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十项权利和四项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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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的十项权利和四项义务

从业人员的十项权利和四项义务

从业人员的十项权利和四项义务一、十项权利1. 平等就业权:从业人员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不受种族、性别、宗教、国籍等因素的歧视。

2. 薪酬权:从业人员有权获得合理的薪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福利待遇等。

3. 工作时间和休假权:从业人员有权享受合理的工作时间和休假权,不超过法定工作时间,有适当的休息和休假时间。

4. 安全和健康权:从业人员享有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环境,雇主应提供必要的安全设施和工作保护措施。

5. 培训和职业发展权:从业人员有权接受必要的培训和职业发展机会,提高自身素质和专业能力。

6. 知情权:从业人员有权知道自己的工作内容、工资待遇、工作目标和评价标准等相关信息。

7. 参与权:从业人员有权参与工作决策和管理事务,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8. 维权权:从业人员有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包括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违法行为、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劳动诉讼等。

9. 社会保障权:从业人员有权享受社会保障福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

10. 自由选择权:从业人员有权自由选择职业和工作岗位,不受强迫和胁迫。

二、四项义务1. 忠诚义务:从业人员应对雇主忠诚,尽职尽责,为雇主谋取最大利益。

2. 保守秘密义务:从业人员应保守雇主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泄露给他人。

3. 遵守规章制度义务:从业人员应遵守雇主制定的规章制度,包括工作纪律、劳动合同等。

4. 提升自身素质义务:从业人员应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质和技能,为雇主提供更好的服务和贡献。

总结:作为从业人员,我们享有一系列的权利,包括平等就业权、薪酬权、工作时间和休假权、安全和健康权、培训和职业发展权、知情权、参与权、维权权、社会保障权和自由选择权。

同时,我们也应承担一定的义务,包括忠诚义务、保守秘密义务、遵守规章制度义务和提升自身素质义务。

只有在权利和义务的平衡下,我们才能实现自己的职业发展,并为雇主和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安全生产法》中从业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安全生产法》中从业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安全生产法》中从业人员的权利与义务《安全生产法》赋予从业人员的权利:
1、知情权: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预防措施;
2、建议权: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3、批评权.检举权.控告权: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4、紧张避险权: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张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以后厂里作业场所;
5、拒绝权: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6、赔偿权:有依法向本单位提出赔偿的权利;
7、劳保用品:有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保护用品的权利;
8、有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的义务:
1、自律遵规的义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遵守本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2、自觉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的义务:要求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危险报告义务: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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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中从业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安全生产法》中从业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安全生产法》中从业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安全生产法》赋予从业人员的权利:
1、知情权: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预防措施;
2、建议权: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3、批评权.检举权.控告权: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4、紧急避险权: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以后厂里作业场所;
5、拒绝权: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6、赔偿权:有依法向本单位提出赔偿的权利;
7、劳保用品:有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保护用品的权利;
8、有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的义务:
1、自律遵规的义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遵守本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2、自觉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的义务:要求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危险报告义务: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基石,也是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保障。

作为从业人员,我们有着明确的权利和义务,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安全生产秩序。

首先,根据安全生产法规,从业人员有权获得必要的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

企业应当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培训,使员工了解相关法规和标准,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同时,员工也有义务参加企业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主动学习相关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其次,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工作岗位的危险因素和防护措施。

企业应当向员工详细介绍工作岗位的危险因素和防护措施,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和设施。

员工有义务了解并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维护个人防护用品和设施,做好自我保护。

此外,从业人员有权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设立员工参与安全生产管理的机制,听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积极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员工有义务积极参与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报告,配合企业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改正。

最后,从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企业不得强迫员工违反安全生产法规进行作业,员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员工也有义务遵守安全生产法规,不得违章作业,不得因私废公,不得损害企业和他人的利益。

总之,安全生产是企业和从业人员共同的责任和义务。

企业应当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的主体责任,为员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从业人员应当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规,增强安全意识,做到安全生产无小事,人人有责。

