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2020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最新认定标准

2020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最新认定标准随着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司越来越多,国家对审查机制也会越来越严格。
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质,不仅可以获得国家的扶持,还可以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从2020年开始,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将进一步从严把控,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2020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评审认定最新标准:1、企业申报高企当年申请或转让的专利、知识产权不予计分,知识产权获得要有延续性,如企业所有知识产权获证的时间都是同一时间段,会被质疑为临时包装,不被认可或分数极低。
2、企业系统填报的软件著作权,区级组织现场考察时要求企业必须进行演示操,所演示的功能需与系统提交的软著申请表中描述的功能一致。
演示人员必须是参与本项目的研发人员。
部分地区要求对软件的源码进行修改,及功能确认。
3、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必须“三表一致”。
即企业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A104000期间费用明细表)、企业财务报表、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中的企业研发费用数据要求一致。
4、企业核心高新技术产品(服务),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发票、知识产权证明。
5、产学研协议的签订时间需在2017-2019年,申报当年签订的不予计分,且需提供产学研合作的记录证明(如项目支出的发票及凭证等)。
6、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整体的逻辑性要求越来越严格:专家评审、国家备案过程中,重点考核提交资料中是否体现“研发项目-科技成果-高新技术产品-知识产权-技术领域“之间的相关性。
7、成果转化、组织管理水平部分考核越趋严格:2019年高企网络评审结果显示,成果转化和组织管理水平的得分普遍偏低,只是简单提供产品合同发票、模板化的制度模板、框架型产学研合作、自建性质的研发机构,都不能获取专家的认可,或评分较低。
二、2020年高新企业如何规划?1、知识产权Ⅱ类知识产权数量至少5件以上、Ⅰ类知识产权至少1件以上。
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双达标。
知识产权是高企申报的重要条件,同时也是认定评审的主要得分项。
2020年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事指南条件-条件-流程-所需材料等

2020年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事指南条件-条件-流程-
所需材料等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基本条件:
参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管理办法》(国科〔2016〕32号)第三章第十一条:
第三章认定条件与程序
第十一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材料及流程:
受理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申请材料:
办理流程:
办理方式:
证件样本:。
2020年上海办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2020年上海办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很多人眼里,因为国家政策、企业外部环境和现在的市场局势,很多人对高新技术企业比较乐观,想共享高新技术企业的份额,很多人会开始置疑高新技术企业有什么用?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3月联合发布了修订《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国家重点支撑的高新技术领域》,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如下:(1)企业请求认守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取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中心支撑效果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中心支撑效果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撑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立异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员工总数的份额不低于10%;(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践运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践运营时间核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份额契合如下要求:a.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份额不低于5%;b.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份额不低于4%;c.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份额不低于3%.其间,企业在中国境内发作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悉数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份额不低于60%;(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份额不低于60%;(7)企业立异才能评价应到达相应要求;(8)企业请求认定前一年内未发作严重安全、严重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流程】一、申报程序(一)网上申报.契合条件的企业登陆财政资金申报与管理渠道,提交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后补助资金请求材料.未注册用户应该先注册账号.(二)实地核查和网上预审.各区科工信部门对辖区内申报企业进行实地核查,并在市资金申报渠道上出具推荐意见.(三)企业提交书面材料.经区市两级科工信部门完结网上预审合格后,企业从网上申报体系下载打印请求表及通知要求一切附件资料,按次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加盖公章,于报关至生产力促进中心二、申报材料(一)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后补助资金请求书(二)营业执照复印件(三)《高新技术企业确定请求书》.无需高企业申报资料要求的其他附件材料.(四)《市科工信局公职人员文廉洁从政相关规定告知企业书》三、申报时刻网上提交资料至各区科工信部门截止时刻前,逾其不得申报.四、填报注意事项填写请求书时"项目名称设置为"高企业申报后补助项目";务必确保申报单位名称、拨款银行信息填报精确;确保企业注册所属区、本次请求高企资格确定情况、本年度申报高企确定批次等信息选择精确.高科技企业暂时赶不上工作。
北京市2020年第四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128
北京超级马赫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29
北京智德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130
光谱时代(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131
云丁智能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132
北京清辉联诺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33
北京微加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134
智造未来(北京)机器人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135
北京汇研中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36
鸿锋恒宇(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241
北京阳光鸿志电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42
北京小森林东方科技有限公司
243
北京建材地质工程有限公司
244
