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商洛环城北路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实施办法
监理实施细则

商洛市“融城国际”项目监理实施细则编制人:审核人:审批人:陕西通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一三年五月目录1.工程概况及责任主体方名称2.土方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3.基础工程监理实施细则4.钢筋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5.模板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6.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7.屋面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8.给水排水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9.外墙保温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10.装修装饰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11.电梯安装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12.电气工程、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工程概况及责任主体方名称一、工程概况1、位置:1#楼位于商洛市区西侧的丹江河北岸和黄沙桥西侧;2#楼位于州城路以北规划三路以东。
2、功能:1#楼住宅;2#楼商业、住宅。
3、层数:1#楼地上26、24、11层,地下1层;2#楼地上17层,地下1层。
4、高度:1#楼78.000m,72.000m,33.000m;2#楼54.200m5、埋深:1#楼7.500m ;2#楼6.700m。
6、相对标高:1#楼712.400m;2#楼711.500m。
7、建筑面积:1#楼23372.10m2;2#楼19492.82m2。
8、结构:1#楼a、抗侧力体系:现浇剪力墙结构; b、楼盖结构: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结构;c、基础形式:现浇钢筋混凝土,桩承台基础/桩筏基础。
2#楼a、抗侧力体系:现浇框架结构、现浇剪力墙结构; b 、楼盖结构: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结构;c 、基础形式:复合载体夯扩桩,桩承台基础,筏板基础。
9、工程等级:a、安全等级:二级;b、设计使用年限: 50年; c、抗震设防类别:标准设防类(丙类);d、抗震等级:1#楼剪力墙3级, 2楼剪力墙3级,框架3级e、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乙级; f、建筑桩基设计等级:乙级。
10、地基工程概况:采用复合载体夯扩桩,桩经450,桩身有效长度9.000m;桩身混凝土强度等级:试桩(SZ)为C45,工程桩C30钢筋Φ为HPB300级钢筋,Φ为HRB335钢筋,主筋保护层厚50mm;承载力: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标准值≥34000KN;工程桩数量:1#楼355根;2#楼361根。
(牛)西商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总则一、为加强西商高速公路第十六合同段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范项目工程质量管理行为,提升企业施工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实根据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西商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有关质量管理文件、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以及国家和上级有关质量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结合本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工程质量是施工企业管理水平的综合体现,是企业生存的关键所在,是企业参与竞争和谋求发展的根本。
三、全体职工必须在各自的工作职责范围内,认真贯彻公司质量方针,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主人翁精神,自觉遵照执行本办法的各项规定,确保实现项目经理部的质量目标。
质量方针、目标一、质量理念:终身负责、不留缺憾。
二、质量方针:以人为本,诚信守约,顾客满意,优质高效,追求卓越。
三、质量目标:确保分项工程一次交工合格率100%、关键项目合格率95%,一般项目合格率92%。
第一章质量管理依据一、国家和交通部颁布的有关基本建设的法律和法规。
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
三、经批准的有关本工程的文件、技术标准、有关本工程的设计文件(含变更设计)及施工组织设计。
四、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西商公路建设管理处有关本工程的各种文件。
五、公司有关质量的各种文件。
第二章质量管理机构一、项目经理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总工程师、副经理为副组长,工程技术部、安全质量部、中心试验室、设备物资部、财务部、计划合同部、综合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西商高速公路第十六合同段的质量管理工作。
组长:唐波涛副组长:赵基胜牛昊鹏成员:乔建华杨和春赵海绒杨建华杨大金刘建平郭彦沛张宁郭宏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安全质量部,安全质量部负责日常事务,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有关质量方针和技术标准;定期召开有关质量会议;审定质量制度、规定;决策施工质量方案;总结和布臵质量工作;组织培训和教育;落实质量责任制;对质量行为、过程控制和工程实体等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质量保证体系的实施。