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工教科文卫[2010]14号 - 绵阳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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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总工会文件绵工发[2010]11号★绵阳市总工会关于表彰绵阳市“五一巾帼奖”获得者、绵阳市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绵阳市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的决定2009年,全市广大女职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锐意进取,勇于创新,为推进灾后重建和“三个加快”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了一批真抓实干、无私奉献、成效卓著的女职工集体和个人。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女职工在灾后重建和推进“三个加快”中不断做出新贡献,市总工会决定授予李萍等10名同志绵阳市“五一巾帼奖”、授予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海外营销部等29个女职工集体为“绵阳市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授予李晓勤等34名女职工“绵阳市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以崭新的风貌、创新的理念和奋发有为的精神,再创新业,再立新功。

附件:“五一巾帼奖”获得者、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名单绵阳市总工会2010年3月8日主题词:表彰女职工先进决定报:省总工会女职工部、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名誉主任。

送:市妇联,存档。

绵阳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0年3月5日印(共印80份)附件:绵阳市“五一巾帼奖”获得者名单沈宏玲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模塑二厂技术科长李萍四川九洲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设计师杨剑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操作工李志萍四川华丰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设计师黄小英四川省棉麻集团绵阳纺织有限公司细纱值车工唐传玉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副组长刘梅绵阳市公安局副科长尹碧蓉绵阳市高新粮油购销公司部门经理笪旭辉绵阳市游仙区卫生局科长曾国旭绵阳南山中学双语学校教师绵阳市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名单游仙区地方税务局开元税务所征收大厅绵阳市涪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绵阳市涪城区地税局直属税务所江油摩尔玛商业有限公司收银部四川省汇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汇星超市洗化片区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永安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芦溪供电所110KV变电站盐亭县妇幼保健院产科安县银河建化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协作部磅秤房梓潼林江苎麻纺织有限责任公司梳理分厂精梳丙班北川羌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平武县龙安幼儿园绵阳市农科区人民医院护理部绵阳市仙海区人民医院护理部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海外营销部四川九洲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七车间装配一班四川华丰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线缆装配厂诺基亚装配二组四川省棉麻集团绵阳纺织有限公司成品车间运转乙班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一车间配气二班际华三五三六职业装有限公司三车间308组四川光友薯业有限公司制粉班绵阳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六大队女子中队绵阳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12319建设事业服务热线中心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营业部营业室绵阳市通力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绵广高速客运乘务班组绵阳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工程系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护理系绵阳市中心医院儿科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神经内科绵阳市高水农副产品批发有限公司市场管理收费科女工班绵阳市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名单李晓勤绵阳市人民医院产科主任马建玲绵阳市红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保管员帅洁江油市兰兰糕点城部门经理张亚宏江油康桥医院医生彭蓉三台县环卫所副队长张金梅盐亭县教育体育局教师李晓兰安县银河建化集团有限公司职工王凤琼梓潼绿神丝绸有限责任公司车间主任谢英北川县安昌第二小学校校长王可平武县龙安镇初级中学教导主任李蓉绵阳市仙海水利风景区党群办主任孙秀春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电视一厂质量主管罗春春四川九洲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操作工颜静陶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石小红四川矿山机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营销人员李菁际华三五三六职业装有限公司班组长胡凤君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公司操作工张兰绵阳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向桦绵阳燃气集团公司部门经理邵琼玉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库管员曹诗瑞绵阳平政汽车站副科长罗雪芹绵阳市高等级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收费员马玉萍绵阳市丰谷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班组长蒋红英四川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绵阳分厂班组长曹体红四川雪宝乳业有限公司班组长石锐四川省盐业总公司绵阳分公司营销员陈静绵阳市农资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穆晓清绵阳市涪城粮油购销公司部门经理贾敏绵阳实验高级中学教师李英英绵阳农业学校教师陈丽琼四川省绵阳职业培训学院教师左冬梅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教师邓素蓉四川光友薯业有限公司班组长张丹梓潼县地方税务局文昌税务所干部。

成工办发[2010]19号 关于评选申报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四川省模范职工之家的通知

成工办发[2010]19号  关于评选申报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四川省模范职工之家的通知

通知成工办发[2010]19号关于评选申报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四川省模范职工之家、四川省模范职工小家的通知各区(市)县总工会(办事处)、各产业工委(会):根据省总工会《关于做好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川工办发【2010】9号),全总、省总将在2010年“五一”国际劳动节期间,表彰一批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和四川省模范职工之家、四川省模范职工小家。

