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招标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
综合评分法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政府采购的方式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和单一来源。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简称18号令)第五十条:货物服务招标采购的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和性价比法。
第五十一条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适用于标准定制商品及通用服务项目。
第五十二条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
上述因素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事先规定。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30%至6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10%至30%。
执行统一价格标准的服务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分因素。
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应当经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第五十三条性价比法,是指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计算出每个有效投标人除价格因素以外的其他各项评分因素(包括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等)的汇总得分,并除以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以商数(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评标办法1.1评委会成员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先对所有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初审,初审内容如下:进行初审。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应资料(围串标评审部分除外)应当能够满足本项目初审相应要求;有一项不符合初审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且不参与评标基准价E的计算。
1.2未通过初审的投标人不进行下一步评审,评委对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作进一步的详细评审。
详细评审的基本步骤和基本要求如下:1.2.1详细评审:是指对招标文件做出了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就技术、资信等诸多因素进行评审打分。
1.2.1.1详细评审(满分70分)。
评委应对通过初审的投标人进行详细评审,并分别填写评分表。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1.2.1.2详细评审得分为:各评委对每一个投标人的每一个指标项打分,将每一项得分相加得出该投标人总分;汇总全体评委的评分表,并求出某一投标人的得分平均值,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得到该投标人的详细评审得分。
1.2.1.3未通过初审的投标人不进入报价评审,评委只对通过初审的投标人进入报价评审。
1.2.1.4评委会只在通过初审的投标人中选择中标候选人,未通过初审的投标人不予考虑。
1.2.2报价评审(报价满分30分)(报价评审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四舍五入)1.2.2.1当通过初审的投标人报价报价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视为无效报价,作无效标处理,且不参与评标基准价E的计算:(1)出现有选择报价或两个及以上报价方案;(2)开标一览表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报价清单数量与招标文件给出的清单数量不一致的;(4)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5)应视为无效报价的其他情形。
1.2.2.2在评审过程中,评委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当场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委会认定该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作无效标处理且不参与评标基准价E的计算,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综合评分法投标报价计算方法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投标报价计算方法当前我国政府采购中的货物和服务采购偏爱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但是怎样进行投标报价的计算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
本报三版曾在448、450、464期分别刊登了读者对综合评分法投标报价计算方法的探讨。
此次,四版延续探讨,值得注意的是,作者在操作的基础上还总结出了理论层面的准则,对实践具有指导意义。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颁发以后,各地都能够按照规定的评标方法实施招标投标。
据不完全统计分析,货物和服务采购大部分采用的是综合评分法。
由于财政部18号令没有对参加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如何计算得分做出明确的规定,所以在实际工作中,投标报价的计算方法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自由确定,致使计算方法出现了较大偏差。
目前的几种计算方法目前,供应商投标报价的计算方法大体有以下几种:价格占25分权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满足招标文件各种要求的投标报价给50%的价格分,其余50%的价格分用数学公式进行计算如投标报价50分,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先给25分,其余25分按数学公式进行计算。
其数学计算公式为:ρ=25+25(1- )其中:ρ为投标商报价得分,bn为投标方报价,bmi为所有有效投标中的最低报价。
这样计算的结果,实际是投标报价只占权重的25分,最后导致高价中标。
设标准分报价最低的得标准分,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依次减1分这样的结果,投标报价高的与投标报价低的差额只是投标人数之差,加之在商务条款上设定高门槛,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控制在3至4家之间,报价高的供应商与报价低的供应商之间只相差2至3分,最终结果导致高价中标。
设合成标底供应商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数作为合成标底,等于合成标底的得标准分,每高一个百分点扣0.5至1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0.5至1分这种计算方法来自于基本建设工程招投标。
这种计算方法的设计初衷是,避免报价低的供应商低价抢标但其产品质量却较难得到保障的情况。
因此,投标价格低的扣分多,中标较低。
设节约率合成标底把供应商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数乘以一个节约率作为合成标底,等于合成标底的得标准分,每高一个百分点扣0.5至1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0.5至1分由于项目不同,地域不同,节约率高低也不尽相同,一般情况下,节约率在5%至15%之间。
政府采购评标方法

第四章评标方法本项目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中“六开标及评标”、“七确定中标”及本章的规定评标。
一、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二、评标原则及程序(一)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二)评标程序★1、资格审查1.1详见投标人须知22条。
资格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1。
★2、符合性审查2.1详见投标人须知23条。
符合性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2。
3、样品及演示3.1投标人须知表11.3条中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或演示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表25.1条中确定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样品或演示属于符合性审查的,按照投标人须知23条规定执行)★4、比较及评价5.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5.2在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的澄清按投标人须知24条内容执行。
5.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接到通知后0.5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的书面说明材料包含服务本身成本、人工费用、税收等,以及报价不会影响服务质量或诚信履约能力的说明等。
投标人的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的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
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1)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2)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3)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
综合评分法、最低投标价中标法和低价中标法怎么评?