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14]1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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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正文:----------------------------------------------------------------------------------------------------------------------------------------------------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14〕178号)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建设环保局、韩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企业: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工程质量管理,促进工程质量的不断提高,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3〕149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决定从2014年起,计划用四年左右的时间,在全省深入开展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专项治理工作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治理和住宅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方面内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对专项治理工作的认识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涉及到人民群众的公共安全和切身利益,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这次深入开展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综合治理,按照《陕西省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陕西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陕西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技术措施》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治理工作,明确阶段工作目标,突出治理重点,促进我省工程质量水平不断提高。
二、建立健全机制,强化专项治理工作的严肃性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把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同企业评优评奖、动态考核、信用评价等挂钩,充分调动企业参与专项治理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
对未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勘察设计违犯强制性条文较多、工程存在较多质量通病的企业,要进行通报批评,相关企业要计入不良行为记录。
陕西工程质量管理手册

陕西工程质量管理手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提高陕西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水平,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政策,提高工程建设质量,保证工程建设安全和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陕西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陕西省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手册。
第二条本手册适用于陕西省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工作,包括设计、施工、监理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管理、全员参与的原则,强化全过程全域质量管理,实行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方针。
第四条质量管理应当根据工程特点和质量要求,制定相应的质量管理机构和质量管理制度,保证工程质量管理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
第五条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依法承担工程建设质量的主体责任,加强质量管理,加强技术质量和管理质量的协调,确保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
第六条其他与本手册不符合也适用于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章质量管理体系第七条工程建设项目应当根据规模和复杂程度,制定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工程建设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
第八条质量管理体系应当包括质量组织机构、质量管理制度、质量培训、质量检查、质量控制等内容。
第九条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部门,明确质量管理人员职责,落实质量管理制度,建立质量管理档案,定期对质量体系进行评估和改进。
第十条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组织质量管理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保障工程质量。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制定质量管理文件,明确工程建设的质量目标、质量要求、质量控制措施和质量保证措施,确保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按照质量管理文件开展工作。
第十二条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建立质量检查制度,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质量问题。
施管表1-29

单位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目录表施管表1施工图会审记录施管表2设计技术交底记录施管表3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编制日期:年月日施工日志施管表5开工报告施管表6-1开工报告施管表6填报日期:年月日工程洽商记录施管表7项目施工主要管理人员报审表施管表9施工技术交底记录施管表12施管表13填写人:施管表14工程质量事故报告编号:施管表15注:建设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抄报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纳入施工技术文件。
工程质量事故调查报告编号:施管表16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施管表17注:建设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抄报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纳入施工技术文件。
