂检验的,应按规定进行实验室测量比对,建 立并保存比对记录;(七)企业应按规定保存出厂检验留存样品。产 品保质期少于2年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的保质期;产品保质期超过 2年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二节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第二条出厂检验要求 1、食品生产企业必须设置产品质量检验部门,负责本企业产品出厂检验。 2、检验人员应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检验,抽检所有产品生产过程中关键控制点的质量指标,保证产品合格率为100%。 3、成品必须做到批批检验,如实填写检验记录、出具检验报告。检验合格后,由质量检验部门加盖合格签章后方能出厂。食品生产者不得凭空捏造、涂改食品出厂检验记录。

4、严格出车间产品合格证加贴的管理,对不合格产品,当班检验人员不得发放合格证。 5、对当班检验或复检过程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要及时报告,并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三条检验人员要求 企业的检验人员应具备相应能力,检验人员的检验工作须不受任何行政的和其他外界的干扰,确保出具的检验报告客观、公正。 第四条检验记录控制 1、企业自行进行产品出厂检验的,应按规定进行实验室测量比对,建立并保存比对记录; 2、质量检验部门应建立和保存出厂食品的原始检验数据和检验报告记录,包括查验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执行标准、检验结论、检验人员、检验合格证号或检验报告编号、检验时间等记录内容;保存出厂检验留存样品。产品保质期少于2年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的保质期;产品保质期超过2年的,归档保存2年以上。 第五条委托检验要求 企业委托其他检验机构实施产品出厂检验的,应检查受委托检验机构资质,并签订委托检验合同。 第三节检验检测设备管理制度 第六条企业应具备必备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应依法经检验合格或校准,相关辅助设备及化学试剂应完好齐备并在有效使用期内使用。 第七条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采购,新购进的检验、测量、试验设备必须经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所有检验、测量、试验设备, 由技术研发部建立台帐,统一编号,制定检定计划、操作规程等管理文 件,按检定计划组织委托检定,按期进行内校工作并作好相应记录,按规定 周期进行检定、校准。本公司不能检定校准的,应送交法定计量检定 部门检定。 第八条属于自校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品控中心应每天做好自校记录,包括设备型号、编号、地点、检验周期、检验方法、验收 准则及发现问题应采取的措施。 第九条所有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有校准状态标识或经批准的识别记录。 第十条如发现测量过程中失准或测量设备偏离校准状态,相应部门应检验、测量的结束评定其有效性,并做记录。对失准的检测设备 及时报技术研发部,有企管部组织维修,维修后需重新检定,合格后方 可使用。第十一条使用人员应经过培训,按照使用说明书或<操作规程>

压力容器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压力容器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X围 本制度对压力容器产品制造流程中的检验技术管理、产品质量检验、产品制造竣工最终检验、资料管理等项工作的程序和要求做出规定。 2.检验技术管理 2.1.检验技术管理的要求 2.1.1.检验管理工作由质量检验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1.2.检验责任人对检验工作的质量控制负责。检查员在检验责任人的指导下开展具体业务工作。 2.1. 3.产品质量标准以图样的技术文件要求为准。 2.1.4.产品质量的评定以质量检验部门的检验结论为准。 2.1.5.检验人员应对作业者执行工艺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必要时在征得检验质控责任人同意后,有权对作业者发出停工指令。 2.1.6.汇总整理产品竣工资料,出具产品合格证和质量证明书。 2.2.检查员的职责 2.2.1.以施工图和工艺文件为依据,按检验工艺文件的要求,对产品制作的全流程进行检查,并作好检验记录。不合格产品不得转入下道工序。 2.2.2.督促施工者严格执行工艺纪律。 2.2. 3.核实零部件制造工艺流程卡、工序记录表的填写,确认无误后签署确认章。 2.2.4.产品完工检查验收时,及时将该产品实施质量控制的工艺文件、检

验记录表卡进行收集和整理,交检验责任人。 2.3.不合格品控制、纠正和预防按Q/LSJM.CW.17—2005《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2.4.检查员除进行产品首件检验、巡回检验、完工检验和实物质量检查外,还应按企标Q/LSJM.G.13—2005《压力容器标记管理制度》和企标Q/LSJM.G.21—2005《压力容器焊缝标记规定》作好检查并做好各种检验记录。 2.5.零部件制造工艺流程卡和工序记录表应按规定内容由各工序施工者认真填写并签字,检查员在检查核实确认无误后,随序传递。做到工艺文件、表、卡、图样、和实物同步。 3.产品质量检验 3.1.外购件、外协件质量检验 3.1.1.凡外购件检验按企标Q/LSJM.G.14—2005《压力容器外购件管理制度》执行。 3.1.2.需进行复验的外购和外协件,应对要求的复验项目进行检查。 3.2.机加工件的质量检验 按图样和工艺文件要求,对机加工件的材料、标记移植、加工精度等进行检查。检查数量可按加工批量的大小决定抽检或全数检查。 3.3.铆焊件质量检验 3.3.1.封头检验

出场检验记录管理制度1.doc

出场检验记录管理制度1 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1、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了保证公司产品的质量安全性,保证出厂产品质量,如实记录出厂产品的质量安全状况,依据《中华人民食品安全法》和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对最终产品的检验。 2、职责: 化验室负责最终产品的检验,相关部门负责协助质检员进行最终产品的检验 3、工作程序: (1)最终产品的检验是全面考核产品质量是否满足客户的重要手段,必须严格按产品标准检验要求进行检验。 (2)化验室检验人员须具备相应检验能力,经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部门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 3.2化验室对公司出厂的每批产品进行出厂质量检验,出厂检验项目与所执行标准规定的相关检验项目一致;有关质量安全指标委托第三方检验中心每年进行不低于两次的质量检验。 3..3每一次检验出厂产品质量检验,质检员都应做好检验记录,记录及时、完整、清晰,并能准确的反映最终产品实际质量

