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制论文

合集下载

财政税收体制改革论文7篇

财政税收体制改革论文7篇

财政税收体制改革论文7篇第一篇:财政税收体制改革1目前存有于我国财政税收体制中的主要问题1.1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

作为一种与财政和经济有直接联系的工作,财政税收工作人员往往面临着较大的利益诱惑,而要约束工作人员,使其能够恪尽职守,坚守岗位,就必须要有一定的监督管理机制来支撑。

而目前我国财政税收的监督管理机制并不健全,很多监督管理工作流于形式,失去了其监督职能作用。

1.2民主管理机制不完善。

财政税收应当是取之于民而用之于民的财政收入,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是很有必要的。

这样有利于民众对财政税收工作进行全面监督,能够促进财政税收的顺利开展。

但是很多地方和基层在实际的工作开展中并为真正落实政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民众的监督地位被完全忽视。

1.3规范化转移支付问题较多。

受传统思想的影响,目前我国政府部门的财政资金转移往往不够公开透明,其中存有的问题也相对较多,包括转移流程不规范、转移时间较长、转移模式落后、转移资金利用率较低以及贪污犯罪现象屡禁不止等问题。

财政税收在从社会基层收取上来之后,要通过一定的转移来实现税收的合理运用。

但尽管中央已经采取了分税制的改革措施,在财政税收转移支付中依然存有很多问题。

这就说明了当前我国财政税收转移支付流程仍然不够规范,监督管理机制仍然不够健全,转移支付中存有的多种问题依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1.4财政税收名目较为混乱。

因为财政税收所涉及到的税收项目较多,因此其税收名目也相对较为繁杂琐碎,极易出现重复收费和乱收费的现象。

尽管国家已经出台了一些政策来取消部分税种,如农业税,个体户工商税等。

但是很多不知所以的税收名目依然在各地基层中存有。

这就严重破坏了国家好不容易获得的税制改革成果,为财政税收的顺利开展以及和谐社会的构建带来极大不利影响。

而目前我国对于财政税收乱收费的管理机制还未形成,很多管理工作无法落实到基层,这也是存有于当前财政税收体制中的主要问题。

2我国财政税收体制的改革措施与创新对策基于财政税收对国家发展所起到的重要作用以及财政税收体制管理中存有的多种问题,我们必须要深刻的认识到当前的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工作还负有艰巨的任务。

税收的论文——精选推荐

税收的论文——精选推荐

税收的论⽂税收是国家(政府)公共财政最主要的收⼊形式和来源。

税收的本质是国家为满⾜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公共权⼒,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与国民收⼊分配,强制取得财政收⼊所形成的⼀种特殊分配关系。

它体现了⼀定社会制度下国家与纳税⼈在征收、纳税的利益分配上的⼀种特定分配关系。

税收的论⽂1 由于我国税务筹划这⼀理念研究较晚,发展缓慢,因此当前我国税务筹划依然处于初级发展时期,⼤多数企业对税务筹划的认识不充分,使得税务筹划难以向着专业化、商业化⽅向发展,虽然有⼀部分企业认识到税务筹划的重要性,同时聘⽤有关专业⼈员指导税务筹划⼯作,然⽽效果不明显,这不仅是税务筹划⼈员⾃⾝的原因,企业也存在误解等⽅⾯的原因。

因此需要深⼊、⼴泛地讨论与研究企业增值税税收筹划具体操作,从⽽对企业进⾏税务筹划⼯作给予正确的引导。

⼀、转变增值税税收筹划的价值观念 对于税收征纳双⽅⽽⾔,需要及时转变落后的价值观念,通过良好的税务筹划,可以实现征纳双⽅双赢的局⾯。

对于企业⽽⾔,通过实⾏税收筹划,能够降低企业成本,经济效益也才更⾼,对于国家⽽⾔,能够实现长远利益的增长,企业⾃实⾏税收筹划后,能够优化⽣产经营的⽅法,有效提升内部⽣产⼒,促进企业的稳定发展。

