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家中学教师职称晋升评审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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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师晋级晋升制度范本

学校教师晋级晋升制度范本

学校教师晋级晋升制度范本一、目的和原则为了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学水平,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晋级晋升制度。

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绩效考核与晋级晋升相结合的制度。

二、晋级晋升条件1. 初级职称教师:(1)具备规定的学历和教师资格证书;(2)在教育教学岗位上连续工作满3年;(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4)参加继续教育且成绩合格。

2. 中级职称教师:(1)具备规定的学历和教师资格证书;(2)在初级职称岗位上连续工作满5年;(3)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4)参加继续教育且成绩合格;(5)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成果和研究能力。

3. 高级职称教师:(1)具备规定的学历和教师资格证书;(2)在中级职称岗位上连续工作满7年;(3)近七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4)参加继续教育且成绩合格;(5)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和显著的教学成果;(6)在教育教学改革和研究中取得重要成果。

三、晋级晋升程序1. 教师根据晋级晋升条件,向学校提交申请材料;2. 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符合晋级晋升条件的教师名单;3.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符合晋级晋升条件的教师进行评审;4. 根据评审结果,学校确定晋级晋升的教师名单;5. 学校对晋级晋升的教师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6.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为晋级晋升的教师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规定1. 教师在晋级晋升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等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晋级晋升资格。

2. 教师在晋级晋升后,如不能胜任岗位职责,学校有权调整其工作岗位。

3.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4.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五、结语本晋级晋升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旨在激励学校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学水平,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2023年中学教师职称评定实施方案

2023年中学教师职称评定实施方案

2023年中学教师职称评定实施方案一、前言中学教师职称评定是对中学教师职业发展的重要指标之一,也是中学教师职业发展的重要支撑。

为了促进中学教师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激励中学教师积极进取,推动中学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评定标准和流程1. 评定标准(1)参评条件:申报职称的教师需具备以下条件:- 本科以上学历,具备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在本学科或教学领域有一定的教学经验;- 教学业绩和教学水平符合评定职称的要求。

(2)评定职称:根据教师的综合素质和教学水平,将中学教师职称分为以下类别:- 初级职称:从事中学教育工作满3年,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能力的教师可评定为初级职称;- 中级职称:具备初级职称满3年,积极参加教学研究和课堂教学改革研究的教师可评定为中级职称;- 高级职称:具备中级职称满3年,教学业绩显著、在教学改革和教育科研方面有一定的成绩的教师可评定为高级职称。

2. 评定流程(1)自愿申报:符合评定条件的教师可自愿申报职称评定。

教师需填写申报表,提交相关材料,并由学校审核确认。

未通过学校审核的教师可以申请复审。

(2)材料审查:学校按照评定标准对教师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教师进入下一环节。

(3)学科考试:教师按照规定参加相应学科的考试,以测试其学科水平和专业知识。

(4)教学观摩:教师按照规定观摩其他教师的优秀课堂教学,以培养和提高自身的教学能力。

(5)综合评价:学校按照教师申报材料、学科考试成绩和教学观摩成果对教师进行综合评定。

(6)评定结果公示:学校将评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

(7)评委评议:评审委员会对教师的评定结果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报告。

(8)职称授予:评定委员会据评审结果确定教师的职称,并授予相应职称。

评定结果将在学校网站公示,同时将职称授予通知书发给教师。

三、评定要求和指导1. 评定要求(1)初级职称评定要求:教师需具备较好的学科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能独立完成日常教学任务。

中学教师职称评定积分细则范文(三篇)

中学教师职称评定积分细则范文(三篇)

中学教师职称评定积分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中学教师职称评定工作,公正、客观、科学地评价中学教师的职业能力和水平,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积分计算方法1. 教育背景积分1) 学士学位:20分2) 硕士学位:40分3) 博士学位:60分2. 教学工作积分1) 本校工作年限:每年2分,最多20分2) 参与教学科研项目:每项5分,最多10分3) 参与教材编写:每本3分,最多9分4) 获得教学比赛或奖项:每项3分,最多9分5) 教学成果奖励:根据奖项等级评定,最多20分3. 研究成果积分1) 发表教育论文:每篇4分,最多20分2) 主持教育科研项目:每项10分,最多20分3) 著作出版:每本8分,最多16分4) 教育研究成果奖励:根据奖项等级评定,最多20分4. 学术活动积分1) 参加学术会议:每次2分,最多10分2) 主持学术讲座:每次3分,最多12分3) 参与学术研讨或工作坊:每次2分,最多8分5. 教务管理积分1) 任教务主任:10分2) 任年级主任:5分3) 参与教师培训和管理工作:每次2分,最多10分第三章积分细则1. 积分统计周期为每三年一次。