市总决定向省总申报一批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和四川省模范职工之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申报名额全国模范职工之家5个(其中非公企业3家),全国模范职1工小家7个(其中非公企业5家);四川省模范职工之家18个(其中非公企业9家),四川省模范职工小家18个(其中非公企业9家)。

二、评选申报的基本条件和范围1、以全总《关于在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意见》(总工发[2003]18号)为基本依据,突出考察《企业工会工作条例》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会员评议职工之家活动的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农民工、劳务派遣工加入工会组织情况;职工代表大会、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等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机制建设情况;调解劳动争议,维护职工队伍稳定,推动建立和谐劳动关系情况;“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一五、和谐奔小康”、“同舟共济保增长,建功立业促发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等活动的开展情况;基层工会工作创新以及规范化建设情况;为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情况等。

上述工作成绩不突出、效果不明显、制度不健全或出现严重违章、违纪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工会组织不得推荐授予荣誉称号。

2、基层工会须在获得市级模范职工之家(或市级“双爱双评”先进单位)的基础上申报四川省模范职工之家,申报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须是省部级模范职工之家(或省级“双爱双评”先进单位)、省部级模范职工小家。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技能振兴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技能振兴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技能振兴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绵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11.12•【字号】绵府办发〔2015〕72号•【施行日期】2015.11.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培训正文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技能振兴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绵府办发〔2015〕7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科技城管委会,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绵阳市技能振兴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绵阳市技能振兴专项活动任务安排表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11月6日绵阳市技能振兴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根据《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精神,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第二批百城技能振兴专项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5〕67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至2016年底,全市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不低于8万人。

各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达到40个,通过专项培养、技能大赛等方式新增高技能人才0.7万人。

二、主要内容(一)开展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

结合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春潮行动”和“青年劳动者技能培训行动”等专项职业技能培训活动,面向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本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二)充分发挥各类培训机构基础作用。

构建以技师学院为龙头、高级技工学校为骨干、普通技工学校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为基地的技能人才教育培训体系。

指导技工院校加强专业建设,广泛开展校企合作,鼓励有条件的技工院校开展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

引导技工院校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承担政府补贴培训项目。

大力推进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进一步规范办学秩序,优化培训资源,提升培训质量。

全市地方志工作会议讲话稿

全市地方志工作会议讲话稿

全市地方志工作会议讲话稿地方志是传承中华文明、发掘历史智慧的重要载体,编修志书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文化建设基础工程,有利于推进文化传承创新、增强民族凝聚力。

下面是店铺给大家整理的全市地方志工作会议讲话稿,仅供参考。

全市地方志工作会议讲话稿【篇一】各位领导、同志们:按照本次会议安排,我这里向大家传达和汇报三个方面的情况:一、概要传达全省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省政府于今年2月21日召开了全省地方志工作会议。

省委、常务副省长、省志编委主任魏宏,省人大副主任王宇坤、省老领导聂荣贵、章玉均,省人大副秘书长李清禾、省政府副秘书长齐国生、省志编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秦安禄、副主任罗亚夫等领导出席会议。

秦安禄主任对去年全省地方志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20**年的工作提出了安排意见。

魏宏副省长作了重要讲话,省政府副秘书长齐国生对会议作总结讲话。

这次会议的主要精神集中体现在魏省长的讲话中,概括起来主要是:1、要深化对修志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

他强调:地方志既是政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又是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特别是其本身所固有的“资政、存史、教化”功能,使其在新时期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大繁荣、大发展上承担着重要责任。

2、要按两个《条例》精神推进编修新志工作。

他强调:各级政府要充分意识到修志已经在法律层面上确定为我们的官职、官责,因此,官书官修、天经地义,要坚定不移地按照“一纳入五到位”的基本要求切实抓好地方志工作。

3、要高起点、高标准把好修志质量关。

他强调:志书属信史,信史要精修。

4、要创新和拓宽地方志发展的领域。

他强调:要注重地方志成果的转化,推动志书进机关、进党校、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运用史志教材发挥育人作用,发挥和实现其应有的价值。

5、要切实加强地方志工作的领导。

他强调:续修志书是省委省政府下达的指令性计划,各级各部门要继续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各方动手、各级地方志机构组织实施”的工作体制,切实加强对地方志工作的领导。

