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正当行为案例简编

第九章正当行为案例简编
第九章正当行为案例简编

第九章正当行为案例(简编)

一、张某是否正当防卫?

金某素与张某有仇,某日预谋杀害张某,遂持枪入室。此时,张某正举刀欲杀金某。而金某对此没有觉察,按其犯罪预谋,入门就对张某当头一枪,将其击毙。

二、甲某夫妇的行为是否正当防卫?

甲某与邻居长期不和,双方时有撕打行为。甲某与妻子商量,要好好教训一下邻居。其妻子出主意说:先打人的无理,咱不能先动手,将来不好办,想办法让对方先动手。此后,甲某对邻居多次挑衅。某日,甲某故意将开水泼到了邻家之妻的身上,致其胳膊被烫伤。邻居气愤之下,将甲的头部打破。甲遂将该邻居打倒在地,用棍猛击其头部,致其严重脑震荡。邻居找到村委会要求甲某赔偿,但甲某与其妻子坚称是邻居先动手的,他们是正当防卫,拒绝赔偿。

三、被告人杨某的行为是否正当防卫?

2001年7月26日中午,被告人杨某与姜某(另案处理)等预谋到白云公寓抢劫。当日13时50分许,被告人杨某携刀与姜某以找人为借口窜至白云公寓11号楼2单元202室,被告人杨某对在此暂住的方某、李某等人进行言语挑衅,进而与方某、李某发生口角。被告人杨某即掏出水果刀,朝李某左大腿及左腹部连捅数刀,致被害人李某左腹腔乙状结肠破裂,构成重伤;方某持铁棍欲制止杨某,被告人杨某又朝方某左肋骨及左胸口心脏处猛捅2刀,致被害人方某左心室壁破裂致心

功能衰竭、大失血死亡。被告人杨某的辩解理由是,捅李某的行为是故意伤害,捅刺方某的行为是正当防卫。

四、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正当防卫?

2006年冬,被告人温某向乡政府申请在其现住房屋旁边建厕所,并交纳了土管规划费1800元。同村的邱姓家族成员以被告人所建厕所会影响邱姓祖坟的风水为由进行阻止,双方发生纠纷,乡政府于12月10日将土管规划费退回被告人,对被告人的建房申请未予批准。12月11日11时许,十余名邱姓家族成员经预先商量后,持锄头、撬棍、镑锤等工具,到被告人建房工地,强行将被告人装好的模板和扎好的钢筋全部砸坏。被告人夫妇出来阻拦,双方由此引发斗殴,被告人在斗殴过程中,中途临时从家中拿出弹簧刀,持刀将邱某刺为轻伤。

五、刘某的行为是否正当防卫?

2006年10月6日17时许,被告人刘某(以捡破烂为生,无固定住址)在茶店喝茶、看电视,被害人蔡某坐在刘某的后面,因蔡某双脚架在刘某所坐靠背椅上并撞到刘某,两人为此发生争吵。刘某叫蔡某到茶店外将事情说清楚,并走到茶店的墙缝处取一把菜刀放在裤兜里先走出茶店。蔡某随其走出茶店后,到茶店对面的一家东北饼店拿一把菜刀,持刀追赶刘某至国贸小学。被告人刘某遂与蔡某在该小学内用菜刀互砍,直至双方均被砍伤倒地。蔡某经抢救无效死亡。被告人轻伤。

六、黄某的行为是否正当防卫?

2005年1月26日20时许,在兰海花园工地,被害人田某因工钱问题与工地打桩机长郝某发生争执并相互拉扯,后被人劝开。被告人黄某得知后很气愤,向郝某表示要去兰海花园工地让田某道歉。黄某遂召集被告人黄某进、朱某等人到达兰海花园工地,经郝某指认后,黄某让田某去向郝某道歉,但遭到被害人拒绝,黄某便冲上去殴打田某,两人即相互推打起来。田某被黄某打倒在地上后,顺手从地上抓起一条钢筋打中被告人黄某头部,黄某感到头昏就抱头蹲在地上。被告人黄某进、朱某闻讯赶来,郝某让黄某进上去"帮忙",被告人黄某进从地上捡起一条长1.56米、直径0.047米的钢管打到被害人的头部和躯干,被告人朱某捡起一条长0.54米、宽0.08米、厚0.055米的方木打到被害人的头部及躯干,田某遂倒地。被告人黄某、黄某进二人认为被害人装死,又用脚踢打田某的身体。经在场的围观工人上前劝阻后,三被告人逃离现场。被害人田某死亡。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田某系生前左颞顶部和左颞部分别遭受两种不同接触面的钝器(棍棒类)打击,造成重型颅脑损伤死亡,尤以左颞部损伤程度较重,但两种工具的打击均能造成重型颅脑损伤导致死亡。

七、刘某的行为是否正当防卫?

刘某带其7岁的儿子和堂弟刘乙去赶集。途中,与同去赶集的周甲、周乙(男,26岁,农民)发生口角。刘某让其堂弟刘乙挡住周乙,自己用所带的口袋蒙住周甲的头部猛打,直到将周甲打昏仍不停手。周乙见状,猛地冲过去将刘某的儿子抓住,并威胁刘某放了周甲,否则

就将其儿子一砖头砸死。刘某、刘乙冲过去想夺回小孩,周一砖头将刘子砸昏,迫使二人退开。然后,周乙挟起周甲一起逃走,途中将昏迷的刘子放在地上,还给刘某。但是小孩已被失手砸死。

八、李俊国的行为是否正当防卫?

1979年6月30日晚上10许,洛某手持三棱刮刀在公园门外拦截调戏女青年。李俊国上前干预,互相纠缠起来。洛某先用三棱刮刀刺李俊国,李俊国马上掏出三棱刮刀还击,刺仲洛某腹部。接着,洛某的同伙顿某拳打李俊国的头部,李俊国刺伤顿某的右臂和胸外侧后夺路逃跑。洛某等四人在后呼喊紧追。途中恰逢李文良骑车经过,听到呼喊声以为在抓流氓,遂骑车上前抓住李俊国。李俊国为了逃跑,将李文良扎伤。结果,洛某大出血死亡,其他人均治疗痊愈

公安机关:过失杀人罪;

检察:持械致死人命罪

一审:流氓械斗,伤害致死罪判处15年;

二审:防卫过当,伤害致死,7年;

再审:扎死洛某、扎伤顿某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但扎伤第三者李文良已构成伤害罪,2年。

九、某甲的行为是否正当防卫?

某甲坐公共汽车时皮包被一小偷用刀割穿,并被窃去一部名贵手机。小偷当场被抓获,某甲怒不可遏,抡起拳头就往小偷脸上打去,打得小

偷头破血流。到站后,小偷抱头鼠窜,拼命逃跑,某甲穷追不舍,小偷跪地求饶,某甲还狠狠踢了小偷几脚才恨恨地离去。事后,小偷共花去医药费420元才治好伤。他在朋友帮助下把某甲状告到法院,要求某甲赔偿损失。某甲则坚持自己是“正当防卫”,不愿负赔偿责任。法院经审理后认定某甲的行为并非正当防卫,而是一种报复行为,侵犯了小偷的生命健康权,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赔偿小偷因治疗创伤而付出的医疗、交通等费用。

十、胡某某、胡某花的行为是否正当防卫?

被告人胡某某和刘某某原为恋爱对象,经过一段时间交往,胡某某发现该刘某某性情粗暴,不堪忍受,遂中断交往。刘某某仍去强求,并企图强奸胡某某。胡某某不从,刘某某施以暴力手段。当时,适逢胡某某之妹胡某花回家,见状就用木棒将刘某某打昏,胡某某得以脱险。但胡某某不放心,唯恐刘某某苏醒后进行报复,于是又击一棒,致刘某某死亡。

十一、对王某、张某应如何定罪处罚?

被告人王某,女。24岁。张某、女,44岁。

被害人王某宽,平素对其妻张某、女儿王某经常打骂虐待。一天深夜,王某宽对女儿王某强奸2次。王某被强奸后服药自杀,经抢救未死。其妻张某也曾被王某宽打后自杀未遂。某年2月27日深夜,王某宽钻入王某被窝,意欲强奸,王某不从。王某宽惟恐其妻发觉,便回自己

被窝。早晨4时许,王某宽又钻入女儿王某被窝,王某奋力反抗。王某宽说:“今天不把你祸害了,我都是你养的。”王某大声呼救。张某被惊醒后,气愤地打了王某宽嘴巴。接着张某按住王某宽,女儿王某取两段麻绳将王某宽的手、脚捆住,并让其母取来绳子,用绳子将王某宽勒死。6时许,母女二人投案自首。

十二、容某的行为是否防卫过当?

