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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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人员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人员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人员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为确保食品安全,提高食品质量,保障消费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1)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食品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接受食品安全培训,掌握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3)食品采购应严格遵循食品安全标准,选择有资质的供应商,并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估。

(4)食品储存应按照分类、分区、分层的原则,确保食品的安全存放。

(5)食品加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程进行,防止食品污染和交叉污染。

(6)食品销售过程中,应确保食品的温度、湿度等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并及时进行食品追溯。

(7)食品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定期进行清洗、消毒,保证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8)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对能力。

3.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监督与检查(1)单位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对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进行现场检查,确保食品安全。

(3)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4)单位应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评审,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1.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1)单位应根据经营规模和业务需要,配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2.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1)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实施与监督。

(2)负责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

(3)负责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健康管理。

(4)负责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

(5)定期向上级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

3.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与考核(1)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参加食品安全培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人员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人员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人员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等活动的人员管理。

第三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保障食品安全。

第二章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第四条从业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身体健康条件,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第五条从业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新参加或者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第六条从业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销售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第七条发现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应当及时调整工作岗位,并进行治疗。

第八条从业人员应当接受食品安全培训,了解食品安全知识,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第三章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第九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加工操作规程等。

第十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应当取得培训合格证书,未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第四章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第十二条从业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食品污染。

第十三条从业人员在工作前、工作中、工作后应当洗手,洗手设施应当便利、卫生。

第十四条从业人员应当保持工作服的整洁,避免穿戴污染的工作服。

第十五条从业人员应当注意呼吸道卫生,咳嗽、打喷嚏时应当使用纸巾或者手肘遮住口鼻。

第五章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制度第十六条从业人员应当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服应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食品安全四员人员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四员人员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四员人员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确保食品生产与经营过程中的食品安全,规范四员人员(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安全检查员、食品安全培训员、食品安全信息员)的工作职责,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保障消费者健康。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及餐饮服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三、组织结构与职责1. 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和维护,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 食品安全检查员:负责定期对食品生产、加工、储存和销售环节进行检查,确保各个环节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3. 食品安全培训员:负责组织和实施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 食品安全信息员:负责收集和传递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包括法律法规、行业动态、消费者反馈等。

四、工作职责1. 食品安全管理员:- 制定和更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 监督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 定期组织食品安全检查和评估。

- 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和消费者投诉。

2. 食品安全检查员:- 执行日常食品安全检查,确保食品生产和销售过程符合规定。

- 记录检查结果,对不符合要求的情况进行整改跟踪。

- 报告潜在的食品安全风险。

3. 食品安全培训员:- 制定年度食品安全培训计划。

- 组织内部员工和相关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培训。

- 评估培训效果,确保培训内容的有效性。

4. 食品安全信息员:- 关注并收集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市场信息。

- 及时向管理层和相关部门传递食品安全信息。

- 协助处理消费者食品安全相关的咨询和投诉。

五、培训与考核1. 所有四员人员必须接受定期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

2. 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良好生产规范、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等。

3. 定期对四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职位晋升和薪酬调整的依据。

六、监督与改进1. 企业应建立食品安全监督机制,确保四员人员的工作职责得到有效执行。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1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组织职工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

2、应当依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加强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管理知识的培训。

3、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从业人员包括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从事食品采购、保存、加工、供餐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含新参加和临时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及职业道德培训,使每名员工均能掌握食品安全知识要求。

5、培训方式以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应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6、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有关信息记录归档。

并明细每人培训记录,以备查验。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21、食品经营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的容器、工具使用前应当按照要求洗净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

2、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的餐饮具,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使用的一次性发泡餐饮具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餐饮具。

3、采购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消毒合格证明。

直接入口使用的餐饮具以及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并要求留存票据。

4、设置专用的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区域及设备,餐饮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不得与清洗食品原料、拖布等混用,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5、从业人员必须掌握正确的'清洗消毒方法,严格按照“除残渣、洗涤剂洗、清水冲、热力消、保洁”的顺序操作,餐饮具应首选热力消毒,清洗消毒时应注意防止污染食品。

食品安全人员管理制度内容

食品安全人员管理制度内容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质量,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1. 单位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负责人,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 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应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和操作规程。

第三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1. 单位应配备足够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定期参加培训和学习。

3.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了解并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四条食品安全管理职责1.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预防控制工作。

2.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确保食品安全。

3.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建立健全食品追溯体系,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

4.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及时报告食品安全事故。

第五条食品安全操作规程1.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并执行食品安全操作规程,确保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2.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对食品生产设备、容器、工具等进行清洗、消毒、灭菌,保证食品生产环境的卫生。

