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剂科工作制度
药剂科规章制度全套

药剂科规章制度全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药剂科工作, 提高服务质量, 确保药品安全, 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医院药剂科的所有工作人员。
第三条药剂科是医院的临床药学部门, 主要负责对医院内使用的药品进行采购、贮存和发放, 同时提供药品使用咨询服务。
第四条药剂科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 遵守职业道德, 忠实履行职责, 提高专业水平, 确保药品合理使用。
第二章药品采购管理第五条药剂科应当按照医院规定的采购程序和标准, 选购质量优良、价格合理的药品。
第六条药剂科应当与供货商建立健康的合作关系, 确保供货商提供的药品质量可靠, 符合国家标准。
第七条药剂科应当及时更新药品目录, 调整库存量, 防止药品过期或过剩。
第八条药剂科应当建立药品质量跟踪制度, 对进货的药品进行追踪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三章药品贮存管理第九条药剂科应当建立科学的药品储存位置和条件, 根据药品的特性储存药品, 防止受潮、受热、受光等损坏。
第十条药剂科应当定期清点药品库存, 盘点不合格品, 及时处理失效或过期药品。
第十一条药剂科应当建立防盗防损措施, 加强安全管理, 确保药品的安全。
第十二条药剂科工作人员应当执行药品储存规范, 严格遵守储存管理制度。
第四章药品发放管理第十三条药剂科应当建立严格的药品发放审批制度, 拒绝对未经医嘱或超量开药的患者发放药品。
第十四条药剂科工作人员应当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合理发放药品, 并进行相关咨询指导。
第十五条药剂科应当建立患者用药档案, 记录患者用药情况, 并根据需要随时提供相关信息。
第五章药品使用管理第十六条药剂科应当协助医师合理开药, 合理用药, 防止滥用药品。
第十七条药剂科应当建立药品使用监测机制, 定期对患者用药情况进行评估和分析。
第十八条药剂科应当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及时发现和处理药品不良反应事件。
第六章其他规定第十九条药剂科应当定期组织员工培训, 提高员工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人民医院药剂科管理制度

一、总则1. 为确保医院药品质量、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我院药剂科全体工作人员,以及参与药品管理、使用的相关科室。
二、药剂科职责1. 负责医院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调剂、供应等工作。
2. 负责药品质量管理,确保药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3. 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上报工作。
4. 负责临床药学工作,为临床提供药学服务。
5. 负责药品信息管理,及时更新药品信息。
6. 负责药品价格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
三、药品采购管理1. 药剂科应根据临床用药需求,制定年度药品采购计划。
2. 药品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优先选择质量优良、价格合理的药品。
3. 药品采购实行集中招标采购,严格按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四、药品验收管理1. 药品到货后,药剂科应组织验收,验收内容包括药品质量、数量、包装、标签、说明书等。
2. 验收不合格的药品,应及时通知供应商处理。
3. 验收合格的药品,应做好入库登记,妥善保管。
五、药品储存管理1. 药剂科应根据药品性质,合理划分储存区域,确保药品储存条件符合规定。
2. 定期检查药品储存条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做好药品库存管理,确保药品供应充足。
六、药品调剂管理1. 药剂科应根据临床用药需求,合理调配药品。
2. 药剂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严格执行调剂操作规程。
3. 药剂科应建立调剂差错登记制度,对调剂差错进行及时纠正和总结。
七、药品质量管理1. 药剂科应建立药品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药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2. 定期对药品质量进行抽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对不良反应进行及时上报。
八、药品信息管理1. 药剂科应建立药品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更新药品信息。
2. 为临床提供药品信息查询服务,保障临床用药需求。
医院药剂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药剂管理工作,确保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与分工1. 药剂科负责全院药品的采购、储存、供应、调剂、制剂、临床药学等工作。
2. 院长及主管副院长负责监督、指导药剂科各项工作,确保药品质量。
