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电所管理制度
变电所现场定置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变电所现场定置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变电所现场定置管理,确保变电所设备的安全运行,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业务运行的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变电所现场定置管理范围包括:变电设备、安全设施、作业场所等与变电所现场相关的设备和环境。
第三条变电所现场定置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变电所现场定置管理主要任务是保证变电所设备的正常运行,防止事故发生,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
第五条变电所现场定置管理责任制,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全面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负责按照职责分工,协助设备管理部门完成各项任务。
第二章设备管理第六条变电所设备管理是变电所队伍的中枢工作,负责变电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保养、测量和运行等工作。
第七条变电所设备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和技能,并定期开展培训,提高工作能力。
第八条设备管理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制定并实施设备维护计划,及时检修设备,消除隐患。
第九条变电所设备管理人员应定期开展设备巡检,记录设备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设备故障。
第十条变电所设备管理人员发现设备故障后,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
第十一条变电所设备管理人员应保持设备周围环境整洁,清除杂物,确保设备安全避雷距离。
第十二条变电所设备管理人员应熟悉设备操作手册和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十三条变电所设备管理人员应随时关注设备运行情况,做好数据录入和记录工作。
第三章安全设施管理第十四条变电所安全设施管理是变电所现场定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变电所安全设施的配置、维护、保养和监测工作。
第十五条变电所安全设施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和技能,并定期开展培训,提高工作能力。
第十六条变电所安全设施管理人员应根据相关规定,制定并实施安全设施维护计划,确保安全设施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七条变电所安全设施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测和监测安全设施的运行情况,包括消防设施、防护设备、紧急报警装置等。
变电所管理制度标准版本(4篇)

变电所管理制度标准版本1)变电所人员必须熟悉本所电气设备性能及运行方式。
2)严格按照《变电所操作规程》操作,不得随意改变操作程序和操作方法。
停送电时必须带绝缘用具,监护人员必须现场进行监护。
3)严禁带易燃、____品进入变电所,遵守变电所的防火制度。
当发生意外时应先切断电源,后进行灭火。
4)对柴油发电机正常每月维护、启动一次,保障运转正常。
5)高压避雷器每年定期更换,做好耐压实验,并定期对变压器、高压油开关等进行巡检,检查是否渗油、缺油,油标是否清晰,油面是否正常。
6)值班人员要坚持正常巡视制度,抄表记录要清楚,各种仪表、指示灯是否正常,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7)变电重地应做到卫生、安静,禁止非工作人员入内。
1)交接班时,交接班人员必须全部到齐。
2)接班员必须提前十分钟到所,做好准备工作。
3)交班人必须对接班人讲明本班和上班须查看记录,如果接班人有不清楚的,立即向交班人提出,交班人必须讲清。
4)交班人必须带接班人检查所内所有设备是否运转正常。
5)接班人发现以下情况可以拒绝接班:a)工具备品和安全用具不齐全。
b)清洁卫生不合格。
c)值班记录不全。
6)交班员发现以下情况可以拒绝交班:a)接班人精神不振。
b)接班人酒醉。
7)双方确认没有问题时,在记录本上办理交接班手续,并签字。
1)正常巡视每两小时巡视一次,巡视内容:a)运行设备声音是否正常。
b)温度是否超过额定温度。
c)电流、电压各种仪表和指示灯是否正常。
d)电容器是否漏油,外壳是否变形。
e)变压器是否缺油。
2)夜班应进行一次闭灯检查,检查磁瓶是否有放电现象。
3)巡视后发现异常现象,应记录在记录本上,急需要处理的应立即汇报领导进行处理。
4)记录要清楚准确,严禁在记录本上乱撕、乱画。
1)高压停送电,必须向供电局申报停电、送电申请,值班员操作前必须认真填写操作票确定无误后方可执行。
2)停电后有人工作,必须做好以下安全措施;a)最少不得少于一个明显断路点;b)检查有无高低压联络线和串回电的可能;c)验电、放电、挂地线、挂标示牌。
变电所各种管理制度

变电所各种管理制度变电所是电力系统中的重要设施,为了确保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安全运行,各级变电所都需要制定一系列的管理制度。