2. 积分细则的具体计算方法由学校教务处负责统计和核算。

3. 积分细则的评定结果以学校教务处的评定报告为准。

4. 中学教师职称评定委员会根据积分评定结果,进行评定,最终确定教师的职称评定等级。

第四章附则1. 本细则从公布之日起实施,同时废止以前的相关细则。

2. 对于评定过程中的争议和异议,中学教师职称评定委员会有权进行调查和裁决。

3. 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教务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处理。

以上即为《中学教师职称评定积分细则》的范文,仅供参考。

实际的细则可根据学校具体情况和要求进行修改和调整。

请广大教师们按照学校的要求积极参与教师职称评定工作,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中学教师职称评定积分细则范文(二)第一章:绪论第一节:引言中学教师职称评定积分细则的制定是为了规范中学教师职称评定工作,公正、客观地评价教师的业绩和能力,提高中学教师职称评定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学校规章制度中学教师职称晋升办法

学校规章制度中学教师职称晋升办法

学校规章制度之中学老师职称晋升方法为了促进学校工作,激发老师工作热情,提高老师工作主动性,强化质量认识和敬业精神,发挥老师职称晋升的鼓励作用,公平公正地做好职称晋升工作,特制定本方法。

一、职称晋升根据量化打分排名次,按区局下达指标从高分依次取舍公示,最后名次分数并列者由推荐领导小组投票推荐。

二、量化打分方法(一)教龄分:每三年一个档,一档得1分(除以3余数四舍五入)(二)师德:恪守法律法规及学校治理制度,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按时完成学校工作任务得2分,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取消参评资历:(1)职评当年内有旷工、旷课者;(2)职评当年有损害学惹事件发生者;(3)职评当年有严峻违背老师职业道德并被学生家长举报者,经学校及上级相关部门调查核实者。

(三)、学历:大专学历得1分;本科学历得2分;研究生进修并获得结业证得2.5分;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学位证得3分。

(四)、出勤:职评当年出满勤或病事假累计在一周以下者得2分,病事假累计一周以上者(7天以上)一个月(30天)以内者得1分,病事假累计30天以上(含30天)不得分,有旷工、旷课者取消参评资历。

(五)、质量:(从2013-2014学年度)开场(1)、职评前一年度担任高三、初三年级教学任务,并全组完成学校目的任务者得4分,未完成目的任务得2分。

(2)、职评前一年度担任初一、初二、高一、高二教学任务,获得年度学生最喜欢老师称号者得4分,未获得称号者得2分。

(3)、职评前一年度未担任教学任务而在教学、后勤效劳岗位获得全体老师满意度测评达80%以上者得4分;获得60%-80%者得2分;60%以下不得分。

(六)、工作量:(从2013年9月开场)1、职评前一年度担任一线教学治理任务,任课老师满学校规定课时者得2分;超学校规定课时者得2.5分;不满学校规定课时者得1.5分。

2、职评前一年度担任学校治理工作者得2分。

(七)、班主任:(2013年9月前核算为前期任班主任)1、2013年9月前担任班主任,每两年班主任得0.5分(前获优秀班主任称号的不再加分)。

2024 学校教师职称评审细则方案(详细版)

2024 学校教师职称评审细则方案(详细版)

2024学校教师职称评审细则方案(详细版)目录2024学校教师职称评审细则方案 (1)一、评审原则 (2)二、分配指标: (2)1.一级教师8人(其中中学2人,小学(幼儿园)6人) (3)三、评审程序 (3)1.成立2024年教师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3)3.申报与评选办法 (4)四、具体进度安排 (5)五、本方案解释权在实验学校办公室。

(5)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11)根据《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职评量化考核方案。