能够为国家财政长期收⼊提供可靠保障。

并且通过实⾏税收筹划,可以在国家与企业间形成和谐征纳关系,避免发⽣企业漏税、偷税等违法⾏为,从根本上让国家财政收⼊规模最⼤限度得到拓展。

⼆、协调好企业与相关税务机关的关系 ⼀是加强与中介机构间的联系。

在税务中介机构中,税收筹划⼈员通常有着很⾼的综合素质,实践经验⽐较丰富,能够较快全⾯、准确掌握企业纳税状况、内部管理情况、⽣产经营现状等信息,对税收筹划⼯作的开展更为有利。

因此,企业要加强与税务中介机构间的联系,在开展税收筹划⼯作时借助税务中介机构的丰富经验;⼆是要协调好与主管税务机关间的关系,对于税务机关要充分信任,在缴纳税收时严格以税务机关设定好的标准为准。

我国现行增值税税制存在问题对策论文

我国现行增值税税制存在问题对策论文

我国现行增值税税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浅析摘要:现行增值税会计核算体系存在的问题不但影响了增值税会计本身作用的发挥,也影响了增值税会计信息的质量。

本文采用了对比分析和综合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运用增值税的基本理论和财务会计学的基本理论,对我国增值税会计核算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结合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提出了解决办法,以完善增值税会计核算体系和我国增值税税制。

关键词:增值税;会计模式;财税分流;价税合一一、现行增值税税制本身的问题1、征收范围过窄,破坏了增值税”链条”式管理完整性。

我国增值税作用的行业范围不全面,目前仅局限于农业、工业和商业领域,尚未推广到建筑、交通以及服务业等第三产业。

增值链条中断导致其功能发挥不够全面,影响了其对资源配置、收入分配、地区和产业经济平衡发展的调节作用。

2、扣税凭证不规范。

现行增值税法规定有3种合法扣税凭证可作为当期进项抵扣的依据,即增值税专用发票、收购凭证、运输发票。

然而,在税收实践中,由于税法本身的不严密性,使扣税凭证对抵扣税款产生了诸多影响。

例如:目前交通运输业营业税率仅为3%,而国家对生产经营企业准予按运营的7%抵扣税款,高扣低征,已造成不同行业间的不公平竞争。

3、减免税优惠过多过乱。

既有直接免税,也有”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和”先征后返”优惠。

二、完善改革增值税税制的构想改革和完善我国增值税制,无论对微观企业主体还是我国宏观经济的发展,都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增值税改革总的思路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现行的增值税税制,要在保证财政收入的同时,要充分体现”中性”原则,尽量减少对经济发展造成负面影响;要公平税负,为市场经济经济主体创造平等竞争的税收环境;要保持增值税链条的完整性,有利于实现对增值税的。

三、对解决增值税税制存在的问题对策浅析由于现行增值税税制的不完善和现行增值税会计模式的缺陷,导致了增值税会计核算存在上述诸多的问题。

为了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加强增值税的征管,笔者认为应该在构建”财税分流”的增值税会计模式基础上,制定我国《增值税会计准则》,重新构建我国增值税会计核算体系,细化我国增值税会计处理,从而进一步规范我国增值税会计核算。

中国税制论论文

中国税制论论文

中国税制论论文学院:土木建筑学院班级:土木工程F1006 姓名:悦敢超学号:201048040603浅析对我国个人所得税制的全面性改革的认识摘要:我国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公平原则是世界各国税制建立的基本出发点和基本原则,公平的个人所得税制将可以充分发挥其调节收入公平分配的独特功能。

然而,由于在税制模式、税率结构、费用扣除和税收征管等方面的缺陷,导致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的公平缺失非常严重。

因此,必须对个人所得税进行全面性改革,提高其公平性,以有效发挥其调节功能,实现社会公平目标。

关键词:税收公平、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调节功能、公平分配引言:近年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公平问题,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强调“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加大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