综合评分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和低价中标法这3个招投标评分法到底是怎么评,在网上查了半天资料,但越看越糊涂,今天保标小编就切合自身讲解一下。
国内招标大致分四个体系:政府采购、中央投资、工程招标、机电产品国际招标。
每个体系对评标办法的解释和使用各有不同。
其实这个问题跨越了好多内容,不太好解释,在这里,保标招标小编简要给各位招投标人做一个横向比较,有助于大家的理解。
(1)评标方法政府采购招标: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性价比法;中央投资项目招标: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工程招标: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价法(即打分法)。
(2)综合评分法政府采购招标: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不得低于30%,不得高于6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不得低于10%,不得高于30%;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计算公式: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中央投资项目招标:称为综合评估法;折算为货币的方法、打分的方法或者其他方法;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称为综合评价法;经商务部批准方可使用综合评价法。
(3)最低评标价法政府采购招标:最低评标价法,是指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最低评标价法适用于标准定制商品及通用服务项目;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最低评标价法,是指在商务、技术条款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时,评标价格最低者为推荐中标人;对投标报价及投标资料表中选定的评标因素(内陆运保费和伴随服务费;交货期;付款条件偏差;零部件、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运营费和维护费;性能和生产率;备选方案及其它等内容),按规定的量化方法,计算得出的价格为最终评标价。
(4)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中央投资:以投标报价以及商务部分作必要的价格调整,无需对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进行价格折算;工程: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中,评审出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但投标价格低于其企业成本的除外。
政府采购评标方法

政府采购评标方法及程序第一章:评标办法为了规范天津市政府采购评标活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投标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质、技术要求和标准,但评标委员会无需对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进行价格折算。
第二条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货物、工程或服务项目可采用最低评标价法:(一)标准定制商品;(二)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的货物;(三)项目要求具体、工程量明确、采用通用技术的工程;(四)通用服务项目;(五)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项目。
第三条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先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且报价不超过预算控制金额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应当确定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一)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二)投标的价格最低。
第四条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量化打分,每个投标供应商的总得分应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汇总分确定,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第五条符合下列规定的条件之一的工程、货物或服务项目可采用综合评分法:(一)专业性较强、技术服务要求较高的项目;(二)对其技术、性能和服务等有特殊要求的项目。
第五条综合评分法应当在事先招标文件中细化和明确包括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等在内的评分因素及相应的比重或权值。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下述公式对每个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且报价不超过预算控制金额的投标供应商进行评审、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一、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
首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无效投标界定),审核各投标文件是否合格、有效,凡不符合专业条件要求和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均不进入评分程序。
二、评标标准:
评议过程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评标将按照“质量、服务及价格兼顾”的原则,评委分别对商务和技术部分二个方面进行打分。
评分结果统计时,分别对技术、商务部分的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采用算术平均值方法分别计算有效投标人在技术、商务两部分的各自最终得分。
最终得分P=A+B+C+D,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然后按得分高低进行排序,推荐得分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
当二者评标得分相同时,投标报价低的为中标候选人;当评标得分和报价均相同时,技术评标得分高的为中标候选人。
采购人将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若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须在本项目评委会所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
各部分评分分值分布如下:
A:商务部分评分满分10分
B:技术部分评分满分45分
C:价格部分评分满分45分
D: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评审优惠加分
综合得分:P=A+B+C+D。
公开招标评标标准(综合评分法)

2、提供相关方案但未贴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论述,或内容中未包括具体实施细节及措施,得3分;
3、方案内容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且未提供具体实施细节及措施,得1分;
4、未提供相关方案不得分。
7
对供应商企业
内部管理制度
评价
6
供应商应具有健全、合理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充分保证服务质量,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劳动保护计划、设备设施安全管理等进行评价:
1每有1项内容进行了阐述且满足采购需求得3
分;
2、每有1项内容虽阐述但未贴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论述,或内容中未包括具体实施细节及措施,得1分;
3、每有1项内容未进行阐述或不满足采购需求得O分。
4
对供应商提供
的整体服务方
案进行评价
18
对供应商提供的整体服务方案,包括:①维护服务流程、②服务标准、③服务管理制度、④服务措施、⑤安全保障措施、⑥备件库管理情况进行评价,其中:
中有1项条款不满足的扣2分,最低得0分。
10
投标报价
1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二(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X分值。
此处投标报价指经过报价修正,及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后的报价。
1、提供方案内容均进行详细阐述且满足采购需求,得6分;
2、提供相关方案但未贴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论述,或内容中未包括具体实施细节及措施,得3分;
3、方案内容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且未提供具体实施细节及措施,得1分;
4、未提供相关方案不得分。
9
对维护内容的
响应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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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政府采购招标评标办法(综合评分 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3.1.1