一、评审原则1.坚持“五公开、一监督”原则。

即职评政策公开,岗位职数公开,推荐评审办法公开,个人主要评审材料公开,推荐和评审结果公开,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

2.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坚持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

3.坚持实事求是原则。

即个人实事求是的上报,学校实事求是的考核。

4.发挥职评工作的杠杆作用,以职评促管理。

评审推荐工作与加强学校管理工作相结合,与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相结合,与加强师风建设相结合,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促进教师提升师德修养和业务水平。

二、分配指标:1.一级教师8人(其中中学2人,小学(幼儿园)6人)1.在乡镇任教满30年,且距退休不足5年的可不受指标限制申报。

2.在乡村学校连续工作30年,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可不受指标限制。

三、评审程序1.成立2024年教师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XXXX职工代表:(临时从教师代表中抽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XXX(兼)成员:XXX1.制定并完善《实验学校教师职称评审量化考核细则》报教代会审批。

3.申报与评选办法(1)一级教师由实验学校组织申报、评审、推荐。

(2)小学、幼儿园申报一级教师实行初评与终评相结合的方法①初评先由各校组织实施:各校对照人社局、教育局职评文件中有关业绩条件(九选二)、教科研条件(四选一)对有申报意向的教师的材料进行初审,在审核记录中标明符合条件的材料名称。

中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积分细则

中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积分细则

中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积分细则一、总则为规范中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有效提升教师队伍素质,制定本细则。

二、教学业绩积分1. 教学质量积分:完成教学任务的总学生平均成绩,按照学校规定的权重进行加权计算。

2. 教育教学改革实践积分:参与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研究与实践、教学方法创新等活动,分别按照项目级别、实施效果等进行评分。

3. 教材教法研究成果积分:参与编写教材或教法研究成果的数量和质量,按照学术评价标准进行评分。

三、科研成果积分1. 学术论文积分:发表学术论文的数量和质量,按照影响因子、期刊级别等进行评分。

2. 科研项目积分:参与科研项目的数量和质量,按照项目级别、成果转化等进行评分。

3. 科学技术奖励积分:获得省级以上的科学技术奖励的数量和级别,按照奖项级别、个人贡献等进行评分。

四、教育教学管理积分1. 学科带头人积分:担任学科带头人的年限和带领学科的发展水平,按照学科建设指标进行评分。

2. 教研组组长积分:担任教研组组长的年限和组织管理能力,按照教研成果和领导力进行评分。

3. 课题组组长积分:担任课题组组长的年限和课题成果,按照课题项目和完成情况进行评分。

五、岗位职责积分1. 班主任工作积分:担任班主任的年限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按照学校评定标准进行评分。

2. 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积分:参与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工作量和质量,按照学校绩效评价标准进行评分。

六、综合评价积分根据教师在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综合表现,进行综合评价,按照学校制定的综合评价指标分别进行评分。

七、考核办法1. 积分汇总:根据教师的学术成果、教育教学质量、教学管理等方面的积分,进行总分汇总。

2. 等级评定:按照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依次划分为特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等不同等级。

3. 职称评定:根据教师的等级评定结果,确定教师的职称评定结果,并进行公示和备案。

八、附则本细则的解释权归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所有,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中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新规定

中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新规定

中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新规定,
一、职称评审的学历、任职年限和专业工作年限要求
1、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 1年者可直聘为三级职务,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者可直聘为二级职务;任助理级职务满 4年且工作总年限满7年者可晋升一级职务;任中级职务满 5年且工作总年限满25年者可晋升副高级职务。

2、本科毕业学历且有学士学位者,从事本专业工作满 1年者可直聘为二级职务;任助理级职务满4年可晋升一级职务;任中级职务满 5年且专业技术工作总年限满10年以上者可晋升副高级职务。

无学士学位者,正常晋升副高级职务推迟3年,或以破格条件推迟2年晋升。

3、研究生毕业未获硕士学位或只获得硕士学位而无研究生毕业证者,或本科毕业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的,从事本专业工作满 3年并符合其他任职条件,可考、评中级职务;任中级职务满 5年可晋升副高级职务。

4、研究生班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者,从事本专业工作满 3年并符合其他任职条件,可直聘为中级职务;任中级职务满 5年可晋升副高级职务。