下面将从组织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维护管理制度、操作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组织管理制度1.变电所管理机构:规定各级变电站的管理职责、权限和相应的管理岗位设置,确定组织关系,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职工队伍管理制度:包括人员录用、考核、晋升、奖惩等方面的管理机制,确保变电所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能够具备必要的专业技能和素质。
3.岗位职责制度:明确各级职工的岗位职责,保证变电所内部各个岗位之间的协调和衔接,减少组织冗余和重复工作。
4.内部沟通管理制度:制定内部沟通渠道和方式,提高变电站内部沟通效率,确保信息流通畅和及时。
二、安全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变电所的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的分工职责,确保变电所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并完善安全生产相关的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用电、作业安全、消防安全、防雷安全等方面的规定。
3.隐患排查制度:规定对变电站内的各种安全隐患进行定期检查和排查,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4.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明确各级变电所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流程和责任分工,确保安全事件能够及时、有效地得到处理。
三、设备管理制度1.设备管理计划制度:根据变电所的设备维护状况和要求,制定设备的管理计划,包括设备检修、维护、更换等方面的工作安排。
2.设备档案管理制度:建立设备档案,包括设备的基本信息、运行记录、维修记录等,确保设备管理工作的规范和有效实施。
3.设备监测与告警制度:建立设备监测系统,对设备的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测,并及时发出告警,以便及时处理设备的故障和异常情况。
4.设备维修管理制度:制定设备维修流程和管理规定,确保设备的维修工作能够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进行,减少设备故障对电力系统的影响。
四、维护管理制度1.巡视检查制度:规定巡视检查的周期和内容,确保对变电所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
变电所运行管理的八种制度

变电所运行管理的八种制度变电所是电力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负责将输送到变电所的电能转化为适合传输和分配的电能。
为了保障变电所的正常运行和管理,需要制定一系列的制度,以下是变电所运行管理的八种制度。
一、安全制度变电所是电力系统中的重要设施,涉及高压设备和电能的传输与转换,因此安全制度是最为重要的一项制度。
其中包括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预案、作业人员岗位责任制等内容,旨在规范变电所的安全操作,提高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二、运行制度变电所的运行制度主要包括运行维护管理制度、运行记录制度等内容。
其中,运行维护管理制度规定了变电所的运行要求、操作规程、设备维护等,有效保障变电所设备的正常运行。
运行记录制度则是记录变电所的运行状况、操作情况等,为后续的检修、维护提供依据。
三、应急管理制度变电所运行中可能出现各种突发情况,如事故、故障等,应急管理制度是为了应对这些情况而制定的。
它包括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应急指挥体系等,旨在在突发情况下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应对和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四、质量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是为了保证变电所设备和运行的质量而设立的,主要包括质量检测标准、质量控制监管、设备验收等内容。
这些制度的目标是确保变电所设备的质量达到国家标准和行业要求,提高设备的可靠性和使用寿命。
五、设备管理制度变电所的设备管理制度是为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有效维护而制定的。
它包括设备购置、验收、排障等方面的管理要求,旨在通过科学的管理和维护,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减少故障发生率。
六、人员管理制度人员是变电所运行的关键因素,人员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变电所人员的素质和安全而设立的。
这一制度包括了人员招聘、岗位培训、绩效考核等内容,旨在建立科学的人员管理制度,提高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工作效率。
七、能耗管理制度能源消耗是现代工业生产的重要成本,也是环境保护的重要方面。
能耗管理制度主要包括能耗统计和监控,能源的合理利用和节约措施等内容,通过合理管理能源的使用,减少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
变电所规章制度(5篇)

变电所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一、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对变电所的设备安全运行和保卫工作负有完全责任。