北京悟空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245
北京利豪珈源建材有限公司
246
北京磁浮有限公司
247
北京固态时间科技有限公司
248
飞思迈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249
北京易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50
昊华工程有限公司
223
北京优俏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24
北京蜜獾工坊娱乐文化有限公司
225
北京康威智胜科技有限公司
226
北京嘉誉天成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227
北京文博信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28
北京中润国盛科技有限公司
229
网云易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230
东方福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231
博尔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232
98
北京守诺科技有限公司
99
北京格林世家服装服饰有限公司
100
全景腾飞管理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101
北京禾田雨橡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齐齐哈尔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齐齐哈尔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齐齐哈尔市科学技术局•【公布日期】2020.04.27•【字号】齐科发〔2020〕7号•【施行日期】2020.04.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正文齐齐哈尔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齐科发〔2020〕7号各县(市)区科技部门:根据黑龙江省科技厅《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任务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厅发〔2020〕130号)的要求,结合我市目标任务制定《齐齐哈尔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齐齐哈尔市科学技术局2020年4月27日齐齐哈尔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方案一、工作思路充分认识高新技术企业对推动全市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高新技术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
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在“市县联动、政策引导、精准服务、稳住存量、做大增量”上下更大功夫。
扎实推进《齐齐哈尔市新一轮科技型企业三年攻坚行动计划(2019-2021)》,延长培育链条,促进更多科技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确保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质量双提升。
二、目标任务构建“储备一批、培育一批、认定一批”工作格局,2020年全市认定高新技术企业36户以上,年末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数量69户以上。
三、工作专班组长:许金光市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副组长:于要武市科技局高新处处长成员:王珠林克山县工业信息科技局局长贾海林市科技局规划处处长王诚市科技局诚信科科长权亚秀市科技局成果处处长张旭市科技局区域处处长王志锋市科技局人才处处长李楠市科技局成果处副处长孙孟庶市科技局高新处四级主任科员蔡继芳讷河市工信科技局副局长夏春艳龙江县工信科技局副局长刘新民拜泉县工信科技局副局长牟启友富裕县工信科技局副局长李春波甘南县工信科技局二级主任科员牛作龙依安县工信科技局副局长贾峰克东县工信科技局副局长苗占海泰来县工信科技局副局长王博富拉尔基区发改工信科技局副局长杨劲涛梅里斯区发改工信科技局副局长刘丹丹碾子山区发改工信科技局副局长孙景新昂昂溪区发改工信科技局副局长王吉喆龙沙区发改工信科技局四级主任科员庞海生铁锋区发改工信科技局副局长杨勐建华区发改工信科技局副局长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高新处,工作职责包括:1.深入开展政策宣传。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20]172号〕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扶持和鼓舞高新技术企业的进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称«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称«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所称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见附件〕内,连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第三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治理工作应遵循突出企业主体、鼓舞技术创新、实施动态治理、坚持公平公平的原那么。
第四条依据本方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治理法»〔以下称«税收征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治理法实施细那么»〔以下称«实施细那么»〕等有关规定,申请享受税收优待政策。
第五条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指导、治理和监督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
第二章组织与实施第六条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组成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其要紧职责为:〔一〕确定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治理工作方向,审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治理工作报告;〔二〕和谐、解决认定及相关政策落实中的重大问题;〔三〕裁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事项中的重大争议,监督、检查各地区认定工作;〔四〕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显现重大问题的地区,提出整改意见。
第七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科技部,其要紧职责为:〔一〕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治理工作报告;〔二〕组织实施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治理工作的检查;〔三〕负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专家资格的备案治理;〔四〕建立并治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治理工作网〞;〔五〕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案例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案例
1 先声夺人千里冠科技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先声夺人千里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里冠)于2020年获得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成为一家具有新型经济实力的高新技术企业。
千里冠成立于2010年,总部位于贵州省安顺经济开发区,致力于
安顺经济赋能、开放贵阳国际化发展,努力发展为贵州省的新兴金融
服务中心,引领智慧城市发展,促进投资安顺大数据应用和大数据技
术服务。
千里冠已成为贵州省知名的互联网金融科技企业,并在全国拥有
多家分支机构,涉及峰会项目、金融服务、认证中心等行业,迅速建
立了信誉和美誉赢得客户的青睐,跻身全国顶尖的互联网金融公司。
千里冠严格使用国家关于经济实力认证的规定,运用金融大数据、AI技术,实施精准营销,为其客户提供专业、高效、安全的金融服务。
其在千里冠交易平台上推出的绿色金融、新兴科技、智慧城市及EDA
系统等一系列技术产品,为市场提供了解决方案,大大改善了企业的
经济效率以及人们的生活品质。
千里冠经过不懈努力,已经得到大众点赞,并获得国家高新技术
企业的评定,获得企业的强大社会肯定力从而更好地打开国内外市场,让技术企业加速发展,实现新经济的腾飞!