然而,由于转型期的一些制度不完善,导致我国收入分配差距呈不断扩大趋势,贫富差距严重。

如果我国不尽快遏制贫富悬殊和分配不公加剧的势头,则可能会危及经济社会的稳定健康发展,甚至出现社会动荡。

因此,必须采取各种切实有效的措施,特别是要充分发挥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公平分配的独特功能,逐步缩小贫富差距,实现社会公平目标。

正文:个人所得税调节功能的发挥程度,从根本上说取决于税制本身的公平性。

所谓税收公平,是指国家征税要使各纳税人承受的负担与其经济状况相适应,并使各纳税人之间的负担水平保持均衡。

税收公平与否,不仅直接影响到各经济主体之间的平等竞争和收入公平分配,而且也是保证税收制度正常运转的必要条件。

所以,长期以来,公平原则已成为各国税制建立的基本原则。

然而,由于现行个人所得税在税制模式、税率结构、费用扣除等方面的缺陷,导致其本身公平缺失非常严重,根本无法承担起遏制贫富差距扩大和公平收入分配的重任。

因此,依据税收公平原则,对个人所得税制进行全面改革,将是势在必行。

一、现行个人所得税制的公平缺失分析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是在1994年税收改革时建立起来的。

有关于税务专业论文精选

有关于税务专业论文精选

有关于税务专业论文精选企业经营范围的扩大和涉税事项的不断增多,我国税收政策的复杂性,企业税务管理越来越受到高度重视。

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有关于税务专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有关于税务专业论文范文一:发票在企业税务管理中的作用一、发票在企业税务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在我国税收征管体系中,发票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实施税收征管、税款的确定和征收以及税收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发票和税收相挂钩,是中国税收征管的一大特色,“以票控税”已经成为税务机关开展工作的根本点和普遍共识,发票在企业税务管理工作中具有重要作用。

(一)准确纳税准确纳税是指严格遵从税收法律、法规,确保按时、足额缴纳税款,同时又使企业享受应该享受的政策。

发票的开具时间是企业纳税义务产生时间,发票是企业进行税金核算、纳税申报的依据,取得和开具的发票是否合法合规,直接关系到企业税款的确定,影响纳税申报工作的准确性,正确使用发票能使企业享受到应该享受的政策。

例如:未严格按照发票管理办法使用发票,造成当期多交增值税,并且进项税金长期无法抵扣。

有家供电设备安装公司,成立当月,就承接一项154万元设备安装业务,设备由安装公司提供,由于公司刚成立,垫付购买设备的资金不足,于是要委托方预付购货款,委托方要求其开具发票才付款。

该公司开具了11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税金159829元,银行收到把款项后,公司按940171元作预收款入账,159829元做“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入账。

因发票开出,纳税义务成立,当月在没有1分钱进项税额的情况下,按159829元缴纳了税款。

该公司财务认为,进项税额终能扣除的。

等定制设备到货已隔4个月,没想到设备到货的当月没有销项,这15.98万元进行税额无法抵扣,只能转入“待抵扣进项税额”账户挂账。

以后几个月由于销售收入较少,累计销项税金小于15.98万元,挂账在“待抵扣进项税额”的进项税额一直没有全部抵扣。

从该案例的直接原因看,业务部门对开票时限不甚了解,开票和纳税之间关系不明白,误认为只要是预收款,就不用纳税。

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论文(全文)

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论文(全文)

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论文近日,在GJ税务总局公布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中,明确要求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要自行报税的规定,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应该说,这项规定的出台,仅仅是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改革过程不断前行中的重要一步。

随着社会经济的持续进展和法制建设的进一步完善,个人所得税的改革还将不断深入,直使其既能充分发挥税收调节力度、缓解分配不均的作用,又能在相关法规内容紧密结合ZG具体国情的同时,逐步完成与国际个人所得税法的接轨。

XX的作出的《****ZY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关于全面加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和谐社会的建立必须以法治为中心,构建一个秩序井然、公平公正、RM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人人能够安居乐业、和睦相处的社会,确保社会和谐稳定、GJ长治久安、RM享有殷实安康的生活。

只有坚持科学进展、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才能促进社会的全面进步。

那么如何在构建和谐社会背景下,合理地推进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呢?我认为以下几点问题值得思考:一、个人所得税改革的目标选择个人所得税是政府组织财政收入,公平社会财富和调节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

