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卫生厅关于表彰全省艾滋病防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公布山西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检查专家库成员名单的通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公布山西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检查专家库成员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4.08.06
•【字号】晋人社办函〔2024〕187号
•【施行日期】2024.08.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社会保险基金监督
正文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公布山西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检查专家库成员名单的通知
晋人社办函〔2024〕187 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厅机关有关处室、省社会保险局、省工伤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按照《关于征集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工作专家的通知》(晋人社办函〔2024〕65号)文件要求,经申报、推荐、评审、公示等程序,确定王国庆等188人为山西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检查专家库成员,现予公布。
附件:山西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检查专家库成员名单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4年8月6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表彰全省机构编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表彰全省机构编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1.06.28•【字号】晋人社厅发[2011]91号•【施行日期】2011.06.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表彰全省机构编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晋人社厅发[2011]91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直各单位: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和省编委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及其广大干部职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和服务于转型跨越发展大局和各项中心工作,统筹推进改革、管理、法制化和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为树立典型,鼓励先进,调动机构编制部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推进全省机构编制工作和“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授予忻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等54个单位“全省机构编制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太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等3个单位“全省机构改革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大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等3个单位“全省机构编制管理创新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太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雷金根等58名同志“全省机构编制工作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立新功。
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号召全省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要向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学习,学习他们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勇于奉献的作风;学习他们廉洁自律、克己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优秀品德;学习他们努力进取、不断创新的精神。
在新的形势和任务下,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不断推进改革、管理、法制化和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机构编制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推进山西转型跨越发展、再造一个新山西做出新的更大贡献!附:全省机构编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名单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附:全省机构编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名单一、全省机构编制工作先进集体(共计54个)忻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朔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阳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长治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运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太原市尖草坪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太原市万柏林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太原市晋源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大同市南郊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浑源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左云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应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原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神池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五寨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岢岚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孝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岚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晋中市榆次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灵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左权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阳泉市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平定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潞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襄垣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武乡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泽州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阳城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襄汾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泽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汾西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乡宁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闻喜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绛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万荣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委办公厅人事处省政府办公厅人事处省纪检委干部室省人民检察院干部处省教育厅人事处省财政厅人事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处省环保厅人事处省文化厅人事处省卫生厅人事处省地税局人事处省煤炭地质局人事处省地质勘查局人事教育处省公路局人事处省总工会人事处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县处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关党委二、全省机构改革工作先进单位(共计3个)太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晋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临汾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三、全省机构编制管理创新先进单位(共计3个)大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吕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晋中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四、全省机构编制工作先进工作者(共计58名)雷金根太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毛丽民太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处处长攸俊仙太原市小店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阴建国古交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XXX 