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加快建立银行绿色评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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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

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

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对支持绿色产业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绿色金融的需求不断扩大。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部署,从经济可持续发展全局出发,建立健全绿色金融体系,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支持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重要意义(一)绿色金融是指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即对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务。

(二)绿色金融体系是指通过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股票指数和相关产品、绿色发展基金、绿色保险、碳金融等金融工具和相关政策支持经济向绿色化转型的制度安排。

(三)构建绿色金融体系主要目的是动员和激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到绿色产业,同时更有效地抑制污染性投资。

构建绿色金融体系,不仅有助于加快我国经济向绿色化转型,支持生态文明建设,也有利于促进环保、新能源、节能等领域的技术进步,加快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提升经济增长潜力。

(四)建立健全绿色金融体系,需要金融、财政、环保等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配套支持,通过建立适当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解决项目环境外部性问题。

同时,也需要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加大创新力度,通过发展新的金融工具和服务手段,解决绿色投融资所面临的期限错配、信息不对称、产品和分析工具缺失等问题。

二、大力发展绿色信贷(五)构建支持绿色信贷的政策体系。

完善绿色信贷统计制度,加强绿色信贷实施情况监测评价。

探索通过再贷款和建立专业化担保机制等措施支持绿色信贷发展。

对于绿色信贷支持的项目,可按规定申请财政贴息支持。

探索将绿色信贷纳入宏观审慎评估框架,并将绿色信贷实施情况关键指标评价结果、银行绿色评价结果作为重要参考,纳入相关指标体系,形成支持绿色信贷等绿色业务的激励机制和抑制高污染、高能耗和产能过剩行业贷款的约束机制。

中国银监会关于提升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的指导意见

中国银监会关于提升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的指导意见

中国银监会关于提升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7.04.07•【文号】银监发〔2017〕4号•【施行日期】2017.04.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监会关于提升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7〕4号各银监局,机关各部门,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邮储银行,外资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其他会管金融机构,各协会: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银行业要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化改革、积极创新、回归本源、专注主业,进一步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

现就提升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提出以下具体指导意见。

一、围绕“三去一降一补”,提升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水平(一)深入实施差异化信贷政策和债权人委员会制度。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切实提升经营管理的精细化程度,进一步完善区别对待、有保有控的差别化信贷政策,细化分类名单制管理。

对于长期亏损、失去清偿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僵尸企业”,以及包括落后产能在内的所有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产能,坚决压缩退出相关贷款,稳妥有序实现市场出清。

对于产能过剩行业中技术设备先进、产品有竞争力、有市场、虽暂遇困难但经过深化改革和加强内部管理仍能恢复市场竞争力的优质骨干企业,继续给予信贷支持。

要继续推广债权人委员会制度,进一步完善债权银行信息共享、客户评价、联合授信等机制,确保一致行动,加强与企业、地方政府之间的沟通协作。

(二)多种渠道盘活信贷资源,加快处置不良资产。

在深入推进去产能过程中,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加强与地方政府协作,拓宽企业兼并重组融资渠道,积极运用重组、追偿、核销、转让等多种手段,加快处置不良资产。

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资产证券化、信贷资产流转等业务盘活信贷资源,鼓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积极参与不良资产处置。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初级银行管理(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和社会责任)-试卷1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初级银行管理(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和社会责任)-试卷1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初级银行管理(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和社会责任)-试卷1(总分:46.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8,分数:16.00)1.下列不符合我国当前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要求和做法的是( )。

(分数:2.00)A.将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作为当前我国普惠金融的重点服务对象B.继续坚持对小微企业信贷增长的“三个不低于”(更加注重贷款覆盖面和可获得性)工作目标C.构建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银行机构体系、扩大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发展普惠金融和多业态中小微企业金融组织D.推动行政村一级实现银行物理网点和保险服务全覆盖,巩固助农取款服务村级覆盖网络,提高利用效率√解析:解析:D项,普惠金融的发展目标之一是提高金融服务覆盖率,要基本实现乡乡有机构,村村有服务,乡镇一级基本实现银行物理网点和保险服务全覆盖,巩固助农取款服务村级覆盖网络,提高利用效率,推动行政村一级实现更多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