被害人单某与被告人容某一家长期关系不好。2006年6月12日晚8时许,容某骑摩托车回家途中,被单某拦住索要香烟,并让其下跪,容某不肯便跑回家躲藏。单某追至容某家,被容某的父亲容某章拦住,因而双方发生争执,后单某被村民劝走。几分钟后,单某又来到容某家,手持铁铲,见到容某章后便叫其下跪。容某章不肯,单某持铁铲打中容某章头部流血。容某章便叫喊:“救命啊!”同时与单某争夺折断的铁铲柄,并在争抢中一拳打中单某的左眼。容某听到喊叫声后,便拿起一根木棍冲上来,打中单某的背部。单某便向容某家东侧的篱笆处跑,容某追到篱笆处,一棍打中单某的右肋部。当单某跑到容某家牛圈旁的酸豆树下摔倒在地时,容某即用木棍往单某身上乱打,打中单某的头部、背部等多处。单某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单某系钝器(如木棍)打击致颅脑损伤死亡、失血性休克死亡。

十三、被告人冉某的行为是否防卫过当?

2005年7月2日16时许,被告人冉某挑粪从本组村民杨某房屋旁边的

巷道路过时受到杨某的谩骂,后与杨某发生口角,当冉某走到文某家房屋前面的公路上时,杨某仍在骂并手持杉木棒和石块追打冉某,于是冉某手持挑粪的扁担到杨某家新房院坝前的水缸边对杨某进行殴打,致杨某重伤。上诉人冉某上诉提出,冉某在受到杨某谩骂、追打的紧急情况下,才予以自卫,应定性为冉某属防卫过当。

十四、曾某的行为是否防卫过当?

2002年2月4日下午,三名“瘾君子”到怀化铁路南站找空的单身宿舍吸毒时,无意中发现一间宿舍里有人居住,于是决定入房行窃。傍晚5点钟左右,宿舍主人曾某回房间,见房门虚掩,门锁掉在地上,怀疑有人行窃,马上返回大门口询问门卫是否看见陌生人入院,未获确切答复。曾返回宿舍,不料发现房门打开了一道缝,房内传出响声。曾某即推门冲进房间,见有两人正在翻东西,于是从冰箱顶上操起一把双刃匕首大声问:“干什么的?”正在行窃的两人见状马上朝门口冲去。曾某持匕首朝先往外冲的王某头部连砍两下,王某捂住头部逃出门外。接着,曾又揪住正往外冲的谭某的衣服,在纠缠中,曾某朝谭的左侧腰部猛刺一刀。谭某逃出后走了不远倒地死亡。曾某为使其财产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在采取防卫行为时,持足以致人死亡的匕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行为明显超过必要的防卫限度并造成被害人死亡,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其行为是防卫过当,且案发后能自动投案,可依法减轻处罚。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曾某有期徒刑六年。

十五、吴某的行为是否防卫过当?

被告人,吴某,男,29岁,农民。

1998年6月17日晚12时30分左右,葛某同本村朱某酒后到本村吴某小卖部,砸门踹墙将吴某叫起,葛、朱二人要了一瓶白酒和一袋炸虾,在吴某家喝起酒来。喝酒中,葛某要强买吴的摩托车,吴未答应,葛某即上前打了吴几巴掌,接着葛又用手将柜台玻璃砸坏,并拿起盘子向吴投去,将吴的头部打破,葛又抄起一瓶啤酒向吴砸去,被同去的朱某拦住,啤酒摔了一地。此时吴的妻子杨某出来劝阻,葛不但不听并对杨某非礼,当杨某躲入里屋后,葛即追至里屋在杨某身上乱摸。吴见状上前阻拦并将葛拽开时,葛撞到墙上,恼羞成怒,随手拿起一把剪刀,扎伤吴的腿部,吴跑出院外,葛拿着剪刀追上,并说“今天我给你放了血”。葛、吴二人在门外打在一起,吴为抢夺葛的剪刀用尽全身力气与葛滚打到院外台子下,并将左手无名指、小拇指及右手掌多处剪刀伤,后终将剪刀夺下,吴在葛某身上乱扎数刀。

十六、陈某的行为是否防卫过当?

2002年7月5日凌晨,陈某在一个小面馆吃饭,隔着一张桌子,三四个男青年正喝着啤酒。在等烤串的过程中,身后传来了其中一个男青年的叫喊声:“来个炒片。”陈某后来向警方说,“他们把我当服务员了”,陈某没有搭理他们,但一个空瓶子就朝他砸来,砰地在墙上炸开了花。陈某赶紧往里屋躲,身后的年轻人拿着椅子、酒瓶也跟了进去。小面馆老板战战兢兢地跑出来报警。他说,先听见后厨里一片打斗声,后来看见陈某一人先冲了出来,紧跟着几个男青年追了出来,

其中一人捂着胸部在门槛处倒下了。逃出来的陈某在第一时间报了警,承认自己挨打时,抄起屋里的一把刀不知把谁给捅了。检察机关指控陈某犯故意伤害罪。

十七、张某的行为是否正当防卫?

被告人张某,女,30岁,汉族,小学文化,捕前无职业。

被告人张某因怀疑与其同居男友李某有外遇,于1998年7月22日上午10时许,打电话找姚某了解情况。因李某外出购物,张在家门口附近见到姚某,约定待李某回来再说。当日下午1时许,李某离家去张的原籍接张的女儿。下午2时许,姚某再次来张家,当得知李某外出时,遂对张某进行调戏,张某表示反对后,姚某仍继续纠缠。张某借故脱身,从里屋电视柜抽屉中拿出一把小宝剑,藏在身后到外屋,当姚某再次无礼时,张遂持宝剑朝姚某的胸部猛捅。姚某在反抗过程中,张某持宝剑朝姚某腹、背等处乱捅数下,致姚某心脏被刺破当场死亡。张某行凶后,委托李某之嫂安俊生报警,等候公安机关抓获。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在遭到被害人姚某不法侵害后,持械致人死亡,其行为属防卫过当,构成故意杀人罪,且其投案自首,故依法予以减轻处罚。判决被告人张某犯故意杀人罪处有期徒刑四年。宣判后,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提出抗诉。认为张某行为不属防卫过当,量刑畸轻,请求改判。检察机关提出,被告人张某系对被害人调戏行为不满而产生杀人之念,被害人身中二十余刀即可印证其极度愤恨之情,而并不存在防卫目的。同时,案发时间为下午三时左右,张某能

以喝水为借口脱身取来宝剑,反映出被害人姚某当时对其并无强制拘束侵害行为,张某不具备采取防卫行为所必须的侵害行为紧迫性的客观条件。故此,原审法院认定被告人行为属防卫过当,显系错误,进而导致量刑畸轻,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改判。

被告人认为,被告人是在被害人欲对其强奸时,持械致死被害人,其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应负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二十条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十八、王某的行为是否正当防卫?

被告人谢某在一起工作的张某(已婚)有不正当两性关系。张某曾许诺同其妻离婚后与谢某结婚,但谢某等了张某一年,张某离婚不成,谢某于1995年5月10日与被告人王某结婚。张某对此极为不满,曾令谢某逃婚,遭拒绝。张某还对谢某杨言:你与王某结婚,我活不了,你们也活不成,我先杀了你们再自杀。5月15日晚,张某在家留下遗书,于当晚12时许,酒后携刀并带上其写给谢某的情书和俩人合影照片等物来到被告人王某、谢某住处,强行敲门、吵闹,令谢某开门,谢某将王某喊起打开房门,张某进屋后持刀扑向王某,并与王某对打,谢某在劝阻时其胳膊被划伤。此时,被告人王某持刀向张某胸部猛刺一刀,致使其心脏被刺破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被告人王某、谢某将张某的尸体移至胡合营村南水坑内。

检察院指控称:被告人王某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谢某构成包庇罪。被告人王某认为,张某扎我好几刀,有杀我的目的,我不防卫可能被他所杀,我是正当防卫。

十九、苗某的行为是否紧急避险?