大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秦永霄大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综合科科长杨永政大同市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段生文大同市矿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王杰朔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郭月怀仁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科员王军右玉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王登明忻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高宏宾五台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局长岳建刚宁武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科员赵建良河曲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何飞偏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赵蓓蕾吕梁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科员杨金平交口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吴吉明吕梁市离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李福明方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张谦贵晋中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调研员刘东峰平遥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王茂林和顺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宋艾英寿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杨世英阳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崔丽青阳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监督科科长荆春泰阳泉市郊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乔联民长治市郊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王庭方平顺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彭绍辉沁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谭守荣沁源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邓守卫晋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行政和基层科科长林录才高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XXX 沁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王书俊临汾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直科科长赵建国侯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张明慧霍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胡钢古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刘建民蒲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王奋勇运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贾科运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综合科长谭晓森河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李光民稷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张国富省人大办公厅人事处处长任军辉省政协办公厅人事处副处长韩国柱省高级人民法院人事处主任科员徐斌省直属机关工委人事处主任科员杨爱军省安全厅人事处主任科员贺军省林业厅人事处副处长朱志东省质量技术局人事处副处长陈若媛省文物局人事处副调研员何开华省党史办公室人事处处长李效敏省万家寨引黄工程管理局人事处处长李勇建省测绘局人事处处长靳琛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人事教育处主任科员余章平省残疾人联合会人事处科员任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监督处副处长连建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副处长。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荐全国统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荐全国统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2.04.19•【字号】晋人社厅发[2012]43号•【施行日期】2012.04.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统计正文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荐全国统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2]43号)各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各市县级调查队,省统计局局属各单位,调查总队机关各处室: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关于评选全国统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2]99号)文件精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全国统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其中,我省统计局系统可推荐先进集体2个,先进工作者1名;调查队系统可推荐先进集体1个,先进工作者1名。
现将我省统计系统推荐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评选范围和名额(一)推荐评选范围先进集体的推荐评选范围:乡镇及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国家统计局各调查队及其内设机构。
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范围:乡镇及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国家统计局各调查队在职工作人员。
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人员,若有新的贡献,则可以参加此次评选。
(二)推荐名额各市统计局可推荐本地区统计机构先进集体1个,先进工作者1名;省统计局可推荐先进集体1个,先进工作者1名。
全省各级调查队可推荐先进集体1个,先进工作者1名。
二、推荐条件(一)全国统计系统先进集体推荐条件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作为先进集体推荐对象:1.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在推进统计“三个提高”和建设“四大工程”方面有新思路、新举措和新成效,为本单位或本地区的统计改革、开创统计工作新局面、提升竞争力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表彰全国艾滋病防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表彰全国艾滋病防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3.10.23•【文号】人社部发[2013]79号•【施行日期】2013.10.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其他规定正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表彰全国艾滋病防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人社部发〔2013〕7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卫生厅局(卫生计生委),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办公厅(室):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深入贯彻落实艾滋病防治有关法规和政策,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全面落实各项艾滋病综合防治措施,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涌现出了一大批脚踏实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发各地区、各部门和广大艾滋病防治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社会力量参与,推动艾滋病防治工作深入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决定,授予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防治所等156个单位“全国艾滋病防治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宋玉珍等342名同志“全国艾滋病防治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追授唐志荣同志“全国艾滋病防治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谦虚谨慎,戒骄戒躁,更好地发挥先进示范作用,为艾滋病防治事业的发展再立新功。
各地区、各部门和广大艾滋病防治工作者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榜样,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艾滋病防治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弘扬竭诚奉献的精神,扎扎实实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为有效遏制艾滋病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1.全国艾滋病防治工作先进集体名单2.全国艾滋病防治工作先进个人名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2013年10月23日附件1全国艾滋病防治工作先进集体名单(共156个)北京市(4个)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防治所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感染性疾病诊疗中心朝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防治科北京佑安爱心家园天津市(4个)天津市第一看守所艾滋病在押人员管理工作组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所天津市传染病医院感染二科滨海新区塘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河北省(4个)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防治所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防治科沙河市卫生局张家口市宣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山西省(5个)山西省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长治市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晋中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运城市盐湖区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办公室临汾市第三人民医院内蒙古自治区(4个)呼和浩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包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扎鲁特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锡林浩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辽宁省(4个)