3.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加强对食品原料、添加剂、包装材料等的采购管理,确保其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4.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监控,确保食品安全。

第六条食品安全培训与教育1. 单位应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与教育,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和技能。

2.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负责组织食品安全培训与教育,确保从业人员了解并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3. 从业人员应定期参加食品安全培训与教育,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七条食品安全检查与评估1.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对食品安全进行检查与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制度精选全文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制度精选全文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制度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制度(精选5篇)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

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制度(精选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制度11.目的⑴加强人力资源的开发及培训;⑵贯彻公司的经营理念及质量、食品安全政策及相关制度、法规;⑶保证质量、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实现公司的方针目标。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的全体员工,特别是与产品、服务质量、食品安全相关的人员。

3.职责3.1行政部负责培训计划的制定,实施上岗前基础教育的培训,负责检查各部门对员工能力的考评,并对培训效果组织评估;对培训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培训资料进行管理。

3.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员工及本部门准备招收或转岗的员工的岗位技能培训及考核以决定其是否被录用。

各部门负责定期为部门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3.3质量负责人负责《职工培训计划》的审批和监督实施。

4.工作程序4.1培训计划4.1.1行政部应于每年12月初向公司各部门发出《培训需求计划》。

4.1.2公司各部门收到《培训需求计划》后,按表内的项目,结合实际需求,认真填写,并于12月20日以前返回行政部。

4.1.3行政部根据各部门的培训需求计划及公司的工作重点,于年底前制定下一年度的年度培训计划,并报质量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4.1.4公司各部门根据生产经营活动和岗位的需求,可随时填写《培训需求计划》提交行政部。

行政部根据具体情况与总经理商定后,可适时调整年度培训计划。

4.2培训实施4.2.1岗前培训⑴岗前培训:新进员工报到后,由行政部组织实施岗前教育;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安全培训、公司规章制度培训、消防知识培训、安全生产培训、卫生知识培训等。

食品安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为了确保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健康,我国制定了一系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食品安全检查制度、食品原料采购制度、食品加工制度、食品储存制度、食品销售制度、食品卫生操作制度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1. 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2. 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为食品安全提供基础设施保障。

3. 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

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4. 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5. 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确保从业人员身体健康,防止疾病传播。

6. 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7. 执行食品安全标准,确保销售的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

8. 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二、食品安全检查制度1. 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2.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坚持落实每天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状况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作好登记。

3. 每日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4. 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及时上报。

5. 检查内容应包括食品储存、销售过程;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周围环境卫生。

6. 对损坏的卫生设施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三、食品原料采购制度1. 采购员应具备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具备辨别劣质、变质、有害食品的能力。

2. 采购员在采购过程中应严格遵循食品安全法规,确保采购的食品原料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1. 负责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各项制度的落实。

2. 对食品采购、运输、储存、加工、销售环节进行全程监控,确保食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3. 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和技能。

4. 定期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 配合政府部门及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6. 及时上报食品安全事故,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与培训1. 本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人数不少于2人。

2.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应符合以下条件:(1)具备食品安全相关专业学历或具有3年以上食品安全管理经验;(2)熟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操作规程;(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

3.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应包括以下内容:(1)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标准;(2)食品安全管理知识;(3)食品安全事故处理;(4)食品安全操作技能。

四、食品安全检查与监督1. 食品安全管理员应每日对食品采购、运输、储存、加工、销售环节进行检查,确保食品质量符合标准。

2. 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定期对食品经营场所、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食品安全管理员应每月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4. 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活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 食品安全管理员应立即上报食品安全事故,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2. 食品安全管理员应配合事故调查,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

3. 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参与事故调查处理,总结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六、奖惩1. 对在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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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1、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2、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3、按有关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无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4、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5、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6、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7、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8、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设备、设施清洁消毒维修管理制度1、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2、配备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

主要设施宜采用不锈钢,易于维修和清洁。

3、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加工与用餐场所(所有出入口),设置纱门、纱窗、门帘或空气幕,如木门下端设金属防鼠板,排水沟、排气、排油烟出入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防鼠金属隔栅或网罩;距地面2m 高度可设置灭蝇设施;采取有效“除四害”消杀措施。

4、配置方便使用的从业人员洗手设施,附近设有相应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设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标示。

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或可自动关闭的开关,并宜提供温水。

5、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

6、用于加工、贮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

7、食品接触面原则上不得使用木质材料(工艺要求必须使用除外),必须使用木质材料的工具,应保证不会对食品产生污染;加工直接入口食品的宜采用塑胶型切配板。

8、各功能区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台、刀具、砧板等工用具,应分开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9、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食品贮存管理制度1、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2、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