希望大家共同努力,共同维护好企业的安全生产秩序,共同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简述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中的权利和义务

简述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中的权利和义务

简述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中的权利和义务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中既有权利,也有义务。

他们的权利主要包括: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救助权。

而他们的义务主要包括:遵守安全规章制度、保持工作环境的安全、配合安全检查和事故调查、积极参与安全培训等。

从业人员有知情权。

这意味着他们有权知道自己所从事的工作的相关安全风险,并且有权了解相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只有当他们了解了工作中的安全风险,才能采取相应的措施来预防事故的发生,并保障自己的安全。

从业人员有参与权。

这意味着他们有权参与到安全生产的决策和管理中。

他们可以通过参与安全会议、提出安全建议等方式,为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意见和建议。

通过参与,他们可以对企业的安全工作有更深入的了解,同时也能够对自己的权益进行保护。

从业人员有监督权。

这意味着他们有权对自己所从事的工作环境进行监督和检查。

他们可以通过巡视、记录异常情况等方式,及时发现并报告潜在的安全隐患。

通过监督,他们可以对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高企业的安全防范能力。

从业人员有救助权。

这意味着他们有权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和补偿。

当他们在工作中遭受伤害或患病时,企业应该及时组织救治,并提供相应的补偿。

这是保障从业人员权益的重要手段,也是激励从业人员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

除了以上的权利,从业人员还有一些重要的义务。

首先,他们需要遵守安全规章制度。

这是确保安全生产的基础,也是从业人员保障自己安全的前提。

其次,他们需要保持工作环境的安全。

这意味着他们需要妥善保管工作场所的设备、工具和材料,确保它们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此外,他们还需要配合安全检查和事故调查。

安全检查可以帮助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而事故调查可以帮助找出事故的原因,从而避免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

最后,从业人员需要积极参与安全培训。

安全培训可以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为他们在工作中遇到紧急情况时提供帮助。

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中有权利也有义务。

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十项权利和四项义务

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十项权利和四项义务

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十项权利和四项义务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十项权利和四项义务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十项权利和四项义务 a.十项权利①合同权第四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

注我国最近通过了一部新的关于合同的法律《劳动合同法》将于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也是对劳动合同的进一步明确。

②知情权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③建议权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④批评、检举及控告权不得报复第四十六条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⑤培训权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⑥获得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权第三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注劳动防护用品主要有 1头部防护类。

如安全帽、护发帽2呼吸防护类。

如各式防毒面具、防尘口罩 3面部防护类。

如电焊面罩、护目镜、防冲击护具 4听力防护类。

如耳塞、耳罩等 5防护服装类。

如防静电服、防寒服、防水服等 6手足防护类。

如各种防护手套、防护鞋及专用护肤品 7防坠落类。

如安全带、安全网、安全绳。

劳动防护用品除了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外还有一定的使用期限超过使用期限必须报废和停止使用。

⑦拒绝危险权不得报复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⑧紧急避险权第四十七条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从业人员的八项权利和四项义务

从业人员的八项权利和四项义务

从业人员的八项权利和四项义务
从业人员的八项权利包括:
1. 选择职业和工作:从业人员有权根据自己的能力和兴趣选择合适的职业和工作。

2. 收获合理报酬:从业人员有权获得与自己提供的劳动和工作贡献相匹配的合理报酬。

3. 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环境:从业人员有权要求工作场所提供安全和健康的工作条件,以确保不受伤害和疾病的影响。

4. 平等待遇和公正对待:从业人员有权获得平等的机会和待遇,不受任何歧视。

5. 尊重个人尊严和隐私权:从业人员有权获得他人对其个人尊严和隐私权的尊重,不受非法或无理的侵犯。

6. 参与决策和工作环境改进:从业人员有权参与与自己工作有关的决策和工作环境改进,并发表自己的意见。

7. 获得培训和发展机会:从业人员有权获得必要的培训和发展机会,提升自己的技能和知识。

8. 组织和集体谈判权:从业人员有权自由加入工会或其他组织,并通过集体谈判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从业人员的四项义务包括:
1. 忠诚和敬业:从业人员应忠诚于自己的雇主,尽力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