2.《绿色信贷指引》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层在发展绿色信贷方面的职责是( )。

(分数:2.00)A.应当根据董事会或理事会的决定,制定绿色信贷目标,建立机制和流程,明确职责和权限,开展内控检查和考核评价,每年度向股东大会报告绿色信贷发展情况,并及时向监管机构报送相关情况B.配备相应资源,组织开展并归口管理绿色信贷各项工作。

必要时可以设立跨部门的绿色信贷委员会,协调相关工作√C.负责确定绿色信贷发展战略,审批绿色信贷目标和提交的绿色信贷报告,监督、评估本机构绿色信贷发展战略执行情况D.应当树立并推行节约、环保、可持续发展等绿色信贷理念,重视发挥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建立与社会共赢的可持续发展模式解析:解析:根据《绿色信贷指引》第九条,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层应当明确一名高管人员及牵头管理部门,配备相应资源,组织开展并归口管理绿色信贷各项工作。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监管统计数据质量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监管统计数据质量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监管统计数据质量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4.06.17•【文号】银监办发[2014]177号•【施行日期】2014.06.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监管统计数据质量的通知(银监办发[2014]177号)各银监局:为进一步加强监管统计数据质量管理,不断提升非现场监管报表、客户风险统计等各项监管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切实落实银行业金融机构主体责任与监管机构监管责任,结合非现场监管“四单”制度,现就提升监管统计数据质量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强化银行业金融机构主体责任(一)提高法规制度执行力度。

各级监管机构应强化监管履责意识,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落实数据质量管理主体责任,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本机构监管统计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推动开展数据质量管理良好标准评估,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自上而下的数据治理架构,明确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和制度流程,强化数据标准、系统建设和内控管理,加强数据质量综合管理。

(二)建立关键指标确认制度。

实行数据质量承诺制,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报送监管报表数据时,行长(总裁、总经理)以书面形式对当期报送的关键指标的数据质量进行签字确认。

关键指标原则上应至少包括附件2所列内容,银监会统计部定期对关键指标内容进行统一调整,各监管部门、各银监局及银监分局可根据不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实际情况对要求进行细化。

(三)完善异常变动报告制度。

研究完善报表异常数据变动报告制度,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数据指标异常变动进行跟踪监测,对于跨期变动超过监管预设值的数据项目,应在数据报送时向审核人员提交数据异常变动说明。

报表指标监管预设值的初值由银监会统计部统一设定并发布,各级监管机构可根据属地监管原则对不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异常变动区间进行细化调整。

论金融机构的穿透式监管

论金融机构的穿透式监管

摘要:为满足金融领域功能监管、行为监管的需要,穿透式监管顺势而生。

穿透式监管本身不是一种新型的监管方法,而是一次监管理念的变革。

我国的穿透式监管主要是对资金端和资产端进行穿透,解决“钱从哪里来”和“钱到哪里去”两方面的问题。

以险资监管为例,穿透式监管可以通过要求对保险资金的来源以及保险资产的运用等问题进行“穿透式”信息披露,实现对险资运用的有效监管。

对于穿透式监管的完善,可以从加大惩处力度,重视对关联交易的穿透监管等方面着手。

关键词:穿透式监管;金融监管;信息披露中图分类号:F83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7238(2019)01-0062-05DOI :10.3969/J.ISSN.2095-7238.2019.01.012论金融机构的穿透式监管沈伟杰(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上海201600)收稿日期:2018-10-06一、引言在2018年“两会”期间,时任证监会副主席姜洋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特别表示,在资本市场上建立穿透式监管,创造了特有的中国监管方式。

从实践来看,资本市场实施穿透式监管的效果也正在不断显现。

[1]原银监会2018年全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的会议纪要中指出要加快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现代银行制度,加强股东的穿透监管。

原保监会2017年连续几个月在其下发的监管文件中提及“穿透式”监管,2018年3月新下发的《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又再次指出,要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对保险公司实施穿透式和分类监管。

(1)2018年4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证券监管管理委员会联合发文,在新下发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中正式将穿透式监管作为资产管理业务监管原则之一。