我国的个人所得税虽开征较晚,却一直伴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进展一并前行。

从1993年开始制定具体税则,到历经十多年后的今天,个人所得税已成为我国第四大税种。

但随着社会经济和个人所得税收入规模的高增长,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税制与目前总体经济进展状况相较,已明显地暴露出了滞后的一面,这就使个人所得税的改革迫在眉睫。

然而,个人所得税改革是直接影响民众利益、是民众最为敏感的改革,从世界范围来看,寻找对个人所得进行合理纳税的有效方法一直是国际性的难题,它不但需随着社会经济的进展变化而变化,而且还应充分地结合本国国情,这就意味着个人所得税的改革不可能是一步到位的。

借鉴欧美GJ已经改革和实行了两百多年的个人所得税法,结合我国社会经济进展的趋势,把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个人所得税税制作为改革的总体目标和指导方针是至关重要的。

2020年个人所得税制论文

2020年个人所得税制论文

个人所得税制论文(一)税目划分不够科学1.税目较为零散复杂,不利于税收征管。

从征收效率方面来看,现实中各种收入名称繁多,难以与税制所列项目对应。

对不同的税目采用不同的税率、费用扣除标准,纳税期限也不尽相同,可能促使纳税人分解收入,多次扣除费用,造成偷税和避税。

2.分类税制调控不均,难以体现税负公平。

在分类所得税模式下,对于纳税人取得的个人收入,实行分项扣除费用、分项确定税率、分项征收管理。

从税负公平的角度来看,对于那些从多渠道取得收入、应纳税所得额较大,但分属若干应税项目的纳税人税负相对较轻,而对于那些收入渠道单一、应纳税所得额较小的纳税人税负相对较重,难以实现真正的税负公平。

3.征收范围比较狭窄,不能适应形势发展。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居民的收入已由工资收入为主向收入形式多元化的趋势转变。

__、财政部确定征收的“其他所得”不能涵盖现阶段所有的个人所得项目,也不能适应个人收入多元化的发展趋势。

(二)税率设计不能充分体现税收公平我国个人所得税制采用的是超额累进与比例税率并存的税率形式。

税率设计过于繁杂,操作难度较大,既不利于纳税人纳税,也不利于征收管理。

1.税率级距设置不合理。

虽然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超额累进税率级次由九级改为七级,但仍显得比较多,最高边际税率高达45%。

同时,低税率的级距比较小,这使得本不应是个人所得税主要调控对象的中低收入阶层成为纳税主体。

2.劳动所得和非劳动所得的税率设计不够科学。

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对工资、薪金所得按3%至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征税;对劳务报酬所得按照20%的税率征税,一次收入畸高的实行加成征收;对经营所得(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按5%至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征税;对资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股息、利息、红利、财产转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按20%的税率征税;而对偶然所得,如彩票中奖,只按照20%的税率征收。

这在客观上形成了对劳动所得征税高,对非劳动所得征税低的现象。

关于税收的论文

关于税收的论文

关于税收的论⽂论⽂常⽤来指进⾏各个学术领域的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章,它既是探讨问题进⾏学术研究的⼀种⼿段,⼜是描述学术研究成果进⾏学术交流的⼀种⼯具。

论⽂⼀般由题名、作者、摘要、关键词、正⽂、参考⽂献和附录等部分组成。

论⽂在形式上是属于议论⽂的,但它与⼀般议论⽂不同,它必须是有⾃⼰的理论系统的,应对⼤量的事实、材料进⾏分析、研究,使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

关于税收的论⽂1 ⼀、税收筹划及其意义 (⼀)税收筹划的概念 税收筹划⼀般是指企业在法律的许可范围内,合理优化以及选择企业的纳税⽅式和⽅案,以便使企业在不违背法律的框架内享受⼀定的税收优势,从⽽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使企业利润最⼤化的过程。

