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闹”“校闹” 依规治“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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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闹应急处置流程

医院医闹应急处置流程

医院医闹应急处置流程1.目的为维持正常医疗秩序,积极应对因重大纠纷引发“医闹”、“伤医”等突发事件,保障医务人员人身安全,避免伤医事件及群访上访事件,把灾害降到最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等制定本流程。

2.适用范围本应急预案适用于患方聚众在诊疗或办公场所吵闹,严重干扰医院工作的;侮辱、诽谤、威胁、跟踪、殴打医务人员或者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干扰医务人员正常生活的;停尸闹丧,拒绝将尸体移送太平间或殡仪馆,在医疗场所设灵堂、摆花圈、拉横幅、烧祭品的;在医院内实施打、砸、抢等违法行为,造成设备物品严重损坏等情形所引起的全院性事件。

3.内容为进一步加强警医联动工作,深化“平安医院”建设,与XX区公安局XX派出所签定《警医联动机制协议》。

为有效防范医疗风险,医院每年购买《医疗责任保险》。

发生重大纠纷(医闹),为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按以下流程采取措施:3.1一旦发生医闹,医院保安人员立即赶赴现场,采取有力措施,维护现场秩序,保护医务人员及病区其他患者的人身安全和医院公共财物的安全。

3.2同时保卫部门或医院相关医务人立即通过院内门急诊处“一键报警装置”报警,并向警方提供有关患方人员违法闹事的证据。

3.3医务科工作人员应当立即进行初步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医院分管领导汇报,并在2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同时医务科接待患方人员,向家属沟通和解释相关情况,引导患方依法依规解决医疗纠纷,如可通过医调委、保险公司介入解决纠纷问题。

3.4分管领导、医务科组织相关医务人员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相关人员身体健康的进一步损害,同时负责救治现场受伤人员,防止损害扩大。

对已病亡患者遗体按相关规定作规范处置。

3.5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和事件严重程度及时赶赴现场。

应随时待命,保持通讯畅通。

3.6公安机关民警到达后,由医务科负责向民警介绍医疗纠纷基本情况,与民警共同做好患方的教育疏导工作,引导患方按法律途径处理医疗纠纷。

处理“医闹”的法律依据(汇总)

处理“医闹”的法律依据(汇总)

处理“医闹”的法律依据“医闹”本质上是一种违法乃至犯罪行为,完全可以依据法律法规,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理。

(一)悬挂横幅、散发传单、跟随医院领导甚至以医院办公室为家等,以暴力或者其他方式相威胁等,可能构成敲诈勒索或者寻衅滋事。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293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有公么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二)、聚众冲击医疗机构的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第一款第一项: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290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三)、侮辱、诽谤医务人员的行为,如“医闹”公然侮辱他人,逼迫医务人员披麻戴孝、下跪、守灵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2项: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刑法》第246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低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刑事自诉案件,不告不理)。

关于解决医闹问题的几点建议(精)

关于解决医闹问题的几点建议(精)

关于解决医闹问题的几点建议近年来,医闹问题愈演愈烈,从“有理取闹”,向“无理取闹”演变,从合理诉求向敲诈勒索发展,从单纯性医闹向职业化医闹演化,黑恶势力插手医疗纠纷也时有所闻。

医闹发生的次数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医闹问题处理的难度越来越大,并日益呈现出打砸抢等暴力化的倾向。

医闹问题已演变成为一个非常严重的社会问题,成为当下政府亟需重视和解决的一道难题。

就拿崇义县来说,近二年发生了十多起大大小小的医疗纠纷。

其中比较典型的医闹事件有五六起,聚集数百人围堵医疗机构的过激医闹就发生三起。

据不完全统计,全赣州市一年发生大大小小医疗纠纷每年数百起。

医闹问题,严重干扰了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败坏了社会风气,危害了社会治安,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产生了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进一步加剧了群众对医疗机构的不信任感,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也被拖进医闹的泥沼弄得身心疲惫,心灰意冷。