二、年度考核要求
评聘中、初专业技术职务,任低一级职务内年度考核成绩必须在称职以上;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低一级职务以来年度考核成绩须有一次优秀或两次良好以上。

七、职称评审中论文要求
1、申报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在聘任中级职务以来,须有本人撰写或作为第一撰写人、执笔人(以期刊中标注为准),在省部级权威学术刊物(不含增刊、副刊、专刊专辑)或在正式出版的全国学术会议论文集上全文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 1篇以上。

3、其他人员晋升职务的论文要求和刊物级别的认定。

九、破格评审条件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业绩突出的,可不受本单位职务限额限制破格晋升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教师职称评定的细则

教师职称评定的细则

教师职称评定的细则一、评定依据和条件1.学历要求:申请职称评定的教师应具有相应的学历。

本科生申请副高级职称,需要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研究生申请正高级职称,需要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

2.教龄要求:申请职称评定的教师应具有一定的教龄。

本科生申请副高级职称,需具备5年以上的教龄;硕士研究生申请正高级职称,需具备10年以上的教龄。

3.业绩要求:申请职称评定的教师应具备一定的教学和科研业绩。

包括发表学术论文、主持科研项目、参与教材编写、指导学生参赛等方面的业绩。

二、评定程序和流程1.提交申请:教师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校或教育管理部门提交职称评定申请。

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证书、教学和科研业绩清单等。

3.评审组织:由学校或教育管理部门组织成立职称评审委员会或专家组,负责具体的评审工作。

评审组织应由学校内外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经验的专家组成,确保评审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4.审查评定:评审组织将根据教师的申请材料、教学和科研业绩等进行审查和评定。

根据评定结果,确认教师的职称级别。

5.公示:评审结果将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一周。

公示的目的是让教师和相关人员参与监督,确保评审结果的公正性。

6.审批和颁证:经过公示无异议后,评审结果将提交学校或教育管理部门进行最终审批。

获得职称的教师将颁发相应的职称证书。

三、评定标准和权重1.学历和学术成果:学历和学术成果是评定教师职称的重要依据之一、学历的高低以及教师在教学和科研方面的表现将直接影响职称的评定结果。

2.教学能力:教师在课堂教学中是否能够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是否能够对学生进行有效的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以及是否具备良好的教育教学方法和手段等,都是评定教学能力的重要标准。

3.科研业绩:教师在科研方面的表现也是评定职称的重要依据。

科研论文的数量和质量、科研项目的参与和主持、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等,都将作为评定科研业绩的参考。