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艾滋病门诊大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性病防制所鞍山市卫生局疾病控制处吉林省(4个)长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吉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通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黑龙江省(4个)黑龙江省疾病控制中心艾滋病科哈尔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科牡丹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科绥芬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4个)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性病麻风病防制科上海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中心发放管理科上海市自强社会服务总社普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防制科江苏省(4个)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京市秦淮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徐州市铜山区卫生局丹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省(4个)浙江省监狱中心医院五监区杭州市下城区卫生局宁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防制所嘉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安徽省(5个)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防治科阜阳市卫生局濉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萧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利辛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福建省(4个)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防治所福建省妇幼保健院保健部长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晋江市卫生局江西省(4个)江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性病防制所景德镇市珠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萍乡市湘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安福县老科技工作者协会卫生分会山东省(4个)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济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防治研究所潍坊市卫生局卫生应急与疾病控制科东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河南省(8个)河南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确证中心实验室河南省传染病医院感染科河南省艾滋病防治协会开封市艾滋病防治办公室方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西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蔡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湖北省(5个)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防治研究所武汉大学中南医院艾滋病防治临床技术指导中心武汉市黄陂区卫生局浠水县卫生局随县均川镇卫生院湖南省(6个)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防治科湖南大学医院健康教育教研室中南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长沙市财政局社会保障处长沙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防治科怀化市洪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东省(6个)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预防控制所检验室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预防控制科广州市小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防治科江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预防控制科阳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7个)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保健部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感染科平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灵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合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凭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海南省(3个)海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预防控制科屯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乐东黎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庆市(4个)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所九龙坡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永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县卫生局四川省(7个)成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防制科自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防治所绵阳市卫生局疾病预防控制科内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防治科大竹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凉山州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昭觉县人民医院(红丝带抗病毒治疗关爱中心)贵州省(6个)贵州省卫生厅艾滋病防治工作处(贵州省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皮肤病艾滋病性病防治科遵义市红花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毕节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性病防治科铜仁市碧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卫生局疾病预防控制和艾滋病防治科云南省(8个)云南省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云南省防治艾滋病局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防制中心云南省艾滋病关爱中心感染二科昆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红河州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综合科大理白族自治州卫生局防治艾滋病办公室芒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西藏自治区(2个)西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防治所林芝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陕西省(4个)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防制科西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防治科武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山阳县卫生局甘肃省(4个)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所兰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防制所敦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陇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青海省(3个)青海省卫生厅疾病预防控制局(青海省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西宁市城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格尔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宁夏回族自治区(3个)宁夏回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防制科银川市卫生局基层卫生与公共卫生处固原市原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7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六人民医院艾滋病临床治疗中心乌鲁木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性病防治科阿克苏地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宗教科疏附县教育局伊宁劳教(戒毒)管理所伊宁市人民医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3个)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科农一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防治科农八师石河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科中央和国家机关(4个)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防治艾滋病研究中心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中华红丝带基金全国铁道系统(2个)成都铁路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病预防控制科昆明铁路局劳动和卫生处卫生管理科全国质检系统(2个)北京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卫生检疫监管处传染病监测科附件2全国艾滋病防治工作先进个人名单(共343名)北京市(9名)宋玉珍(女)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副调研员谢辉(女)北京市卫生局疾病控制处处长卢红艳(女)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防治所所长李太生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感染内科主任郑志伟北京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会长刘峰东城区卫生局疾病控制科科员于建平西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区)性病艾滋病防治科科员沈洁(女)丰台区卫生局疾病控制与卫生监督科科长班玉贞(女)石景山区卫生局疾病控制与卫生监督科(妇幼社区卫生科)科长