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程序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流程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流程一、申报资格审查。
1. 企业法人资格审查。
企业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2. 企业经济类型审查。
企业应为技术型、知识型、创新型企业,其主营业务应为高新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
3. 企业研发投入审查。
企业应具有一定比例的研发投入,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二、初审材料提交。
1. 企业应向当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部门提交认定申请材料,包括企业基本信息、财务报表、研发投入情况等。
2. 材料初审。
认定管理部门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认是否符合认定条件。
三、专家评审。
1. 专家评审组成。
认定管理部门组成专家评审组,由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
2. 专家评审。
专家评审组对企业的技术水平、创新能力、研发成果等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
四、公示。
1. 公示时间。
认定管理部门将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 公示内容。
公示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专家评审意见等。
五、审定。
1. 审定程序。
认定管理部门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公示情况,进行最终审定。
2. 发文通知。
认定管理部门将认定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并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
六、认定证书颁发。
1. 颁发时间。
认定管理部门在审定通过后,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
2. 证书有效期。
认定证书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后可重新申报认定。
以上即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流程,企业在申报认定时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准备材料,确保符合认定条件,以顺利通过认定。
同时,认定管理部门应严格执行认定流程,确保认定结果的客观、公正。
希望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能够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推动经济发展。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主要流程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主要流程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主要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提交申请:企业向所在地相关部门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通常需要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 技术评审: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技术评审,包括对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研发投入、研发成果等方面进行评估。
3. 资产评估:评估机构或评审委员会根据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和相关资料,对企业的技术资产进行评估和鉴定。
4. 专家评审:邀请相关专家对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进行评审,对企业的研发项目、技术成果和创新能力进行审查。
5. 审批:根据技术评审、资产评估和专家评审的结果,相关部门进行综合评估,并由批准机构对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进行审批。
6. 颁证复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通常具有有效期限,企业在有效期内需要进行定期的复审,以保持认定资格。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和国家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的流程步骤可能会有所调整。
高新认定流程

高新认定流程高新认定流程是指企业通过申请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过程。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流程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1. 验证企业的高新技术资质。
企业首先需要自我评估,根据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相关标准,判断自身是否具备高新技术的特点和条件。
企业要依据国家标准编制相关材料,包括企业的技术开发与创新能力、科技成果转化情况、高技术人员占比和企业财务状况等信息,以备申请时提供。
如果企业认为自己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就可以进行申请。
2. 提交认定申请材料。
企业需要将认定申请材料提交给相关部门,一般是所在地的科技管理部门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机构。
材料一般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科技创新能力和相关科技成果以及所需要的其他证明文件等。
3. 材料审核和现场考察。
相关部门会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需要进行现场考察。
审核和考察的目的是进一步验证企业的高新技术资质,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审核和考察的过程中,相关部门还会与企业进行沟通和交流,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表现等。
4. 专家评审和评估。
相关部门会组织专家对企业进行评审和评估。
专家会对企业的技术创新情况、科技成果转化情况、高技术人员组成和企业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评估,并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专家评审的结果将作为最终认定的重要参考依据。
5. 认定结果公示和颁发证书。
经过以上步骤,相关部门会根据专家评审和评估结果,确定企业是否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
如果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相关部门会在媒体上进行公示,并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
企业可以在一定期限内使用这个证书,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政策和优惠待遇。
总的来说,高新认定流程是一个相对复杂的过程,需要企业积极配合,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并通过专家评审和评估等环节进行认真评估。
同时,相关部门也需要依法依规进行审核和审批,确保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工作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的实际情况。