医闹问题之所以频频发生,愈演愈烈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发展到今天几乎无法收拾的地步,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是媒体过分渲染医疗事故所带来的后果前些年,为加强医疗机构医德医风建设,解决医疗单位过度医疗,医疗回扣,收受红包等行业不正之风,媒体几乎一边倒,对医疗机构大加挞伐,尤其对医疗纠纷,医疗事故总是喜欢站在患者一边有失公允过分渲染,进一步加重了患者与医务人员的对立情绪,激化了医患关系矛盾,加剧了社会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不信任感。

妖魔化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后果就是,患者病没有治好,或在医院病故,家属便把怨气撒在医务人员身上,把责任一概归咎于医生不尽力和医疗差错上,只要稍微抓到一丝把柄便不依不饶揪住不放,缠闹不休。

二是政府在处理医闹问题上方法欠妥为了防止激化矛盾,阻止事态扩大,各地政府在处理医闹问题上,大多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充当和事佬。

不管闹事方有理无理,总是让医疗机构赔钱了事。

政府过分忍让和妥协,让闹事方更是有持无恐,得寸进尺,无形中助长了医闹现象的发生。

尤其对一些明显干扰医院正常医疗秩序,妨碍其它患者就医,侵犯了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涉及违法犯罪的现象现场制止不力,处理偏轻,没有形成有效的威懾力,让医闹现象越演越烈,同时让职业医闹有了滋生蔓延的温床。

医闹_医患纠纷处置预案

医闹_医患纠纷处置预案

一、预案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医患纠纷,特别是医闹事件,维护医疗机构的正常秩序,保障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2.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3.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4.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5. 《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6. 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三、事件定义医闹:指患者及其家属或无关人员,为达到非法目的,利用医疗纠纷,采取过激行为,干扰医疗机构正常工作秩序,损害医务人员及医院合法权益的行为。

医患纠纷:指患者及其家属与医疗机构之间,因医疗行为产生的争议和矛盾。

四、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医疗机构内发生的医闹事件以及医患纠纷。

五、预案组织架构1. 成立医患纠纷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医患纠纷处置工作。

2. 设立医患纠纷处置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医患纠纷处置工作。

3. 设立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负责调解医患纠纷。

六、处置原则1. 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尊重医务人员合法权益。

2. 公正、公平、公开处理医患纠纷。

3. 妥善处理医闹事件,维护医疗机构正常秩序。

4. 加强医患沟通,增进相互理解。

七、处置流程1. 报告与接收(1)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发现医闹事件或医患纠纷,应立即报告医患纠纷处置领导小组。

(2)医患纠纷处置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人现场处置。

2. 现场处置(1)维持现场秩序,确保医疗秩序不受干扰。

(2)对医闹行为进行制止,防止事态扩大。

(3)对受伤人员及时救治。

3. 调查取证(1)收集医患纠纷相关证据,包括病历、检查报告、监控录像等。

(2)询问当事人、证人,了解纠纷情况。

4. 调解处理(1)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根据调查情况,组织调解。

(2)调解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调解协议。

5. 法律途径(1)若调解失败,引导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医疗机构积极配合法院调查,提供相关证据。

处理医闹的原则和方法7

处理医闹的原则和方法7

处理医闹的原则和方法医疗纠纷和医闹是现在民营医院医疗过程中经常发生的事件,我们必须认真对待,严肃而谨慎地处理。

患者来医院闹事有两种形式,一个目的。

两种形式:1)故意在接诊大厅或诊室大声吵闹,制造恶劣影响。

2)威胁要上告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来解决问题。

一个目的:“钱”表面上找我们治疗中的问题,实际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赔偿。

解决方式1)让医闹知道:如想证明是我们治疗中的问题,让其出示确凿的证明,按法律程序解决问题。

如能明确证实是我们的问题,中安医院会负责到底,承担所有责任。

2)如果是钱的问题,让医闹者明白,请医闹安静下来,到办公室来解决,严禁在大厅吵闹,如果故意制造恶劣影响,一分钱也拿不到。

处理原则:1)尽可能以耐心说服教育的方法平息矛盾;2)宁可退步赔偿,也不要让患者在大厅吵闹,造成不良影响;3)宁可委屈赔偿,尽可能避免涉及法律、媒体和相关部门;4)赔偿是以人道主义的救助或捐赠的名义提供的,必须让医闹写捐赠协议书;赔偿金额控制在总消费额的20%-40%。