天津市(7名)李维云(女)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皮肤三科主任郭则宇天津市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边忠伟河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防治科主任张敏(女)河北区学校卫生保健所所长高永军红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科主任王世友天津市青泊洼劳动教养管理所主任科员李宝英(女)津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科主任河北省(9名)翟京波河北省卫生厅疾病预防控制处处长陈素良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刘丽花(女)石家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防治所副所长李方阁(满族)秦皇岛市海港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陈广法永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刘景芬(女)保定市卫生局疾病预防控制处处长王翠华(女,满族)承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防治科主任张振才沧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郝世宾廊坊市卫生局疾病控制科科长山西省(11名)王晓静(女)山西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调研员张睿孚山西省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薛子东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防控科主任杨青(女)山西煤炭职业技术学院医务室副主任医师梅林太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防治科主任贾玉山大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任延文平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李效民运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防治科科长贾望谦闻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张满文忻州市卫生局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张重辉(女)临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防控科科长内蒙古自治区(8名)许锐刚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疾病控制处调研员兼副处长杨景元(蒙古族)内蒙古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所所长于素兰(女)内蒙古自治区妇女联合会权益部科长乔亮明乌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防治科科长蔺权德鄂尔多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莎莉(女,蒙古族)呼伦贝尔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防治科科长狄震杭锦后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刘辉突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防治科科长辽宁省(8名)张雷抚顺市传染病医院院长陈英(女)本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防制科科长崔荣敏(女)丹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助理张宝军锦州市卫生局副局长邵刚辽阳市卫生局疾病预防控制科科长王忠盘锦市卫生局疾病控制与卫生监督科科长代军铁岭市卫生局防疫科科长闫彦(女,满族)葫芦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防制科主任吉林省(8名)范明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孟向东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防治所所长吕宪波(女)东北师范大学医院中医科主任李锦(女,朝鲜族)长春市传染病医院感染科副主任张孝伟永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刘信扶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李荣福白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孙相德延边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黑龙江省(8名)张平(女)黑龙江省劳动教养管理局生活卫生处主任科员王开利黑龙江省疾病控制中心副主任王建哈尔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科科长张立荣(女)鹤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科科长犍福成集贤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科主任付作杰(女)佳木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科科长张炎龙七台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科科长刘娟(女)东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科主任上海市(8名)虞建明上海市财政局社会保障处副调研员潘启超上海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庄鸣华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性病麻风病防制科主任张仁芳(女)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感染一科副主任夏国美(女)上海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HIV/AIDS社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张凤芳(女)上海市曹杨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徐金华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皮肤科主任潘蓉(女)虹口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性传染病防制科科长江苏省(9名)张守椽江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皮肤病性病艾滋病防治所所长吴凯常州监狱三十二监区监区长吴怡(女)苏州市高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防制科主管医师王晓敏(女)南通市卫生局副局长张春道连云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胡锦流淮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防制科科长崔益成盐城市卫生局疾控与法监处处长冯景文(女)扬州市邗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防制科副科长马智龙泰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科科长浙江省(9名)潘晓红(女)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性病防制所所长王大勇温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性病防制所所长潘人伟湖州市卫生局副书记、副局长奕建江上虞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副大队长徐跃进东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王炜衢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结核防治科科长陈胜林舟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防制科科长林海江台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雷永良(畲族)丽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助理安徽省(11名)屠新全安徽省妇女联合会法律顾问处主任科员李晓静(女)合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防治科主任医师曹斌淝河监狱二监区政治教导员程萍(女)淮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防治科科长刘伯林枞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程国金阜阳市开发区黄庄艾滋病治疗点负责人张锁阜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马功燕六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防治科科长李传杰利辛县人民医院传染科主任童志礼池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保健中心艾滋病防治科科长张翠华(女)宣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防治科科长福建省(8名)蔡祖荣福建省公安厅禁毒总队第三支队支队长陈舸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高危人群干预科科长张宏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防治科副科长叶寒辉福州市传染病医院感染科主任林涛厦门市卫生局疾病控制处主任科员张运峰明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吴健明泉州市卫生局疾病控制与卫生监督科科长叶阿良漳州市卫生局疾病控制科科长江西省(10名)朱世鸣江西省卫生厅疾病预防控制处卫生监察员邓爱花(女)江西省胸科医院内二科副主任徐丹南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性病防制科科长黄文军(女)九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性病防制所所长刘芳宇(女)新余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助理邹妍(女)贵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杨健平赣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易剑飞宜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防治科科长樊丽蓉(女)抚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防治科科长吴振声上饶市皮肤病性病防治所所长山东省(8名)刘树伟山东省第一劳动教养管理所宝山分所六大队副大队长修翠珍(女)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防制科副主任孟玲(女)淄博市卫生局卫生法制与监督(疾病控制)科科长杨珊(女)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防制科科长刘开军邹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王红(女)临沂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防制科科长姜明东德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防制科副科长蔡新聊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防制科科长河南省(20名)张永红河南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副处长李自钊河南省卫生厅艾滋病防治工作办公室主任田常俊河南省卫生厅医政