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是现代工业生产和社会运行中至关重要的环节。
为了确保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安全运行,各个领域都建立了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本文将围绕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展开讨论,并总结相关要点。
一、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安全管理的概念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是指工业、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中,具有重要作用、对社会运行有重要影响的设备和场所。
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是为了保障这些设备和场所的正常运行,防止发生重大事故和灾害,维护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二、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安全管理的原则1. 安全优先原则: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要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将安全放在首位。
2. 预防为主原则: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采取预防措施,从源头上避免事故的发生。
3. 综合治理原则: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和方法,对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各个环节进行管理和治理。
三、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安全管理体制1. 相关部门的责任:(1)国家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监管和管理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安全工作,制定相关的政策、规范和标准。
(2)企事业单位负责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具体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安全培训机制和应急救援体系。
2. 安全专业人员的角色:(1)安全专业人员负责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标准,指导和监督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安全工作。
(2)安全专业人员负责开展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安全专业人员负责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和事故调查工作,及时处理事故隐患,保障工作场所的安全稳定。
四、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实施1. 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1)明确安全目标和任务,制定相应的安全标准和规范。
(2)明确各个层级和岗位的安全责任和权力,建立安全责任制度。
(3)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和教育机制,提高员工的安全素养。
(4)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做好事故预防和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2. 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1)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范文(5篇)

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和依据为加强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及员工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的制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具体情况和实际情况。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关键装置包括生产设备、供电设备、供气设备、供热设备等;重点部位包括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室、食堂等。
三、责任主体1. 公司领导是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整体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等。
2. 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装置和部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设备的维护保养、安全培训、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等。
3. 管理人员是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安全管理的具体责任人,负责实施安全管理制度、监督安全操作、落实安全措施等。
4. 员工是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安全管理的参与者和执行者,要严格遵守安全规定、参加培训、积极提出安全意见和建议等。
四、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责任制公司领导应当明确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在公司中层以上领导任命安全生产负责人,明确职责和权力,落实责任,确保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
2. 安全培训为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公司应当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火灾防范、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
培训方式可以采取集中培训、岗位培训、案例分析等形式,培训周期应当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
3. 安全试运行新装置和新部位应当在经过严格的测试和试运行后,才能正式投入使用。
试运行阶段应当重点关注设备运行状态、工艺流程、人员操作等方面的安全性,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
4. 安全检查公司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并制定整改措施。
5. 安全防范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防范措施,包括视频监控、安全执勤、警示标识等,确保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的安全。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1 目的为规范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督管理,落实各级领导干部的安全责任,避免重大、特大事故发生,保障生产和职工生命安全。
根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督管理。
3 职责与分工3.1 总经理(1)确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2)指导、检查各承包点的安全情况、解决重大安全工作事宜;(3)监督隐患整改落实情况;(4)每月到承包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
3.2 安全管理部门(1)组织或参加安全例会,通报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运行情况,协调落实隐患整改措施;(2)每月组织一次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运行情况专项检查;(3)每季度对各承包人管理职责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一次.(4)负责组织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预案的制订和修订;(5)指导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参加承包点活动。
3.3生产部经理(1)负责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生产工艺技术、电仪、设备管理与监督。
(2)组织修订工艺技术规程、操作规程。
(3)开展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生产工作,参加承包点活动。
3.4车间主任(1)对本车间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的责任。
(2)定期参加安全例会、汇报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运行情况,参与制订重大隐患的整改方案;(3)每月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或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3.5班长(1)绘制出本工段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危险点分页图,明确工段人员分工;(2)每班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巡查一次,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无法整改的,及时报告。
3.6操作工(1)按巡查路线检查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每两小时一次,并按时拨巡检牌;(2)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汇报。
4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4.1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人员要进行三级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才能独立操作。
化工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制度(5篇)

化工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制度1、目的、范围:为加强对公司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此制度。
公司范围内所有关键装置、重点部位。
2、编制依据依据《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制定本制度。