二、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做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私自变动班次,如不能及时到岗或不能工作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未经同意,不得擅自不到岗上班。
三、值班人员要密切注意设备的运行情况,定时巡视,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正确处理,做好记录工作,各项记录要清楚端正。
四、严禁在变电所内及设备近旁堆放物品及晾晒衣服,爱护设备和公物,主动做好保养工作,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
交接班制度一、交接班必须严肃、认真、细致。
二、接班人员必须提前十五分钟到达值班岗位,进行交接班工作。
三、当班人员在交班前应做好下列工作:(1)检查整理好报表和运行记录。
(2)校对模拟图是否符合当前的运行方式。
(3)检查整理好工具、安全用具、仪器、仪表、钥匙及其它用品。
(4)当班正值将本班次应交事项在交接班记录本内逐项填写清楚。
(5)做好清洁工作。
四、接班人员在接班时应做好下列工作:(1)认真听取上班人员值班情况介绍,并查询记录。
(2)现场核对运行方式及模拟图。
(3)检查工具安全用具、仪表、仪器、钥匙及其它用品是否齐全。
(4)交班人员与接班人员在交接班记录上共同签名后方可离岗。
如交班人员未按规定进行交班或有关交班情况不清的情况,接班人员有权拒绝在交接班记录本上签名,交班人员不得离岗。
(5)交接班时,如遇操作或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止交班,待操作完毕或故障处理终了后,方可重新进行。
巡视检查制度一、为掌握和监视设备的运行状况,值班人员应对变电所的一、二次设备进行经常的巡视检查,遇雷雨天气、负荷高峰期、设备异常时,应加巡次数,并把巡视情况记录在巡视记录本上。
二、巡视检查高压设备时,不得进行其它工作,雷雨天气巡视应穿绝缘鞋,并不得靠近避雷器。
三、巡视检查内容:(1)检查电气设备有无渗漏电、裂纹及入电痕迹。
运行中的设备器件,有无响声、油位是否在正常范围内,油色是否透明,表计指示、信号指示是否正常。
变电所文明生产管理制度(3篇)

变电所文明生产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变电所的生产行为,提高生产效率,保障员工安全,减少环境污染,推动可持续发展。
一、组织机构和职责1. 变电所设立生产管理委员会,由变电所负责人担任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为委员,负责制定和执行生产管理制度,监督生产活动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2. 生产管理委员会成员应专门负责变电所的生产管理,并监督和指导相关部门的工作。
3. 变电所应制定生产管理职责分工,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二、生产许可和准入制度1. 变电所应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和标准,取得合法的生产许可证和准入文件。
2. 变电所应对新员工进行培训,包括安全操作规程、生产技术要求等内容,经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变电所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监督和指导各个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2. 变电所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个岗位的安全职责和权限。
3. 变电所应进行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四、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 变电所应设立环境保护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监督和指导各个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
2. 变电所应对生产过程中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减少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
五、文明生产管理制度1. 变电所应建立文明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文明生产管理制度,监督和指导各个部门的文明生产工作。
2. 变电所应加强员工素质教育和道德建设,提倡文明生产行为,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
3. 变电所应建立文明生产考核机制,对个人和部门的文明生产行为进行评估和激励。
以上是变电所文明生产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变电所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细化和执行。
同时,变电所还应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共同推进文明生产管理工作的开展。
变电所文明生产管理制度(2)一、总则1.1 本制度的制定目的是为了规范变电所的生产管理,提高变电所的工作效率和生产质量,确保变电所的安全运营。
变电所分列运行管理制度(5篇)

变电所分列运行管理制度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变电所正常运行情况下,应实行分列运行,为将规定落实到实处,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一、变电所分列运行是指变电所双回路母线段分列运行方式,联络开关在分闸状态;地面变电所、风井变电所、井下中央变电所、采区变电所以及各双回路低压供电系统等,均应实行分列运行方式。