爱心捐助协议甲方:内蒙古中安类风湿骨关节病专科医院乙方:患者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乙方于2008年3月4日因患类风湿关节炎,多方治疗无效来甲方院治疗。

经贵院规范治疗,症状明显改善,我及家人十分感谢。

二、类风湿关节炎本身就具有反复性发作,渐进性加重的特点,停药后近2个月又有发作,需继续治疗。

因长年治疗造成经济困难,中安医院十分同情,出于人道主义精神,给于援助4200元(肆千贰百元整)。

对于医院的爱心捐助,我及家人十分感谢。

三、乙方保证今后不会做出任何影响甲方正常经营、损害甲方形象和声誉的言行,否则可以追究我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四、本协议以上所有条款和事项均为我本人及家属的真实意思,并自愿签字。

甲方:内蒙古中安类风湿骨关节病乙方:专科医院200 年月日200 年月日。

发生医闹具体该怎么认定和处理

发生医闹具体该怎么认定和处理

发生医闹具体该怎么认定和处理一、什么是医闹医闹是指受雇于医疗纠纷的患者方,与患者家属一起,采取各种途径以严重妨碍医疗秩序、扩大事态、给医院造成负面影响的形式给医院施加压力并从中牟利的行为。

医闹采取在医院设灵堂、打砸财物、设置障碍阻挡患者就医,或者殴打医务人员、跟随医务人员,或者在诊室、医师办公室、领导办公室内滞留等等。

医闹是一个特殊的人群,他们每天穿梭于各大医院之间努力寻找“商机”,采取伙同患者家属扰乱医院就诊次序的方式,向医院索取高额赔偿,这就是新出现的职业“医闹一族”。

“医闹”之所以成为一种职业的直接原因,大概是缘于医患矛盾中双方博弈能力的不均等。

出现争执后患者常处于非常弱势的境地:一方面是信息的不对称,患者虽感觉治疗有问题,但很难掌握证据,医院永远处于主动方;另一方面是患者面对的常常不是一个医生或一个科室。

二、医闹与非医闹的界定“医闹”多是无业人员。

一个医闹团体最少的有十余人,最多的有百余人,这些人大多都没有固定的工作,有相当一部分还是城市周边的中年妇女,她们大多靠拣垃圾或做小生意为生,且大多属于一个村或一个地方的人。

每次有“业务”的时候,就由一个人牵头,一个通知一个,有相识的也有不相识的,然后在一起相约到医院。

有时,医闹是某些有权有势的人在幕后操纵的。

他们平时在医院门前看似在四处“闲”逛,其实他们并不“闲”,他们在各个诊室搜索,四处打听患者的各种医疗事故信息,当他们从各种医疗事故中嗅到金钱的味道,就马上和患者家属联系称自己可以帮助家属向医院索要赔偿,并提出自己的要求,然后打着患者家属的旗号,在医院上演要求医院承担责任的闹剧。

他们会在医院门口扯上横幅,冲进医院又打又砸,围堵医生、封住诊室,要求院方赔偿。

如果院方不赔偿或不迁就这种行为,他们就会在医院闹上十天半月,不拿到钱誓不罢休。

他们既不是医院的工作人员,也不是患者的家属,而是悄悄滋长的另一种怪异职业“医闹”。

这样的“医闹一族”往往和出现了医疗纠纷的患者家属相互配合,或是在医院门前聚众静坐,或是在医院拉起横幅要求赔偿,严重的将死者或伤者抬到医院门诊大厅扰乱就诊秩序。

医闹事件处理管理制度

医闹事件处理管理制度

医闹事件处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医院内部医闹事件的处理程序,保障医务人员的安全和合法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院全部医疗机构,包含全部行政人员、医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定义1.医闹事件:指不满意医疗结果或医疗服务等原因,患者或其家属通过言语、行为等方式对医务人员进行羞辱、威逼、恐吓、殴打等行为,干扰医疗秩序,损害医务人员的正常工作秩序和人身安全的行为。

