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开发建设管理
旅游景区开发规划管理方案

旅游景区开发规划管理方案1. 引言旅游景区的开发规划管理是一个综合性的工作,旨在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和管理,促进旅游景区的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提出一套完整的旅游景区开发规划管理方案,以指导景区的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
2. 规划过程2.1 规划目标确定在规划旅游景区之前,需要明确规划的目标。
目标的确定应综合考虑景区所处的地理环境、特色资源和市场需求,以确保规划的可行性和适应性。
2.2 资源调查与分析在规划过程中,要对景区的资源进行全面的调查与分析。
包括自然、历史文化、人文等各个方面的资源。
通过对资源的概况了解,可以为后续的规划和开发提供依据。
2.3 规划方案设计根据资源调查与分析的结果,设计合理的规划方案。
方案应充分考虑景区的交通、设施、景点布局等方面,以最大程度地发挥景区的特色和吸引力。
2.4 规划报批与实施规划方案设计完成后,需要进行报批程序。
相关政府部门将对规划方案进行评估和审批,确保规划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通过报批后,即可开始规划的实施。
3. 管理措施3.1 设立管理机构为了更好地实施旅游景区的规划和管理工作,需要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
管理机构可以负责景区内的日常管理、开发和营运工作,同时协调各个相关部门的工作。
3.2 完善管理制度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是有效管理旅游景区的关键。
管理制度应包括景区管理条例、服务规范、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内容,以确保景区的有序运营和游客的体验。
3.3 加强人员培训景区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素质和业务能力对旅游景区的发展至关重要。
因此,要加强对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其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3.4 提供优质服务景区的服务质量直接影响游客的满意度和再次光顾的意愿。
因此,要注重提供优质的服务。
可以通过培训、设立客户服务中心等方式,提高服务水平。
3.5 推动合作发展旅游景区的发展需要各方的积极参与和支持。
在规划管理的过程中,要积极寻求与相关企业、社区和政府的合作。
通过合作,可以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促进景区的可持续发展。
景区工程工作管理制度

景区工程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景区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提高景区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保障景区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景区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1.景区工程建设管理机构:景区工程建设管理机构是景区负责景区规划、建设等工作的行政部门。
2.景区工程建设管理人员:景区工程建设管理人员由景区相关部门领导班子成员组成,负责制定景区工程建设计划、编制工程项目预算、管理工程施工、监督工程质量等工作。
第三章工程建设规划1.景区工程建设规划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满足景区发展需求,将景区工程建设纳入景区整体规划,统筹安排。
2.景区工程建设规划应针对景区规划目标和需求,确定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范围、规划布局、规划方案等,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3.景区工程建设规划应遵循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利国利民的原则,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水资源等自然资源,保护景区生态环境。
第四章工程项目立项管理1.景区工程项目立项应经过景区工程建设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并按照相关程序报经景区相关部门审批。
2.景区工程项目立项应符合国家、地方和景区规划,确保项目的实施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
3.景区工程项目立项应编制项目建设方案和预算,明确项目的建设内容、投资标准、工期计划等。
4.景区工程项目立项应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单位选择、质量控制等。
第五章工程项目管理1.景区工程项目管理应设立专门的项目管理团队,负责项目的实施过程,包括项目进度控制、施工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等。
2.景区工程项目管理应进行阶段性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项目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完成。
3.景区工程项目管理应编制项目管理手册,明确项目的管理流程、责任分工、工作要求等,保证项目管理的规范和有序。
4.景区工程项目管理应加强沟通协调,做好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控制。
第六章工程质量管理1.景区工程质量管理应设立专门的质量管理团队,负责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监督。