二、在供电线路或设备出现故障单回路供电时,可采取并联运行,但必须与地面变电所联系并请示矿机电副总经理或副总工程师,同意后按操作票要求实施。
三、母联投运前,必须先断开故障线路并闭锁,并对停电母线分开关进行完好确认检查,正常后合上母联开关,再逐级送电。
四、线路、开关维修后,必须进行相序核对工作,否则不得并联,并及时恢复分列运行供电。
五、以上操作严格执行两人操作制度,副值班操作,主值班监护,每个操作前必须进行手指口述。
六、交接班时要对运行方式进行交接,母联开关应挂“禁止合闸”警示牌。
七、凡正常供电不采用分列运行的,要按重大隐患追究有关责任人。
变电所分列运行管理制度(2)是指为了确保变电所的安全运行,对其运行管理进行规范化、制度化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要求。
以下是常见的变电所分列运行管理制度的内容:1. 运行管理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和职责,确保运行管理的层级完整和责任明确。
2. 日常运行检查制度:规定定期、随机的对变电所设备进行巡视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变电所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意识,杜绝违章操作和安全隐患。
4.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度:建立变电所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括火灾、事故、停电等突发情况的处理措施和沟通协调机制。
5. 检修计划制度:制定变电所设备的定期检修计划,并组织实施检修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6. 设备保养与维修制度:对变电所设备进行定期保养与维修,保证设备的性能和安全可靠性。
7. 事故报告和调查制度: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并提交报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改进意见,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变电所八项管理制度

变电所八项管理制度一、安全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变电所安全生产的管理层级、责任分工、目标要求,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到人。
2.安全生产培训制度:规定变电所安全培训的内容、方式和周期,确保人员具备安全操作和应急处置的知识和技能。
3.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变电所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组织机构、安全目标、安全责任、安全工作程序等,确保安全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4.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制度:规定安全检查的频次、内容和方式,明确隐患的发现、报告和整改程序,确保隐患及时发现、报告和消除。
5.安全事故报告与处理制度:规定安全事故的报告程序、处理流程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安全事故的及时报告、妥善处理和事故责任的追究。
二、设备管理制度1.设备台账管理制度:要求编制设备台账,记录设备的基本信息、维护保养记录和故障处理情况,确保设备信息的完整和准确。
2.设备维护养护制度:规定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计划和具体操作要求,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
3.设备故障处理制度:规定设备故障的报告、排除和记录要求,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和权限,确保设备故障能够及时发现、准确处理。
4.设备更新改造制度:规定设备的技术更新和改造计划,明确评估、审批、实施和验收程序,确保设备的更新和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操作管理制度1.设备操作规程:规定设备的操作要求,包括启动、停止、调整和检修等操作步骤,确保设备操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2.操作票管理制度:规定设备维护、检修和试验的操作票的编制、审核和签发要求,确保设备操作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
3.工作票管理制度:规定设备安装、改造和维护工作的工作票的编制、审核和签发要求,明确工作过程和各人员的职责,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安全完成。
四、维护管理制度1.预防性维护制度:规定设备的定期检查、巡视和调试要求,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