高企流程

高新技术产品和高新技术企业网上申报及高新技术企业网上复审程序一、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申报步骤步骤一:请通过/corpapply/网址仔细阅读《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申报须知》。
步骤二:首次通过网上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产品、企业或参加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须进行企业账号申请:进入网站后,点击企业帐号申请按钮进入企业帐号申请页面。
填入相应的注册项。
然后点击提交按钮,如果注册成功会出现如下提示框。
如果此帐号存在则出现如下提示框:需要注意的事项:(一)账号:帐号是企业登陆系统的唯一标识,账号只能以企业法人代码进行注册。
(二)密码:您必须设置5-8位密码,建议由大写、小写字母、数字、特殊字符的任意两种组成。
(三)验证密码:验证密码数据项必须同密码数据项一致。
(四)企业名称:请输入企业全称(五)地址:请输入企业的详细办公地址步骤三:登陆入系统平台。
在系统主页面上在帐号和密码栏填入帐号和密码,点击“确定”按钮。
就可以登陆入系统。
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表和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请表。
二、填报注意事项(一)企业在填报时经常会出现一保存数据就会全部丢失的情况,原因有二:一是由于在网上填报时间过长导致掉线;二是所填表格中有空项。
因此企业应注意填报注意填报完成后不能出现空项,根据要求填写。
(二)请企业注意尽量在网上进行填报,不要使用下载离线程序,下载离线程序由于受到电脑软件配置的限制,有时不能上传。
(三)使用下载离线程序(Execl文档)方法。
下载离线程序后打开Excel会显示出一个对话框(取消宏、启用宏、取消),点启用宏进入,把空表填完,在Execl文档工具栏中点击最后一项双高认证数据上传。
(四)企业在填完表保存后提交,这时只要区地级科技局没有使企业初审通过,那么企业就可以修改,企业修改后可以保存再一次提交。
但只要区地级科技局同意上报,使企业初审通过,企业就不可以再进行修改。
三、附件格式要求由于此次高新技术企业和产品表格是在网上填报,因此企业无需填报书面表格,申请时只需填报网上表格,但同时要把申报材料所需附件以bmp格式扫描上传,或者将图片粘贴到Word或Execl里上传。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及流程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及流程一、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1.技术实力:企业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在市场竞争中有较强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
2.研发投入:企业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高于相应行业平均水平,并持续保持高水平。
3.创新能力:企业在核心技术领域具有技术突破和创新能力,能够持续推出前沿产品和技术。
4.市场前景:企业可以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保持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
5.管理能力:企业拥有一支管理水平高、技术能力强的团队,并具备较好的企业管理和运营体系。
6.合规管理: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没有违法违规行为。
7.知识产权:企业在知识产权行政机关注册申请且已获得软件著作权、专利、商标等有效的知识产权。
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流程1.申请材料准备企业根据认定条件反复核对,准备好申请材料,主要包括企业申请表、企业基本情况介绍、证明材料、重要项目介绍和其他附加材料。
2.材料审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机构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严格的审核,对资质未达到标准或者不符合标准的企业进行淘汰。
3.现场考察经审核的企业需要接受现场考察,主要考察企业的组织架构、研发能力、生产能力、销售情况和管理水平等情况。
4.专家评审考察后,申请企业的材料和考察结果提交给专家评审组,由专家根据认定标准对企业的资质进行评定。
5.认定结果公示经专家评定后,认定机构将评定结果在指定的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有异议可以提出申诉。
6.颁发证书公示无异议,认定机构将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并将企业纳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名录。
认定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到期后可重新申请认定。
三、总结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企业发展的重要标志,通过认定可以获得政策支持和资本青睐,对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要认真研究认定条件和流程,不断加强技术投入和核心技术研发,完善企业管理和运营体系,注重知识产权保护和合规经营,以获得更好的发展机遇和优质发展环境。
青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

青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2.05.03•【字号】•【施行日期】1992.05.03•【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正文青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1992年5月3日青岛市人民政府)第一条为加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根据《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内主要从事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单纯商业经营除外,下同)的经济实体。
第三条青岛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是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主管机关,负责本办法的实施。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具体办理高新技术企业的审报事宜。
第四条财政、工商、税务、海关等部门和企业主管部门,配合市科委进行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工作。
第五条开办高新技术企业可以采取以下形式:(一)境外经济组织或者其他组织、个人独资、合资、合作开办;(二)境内企业、科研单位、大专院校投资合作或项目开发合作开办及设立独立核算的分厂、生产车间等;(三)社会团体、民间组织或个人主办、联办或以其他形式开办;(四)其他合法形式。
第六条高新技术企业的高新技术及产品的范围:(一)微电子科学和电子信息技术类;(二)空间科学和航空航天技术类;(三)光电子科学和光机电一体化技术类;(四)生命科学和生物工程技术类;(五)材料科学和新材料技术类;(六)能源科学和新能源、高效节能技术类;(七)生态科学和环境保护技术类;(八)地球科学和海洋工程技术类;(九)基本物质科学和辐射技术类;(十)医学科学和生物医学工程类;(十一)精细化工技术类;(十二)在本市轻纺等传统产业基础上开发的新技术类;(十三)其他高新技术类。
高新技术产品细目见附件。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流程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流程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指按照国家规定,经国家组织认定,属于技术创新型企业,具有一定规模和较高技术水平,在产品、技术、服务和管理等方面有显著的技术进步和创新意识,能够以技术创新能力为核心竞争力的企业。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步骤一般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一、申报材料准备