景区工程管理制度

景区工程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景区内的工程建设和维护活动,确保工程质量,保障游客安全,维护生态环境。
2. 景区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工程管理制度,明确工程管理的责任体系和操作流程。
3. 本制度适用于景区内的所有新建、改建、扩建以及维修工程项目。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景区应设立专门的工程管理部门,负责统筹规划和管理景区内的工程项目。
2. 工程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 制定和实施景区工程计划。
- 监督和管理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
- 组织验收工程项目,确保工程质量。
- 定期对景区设施进行巡查和维护。
三、工程项目管理1. 所有工程项目必须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程序。
2. 工程项目应经过详细的可行性研究和规划设计,确保项目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3. 工程项目的施工方应具备相应的资质,严格遵守施工规范,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4. 工程项目的实施应尽量减少对游客正常游览的影响,必要时应设置临时通道或采取其他措施。
四、质量控制与验收1. 工程管理部门应建立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2. 对于关键工序和重要节点,工程管理部门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和指导。
3. 工程项目完成后,应由工程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和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验收。
4. 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方可投入使用,不合格的项目需返工直至达标。
五、安全管理1. 工程管理部门应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
2.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3. 定期对景区内的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六、环境保护1. 工程项目应充分考虑生态环境保护,避免破坏自然景观和生态平衡。
2. 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措施减少噪音、粉尘等污染,保护游客和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
3. 工程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或排放。
七、监督与考核1. 景区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工程管理的监督机制,接受社会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
旅游行业规范旅游景区开发建设管理规定

旅游行业规范旅游景区开发建设管理规定近年来,旅游业发展迅猛,旅游景区的开发与建设成为一个重要的话题。
为了保障旅游景区的质量和安全,提升游客的体验和满意度,各行政机关和旅游管理部门积极制定了一系列规范和标准。
本文将从不同的角度来论述旅游行业规范旅游景区开发建设管理的相关规定。
一、景区规划与设计一个成功的旅游景区建设必须从规划与设计入手。
在规划阶段,应综合考虑景区的自然地理、文化历史、生态环境等要素,并与城市规划和旅游发展规划相衔接。
同时,还需要根据游客需求和市场调研,确定景区的主题和定位,以及游览路线和配套设施等。
设计时,应注重景观美学和安全性,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打造具有独特魅力的景区。
二、景区运营与管理旅游景区的运营与管理直接关系到游客的体验和景区的可持续发展。
景区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景区管理组织架构,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景区的日常运营有序进行。
同时,还需要加强景区的安全管理,确保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此外,景区管理部门还应注重人力资源培养与管理,提升员工的服务意识和专业素养。
三、景区环境保护与绿色发展旅游景区建设必须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景区规划与设计时,应尽量避免破坏自然环境,保护珍稀濒危物种和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在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控制建设活动对环境的污染,同时注重生态修复和景观保护。
此外,景区管理部门还应推广绿色出行理念,鼓励游客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和参与低碳旅游活动。
四、游客权益保护与服务质量提升旅游景区的核心是为游客提供优质的服务体验。
景区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各种旅游服务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他们的服务意识和专业水平。
同时,还要推行景区消费价格公示制度,保护游客的合法权益。
景区管理部门还应加强与游客的沟通与互动,及时解答游客的疑问和投诉,并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和氛围。
五、安全管理与应急救援安全是旅游景区建设和运营的首要任务。