(2)针对当前我国金融市场资管产品层层嵌套、公司股东治理混乱等金融乱象,穿透式监管的理念受到了监管机关的青睐,正覆盖我国金融领域全范围,成为金融市场监管的一把“利器”。

(3)二、金融机构穿透式监管的内涵(一)穿透式监管的定义穿透式监管源自于美国1940年投资基金法3(c )(1)(A )条的“look-through ”条款,其规定非实业机构投资者拥有私募基金10%以上具有投票权的证券时,该机构投资者的股东也被视为私募基金的受益人,受到受益人不得超过100人的法律限制。

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和社会责任课后测试答案

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和社会责任课后测试答案

第八章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和社会责任• 1.课程学习• 2.课程评估• 3.课后测试课后测试测试成绩:90.0分。

恭喜您顺利通过考试!••A••B••C••✔D•••••A•每年度向股东大会报告绿色信贷发展情况,并及时向监管机构报送相关情况t •B••C•••续发展中的作用,建立与社会共赢的可持续发展模式•••格遵守以下规定()。

(3.33 分)••不得以贷转存、不得存贷挂钩、不得以贷收费、不得减费让利、不得借贷搭售、不得一浮到顶、不得转嫁成本•B••C••✔D••••••B ••C ••✔D •••••A ••B ••C ••✔D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推进精准扶贫,提高扶贫小额信贷覆盖建档立卡贫困农户的比例••••••✔B••••••••评估报告。

(3.33 分)••一年•B•C ••✔D •••••A ••B ••••✔D •••••A •自觉履行保密责任,做到不泄密、不失密,确保银行经营安全和客户的资金、信息安全••办理授信、资信调查、融资等业务的从业人员,在涉及亲属关系或利害关系人时,应主动提出回避•••✔D•票••••✔A••B••C••D••••✔A•••••••••多选题•••••要求金融机构在向项目投资时,要对该项目可能对环境和社会的影响进行综合评估••是由世界主要金融机构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政策和指南建立的D•的负面影响•••••••••尊重银行业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公平、公正制定格式合同和协议文本••了解银行业消费者的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提供相应的产品和服务••尊重银行业消费者的个人金融信息安全权,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个人金融信息的保护•E••••••B ••C ••D •••••••A ••B ••C积极应对、快速反应•••E•••••••••C••D••E•••••A •••••••••••••A ••••C ••D •••••••A ••B ••C ••D ••••正确答案:A B C E•••••B••C••D••E••••••推广创新针对小微企业、高校毕业生、农户、特殊群体以及精准扶贫对象的小额贷款•B••C•广度和深度•••E•••判断题•1、《绿色信贷实施情况关键评价指标》要求商业银行应对存在高环境风险、社会风险的客户进行名单制管理。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4.05.19•【文号】银监办发[2014]151号•【施行日期】2014.05.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银监办发[2014]151号)各银监局,各省级农村信用联社,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宁夏黄河、深圳农村商业银行: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发展普惠金融有关要求,鼓励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优化网点布局,加快构建多层次服务网络,持续提升运行效率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促进区域经济金融协调发展,现就加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服务体系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立足支农支小,推动向下延伸机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应始终坚持立足县域、服务社区、支农支小的发展战略,优化机构治理体系,科学制定机构发展规划。

要大力推进金融服务进村入社区工程,严格按照“立足辖区、适度增加、合理布设、重在乡镇”的要求,加大科学布设农村地区网点力度,严格控制乡镇网点撤并,确保网点数量及布局能够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满足“三农”发展基本的金融需求。

要适应城乡一体化发展趋势,按照市场化、商业化原则,及时在城市及郊区的大型社区、经济商圈和产业园区布设分支机构,持续优化分支机构布局,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机构网点体系,持续提升金融服务便利度和满意度。

二、发展普惠金融,构建多层次服务网络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应遵循发展普惠金融要求,结合不同服务区域的客户数量和服务半径,契合其经营特点和服务需求,通过设立分支机构、自助银行和金融服务点等多种形式,加快建立多层次服务网络。

