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调整中另行安排能提拔重用吗- (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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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规定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规定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规定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科学规范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公司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进一步保证公司发展目标的全面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中层干部包括:总经理助理、部门经理和部门副经理。

第三条、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1、组织选拔与引入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原则;2、民主集中制的原则;3、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优化结构、注重实绩的原则;4、按程序进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5、分类分层管理,“谁任命,谁管理,谁考核”。

第四条、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必须适应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企业发展的要求,注重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

第二章选拔任用的条件第五条、中层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素质、组织管理能力和专业知识。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原则;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3、依法办事,清正廉洁,以身作则,求真务实,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4、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收集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

第六条、选拔担任中层干部职务的,应当具备下列资格:1、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特殊优秀的人才可放宽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2、应具备有三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3、由副科级提正科级职务,原则上要在副科级岗位工作满两年;由下一级提任上一级正科原则上应在下一级正科岗位任职满三年。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干部双重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干部双重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干部双重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正文:----------------------------------------------------------------------------------------------------------------------------------------------------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干部双重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1991年11月15日)为了健全和完善干部双重管理制度,理顺工作关系,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我部1983年10月发布的《关于改革干部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精神和干部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现将干部双重管理工作中主管与协管双方职责权限和任免程序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中央各有关部门党组(党委)和地方党委,都应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将双重管理单位的领导干部职务区别主管、协管,列入管理干部职务名称表。

二、在干部管理上实行双重管理,以中央各有关部门为主的,中央各有关部门党组(党委)的职责是:1.党政领导班子的配备、调整,党委换届时,审批党委会候选人及党的关系不在地方和跨省区的单位党委会选举结果;2.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3.干部考察、考核、任免、调动、交流、出国审批、工资待遇、行政奖惩、干部档案管理;4.政治审查;5.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培训,干部岗位职务培训和各类业务培训;6.退(离)休工作和老干部管理;7.后备干部选拔培养;8.干部队伍的管理。

地方党委协助中央各有关部门党组(党委)管理干部的职责是:1.对党政领导班子的配备、调整提出建议,审批党的关系在地方的党委会换届选举结果;2.协助做好党政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工作;3.协助做好干部考察、考核和政治审查工作;4.协助做好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培训和业务培训;5.推荐优秀干部,协助做好干部交流工作;6.协助做好老干部管理工作;7.协助做好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

处级干部调动流程

处级干部调动流程

处级干部调动流程干部调动需要哪些流程,调动处级干部的条件是什么。

以下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处级干部调动流程,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处级干部调动流程一、民主推荐。

民主推荐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基础环节。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明确规定,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都必须经过民主推荐。

(一)民主推荐的两种情况:领导班子换届推荐、班子缺额推荐(二)民主推荐的一般形式:采用组织推荐、群众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是按推荐主体分类的。

《干部任用条例》中所规定的会议投票推荐、个别谈话推荐两种形式,是按推荐方式分类的。

二者并不矛盾。

1、基本程序:(1)召开推荐会,公布推荐职务、任用条件、推荐范围,提供推荐单位干部名册,提出有关要求;(2)填写推荐票,进行个别谈话;(3)对不同职务层次人员的推荐票分别统计,综合分析;(4)向上级党委汇报推荐情况。

2、参加对象:一般为本单位全体领导班子成员、直属(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根据各自情况需要参加的其他人员。

如本单位人员较少的可以由全体人员参加。

3、结果的使用。

推荐人选必须是所在单位多数群众拥护的,方可列入考察对象,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三)民主推荐中要注意的问题:1、确定的考察对象人数一般应当多于拟任职务人数。

2、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必须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

3、民主推荐结果在一年内有效。

二、考察。

考察是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只有考察准确,才能用人准确。

(一)考察形式:等额考察、差额考察(二)考察内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其工作实绩。

对于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考察对象,应当委托审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计。

(三)一般程序:1、组成2人以上的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2、同考察对象呈报单位或所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就考察工作方案沟通情况,征求意见;3、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发布干部考察预告;4、采取多种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5、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同考察对象呈报单位或所在单位的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交换意见;6、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研究提出领导班子调整的初步方案,向派出考察组的组织人事部门汇报、经组织人事部门集体研究提出任用建议方案,向本级党委(党组)报告。

机关干部管理规定

机关干部管理规定

机关干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干部的管理,强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切实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公务员法》、《干部任用条例》等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级干部管理包括:提拔调整、交流轮岗、备案、教育培训、纪律监督等。

第三条科级干部由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党工委)主管,市委组织部备案管理。

第二章提拔调整第四条提拔调整科级干部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注重能力、注重实绩、注重公认,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