税收筹划在我国出现的时间相对较短,以⾄于⼀部分⼈把税收筹划等同于偷税漏税。

另外还有些⼈则认为,在不违反国家税法的前提下进⾏合理的避税是不可能的,结果导致许多企业忽视税收筹划⼯作。

(⼆)税收筹划的意义 纳税筹划通过对税收⽅案的多重⽐较,选择纳税较轻的⽅案,最⼤程度减少纳税⼈的现⾦流出或者尽可能减少本期现⾦的流出,从⽽增加可⽀配资⾦数量,从财务⽅⾯有利于纳税⼈的⽣产和经营。

例如,某公司多年来⼀直以废煤渣为原料⽣产建筑材料。

按照我国企业所得税暂⾏条例,使⽤“三废”作为原材料进⾏⽣产的可以免缴所得税5年,但该企业多年来却⼀直在申报缴税。

该企业如果进⾏纳税筹划,对税法进⾏深⼊研究,⾄少可以不缴这种“冤枉税”。

⼆、负债筹资税收筹划分析 负债筹资中产⽣的利息是债务资⾦的主要成本,这部分成本按规定可以在税前进⾏扣除,因⽽具有很强的抵税作⽤,或者说,负债筹资可以带来节税效益,⼀定程度提⾼权益资⾦的收益⽔平。

三、税收筹划的注意事项 (⼀)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是税收筹划必须限定在税收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不能违反税收法律规定和国家财务会计法规及其他经济法规。

⼆是税收筹划必须随时关注国家法律法规的变更。

税收筹划都是在特定背景下制定的,⼀旦有关的法律法规发⽣变更,财务⼈员必须尽快对税收筹划⽅案进⾏修正和完善,否则,将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我国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及意见马长江(0941023003)[摘要]随着我国税收征管法的不断改革,税务代理、稽查力度、稽查人员的素质、信息利用能力等诸多方面有了很大程度上的提高,但任然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为了税收征管的有效运行,堵塞征管漏洞,本文提出一些粗浅的意见。

[关键字]:税收征管纳税代理税务稽查信息化建设一、我国税收征管的发展从新中国成立到上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税收征管实行管理员专责模式,即“一员进厂,各税统管,集征、管、查于一身”。

这是与计划经济条件下经济成分单一、纳税人规模不大、税制结构简单等相适应的,有助于税收管理员全面了解纳税人的情况,但也存在缺乏监督制约机制、征纳双方权利义务不清等问题。

在1988年至1994年国家税务局进行了以建立征、管、查分离模式为核心内容的税收征管改革, 在税务机关内部划分了征收、管理和检查的职能部门,实行征管权力的分离和制约,同时实行专业化管理,以提高征管效率。

这种模式基本划清了各环节的职责分工,有利于加强监督制约,但仍未解决征纳双方权利义务不清等问题。

1994年,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我国实施了新中国成立以来规模最大、范围最广泛、内容最深刻的一次税制改革。

在税收征管制度方面,要求普遍建立纳税申报制度,加速税收征管信息化进程,探索建立严格的税务稽查制度,积极推行税务代理。

又在一些地方试行“纳税申报、纳税代理、税务稽查”三位一体的税收征管模式。

该模式意在取消专管员固定管户制度, 把纳税申报, 中介机构的税务代理和税务机关的税务征管有机结合起来, 形成一个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整体。

1997年,建立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税收征管模式。

要求建立健全纳税人自行申报制度、税务机关和社会中介相结合的服务体系、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的管理监控体系、人工与计算机结合的稽查体系、以征管功能为主的机构设置体系。

这次改革基本形成征收、管理、稽查既相互分离又相互制约的征管格局,强调纳税服务和税务稽查的重要作用,积极推广应用计算机技术。

进入新世纪后,我国税收征管迈入新的发展阶段。

这一时期的税收征管发生了两个显著变化。

一是实施科技加管理,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促进税收征管。

这期间,以金税工程为代表的信息化建设实现了突破性进展,提高了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同时,强调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实现管理与科技双轮驱动。