2.故障维修制度:规定设备故障的排除和维修程序,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和权限,确保设备故障的及时排除和恢复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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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电所管理制度GDY/QW-WXⅡ09-041-0011 前言本标准是为了规范地铁供电有关专业术语和定义而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广州地下铁道总公司运营事业总部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广州地下铁道总公司运营事业总部标准化工作组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广州地铁运营事业总部维修二部供电一分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凌文坚。
本标准主要修订人:谭冬华。
本标准2003年12 月18 日首次发布。
本标准从2006年3月15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广州地下铁道总公司运营事业总部维修二部供电专业小组负责解释2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维修二部供电一分部变电所)(站)供电设备的运行、检修。
3 引用标准《变电所(站)安全规程》、《变电所(站)运行规程》。
4 管理内容4.1职责4.1.1供电车间的行政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技工,都必须遵照本制度进行组织、运行、检修。
4.1.2在执行实施的过程中,班组长、站(所)长及值班员或指定的负责人对本制度的执行和检查。
4.1.3所有技术人员、技工对本制度存在的问题,均应及时提出,以便于修改和完善。
4.2 值班制度4.2.1变电所设值班人员两班轮流值班;每班设二人值班,一名为值班员,另一名为助理值班员,值班员应有独立工作及组织能力, 助理值班员在值班员的指导下协助工作。
4.2.2 值班人员接受供电调度的统一指挥,保证安全可靠、不间断供电应做到:4.2.2.1做到“五熟”、“三能”。
4.2.2.2 正确执行电调命令,按规定进行倒闸作业,办理检修、试验作业工作票,并作好安全措施,办理准许作业手续。
4.2.2.3按规定及时正确填写各种运行记录及报表。
4.2.2.4定时进行设备的巡视,维护保养管辖的设备,发现设备缺陷、异常现象和发生事故时应尽力妥善处理,并按信息反馈渠道立即报告电调及轮值中心。
4.2.2.5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细则、命令及指示。
4.2.2.6控制室内应保持安静,不准会客,严禁非当班及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控制室和设备区,外来人员入所应按门卫制度办理手续后方可入所。
4.2.2.7变电所应经常保持清洁、整齐,不准进行娱乐活动和高声喧哗。
严禁闲杂人员和无关人员在变电所内逗留过夜,并不得使用变电所电话。
4.2.2.8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工具、仪表、安全用具,做好变电所防火防盗工作,保养和维护好消防用具及器材。
4.2.3值班人员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并严禁从事与值班无关的其他事情,如洗衣服、下棋、打毛衣、看小说等,应按所排的值班表值班,不得任意调换、替班、换班,特殊情况应经所长允许方可变换值班人员,并记录运行日志中以备查,接班前或值班中严禁饮酒,接班前应很好休息,保持精力充沛。
4.2.4值班人员应努力学习技术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技术业务水平,保管和整理技术设备台账资料和图纸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按标准化作业。
4.3交接班制度4.3.1接班人员应在规定的交接班时间提前15分钟到变电所进行交接班,交班的值班员应组织交班人员进行本班工作小结,将接班事项填入运行日志中。
交班人员应提前1小时做好交接班准备及室内外清洁工作。
4.3.2交接班人员必须全部在场,不得以书面或第三者转交,应按规定的巡视线路共同进行巡视和检查设备,交接班内容由交班值班员介绍,交、接班人员共同巡视检查,其交接班内容有:4.3.2.1设备在交班时的运行状况,前一班的倒闸情况。
4.3.2.2发生的事故及发现的缺陷.4.3.2.3设备变更及检修情况、断路器跳闸情况、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运行与动作情况、前一班发生的事故和所发现的设备异常与处理情况。
4.3.2.4仔细阅读接班前的所有运行日志及有关记录,检查设备检修尚未结束的工作票,及设备所采取的安全措施,尚未恢复的接地线位置,数目及未恢复的设备保险等。
4.3.2.5各种运行记录是否齐全,内容是否符合实际情况和要求。
4.3.2.6工具、仪表、安全用具、各种备品、钥匙、图纸、资料是否齐全。
4.3.2.7已提出的检修计划、项目和进行情况。
4.3.2. 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84.3.3正在处理故障或倒闸作业时,不得进行交接班,只有倒闸完毕或事故处理告一段落,经电调和接班人同意方可进行交接班,但接班人员必须完全了解、熟悉情况后方可交接班,故障处理不需要方准离所。
4.3.4 在交接班中,发现事故隐患和设备缺陷,交班人员要及时处理,接班人员密切配合,对不能处理的移交给接班人员,值班员签字说明由所长通知有关单位进行检修。
4.3.5经交接班双方人员确认达到交接班要求,由接班值班员在交接班记录中填写接班记录,双方签字后,向本班人员提出运行中的注意事项和事故预想等,开始进行值班工作,并向电调报告交接班情况。
4.3.6如接班人员到点未全部来齐,仍由交班人员负责值班工作,并报告所长,接班人员如不能按时当班,应提前向所长请假,由所长另行安排。
4.3.7交班人员应主动讲清变电所的情况,不得漏交和错交,接班人员应主动询问交接疑问,查对值班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确保供电安全。
