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电化:2009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2010-02-10

合集下载

湘潭电化: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0-03-03

湘潭电化: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0-03-03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JIA YUAN LAW FIRM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F407邮政编码:100031F407, Ocean plaza 158 Fuxing Men Nei Avenue, Beijing 100031 China电话TEL:(8610)66413377传真F AX:(8610)66412855E-MAIL:eoffice@致: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受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之委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指派郭斌律师出席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进行法律见证,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出具法律意见如下: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决定召集;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刊登于2010年2月10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并公布于巨潮资讯网()。

会议通知发出之后,董事会未对通知中列明的议程进行修改;本次会议于2010年3月2日如期召开。

本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主体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之规定。

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1、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理人共 2 人,代表股份446904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9.27 %。

上述股东均持有相关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并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

2、出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经本律师验证,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资格。

三、本次会议没有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没有否决或修改列入会议议程的提案。

四、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本次会议对列入会议通知中的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票经三名监票人(其中股东代表两名、监事代表一名)及见证律师负责清点,并由监票人代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未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上述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的通过;会议决议与表决结果一致;本次会议召开情况已作成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全部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签字并存档。

湘潭电化:关于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2010-07-13

湘潭电化:关于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2010-07-13

股票代码:002125 股票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10-024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0年7月12日收到控股股东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化集团”)通知,获悉电化集团已与江西江南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信托”)签署了《股票收益权转让合同》和《股票质押合同》。

根据合同约定,电化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2198.52万股股票(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9.16%)为其在《股票收益权转让合同》项下应履行的义务向江南信托提供质押担保,担保期限至江南信托出具书面确认文件确认被担保债务被全部偿付之日结束。

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0年7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电化集团共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397.04万股,本次质押2198.52 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50%,剩余股份没有质押。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7月13日。

能源局发布2009年全国电力工业统计年报数据

能源局发布2009年全国电力工业统计年报数据

电装 机 容 量 8 4亿 千瓦 ,同 比增 长 . 7
1. %。20 ~ 0 9年全 国发 电装 机 年 02 6 0020 均增 长 1.4 , 8% 累计 新 增 电源 规 模 超 过 1 5 . 千 瓦 。发 电 装 机 和 发 电 量 已 经 连 5亿
提高 0 5个百分点 。 中第一 、 、 。 9 其 二 三产 业 和城 乡 居 民分 别 为 90亿 千 瓦 时 、 4 2 17亿千瓦时 、9 4 千瓦时和 4 7 73 34 亿 55 亿 千 瓦 时 ,分 别 增 长 6 0 46 % 、 . %、. 9 9 1 . %和 1.8 占全社会用 电量 的比 24 7 20 %, 重 分 别 为 25 % 、41% 、0 8 和 . 7 7. 5 1. % 7 1.0 25 %。全 国工业用电量 2 75亿千瓦 65
高到 2 0 0 9年 的 6 .3 9 %,火电机组 平均 4
单 机 容 量 已经 从 2 0 0 0年 的 54 . 0万 千 瓦 提 高 到 20 0 9年 的 1.1万 千 瓦 。 在 03
模 ,全年全 国新增 电源容量 9 6 6 7万千
瓦 , 高 于 2 0 年 。2 0 底 , 国发 略 08 09年 全
20 0 9年 ,全 国电力工程 投资 完成
70 7 2亿 元 , 比增 长 2 .0 同 22 %。 其 中 , 电
( ) 一 电源 结 构 持 续优 化 , 洁 能 源 清
发 电 比 例 持 续 提 高
国, 跃居世界首位 。
( ) 国发 用 电 量 增 幅 略 高 于 上 三 全

千 米 , 同 比增 长 1. % ;2 1 9 2 0千 伏 及 以 2
保持 较快 增长

证监会7年处罚43名保荐代表人

证监会7年处罚43名保荐代表人

证监会7年处罚43名保荐代表人作者陈冉和讯股票消息中国证监会公布的信息显示,今年以来,证监会对失职违规保荐代表人的处罚力度明显加大。

仅今年上半年,就有来自中投证券、中信证券、海通证券和华泰联合证券的10位保荐人受到了处罚。

自2004年推出保荐制度以来,加上今年上半年处罚的10人,迄今共有43名保荐代表人受到出具警示函、谈话提醒等处罚,其中,平安证券王志妮、东方证券林霖因注册登记申请文件造假,被撤销了保荐代表人资格。