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3、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4、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可正确指示温度的温度计,定期除霜(不得超过1cm)、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

5、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

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6、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7、除冷库外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设施。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如果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一、逐级报告:发现短时期内出现多例有呕吐、腹泻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的病人时或接到食物中毒通知,餐饮单位负责人应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报告内容有:发生中毒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

二、救治病人: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医院,积极配合协助有关部门救助病人。

三、保护现场,保留样品: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厨房操作间。

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留样,以便有关部门采样检验,为确定食物中毒提供依据。

四、如实反映情况: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调查,按照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与本次中毒有关的人员应如实反映情况,将病人所吃的食物,进餐总人数,同时进餐而未发病者所吃的食物,病人中毒的主要特点,可疑食物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五、对中毒食物的处理:在查明情况之前对可疑食物应立即停止食用并按规定封存。

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引起中毒的食物及时进行处理。

举报电话:2912005 2912020 2912055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1、食品经营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的容器、工具使用前应当按照要求洗净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

2、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的餐饮具,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使用的一次性发泡餐饮具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餐饮具。

3、采购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消毒合格证明;直接入口使用的餐饮具以及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并要求留存票据。

4、设置专用的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区域及设备,餐饮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不得与清洗食品原料、拖布等混用。

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

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5、从业人员必须掌握正确的清洗消毒方法,严格按照“除残渣、洗涤剂洗、清水冲、热力消、保洁”的顺序操作,餐饮具应首选热力消毒,清洗消毒时应注意防止污染食品。

6、消毒后的餐饮具应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并符合有关消毒卫生标准。

7、清洗消毒后的餐饮具应及时放入专用密闭式餐饮具保洁柜保存,避免再次受到污染。

保洁柜有明显“已消毒”标记,柜内洁净、干爽,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定位存放。

8、每餐收回的餐饮具要立即进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洗刷消毒结束,应及时清理卫生,做到内外清洁,9、应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

每次消毒后填写消毒记录。

食品采购索证索票验收制度1、餐饮服务提工者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所购原材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便于溯原。

2、采购须到许可证照齐全有效、有相对固定场所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向固定供货商采购食品的,宜签订采购供货合同。

3、餐饮服务提供者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采购的,须查验留存供货商资质证明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从固定供货商采购的,应查验留存供货商的资质证明,每笔货货清单等:从合法超市、农贸市场采购的,须留存货物清单:使用集中消毒餐具的,应索取供货厂家营业执照及消毒合格证明。

证明资料为复印件者,宜有供货者盖章或签字确认。

以上各种来源的采购,均须索取留存有效购物凭证。

4、建立台账。

按格式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5、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等,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企业各门店应当建立总部统一配送单据台帐。

门店自行采购的产品,应当遵照以上规定执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

6、应当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保存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7、采购食品时方进行感官检查,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霉变生虫、污染不洁、有毒有害、有异味、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原料,以及来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品及其制品。

8、预包装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标签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2、47、48和66条的规定。

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1、食品经营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的容器、工具使用前应当按照要求洗净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

2、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的餐饮具,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使用的一次性发泡餐饮具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餐饮具。

3、采购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消毒合格证明。

直接入口使用的餐饮具以及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并要求留存票据。

4、设置专用的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区域及设备,餐饮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不得与清洗食品原料、拖布等混用,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5、从业人员必须掌握正确的清洗消毒方法,严格按照“除残渣、洗涤剂洗、清水冲、热力消、保洁”的顺序操作,餐饮具应首选热力消毒,清洗消毒时应注意防止污染食品。

6、消毒后的餐饮具应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并符合有关消毒卫生标准。

7、清洗消毒后的餐饮具应及时放入专用密闭式餐饮具保洁柜保存,避免再次受到污染。

保洁柜有明显“已消毒”标记,柜内洁净、干爽、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定位存放。

8、每餐收回的餐饮具要立即进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洗刷消毒结束,应及时清理卫生,做到内外清洁。

9、应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

每次消毒后填写消毒记录。

从业人员健康及卫生管理制度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按时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培训上岗证》后方可参加工作。

杜绝先上岗后体检,不得超期使用《健康培训上岗证》。

2、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戌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

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工作岗位。

3、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依法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及时组织办理《健康培训上岗证》年检及新上岗人员办证,组织每日人员晨检,督促以上“五病”人员调离。

4、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掌握本岗位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规范操作,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戴口罩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5、严格按规范洗手。

工作人员操作前、便后以及进行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按消毒液使用方法正确操作。

6、工作人员不得留过长头发、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环等饰物。

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厂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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