景区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景区安全风险的评估与防范,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组织机构。
风景区建设管理工作总结

风景区建设管理工作总结
近年来,我国风景区建设管理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各地的风景区不断提升
着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不断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工作方式,使得风景区管理工作更加科学、规范、高效。
首先,风景区建设管理工作需要注重规划和设计。
在风景区建设之初,就要进
行科学的规划和设计,充分考虑自然环境、文化传承和游客需求,确保风景区的建设符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同时也要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避免对自然资源的过度开发和破坏。
其次,风景区建设管理工作需要强化保护意识。
风景区作为自然资源的重要组
成部分,保护工作至关重要。
要加强对风景区生态环境的监测和保护,加大对违规开发和污染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风景区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再次,风景区建设管理工作需要提升服务质量。
作为旅游景点,风景区的服务
质量直接关系到游客的满意度。
因此,风景区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景区服务设施的维护和更新,提升服务水平,为游客提供更加舒适、便利的游览体验。
最后,风景区建设管理工作需要加强管理和监督。
要建立健全的风景区管理体系,加强对风景区建设和运营的监督,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和标准,确保风景区的安全和秩序。
同时,也要加强对风景区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他们的服务意识和专业素养。
总的来说,风景区建设管理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
只有不断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才能使得风景区建设管理工作更加完善,为广大游客提供更好的旅游体验。
希望未来我们能够继续努力,不断提升风景区建设管理水平,让更多的人能够享受到美丽的风景区带来的快乐和幸福。
旅游景区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

旅游景区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1.建设工程项目实行法人责任制、项目监督专人负责制和项目质量终身负责制。
每个建设项目从立项、规划、设计、施工、变更、竣工到验收都由建设单位一把手负总责。
项目负责人对勘察、设计、施工等各个环节的质量负责,现场质量监督员实行现场质量监督卡制度,要严格签证手续,层层设防、处处把关,确保质量。
出现工程质量事故,要按责任大小,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2.严格执行建设程序,按照国家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3.总投资 3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工程(含装饰工程),必须按照《XX省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实行工程招投标制度。
招标工作由建设单位主持,上级主管部门参加,并邀请当地有关部门指导监督。
工程项目招标要取得当地招标办的支持,做好评标得分办法的制定工作,评分办法要突出水泥、钢材、木材等的数量、质量标准,以保证投标单位报价的合理性。
4.对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小型建设项目(含装饰工程、设备、材料购置),要搞好招标(议标)工作。
具体招标(议标)办法,由项目实施单位组织,由上级主管部门及实施单位有关人员组成招标小组,对实施项目进行定标。
5.对5万元以下的小型维修、装饰项目,原则上也要按招投标程序进行,确属无法招标的,由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并由职工代表参与监督。
6.参建单位必须具备与工程建设要求相应的资质等级和业绩,具备足够的技术管理能力和装备水平,中标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后,严禁进行转包。
7.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和工程监理都要依法订立合同。
各类合同都要有明确的质量要求、履行担保和违约处罚条款。
8.各类合同必须经主管部门、财务部门、法律顾问、纪检监察、分管领导分别把关会签后,由法人代表签订。
9.项目施工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
监理人员要按规定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按作业程序即时跟班到位进行监督检查。
对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工程不得签字,有权责令返工,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旅游景点开发与管理规范

旅游景点开发与管理规范一、引言在旅游业蓬勃发展的背景下,旅游景点的开发与管理越来越受到重视。
为了保障游客的安全、提高旅游质量、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各地不断制定和完善旅游景点的规范和标准。
本文将从景点规划与设计、安全管理、环境保护和服务质量等方面论述旅游景点开发与管理的规范。
二、景点规划与设计1. 土地利用规范:景点开发应遵循合理的土地利用规划,充分考虑环境保护和公共利益,避免过度开发和环境破坏。