处罚信息显示,2008年6月,首创证券的保荐人刘晓山、雷茂保荐的湘潭电化,因自2007年4月上市以来,经营业绩呈现出大幅下滑的态势,而被证监会处以3个月不受理其推荐的处罚。

相比上述两人,平安证券王裕明至今没有收到任何处罚实属侥幸。

其保荐的恒信移动 ,2010年5月20日上市之后,14个月来的业绩一直在走下坡路,2010年半年报净利润同比下滑23.82%,2010年净利润同比下滑45.18%,2011年上半年业绩预报则首次预告亏损。

2011年6月底,为了进一步提高保荐机构执业能力和制度建设水平,中国证监会公布《保荐业务内部控制指引》(征求意见稿),旨在督促保荐机构完善保荐业务相关制度,切实履行好尽职推荐和审慎核查责任。

附:2004年以来证监会处罚保荐人名单监管对象所属券商监管措施违规事项生效时间在保荐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过程中,违反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证监发行字[2006]5号)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

2011-6-27赵渊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警示函保荐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过程中,违反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证监发行字[2006]5号)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

2011-6-27王韬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警示函在保荐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中,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号)第四条的规定。

2009年全国电力工业统计快报-中电联

2009年全国电力工业统计快报-中电联

中电联发布2009年全国电力工业统计快报 2010-1-62009年全国非化石能源发电加快发展电力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发、用电量增长企稳回升,增幅超上年同期水平装机容量8.74亿千瓦用电量增长5.96 %本网讯近日,中电联发布2009年全国电力工业统计快报。

2009年,全国发、用电量从年初严重下滑、年中企稳回升到年末大幅攀升,全年增速大于上年,全社会用电量增长为5.96%。

全国发电装机容量达到8.74亿千瓦,全口径发电量36639亿千瓦时。

新增风电897万千瓦,继续翻倍增长;核电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年底在建施工规模达到2305万千瓦。

全国百万千瓦超超临界火电机组已达21台,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试验示范工程正式投运,世界首个±800千伏直流输电工程单极投产。

全国电力建设投资规模继续保持较快增长,电源投资结构继续优化,火电投资比例大幅下降,核电、风电投资比例较大幅度增加;电网投资增长继续加快,投资规模占电力投资比例已达5 0.90%,比上年同期上升4.97个百分点。

2009年,全国电力建设投资完成额增加幅度较大,达到7558.4亿元,同比增长19. 93%,同比上升8.92个百分点。

电源完成投资3711.3亿元,同比增长8.91%。

电源基本建设投资呈现了继续加快结构调整的态势,核电、风电基本建设投资完成额同比分别增长74.91%和43.90%,火电基本建设投资完成额同比下降11.11%。

电网投资完成3847. 1亿元,同比增长32.89%,同比上升14.77个百分点,其中送变电项目投资占电网投资比例为87.82%,50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电网投资占送变电投资总额的33.43%,特高压(含1000千伏交流和±800千伏直流)投资占送变电投资总额的5.56%。

2009年,全国基建新增生产能力继续保持较大规模,基建新增发电设备容量8970万千瓦,其中,水电1998万千瓦,火电6076万千瓦,风电 897万千瓦,在新增设备容量中,水电占22.17%,火电占67.73%,风电占10.00%,分别较上年降低1.16、3.39和上升4.58个百分点。

湘潭电化: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书

湘潭电化: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书二零一四年七月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书致: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潭电化”)的委托,作为湘潭电化与湘潭振湘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湘国投”)进行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项目(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发布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交易的有关事项进行法律核查,并出具《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所(含经办律师)声明如下:一、本所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

二、本所及经办律师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与本次交易有关的法律事实和法律行为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交易所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其他申请材料一起上报或公告,并依法对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同意湘潭电化在本次交易的报告书中自行引用或按中国证监会的审核要求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部分或全部内容,但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和曲解。