1999年12月12日上午7时许,苗某驾驶232路中巴车在运营时,位于其右侧稍前、同向行驶的余某驾驶的527路中巴车因前方突然出现障碍而向左打方向。苗某便也向左打方向,越过道路中心黄线驶入逆行车道,因车速过高,刹车不及,与对面正常行驶的一辆出租车相撞,致司机李某当场死亡。后经交警部门认定,苗某当时车速约为67.6公里(已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对该类车辆50公里的限速),并违规越过黄线,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驾驶527路车的余某因未注意观察路况负次要

责任,死者李某无责任。公诉机关以苗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对其依法提起公诉。辩护意见:在庭审中,苗某的辩护人辩称,苗为避免二客运中巴车相撞、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才不得已向左打方向,后虽与出租车相撞,造成了一定的损害后果。却保护了两车乘客的人身安全,因此苗某的行为应为紧急避险,不构成犯罪。

二十、张某的行为是否紧急避险?

流氓陶某在集镇上寻衅滋事,受到在场群众的谴责、制止,围观者达数十人。陶某不但不听劝阻,反而恼羞成怒,突然从背包里掏出一颗手榴弹,并且把盖子打开,把环套在手指上高高举起,扬言要炸死周

围的人,旁边工人张某见状大惊,上去一把将手榴弹夺下,不料正好把手榴弹拉着冒出烟来,他急忙将手榴弹向旁边甩去,在20米外爆炸,将一户门窗、墙壁炸坏,3人受伤。

二十一、叶某的行为是否避险过当?

2001年10月12日,被告人叶某驾驶一辆大卡车为运输公司送磷肥。途经一段山路时,正当下坡,突然汽车制动器失灵,汽车刹不住,急速下行,随时都有翻车于深谷的危险。危急时刻,叶某急中生智,把方向盘往里打,使车头本身擦山而行,用车身与山壁的摩擦力减慢车速。车速减慢了,但仍不能停住,危险并没有消除。这时,对面有一辆运煤卡车,慢速爬车上行。叶某见两辆车车速均较慢,为了使自己的下行车停住,消除危险,就采取了与上行车相撞的措施。结果,车停住了,但两辆车的发动机都撞坏了,后来花去修理费47000余元。加上叶某用车头与山壁摩擦所造成的损害修理费12000余元,共计59000余元。未发生任何人身伤亡,货物也均未有损失。

二十二、林某某的行为是否避险过当?

林某某系某林业局汽车司机。1984年2月27日下午3时许,其驾驶解放牌货车返回单位的路上,当行至某村庄附近弯道处时,迎面高速开来一辆卡车,由于路面既滑又窄,眼看就要相撞,林某某急向右打舵盘,车冲下公路撞倒一茅棚,而后又撞在供销社的墙上。尽管林某某采取了紧急刹车的措施,但还是造成了供销社一面墙的一部分倒塌砸

坏一些商品,汽车发动机和水箱等损坏报废等严重损失,总计损失价值计一万二千余元,同时林某某本人也负伤。

二十三、李某的行为是否紧急避险?

被告人李某,女,21岁,某县委干部。

被告人李某深夜下班骑自行车回家,行至僻静处被男青年张某抢劫,李某假意将自行车交给张某,伺机用打气筒将其打晕,而后,骑车进前面的村庄,正好借住在张某家。当张某醒来赶回家后,发现李某的自行车,便向其母亲询问,才知李某正与张某的妹妹在一个房间睡觉。张某问明李某睡觉的位置和方向后,摘下窗上的铡刀,拨门进入房间,欲加害李某。李某早有察觉,黑暗中与正在熟睡的张某的妹妹调换了位置,结果张某将自己的妹妹杀死,李某趁乱逃跑。

二十四、彭某的行为是否避险过当?

被告人彭某,男,1966年12月17日生,汉族,个体司机。

1999年10月6日17时20分左右,被告人彭某驾驶农用车途经320国道芦溪县公路征费站路段,突遇一女青年从右向左横穿公路,被告人彭某为避免碰撞该女青年,即向左打方向,驶入左车道,与相对行驶的捷达小轿车相撞,致使小轿车驾驶员刘某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车内乘车人员林某重伤;捷达小轿车毁损,经司法技术鉴定损失评估价值为103200元。

二十五、代某的行为是否紧急避险?

2007年12月16日下午5时许,被告人代某驾驶大客车行至齐集路段时,距李驾驶的客车约20米前行的车辆紧急刹车。因为李驾驶的客车制动不良,代某为避让前面的车辆,在制动的同时向右打方向。客车撞在同向靠右侧罗某驾驶的手扶拖拉机拖车厢后侧。撞击致拖拉机车厢内的乘客四人死亡。交警大队交通事故认定结论:被告人代某驾驶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在行驶中与前车未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代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被告人代某辩解称:自己是为避免与前行的客车相撞而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

二十六、李某的行为是否避险过当?

郭某与李某系老乡,在同一单位工作,双方在同一地上建造房屋。因李某代郭某从村委会领回1000元建房保证金后未予归还,2001年6月3日23时30分左右,郭某的儿子袁某到李某家索要建房保证金,李某以郭某的儿子欠其款项为由拒绝将该款归还郭某。袁某与李某为此发生争执及扭打,李某在追赶袁某时,郭某从其家中冲出来,将李某拦住并抓住其衣领,袁某跑回家。李某称郭某的伤系袁某拿刀从屋里冲出来要砍李某,李某抓住郭某在躲闪的过程中袁某用刀误伤了郭某。袁某见郭某受伤,持刀将李某的头部砍伤,李某跑回家中。从袁某索款到郭某、李某受伤,只有几分钟。后经他人报警,双方各自离去。

一审认为,李某与郭某之子袁某相互殴打,李某持砖头砸袁某未砸中,被郭某揪住衣服,在遭到袁某持刀挥砍时,躲闪过程中致郭某被袁某砍伤,李某的行为属紧急避险

行为矫正方案

行为矫正方案 案例介绍: 陈澜是一个11岁男孩, 四年级, 智力正常。他的不适当行为特别表现为上课随便插嘴, 有时站起来离座与人讲话, 严重影响课堂正常教学。对陈澜的这种表现, 他的幼儿园老师、小学各任课老师及家长都甚感头疼, 曾想过许多办法试图制止, 但效果不佳。经医院诊断, 系过分活动症。 针对网上这个案例,我尝试运用行为改变技术处理他的上课随意插嘴行为。 设计方案: 1、确定目标行为: 减少陈澜上课随意插嘴的次数, 保证课堂正常教学。 2、测定基准线: 采用“事件取样”观察法。在一节课45分钟内记录随意插嘴的次数, 选择不同科目、不同节次的课, 共观察一周,从而计算陈澜平均每节课插嘴的次数。 3、选择强化物: 通过与陈澜家长的交流以及与陈澜本人的沟通,选择一样陈澜感兴趣的东西(在此设定为墙上的五角星)作为强化物。 4、过程与方法: 课后找陈澜亲切谈话, 帮助他认识上课随便插嘴行为不利于维持课堂良好的教学氛围,会打断其他同学的思路,从而增强他减少这一不良行为的意愿(自我控制法),并向他提出老师愿意协助他改变的设计方案,预计分为四个阶段,在协商交流中获得陈澜的同意,然后订立口头契约。与此同时,采用消退法,与各科老师商定,在陈澜上课插嘴时,采取不予理睬的态度,但要记录其插嘴次数。 第一阶段(2周): 减少上课插嘴行为,若做到一节课插嘴次数比原本平均每节课插嘴的次数少1次, 可盖1个笑脸章;少2次, 可盖2个笑脸章, 以此类推,;若超过基准线平均数(原本平均每节课插嘴的次数)1次, 则划去一个笑脸, 以此类推。规定集满5个笑脸可换1颗墙上的红星。

第二阶段(4周): 统计第一阶段陈澜平均每节课插嘴的次数,要求保持住第一阶段的平均水平,即可盖1个笑脸章,在此基础上少1次,盖2个笑脸章;少2次, 盖3个,以此类推;而超过平均水平一次,则划去2个笑脸章。集满5个笑脸可换1颗墙上的红星。 第三阶段(4周): 上课插嘴保持第二阶段的平均水平, 即可盖1个笑脸章, 在此基础上少1次,盖2个笑脸章;少2次, 盖3个,以此类推;而超过平均水平一次,则划去2个笑脸章。集满5个笑脸可换1颗墙上的红星。如做到一天不插嘴,给予他帮助老师批作业、管理眼保健操或课间操纪律的机会。 第四阶段为追踪期, 取消强化物: 改用“有时提醒,有时鼓励”的方式,并在全班面前表扬陈澜的进步,从而增强陈澜上课不插嘴的自我控制和管理,改掉上课插嘴的坏习惯。