2. 设施建设规范:景点建设需符合国家建设标准,包括设施的设计、施工和维护等方面。
建设过程中应考虑景观融入性、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
3. 游憩空间规划:景点规划应考虑游客的游憩需求,合理划分不同功能区域,如停车场、休息区、游乐设施区等,为游客提供便利和舒适的环境。
三、安全管理1. 安全设施规范:景点应依照相关安全标准设置安全设施,包括消防设备、紧急疏散通道、护栏等,确保游客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撤离和得到救援。
2. 风险评估与管理:景点开发前应进行风险评估,识别潜在的安全隐患,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如加强监管、设立警告标识等,确保游客的人身安全。
3. 应急预案制定:景点应制定健全的应急预案,包括灾害防范、应对措施和救援流程等,提高应急事件处理的效率和质量。
四、环境保护1. 生态保护:景点开发应遵循生态优先、保护优先原则,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
禁止滥砍滥伐、乱挖乱填等破坏行为。
2. 水资源管理:景点应合理规划和利用水资源,做到科学用水、节约用水,减少对附近水源的污染和消耗。
3. 垃圾处理:景点应设立垃圾分类回收设施,强化垃圾分类教育宣传,鼓励游客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减少环境污染。
五、服务质量1. 景区导游规范:景区导游应具备良好的文化、历史、环境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良好的服务态度和沟通能力,为游客提供准确、优质的导览服务。
2. 游客服务设施规范:景点应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设施,包括洗手间、休息区、餐饮区、旅游咨询等,以满足游客的基本需求。
旅游景区规划开发与经营

旅游景区规划开发与经营旅游景区是人们休闲、娱乐、探索和体验的重要场所,其规划开发与经营直接关系到游客的满意度和景区的可持续发展。
一个成功的旅游景区不仅要有独特的自然景观或人文资源,还需要科学合理的规划开发以及精细有效的经营管理。
规划开发是旅游景区建设的首要环节。
在规划之初,必须对景区的资源进行全面而深入的调查和评估。
这包括对地理环境、生态系统、历史文化、民俗风情等方面的研究。
只有充分了解景区的资源特点和优势,才能为后续的规划开发提供准确的依据。
比如,对于以自然风光为主要特色的景区,规划时要注重保护生态环境,合理设置游览线路,让游客能够最大程度地欣赏到自然美景,同时减少对生态的干扰。
而对于具有丰富历史文化内涵的景区,则要深入挖掘文化内涵,通过建筑修复、文化展示等方式,将历史文化生动地呈现给游客。
在规划过程中,市场定位也是至关重要的。
需要明确景区的目标市场,是面向本地游客、国内游客还是国际游客?是针对家庭出游、情侣度假还是团队旅行?不同的市场定位会影响景区的设施配备、服务内容和营销策略。
此外,交通、住宿、餐饮等基础设施的规划也不容忽视。
便捷的交通能够提高景区的可达性,舒适的住宿和美味的餐饮能够提升游客的体验感。
例如,在交通规划方面,要考虑与周边城市的交通连接,提供多样化的交通方式选择,如公共交通、自驾、旅游巴士等。
住宿方面,可以根据不同的消费层次,规划建设酒店、民宿、露营地等多种类型的住宿设施。
景区的经营管理是决定其长期发展的关键因素。
优质的服务是吸引游客和留住游客的重要手段。
从游客进入景区的那一刻起,每一个环节都要提供周到、热情的服务。
包括售票服务、导游讲解、安全保障、卫生清洁等。
营销推广对于景区的经营同样重要。
要利用多种渠道进行宣传,如互联网、电视、报纸、社交媒体等。
可以通过举办特色活动、推出优惠政策等方式吸引游客。
同时,与旅行社、在线旅游平台等合作,拓展客源渠道。
另外,景区的安全管理是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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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开发建设管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公司对景区开放建设管理的总则、规划和建设、保护和管理、法律责任。
本标准适用于景区开放建设管理。
2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汀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恨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示准。
《四川省旅游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3 总则
3.1 为了加强对旅游景区(点)开发建设管理,提高旅游产品的质量,更好地保护、利用开发旅游资源,促进全市、全区旅游业健康持续发展。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3.2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旅游景区(点)内开发建设必须遵守本规定。
4 规划和建设
4.1旅游景区(点)规划建没应当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开发、加强保护、持续发展和面向市场的原则,突出地方特色,允分发择资源优势。
4.2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计划部门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景区内旅游资源普查、评估工作,建立旅游资源档案。
4.3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旅游资源特点,会同计划部门、规划部门织编制本地旅游发展规划,由市旅游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论证,由本级人民政府公布实施。
4.4 旅游发展规划经批准后,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改变。