二是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切实提高税收征管水平。

由过去的分散型、粗放型管理到向集约型、规范型的管理转变;由传统的手工操作方式向现代化的科学征管方式转变; 由上门收税向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转变。

党的十七大以来,面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税收征管工作的新要求,税务部门提出大力推行专业化、信息化管理,最大限度地提高征管资源的利用效率。

进一步明确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是税务部门的核心业务、纳税服务对税收征管具有先导性和基础性作用,通过持续改进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不断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

二、我国现行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

(一)、税收代理中存在的问题1、在税收代理资格认定和税务代理人的确认的管理方面存在漏洞。

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完善的税务代理法律,虽然国家税务总局于1994年制订了《税务代理试行办法》,但由于该试行办法的层极较低,还不能从根本上起到宏观调控的作用,加之各税务机关还不能有效地分清办理税收业务的人是税收代理人还是纳税人内部的工作人员,这也使得代理市场的管理出现混乱状态。

2、税务代理性质定位不清。

尽管从1998年8月以来对税务代理行业的清理整顿和脱钩改制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但是,我们可以看到这些税务代理公司和税务部门之间在某种程度上还存在千丝万屡的联系,有的人甚至把税务代理公司称作“铲事”公司。

这恰恰反映了税务代理公司的性质的定位不清并且对税收筹划这一概念的理解存在问题。

税收筹划的目的是为企业节约开支,而不是为纳税人偷、逃税款。

税务代理要遵循合法和有效的原则,这是税务代理取得成功的基本前提,税务代理机构应该做到既要维护国家法律,指导企业依法纳税,又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从事税务代理业务人素质良莠不齐。

(二)、我国税收法律机制尚不健全, 税收征管的法制性不规范1、某些纳税人权利规定得不够细化。

例如, 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条款中没有明确是否要加收滞纳金, 实践中一些地方擅自加收滞纳金,使纳税人多付出一笔成本; 又如, 规定纳税人有延期申报权, 但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条件、时间、税务机关不予核准或不予答复的法律后果等均缺乏相应的规定, 致使实践中难以操作。

2、个别条款的规定容易导致实践中征税机关侵犯纳税人权利情况的发生。

例如,第60条规定: 对“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 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 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实践中, 一些税务部门强制纳税人以高价购买指定的报税机器及软件, 纳税人怨言虽大, 但由于不敢得罪税务部门, 权利受侵犯也只能忍气吞声。

3、未明确当税务机关滥用职权或不当行使扣押权或保全, 使纳税人利益遭受损失时, 不仅应赔偿其直接损失, 而且应当赔偿间接损失。

也未明确税务机关侵害公民自由权时,应当赔偿精神损失;4、《征管法》中有大量例如“规模小”、“确无建帐能力”、“明显偏低”和“正当理由”、“账目混乱”等不确定的法律概念, 这些概念内涵模糊, 缺乏明确的认定标准, 由于缺少类型化列举方式, 实践中极易造成征税机关权力的滥用。