2. 遵守法律和道德规范:从业人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不从事违法或不道德的行为。

3. 保护机密和知识产权:从业人员应保护雇主的商业机密和知识产权,不泄露给他人。

4. 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从业人员应不断提升自己的素质和能力,以适应工作发展的需要。

员工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ppt课件

员工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ppt课件

订立的原则
1 合法原则
2 平等自愿原则
3 协商一致原则
二、十项权利
(一)保障安全权
保障安全生产、防止职业危害和工伤保险等待遇。 用人单位应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 害,依法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等。
二、十项权利
(二)知情权
了解工作岗位、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职业危害 因素及防范、应急措施。
职工有权了解工作岗位和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 因素、危害后果,以及针对危险因素应采取的防范措 施和事故应急措施,用人单位必须向职工如实告知, 不得隐瞒和欺骗。
二、十项权利
(四)接受教育权
参加相关安全生产知识与技能培训。 安全培训教育能够有效的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 安全技能,是安全生产的基础性工作。 新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调换工种或采用四新 的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歇工半年以上从新复工的人员 进行复工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安全生产教育。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 上岗作业。
报告的越早,接受报告的人员处 理得越早,事故隐患和其他职业危害 因素可能造成的危害也就越小。
三、四项义务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完成劳动任务 遵守职业道德
四、其他权利
1、依法享有休息休假的权益
2、女职工享有特殊保护的权益
3、未成年工享受特殊保护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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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项权利
(七)拒绝冒险作业权
拒绝违章冒险作业的指挥命令。 违章指挥是指用人单位的有关管理人员违反安全 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规程、规章制度的规定, 指挥从业人员进行作业的行为。 强令冒险作业是指用人单位的有关管理人员,明 知开始或继续作业可能会有重大危险,仍然强迫职工 进行作业的行为。 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背了“安全第一”的方 针,侵犯了职工的合法权益,职工有权拒绝。 用人单位不得因职工行使上述权利而对其进行打 击、报复,包括不得因此降低其工资、福利待遇或解 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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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十项权利和四项义务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十项权利和四项义务 a.十项权利①合同权第四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

注我国最近通过了一部新的关于合同的法律《劳动合同法》将于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也是对劳动合同的进一步明确。

②知情权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③建议权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④批评、检举及控告权不得报复第四十六条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⑤培训权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⑥获得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权第三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注劳动防护用品主要有1头部防护类。

如安全帽、护发帽2呼吸防护类。

如各式防毒面具、防尘口罩3面部防护类。

如电焊面罩、护目镜、防冲击护具4听力防护
类。

如耳塞、耳罩等5防护服装类。

如防静电服、防寒服、防水服等6手足防护类。

如各种防护手套、防护鞋及专用护肤品7防坠落类。

如安全带、安全网、安全绳。

劳动防护用品除了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外还有一定的使用期
限超过使用期限必须报废和停止使用。

⑦拒绝危险权不得报复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⑧紧急避险权第四十七条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
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⑨工伤索赔权第四十八条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
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
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⑩工会监督权第五十二条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
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

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章
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
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
危险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作出处理。

工会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
的责任。

b.四项义务①遵章守规服从管理的义务《安全生产法》四十九条规定从业人员在从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
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

依照法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②正确佩戴和使用劳保用品的义务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是从业人员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这是保障从业人员人身安全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需要。

从业人员不履行该项义务而造成人身伤害的生产经营单位不承担法律责任。

③接受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的义务《安全生产法》第五十条规定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这对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技能预防、减少事故和人员伤亡具有积极意义。

④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的义务《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这就要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预防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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