状况。化验室保存好检验记录,保存期限不低于两年。出厂检验记录应该包括以下内容: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批号、检验员等。 3.4化验完成后及时报出检验结果。如产品判定为合格,物控部仓管方可办理产品出入库手续,如判定不合格,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规定进行处理。 4、产品出厂记录 4.1仓管员按照《成品库管理制度》对成品进行外观质量和数量的验收,对产品的状态(待检、合格、不合格、超期)进行标识。 4.2仓管员严格按照销售部开具的提货单上的品种、数量进行发货。 4.3仓管员按规定在产品出库记录上记录购货者名称、品种、数量、生产日期/批号、生产车间、出库日期等内容。 4.4成品库应保证产品出库记录的及时、完整、清晰,并认真保管,记录保存期限不低于两年。 出场检验记录管理制度4 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产品出厂检验管理制度

产品出厂检验管理制度 1.0目的 为确保公司出厂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和顾客要求,提升公司顾客满意程度,特制定本制度。 2.0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山泉水和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厂的厂品出厂前检验管理 3.0职责 厂长:负责配置产品质量管理人员和产品检验所需设备;负责签发厂内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质量员:负责按照相关检验检测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开展产品检验检测工作。 4.0内容及要求 4.1厂长应组织、开展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工作,并向厂内员工宣传质量意识。 4.2质量员应搜集国家有关厂内所有生产产品的质量检验检测的标准、技术规范等文件,编制厂内产品的检验检测作业指导书,写明产品检验项目、合格标准、检验方法、检验数量以及采用的设备、仪器等信息。 4.3质量员应按照编制的作业指导书严格开展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内容包括:名称、型号、批次检验数量、检

验方法以及检验结论等信息。 4.4质量员应保证所采用的设备、仪器经过国家相关部门检验、校准,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检验检测设备、仪器开展产品检验检测工作。 4.5所有产品未经检验合格或征得顾客同意,不得出产交付或销售。 4.6 产品出厂前,应由本厂的检验部门按规定逐批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出具合格证书,并在包装箱内(外)附有签署质量合格证的产品方可出厂。 4.7检验报告由质量员负责编制,经厂长审核并签发;因产品质量检验结果发生争议,需要复查时,应重新梳理检验环节,确定检验标准、方法及要求,重新开展。 4.8质量员应真实记录检验记录,不得随意更改任何数据,需更改时,对更改部位只可划改,不允许涂抹。检验结果一经记录,不允许更改。检验记录与报告一并存档备查。 4.9不合格品的处置 质量员对生产车间的成品或半成品按相应的检验规定进行检验时,对查出的不合格品进行判定,及时记录并向厂长反映,同时提出对不合格品的处置意见。 不合格品的处置分为排放、倾倒、留用、让步等方式。处置要求如下: a) 经厂长批准作排放处置的不合格半制品,应进行排放,不需填写《不合格品通知单》,在相应的检验记录中记录即可;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和制度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GB50300—2001 表1.2.1 开工日期:

抽检项目的检测计划 1、土方工程:回填土,按3点/100㎡,送中心实验室试验,现场取2点检测,灰土桩抽样总量的20%。 2、钢筋原材作材料复检、焊接试验及主筋数量、直径、下料长度、间距等验收检查(全数检查)。 3、现浇梁、板、柱、钢筋逐层全数检查。 4、砼工程原材料砂、石抽检400m3/次,水泥200T/次,配合比检查2次/班,砼、砂浆试块留置1组/班,砼构件留置同条件养护试件,每层1组。 5、模板工程、梁板柱逐层检查。 6、装饰工程材料试验,按进场批次抽检。 7、垂直度、平整度并逐间检查,饰面砖抽检作拉拔项目检测。 8、屋面防水工程及有防水要求的房间除作防水材料试验外,均作闭水24小时试验。 9、电器安装、原材同品种、规格抽检耐压试验,作接地电阻检测,相地、相间绝缘检测(逐层逐户检测)。

10、楼地面砂浆强度试验。 11、排水工程作闭水试验、通球试验。 12、给水采暖,作原材料试验,按规范及设计要求作系统压力试验。 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质量例会制度 1、每周日为工程质量、进度、安全例会时间。 2、参加人员为各班组长。 3、为保证会议按时进行,各班组必须按时参加。 4、各班组应提供进度计划、材料计划、安全文明生产情况及对工程的合理化建议。 5、参建各班组负责人必须准时参加,不得有误,迟到一次罚20元,无故不参加罚50元。 月评比及奖罚制度

1、每月最后一次例会评定本月各班组及工种的质量、进度、安全进行一次评比。 2、评定准则:质量标准按技术要求评定,安全责任制落实、实施情况,安全帽、安全带使用情况、临边防护情况、文明生产情况、材料堆放使用情况、职工生活卫生情况。 3、项目部对质量优胜班组,颁发流动红旗,对班组质量、安全文明生产滞后班组罚100元。 三检及交接班制度 1、各工种必须在分项工程完成由班组长组织本工种人员对所施工项目内容进行全面检查。 2、所检项目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检查项目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并报施工员审批进入下道工序。 3、自检时发现的问题应组织工作人员分析原因,及时解决,不影响下道工序进行。 4、各工序开工前应对前道工序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的工作面不准进入下道工序。 5、各班组交接班时应做好交接班检查记录。 6、未检查上道工序或上道工序不合格而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的,将责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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