处处长王哲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马彦民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防治研究所监测与管理室主管医师李发枝河南中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教授牛全记登封市妇幼保健院保健科中医师任丽君(女)开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防治科研究员孔卫军尉氏县卫生局副局长田志伟许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防治科科长李业武漯河市卫生局疾病控制科科长施建春(女)南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防治科科长何昌宇唐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崔效振商丘市卫生局疾病控制科科长郭慧(女)睢县卫生局艾滋病防治办公室副主任魏卫信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防治科科长冷冰周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侯振华上蔡县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吴仲仁上蔡县郭屯村卫生所所长张丽(女)新蔡县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湖北省(11名)柳东如湖北省卫生厅疾病预防控制处处长彭国平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防治研究所艾滋病性病防治中心副主任周旺武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张耀民大冶市卫生局副局长董雷竹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性病防治科主任陈宏平宜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防治所所长张选武南漳县薛坪卫生院主管药师刘璋大悟县苏区人民医院副院长王志成荆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控制所所长陈志波崇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谭震(土家族)鹤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防治科副主任医师湖南省(14名)谢青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宣传教育处主任科员李小军湖南省公安厅监管总队二支队支队长张军湖南省劳教(戒毒)局党委委员张佳之(女)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医疗保险处调研员吴颖岚(女)湖南省妇幼保健院妇产科副主任肖钢长沙市第一医院艾滋病科主任刘军衡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蒋华宝衡阳市第三人民医院艾滋病科主任周应育常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书记、副主任杨郁君张家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防治科科长满金华(女,土家族)慈利县妇女联合会党组书记、主席黄健郴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防治科科长王进辉宁远县民政局副局长兼社会救助局局长彭海燕(女,土家族)凤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广东省(16名)刘东日广东省公安厅监所管理总队戒毒所指导科科长伍岳琦广东省卫生厅疾病预防控制处处长邓惠鸿(女)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林鹏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预防控制所所长蔡卫平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感染科主任马汉武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黄利群(女)珠海市疾病预防控制西部中心副主任宫艳华(女)佛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防治科副主任医师余大年台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何展茂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9-2020年度山西省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9-2020年度山西省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9.22•【字号】晋政办函〔2021〕124号•【施行日期】2021.09.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9-2020年度山西省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晋政办函〔2021〕124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2019-2020年,全省政府系统信息工作队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围绕省政府中心工作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优化政务信息服务,积极落实辅政建言要求,报送了一大批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政务信息材料,为领导同志掌握情况、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表彰先进、激发干劲,进一步增强全省政府系统信息队伍的荣誉感和干事担当的工作热情,省政府办公厅决定,授予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等32个单位“山西省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授予丁韶华等65名同志“山西省信息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进一步提高信息服务质效.全省政府系统信息队伍要以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榜样,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跟踪反映经济运行的新动向、新苗头、新问题,全面反映社情民情和企业群众期盼诉求,更好服务政府科学决策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附件:1.2019-2020年度山西省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名单2.2019-2020年度山西省信息工作先进个人名单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9月22日附件12019-2020年度山西省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名单一、市级政府(按通报排名顺序)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省有关单位(按通报排名顺序) 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省人社厅省工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税务局省住建厅人行太原中心支行省统计局省卫健委省教育厅中央网信办安全中心山西分中心三、县级政府及市直部门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左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山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繁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介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平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永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附件22019-2020年度山西省信息工作先进个人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序) 丁韶华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马雷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王强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王伟长治市教育局王立成吕梁市应急管理局王继华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王建文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王胜琦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王敬省发展改革委王劲松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毋波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牛文浩省工信厅邓琛巷省审批服务管理局冯利庆晋城市农业农村局卢泓静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孙卿永济市应急管理局任佳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刘芝忻榆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刘旭东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刘洁婕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刘江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刘洪波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刘红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乔伟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闫鹏省卫健委许大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朱军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李鹏飞太原市城乡管理局李双梁省人社厅李俊义山西银保监局李倩省司法厅李晓伟介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张亚飞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张丽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张子扬灵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张朝霞省商务厅张建伟省教育厅陈彩云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陈贵波阳泉市税务局陈亮省农业农村厅陈秀丽省人社厅沈海峰省税务局林燕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杨惠山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杨慧繁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武玉航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赵智渊省财政厅赵波省市场监管局胡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要伟杰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侯顶峰省工信厅姜艳红中央网信办安全中心山西分中心郭立平人行太原中心支行贾效顺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贾帅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姬霄祥省人社厅唐羽省住建厅高彤彤省统计局梁思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常秋燕省发展改革委曾军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程盼省乡村振兴局韩瑜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韩梅省图书馆樊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山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山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06.09.18•【字号】晋卫妇社[2006]14号•【施行日期】2006.09.