不正当竞争行为

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虚假表示和仿冒行为 仿冒行为指生产者或经营者为了争夺竞争的优势在自己的商品或营业标志上不正当使用他人的标志使自己的商品或营业与他人的相混淆,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仿冒行为表现形式:1、仿冒他人合法外部标识的行为2、不正当的使用他人合法外部标志的行为 3、不正当的使用他人未经登记注册的外部标识导致市场混淆的行为 4、仿冒他人的产品质量标志和产地引人误解的行为 二、公用企业滥用经济优势的限制竞争行为 三、政府及其所属部门限制竞争行为 四、商业贿赂行为:法律特征:1、主体是双方在内的经营者及其相关人员2、主观上以排斥商业竞争为目 的3、商业贿赂是以不正当方式进行的行为4、具有违法性 五、(虚假广告)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表现形式:1、对商品质量作虚假表示:伪造或冒用质量标志的行为;对生产者产地的虚假表示;对制作成分、制作方法及有效期的虚假表示。2、对价格作虚假表示3、引诱性的广告宣传行为4、诋毁性广告5、变相广告 认定:1、主体是商业竞争者: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以及向消费者推荐广告、产品、服务的社会团体、明星或代言人。2、内容表现为虚假不实3、其后果是引人误解 六、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概念:不为所知悉的,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的,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意信息。 表现形式:1、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的商业秘密2、恶意纰漏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违法行为获得的商业秘密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的要求纰漏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的行为 4、第三人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权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法院并不以原告的利益是否受到损害为前提。 七、压价销售行为 特征:1、经营者有很强的目的性2、具有明显的行为特征,低于成本 八、搭售或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的行为 九、不正当的有奖销售行为 禁止种类:1、采用谎称有奖或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2、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3、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金额超过5000元的销售行为 十、损害他人商业信誉或商品信誉的行为 概念:指通过捏造散布虚伪的事实对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信誉进行恶意诋毁、贬低,以削弱其竞争对手竞争能力的行为。 特征:1、诋毁行为只针对竞争对手2、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的商业信誉和商品信誉3、诋毁在客观上表现为通过捏造散布虚伪或令人误解的事实攻击贬低他人造成一定的损害后果,诋毁的构成不以实际诋毁后果的发生为必要条件4、必须处于主观故意,过失不构成 十一、串通投标行为 概念:只在招投标的过程中违反有关程序所发生的限制竞争行为的统称。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追责机制:1、行政执法,县级以上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工商局承担行政执法主要任务。2、法院诉讼:民事诉讼、刑事诉讼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权利:1、调查权:询问有关人员、调查资料2、行政强制措施权3、行政处罚权

(完整版)第四章生产者行为理论习题及答案

第四章 生产者行为理论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可变要素的总产量曲线、平均产量曲线和边际产量曲线之间的关系,可将生 产划分为三个阶段,任何理性的生产者都会将生产选择在( )。 A.第Ⅰ阶段; B.第Ⅱ阶段; C.第Ⅲ阶段。 2.在维持产量水平不变的条件下,如果企业增加二个单位的劳动投入量就可以减少 四个单位的资本投入量,则有( )。 A.RTS LK =2,且2=L K MP MP ; B.RTS LK =2 1,且2=L K MP MP ; C.RTS LK =2,且 21=L K MP MP ; D .RTS LK =2 1,且21=L K MP MP 。 3.在以横坐标表示劳动数量,纵坐标表示资本数量的平面坐标中所绘出的等成本线 的斜率为( )。 A.γω;B.- γω;C.ωγ;D.- ω γ。 4.当边际产量大于平均产量时( )。 A.平均产量递减; B.平均产量递增; C.平均产量不变; D.总产量递减。 5.如图所示,厂商的理性决策应在( ) A .0<L <7;B.4.5<L <7; C .3<L <4.5;D.0<L <4.5。 6.已知某企业的生产函数Q=10K L (Q 为产量,L 和K 分别为劳动和资本), 则( )。 A .生产函数是规模报酬不变; B .生产函数是规模报酬递增; C .生产函数是规模报酬递减; D .无法判断

7.等成本曲线绕着它与纵轴Y的交点向外移动表明( )。 A.生产要素Y的价格下降了; B.生产要素x的价格上升了; C. 生产要素x的价格下降了; D. 生产要素Y的价格上升了。 8.总成本曲线与可变成本曲线之间的垂直距离()。 A.随产量减少而减少; B.等于平均固定成本; C.等于固定成本; D.等于边际成本。 9.随着产量的增加,短期固定成本()。 A.增加;B.减少;C.不变;D.先增后减。 10.已知产量为8个单位时,总成本为80元,当产量增加到9个单位时,平均成 本为11元,那么,此时的边际成本为()。 A.1元;B.19元;C.88元;D.20元。 二、多项选择题 1.当生产函数Q=?(L.K)的AP L为正且递减时,MP L可以是()。 A.递减且为正; B.递增且为正; C.递减且为负; D.为零。 2.关于生产函数Q=?(L.K)的生产的第二阶段应该是()。 A.开始于AP L 开始递减处,终止于MP L 为零处; B.开始于MP L 开始递减处,终止于AP L 为零处; C.开始于AP L曲线和MP L曲线相交处,终止于MP L曲线和水平轴的相交处; D.开始于AP L的最高点,终止于TP L的最高点。 3.对于生产函数Q=?(L.K)和成本方程C=ω·L+r?K,在最优的生产要素组合点上应该有()。 A.等产量曲线与等成本曲线相切; B.RTS LK=ω/r; C.RTS LK= r/ω; D.MP L/ω=MP K/r。 4.生产要素指生产过程中能帮助生产的各种手段,它包括()。 A.资本; B.土地; C.劳动; D.企业家才能。 5.等产量曲线具有如下特征()。 A.斜率为负; B.凸向原点; C.等产量曲线上任一点切线的斜率等于该点的RTS; D.任何两条等产量曲线不能相交。 6.边际报酬递减规律发生作用的前提是() A.存在技术进步; B.生产技术水平不变; C.具有两种以上可变要素的生产; D.只有一种可变要素的生产。

组织行为学案例分析

案例1:知识分子与工人 知识分子阶层出身的人,举止比较文雅、有修养,待人礼貌,但爱幻想,不大喜欢深交,遇事缺乏果断性;农民阶层出身的人,作风朴素,不怕苦和累,憨厚老实,但有时有自卑感,有点倔强固执;工人阶层出身的人,集体主义强、守纪律,情感较强烈直爽,讲究实际。 问题:上述材料反映了什么现象?试分析其原因。 答:(1)上述材料表明:不同阶层的人具有明显的个性差异。 (2)阶级和阶层因素是影响个性形成的重要因素。人总是生活在一定的社会中,在阶级社会或有阶级的社会里又必然是属于一一的阶级或阶层的成员,作为阶级或阶层的成员,所形成的个性不可避免地要打上本阶级或阶层的烙印。 案例2:同一张照片 心理学家曾作过这样一个实验:给两组不同的人看同一个人的同一张照片。在看这张照片之前,对其中一组的人说,照片上的人是一位屡教不改的罪犯;对另一组的人说,照片上的人是一位著名的学者。然后,让这两组人分别从这个人的外貌中说明他的性格特征。结果两组人的解释截然不同;第一组的人说,深沉的目光里隐藏着险恶,突出的下巴表现他死不悔改的决心;第二组的人说,深沉的目光表明他思想的深刻性,突出的下巴表明了他在科学道路上勇于攀登的坚强意志。 问题:试分析上述实验所揭示的现象及其对管理活动的启示。