第五条提拔科级干部除具备《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1、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2、提拔任科长等正科级领导职务,应当任正科级非领导职务或副科级职务两年以上;提拔任正科级非领导职务,应当任副科级职务三年以上;提拔任副科级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应当任科员三年以上。

3、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4、身体健康。

5、符合任职回避等有关规定。

6、其他应具备的资格。

干部应逐级提拔,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破格或越级提拔,但必须事先征得市委组织部同意。

第六条提拔调整科级干部必须在核定的编制和领导职数限额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第七条除涉及重要机密和国家安全的职位,科级领导职位拟任人选,一般在本机关、本单位或者本系统内,采取竞争上岗方式产生。

需要改善结构或充实紧缺型人才或暂无合适人选的也可面向社会公开选拔。

第八条采取竞争上岗方式提拔科级干部的,按照《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中办发〔2004〕13号)要求,主要程序有制定方案、公开职位及条件、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民主测评、组织考察、集体讨论决定、任前公示、备案等。

笔试、面试成绩和民主测评结果应按照一定比例计入总分,依照竞争上岗总分高低按比例择优确定考察对象。

第十一条公开选拔科级干部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提拔调整科级干部必须事先与市委组织部或主管部门沟通有关情况,包括提拔调整的理由、掌握的原则、空缺职位及数量、职位标准条件、程序步骤等,经同意后组织实施。

干部调配工作暂行规定

干部调配工作暂行规定

干部调配工作暂行规定时间:2009-01-01 00:00:00 来源:廊坊市体育局作者:市体育局点击数:90 为保证国家机关的干部素质和干部队伍的合理结构,根据中央组织部、国家人事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的实际,对干部调配工作暂做如下规定:一、调配原则各级政府人事部门在同级政府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根据工作需要,在国家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调配国家干部。

调配原则是:1、根据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按照调整干部结构的要求,首先保证国家重点建设部门、重点建设项目和经济监督、调节部门对各类干部的需求。

在保证重点的同时,对其它需要调整补充干部的部门和单位,统筹安排解决。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调入干部,必须严格控制在单位人员编制数和计划指标之内。

凡实有人数满编和无计划指标的单位,不得调入干部。

调入领导干部,还必须控制在领导职数之内,领导职数满额的单位,一般不得调入同级领导职务的干部。

3、县及县以上国家机关因缺编需补充干部,原则上要在同级机关现有干部中调剂。

同级机关内调剂有困难的,按吉人计字[1989]2号文件规定执行。

补充非领导职务的干部,要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县以上人事部门组织公开考试、考核,在合格人员中择优选调。

4、调配干部要注意合理流向,调剂余缺。

鼓励支持干部从人才富余的部门和单位向人才力量薄弱的单位和部门流动;鼓励和支持干部从城市到农村,从大城市到中小城市,从内地到边远地区工作。

为了严格控制城市人口,凡从农村乡镇调入县城,从外县调入市区,特别是调入长、吉两市的,要从严控制。

同时要关心干部疾苦,注意解决干部的实际困难。

5、调配工作要贯彻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坚持德才兼备的干部标准,做到量才使用,用其所长,专业对口,调配得当。

同时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不得将有血亲、姻亲关系的干部调配到同一单位、部门工作。

6、调配工作要实行调配原则、调配条件和调配程序三个公开,破除神秘化,切实加强干部调配工作的群众监督。

二、调配条件1、省、市、地、州直属的企业单位因工作需要调入干部,应首先在当地公开招聘。

2024年干部调整集体谈话会上的讲话(二篇)

2024年干部调整集体谈话会上的讲话(二篇)

2024年干部调整集体谈话会上的讲话同志们:经前期调研、沟通酝酿、推荐考察和常委会讨论,县委决定对一批干部进行调整。

现公示期已满,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今天与大家进行任前谈话。

刚才,刘兵同志宣布了县委有关干部任用决定。

在座的每一名同志都谈了任职感想,表了决心,做了承诺,应该说是情真意切,信心百倍,相信大家能够立说立行,真抓实干。

参加今天任前谈话的干部共有____人,其中。

提拔重用(含调任的____名同志)为乡镇班子副职的____人,县直单位提拔的____人;女性____人,男性____人;平均年龄____岁,____岁以下的____人。