资 格
评 审
标 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符合《政府米购法规定》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米购法》第二十 二条
的规定
注册资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项2.2规定
出版物发行或经营许可证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项2.3规定
委托人的劳动合同及缴纳
社会保险证明
提供委托人的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
函
提供人民检察院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 知函
3.1.2
符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第四章“政府米购公开米购内容要求” 规定
合 性
评 审
标 准
投标文件密圭寸标记
符合第二章第四节第19条的规定进行密封、 标
记的
投标供应商的合法性
未按规定由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投标 供应
商代表签字,或未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的,或签
字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 的。
投标保证金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或金额不足的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投标文件要求的
偏离或保留
投标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及要求有重大 偏离
或保留的
投标报价合法性 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
投标文件组成是否合理 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投标文件的真实性 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3.2.1 分值构成
投标报价计分 40分
样书质量计分 15分
综合实力计分 20分
售后服务及优惠条件计分 20分 综合评分 5分
3.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报价(明显高于或 低于
市场价格的视为无效报价)的算术平均 值为评审
基准价。
3.2.3 投标报价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x(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 /评
标基准价
3.2.4 招标控制价
本采购招标设疋取咼限价,投标供应商的投 标总
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废标处理。 出现下列情况
之一者,投标文件作废处理:
1. 对投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供应商不 足三
家的;
2. 出现影响米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的;
3. 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 采购
人不能支付的;
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25评分分值按四舍五入法计算,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评标细则详见下表)
序
号
项目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满分40分) 基准折扣
率60%
V
60%
每降1%加0.5分,最多得40分。
=60% 32分
>
60%
每增加1%扣2分,扣完为止。
2
样书质量
(满分15分)
投标人至少提供50本30家出版社以上《2010-2011年河 南
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图书采购项目》中的图 书作为样
书,样书纸质质量好,印刷清晰,着色均匀,装订 牢固的得10-15
分;样书质量较好的得5-10分;样书质量较 差的得0-5分。
3
综合实力
(满分20分)
1、 注册资金(满分2分)。投标单位注册资金1000万
(含)以上的得2分。
2、 证书(满分3分)。投标单位获得ISO9001质量管 理
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获得T280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体系证
书的得1分,获得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证书的得1 分。
3、 社保证明(满分2分)。投标单位提供本单位近十一 个
月5人以上参加社保的缴纳票据原件得 2分。
4、 出版物发行员资格(满分3分)。能提供单位员工
(3人)中级(含)以上出版物发行资格得 3分。
5、 无违规违纪证明(满分1分)。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 新
闻出版主管部门出具的违规违纪证明(2012年12月后开 具有
效),得1分。
6、 信用评估报告(满分2分)。投标单位提供信用等级 证
书或信用评估报告的得2分。
7、 审计报告(满分2分)。投标单位提供法定的中介机 构
审计过的2012年度财务报告得2分。
8、 企业业绩(满分5分)。投标单位需提供2010年元 月
以来不少于100万人民币以上的图书供销合同5份,每份
1分,共5分。(备注:提供的每份合同须有配套中标通知 书、验
收报告和相应的供货发票存根,否则不得分)
以上8项开标时提供原件,并在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 否则
不得分。
4
售后服务及优惠条
件(满分20分)
1、 承诺到货率(满分5分),投标单位承诺30日内严 格
按招标方提供的图书征订目录配货到达 100%供货率的得5 分,达
到98%以上的得3分,小于98%的不得分,提供具体 书面承诺,
否则不得分。
2、 售后服务体系(满分10分),投标单位售后服务措 施
具体、全面、完善。根据售后服务承诺情况(1-10分);
3、优惠条款(满分2分),与本次项目相关的优惠条 件,1-
5分
5
综合评价
(满分5分)
评委根据招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单位实力,综合评定后独立打 分,1-
5分。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
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 选人,但投标报价
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 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
确定。
2. 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及资格审查文件。
2.1.2符合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 行初步评审。有一
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 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 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 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 正,修正的价格经
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 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 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
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 评分。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 人的最终得分,
计分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两位。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投 标报价基准值
(计算方法同评标基准值)的 20%,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 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
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 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
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 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 文件中不明确的
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 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
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 正的除外)。投
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 投标人进一步澄
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