2.医务人员:指在我院从事医疗卫生服务的具备相应资质和执业证书的医生、护士、药师和其他相关人员。

第四条原则1.依法、公正、公开原则:对医闹事件的处理必需遵从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保护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公正公开地进行处理。

2.以人为本原则:重视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充分敬重医务人员的职业尊严和人格敬重。

3.防备为主原则:通过加强医患沟通、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等措施,防备医闹事件的发生。

第二章医闹事件防备措施第五条医患沟通1.加强医患沟通,提高医务人员和患者间的相互理解和信任。

2.在诊疗过程中,医务人员应认真解释疾病情况、治疗方案、可能的风险及预后,为患者供应充分的知情权。

3.鼓舞医务人员自动与患者沟通,耐性解答患者及其家属的疑问和情绪表达,供应必需的心理支持。

第六条提高医疗服务质量1.加强医务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诊疗水平和服务态度。

2.定期开展医患互动活动,增长患者对医务人员的了解和信任。

3.完善医疗服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医疗过错。

第七条安全保障措施1.加强医院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加添安保力气,确保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

2.配备监控设备,全面监控医院各紧要区域,及时发现和应对潜在的医闹事件。

第三章医闹事件处理程序第八条报案和受理1.医务人员受到医闹事件的侵害,应立刻报告所在科室的负责人,并搭配填写医闹事件报案料子。

2.所在科室负责人收到报告后,应立刻启动医闹事件处理程序,并向医院安全部门报案,由安全部门负责受理该事件。

处理医闹的原则和方法

处理医闹的原则和方法

处理医闹的原则和方法引言医闹是指患者或其家属对医务人员进行暴力、威胁、侮辱等不当行为的行为。

近年来,医闹事件频发,给医务人员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困扰。

因此,处理医闹问题成为了当务之急。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处理医闹的原则和方法。

一、原则1.1 尊重患者权益在处理医闹问题时,首要原则是尊重患者的权益。

无论患者表现出怎样的情绪和行为,医务人员都应以尊重患者权益为基础,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1.2 公正公平在调解和处理医闹事件时,要坚持公正公平原则。

不能偏袒任何一方,要客观公正地听取双方的陈述和意见,并根据事实情况做出公正合理的判断。

1.3 理性沟通理性沟通是处理医闹问题的关键。

在与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沟通时,要保持冷静、理智,避免情绪激动和冲突升级。

通过理性的沟通,解决双方的矛盾和分歧。

1.4 知情权和告知义务医务人员要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及时向患者及其家属提供必要的医疗信息和解释,并履行告知义务。

只有患者了解到自己的病情和治疗方案,才能更好地参与治疗过程,减少误解和不满。

二、方法2.1 建立有效沟通机制建立有效沟通机制是预防和处理医闹问题的重要手段。

医院应建立健全沟通渠道,定期组织医患沟通会议,让患者及其家属表达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回应他们的关切。

2.2 加强医学伦理教育加强医学伦理教育是预防医闹问题发生的重要途径。

通过开展培训、讲座等形式,加强对医务人员的伦理教育,提高他们的服务意识和职业素养。

2.3 建立医疗纠纷调解机构建立医疗纠纷调解机构是处理医闹问题的有效方式。

该机构由医院、律师、社会组织等多方参与,通过调解和协商,解决医患之间的矛盾和纠纷。

2.4 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安全保卫工作是防范和应对医闹事件的重要措施。

医院应加强安保力量,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

2.5 高效应对突发事件当发生突发事件时,要采取高效应对措施,避免事态扩大化。

及时报警、组织人员撤离、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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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网消息(焦点访谈):前几天,又有几起医护人员被袭击的新闻出现在媒体上,引起了受众的关注。