可以说,大家正值年富力强、干事创业的黄金时期。

对大家的提拔重用,不仅体现了干部群众对大家的信任、支持,也体现了____上对大家能力、业绩的认可。

从今天起,大家将进入一个新的人生起点,走上一个新的、更为重要的岗位,这对大家来说是一件大事,在这里我代表县委、县____对大家的履新表示热烈地祝贺。

这次调整主要基于三个方面的考虑:一是乡镇换届改善班子结构的需要。

目前乡镇班子即将面临换届,由于历史和现实等原因,乡镇班子结构失调,必须遴选一批相对优秀、愿意扎根基层的干部充实到乡镇班子之中。

这次我们择优从县直选派____名同志,从乡镇提拔____名同志担任乡镇班子副职。

二是年轻干部基层历练的需要。

长期以来县直单位的年轻干部经历比较单一,选派干部到基层工作,也是进一步树立基层导向,加强干部基层培养锻炼的有效途径。

县委明确提出:今后凡不愿意下基层、又希望提拔重用的年轻干部,除特殊的专业型干部外,原则上不予考虑。

三是专业型干部培养的需要。

这次调整的还涉及到县直部门二级单位的一些同志,大都是专业性较强的岗位,把你们选拔上来,主要考虑还是压担子,提高你们的专业能力水平。

应该说县委对大家寄予厚望,希望你们不辱使命。

借此机会,我讲四点意见:第一,____、保持政治定力古人讲:心慎杂欲,则有余灵。

聘用制干部调动管理规定

聘用制干部调动管理规定

聘用制干部调动管理规定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聘用制干部调动暂行办法(1992年10月8日人事部发布)第一条为了加强聘用制干部的管理,完善聘用制干部管理制度,保证聘用制干部的合理调动,根据《全民所有制企业聘用制干部管理暂行规定》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适用于按《全民所有制企业聘用制干部管理暂行规定》(人法发<1991>5号)聘用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聘用制干部以及经县级以上组织部门或政府人事部门批准的乡(镇)聘用制干部。

第三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聘用制干部调动,在实行干部聘用制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进行。

因工作需要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乡(镇)聘用制干部调动,应在乡(镇)之间进行。

担任三年以上乡(镇)领导职务的聘用制干部,确因工作需要须选调到县级以上军家机关工作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条聘用制干部聘用时间已满三年并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允许调动:(一)工作需要;(二)解决夫妻两地分居、照顾家庭困难、(三)政策规定需要随调随迁的;(四)其它特殊原因需要调动的。

第六条聘用制干部应严格履行聘用合同,在聘期内个人要求并确需调动的,应由本人提前二个月向聘用单位提出调动申请。

第七条调出单位审核同意聘用制干部的调动申请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有关商调手续,并注明是聘用制干部。

第八条调出单位必须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出具中组部、人事部制发的《聘用制干部审批表》;接收单位应根据聘用制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拟调动的聘用制干部的各项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核,办理调动及有关手续。

第九条批准调动的聘用制干部正式办理调动手续时,原聘用合同即行终止,新的聘用合同由当事人与接收单位协商订立,其聘用年限可连续计算。

第十条跨地区调动的聘用制干部是城镇户口的,应持审批部门开具的调动通知书到有关部门办理户口、粮油关系迁移手续。

“另有任用”的官场奥秘

“另有任用”的官场奥秘

“另有任用”的官场奥秘作者:徐然来源:《读天下》2012年第03期在官场中,表面上一句简单的“另有任用”,在不同的场合却代表着不同的含义。

2011年12月21日,正在主持会议的无锡市委书记毛小平突然被叫离会场。

第二天,“免去毛小平职务,另有任用”的通知就由官方媒体对外发布。

突然的变故,一时间引得民间各种揣测不断。

“另有任用”背后的隐秘含义,也随之成为坊间热议的话题。

被双规的“另有任用”在深谙领导干部任免规则的行内人看来,“另有任用”这一模棱两可的官场术语,其作用几乎是万能的。

就在毛小平被免职的两天后,在国内媒体集体失声的情况下,有境外媒体曝出毛小平因受贿5000万已被“双规”的消息,引发各界轰动。

此次毛小平从被“免职”到“另有任用”乃至可能被秘密“双规”,是完全合乎“规则”的。

从此次任免的细枝末节来看,毛小平是在会议中途被带走的,此后一直没有再公开露面过。

而无锡市委书记这一职务的继任者黄莉新,几乎没来得及与前任见上一面,各项事务甚至经过没有任何交接就匆忙上任。

在毛小平的任免通知中,其在职期间的政绩评价更是一句没有。

种种迹象表明,毛小平的“另有任用”只是在为“公开真相”争取时间。

由于其所处位置敏感,为避免其造成负面影响,组织部门只好先用“另有任用”一词,来冷却外界焦灼的目光。

在行内人眼中,“另有任用”一词虽奥秘颇深,但只要仔细琢磨“另有任用”官员在调任前后的细微差别,也能基本判断这一官员的真实去向。

2011年8月10日,刚上任不到10个月的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原副局长蔡爱华被“双规”。