3、职责:3.1管理部负责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并根据公司管理层的分工,确定管理人员安全承包责任区域的划分,并对承包人的工作情况定期进行考核。
3.2承包人对所负责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负有安全监督与指导的责任。
3.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范围内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日常管理、检查和监控。
3.4管理部负责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登记台账及安全检查书面报告制度。
3.5管理部负责制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化工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制度(2)化工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管理制度是指对化工企业的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进行管理,并制定相应的制度和规定以确保其安全运行和生产。
该制度是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防止和控制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关键装置管理制度关键装置是化工企业生产过程中必不可少的设备和装置,其正常运行直接影响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生产安全。
因此,制定和实施关键装置管理制度对于确保化工企业的安全运行至关重要。
1. 设立关键装置管理部门:化工企业应设立专门的关键装置管理部门或科室,负责对关键装置进行统一管理和监督,确保关键装置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2. 关键装置设备备案登记:对于每个关键装置,应编制详细的设备备案登记表格,包括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安装位置、责任人等信息。
该登记表格应定期更新和维护,确保准确无误。
3. 关键装置维护保养计划:针对每个关键装置,制定维护保养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定期检修、保养和维护。
该计划应合理安排维护时间,并确保设备维护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4. 关键装置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关键装置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关键装置的操作程序、操作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
关键装置与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关键装置与重点部位管理制度是一项重要的管理制度,用于管理企事业单位中的关键装置与重点部位,从而保障安全生产和维护社会稳定。
本文将详细探讨关键装置与重点部位管理制度的定义、目的、内容和运行机制,并对其重要性进行分析。
一、关键装置与重点部位管理制度的定义关键装置指的是在企事业单位中具有重要意义、对生产运营起着关键作用的设备、机械或工艺设施等;重点部位则是指那些对单位正常运行、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至关重要的区域、场所或建筑。
关键装置与重点部位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障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安全运行,预防事故发生,扩大紧急处置范围,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而建立起来的一套管理、运作、应急处理与协调机制,以保障企业资产和人员的安全。
二、关键装置与重点部位管理制度的目的关键装置与重点部位管理制度的目的是通过科学规范的管理,保障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可靠性,有效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保护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企事业单位的正常生产和运营,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关键装置与重点部位管理制度的内容1.风险评估与分类:对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进行全面、系统的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将其分为不同级别的风险类别,以便针对性地制定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
2.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责任,并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体制,确保责任到人,形成科学、有效的管理机制。
3.安全管理措施: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包括安全设施的设置、操作规程的制定、应急预案的编制等,确保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安全运行。
4.安全培训教育: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正确地采取应对措施。
5.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和任务,并加强预案的演练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和处置效率。
四、关键装置与重点部位管理制度的运行机制1.领导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在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管理中的责任,并进行定期的督查和考核,确保管理措施的有效实施。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公司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的正常运行,特制订制度。
2引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AQ3013-20083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的所属部门。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实行分厂及以上管理人员承包的安全管理机制,承包人对所负责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负有本制度规定的责任,承包点设置“管理人员安全承包责任牌”。
第二条承包人对所负责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与指导责任,具体内容是:1、指导安全承包点实现安全生产;2、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和落实;3、定期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与隐患;4、督促隐患整改;5、监督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的落实;6、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第三条承包人至少每月到承包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安全活动形式包括参加基层班组安全活动、安全检查、督促整改事故隐患以及安全工作指示等。
第四条安全环保部每季度对管理人员承包到位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考核情况纳入管理人员年度经济责任制考核中。
第二章安全管理要求第五条按照区域管辖和责任划分范围,各分厂、车间、设备管理部、电仪部对所属区域或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建立档案和登记台帐,明确责任人,定期进行检查或巡检,要有书面记录,并将安全检查结果报至安全环保部。
第六条各分厂、车间、设备管理部、电仪部对所属区域或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制定应急预案,经安全环保部审核、公司批准后,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确保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操作、检修、仪表、电气等工作人员能够识别和及时处理各种不正常现象及事故。
第七条对职能部门安全管理要求:1、各种动、静设备、设施、附件达到完好标准,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其安全附件应齐全好用,关键机组实行特护管理;2、仪表管理符合制度要求,严格执行仪表相关管理规定;3、各类安全设施、消防设施齐全、灵敏、完好,符合有关规程和规定的要求,消防道路畅通;4、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制度范本(5篇)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管理,确保其安全运行和保障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关键装置是指对国家经济、安全或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一旦发生事故或故障将导致较大损失或重大影响的装置。
重点部位是指关键装置中的重要设备、部位或区域,并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部位。
第三条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制度是指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进行有效的安全管理、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的制度。
第四条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管理原则是科学、规范、依法、公正、公开。
第五条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管理责任由相关单位和个人承担,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加强监督和指导。
第六条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管理应遵循风险防范和绩效管理的原则,通过科学的管理手段提高安全防范工作质量和效果。
第七条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管理应与国家现行安全生产制度、环境保护制度等相衔接,形成完整的管理体系。
第八条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管理应注重技术、人员和管理的综合配套,提高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九条各级政府应加强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管理水平和能力。