一般情况下,被认定企业需要准备一系列的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无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表人身份证信息的复印件;
3.企业管理机构结构分析: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需要提供给审核机构;
4.研发中心概况:需要提供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中心设备、研发专家等信息概况;
5.新技术、新产品开发概况:要提供有关高新技术项目的开发进展、生产技术及产品情况等情况;
6.其他相关材料:如资质文件及许可证件等;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拟定的规范,编写完整的申报材料,以便提交认证机构。
编写好的申报材料报送到有关省、自治区或直辖市、特别行政区认证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由企业自行选择认证机构。
报送材料审核通过后,认证机构会组织相关专家进行技术深入审核,审查企业是否具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五、认证审批
审核通过后,由有关机关进行最终审批,企业在收到审批结果应按照认证机构的要求完成后续流程,如缴纳企业认定更改等相关费用等。
六、认证取得
审批结果通过后,认证机构会向企业先行发放认定证书。
取得认证证书后,企业获得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地位,可以建立贸易、参展、研发、外派人员等交流,获得政策资助、税收等政策相关的优惠政策,以及市场竞争优势。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助实施细则》的通知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助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青岛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6.09.30•【字号】青科字[2016]11号•【施行日期】2016.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正文关于印发《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助实施细则》的通知青科字[2016]11号各区(市)科技局、财政局,各相关单位:为落实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意见》(青发〔2016〕24号),根据《青岛市财政局科学技术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青财教[2015]55号)等要求,我们修订了《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助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青岛市财政局2016年9月30日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助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落实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意见》(青发〔2016〕24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进一步培育壮大我市高新技术企业队伍,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在市财政科技专项资金中设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用于支持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第二条补助资金适用于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并通过认定的企业。
第三条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
第四条补助资金采用后补助方式,即在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并通过认定后给予补助。
第五条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负责高新技术企业专项补助实施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一)编制年度补助资金预算;(二)审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助额度;(三)拨付补助资金。
第六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助的拨付程序如下:(一)市科技局确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并通过认定的企业名单;(二)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确定补助资金额度,联合下发补助通知;(三)市财政局办理补助资金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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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服务对象:符合条件的企业
所需提供资料: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登记表
2)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包括)
3)已具备的科技力量,主要产品、设备、项目、技术情况。
科研、开发的主攻方向、新产品的研制、开发、创新、引进、规划。
近期项目及市场预测,经济、社会效益分析(此条重点写)。
企业运行机制:包括企业法定章程、财务管理制度。
注意:此件要另行起草文件,落款处加盖申请单位及主管单位公章。
4)企业中科技人员学历及职称复印件。
5)营业执照复印件。
《青岛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青岛市政府2001年第130
号令)
青岛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程序
一、政策法规依据:
《青岛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青岛市政府2001年第130
号令)
二、工作内容及程序:
青岛市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工作,采取企业申请、每季度末集中审批、每两年复审一次的办法。
企业申请认定程序为:
1、企业申请。
我区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和条件规定的企业,可通过青岛市科技局网站()向区科技局提出认定申请。
企业在网站上在线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表》,并按《申请表》要求上传相关文件资料(电子版)。
经区科技局初审通过后报市科技局。
2、专家评审。
市科技局于每季度末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企业的材料进行逐项审核、严格筛选,对不符合标准和条件的企业不列入认定范围,并通知申报企业;对审查通过的企业由市科技局汇总并公示。
3、公告。
对审查通过的企业,在市科技局网站进行公告,征寻社会各界意见,公告期半个月。
对在公告期内提出异议的企业,由市科技局调查取证,提出意见,进行复议。
经复议认为异议成立的企业,视为未通过认定审批。
4、批准及颁牌。
在公告期内未提出异议或复议认为异议不成立的企业,由青岛市科技局发布批准文件,颁发《青岛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和《青岛市高新技术企业》铜牌。
5、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批准之日起,享受国家、省、市的优惠政策。
三、联系电话:区科技局科技处86988091、86988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