答:(1)该实验充分表明了第一印象对于社会知觉的重要影响,在人对人的知觉过程中给人留下的第一印象是至关重要的因素。第一印象也称初次印象,它是指两位素不相识的人第一次见面时所形成印象(主要是获得被知觉者的表情、姿态、身材、仪表、服装等方面的印象),一个人在初次见面时给人留下的良好印象会影响人们对他以后一系列行为的良好判断,反之则形成不良的判断,这就是第一印象效应。 (2)一般来说,第一印象的作用是消极的,但它是客观的、无法回避的,况且它也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它是人们进一步加深认识的基础和必要阶段。因此在管理中,关键是如何正确运用第一印象的作用,发挥其积极的一面,克服其消极的另一面。具体而言,要从三个方面加以注意:①在看待别人时,要昼避免仅仅凭第一印象就下判断,并根据这种片面的判断去待人接物,对人、对事要多观察、多分析,以发现对方的优点;②在对待自己时,要严格要求自己,注意随时随地给人留下第一个良好印象,为以后顺利开展工作打下有利的基础;③处理人际关系问题时,要注意克服由于第一印象的不良影响而造成的各种偏见和误解,引导人们全面地看待问题、分析问题,以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 案例3:骨干员工为何要走 张经理是A公司的人力资源部负责人,近段时间他却烦 恼透顶,两位他所看重的公司业务骨干要走。主要原因是该 员工认为他现在所做的贡献远大于回报,而且事实的确如 此。而公司则认为他们所取得的成绩是因为有公司作后盾,

浅谈建设工程招投标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_张一迪

0引言 建设工程招投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时所采用的一种交易方式。它是由建设单位设定包括以建设工程的质量、价格、工期、材料为主的合同对象,邀请若干个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通过保密性的报价竞标,由建设单位选择优胜者后,与其达成交易协议并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然后按工程承包合同实现标的的竞争过程。 采用招投标方式进行交易活动的最显著特征是将竞争机制引入了交易过程。它应该遵循着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减少或杜绝行贿受贿等腐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具有节省和合理使用资金,保证建设项目质量等明显的优越性。但是由于我国建筑市场发育尚不完善,从事建筑业的门槛较低以及有关部门监管体制的束缚等原因,建筑工程招投标在具体操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 1建设工程招投标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 建设工程招投标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最突出的是串通招投标。这种行为包括两个方面: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进行串通和投标者之间进行串通,虽然其表现形式不同,但都是通过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排挤其他竞争者,以达到使某个利益相关者中标,从而谋取利益的目的。1.1投标人之间的串通投标行为 投标人之间的串通投标行为,是指投标人之间在投标过程中私下达成协议内定中标人或实施协调行为,相互拘束对方的投标活动,排挤、限制其他投标人竞争,破坏招标投标竞争机制作用发挥行为。《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下文简称《招标投标办法》)第46条规定:“下列行为均属投标人串通投标报价: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投标人之间其他串通投标报价的行为”。 这种行为通常发生在具有雄厚实力的投标商垄断某种工程和地区的情况下,他们通过串通来分割建筑市场,从而谋求高额利润。例如某市拟修建一座大型水库工程,采用招标方式选择施工队,约有十多家施工队参与投标,该十多家施工队私下串通,约定一起抬高报价,最后使招标人只能提高标底标价。该事件中的投标人之间恶意通谋,约定抬高投标报价的行为,已经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招标投标办法》的有关规定,不仅损害了招标人的利益,还破坏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因此,对投标人之间的串通招标投标行为必须依法惩处。 1.2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的串通招投标行为 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的串通招投标,是指招标人与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达成协议或实施协调行为,相互拘束对方招投标活动,排挤、限制其他投标人竞争,破坏招投标竞争机制作用发挥的行为。《招标投标办法》第47条规定:“下列行为均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招标人与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偿;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例如某单位要招标改造职工住宅,几家建筑队前来参加投标。其中某建筑队的包工头对该单位领导暗示如果中标必有重谢,该领导就向包工头通报了标底和标价。后该建筑队以优厚的条件中标,包工头则暗中送给该领导8万元作为酬谢。该事件中,招标人为了获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向投标人泄露标底,使其他投标者处于十分不利的境地,实质上是剥夺了其他投标人中标的权利。这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也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招标投标办法》的有关规定,并且相关责任人已涉嫌刑事犯罪,应依法惩处。 除上述两种表现形式外,建设工程招投标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还包括几个方面:一是,弄虚作假。如投标人挂靠高资质企业、伪造企业发展状况、经营业绩、经历等,骗取中标。二是,收买贿赂。包括收买建设单位领导和工程负责人、参与评标的专家评委、招投标代理单位等中介机构工作人员等。三是,分包、转包谋利。有的企业中标后将工程分包、转包,从中收管理费或赚取差价。以至从一级企业中标的施工单位实际可能连三级企业都不如。而这些行为多集中在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承包人)。 一旦在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发现有上述种种行为的,招投标管理部门应进行调查取证,认定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按照规定给予处罚。 2建设工程招投标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预防措施 2.1严格执行有关法规 建设工程招投标是一个相互竞争的过程,需要有严谨的法律来保证它公开进行、公平竞争、公正裁决、诚实信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就是实行招标投标的具体法律,它作为招投标领域的基本法律,起到了规范招投标活动的作用,使招投标管理部门有法可依,招投标活动有法可循。为了完善招投标机制,国家纪委相继颁布了《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在有法可依的前提下,进一步健全工程招投标制度,按照我国的法律原则,应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2.2完善资格审查制度 目前,资格预审主要审查有投标意向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否具有完全履行合同的能力。招标单位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可以同时审查投标单位的业绩、信誉、投标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对于有关联关系的单位同时投标的,招标单位可以采取闲置措施,通过对这种利益相关的单位限制,防止投标者之间的串通投标。 2.3严格评标方式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2.4发挥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宏观管理职能 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涉及多部门、多专业,应该是规范化的活动,它关系到不同层面的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保护正当竞争,同时依法查处招标活动中的包括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行为。 通过对建设项目投建,投标单位资质审查,以及对开标、评标过程的监督,可以充分发挥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宏观管理职能。只有规范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才能真正保证工程建设效益,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 3结束语 实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目的是为了建筑市场(下转第263页) 浅谈建设工程招投标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张一迪 (辽宁理工职业学院,辽宁锦州121007) 【摘要】由于目前体制不健全、市场不规范、管理监督不到位等原因,建设工程招投标在具体操作中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本文阐述了在招投标中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并谈及了建设工程招投标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防治措施。 【关键词】建设工程招投标;不正当竞争;表现形式;预防措施 作者简介:张一迪(1987—),女,辽宁省锦州市人,本科,学士,辽宁理工职业学院建筑系,任专职教师。

组织行为学-经典案例分析35

案例35 罗森布鲁斯国际旅行社 罗森布鲁斯国际旅行社不象那些典型的旅行社。首先它的规模很大,该公司在美国、英国及亚洲设有582个分支机构,雇用了3000名员工。您也许还没有听说过他的大名,那是因为他的客户多为企业客户,如杜邦、伊斯曼科达、通用电器等。该公司 经历了快速的增长:七十年代末,他还只是一个费城的旅行社,销售额为两千万美元。到1992年,该公司的营业额上升到一百五十亿美元。是什么原因使公司得以如此快速的增长呢?该公司的首席执行官Hal F. Rosenbluth认为原因在于,由于公司将员工 放在顾客之前,使公司对服务质量有着不懈的追求。请注意这里我们写的是将员工放 在顾客之前。Hal F. Rosenbluth解释道:“当人们为传统的工作障碍,如恐惧、挫折、官僚主义等,担忧时,他们是不可能将注意力放在顾客身上的。他们必须担心他们自己。只有当员工们知道什么是其上司最眼里最重要的东西时,他们才会将同样的情感 给顾客。” Rosenbluth相信他有能力把工作变成是一项愉快而幸福的经历,所以他组建了一 个“幸福晴雨表小组”。该小组由从各部门随机挑选的18名雇员组成,这些雇员将员工们对工作的感受反馈给总经理。调查问卷一年两次被派发给所有的员工,以了解他 们对工作的喜好程度。调查问卷计算后的结果告诉给每一位员工。在旅行社这一行里,工作强度相当大,正如Rosenbluth所说:“员工们就象是空中交通管制员,一个电话接着另一个电话”正因为如此,在这一行里人员流失率高达45%-50%,而在该公司,流失率仅为6%,该公司的招聘及培训工作说明了这一现象的原因。 每一位职位侯选人均被仔细审查以确保公司招聘合格的人才。Rosenbluth需要的 是有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的乐观积极的人才。Rosenbluth说道:“所有的公司都可以 买到同样的机器或工具。是员工才使这一切具有创造力。到最后,人才才是公司的竞 争优势,所以员工对公司来讲至关重要。我们寻找最有潜质的人,其它的一切都可以教会。在挑选的过程中,我们把亲和力,爱心及对工作的狂热把在比工作经验、过往 薪金等更重要的位置。”合资格的侯选人会有一个三至四小时的面试。对于高层位置,Rosenbluth会亲自同侯选人见面。例如,对于销售主管这个位置的侯选人,他会邀请 该侯选人及其妻子同他和他的妻子共渡假期。“到了第三天,所有的东西都显现出来。” 一旦被雇用,新员工会很快熟悉他的工作环境。与其他公司上班第一天是填表不同,新员工将在幽默剧中扮演一个角色,以让这些员工知道Rosenbluth公司希望他的每一位员工从工作中获得欢乐。幽默剧的扮演也同样是一个学习的过程。例如,员工 会在剧中因为糟糕的服务而结束他们的事业。所有的新员工都会进行为其2-8周的培