中共绵阳市委、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工业工作先进集体

中共绵阳市委、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工业工作先进集体

中共绵阳市委、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工业工作
先进集体和优秀企业的通报
【法规类别】奖惩
【发文字号】绵委[2010]44号
【发布部门】中共绵阳市委绵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3.08
【实施日期】2010.03.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共绵阳市委、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工业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企业的通报
(绵委〔2010〕44号)
科技城党工委、管委会,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各园区党工委、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党委、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2009年,全市工业战线围绕“三个加快”,坚持“一主三化三加强”发展路径,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努力推动全市工业经济止滑回升、爬坡上行,全年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突破千亿大关、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跃上300亿台阶,“工业强市”战略取得了阶段性胜利,涌现了一批先进单位和优秀企业。

为激励先进,发扬成绩,市委、市政府决定,对2009年度工业经济责任目标考核先进集体、工业服务保障工作先进单位、税收贡献突出企业和产值规模上10亿元台阶企业予
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单位和企业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为工业强市再立新功。

各地各部门要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学习,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一主三化三加强”发展路径,强化投资拉动、突出产业支撑,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为绵阳工业经济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2009年度工业经济责任目标考核先进集体、工业服务保障工作先进单位、税收贡献突出企业和产值规模上台阶企业获奖名单。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绵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1.25•【字号】绵府办发[2009]60号•【施行日期】2010.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伤保险正文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绵府办发〔2009〕6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科技城管委会,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各部门:《绵阳市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绵阳市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为规范我市工伤保险工作,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3〕42号)和《绵阳市人民政府转发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意见的紧急通知》(绵府发〔2003〕192号)以及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工伤保险市级统筹有关问题的通知》(绵府办发〔2004〕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原则工伤保险实行市级统筹的原则包括:统一政策的原则;统一缴费基数、缴费费率、待遇支付标准的原则;统一管理和调剂工伤保险基金的原则;风险共担、分级负责的原则。

二、统筹范围和对象(一)全市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不包括退休后返聘人员,下同);(二)民间非营利组织及其从业人员;(三)事业单位在编职工和聘用人员;(四)国家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含人民团体)在编职工和聘用人员;(五)上述单位在参加工伤保险前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工伤人员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工伤保险费的征收(一)缴费基数。

已参加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按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确定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按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

绵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绵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绵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确保城市规划的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四川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绵阳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技术规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城区范围内的城市规划、设计和管理活动。

城市规划管理区划分为:旧城区(含商业中心区、中央商务区)和新区。

(详附图:绵阳市城区分区及高度分区控制图)。

第三条城市规划管理应符合批准的详细规划。

尚未编制详细规划的区域,重大项目应经规委专家组咨询后报政府批准执行,一般项目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四条编制详细规划,规委专家组咨询重大项目时,本规定可作为参考条件。

第五条本规定未包括的内容,按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技术规范执行。

第二章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第六条城市用地规划管理中,对用地性质的确定应依据1第二十四条建筑高度应符合《绵阳市城区分区及高度分区控制图》(详附图);城市新区沿涪江、安昌江两岸距蓝线50米以内不得布置高层建筑。

在有净空高度限制的飞机场、气象台、电台和其它无线电通讯设施周围新建、改建建筑物,其高度控制应符合有关相应净空高度限制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临山建筑不超过山体高度的70%,老龙山、黄土梁、普明山、笔架山等山上建筑高度控制在11米以下。

第二十六条坡地不能随意改变地形,禁止大挖大填;未经管理部门认可的地形调整,仍按原地形执行。

第二十七条建筑景观(一)低层、多层建筑长度不宜超过80米,高层建筑高宽比不宜小于2,一般不宜做板式高层建筑。

(二)不得在临街面设置锅炉房、厨房间、烟囱、烧火道、垃圾道、污水池、化粪池等有碍城市景观、市容卫生的附属设施。

独立设置的配、变电室,外部形象应与周围景观环境相协调,进出线路应埋入地下。

(三)临街建筑外墙面设置空调室外机、给排水管、燃气管时,应对其进行隐蔽或美化。

(四)建筑外部装饰应加强细部处理,建筑基座(底层或勒脚)装饰材料宜选用石材;雨棚宜选用金属钢架、玻璃、钢等装饰;屋顶宜选用铝型材、玻璃、钢等材料装饰;阳台、露台栏杆(板)宜选用玻璃或烤漆材料等装饰。

关于转发绵阳市职改办《关于报送2010年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绵阳市职改办《关于报送2010年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的通知