第十条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考核制度,明确责任人员和考核标准。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和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十二条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培训经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标准,能够独立、有效地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安全管理人员应按规定制定和完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问题和隐患。
第十五条安全管理人员应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六条安全管理人员应及时报告和处理发生的安全事故、事故隐患和安全事件,并按要求提供有关的材料和信息。
关键装置与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汇报人:日期:目录•制度概述•关键装置管理•重点部位管理•安全措施与应急处理•培训与教育•监督与考核•相关文件与记录制度概述目的和意义确保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降低事故风险,提高生产效益。
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实现责任制和可追溯性。
通过规范化管理,提高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操作和维护水平,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010203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运行、维护和检修管理。
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车间、生产线、大型机组、锅炉、压力容器等关键设施。
遵循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标准、规范和规定。
实行分级管理,按照装置和部位的重要性和风险等级进行分类。
坚持预防为主,加强日常检查、维护和保养,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安全隐患。
注重培训教育,提高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技能水平和安全意识。
管理原则关键装置管理01关键装置是指对生产、运行、产品质量和安全环保等方面起重要作用的设备或设施。
02关键装置应包括但不限于重要机组、关键设备、特种设备和关键工艺管线等。
定义与识别关键装置的识别应依据其在生产中的作用、工艺流程和重要程度等因素进行。
03对关键装置进行定期巡检,关注设备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制定日常检查与维护计划,明确检查内容、方法和标准。
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做好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
日常检查与维护01制定关键装置的定期检修计划,根据设备性能、使用周期等因素确定检修周期。
02对关键装置进行定期检修,检查设备磨损、腐蚀等情况,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03对达到使用寿命的关键装置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继续使用或更换。
定期检修与更换重点部位管理定义重点部位是指在企业生产活动中,对产品质量、安全、环保、节能、效率等具有重大影响的关键设备、设施、场所等。
设备重要性设备本身的价值高、对生产过程影响重大,一旦发生故障将造成重大损失。
识别原则根据企业的生产特点和管理要求,重点部位应具备以下特点事故易发性存在潜在安全隐患,容易引发重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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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各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评审标准》以及《硫酸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指南》(AQ 3037-2010)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安全生产关键装置、重点部位:
(一)关键装置:硫酸生产装置、冶金生产装置、制氧生产装置、煤气生产装置。
(二)重点部位:收砷工段,液硫、液体二氧化硫、硫酸罐区,氰化钠储罐、高压配电室、二氧化硫风机、空气风机、熔炼底吹炉、还原炉余热锅炉、烟化余热锅炉、制氧贮槽、油库、粉煤制备、沸腾炉、转化器、电除雾器和电除尘器、柴油罐区,干吸循环系统,包括酸循环泵、酸冷却器、硫酸管道等。
第二章管理要求
第三条各公司对相应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且每月一次综合检查;各车间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第四条建立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安全检查书面报告制度,安环部、设备部、动力部、各公司综合部和所在车间要
分别建立安全检查台帐,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治理情况要认真记录并存档。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所在单位每月要将安全检查情况书面报综合部,安环部对上报综合部的书面报告以及相关部室对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明确并不断完善机、电、仪、管、操人员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各相关部门要定期对职责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六条规范监控体系,按照定点、定时、定部门、定人员、定责任的原则,对各危险点实施全方位的监控管理。
第七条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发生的各类事故(包括未遂事故)都要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
第八条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检修管理
(一)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检修前必须对检修对象进行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
(二)根据风险评价结果编制检修计划书并落实相关措施,经设备部、综合部审查批准,在安环部备案后方可进行作业。
(三)严格执行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检修安全。
第九条各公司所属车间及相关部门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并报安环部存档。
第十条各公司综合部每年对所辖区域内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进行一次综合安全评价。
第三章领导干部定点承包管理
第十一条对于确定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由公司安全委员会研究确定承包责任人(公司领导),并在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设置“安全承包责任牌”。
第十二条承包责任人职责
(一)指导安全承包点实现安全生产。
(二)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三)定期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四)督促隐患项目的治理。
(五)监督事故处理原则的落实。
(六)解决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等。
(七)定期参加承包点的安全活动,并留有记录。
第十三条安环部每季度对承包人进行一次安全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考核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工资中。
第四章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三级监控
第十四条公司级监控:各公司综合部及相关部门,按照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管理要求,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进行安全监控管理。
(一)各种工艺操作指标符合操作规程要求。
(二)各种动、静设备、设施、附件达到完好标准,关键设备实行特护管理,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其安全附件齐全好用。
(三)各种仪表定期检验,确保灵敏好用,电气设备、线路符合要求。
(四)各类安全消防设施齐全、灵敏、完好,安技装备管理制度执行严格,消防道路畅通。
(五)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综合检查。
第十五条车间(部门)级监控:
(一)确认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监控点,明确安全责任人。
(二)车间(部门)管理人员每天要至少巡检两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车间(部门)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限期整改;本车间(部门)无力整改的要采取防范措施,并上报有关部门。
第十六条班组监控
(一)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要求精心操作。
(二)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每班对监控点进行巡检,并记录监控点运行情况。
(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报告。
第五章术语
第十七条关键装置是指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易腐蚀、高温、高压真空、深冷、临氢、氧化等条件下进行工艺操作的生产装置。
第十八条重点部位是指制造、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场所,以及可能形成爆炸、火灾场所的罐区、装卸台(站)、油库、仓库等;对关键装置安全生产起关键作用的公用工程系统等。
第六章罚则
第二十条对违反本制度要求的各级人员,按照《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和《事故管理制度》有关条款执行。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公司管理装置、重点部位承包人见下表。
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安环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公司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及承包人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