4.4 工作票制度4.4.1电气设备检修作业,实行工作票制度.工作票按作业方式分为高压设备停电作业和高压设备带电作业,结合广州地铁实际情况暂不开展高压设备带电作业。
4.4.2 工作票是变电配电设备上进行检修作业的书面依据,必须书写清楚正确,不得任意涂改,各栏如写不下均应另附白纸写清,不得在边缘或反面乱写。
工作票一式二份,一份交工作领导人,一份交值班员。
工作结束后由值班员和工作领导人共同签字,并经发票人审查签任后方可认为工作结束,交回变电所保留三个月备查。
4.4.3停电作业工作票(第一种工作票)适应于下列作业:4.4.3.1 在高压设备进行全部或部分停电的作业;4.4.3.2在二次回路和照明回路上进行作业,要求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
4.4.4第二种工作票适应于下列作业:4.4.4.1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4.4.4.2二次接线回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4.4.4.3 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4.4.4.4非当值值班人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形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
4.4.5 第一种工作需要向电调要令,有效日期不得超过六个工作日,中间间断不超过48小时,第二种工作票应向电调报告,工作票有效期不得超过一个工作日,作业完毕应记入值班日志中。
4.4.6 执行工作票时应做到:4.4.6.1 发票人不得兼任作业领导人,当班值班员不得兼任发票人。
4.4.6.2 一张工作票只能发给一个工作领导人,一个工作领导人手中不应同时接受两张工作票。
4.4.6.3未经发票人同意不得改变工作票中的工作条件,若必须变更时经发票人同意并需要在工作票上签字说明理由、时间、地点、内容并通知值班员。
4.4.6.4 全所停电时,所有作业可共用一张工作票,在全所停电作业基本结束后,对一些尚本结束,且不影响送电的作业,可继续进行,但必须在工作前另办理工作票。
4.4.6.5事故抢修、情况紧急时可不开工作票,但应向电调报告事故概况,听从电调指挥,在作业前必须做好安全措施,并将作业时间、地点、内容及批准人的姓名等记入值班日志中。
4.5 要令、消令制度4.5.1凡使用第一种工作票进行检修作业时,需要电调的命令,作业前由值班员向电调申请停电命令,说明作业内容、时间、地点、安全措施,工作领导人及作业组成员的姓名,经电调审查无误后发布停电命令,值班员受令时要认真复诵经确认无误后,方可给予命令编号和批准时间,受令人和发令人同时填写专用记录本中,不得涂改。
4.5.2检修作业结束后,值班员在确认工作票中的所有安全措施已全部恢复,对送电无碍方可办理结束工作票手续,值班员向电调请求消令,电调要全面、认真审核,确认无误符合送电条件后方可给予消令时间及编号,下达合闸送电命令。
4.5.3 要令、消令应做到:4.5.3.1 作业未结束严禁提前消令和臆测消令,不得随意晚消令,特殊情况应延长作业时间时,应提前15分钟报告电调,申请延长命令,未经电调同意,不得晚消令。
4.5.3.2 要令和消令应采用标准术语,口齿清楚,吐字清楚。
4.5.3.3 要令和消令人应随时掌握作业状况,主动向电调报告作业中存在的问题,并回答电调的提问。
4.5.4不须电调下令的作业由值班员通知所长或工程技术人员同意或签认后,用口头命令记录作为依据进行倒闸,并报告电调。
4.5.5 当接触网线路作业或改变系统运行方式时,由电调直接下令值班员接令,应认真复诵,双方确认无误后,由电调给予“命令编号”和“批准时间”,倒闸完成后,值班员向电调口报、电调给予完成时间。
4.6 倒闸制度4.6.1在属电调管辖的设备上进行倒闸作业应有电调命令,电调命令应由值班员受令复诵,双方均应认真写倒闸操作命令记录,无命令编号和批准时间的命令无效,有疑问时须经双方问清后方可执行。
4.6.2 对不需要电调命令的倒闸作业,必须报告电调,双方记录倒闸时间,原因和操作人员、监护人.(非电力调度管辖设备、受令人倒闸完毕后应将倒闸时间、原因、操作人、监护人姓名记入单独倒闸操作命令记录薄)。
4.6.3倒闸时应做到:4.6.3.1 一个命令只允许执行一个倒闸任务,一个所一次只受理一个命令。
4.6.3.2值班员接令后,应在操作前先在模拟图上进行模拟操作,确认无误后方可正式倒闸。
4.6.3.3所有倒闸操作必须由二人进行,值班员手持操作卡片或倒闸表进行监护、唱票,助理值班员按规定进行操作,且呼唤应答手指眼看,准确迅速操作。
4.6.3.4在进行倒闸操作过程中,遇有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下应立即停止操作,并断开有关电源,然后向电调汇报事故情况、时间、地点并做好记录,再合闸时必须查明事故的原因,并有电调的重新命令方可执行。
4.6.4 倒闸作业完毕后,值班员应立即向电调报告,电调及时发布完成时间,倒闸作业方告结束。
4.6.5 电调运动操作时,变电所应做好应急倒闸准备工作,核对倒闸作业情况,监视设备动作情况,及时向电调汇报。
4.6.6 在远动装置良好状况下,应尽量采用远动操作,确保运行安全。
4.7 验电接地制度4.7.1高压设备停电检修作业必须验电接地,验电接地应由二人进行,值班员监护,助理值班员操作,两人均须戴安全帽,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操作时应呼唤应答,相互确认,正确迅速操作。
4.7.2 验电接地应做到:4.7.2.1变电所验电应采用验电器,验电器与电压等级相适应,并在有电设备上试验,确认良好方准使用。
4.7.2.2验电时应检查停电所有引入线,引出线验明无电后应马上进行接地。
4.7.2.3 接地前检查地线确认无松股、散股、断股、连接端子连接牢固。
4.7.2.4 接地时应先接接地端,然后将另一端通过接地杆接在停电设备上,拆除地线时,先拆导线端,后拆接地端,操作中严禁人体接触接地线和停电体,要与停电体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