因特殊情况需调整、变更旅游发展规划或景区详细规划的,必须按原审批程序报批。
4.5 旅游景区开发建设要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和景区的特点,按照生态保护和环境容量要求,进行科学合理的安排在国家、省、市级自然保护医内不准规
划建设各类开发区、度假区及餐饮、住宿等服务场所。
4.6 国家级森林公园除进行保护性维修、完善基础设施或恢复原有纪念性建筑外,不得折建其他建筑物和没施。
4.7 新建、改建、扩建旅游景区(点)及旅游配套设施,应当依据批准的旅游总体规划和洋细规划,招旅淤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后,到相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4.8 有关部门审批新建、改建、扩建旅游景区(点)项旅游配套设施,应当进行充分论证,其布局、高度、体量、造型、色调等应当与周围景观和环境相协调。
4. 9 旅游建设项目立项和审批要按国家、省、市汗委相关规定执行。
4.10 各景区经批准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和设施,不得超出批难的规划用地范围。
4.11 新建旅游区(点)必须由旅游行政管理都门与有关部门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对旅游者开放。
4. 12旅游景区〔点)开发建设征占国有林地,须按法定程序逐级审批。
4.13风景区内己有的建筑和设施,凡是污染环境、破坏景观、妨碍游览的,必须限期治理或迁出。
4.14在风景区内施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必要的保障措施保护环境和资源,维护景物完好,保证游客安全。
5 保护和管理
5.1 景区内的纪念性建筑、文物古迹、历史遗址、园林等人文景观和原始森林、林木植被、野生动植物、地形地貌、山体岩石、泉湖水体、湿地等自然景物,均属旅游资源,必须加以保护。
5.2 利用森林、水域、自然保护区、文物古迹和历史名胜等资源开发建设旅游项目,必须遵守环境保护、文物保护、自然保护区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不得破坏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和历史文化遗产。
5.3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旅游资源。
未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在旅游景r.(点)砍伐树木、采矿、采不l、挖砂、取土、开荒、填塘、排污等。
5.4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保护旅游景区〔点)的环境整洁和美观,维护旅游秩
序,爱护旅游设施。
5.5 旅游景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5.5.1了乱扔废弃物和倾倒垃圾;
5.5.2攀折、刻划树木和采摘花卉;
5.5.3在文物、景物上涂写刻划、张贴;
5.5.4携带兽类宠物进入风景区;
5.5.5非机动车辆擅自进入风景区;
5.5.6从事封建迷信活动,行乞、酗酒滋事;
5.5.7擅自摆摊设点,兜售物品;
5.5.8燃烧树叶、荒草、垃圾,在禁火区内吸烟,动用明火;
5.5.9损毁景物、林术植被和公用设施;
5.5.10私埋乱葬;
5.5.11捕猎野生动物;
5.5.12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5.6在风景区内采集物种标本,应当经当地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并在指定地点限量采集。
5.7在风景区内挖沟修路的,须按规定经旅游管理部门同意,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5.8在风景区内排放烟尘、污水和噪声,必须达到国家和省、市规定的排放标准。
5.9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对当地风景区内重要的纪念性建筑、文物古迹、古树名木和重要的景物进行登一记,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
5.10 风景区内要按国家标准制作、设立标准图型符号和指示牌、路标、景点介绍牌、警示牌及监督牌。
5.11旅游区〔点)经营管理者应当加强景区内环境卫生的日常清洁和维护,设置必要的清扫人员,为旅游者提供良好的旅游环境。
5.12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按」狱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根据景观质量与生态环境、旅游服务要素、游客满意度等,对旅游景区(点)质量等级进行评定,并手向社会公告。
5.13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风景区的治安、防火和旅游安全工作。
旅游高峰
期间应当制定安全疏导人员工作方案;确保旅游者的人身安全。
法律责任
6.1 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相应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止,并视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四川省旅游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处罚。
6.2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捉提起诉讼,当事人不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出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源强制执行。
6.3 旅游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旅游管理和行政执法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