行为矫正 案例分析

小学生问题行为矫正的案例分析 姓名:郑宜昌 学号:039 班级:09级应用心理学(1)班 授课老师:严云堂 目录 1.案例导入 2.背景资料 3.问题行为评估和概述 4.矫正目标 5.矫正方案的设计 6.矫正的技术和方法 7.矫正方案实施(细则) 8.矫正结果 9.注意事项 小学生问题行为矫正的案例分析

一.案例导入 小瑞(化名),男,12岁,汉族,某小学五年级学生。据父母介绍,孩子在上了小学之后,就逐渐出现了一些问题行为,让父母摸不着头脑。主要表现有: 1. 脾气暴躁,易激惹,家长不能满足其要求就大哭大闹。 2. 自制能力差,不能按时完成作业,并经常撒谎。 3. 逃学早退,有时候连续几周不去上课,近半年来,此类情况表现显著。 4. 不喜欢出门,一个人呆在家里; 在学校的时候,不喜欢群体活动,朋友很少。来访者在其父母的带领下找到咨询师,明显带有不配合的情绪。咨询师观察到,小瑞衣着较得体,只是显得比较拘谨。 二.背景资料 通过访谈,咨询师得知,来访家庭经济状况良好,有车、有房,爸爸是民营企业的职工,妈妈是个体商户。 成长经历:小瑞不到两岁的时候,爸爸下岗。一直以来,父母感情不好,经常为一些小事吵架。小瑞4岁之前一直跟着外公外婆生活,上了幼儿园后被父母接回。从小,家人对小瑞就听之任之,要什么买什么,很是溺爱。4岁开始上幼儿园,但时断时续,随意性大。从二年级开始就有无缘无故不到校上课的情况发生,但次数不多,老师也找过其谈话,谈话后行为次数减少。四年级上学期这种情况又开始严重,家长着急生气,加上工作比较忙多日不管他了。到后来,发展为有时连续一个礼拜不去上学。随着时间的推移,小瑞的功课落下了很多,本来学习还算中等的学生渐渐成了“特困帮扶对象”。 三.问题行为评估和概述 咨询师针对父母提出来的问题行为对小瑞进行了单独访谈,情况基本属实。通过分析,咨询师认为,脾气暴躁,喜欢大哭大闹属于情绪情感方面的问题;自

不正当竞争行为归纳汇总

企业竞争:不正当竞争行为归纳汇总 ▎来源:投稿 ▎作者:薛志军律师四川致高守民律师事务所 2016-7-21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违背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市场竞争原则,违背公认的商业道德,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笔者将我国法律规制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总结归纳如下: ▎1、仿冒行为 对竞争对手进行仿冒,使购买者对商品来源、产地、制造商等关键信息产生误解、混淆的行为。 仿冒行为的主要形式包括:(1)假冒他人注册商标;(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3)擅自之用他人企业名称、姓名;(4)伪造、冒用产品质量标志;(5)伪造产地。 ▎2、商业贿赂行为 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采取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的行为。商业贿赂行为认定的关键在账外给与对方单位或者个人金钱、服务或者其他利益;或者在账外向对方单位或者个人收受上述利益。

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或者违法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单位自身有以上行为的,也构成相应的犯罪。 ▎3、虚假广告 虚假广告是指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行为。 ▎4、侵犯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侵犯商业秘密是指采取非法手段获取、霹雳或者使用上述信息的行为。 ▎5、倾销行为 倾销是指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大家关注较多的是进出口贸易中的倾销行为。但是在国内贸易中,也存在着竞争对手之间的价格战。价格战白热化到低于成本价格的,经营者则面临着反倾销调查的法律风险。 ▎6、不正当的有奖销售

《组织行为学》14个案例分析及参考答案

《组织行为学》课程综合案例 (一) 张林这一辈子 张林,1949年生于中国北方一个小镇。正当他念高中二年级的时候,文化大革命开始了,他不得不中断学业,后来又在上山下乡的浪潮中到一个偏远的人民公社插队。文化大革命后恢复高考,他考入了某财经学院。毕业后,在某市的一家造船厂做成本会计,一年半后,他辞职不干到某市一家集装箱公司谋得一份管理职位,三个半月后,他被解雇了。在谋求新的工作岗位时,他到一家职业介绍所作了能力测试并寻求帮助和建议,测试结果表明他最适宜做推销工作。那家职业介绍所为他找了一份药品推销工作,任职于一家大型医药公司。他喜欢这一工作,在那里干了一年半。后来,他听说另一个更著名的药材公司有同类型的工作,便向该药材公司申请,并在1984年被雇用。进入90年代,他的女儿长大并考入一所著名大学,但他的妻子却下岗了。张林的生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他也变得有点工作狂了,因为他感受到了来自各方面的压力。有人劝告他去找一位心理医生解除他的心理紧张。他接受了劝告,找了一位著名的心理医生,作了一系列的咨询诊断。下面就是他在一次谈到他的工作历史时 的诊断记录: 心理医生:你干过很多工作,那是因为你在财经学院毕业后不知道自己想干什么的缘故吗? 张林:确实是这样。我生活中最大的困难就在于决定我作为一名职员究竟想干什么。这曾经给我造成精神上极大的痛苦,甚至在今天仍是这样,我仍不能确定究竟何种类型的工作或职业最适合我。 心理医生:好,让我们先谈谈你在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你在造船厂做成本会计,为什么要辞掉这份工作呢? 张林:首先它很烦人。我不喜欢整天跟数字打交道,不喜欢只在数字上加减乘除。另外,我认为那份工作毫无前途,那时我有很大的抱负,我要做较高层的管理人员,挣较多的钱。 心理医生:因此你去了那一家集装箱公司? 张林:是的,那是一个我可以向公司证明我的能力、真正的管理职位。 心理医生:但是你在那个工作岗位上遇到了点麻烦。 张林:我不适应那种类型的组织。我监督工人们操作制造箱子的机器设备。这些工人都是从最偏远的农村招来的,很难管理,至少对我而言是这样。他们对工作和公司没有积极的态度,毫无感情。我的老板,那个幕后指挥者,总是要求我对他们狠一些,督促我要求他们提高工作速度。告诉你一个例子,你或许就知道他是个什么样的人了,我手下有一个老年妇女,大约有50岁,生产装冰箱用的箱子,因为箱子太大,所以她处理起来比较困难。我敢说,她已经竭尽全力了。但我看见老板站在她身后,手拿着秒表,大声叫着,呵斥她快点。我一点也不喜欢他那样做,就象我不喜欢穿着鞋磕着地走路一样。一次,老板请我们这些管理人员出去吃饭,那些同事极尽阿谀奉承之能事,嘴脸极其令人厌恶。我自言自语地说:“这就是为了提升而必须做的事”。那之后不久,老板就叫我到他的办公室,告诉我不适合做这样的工作,他认为我不会或不愿强迫别人努力工作。 心理医生:你对此有何反应? 张林:我十分难过。那时我真不知道如何是好。我不能确定我究竟适合什么工作,因此我去一家职业介绍所去作能力测试。 心理医生:那么,测试结果怎么样?