地基与基槽验收记录施管表18工程基坑施工管理记录施管表20工程地下管线调查报告表施管表21竣工报告施管表22施工管理、质量验收文件资料核查表施管表23施工质量控制文件资料核查表施管表24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资料核查表施管表25施管表27商洛市环城北路工程申请竣工验收报告目录:1、工程竣工自检报告(施工单位)2、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单位)3、工程质量检查报告(设计单位)4、工程地质情况报告(勘察单位)5、工程概况及责任主体6、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及参建单位竣工验收意见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工程竣工自检报告为工程竣工自检报告的附件。
工程概况及责任主体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31。
陕西商洛市环城北路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实施办法

陕西省商洛市环城北路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预防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商洛市环城北路项目管理部各级、各部门、施工单位,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建立专业管理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安全管理机制。
第三条各级领导干部、全体职工、民工要严格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思想端正,责任明确,制度落实,纪律严明,措施得当,检查及时。
生产与安全工作要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第四条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的各项规定、确保施工安全。
第五条职工发生伤亡事故,按国务院1991年3月11日颁布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的程序按时上报,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陕西煤业化工集团陕南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商洛项目管理部(商洛项目管理部)、施工单位、设立专门安全管理机构,由单位和部门主要领导负责(附图)。
各施工单位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第三章保证体系第七条各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责任制,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第八条通过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通过安全控制提高预测预防能力,通过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第四章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第九条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按照与商洛项目管理部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各项安全目标,层层实行严格的安全目标管理和奖惩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负全面安全保证体系框图3的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应负具体的领导责任;分管其他工作的领导,在其分管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内容的,也应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第十条加强领导,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
商洛市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商洛市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1.20•【字号】商政发[2007]34号•【施行日期】2007.1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商洛市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商政发〔2007〕34号2007年11月20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重大项目建设的决定》精神,充分发挥重大项目的带动作用,保证重大项目顺利实施,提高投资效益,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按照国家和省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项目建设管理。
第二章项目确定第三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总投资在3000万元人民币或者500万美元及以上的项目,列入市重大建设项目:(一)中、省在本市的重点建设项目;(二)对经济社会发展有战略影响的重大项目;(三)加快城市化进程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四)产业关联度大、能带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骨干项目;(五)关键领域的重大高新技术项目;(六)利用外资及其它社会资本有重大影响及示范作用的项目;(七)体现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标志性项目;(八)改善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重大项目。
属于农业和社会事业项目,列入重大项目的投资规模可适当降低。
第四条在建或具备开工条件,确定为市重大建设项目;未完成审批或核准手续,尚不具备开工条件的,确定为市重大前期工作项目;本市五年规划期和远景规划期内需要调研、论证和实施的项目,确定为市中长期拟建重大项目。
第五条市重大项目每年初确定一次,按下列程序办理:(一)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发展计划部门、各项目建设单位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项目,于每年10月中旬向市重大项目办公室提出申请列入下一年度的重大项目计划;(二)市重大项目办公室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进行综合平衡,组织进行项目调研、论证和项目筛选,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年度重大项目计划草案;(三)年度计划草案经市重大项目领导小组审核,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重大项目办公室公布实施。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建筑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建筑工程质