3. 医院药事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医院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对药剂科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4. 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门诊部等使用药品的部门,应积极配合药剂科做好药品管理工作。
三、药品采购与验收1. 药剂科应根据临床用药需求,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选择合法、合规的药品供应商。
2. 药品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招标采购。
3. 药剂科对采购的药品进行验收,确保药品质量合格。
四、药品储存与养护1. 药剂科应按照药品的温湿度要求,设置专用仓库,确保药品储存环境符合规定。
2. 药剂科应建立药品储存管理制度,定期检查药品储存条件,确保药品质量。
3. 药剂科应建立药品养护制度,对易变质、易燃、易爆等特殊药品,采取相应的养护措施。
五、药品调剂与供应1. 药剂科应根据临床用药需求,及时、准确地调剂药品。
2. 药剂科应建立药品供应制度,确保药品供应充足、及时。
3. 药剂科应加强药品调剂人员的培训,提高调剂水平。
六、药品使用与临床药学1. 临床科室、医技科室、门诊部等使用药品的部门,应严格执行药品使用规定,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2. 药剂科应开展临床药学服务,对临床用药进行指导和监督,提高用药水平。
七、药品质量检查与评估1. 药剂科应定期对药品质量进行检查,确保药品质量合格。
2. 医院药事委员会对药剂科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药事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医院药剂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医院药剂管理工作,提高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促进医院药学事业的发展。
药剂科工作制度

药剂科工作制度
药剂科在院长的领导下,在院药事委员会指导下,负责全院药品供应,检查监督本院临床科室合理使用药品,确保安全有效。
1、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及国家有关药政法规,组织学习并监督实施。
2、负责全院药品的采购、保管、供应、监控、统计、报损工作。
3、根据本院医疗科研的需要及时准确地调配处方和制剂。
4、负责全院药品、制剂与耗材等质量监控,不定期对本院使用的药品、制剂、耗材等进行抽检,自制制剂做到批批检验,配合省、市药监和药检部门,做好药品质量检验工作。
5、健全药品等验收等级制度和发药核对制度,保证所购药品、制剂无伪劣、过期、失效、霉变等。
6、对麻醉、毒性、精神、放射性药品要严格管理,麻醉药品做到“五专”,监督临床正确使用各种特殊药品。
7、定期深入各临床科室检查监督药品合理使用和保管情况,每季度对全院药品进行一次盘存。
8、严格执行“三查七对”,调配处方时,认真审查有无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门、急诊药房应加强核对。
9、负责全院药物不良反应事件的收集、汇总、上报及处理。
10、开展临床药学工作,深入临床,参与会诊,协助临床制订药物治疗方案,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11、负责收集药学信息,定期出版《药讯》,并对老药淘汰和新药引进提出初选意见。
12、积极开展科研活动,负责药学院校实习和下级医院药学人员进修的技术指导工作。
药剂科安全管理制度档

药剂科安全管理制度档第一章总则为加强药剂科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患者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职责分工1.药剂科负责人应当对药剂科的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
2.药剂科负责人应当组织、协调和监督药剂科的安全管理工作。
3.药剂科员工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积极参与药剂科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1.药品安全管理(1)药剂科应当建立完善的药品采购、存储、配药和使用管理制度,加强药品的查询、核对和监控。
(2)药剂科应当定期检查库房的温湿度、湿度和通风情况,确保药品的质量。
(3)药剂科应当建立药品使用记录,实行定期盘点和消耗监控,及时更新药品库存情况。
2.人员安全管理(1)药剂科员工应当参加相关安全培训,掌握药品配制和使用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2)药剂科员工应当遵守药剂科的工作规范和操作流程,保证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药剂科员工应当积极主动发现和报告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危险情况。
3.设备安全管理(1)药剂科应当对药品配制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2)药剂科应当建立设备维修记录,及时跟踪设备的维修情况,确保设备的安全使用。
(3)药剂科应当对设备使用人员进行培训,掌握设备操作技能和安全知识。
