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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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竞赛的相关题目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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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竞赛的相关题目都有哪些普法知识是弘扬和建设国家的一种方式,那么,普法知识的相关考试题目是什么呢?下面是店铺为你整理的普法知识竞赛试卷,希望对你有用!普法知识竞赛试卷问答题一1、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责任主体是什么?答:全社会共同责任。

2、每年自治区宪法法律宣传月和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开展集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具体时间是什么时候?答:每年的4月和12月4日。

3、 2015年是实施“六五”普法的第几年?答:第5年。

4、我国《宪法》第33条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这项规定体现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什么特性?答:一致性。

5、我国的政体是什么?答: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6、新中国第一部宪法是什么时候颁布的?答:1954年。

7、中国共产党第多少次全国代表大会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基本方略?答:第十五次。

8、“四个认同”是指对祖国的认同、中华民族的认同、中华文化的认同和对什么的认同?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9、新疆发展进步的前提和保障、各族群众的共同心愿是什么? 答:社会稳定。

10、政治文明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是什么?答:讲法治。

11、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是什么?答:依法治国。

12、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到哪一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 答:2020年。

13、《宪法》第3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什么方面的自由?答:宗教信仰。

14、《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实行怎样的普法责任制?答: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

15、自治区的自治条例生效的条件是什么?答: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

16、我国有权制定行政法规的主体是什么?答:国务院。

17、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必须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的领导或机关是什么?答: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

18、根据我国《宪法》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什么机关?答: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宪法伴我成长手抄报内容,法制伴我成长手抄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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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伴我成长手抄报内容,法制伴我成长手抄报资料篇一:宪法手抄报内容今天,2014年12月4日,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2014年“ 12.4 ” 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

1982年12月4 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宪法。

现行宪法公布实施以来,每年的12月4日,全国各地都会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将每年的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

32 年前的今天,现行宪法通过;13 年前的今天,被确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12月4日,首个国家宪法日承载着一个国家和民族对于法治的执着追求,也见证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治建设取得的发展进步。

30 多年来,我国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有效维护党的领导,有力保障人民当家做主,不断夯实依法治国基础,充分发挥治国安邦总章程的重要作用,成为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稳固法治基座。

法制宣传日的由来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将宪法实施日定为法制宣传日,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基础,是公民权利的根本法律保障,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基础,是依法治国的基本依据,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首要的任务,就是要进行宪法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公民了解宪法、掌握宪法,增强宪法观念,树立宪法权威。

因此,将现行宪法的实施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充分体现了宪法在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体现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基本任务,体现了“依法治国”的要求。

宪法的概念和特征: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它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4 、宪法促进 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 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

2014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集中宣传活动方案

2014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集中宣传活动方案

2014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集中宣传活动方案苏屯中心学校2014.122014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集中宣传活动方案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大法,宪法教育是法治教育的首要内容,而法制教育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实施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方略的重要基础。

近年来,我中心校十分重视青少年普法宣传和教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当前,青少年缺少宪法意识和违法犯罪问题较为突出,校园暴力事件屡见报端,因此加强青少年宪法教育和法制教育对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必须引起全社会的共同关注。

根据党的十八大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及全国、省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的精神,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为有效落实此项工作,并结合我学区教育的实际情况,特制订2014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集中宣传活动方案一、领导管理制度化各中小学要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文件精神,从培养跨世纪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从永葆中华民族生机与活力的战略高度来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要把确保青少年健康成长作为依法治国、长治久安的大事来抓。

各校要根据总体规划结合学生实际,制订出切实有效的阶段性工作计划,及时调整宪法教育和法制教育领导小组名单,责成专人负责对青少年宪法和普法工作的领导,修订行之有效的领导亲自抓的管理制度,并使之常抓不懈。

中心校已把青少年宪法教育和法制教育工作纳入到工作日程。

二、法制教育网络化对青少年的宪法教育和法制教育不仅是学校的工作,我们要主动联系宣传、司法、等多方力量支持,形成各有关部门对青少年的宪法教育法制教育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我们将积极组建学校“青年志愿者宪法宣传队”和法律服务站,聘请法律工作者对青少年学生进行宪法教育和法制教育,广泛开展深受青少年喜爱、便于参与的法制实践活动,帮助青少年在实践中掌握宪法和法律知识,在体验中增强宪法和法制观念。