浅论当前不正当竞争行为及对策(一)

浅论当前不正当竞争行为及对策(一) 论文关键词:不正当竞争排挤对手:商誉商业欺诈诚实信用 论文摘要:不正当竞争行为应该符合以下特征:主观上故意,有明确的行为目的,即贬低、打击或限制竞争对手,或是地方政府挂促进本地经济发展之名,行地方保护之实;客观上均实施了具体行为、贬低、排挤竞争对手或非本地单位,明显违背了市场经济的基本运行机制,扰乱了市场经济的运行秩序,侵害了经营者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一、当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新动向 1.利用媒体、广告,进行产品质量、功能、效果等各项指标对比,以表明本单位提供的商品或服务更优,打击特定或不特定竞争对手。这类行为有以下特点:(1)通过正当途径,打击贬低竞争对手,抬高自己,从而引诱接受本单位商品或服务的消费人群,获取更大利润:(2)行为形式多利用各类媒体,覆盖面大,影响较大;(3)内容上真假兼有,有的也可能属实; (4)危害性较大,此类行为将导致各竞争对手间相互影射、攻击,盲目夸大其词,危害了善良诚信的社会风气,也使企业不得不投入更多的广告费用,大大增加了商品成本。此行为规避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实践中执法部门难以认定,受害者又无法可依,当前有愈演愈烈之势。 2.由经营者出资,媒体出面,聘请“专家”进行与经营者商品相关内容访谈、咨询,向消费者进行名为知识性,实为广告推销宣传的解释,在活动中鼓吹自己,贬低对手。这类行为当前有泛滥之势。其有以下特点:一是以公益形式掩盖其在活动中用隐蔽手段打击贬低竞争对手,行广告、推销的真实目的。利用广大民众对“专家意见”的信赖,诽于无形,虽不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但明显有违正常竞争的规则:二是利用广大视、听观众对知识的渴求,对“专家”的信赖,进行不正常诱导,在贬低对手的同时,实际上也蒙蔽了消费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的选择权。在当前社会环境中,此举的危害性是显而易见的。 3.单位组织煽动、资助消费者投诉,使投诉扩大化,矛盾激烈升级,制造声势,进而达到排挤、打击对手的目的。 此类行为主要存在于同行业竞争,竞争对手一方通过各种渠道,一旦发现有消费者购买竞争对手商品或接受竞争对手服务不满意或该商品有瑕疵而投诉的,遂暗中进行煽动,借题发挥,以利益诱导,资助消费者在投诉索赔过程中漫天要价,扩大投诉范围,如向媒体、相关部门进行宣传或投诉,即名为投诉实为借机宣扬,通过“小题大作”贬低竞争对手的商誉。比如我曾经在一本杂志上看到这样一个典型案例消费者林某购得一瓶有微量杂质的矿泉水,遂持该矿泉水(未开封)投诉,索要1OO万元,遭拒绝后,就四处投诉,并邀请媒体记者以壮声势。后经查,此案消费者是受竞争对手的鼓动资助所致,后经有关部门介入才得以平息,由于该产品质量一贯可靠,才没有造成更大的损失。此类行为的特点是:(1)行为具有隐蔽性,行为人通常是通过暗中煽动,资助消费者投诉升级,仅用少量投入,即让竞争对手焦头烂额,进而达到行为目的,而行为人不直接出面;(2)表面真实性,即此类行为中的消费者及所获瑕疵商品是事实,能起到“现身说法”的效果,易得到广大消费者的认可(3)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无此项禁止性规定,且相关法律、法规中亦无直接依据,职能部门难以处理。受害者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只好通过其他手段解决,这将助长不良社会风气的发展。此类行为危害极大,重则可能影响一个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如著名的“三株”案件,因此使“三株”公司一厥不振,成千上万人失业,严重影响了社会正常秩序。 4互为竞争对手的单位,一方在竞争对手的某重要项目正在进行中,以利益引诱手段,从竞争对手处挖去项目关键人员,以釜底抽薪方式,造成对手项目的瘫痪,或聘(挖)来人才后,在对手项目基础上加以改造,使该商品以另一面目出现在市场,以拖垮对手。此类行为具有明显不正当性,表面上是人才的流通实质上是不当竞争手段的一种。在个别地方立法中,已被地方法规所禁止。

行为矫正案例报告

行为矫正案例报告 1、个人基本情况: 姓名:某某 性别:女 年龄:20岁 情况:因为长期形成拖沓的性格,做很多事情都不及时去完成,所以自己对此一直也特别头疼,想要改掉的动机也比较强烈,经过学习行为矫正课程,也希望在自己拖沓的方面有所改进。 2、矫正程序 2.1定义目标行为 目标行为:对于拖沓行为,进行了挑选出最令其头疼的几个行为,分别是清洗衣服不及时,集合时踩点和睡觉较晚,所以将目标行为定位为每次能及时清洗衣服,集合时可以及时赶到,每天能按时睡觉。 目标行为的操作性定义: 每次换衣服后能在当天晚上12点前清洗(除冬天的外衣和被罩床单可以在一周内清洗),每次集合出门都比卡点时间早十分钟出门,晚上能在12点前睡觉(除考试期间、放假期间和正常上课但当天做作业的日子)。 2.3基线的确定 以两周为基线期(9月6号——9月13号),观察自己两个星期内各项目标行为完成情况,并对每天的完成情况进行记录,完成了就在本子上记上√,没有完成就不打。 时间 行为 1 2 3 4 5 6 7 睡觉√√ 集合√√ 洗衣服√ 由此表可见,一周3项目标行为达到的效果是非常不好的,然后针对每个项目单独说,因为睡觉每天都有,所以每周最好的话应该是有两项,集合有6天,但是洗衣服的话就比较灵活一些,但是最多每周4次,最少2次洗澡,但是有必要的是一周2次,时间不定,但是次数是可以数的。 2.4强化物的选择: 根据其对自身的情况的了解,我觉得一般的物质上的奖励(如好吃的,买东西等)和对自己精神上的(如上网时间的长短和自由情况)都不足以作为强化物来强化我的行为,所以最终决定用代币的方式,若每次达到一个目标行为则奖励自己3

组织行为学领导案例分析

惠普公司前CEO卡莉·费奥瑞纳案例分析报告 一、案例简介 1999年7月,卡莉·费奥瑞纳正式加入惠普,出任惠普ceo。当时惠普市场收益低迷,企业面临前所未有的困境,卡莉可谓受命于危难之际。在她出任ceo之后,采取了一系列大刀阔斧的狂飙突进式改革举措,强调速度。事实上也帮助惠普走出了低迷,市场份额开始回升。 但是2002年,费奥瑞纳按照自己一贯的管理风格,独断专行,力排众议,在自己的一手推动下,惠普公司以190亿美元收购了康柏电脑,这一决定遭到了众多非议。然而,合并后的惠普表现不尽如人意:她预想的1+1>2并没有实现,反而小于2。市场占有率不断下滑,利润率未见提升。为提高在个人电脑市场上的占有率,惠普与戴尔等大打价格战,从而严重蚕食了公司利润。自2002年以来,惠普个人电脑业务的利润率只有1%。去年第四季度,在个人电脑市场上,惠普的占有率降至15%,戴尔则升至15.9%,惠普因此痛失个人电脑市场头把交椅宝座。此外,与康柏的合并没有推动惠普其他业务的发展。过去一年,IBM(美国商用机器公司)和戴尔在网络服务器市场上的占有率持续提高,而惠普的占有率则从28.7%降至26.6%。自2001年9月以来,惠普股价下跌了约15%,而其竞争对手戴尔的股价差不多翻了一番。于是女强人采取了裁员、革除和更换高管的措施企图挽回败局。但是非但不能取得效果,反而因强硬、固执、独断无情的领导风格得罪了不少人,在公司失去人心,怨声载道。在2005年2月9日,经过了一年多的会议裁决和卡莉的苦苦挣扎,无力挽回败局的卡莉终于还是在一片消极评论中被惠普辞退,从而结束了费奥瑞纳在惠普的5年半的职业生涯,也终结了硅谷的神话。 曾经的世界第一女ceo,女强人,可谓成也性格,败也性格。下面我将在自己所掌握的知识范围局限内,简单分析一下惠普公司前女CEO卡莉?费奥瑞纳在惠普的职业生涯从辉煌走到被辞退的的原因。 二、案例分析 目前,从卡莉·费奥瑞纳的整个职业生涯来看,她是一位成功者,因为他是全明星级别的世界性女ceo,享誉世界;然而就其出任惠普ceo五年多时间的领导方式及结果是失败的典型案例。 1.特质理论和性格、气质的心理学理论解读卡莉?费奥瑞纳的个性特征。 事实上,卡莉的领导是维系在其非凡魅力之上的独揽大权、高度专权式的家长制作风,而惠普需要的是一个懂得经营现代企业的ceo,并非一个封建暴君。 在领导的特质理论中,也强调了魅力、热情、勇气、外倾性、责任心等共性来标榜领导,而这位女强人恰恰缺少了情绪智力这一特质,这也是她致命之处,这导致了她与下属关系的紧张并且怨声载道。