2 结语
国家认可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激励企业发展的重要机制,国家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让企业发挥自身拥有的核心竞争力,获得持续发展,同时也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可靠的服务。
我们深信千里冠在推动互联网金融发展中,会更上一层楼,为安顺提供更多品质服务,实现智慧城市的发展!。
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评审要点PPT课件

2020/3/2
82020/3/29 Nhomakorabea一、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在技术上发挥核心 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1个发明专利或6个实用新型或6个软件著作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 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一)在我省境内注册的居民企业。 (二)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 过2亿元。 (三)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四)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 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 (五)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 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3)折旧费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
(4)无形资产摊销: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 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5)新产品设计费等: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 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6)其他相关费用: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 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 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 议费等。此项费用总额不得超过研发费用总额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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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今天小编将给大家带来最新版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相
关资料,供大家参考。
20xx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申请与办理。
二、事项名称和代码
事项名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事项代码:0149
分项名称:认定、更名、补发证书。
三、办理依据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xx〕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第八条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以下称"认定机构")。
认定机构下设办公室,由省级、计划单列市科技、财政、税务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办公室设在省级、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
认定机构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每年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
(二)负责将认定后的高新技术企业按要求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对通过备案的企业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三)负责遴选参与认定工作的评审专家(包括技术专家和财务专家),并加强监督管理;
(四)负责对已认定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核实并处理复核申请及有关举报等事项,落实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提出的整改建议;
(五)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办理机构
(一)办理机构名称及权限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知识产权局组成"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指导小组"(以下简称市认定指导小组),负责指导、管理和监督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各项工作。
市认定指导小组下设"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认定办公室),设在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包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更名、补发证书工作,对已认定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核实并处理有关举报等。
各区(县)科委、高新区各个分园有关管理部门分别对各自区域内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经审查确定材料完备、真实后,出具正式收件证明,同时将通过形式审查的书面材料及其正式收件证明报送市认定办公室。
(二)审批内容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三)法律效力
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企业,可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税务部门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及其它优惠政策。
(四)审批对象
申请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申请更名的高新技术企业;申请补证的高新技术企业。
五、审批条件
(一)认定准予批准的条件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8个条件: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企业创新能力主要从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企业成长性等四项指标进行评价。
各级指标均按整数打分,满分为100分,综合得分达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为符合认定要求。
四项指标分值结构详见下表:
序号指标分值
1知识产权30
2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
3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20
4企业成长性20
(1)知识产权(30分)
由技术专家对企业申报的知识产权是否符合《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要求,进行定性与定量结合的评价。
序号知识产权相关评价指标分值
1技术的先进程度8
2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8
3知识产权数量8
4知识产权获得方式6
5(作为参考条件,最多加2分)
企业参与编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技术规范的情况2
(2)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分)
依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科技成果是指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专利、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
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科技成果转化形式包括:自行投资实施转化;向他人转让该技术成果;许可他人使用该科技成果;以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以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以及其他协商确定的方式。
由技术专家根据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和近3年内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平均数进行综合评价。
同一科技成果分别在国内外转化的,或转化为多个产品、服务、工艺、样品、样机等的,只计为一项。
A.转化能力强,5项(25-30分)
B.转化能力较强,4项(19-24分)
C.转化能力一般,3项(13-18分)
D.转化能力较弱,2项(7-12分)
E.转化能力弱,1项(1-6分)
F.转化能力无,0项(0分)
(3)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20分)
由技术专家根据企业研究开发与技术创新组织管理的总体情况进行综合打分。
--制定了企业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制度,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编制了研发费用辅助账;
--设立了内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科研条件,与国内外研究开发机构开展多种形式产学研合作;
--建立了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建立开放式的创新创业平台;
--建立了科技人员的培养进修、职工技能培训、优秀人才引进,以及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
(4)企业成长性(20分)
由财务专家选取企业净资产增长率、销售收入增长率等指标对企业成长性进行评价。
企业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
具体计算方法参见《工作指引》。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二)更名准予批准的条件
企业的经营业务、生产技术活动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准予更名,重新核发认定证书
(三)补发证书准予批准的条件
申请人提出申请,经核实后予以补发证书。
六、审批数量
无审批数量限制。
七、申请材料
(一)形式标准
本审批采用网上申报、纸质材料交受理点的方式。
1.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3.当场提交的纸质材料必须与网上提交的材料内容相一致。
(二)行政审批申请材料目录
1.认定
序号提交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份数纸质/电子报件要求
1企业注册登记表原件1纸质登录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按规定进行注册登记,获取注册登记号(22位),填写完整,网上填报后,打印书面材料。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原件1纸质登录上海科技网办理平台,按规定填写完整,网上填报后打印出书面,并盖企业公章。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证原件、复印件1纸质网上提交扫描件,书面提交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4知识产权证书原件、复印件1纸质知识产权证书包括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
网上提交扫描件,书面提交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