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山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晋卫妇社[2006]14号)各市卫生局: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06]25号),加强对我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卫妇社发[2006]239号),制定《山西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山西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山西省卫生厅二○○六年九月十八日山西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加强对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与运行的管理,保障居民公平享有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社区卫生服务,根据《城市社区卫生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卫妇社发〔2006〕239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省辖区内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是指在城市范围内设置的、经区(市、县)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
第三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贫困居民等为服务重点,开展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具有社会公益性质,属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第四条省卫生厅负责全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表彰山西省测绘行业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表彰山西省测绘行业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0.12.17•【字号】晋人社厅发[2010]203号•【施行日期】2010.12.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表彰山西省测绘行业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晋人社厅发[2010]203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国土资源局,测绘管理办公室,省测绘局直属单位:“十一五”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各级测绘行政管理机构、测绘科研、生产单位和广大测绘职工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民生”为宗旨,着力构建数字山西、建设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发展地理信息产业,为测绘事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测绘保障服务,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励各级测绘行政管理机构和测绘科研、生产单位不断深化改革,不断提高测绘工作水平,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激励广大测绘职工献身测绘事业,建设高质量、高水平的测绘人才队伍,努力开创测绘工作的新局面,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测绘局决定授予太原市国土资源局等24个单位“山西省测绘行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李保明等30名同志“山西省测绘行业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奖章,以资鼓励。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保持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促进我省测绘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再立新功。
全省各级测绘行政管理机构和测绘科研、生产单位,广大测绘职工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认真学习贯彻测绘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增强测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发扬“热爱祖国、忠诚事业、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测绘精神,更好地推进我省测绘事业全面发展,为我省转型跨越发展提供更好的测绘服务和保障。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6.12.09•【文号】国卫办监督函〔2016〕1354号•【施行日期】2016.12.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监督正文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16〕135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疾控中心、监督中心:根据《卫生计生重要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工作规划(2014-2017年)》安排,我委定于2017年2-7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艾滋病防治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主要内容(一)《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1.《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公布实施以来地方立法和建章立制情况。
2.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依法履职情况。
主要包括组织领导与协调保障、健康教育、传染病预防控制及相关制度的落实、医疗救治、监督执法等方面。
3.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4.进一步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的意见和建议。
(二)《艾滋病防治条例》。
1.《艾滋病防治条例》公布施行以来地方立法和建章立制情况。
2.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依法履职情况。
主要包括组织领导与协调保障、宣传教育、预防控制措施和“四免一关怀”政策的落实、医疗服务和监督执法等方面。
3.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4.进一步落实《艾滋病防治条例》的意见和建议。
(三)《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1.《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公布施行以来地方立法和建章立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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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卫生厅关于表彰全省艾滋病防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法规类别】传染病防治
【发文字号】晋人社厅发[2012]133号
【发布部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卫生厅
【发布日期】2012.11.21
【实施日期】2012.11.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卫生厅关于表彰全省艾滋病防治工作先进集体和
先进个人的决定
(晋人社厅发[2012]133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省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省卫生厅各直属单位:
我省自1995年发现首例艾滋病感染者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通过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的艰苦努力和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取得了显著进展,艾滋病疫情快速上升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为促进山西转型跨越发展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涌现出
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彰显了卫生系统干部职工的良好精神风范,树立了卫生部门的新形象。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决定,授予太原市卫生局等31个单位“全省艾滋病防治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太原市第四人民医院护士长林荣丽等62名同志“全省艾滋病防治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先进模范作用,为推动全省艾滋病防治事业发展再立新功。
全省各级防艾委成员单位和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大力弘扬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勤政为民、乐于奉献的职业道德和优良作风,团结奋进、开拓创新,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进取精神,不断推动我省防治艾滋病事业再上新台阶,为实现联合国提出的“零艾滋病感染、零艾滋病相关死亡和零歧视”的愿景目标,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全省艾滋病防治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2、全省艾滋病防治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卫生厅
2012年11月21日附件1:
全省艾滋病防治工作先进集体名单(共31个)
太原市
太原市卫生局
太原市杏花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太原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治安管理大队大同市
大同市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大同市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大同市疾病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