其实这类冲突并不鲜见,类似的问题也不止出现在医院,比如学校里也可能出现不幸的意外,也听到过“校闹”的新闻。

不幸当然谁都不希望发生,但如果它出现了,那就应该努力寻找妥善的解决方案。

什么事不能通过沟通来解决,一定要“闹”呢?到底是什么人在“闹”,又为了什么在“闹”?又该用什么办法,让这样的“胡闹”,不再“闹”下去呢?
南昌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提供了三段视频
2010年6月,一位患者在急诊科抢救无效死亡。

患者家属在医院摆放花圈,提出200万元赔偿。

2012年10月,一位患者住院手术后病情恶化,抢救无效死亡。

患者家属拉横幅,提出160万元赔偿。

2012年10月,一位患者入住医院呼吸内科,家属以医院误诊误治为由,索赔80万元。

在纠纷过程中,医务人员被打致伤的事件时有发生。

高医生在劝阻患者家属过程中,被患者家属猛击耳部,造成左耳膜外伤性穿孔。

儿童疾病病情发展快,死亡率相对较高,因此,江西省儿童医院也是医患纠纷较为多发的医院。

这样混乱的“闹”的场面在学校也时有发生。

2014年6月学期末,南昌大学附属中学一名学生坠楼,经抢救无效死亡。

家属在校门口拉横幅摆花圈,在校园里烧纸。

无论是医疗纠纷事件,还是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安全事故,往往都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纠纷各方站在各自立场,都指责对方存在过失。

这其中,患者家属和学生家长有些诉求是合理的,有的因为家属死亡,后果难以接受,情绪激动,做出了不理智的举动,甚至违法行为。

据统计,2013年,江西省共发生各类医疗纠纷上千件。

前面提到的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医疗纠纷高发时一年就有112起。

频发的“医闹事件”,严重影响了医院秩序,恶化医患关系。

那么,这个让“政府闹心、社会揪心、患者伤心、医生寒心”的怪圈到底该如何破解?经过最近几年探索,江西省选择立法讲法,用法治手段来解决“医闹”、“校闹”问题。

2014年5月1日,江西省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引导医患双方通过合法程序,划分责任,明确赔偿标准,化解矛盾。

这个条例最大的亮点和特色是引入了第三方中立调节平台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

医患双方最缺乏的就是互信,患者往往认为由医学会组织的医疗鉴定往往偏向医院,是“老子鉴定儿子”,不公平,不可信,不认可。

《江西省医疗纠纷预防
与处理条例》出台后,全省各县市区都成立了第三方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

调节委员会的活动经费完全由政府财政支出,首先在经济上就保持了中立。

在南昌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记者看到这里建立了由几百人组成的专家库,包括各类医学专家和法律专家。

调解中心的调解员通常由离退休的法侓工作者担任。

通过合法程序,划分责任,明确赔偿标准,对当事人不合法不合理的要求,更要说明理由,耐心劝导。

去年10月,南昌市民朱光辉在一家医院做手术引起右手疼痛不止,他向医院索赔15万元,可是医院坚持认为没有过错。

在医院的劝说下,朱光辉最终没有做出极端举动。

但是他提出赔付15万元,医院也无法满足。

因为按照《江西省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规定,金额超过两万元以上,就必须转到第三方,也就是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来调解。

在调解员的多次劝说下,朱光辉的情绪缓和下来,愿意坐下来和医院协商。

这起纠纷最终赔偿朱光辉8万元。

《江西省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实施后,医患双方平等协商,省时省力,经济便捷,公平公正。

近两年来,江西省没有发生一件影响恶劣的涉医事件和重大医疗安全事件。

去年,全省医疗纠纷数量同比下降了近40%,医闹事件同比下降了近80%。

总结立法依法治理“医闹”的成功经验,在充分调研,听取各方意见,反复论证听证的基础上,江西省又制订了《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

《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明确了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的责任,也明确了因学生自伤自杀、自然灾害等5种情形造成的人身伤害,学校免除责任。

生活在社会上都会遇到意想不到的情况,会有矛盾冲突,会有大家说不到一起的时候。

有了矛盾,要有渠道、有氛围,引导大家依法解决,而不能开绿灯、留空子,助长不良的风气。

由纠纷双方都信任的第三方调解机构合情、依法解决矛盾,无疑是一种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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