此前,蔡爱华一直担任扬州市委组织部长一职。

巧合的是,蔡爱华被“双规”,与此前徐州市委原组织部长陆正方一案如出一辙,即先从地方组织部长任上调任省级部门副职,然后再予以“双规”。

蔡爱华也因此成为了江苏省近年来省辖市中第二个被“双规”的组织部长。

由于蔡爱华被“双规”时,正值江苏全省县、区、市党委集中换届期间,因此外界知情者极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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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干部调整中另行安排能提拔重用吗?篇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报告朝阳市审计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报告201X年,我局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贯彻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强化对选拔任用干部的监督管理,在科级干部任用和调整中,严格实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公开公示、组织考察、集体研究、任前谈话等项程序和要求,切实把好选人用人关,有效地提高了选人用人质量,推动了干部监督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

201X年,共选拔任用干部9名,其中,正科级领导干部2名,副科级领导干部7名。

基本形成了一个以群众公认为基础、以德才表现为准则、以工作实绩为尺度、以干事创业为导向的干部选任机制。

一、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质量在干部选任工作中,我局始终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健全机制,扩大民主,把《条例》精神贯穿到干部选任工作全过程,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是坚持标准和原则,把好素质关。

我局遵照《条例》要求,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突出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政治标准;突出以绩取人,注重群众公认;突出公平公正,注重任人唯贤。

通过竞争上岗、民主推荐等选拔方式,打破论资排辈的用人传统。

真正做到不迁就、不照顾,不拘一格选拔人才,让有为者有位,有位者更有为。

同时,注重导向性选人用人,把选拔干部的过程,变成激励干部干事业、创业绩、促发展的过程。

二是坚持充分发扬民主,把好推荐关。

我局把竞争上岗、民主推荐作为选拔任用干部重要的、不可逾越的基础环节,十分注意听取群众意见,严格执行有关的民主程序。

每次提拔任用干部,都坚持采取竞争上岗、民主推荐、民主评议和个别座谈等多种形式,尽量扩大群众的参与程度。

民主推荐过程中,坚持“以发展衡量实绩、凭实绩任用干部”的原则,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业务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干部推荐上来,营造唯才是举的用人环境,树立了重政绩、重公论的用人导向。

三是坚持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把好考察关。

认真做好考察工作,慎重过好识人关。

首先是提前制定考察工作方案,确定考察时间;其次是认真组织考察组;再次是不断改进考察方法,提高识人察人的准确性,除把干部的党性原则、思想品质、廉洁自律、开拓创新精神、组织领导能力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作为考察的主要内容外,还把了解干部生活圈、社交圈中的情况作为考察内容之一,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中,采用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式,真正把好考察关,为党组提供可靠有力的考察结论,考察结果由党组会讨论决定。

四是坚持集体讨论决定,把好讨论决定关。

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或者决定提出推荐、提名的意见,我局都认真坚持了“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

局党组按照民主讨论、集体决策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不搞个人说了算,不临时动议,严格按《条例》办事,做到“五- 2 -个不上会”,即没有经过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不上会,没有经过人事部门考察了解的不上会,班子成员有不同意见的不上会,对反映有问题没查清的不上会,没有征求局纪检组意见的不上会。

党组会上逐一介绍拟任免对象的提名、推荐、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每位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反复讨论,个个表态,最后形成任免决定。

五是坚持群众监督,把好公示关。

认真做好干部任前公示,努力把好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的最后一道关口。

我局拟提拔的干部,任用前一律在局政务公开栏和局域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

公示期间,设立了值班人员和电话,随时接待干部群众反应情况。

二、强化监督,完善机制,筑牢防线选人用人工作中的监督,就是要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一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廉政准则》,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各个环节的监督,逐步建立健全事前防范、事中约束、事后惩戒相补充的监督机制。

强化民主推荐关的监督;强化组织考察关的监督;强化干部任免关的监督;强化干部公示关的监督;强化干部试用期的监督。

通过监督,进一步扩大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选择权,用制度和机制遏制“潜规则”,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为选贤任能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二是坚持执行领导干部谈话制度,把谈话细化为工作谈话、任免谈话、警示谈话和诫勉谈话。

我局每次对干部做出- 3 -任免调整后,都由党组书记与调整的干部进行任前谈话。

平时如发现个别干部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问题,则有针对性地对其进行谈话。

三是坚持领导干部定期培训制度,通过安排领导干部参加有关公务员道德、干部政德修养、廉政教育、审计文化等内容的培训,使领导干部始终牢记权力是人民给的,必须站在为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服务的高度,正确对待职务升降和职位调整,正确地行使用人权力,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从政之道,从思想上构筑坚固的党规党纪防线,防微杜渐,增强自制力,筑牢防腐防变之墙。