单位名称(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工作
年龄

年限
学 历 情 况
毕业院校
学历 所学 学位 专业
职 称 情 况 毕业 职务 获职 聘任 年限 名称 年限 年限
申报 外语 计算机 拟评 专业 条件 条 件 职务
- 5 -
(三)推荐单位及县市区职改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要严 格把关,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当事人评审资格,并对推荐单 位进行通报批评。
(四)非公企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费按四川省物价局 四川 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通 知》(川价字费〔1999〕265号)规定执行。
一、申报条件 符合绵阳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和完善非公有 制企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试行意见》(绵职改〔2009〕1 号)有关规定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
- 2 -
(一)2006年至2010年每年完成继续教育专业科目60 学时、 公共科目20 学时。
(二)2007年至2009年参加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并达到 称职以上。
报市职改办(附电子版)。
基层
单位
意见 负责人:
主管部
门或人
事代理
机构或
县(市、
区)职
改部门
(盖章)
意见 负责人:
年月日
(盖章) 年月日
答 辩 情 况
负责人:
(盖章) 年月日
专 家 评 价 意 见 负责人:
总人数 参加人数
表决结果
(盖章) 年月日
评审
赞成 (人)
反对 (人)
弃权 (人)
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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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教科文卫工会工作委员会文件
绵工教科文卫[2010]14号

绵阳市教科文卫工会关于印发《2010年教科文卫体工会工作目标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工会、市属教育、科研、文化、卫生各基层工会:
2010年市教科文卫工会工作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教科文卫工会和市总工会全委会精神,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围绕调结构、促发展、保民生、保稳定的大局,以积极参与教科文卫体事业改革、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重点,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工作主线,着力把各级工会打造成为建设工会、维权工会、帮扶工会、效能工会,在服务科学发展、服务职工群众的实践中争取更大的作为。

为完成全年工作目标,现将《2010年市教科文卫体工会工作目标考核实施细则》印发你
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绵阳市教科文卫工会
2010年7月26日
2010年绵阳市教科文卫工会
工作目标考核实施细则
一、总则
第一条根据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和市总工会的工作要求,强化工会工作目标管理,实现目标考核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绵阳市教科文卫工会一届六次全委会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目标考核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充分发挥目标考核在推动工作创新发展中的激励和导向作用。

二、考核内容
第三条重点考核被考核单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行职责,在打造品牌工会、维权工会、帮扶工会、效能工会等方面的工作绩效。

第四条考核设立“服务科学发展、维护职工权益、推进民生工程、夯实组织基础、加强自身建设”等五项目标,确立相关考核内容(见附件1)。

第五条为鼓励工作创新,对重大创新成果进行考核认定。

重大创新成果的标准是:
(一)具有创新意义。

在工作实践中大胆探索,突破创新,形成具有教科文卫体工会特色,在全省或全市首创的工作成果。

(二)初步形成机制。

工作创新成果已在本地区实施,并形成了切实可行、较为规范的制度或机制。

(三)具有推广价值。

工作创新成果取得显著、公认的社会效果,在全市教科文卫体工会系统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三、考核方法
第六条工作目标考核采用百分制确定各项考核内容的分值。

第七条对完成省总、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市总工会和市教科文卫工会确定的重点工作,并有考核要求的项目,设定加分或减分,加分或减分最高不超过该项内容分值的100%。

第八条为保证考核数据的真实、统一,考核内容所涉及相关数据以各单位上报的“全国工会统计年报”的数据为准,如发现实际数据与上报统计数据不符,将酌情扣分。

第九条目标考核采取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
方法进行。

日常考核主要督查和掌握目标任务完成的进度、质量和效果。

年度考核以本《实施细则》为依据,以被考核单位年度自查自评报告为基础,采取竞赛组相互交流打分全的方法,全面考核各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自查情况占50%、日常考核占30%、竞赛组相互打分占20%。

最后以所得总分由市教科文卫工会确定等次。

四、组织领导
第十条目标考核在市教科文卫工会领导下进行。

第十一条被考评单位于2010年11月下旬对当年度工会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并于11月30日前将自查自评报告经本级党组织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报市教科文卫工会。

五、否决条件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
(一)截留、挪用或变相挪用工会上解经费或其他专项经费;
(二)工作出现重大失误,对工会工作全局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
(三)工会领导班子成员违法、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直接降低考核等次:
(一)发现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或在目标考核中弄虚作假的;
(二)对职工突发事件隐瞒不报的。

附件1:
2010教科文卫工会工作目标考核
内容及自查自评情况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报表时间:年月日
申报单位领导审核签字
附件2:
2010年市教科文卫工会
创新工作成果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填表时间:年月日
说明:若有多项创新成果,可将此表复印多份,每项单独填表申报。

绵阳市教科文卫工会委员会制
主题词:教科文卫工会工作目标考核通知
抄送:市总工会
绵阳市总工会办公室2010年7月26日印
(共印7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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