第四章安全事件处理1.药剂科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事件报告和处理制度,对发生的安全事件及时进行报告和处理。
2.药剂科应当对安全事件进行调查和分析,查找事故原因,解决隐患,防止再次发生。
3.药剂科应当对处理结果进行跟踪和反馈,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第五章监督检查1.药剂科应当定期进行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规范和有效。
2.药剂科应当配备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3.药剂科应当接受医院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自觉接受监督,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公开性。
第六章附则本制度由药剂科负责人负责解释,生效后需要相关部门和员工的配合执行。
药剂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四篇)

药剂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药剂科是医院药学工作的重要部门,负责药品的采购、储存、制备、配送和质量控制等工作。
为了保证药品的质量与安全,药剂科需要建立一套科学、严格的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
一、药品采购管理制度1.建立药品采购清单,明确采购药品的品种、规格、数量和要求。
2.确保采购药品的来源合法、质量可靠,与药品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
3.建立采购药品的验收制度,对进货药品进行质量检验,不合格药品及时退换。
二、药品储存管理制度1.建立药品分类和分区储存制度,确保不同品种的药品分开储存。
2.定期对药品储存环境进行检测和监测,如温度、湿度等指标。
3.制定药品储存标准和防止交叉污染措施,防止药品受到污染和变质。
三、药品制备管理制度1.建立药品制剂配方和操作规程,确保制剂过程符合药典规定。
2.制定药品制剂的质量控制标准和检测方法。
3.建立药品制剂的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备查相关制剂过程记录和质量检测报告。
四、药品配送管理制度1.建立药品配送流程和责任制,确保配送及时、准确。
2.建立药品配送车辆和容器的洁净、卫生管理制度。
3.制定药品配送的记录和追溯制度,方便对配送过程进行检查和查找。
五、质量控制管理制度1.建立药品质量控制标准和检测方法,对进货药品和制剂进行质量检测。
2.建立药品质量风险评估和监控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质量问题。
3.制定药品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对质量问题进行调查和整改。
六、安全管理制度1.建立药品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药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2.加强药品知识培训和安全意识教育,提高药剂科人员的安全意识。
3.建立药品不良事件和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处理和追溯不良事件的原因。
以上是药剂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通过建立和执行这些制度,可以有效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药剂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二),____字一、引言药剂科是医疗机构中非常重要的部门,主要负责药品的采购、入库、分类储存、配制、发放和管理等工作。
药剂科员工规章制度

药剂科员工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剂科员的工作行为,维护医院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药剂科员,包括全职、兼职及临时工作人员。
第三条药剂科员在工作中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如发现违规行为,将依纪依法做出相应处理。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四条药剂科员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存储、分装、发放等工作;配合医院其他部门的工作,确保医疗事业的正常运转。
第五条药剂科员应保持工作地点的整洁,药品存放有序,确保每一种药品的名称、规格、有效期等信息清晰可见。
第六条药剂科员在开展工作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操作流程进行操作,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都是不允许的。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七条药剂科员在工作中必须严守纪律,服从领导安排,不得擅自离岗、串岗,否则将受到相应处理。
第八条药剂科员在工作中不得擅自私用医院的药品或设备,并严禁将医院的药品用于个人目的,一经发现将按规定处理。
第九条药剂科员在接待患者时,应礼貌待人,认真解答患者的疑问,做到有问必答,有责必究。