4.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教师在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中的表现也将作为评定的依据之一、如参与教学研究项目、指导学生参加教育比赛、担任学科带头人等,都将被考虑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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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工作态度(5)
此项分由学校职称评审考核领导小组根据教师相对应岗位职责进行量化评仪,评议优秀率达95%以上记5分、80%-94%记4分、60%-79%记3分,优秀率低于60%的不得分。
10.工作量(5)
教师每周课时不得少于12节,超工作量者记4分,满工作量者记3分,完成工作量三分之二以上(但未满)者记2分,完成工作量三分之二以下(三分之一以上)者记1分。学校中层领导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4节,超工作量者记4分,满工作量者记3分,未代课的不得分。此项按近两年的工作量进行评分。
曾家中学教师晋升高、中级教师职务量化评审实施细则(高级)
学校(单位):姓名:任教年级及学科:考核实得分:年月日
评审内容(分)
评审办法及标准
自评分
审核分
1.学历(10)
专科学历记7分,本科学历记8分,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记9分,硕士研究生毕业及以上记10分;
2.教龄(6)
本科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记5分,11年以后每年加0.2分;后取本科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记5分,16年以后每年加0.2分;大专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记5分,21年以后每年加0.2分;后取大专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5年记5分,26年以后每年加0.2分(离职进修一年以上〈含一年〉不算教龄;在教育外相关部门工作、挂职或借调后又返回到教育上班的教师,根据相关规定,其脱离教育岗位的时间一律不算教龄)。此项分值不封顶。
7.教科研能力(10)
任二级教师期间,获得国家、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或业务部门组织评选出的优质课(公开课)、优秀教案(论文)、优质课件(脚本)、小发明(制作),依次按4、3、2、1记分(以文件和证书为依据,只记最高一次);本人承担的某项教科研课题,经教育行政或业务部门评议,取得了明显成果(有结题报告),省级及以上记4分,市级记3分,县级记2分,校级1分(以立项通知、结题鉴定意见和结题证书为依据,只记最高一次);指导和培养至少2名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记2分。
4.任职年记4分,5年以后每年加0.2分(套改前后同级职务合并计算,离职进修一年以上〈含一年〉不算任职时间;在教育外相关部门工作、挂职或借调后又返回到教育上班的教师,根据相关规定,其脱离教育岗位的时间一律不算任职时间)。此项分值不封顶。
5.表彰奖励
(5)
13.教学业绩(30)
近两年在升学考试和抽考、统、联考中获得全县一、二、三、四名分别计30、27、24、21分,任教不同年级或学科的分别计分累加后除以班级数或科目数取平均值;未抽、统、联考的教师按全校教师教学业绩分的平均值计分。
加分项目
任一级教师期间,参加了县教育局组织的支教且考核在合格以上等次者加3分(不累计加分)。
任二级教师期间,受到国家、省、市、县政府、教育行政或组织、人事部门表彰的劳动模范(奖章)、优秀(模范)教师、优秀(先进)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先进个人)、特级教师、名师、星级教师、明星校长、优秀共产党员(含民主党派人员)、先进党务工作者、学科带头人、模范(优秀或十佳)班主任,依次按5、4、3、2记分;受到国家、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发文表彰的其它奖项,依次按4、3、2、1记分;受到国家、省、市、县教育业务部门发文表彰的其它奖项,依次按4、3、2、1记分;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或业务部门表彰的“优秀学员”、“优秀辅导教师”记1.5分,市、县教育行政或业务部门表彰的“优秀学员”、“优秀辅导教师”记1分。以上表彰均以文件和证书为依据,只记最高一次。其它单位或部门的表彰奖励一律不予认定记分。
考核
总分
说明:(一)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评:1.受处分期间或正立案审查者;2.近五年年度考核有一年及以上不称职者;3.伪造各类证件者;4.未完成继续教育学时学分、未参加已安排的集中培训者;5.拒绝承担教育教学、教科研任务、班主任工作者;6.不能履行现岗位职责,严重失职者。(二)分配指标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则按以下四个条件依次优先考虑:1.教龄长者;2.学历高者;3.学历早者;4.任二级教师时间长者。(三)本《细则》由学校职称评审考核小组负责解释。(四)本《细则》自二○一三年九月起执行。
11.师德师风(4)
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任一级教师期间,未参与赌博,无侮辱、殴打、体罚学生及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现象,师德师风公开评议满意率达95%以上记4分、80%-94%记3分、60%-79%记1分,满意率低于60%的不得分。此项以年度教师师德师风评价记录为依据。
12.年度考核(5)
任二级教师以来学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且有一次以上为优秀等次记2分;教师民主评议优秀率达95%以上记3分、80%-94%记2分、60%-79%记1分,优秀率低于60%的不得分。