(三)、税收执行和稽查程序不合法1、在税收执行和稽查中在税收执法中,仍然存在着人情税、关系税问题,一到检查就有人说情、照顾,导致问题越积越多,风险越来越大。

有的单位与企业有着一些工作之外的利益关系,给执法和管理带来许多被动。

2、部分税务人员责任心不强,综合素质不高,税收业务不熟练,造成违法执法或者工作失误。

一些单位和个人原则性不强,纪律性不强,面对一些外部压力,对一些不合规、不合法的事情不抵制、不敢于坚持原则,一而再、再而三的不守“规矩”,最后造成不良后果。

3、税务机关法治观念欠缺我国税务机关的法治观念还需提高,税收执法人员的素质、执法水平都难以适应依法治税的需要,执法不规范。

特别是在执法程序上, 我国长期以来重实体轻程序的法制观念严重, 税收执法只能按照既定的程序进行, 否则就会因程序违法导致诉讼败诉,从而破坏税务机关形象。

三、对于我国税收征管的几点意见1、营造良好的外部执法环境。

充分落实好税收征管法等基础上,积极主动地向党委政府做好汇报,讲清税源实际状况、组织收入原则、税收执法要求,增强税源管理措施,赢得党委政府对提高收入质量工作的支持和理解;2、加强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联系沟通,积极反映本单位在防范执法风险方面采取的主要措施,主动加强外部监督;加大对外税收宣传工作力度,把地税部门支持发展的努力、依法治税的决心和优化服务的姿态展示出来,为提高收入质量、防范执法风险工作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3、对组织收入、征收管理、税收处罚、减免税管理、税务稽查等存在税收风险的环节深入开展自查,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并严厉查处设立过渡户、虚收空转、转引税款、漏征漏管、人情税、关系税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有税不收、无税乱收、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增强防范意识,规范税收执法行为,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提高自我纠错能力,确保各项税收政策的正确贯彻落实。

4、随着稽查力度加大, 监管水平提高以及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的增强, 可查补入库额会逐渐降低。

税务稽查管理应由收入型向执法型转变。

主要以稽查部门工作程序和内容是否合法为考核内容, 以税务稽查实施广度和深度作为考核指标, 重点考核执法力度。

凡稽查结论属于偷税性质的应考核税务稽查部门是否已补征偷税款,是否已加收滞纳金,是否已进行了罚款,对构成犯罪的案件是否移送司法机关。

5、立足税收征管实际需要,完善岗责目标体系,合理分解税收征管权力有利于形成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工作机制,有助于改变权力不明确、责任不清楚、权责不对称、干多干少一个样、出了问题无人承担的局面,提高税务干部的主观能动性6、健全税收征管监督制约体系,完善税源监控机制,堵塞征管漏洞积极推行纳税评估。

按照一定的程序,运用一定的技术和方法,对纳税人在一定的时间内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及有关涉税事宜进行系统的审核、分析、确认和评价,根据纳税人的不同信誉等级进行税收管理和服务的差别对待,依靠纳税评估实现税收管理预警化。

并且在实现税收执法法治化、规范化在深化征管改革过程中,进一步健全监督制约体系,加强对税收执法行为的监督制约,是规范税收执法、促进税收征管改革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的一个基本保障,也是实现有效税收管理的必然要求。

7、规范软件的开发与应用。

软件的开发应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加快推广应用全国统一征管主体软件的步伐,最终达到全国使用统一标准的,覆盖征收、管理、稽查各环节的,集征收、监控、考核、决策于一体的税收信息管理系统,实现软件功能的全面、规范和兼容。

各地在一定时期内需要自行开发特殊软件的,也要与全国统一软件匹配、共享。

8、加快税收信息资源管理,完善以信息化技术为支撑的税收征管体系,实现税收征管专业化建立科学高效的税收征管体系,逐步建立一体化的税收信息共享空间。

税收信息资源的管理和应用,应坚持自下而上的原则,即各级逐级组建本区域内的税收信息共享空间,最终建立起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中心的纵横交错的一体化税收信息资源管理空间,并通过全国一体化的网络体系实现全国范围内的税收信息共享。

全面提高税收信息资源的管理和应用水平。

要采取严密措施,防止涉税信息失去真实性和时效性。

要提高信息资源的安全性,建立和完善税收信息采集、处理、传递、应用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防止系统网络遭受计算机病毒、黑客的侵犯和机密信息的泄露。

9、建立科学务实的组织机构体系,实现税收征管高效化组织机构体系是征管机制高效运行与实现有效税收管理的的组织保障和必要前提。

要适应信息技术的发展和新征管模式的内在要求,建立起科学务实、相互衔接、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组织结构。

10、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员工素质,保证成本管理质量。

首先,培养一批成本控制和成本核算的专业人员,让他们认识到在完成任务的同时,还要“开源节流”,以降低事业单位的运营成本,提高事业单位资金的使用效益。

其次,优化项目管理人员的结构,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经济核算意识。

培养一批业务精湛、年富力强的项目管理人员,使他们在项目管理中增长才干,保证管理的高效率进行。

提高其税务执法水平通过完善人事制度改革, 通过制度创新, 不断优化税务队伍。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