在建立精品旗舰网点、标准化营业网点的同时,鼓励在村镇、社区设立分理处(分社),加快向金融服务薄弱地区延伸网点;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农村商业银行可根据社区、村镇金融服务需要,探索设立根据授权经营部分业务的分支机构,实行错时、定时灵活经营,按照授权展业;要加大自助机具布设力度,大力推广金融服务点,有条件的地区要实现金融机具服务“村村通”。

中国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证监会关于印发《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证监会关于印发《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证监会关于印发《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4.02•【文号】银发〔2021〕96号•【施行日期】2021.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债券正文中国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证监会关于印发《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银发〔2021〕96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各证监局;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证金融研究院,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国内绿色债券市场,充分发挥绿色金融在调结构、转方式、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和《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银发〔2016〕228号),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证监会以《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为基础,研究制定了《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绿色债券是指将募集资金专门用于支持符合规定条件的绿色产业、绿色项目或绿色经济活动,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并按约定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包括但不限于绿色金融债券、绿色企业债券、绿色公司债券、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和绿色资产支持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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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4%。这说明,环境风险、安全风险以及社会风险, 会成为银行不良贷款重要的风险驱动因素,未来做压力 测试也会考虑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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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五年,完全是商业可持续的,未给财政增加一分钱的 负担。叶燕斐表示,银行业发展绿色信贷,完全与发展 别的信贷一样,没有任何资本的激励。而按照巴塞尔协 议,一般信贷资产资本占用是100%,只要主权担保的资 本
可以为0。为此,叶燕斐认为,我国绿色信贷特别是在能 效贷款、水效贷款和节能环保第三方服务贷款,希望国 家能够成立一个专业性、国家主权形式的、专门对绿色 信贷提供担保的担保基金,不仅没有风险,还能实现盈 利,
务资产质量较好。截至2016年6月末,21家主要银行业金 融机构节能环保项目和服务不良贷款余额为226.25亿元, 不良率为0.41%,低于同期各项贷款不良率1.35个百分点。 叶燕斐介绍,目前银监会已基
本建立以《绿色信贷指引》为核心的绿色信贷制度框架,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节能环保授信和绿色信贷的政策 界限、管理方式、考核政策等做出明确规定,确保信贷 资金投向低碳、循环、生态领域;牵头建立绿色信贷国 际交
流合作机制;率先建立全面的绿色信贷统计制度;率先 实施综合考核评价。“目前,银监会正在指导银行业协 会制定绿色银行评价制度,通过银行绿色评价机制引导 金融机构积极露。叶燕斐表示,绿色信贷不仅从公益的角度着手, 同时,也从商业的角度来发展。目前所开展的绿色信贷 的项目,银行业是完全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 来实施的。另外,不少节能减排项目平均投资回收期在 三年
下一步,银监会将加强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进一步完 善支持绿色信贷的政策体系《证券日报》记者获悉,9月 2日,银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引领银行业大力发展 绿色金融情况。下一步,银监会将加强与相关部门信息 共
享,进一步完善支持绿色信贷的政策体系,加快推进银 行绿色评价机制的建立,支持和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建 立符合绿色企业和项目特点的信贷管理制度,加大对绿 色、循环、低碳经济的支持力度,助力经济结构调整和 产业转
同时,有能减少银行的资本约束。对于银行开展绿色信 贷,叶燕斐强调,一定不要搞价格补贴,让基础性产品 的价格反映它的市场成本。从银行的角度更是要加强能 力建设,加强与国际组织合作,培养自身的专家团队。 同时,
要提高自身意识。实际上,开展绿色信贷既是提升信誉 的手段,也是拓展业务、客户基础的重要手段。最后, 叶燕斐表示,银监会经过统计发现,只要一个企业涉及 环境风险、安全风险,那么,银行的不良率就会明显提 高,都
型升级。银行业金融机构以绿色信贷为抓手,在有效控 制风险和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积极探索绿色信贷产品 和服务创新。银监会公布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6月 末,21家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余额达7.2
6万亿元,占各项贷款的9.0%。其中,节能环保、新能源、 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贷款余额1.69万亿元,节能 环保项目和服务贷款余额5.57万亿元。银监会政策研究局 巡视员叶燕斐介绍,节能环保项目和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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