全国法制宣传日宣讲PPT

全国法制宣传日宣讲PPT

我国宪法的社会作用有哪些
根据宪法规定,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由人民代表组成的人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检 察机关和国家审判机关以及其他大会选举产生,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
我国宪法规定,中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 法律规定的义务;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 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上述规定为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提供了最基本的宪法依据。
在我国,按照国家机关的不同职能,又分为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军事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 关,按照国家机关的不同等级,又可分为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国家机关。
什么是国家机构?我国的国家机关如何分类?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会员、中华人民共和国 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 高人民检察院等。
三.宗教信仰自由 指公民依据内心信念,自愿地信仰宗教的自由。它包括公民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 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在同一宗教里,有信仰这个教派的 自由,出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 自由。
四.人身自由 又称身体自由,是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自由。主要包括: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公民 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公民的通信秘密和通讯自由受法律保护。
七.监督权 是指公民监督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活动的权利,具体包括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 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 或检举的权利。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有哪些
1 维护国家统一与民族团结的义务

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律知识答题活动试卷(参考答案)

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律知识答题活动试卷(参考答案)

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律知识答题活动试卷(参考答案)一、填空题(共15题,每题1分,共15分)1.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现行宪法公布实施的日期,即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2.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3.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5.国有企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主经营。

国有企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6.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

国有企业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都应当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劳动。

7.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8.党员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要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9.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10.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11.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1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13.因侵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4.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15.担保法规定,保证方式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12月4日宪法日活动方案【通用七篇】

12月4日宪法日活动方案【通用七篇】

12月4日宪法日活动方案【通用七篇】12月4日宪法日活动方案篇1一、指导思想20_年“12·4”是第_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14个全国法制宣传日。

为纪念首个宪法日,更好地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服务发展、维护稳定,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促进全民守法等方面的作用,为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和省、市、区有关要求,根据区教育局文件精神,现对我校区开展首届“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作出如下安排。

二、活动主题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三、时间安排201_年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四、宣传重点在全校范围内,加强宪法的学习宣传。

结合教育实际,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广大师生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增强师生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自觉维护宪法尊严。

五、成立学校法制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学校专门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政教处、教务处、团委和各班主任为成员的法制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制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组织和监督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

组长:姜国蓉副组长:何文一组员:徐婷婷、李国荣、6—9年级班主任六、宣传任务及责任分工1、利用周一(11月17日)国旗下讲话时间,作为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的正式启动。

2、利用12月1日的班会课,各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目的在学生中大力宣传法律知识,树立我校学生的法律意识,养成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

3、12月3日邀请法制副校长进行一次法制讲座,进一步普及法律常识,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

5、12月8日利用升旗时间开展宣誓、签字活动。

6、利用黑板报、手抄报做好12月4日法制宣传日主题教育活动。

7、12月10日前政教处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材料及照片的归档,上报教育股。

七、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统一部署。

充分认识法制宣传日活动在普法工作及学校法制建设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泉州市“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网络法律知识竞赛题目及答案

泉州市“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络法律知识竞赛题⽬及答案“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络法律知识竞赛第1题:根据《宪法》规定,中华⼈民共和国公民有进⾏科学研究、⽂学艺术创作和其他⽂化活动的⾃由。

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学、艺术和其他⽂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民的创造性⼯作,给以⿎励和帮助。

回答:正确正确错误第2题:根据《宪法》规定,中华⼈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回答:正确正确错误第3题: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回答:正确正确错误第4题:根据我国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我国公民有任意休息的权利。

回答:错误正确错误第5题:根据我国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我国公民有信仰宗教与公开传教的⾃由。

回答:错误正确错误第6题: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地的所有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回答:错误正确错误第7题: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具有最⾼法律效⼒。

回答:正确正确错误第8题:法律草案重要条款不可以单独表决。

回答:错误党内法规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保障。

回答:正确正确错误第10题: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

回答:正确正确错误第11题:⾏政机关可以法外设定权⼒。

回答:错误正确错误第12题:建⽴宪法宣誓制度,所有国家⼯作⼈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回答:正确正确错误第13题:凡具有中华⼈民共和国国籍的⼈都是中华⼈民共和国公民。