第四章工作安全第十条药剂科员在工作中应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做好药品的存放和使用,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
第十一条药剂科员在使用药品和设备时,应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自身和患者的安全。
第十二条药剂科员应定期参加安全培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第五章工作纪律第十三条药剂科员在工作中应保守医疗机构的商业秘密,不得将医院的信息泄露给外部人员,一经发现将依法处理。
第十四条药剂科员应保持工作环境卫生,不得在工作地点吸烟、食用食品,否则将受到相应处理。
第十五条药剂科员在工作中应注意形象仪容,穿戴整洁,不得擅自穿着非职业装,做到言行举止得体。
第六章处罚条款第十六条药剂科员如有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大过等处罚。
第十七条对于严重违纪的药剂科员将按照相关规定做出停职检查、辞退等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将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药剂科规章制度大全

药剂科规章制度大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剂科工作,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药剂科服务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的适用范围为医院药剂科。
第三条药剂科是医院的药品配备中心,其工作内容包括药品采购、药品验收、药品储存、药品发放等。
第四条药剂科的工作原则是安全、准确、快捷、便捷。
第二章药品采购管理第五条药剂科负责医院药品的采购工作,采购应按照医院的采购管理制度进行。
第六条药品采购应首选品种质量好,价格低廉的产品,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第七条药品采购前应进行招标或询价,选择性价比高的产品进行采购。
第八条药品采购应明确货品的来源、规格、数量等信息,并在收货前进行验收。
第九条药品采购应建立相应的档案,包括采购计划、采购订单、采购验收等。
第十条药品采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采购假冒伪劣产品。
第三章药品验收管理第十一条药剂科应设置专人进行药品的验收工作。
第十二条药品验收应对所收到的药品进行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等方面的检查。
第十三条药品验收应按照医院的验收标准进行,凡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均不予接收。
第十四条药品验收应做好验收记录,并保存相关资料。
第十五条药剂科应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四章药品储存管理第十六条药品储存应按照药品的要求存放,确保其质量和有效期。
第十七条药品储存应分类存放,避免混淆。
第十八条药品储存应定期进行温湿度检测,确保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第十九条药品储存应建立相应的档案,包括库存清单、药品调剂记录等。
第二十条药品储存应定期清点库存,及时发现缺失或过期药品。
第五章药品发放管理第二十一条药剂科应设专人进行药品发放,确保准确性。
第二十二条药品发放应核对患者的用药单,不得出现错发现象。
第二十三条药品发放应准确记录发药信息,包括患者姓名、药品名称、用量等。
第二十四条药剂科应做好药品调剂工作,确保患者用药顺利。
第二十五条药品发放应定期对发药记录进行检查,确保工作的准确性。
第六章药品报废处理第二十六条药剂科应定期对过期、损坏或者其他原因需要报废的药品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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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剂科工作制度一、调剂室工作制度(一)调剂工作应由药剂士以上职称的专业人员担任。
工作时应思想集中,根据处方调配。
(二)接到处方后,对其内容应详细审核,确保发出药品准确无误。
发出药品应注明患者姓名、用法、用量,并交待注意事项,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超剂量处方应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对违反规定,滥用药品情节严重者应报告院领导检查处理。
(三)急诊处方应优先调配,对有疑问及字迹不清难以确认的处方,必须核对无误后,方可调配。
(四)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有效期药品的管理应符合卫生部颁发的有关规定,对重点统计药品的管理要做到专人做帐、保管。
(五)为确保患者用药安全,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
(六)调剂室应有专人负责药品的领取、保管、统计做帐工作,药品应分类定位存放,标签清楚,处方应按要求分类装订。
(七)调剂室设配方差错登记本及处方差错登记本,如出现差错事故应及时登记,并上报科主任及有关职能科室及时处理。
(八)工作人员应规范着装,保持环境整齐清洁、安静,并做好调剂室的安全保卫工作。
(九)每月盘点,做到帐物相符,每月将药品统计报表上报科室及财务科。