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18.07.27
•【字号】陕建发〔2018〕217号
•【施行日期】2018.07.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正文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建筑工程质量提升
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建发〔2018〕217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规划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全面贯彻落实《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发〔2017〕18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面质量监管的意见》(陕政发〔2017〕5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建筑行业实际情况,制定了《陕西省建筑工程质量提升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
行。
附件:陕西省建筑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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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环城北路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商洛市环城北路的工程质量管理,强化全员质量意识,使商洛环城北路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确保环城北路总体项目工程质量等级达到标准要求,根据《陕西省环城北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业主、承包人、监理人员,要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强化优良工程意识,建立健全各级质量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质量检测设备和质量管理人员,制定严格的质量管理措施,落实质量责任制,对施工过程进行有效控制和管理,不断提高工程管理水平,使工程质量不断提高。
第三条严格执行工序质量检验认可制度,上道工序未经检验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质量检验不合格和资料不齐全不予签证。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全过程进行全面检查、监控和管理,严格执行监理程序,对每一道工序的质量具有否决权。
第四条严格按照国家、交通部颁发的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严格控制工程材料的质量,严格控制每一道工序的工程质量,以工序质量保证分项工程的质量,以分项工程的质量保证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和整体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优良。
第五条严格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各项规定对分项工程进行工程质量检测评定,分项工程质量的基本要求必须符合标准规定,各项外观达到“平、直、顺、美”及《勘察设计典型示范工程管理办法》的要求,实测项目评分和质量等级必须达到合格。
第六条承包人在控制好工程质量的同时,必须做好各项质量保证资料,包括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材料的检测试验结果,材料配合比、拌和加工控制检验和试验数据,地基处理和隐蔽工程施工记录,各项质量控制指标的试验记录和质量检验汇总图表,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非正常情况记录及其对工程质量影响的分析,对质量事故的处理情况等方面的材料。
做到工程质量合格,质量保证资料完整齐全,真实可靠。
第七条承包人接到业主正式提交的施工图设计后,根据监理工程师的安排组织进行施工复测,对设计基准点、基准线、水准点、中桩地面线、横断面高程等项目进行全面测量闭合,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施工复测报告》。
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复测报告》要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复核,提出审查意见报送业主。
施工复测必须在驻地监理、现场工程项目管理部、设计代表的参与下进行。
《施工复测报告》未经业主批准,不得开工。
第八条业主批准《施工测量报告》后,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批准的控制点及控制参数,设置监理专用检测控制点。
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监理过程中,对承包人的任何一项工程进行检测控制,必须使用自设的控制点。
第二章质量管理体系第九条项目管理部领导下的总监理工程师工程质量负责制,下设总监办公室、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处、中心试验室、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总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从上到下直线管理,总工程师、工程技术处、巡查办全面监督管理,形成业主、承包人、监理工程师齐抓共管工程质量的质量管理体系。
第十条项目部建立项目经理领导下的总工程师工程质量负责制,配备质检工程师、试验员、质检员、现场质量管理员,负责本合同段的工程质量管理和试验检测工作。
项目部要加强现场管理环节,配备工作责任心强、业务水平较高的现场质量管理员,建立现场管理员工作制度和奖惩制度,确保现场质量管理工作与施工同步,消灭质量管理上的空白。
第十一条业主、承包人、监理的试验室设备、仪器数量和性能必须满足工程检测项目的要求,未经有资质的计量部门检测标定合格的不准使用。
第十二条业主的管理人员、监理人员、承包人的各级管理人员,挂牌上岗,标明单位、姓名、岗位职务,以增强工作责任心和便于工程质量检查时进行核对。
第三章工程质量管理程序第十三条通过对分项工程开工审批、工序质量检查认可、施工过程检查控制、现场工程质量检查、中间交工证书签认、中间计量表签认,六道主要程序的严格把关,有效进行工程质量控制,实现工程质量优良的目标。
第十四条承包人在分项工程开工之前,向监理工程师填报《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同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供放样测量、标准试验报告、施工设计图等基础资料,以及施工方案、施工计划、技术质量控制指标及其控制措施,材料、设备、劳动力及现场质量管理人员的安排情况。
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复测核对,确认无误后,总监驻地监理工程师最终签发《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承包人即可进行分项工程施工。