在干部任用工作中,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在工作中还存在着对《条例》学习、掌握还不够透彻,配套机制不够健全,选拔范围过窄等问题。

今后,我们将按照《条例》的总体要求,从思想上找差距,从机制上求突破,从工作上找抓手,抓重点、抓关键,切实加大改革力度,努力形成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符合审计发展需要的良好用人机制。

- 4 -篇二: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办法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中层干部队伍的“四化”建设,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司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与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依法行使选人用人权相结合的原则;(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四)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二章选拔任用的条件第三条拟提拔担任中层领导职务的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工作岗位有突出业绩;(二)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在实践中取得成效;(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企业经营管理的基本知识;(四)具有民主法制意识,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五)具有团队合作精神,群众观念强;(六)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意志品质;第四条拟提拔担任中层领导职务的干部,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一)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二)业务部门应具有相应的中级以上职称。

(三)部门正职应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3年以上副职岗位工作经历,部门副职应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

(四)部门正职年龄在45岁以下,副职年龄35岁以下。

(五)具备与拟聘岗位相关的一定工作经历。

(六)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上述条件限制。

第三章选拔的程序第五条选拔中层干部按以下程序进行:(一)党委办公室牵头,人力资源处配合,拟定工作方案。

(二)党委会审定工作方案。

(三)党委组织进行民主推荐,按得票多少每个岗位确定3名后备考察人选。

(四)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个别酝酿,各岗位从后备考察人选中确定1名考察对象,名单由总经理提名,报董事长审定。

(五)党委组织进行考察。

(六)党委会研究确定各岗位拟任人选。

(七)按干部管理权限,行政干部以建议人选形式由总经理聘任,党的干部由党委任命。

第六条民主推荐的程序:(一)成立民主推荐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二)在一定范围内发布民主推荐预告,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并提出有关要求。

(三)召开民主推荐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

(四)个别谈话推荐。

(五)按得票多少确定后备考察人选。

第七条确定考察对象,应当以民主推荐的结果为重要依据,但要防止简单地以票选人,同时,要征求分管领导的意见。

第八条考察的程序:(一)成立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

(二)在一定范围内发布考察预告。

(三)召开民主测评大会,进行民主测评。

(三)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广泛深入地了解考察对象情况。

(四)考察组形成考察报告,向党委会汇报。

第九条考察中层干部的拟任人选,民主测评的范围一般为:公司机关全体干部、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一般为:公司领导、各部门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考察对象所在部门(单位)员工,谈话和征求意见人数不得少于20人。

第十条考察中层干部职务拟任人选,必须写出书面考察材料,建立中层干部考察档案。

已经提拔任职的,考察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考察材料必须翔实、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包括下列内容:(一)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

(二)主要特点和不足。

(三)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

第十一条实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

考察组成员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深入细致、如实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并对考察材料负责。

第十二条考察中了解到的考察对象的表现情况,一般由考察组向公司党委主要领导成员和本人反馈。

第十三条对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考察对象,应当公司纪委、审计稽查处等有关部门按规定进行审计。

第四章讨论决定的程序第十四条选拔任用公司中层干部,由公司党委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

第十五条党委讨论决定中层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

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

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者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

对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应当暂缓表决。

对影响作出任免决定的问题,会后应当及时查清,避免久拖不决。

第十六条公司党委有关干部任免的决定,需要复议的,应当经公司党委超过半数成员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十七条公司党委讨论决定中层干部任免的程序:(一)公司分管干部工作的领导成员逐个介绍对中层干部职务拟任人选的提名、推荐、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

(二)参加会议人员进行讨论。

(三)进行表决,以党委应到会领导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第十八条需要报上级党组织审批拟提拔任职的干部,必须向上级党组织呈报请示并附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考察材料、本人档案和党委会议纪要、讨论纪录、民主推荐材料。

篇三:党政领导干部破格提拔和越级提拔实施办法党政领导干部破格提拔和越级提拔实施办法(粤组字〔201X〕1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完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机制,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破格提拔是指选拔任用干部时,对特别优秀的干部,即那,些德才素质好、发展潜力大、群众公认、实绩突出的干部,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干部,即那些因领导班子结构或某些专项工作所急需,或选派到自然条件差、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工作,或某些行业、部门紧缺的领导人才或专业管理人才等,适当放宽《条例》规定的资格要求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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