二、调剂室药品分装间工作制度。
(一)分装前应仔细查对原装药品的药名、含量、规格,是否与计划分装的药袋相符,用空白袋分装时,应先在药袋上写好药名、含量、数量、原批号、分袋批号,方可分装。
(二)对用量少,易变质的药品,应小量多次分装,对易受潮的药品应用玻璃瓶、塑料袋包装,并密闭贮存。
(三)分装室应保持清洁、整齐,室内应有消毒设施,定期消毒,分装人员应穿戴清洁工作衣、帽、口罩。
(四)分装用量器应保持清洁、准确,不得用于直接接触药品。
(五)分装结束应按规定登记分装记录,需领药品及消耗报损药品应及时向室负责人汇报。
三、药品报损制度凡药品有霉变、裂片、过期失效等质量不符要求时,应办理报损手续。
(一)各部门均应填写三联报损单,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及报损原因,并有报损人及科主任签名,特殊情况应上报院长批准。
(二)各部门药品保管员每月将报损单装订成册,二联交会计,一联留底。
(三)会计当月办理报损后,上报财务科一份,留底一份,年终计算药品报损率。
(四)原包装破损药品,可由药库负责与进货单位联系调换,以减少浪费。
(五)麻醉药品的报损应按有关法规处理。
四、急诊调剂室工作制度(一)急诊调剂室负责急诊病人的处方调剂工作。
(二)按时到岗,坚守工作岗位,严格交接班制度并填写好当日值班记录。
(三)严格审方,细心调配处方,加强核对,以保急诊病人用药安全。
(四)每日做好各类药的统计帐,及时补充急诊所需药品。
(五)做好卫生保洁工作,值班期间不得会客,保证药房的安全。
五、病区调剂室工作制度(一)负责住院病人医嘱药品的发放工作,应做到“三查”“七对”,保证用药安全。
(二)深入病房做好临床药物咨询,药品不良反应登记及处理工作。
(三)保证药品排列整齐,药品做到先到先用,防止药品潮解、霉变散失,保证药品质量及用药安全。
(四)做好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及贵重药品,效期药品的管理及每月盘存工作。
(五)工作人员应仪表整齐,工作场所整洁卫生。
六、药库工作制度(一)药库工作在科主任领导下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做好全院的药品供应管理工作。
(二)组织和参与研究药品市场信息,推荐质优价廉的产品,提供科学合理的采购计划,供领导决策。
(三)研究药品的消耗规律,制订合理的库存款,尽可能加快药品的周转率,减少资金积压。
(四)定期征求临床科室对药品供应的意见,改善供应工作。
七、药库采购工作制度(一)采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及其有关的法律法规,严禁采购“无批准文号,无注册商标,无厂牌的三无产品。
(二)根据医院“基本药品目录”和使用情况及库存量,由药库保管员提出药品采购计划,经科主任审批后由采购员实施。
(三)采购人员应认真执行药品价格政策和严禁从未取得《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的单位和个人采购药品。
首次采购需将加盖供货单位红色印条的“一证一照”的复印件留档存查。
(四)采购特殊药品和危险药品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进口药品必须具有进口药品注册证和口岸药检所出具的进口药品检验报告。
(五)采购新药必须经院药事委员会讨论通过方能执行。
(注:新药为本院未使用过的药品)(六)不允许以任何形式索取收受贿赂,所有回扣及返利款,一律上交医院,药品价格一律以实价开票。
(七)采购人员必须随时掌握市场价格和供贷信息,熟悉临床用药情况,切实保证临床药品供应。
八、药品入库工作制度(一)对入库药品,应严格执行验收制度,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验收项目应根据发票或送货联验收品名、规格、数量、批号、效期、价格、批准文号、注册商标、厂名及质量包装。
(二)对药品不合格,数量短缺或破损品种应及时和供应商联系处理,有重大问题应立即向科主任汇报。
(三)药品验收后保管员应开具药品验收单。
(四)入库药品应存放在固定库位。
九、药品保管制度(一)药品应按剂型或药品分类固定存放,以利盘点和发药。
(二)对毒、麻、精神类药品应按规定分别设库存放,对需冷藏的药品应设冷库保管。
(三)效期药品,应在醒目处设版公布,以便经常检查,以防过期失效。
(四)药品应实行先进先出的原则,对近期药品应及时向主任汇报以便及时处理。
(五)药品必须做到帐物相符,每季度盘存一次。
(六)对库存药品必须经常定期检查,以防变质失效,对有质量问题的药品不得使用,报经领导批准后核销处理。
(七)库管人员调动时,必须在第三者监督下办理好交接手续。
十、药库发药工作制度(一)库房药品只发给本院调剂室、制剂室及临床科室,一律不对病人。
(二)药品发放,应按“发陈贮新”的原则。
(三)库管人员应根据请领单发放药品,请领单需注明、品名、剂型、规格、数量、价格、发放日期、发放人、经领人,发放单一式三份,一联交药品会计,二联药库存查,三联交请领科核对。
(四)发出药品应及时按发放单出帐。
十一、药库安全制度(一)库房工作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保证库房安全。
(二)易燃易爆应存放于危险品库内,不得与其他药品同库存放。
(三)危险品库内严禁烟火,不准进行明火操作,并应有消防安全设备。
(四)下班前做好安全检查,关好电源及门窗。
十二、制剂室工作制度(一)制剂室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持有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制剂生产许可证”,生产经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具有医院制剂批号的产品,并不得在市场销售。
(二)严格执行制剂操作规程及制剂质量管理,对生产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必须查清,写出制剂质量检查报告。