浅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

浅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 条 Last revision on 21 December 2020

浅析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 ——以腾讯诉奇虎360不正当竞争案为例 一、案例简介及裁判结果 (一)案例简介 2010 年 11 月 3 日,正在上网的很多用户突然收到 QQ 窗口弹出的这样一条消息:“致广大 QQ 用户的一封信——亲爱的 QQ 用户,当您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们刚刚作出了一个非常艰难的决定。在 360 公司停止对 QQ 进行外挂侵犯和恶意诋毁之前,我们决定将在装有 360 软件的电脑上停止运行 QQ 软件。”紧接着所有装有360软件的电脑上的QQ 被迫下线,几亿网民的电脑桌面瞬间成了两家互联网公司硝烟弥漫的战场。 整件事端的挑起是一款名为“360 隐私保护器”的安全软件组件。在2010年初,腾讯公司推出了新版本的QQ医生软件,其界面功能酷似360安全软件,并且强行推广。360公司意识到了腾讯的威胁,立即采取措施使得不太成熟的QQ医生被用户大量卸载。QQ医生的市场份额快速降到10%以下,360公司成为此次交锋的胜利者。 2010年中秋节,腾讯公司将其QQ医生软件升级为QQ电脑管家。其功能涵盖了360安全卫士的大部分主流功能,而凭借着QQ相当大的用户基础,直接威胁了360在安全软件领域的地位。9月27日,360公司发布了针对QQ的"隐私保护器"工具。对外宣称其软件可以监控并曝光QQ软件的行为,并且提醒用户“某聊天软件”在未经用户许可的情况下可能偷窥用户个人隐私文件和数据。引发了网民对QQ软件的担忧和恐慌。 针对360公司的行为,腾讯于10月14日正式作出回应,称其为不正当竞争。要求奇虎360公司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并作出赔偿。并且诉至法院,要求360公司立即停止涉案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停止开发、传播和发行“360隐私保护器”及相关软件,停止虚假宣传,停止诋毁腾讯公司及其产品、服务的行为:要求360公司连续三个

组织行为学经典案例(5个)

组织行为学案例(5个) 案例1 沃尔沃的工作再设计 汽车制造业是瑞典工业中一个重要领域,而沃尔沃(Volvo)汽车公司又是其中的佼佼者。按全世界标准,它算不上大公司。从60年代中期起,它的汽车出口翻了一番,占它全部销售额的70%,虽仅占世界汽车市场的2.5%,却已占瑞典全年出口总额的8%以上,可称举足轻重了。该公司的管理本来也是一直沿用传统方法,重技术、重效率、重监控。直到1969年,工人的劳动态度问题已变得十分尖锐,使该公司不得不考虑改革管理方法了。 沃尔沃公司领导分析了传统汽车制造工作设计,认为它最大的问题是将人变成机器的附庸。所谓装配线不过是一条传送带穿过一座充满零部件和材料的大仓库罢了。这套生产系统的着眼点是那些零部件,而不是人。人分别站在各自的装配点上,被动地跟在工作件后面,疲于奔命地去照样画葫芦而已。这套制度的另一个问题,是形成了一种反社交接触的气氛。工人们被分别隔置在分离的岗位上,每个岗位的作业周期又那样短(一般为30至60秒),哪容他们偷闲片刻去交往谈话? 沃尔沃先是设法用自动机器来取代较繁重艰苦的工作,不能自动化的岗位则使那里的工作丰富化一些,又下些本钱,将厂房环境装饰得整洁美观。目的是想向工人表明,公司是尊重人的。但随即发现这些办法治标未治本。公司觉得在工作方面要治本,必须进行彻底的再设计。他们在当时正在兴建的卡尔玛新轿车厂,进行了一次著名的试验。 卡尔玛轿车厂总的设计原则,希望体现以人而不是以物为主的精神,因而取消了传统的装配传送带。以人为中心来布置工作,就是要使人能在行动中互相合作、讨论,自己确定如何来组织。管理要从激励着眼,而不是从限制入手。只有对孩子才需要限制,对成熟而自主的成人则宜用勉励而不是监控。所以,该厂工人都自愿组成15至25人的作业组,每组分管一定的工作,如车门安装、电器接线、车内装潢等。组内可以彼此换工,也允许自行跳组。小组可自行决定工作节奏,只要跟上总的生产进程,何时暂歇、何时加快可以自定。每组各设有进、出车体缓冲存放区。 这个厂的建筑也颇独特,由三栋两层及一栋单层的六边形厂房拼凑成十字形。建筑的窗户特别大,分隔成明亮、安静而有相对独立性的小车间。 没有了传送带,底盘和车身是由专门的电动车传送来的。这种车沿地面敷设的导电铜带运动,由计算机按既定程序控制。不过当发现问题时,工人可以手工操作,使他离开主传送流程。例如见油漆上有一道划痕,工人便可把它转回喷漆作业组,修复后再重返主流程,仍归计算机制导。车身在电动车上可作90度滚动,以消除传统作业中因姿势长期固定而引起的疲劳。

行为矫正疗法个案分析报告

行为矫正疗法个案分析报告 应用技术学院工商管理专业朋俭丰0715******** 一.个案介绍: 我大学同班同学孙某,大四学生,22岁,男,从初中开始接触电脑,网龄10年之久,平时上网爱打网络游戏,以去网吧为主。进入大学后,更多的时间接触电脑,大一因为才进学校还不熟悉环境所以还保持着高中时候的态度,按时上课少去网吧,进入大二开始与同寝室同学邀约打游戏,寝室的网速过慢就一同去网吧,起初也是玩玩到点就回学校,后来频率增加有时还通宵,逃课,玩上了瘾,一发不可收拾,泥足深陷,一旦离开了网络,会变得焦虑不安,时刻想着去上网。大四面临毕业,多科成绩挂科,学校辅导员提出如果想拿到最后的毕业证从现在起必须每节课都去上课,补考必须全过,大四的课程不能挂科,如若不行必须重修。 二.理论分析 从精神卫生学角度对沉迷作定义为:一种强烈的渴求并反复地应用某物,以取得满足感(如兴奋、快感)或避免不满足感为特点的精神和生理病理状态。网络游戏沉迷就是网络沉迷中的一种。青少年沉迷于网络游戏的现象已经日益受到社会的关注,学校和家长们对此忧心忡忡,我们不必视网络如“洪水猛兽”,沉迷网络往往会影响正常的学业和课业,并造成心理和生理的双重伤害,但曾经有一批电脑高手传授经验时说:“学电脑是从玩游戏开始的。”因此只要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的努力,我们要尽量将这个开端转变成一个良好的开端,并将网络沉迷的学生引向提高网络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正途。 辅导方法 1.在家里,家长应给予该生积极的关注,家长在生活中要给孩子一个宽松的环境,决不能在孩子面前出现任何让孩子觉得你不再信任他的眼神和话语,要给予时刻关注。要适当的选择时机和孩子加强交流,多听听孩子的心里话,只有多交流才能更加彼此了解。日常生活中对孩子偷偷上网事件要给予谅解,有条件最好能尽量多花时间陪孩子,组织一些家庭亲子活动等等,和孩子一起来努力,帮助孩子戒网。多给予鼓励,少打骂。 2.在学校,老师在课外活动中应尽量多安排一些有益的体育活动,帮助他形成固定的业余爱好,组织各类球赛,安排该学生积极参加,使他体验到现实生活其实比网络更丰富多彩,而且有事可做,有成绩可出,进一步增进他的成就感,让他的兴趣迁移到学习中来。 3.在学习上,让他多体验学习的快乐。学生觉得学习是一件枯燥无味的事,首先要帮助学生把拉下的功课赶上去,班主任和各任课教师要多关心他的学习,帮助他在学习上查漏补缺,不要操之过急给学生一个努力的过程。经常找他谈谈心,多了解学生在学习上的困难,及时给予解决。 4.在班集体中,发挥集体的力量,让更多的同学去关心他,帮助他,在学生自己制订的21天戒网计划中,给予其支持,鼓励其与别的同学加强人际交往,让他树立信心,相信他一定能够自己战胜自己。 5.该学生对计算机这门课有特别浓浓的兴趣,学校这一头应给学生创造更多的学习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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