9.工作态度(5)
此项分由学校职称评审考核领导小组根据教师相对应岗位职责进行量化评仪,评议优秀率达95%以上记5分、80%-94%记4分、60%-79%记3分,优秀率低于60%的不得分。
10.工作量(5)
教师每周课时不得少于12节,超工作量者记4分,满工作量者记3分,完成工作量三分之二以上(但未满)者记2分,完成工作量三分之二以下(三分之一以上)者记1分。学校中层领导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4节,超工作量者记4分,满工作量者记3分,未代课的不得分。此项按近两年的工作量进行评分。
任一级教师期间,受到国家、省、市、县政府、教育行政或组织、人事部门表彰的劳动模范(奖章)、优秀(模范)教师、优秀(先进)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先进个人)、特级教师、名师、星级教师、明星校长、优秀共产党员(含民主党派人员)、先进党务工作者、学科带头人、模范(优秀或十佳)班主任,依次按5、4、3、2记分;受到国家、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发文表彰的其它奖项,依次按4、3、2、1记分;受到国家、省、市、县教育业务部门发文表彰的其它奖项,依次按4、3、2、1记分;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或业务部门表彰的“优秀学员”、“优秀辅导教师”记1.5分,市、县教育行政或业务部门表彰的“优秀学员”、“优秀辅导教师”记1分。以上表彰均以文件和证书为依据,只记最高一次。其它单位或部门的表彰奖励一律不予认定记分。
6.组织管理(6)
现任学校校长记4分,校级副职记3分,中层干部记2分;任一级教师期间担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历或者主持辅导至少一个社团活动(按满年算)每年记2分。
6.继续教育(6)
完成继续教育培训年均不少于72学时(其中任期内集中培训不少于120学时、远程培训不少于120学时、校本研修培训不少于120学时)记3分;获信息技术初级及以上等级证书记1分,信息技术免试者记1分;普通话水平测试获二级乙等证书记1分,获二级甲等证书记1.5分,获一级乙等证书记2分,普通话免试者记1分。
5.组织管理(6)
现任学校校长记4分,校级副职记3分,中层干部记2分;任一级教师期间担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历或者主持辅导至少一个社团活动(按满年算)每年记2分。
6.继续教育(6)
完成继续教育培训年均不少于72学时(其中任期内集中培训不少于120学时、远程培训不少于120学时、校本研修培训不少于120学时)记3分;获信息技术初级及以上等级证书记1分,信息技术免试者记1分;普通话水平测试获二级乙等证书记1分,获二级甲等证书记1.5分,获一级乙等证书记2分,普通话免试者记1分。
学校职称评审考核小组成员签名:
曾家中学教师晋升高、中级教师职务量化评审实施细则(中级)
学校(单位):姓名:任教年级及学科:考核实得分:年月日
评审内容(分)
评审办法及标准
自评分
审核分
1.学历(10)
专科学历记7分,本科学历记8分,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记9分,硕士研究生毕业及以上记10分;
2.教龄(6)
本科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记5分,6年以后每年加0.2分;后取本科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记5分,8年以后每年加0.2分;大专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记5分,8年以后每年加0.2分;后取大专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9年记5分,10年以后每年加0.2分(离职进修一年以上〈含一年〉不算教龄;在教育外相关部门工作、挂职或借调后又返回到教育上班的教师,根据相关规定,其脱离教育岗位的时间一律不算教龄)。此项分值不封顶。
13.教学业绩(30)
近两年在升学考试和抽考、统、联考中获得全县一、二、三、四名分别计30、27、24、21分,任教不同年级或学科的分别计分累加后除以班级数或科目数取平均值;未抽、统、联考的教师按全校教师教学业绩分的平均值计分。
加分项目
任一级教师期间,参加了县教育局组织的支教且考核在合格以上等次者加3分(不累计加分)。
8.考勤(3)
本年度,除符合有关规定的婚、产、丧、探亲假和集中培训、学历提高培训(以正式通知为依据)外,出满勤者记3分,请病假累计3天以内、事假累计2天以内的按满勤记分;请病假(除3天,下同)或事假(除1天,下同)累计未超过2天者记2分,超过2天未超过3天者记1分,超过3天未超过5天者记0.5分,超过5天未超过15天者不记分。请病假累计超过30天或请事假累计超过15天者不得参评;无故旷工半天或无故迟到、早退累计五次者不得参评。以考勤登记册为依据,并经本人认可。
11.师德师风(4)
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任一级教师期间,未参与赌博,无侮辱、殴打、体罚学生及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现象,师德师风公开评议满意率达95%以上记4分、80%-94%记3分、60%-79%记1分,满意率低于60%的不得分。此项以年度教师师德师风评价记录为依据。
12.年度考核(5)
任一级教师以来学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且有一次以上为优秀等次记2分;教师民主评议优秀率达95%以上记3分、80%-94%记2分、60%-79%记1分,优秀率低于60%的不得分。
3.任职年限(5)
在一级教师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记4分,5年以后每年加0.2分(套改前后同级职务合并计算,离职进修一年以上〈含一年〉不算任职时间;在教育外相关部门工作、挂职或借调后又返回到教育上班的教师,根据相关规定,其脱离教育岗位的时间一律不算任职时间)。此项分值不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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