(三)配制制剂所用原料必须具有药品批准文号,如无药品批准文号的原料代用必须报经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
(四)配制制剂前应填写批生产记录单以备查。
(五)制剂室内必须保持清洁整齐(不允许私人物品进入),药剂人员工作时必须穿洁净工作服,并戴口罩。
(六)制剂所用标签应注明药名、成份、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日期、有效日期、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
(七)所配制剂必须经药检合格后方可送药库入帐。
(八)非本科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制剂室。
十三、中药配方质量管理制度(一)中药配方人员必须中专毕业或具有中医药基础知识并持有中药配方上岗证者方可配方。
(二)调配处方审查无疑以后才予收配,处方有误应提请处方医师修改,药房不得自行涂改。
(三)贮存药斗、容器经常保持清洁,添装饮片时注意格斗底部,防止霉料变质,杜绝伪劣药品发生。
装药不可砂满,防止串格、混药,外贴标签清晰并与实物相符。
(四)工作人员操作时要穿戴工作衣帽,不准闲谈、吸烟,按处方味药顺序调配,排列整齐,便于核对,对一方多贴分摊,每贴误差限在5%以下。
(五)严格执行度量衡制度,药戥一年核对一次。
(六)凭领药单到药库领用,及时通知新到、缺货药品,做好交接班工作,重点、毒性药品每日消耗帐目清楚,草药部每月盘存一次。
(七)严格核对制度,无核对人员时,再次自行校对并签名。
(八)发药时要核对病人姓名、取药号和贴数等,对特殊煎法、服法或自加药时要向病人交代清楚,并耐心解答病人疑问。
(九)中药处方每日进行统计、装订,做好保管工作。
(十)工作场所保持清洁整齐,与工作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药剂科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一、主任岗位职责(一)在院长、分管副院长领导下,负责本科室的医疗、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
(二)制订本科室发展目标、规划、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经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三)协助院长做好医院药品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认真贯彻《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药政法规,定期检查医院用药情况并对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四)掌握国内外学术动态,及时组织本科人员学习,积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五)督促和检查毒、麻、限剧、贵重药品的使用、管理以及药品检验鉴定工作,领导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确保安全,严防并及时正确处理差错事故。
(六)经常深入科室,征求意见,主动供应。
得知有危重病员抢救时,组织人员积极参加,主动配合。
(七)领导本科人员进行业务学习,进行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的具体意见。
(八)督促检查各科室的药品使用、管理情况。
(九)组织中草药的加工炮制和改革剂型,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
(十)组织及指导药学院校学生生产实习和医疗单位药剂人员进修培训指导工作。
(十一)确定本科人员轮换和值班。
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
二、主任(中、西)药师岗位职责(一)在科主任的领导下,指导本科各项业务技术工作。
(二)指导复杂的药剂调配和制剂,保证配发的药品质量合格、安全有效。
(三)督促检查毒、麻、限剧、贵重药品使用管理以及药品检验鉴定工作。
(四)经常深入临床科室,了解用药情况,征求用药意见,介绍新药,必要时参加院内疑难病例大会诊及病例讨论。
(五)开展科学研究,配合临床开展新剂型、新技术的研究。
(六)担负教学工作,指导进修生、实习生学习。
做好科内各级人员业务培养提高工作。
副主任药师按分工履行主任药师职责的相应部分。
三、主管(中、西)药师岗位职责(一)在科主任领导和主任药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二)负责指导本科室技术人员对药品调配、制剂和加工炮制工作。
(三)负责药品检验、鉴定,保证药品质量符合药典规定。
(四)组织参加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配合临床研究制作新药及中草药提纯,了解使用效果征求意见,改进剂型,提高疗效。
(五)检查麻、限剧、贵重药品和其他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担任教学和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组织本科室技术人员的业务学习。
四、药剂师(中药师)岗位职责(一)在科主任领导和主管药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二)指导和参加药品调配、制剂工作。
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