第十五条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要自觉按照规范施工,发现质量问题立即进行纠正。
监理人员要坚持全过程巡视、检查,对主要工程和关键工程部位要进行全过程旁站监理;按照施工技术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频率的20%以上进行取样试验、检测,发现质量问题及时要求承包人进行处理;对于已覆盖的工程质量问题必须进行彻底返工处理;对影响工程质量的关键问题,监理工程师要签发指令文件,要求承包人进行整改。
商洛项目管理部质量巡查要加强对施工过程的质量检查控制,发现问题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承包人、监理、业主三方各负其责,对施工过程的工程质量严格检查监控,把工程质量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工程质量问题不被覆盖。
第十六条当任一工序、某一部分或整个分项工程完成后,承包人向监理工程师填报《工程质量检验申请批复单》。
监理工程师必须进行现场复测检查验收,确认各项质量指标(包括外观质量)均符合要求后,给予签认。
否则,不准签证,不得进行下步工序的施工。
第十七条承包人根据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工程质量检验申请批复单》,向监理工程师填报《中间交工证书》。
监理工程师首先检查各项表格和附件资料是否齐全完善;其次检查各项质量指标及计算评定方法、结果是否符合规定,确认无误后,方准给予签认。
《中间交工证书》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认,不得进行与本分项工程相关的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不准签认已被覆盖的任何工程的《中间交工证书》。
第十八条承包人根据监理工程师签认的《中间交工证书》,向监理工程师填报《中间计量表》。
监理工程师首先检查中间计量表的附件资料是否齐全;其次逐表检查承包人、监理人员签字是否齐全;再次复核工程的几何尺寸、计算方法、计算过程、计算结果是否正确,确认无误后,签认《中间计量表》。
《中间计量表》是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的工程质量和工程数量进行有效控制的最后一道关口,要求监理工程师必须认真复核,严格把关。
工程质量控制程序流程图见下工程质量控制程序流程图第四章工程质量控制措施第十九条开工前认真做好分项工程开工审批,施工管理人员、材料、机械的核实,技术质量交底“三件事”;施工过程中采取加强现场检测试验和检查监督,惩劣奖优“两项措施”,对原材料质量、施工工艺进行严格控制;完工后严格进行检验签证把关,凡是质量、资料不合要求的工程一律不给予签证,实行“一票否决”,确保每一个分项工程“质量优、资料全、外观美”。
第二十条承包人按照设计图纸、资料进行现场放样测量,核对实际地形、地质情况与设计是否相符。
如确认无误,即按设计放样,向监理工程师填报《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
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测量工程师一起进行实地测量,对地形、地质、施工图、放样位置等各项指标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方能同意开工。
合同段起止点(段)的施工放样,必须与前后合同段的控制点闭合,平面和高程误差均应符合规定。
如实际地形与地质情况与设计不符,需按变更设计程序进行办理。
第二十一条因工程需要,必须引进劳务人员时,承包人应选择有施工经验的劳务承包人,要对劳务承包人进行必要的施工组织管理和质量管理知识考核,对其施工经历,业绩、信用等情况作调查,择优使用劳务承包人。
对施工质量差,不服从监理,多次教育或三次返工、违约金处理仍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的劳务承包人,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人限期取消其施工资格,否则从限期之日起所做的工程不给予计量。
第二十二条承包人必须层层进行技术质量交底,将控制高程、平面位置、几何尺寸、材料要求、配合比、施工工艺等技术质量规定,向现场质量管理员、试验检测人员、机驾人员及劳务承包人当面交待清楚,明确责任。
第二十三条承包人、监理人员对砂、石、水泥、钢材、沥青等各种工程材料的质量进行严格把关,凡是不符合规定的材料不准运进工地。
第二十四条分项工程一经批准开工,承包人首先在施工现场设立一块“施工须知”牌,写明工程名称、起止桩号、承包人名称、技术员、现场质量管理员、试验检测人员、监理人员的姓名,以及工程质量标准、施工要求等内容。
施工过程中,现场质量管理员要全过程进行监控,严格控制材料质量,不合格材料严禁使用;严格控制施工工艺,不符合要求的操作工艺立即进行纠正。
监理人员要加强施工过程控制,勤检查、多旁站,对主要工序和工程的关键部位要跟班监理,要加大圬工砌体破坏性检查力度。
只要是发现问题,无论覆盖多深、多厚,必须进行彻底返工,直至达到要求为止。
第二十五条承包人的试验检测人员,必须按照规范和标准规定的试验检测项目和频率进行取样试验和现场检测,及时提供试验检测结果,对工程质量问题及时进行返工或采取补救措施。
监理人员要按照不少于规范和标准规定检测频率的20%进行取样试验和现场检测,验证承包人的检测结果,当试验检测结果不符合规定时,按规定进行返工或采取补救措施。
无论返工还是补救,均须进行重新检测,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第二十六条商洛项目管理部的巡查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不间断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商洛项目管理部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进行工程质量检查,处理工程质量问题,督促各项质量规定得以有效贯彻和落实。
第二十七条商洛项目管理部的工程管理人员,任何时候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均可按照规定开具《工程违约处理通知单》进行违约处理。
工程质量违约金应按照检查人员对质量问题责任的认定,分别由有关责任人承担。
承包人的管理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不能把工程质量违约金全部转嫁给劳务承包人。
业主进行工程质量检查时,如认定监理人员具有责任,同样按照规定对监理人员给予违约处理。
对管理有力,工程质量优,工程外观美,质量保证资料完整齐全、规范的施工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八条承包人、监理人员要十分重视工程的外观质量,在保证工程内在质量的条件下,对外观质量严格控制,凡不符合“平、直、顺、美”及公路规定标准的,必须返工或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第二十九条监理工程师必须严把工程质量检验签证关,从工序认可到中间交工认可,都应亲自进行现场检验复核,确认各道工序的内在质量和外观质量均符合规定,质量保证资料齐全完整、规范,方能签字认可。
第五章关键工程的施工要求第三十条对路基填挖结合部、路基填筑、路床以下80厘米范围的强度、软土及软弱地基、三背回填等直接影响路基稳定性和强度的关键工序,对不良地质地段、高大挡土墙、桥梁、隧道、路面等直接影响整体项目工程质量的关键工程,要采取特别严格的施工工艺,确保各分项工程质量优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