四、本所已得到湘潭电化、振湘国投的保证,即湘潭电化、振湘国投向本所提供和披露的为本次交易发表法律意见所必需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均为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无任何虚假、隐瞒、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有关副本文件与正本文件相一致,有关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所提供的文件、材料上的所有签字和印章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字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所有的口头陈述和说明的事实均与发生的事实一致。

2009年中国电力工业统计快报

2009年中国电力工业统计快报
21 0 0年 第 /期( 总第 5 期 ) 8

i与 稚 夏
S HANX E R J NE GY AND CONS R E VAT ON I
20 0 9年 中 国 电 力 工 业统 计 快 报
中图 分 类 号 : TM7 5 1 文献 标 识 码 : C 文 章 编 号 : 1 7 、 9 7( 0 0 0 —0 I 3 6 4 3 9 一2 l ) 1 9 - 0 0
20 0 9年 , 国 电力 建 设 投 资 完 成 额 增 加 幅 度 较 大 , 中 达 到 7 5 8 4× 1 元 , 比 增 长 1 . 3 , 比 上 升 5 . 0 同 9 9% 同
机组达 到 2 1台 , 有 1 另 2台 10×1 k 机 组 在 建 ; 0 0 W 20 0 9年新增 火 电机组 单 机容 量 超过 6 0×1 W 的合 0k 计容量 占全 部新 增 火电容 量 的 5 . 8 8 6 %。核 电进 一 步
及 河北 、 山西 、 河南 、 湖南 、 广东 省 合计 3 5×1 W 抽 5 0k 水 蓄能电站 的 建成 , 使得 中国 水 电新 增 装 机 容量 达 到 较高规 模 。火电建设 继续 向着 大 容量 、 参数 、 高 环保 型
方 向 发 展 。 广 东 海 门 一 期 2 台 和 潮 州 二 期 2 台 、 津 天 北 疆 2台 、 江 宁 海 电 厂 二 期 扩 建 2台 和 北 仑 三 期 扩 浙 : 建 1 、 苏 金 陵 煤 机 l台 l0×1 k 超 超 临 界 机 台 江 0 0 w 组 的 相 继 投 运 , 得 中 国 在 运 10× l k 超 超 临 界 使 0 0 W
稳回升到年 末 大 幅 攀升 , 年增 速 大 于 2 0 全 0 8年 , 全社

深圳惠程:募集资金2009年度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2010-02-27

深圳惠程:募集资金2009年度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2010-02-27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2009年度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立信大华核字[2010]495号募集资金2009年度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立信大华核字[2010]495号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惠程)募集资金2009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进行鉴证。

一、管理层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责任深圳惠程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修订)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临时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的基础上对深圳惠程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

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 深圳惠程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

选择的鉴证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

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鉴证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鉴证证据是充分的、适当的,为发表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我们认为,深圳惠程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修订)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临时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深圳惠程募集资金2009年度使用情况。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本公司董事会郑重声明:本公司董事会保证2009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深圳证劵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现将本公司截止200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49号文《关于核准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500万股。

发行方式为网上配售和网下发行相结合,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6.5元。

该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62,500,000.00元,扣除承销商中介费等相关上市费用15,074,986.00元,实际募得资金为人民币147,425,014.00元,并于2007年3月23日已全部汇入了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湖南省湘潭市板塘支行账号为1904030929022118148的银行账户内,2007、2008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7,000,000.00元,2009年度使用募集资金52,900,700.00元。

2007-2009年度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19,900,700.00元。

截至 2009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余额28,452,258.12元, 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主要系募集资金生息所致.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公司于 2006 年8月修订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经公司二届九次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获通过。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等情况,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公司2007年4月27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板塘支行、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规定公司募集资金账号为:1904030929022118148,该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并且得到了有效执行。

截至 2009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存入银行 银行帐号 金额(人民币) 性质 期限工商银行板塘支行 1904030914200001588 23,000,000.00定期 3个月工商银行板塘支行 1904030929022118148 5,452,258.12 专项 活期 合计 28,452,258.12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原计划将募集资金投资于2万吨/年无汞碱锰电池专用电解二氧化锰技改工程项目,由于市场环境及政策变化,公司预测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难以取得预期投资回报,决定调整该项目。