回答:正确正确错误第14题:⼀切违反宪法的⾏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回答:正确正确错误第15题:中华⼈民共和国年满⼗⼋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宗教信仰、教育程序、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除外。

回答:正确正确错误第16题:中华⼈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的原则。

回答:C1. A:单⼀制2. B:议⾏合⼀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选项中哪⼀种情况不是公民获得物质帮助权的条件?()回答:C1. A:公民在年⽼时2. B:公民在疾病时3. C:公民在遭受⾃然灾害时4. D:公民在丧失劳动能⼒时第18题:宪法规定,()⾏使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

小学道德与法治知识点归纳六年级上册第一单元 我们的守护者

六年级上册道德与法治第一单元我们的守护者(知识点归纳)思维导图知识点归纳第一课:感受生活中的法律1.我们常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无规矩不成方圆。

”2.法律保护了我们的权利。

在法律的规定下,我们享有人身权、财产权、受教育权等权利,学习知识、快乐成长。

法律规定了我们的义务。

过马路,要遵守交通法规;在公共场所,要爱护公物、保护环境;借了别人的东西,要及时归还。

等到我们成年后,还要努力工作,为国家和社会作出自己的贡献。

3.纪律、道德与法律规范着我们的行为。

与纪律、道德不同,法律由国家制定和颁布,具有强制力和权威性。

所有社会成员都要遵守法律,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

4.道德与法律,是基本的社会规则。

对社会而言,它们如同鸟之双翼、车之两轮,缺一不可。

我们每一位公民,不仅要遵守法律,自觉守法,还应该要遵守社会道德,做一个有道德的人。

5.我们每一个人,从出生到成长、上学、工作、结婚、生子,甚至到死亡,都受到法律的保护。

6.我们无论在哪里,在怎样的场景当中,都有相关的法律在规范人们的行为,在约束我们的同时,也是在保护着我们。

7.法律调整社会关系,保护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秩序。

大到国家的政治生活,小到个人的家庭生活,时时都有法律的踪迹、处处都有法律的身影。

8.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

刑法规定了什么样的行为是犯罪,对于犯罪应该给予什么样的惩罚。

刑法惩罚犯罪,保护人权,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

9.民法是维护人们日常生活秩序的主要法律。

民法保护我们的生命、健康、名誉,保护我们的房屋、用具、储蓄;民法知道人们签订和履行合同,调整生产、贸易、消费等社会关系。

10.现在社会中,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够方便我们依法维权、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

11.除了刑法和民法,与我们生活密切相关的还有行政法等法律。

行政法约束行政机关的权力,督促其履行自己的职责,管理公共事务,为公众提供服务。

12.在法律的大家庭里,这些不同的法律调整不同领域的社会关系,发挥不同的功能。

宪法讲座完整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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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宪法基础知识
宪法的概念 宪法的特点 宪法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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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宪法的概念
❖ 宪法是人民权利的保障书 “宪法是人民自由的宪章”。 ——马克思 “宪法是写满人民权利的一张纸”。——列宁 宪法的最终目的在于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 人权保障是宪法追求的最终价值,宪法是人权 保障的最高法律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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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 宪法是国家的总章程,它规定了一个国家
v 我国公民权利义务的特点 广泛性 权利主体和权利内容广泛 平等性 享有的权利和适用的法律一律平等 统一性 享有权利的同时须履行相应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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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权利和义务的辩证关系
v 公民权利与义务的辩证关系 权利和自由是相对的 权利相对义务,自由相对纪律而言 权利和自由同样要受限制 享有程度受社会经济文化水平限制 享受权利和自由不得损害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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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参与政治的权利
v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凡公民均享有宪法规定的权利 合法权益平等地受到保护 违法行为一律依法追究 任何公民不得享有法律以外的权利 任何公民不受法律以外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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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v 选举权 公民享有选举国家代表机关的代表和 国家公职人员的权利
v 被选举权 公民依法享有被选举为国家代表机关 的代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权利
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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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方面的权利
v 劳动的权利 公民有劳动并按劳取酬的权利 是公民赖以生存的基本权利
v 劳动者休息的权利 劳动者依法享有休息和休养的权利 劳动者休息权是劳动权的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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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v 公民获得物质帮助的条件 公民失去劳动能力或暂时失去劳动能 力,无法获得必要的生活资料
v 公民获得物质帮助权利的内涵 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生活保障、享受集 体福利