经2007年12月21日召开的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向,投资6,700万元用于建设1万吨/年金属锰生产线。

经2009年10月9日召开的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8,042.50万元投资于1万吨/年锰酸锂专用电解二氧化锰技改工程项目,该项目总投资8,100万元,预计投产后项目年销售收入1亿元,净利润1,583.95万元。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09年3月16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09年4月1日经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核批准,公司以暂时闲置的7,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6个月,2009年9月30日,公司已归还了上述款项。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1万吨/年电解金属锰技改工程项目:2009年该项目实际投入资金1,123.77万元,全部投资于固定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实际使用金额8,331.81万元,超出募投资金6,700万元外的资金全部由企业自有资金解决。

该项目未完成工程决算。

2009年该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受以下几个的原因的影响:投产以来,电解金属锰销售价格大幅下滑,出现了成本和售价倒挂的现象;新生产线处于磨合期,原材料消耗较高,工艺控制还不是很完善;只开通了部分产能,无法形成规模效益。

1万吨/年锰酸锂专用电解二氧化锰技改工程项目:2009年该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290.07万元。

截至报告期末,生产线的改造正在进行,投料方式的改造尚未启动,该项目预计2010年10月完工。

(二)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1.一万吨/年电解金属锰技改工程项目:情况说明见《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第五节“董事会报告”第三点之“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2.一万吨/年锰酸锂专用电解二氧化锰技改工程项目:(1)变更原因随着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相继出台,新能源电池取得了飞速发展,其中锂离子电池用锰酸锂发展异常迅猛。

公司于08年底成功研制出了锂离子电池用锰酸锂专用电解二氧化锰新产品,为尽快投入市场,公司决定投资10000吨/年锰酸锂专用电解二氧化锰技改工程项目。

(2)变更程序和审批机构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08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对本次变更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的议案已于2009 年9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10000吨/年锰酸锂专用电解二氧化锰技改工程项目”已于2009 年8月24日获得到湘潭市经济委员会备案批复,备案号为(潭经投资备(2009)060号)。

(3)变更披露情况公司于2009年9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的议案。

独立董事、保荐机构代表人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2009年10月9日召开的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的议案。

2009年9月10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就募集资金变更事项披露了《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公告》(公告编号:2009-033)、《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09-034)及《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公告》(公告编号:2009-035)三个文件。

2009年10月10日公司通过上述媒体公告了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部分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审议结果《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09-039)。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2009年度,本公司已按《关于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2月9日第 8 页 共 8 页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募集资金总额14,742.5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290.0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4,742.50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1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1,990.07 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2万吨/年无汞碱锰电池专用电解二氧化锰技改工程项目是 16,987.97 0000-- - - 否 是 合计—16,987.97——-——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计划投资项目投资盈利预期变化,所以暂时停止该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原项目受到以下三个方面因素的影响,将难以获得原来预计的投资回报。

(1)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

(2)电解二氧化锰市场竞争加剧。

(3)取消电解二氧化锰出口退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未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未调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详见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报告期内无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除以上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之外,剩余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注1:1万吨/年电解金属锰技改工程项目已实际投入8,331.81万元,超出募集资金部分1,631.81万元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其中本年以自有资金投入1,123.77万元。

第 9 页 共 8 页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09年度编制单位: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投资进度(%)(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1万吨/年电解金属锰技改工程项目 2万吨/年无汞碱锰电池专用电解二氧化锰技改工程项目 6,700 6,700 1,123.77 8,331.81124.36 2009年4月27日-393.90 否 否1万吨/年锰酸锂专用电解二氧化锰技改工程项目2万吨/年无汞碱锰电池专用电解二氧化锰技改工程项目8,042.5 8,042.5 5,290.07 5,290.0765.78 2010年10月8日 否合计14,742.5 14,742. 5 6,413.84 13,621.88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募集资金投向改为投资一万吨/年电解金属锰技改工程项目和一万吨/年锰酸锂专用电解二氧化锰技改工程项目,情况说明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之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