宪法日活动主持词

宪法日活动主持词【篇一:国家宪法日教育活动主持词】xx初中2014年国家宪法日教育活动主持词老师们、同学们,大家好:今天是2014年12月4日,是首个“国家宪法日”。

我们在此举行特殊的升旗仪式,目的就是宣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现行宪法是对1954年制定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继承和发展。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今天的教育活动共有两项内容,下面进行第一项:升国旗、奏国歌;(请旗手、护旗手归队)第二项:有请x校长讲话,大家欢迎!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

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希望同学通过今天的教育活动,增强法律意识,学法、懂法、知法、护法、守法,并从行动开始,在学校做守纪好学生,在社会做守法好公民。

最后,关于宪法日教育活动,做以下安排,第三节上课后各班结合发的宪法内容读15分钟,学校安排检查,望各位上课教师配合并做好安排。

今天的宪法日教育活动到此结束!谢谢大家!2014年11月4日【篇二:宪法晨读活动主持词】岐山县第二初级中学“学习宣传宪法,弘扬法治精神” 宪法晨读活动主持词时间:2015年4月15日地点:学校中院参加人:全校师生主持人:张新花主持人开场白:老师、同学们:大家早上好!今年四月是我市第二十一个法制宣传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市委《关于全面推进法制宝鸡建设的实施意见》,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二十一个法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县局决定2015年4月3日至30日组织全县师生开展以“学习宪法,遵守宪法”为主题法制宣传月活动,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教工作,推动宪法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增强青少年规则意识,培育青少年法制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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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
系列宣传活动总结
2014年是第一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四个全国法制宣传日。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弘扬社会主义法制精神。

根据百色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城区2014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百法治办[2014]26号)和《关于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百法治办[2014]27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局结合自身实际,紧紧围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活动主题,积极开展2014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

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成立专组,促进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制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局宪法及法制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与执法监察科,负责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的宣传工作。

结合国土工作把法制宣传工作纳入年底依法行政考核内容,严格要求法制宣传负责人及工作人员按照《通知》要求进行法制宣传,确保宣传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二、精心组织,各科室相互配合,促进宣传活动有序开展
在局领导的统一领导下,由我局政策法规与执法监察科牵头,宣传中心、机关服务中心配合,积极准备宣传活动相关工作。

政策法规与执法监察科负责编写整理法制宣传活动的内容、活动现场的宣传及有关法制宣传等系列工作,深入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广泛普及国土法律法规知识,突出重点、全方位、多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宣传中心负责宣传标语、宣传板报、宣传手册和宣传特刊等宣传材料的制作、排版、印刷工作,注重宣传材料的印刷质量、版面美感及整体视觉效果;机关服务中心负责车辆联系、宣传材料运送等后勤工作,保障宣传活动有序开展。

三、加大宣传,突出重点,力求实效
本次活动围绕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重点宣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宪法知识和国土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活动日现场,我局共发放宣传手册300册,宣传特刊250刊;悬挂宣传横幅标语1副;展放宣传栏2个;现场法律咨询、答疑30人次。

通过向群众宣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宪法及国土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知识,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国土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达到了解法知道法遵守法的目的。

四、将法制宣传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常抓不懈
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将法制宣传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常抓不懈。

一是在时间上坚持持久性,突出阶段性。

在坚持常年宣传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开展以“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主的纪念宣传活动。

每年都采取不同的方式,通过组织召开座谈会、知识竞赛、文艺汇演以及组装宣传车和游行队伍、上街咨询、散发宣传材料等,掀起宣传高潮。

二是在对象上坚持普遍性,提高针对性。

工作中,我们努力做到“两个面向”,突出“两个重点”,即面向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以各级管理干部为重点;面向服务对象,以各企业负责人为重点。

针对不同对象,采用不同的宣传方式,积极参加有关方面组织的普法讲师团,利用各级党校和组织、人事部门举办的干部培训班,及时宣传新出台的国土资源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是在形式上坚持多样性,注重实效性,既保持传统,又不断创新。

近年来,我们在采取多种形式、大规模开展纪念宣传活动的同时,注意搞好与各家新闻单位的协调。

通过宣传,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和群众的国土资源法制意识,提高了依法保护、科学合理利用国土资源的自觉性,为依法行政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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