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视诊治指南20180605
弱视诊断标准

弱视诊断标准弱视是指在明确的病因下,矫正视力后仍不达到正常人的水平,但仍能利用各种辅助手段进行学习和生活。
弱视的诊断标准是非常重要的,它影响着孩子们的教育和未来发展。
因此,正确的诊断标准对于弱视患者来说至关重要。
首先,弱视的诊断需要通过专业的眼科医生进行。
医生会进行详细的眼部检查,包括视力检查、眼底检查等,以确定患者的视力情况。
在进行检查时,医生需要充分了解患者的病史,包括家族遗传史、既往眼部疾病史等,这些信息对于确定弱视的病因和诊断非常重要。
其次,弱视的诊断需要符合一定的标准。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弱视是指在最佳矫正状态下,最佳眼的最佳视力不达到6/18,或者最差眼的最佳视力不达到6/60。
在中国,弱视的诊断标准是指在最佳矫正状态下,最佳眼的最佳视力不达到6/18,或者最差眼的最佳视力不达到6/60,并且不能通过眼科手术或其他治疗手段完全恢复到正常水平。
此外,弱视的诊断还需要排除其他眼部疾病对视力的影响。
有些眼部疾病也会导致视力下降,如白内障、青光眼等,因此在诊断弱视时,医生需要排除这些疾病对视力的影响,确保诊断的准确性。
最后,弱视的诊断需要综合考虑患者的生活和学习情况。
弱视患者在学习和生活中会面临很多困难,因此在诊断时,医生还需要了解患者的生活和学习情况,包括对远近视力的要求、对色彩对比度的要求等,以确定患者的实际视力水平。
综上所述,弱视的诊断标准是非常重要的,它需要通过专业的眼科医生进行,符合一定的标准,并排除其他眼部疾病的影响,同时还需要综合考虑患者的生活和学习情况。
只有通过正确的诊断,患者才能得到正确的治疗和帮助,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和学习能力。
治疗弱视的基本原则及注意事项

治疗弱视的基本原则及注意事项
弱视,即常说的“眼瞎”是一种常见的眼睛疾病。
它是指一个或者两
个眼睛出现一定度数的视力异常,而不能由矫正手段纠正。
在治疗弱视时,需要了解一些基本原则及注意事项。
1.早期治疗:早期预防与治疗非常重要,一旦发现弱视,必须及时治疗,以避免造成视觉损失无法恢复。
2.全面评估:诊断弱视的类型、弱视眼的屈光状态、视神经的功能等,是治疗弱视的关键点,在治疗中需要针对具体问题进行处理。
3.保持治疗的连贯性:治疗弱视需要确定一个完整的、可持续的计划,在训练过程中,需要稳定的复查和持续的规模训练,才能达到最终的疗效。
4.提高患者的治疗积极性:治疗弱视需要长期的指导和与患者的合作,以提高患者的治疗积极性,以达到最好的治疗效果。
1.医学治疗:弱视患者需要经常到医院检查视力及眼底情况,避免漏诊、误诊和草率治疗。
2.儿童积极治疗:
儿童弱视发生的原因非常多样化,因此在治疗过程中需要加强家庭和
学校的配合,以提高患者对治疗的积极性。
3.规律锻炼:
患者需要在专业的医生指导下进行正规的视力训练,以帮助改善病情。
治疗过程中需要指导患者进行正确的视觉训练、眼部按摩等方法,用锻炼
代替“猫眼”,降低视力损失的发生。
4.心理疏导:
弱视患者在治疗过程中需要注意心理疏导,缓解压力,以增加治疗的成功率。
总的来说,治疗弱视需要注意到其基本原则及注意事项。
在全面评估与医学治疗的基础上,增强患者的治疗积极性、儿童的治疗和规律锻炼尤为重要,同时,心理上的疏导也不能忽略。
只有以科学、细致的态度开展治疗,才能让患者顺利走出弱视的困境。
弱视的病因病机及弱视治疗方法

压抑疗法
药物压抑法
使用睫状肌麻痹剂等药物,抑制优势眼的功能,促使弱视眼 使用。
光学压抑法
佩戴适当的眼镜或接触镜,使优势眼的物像模糊,达到压抑 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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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视治疗注意事项
定期复查
01
定期复查
弱视治疗过程中,定期复查是关键。通过定期检查视力、屈光度数和眼
底状况,可以及时了解治疗效果,调整治疗方案,确保治疗的有效性。
双眼异常相互作用
总结词
双眼异常相互作用是指两眼之间的协调和交互作用出现异常,导致视觉信号无 法正常融合。
详细描述
双眼异常相互作用可能是由于斜视、眼球震颤等原因导致,使两眼无法同时注 视同一目标,影响双眼视觉信号的融合,从而引发弱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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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视治疗方法
光学矫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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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戴眼镜
对于屈光不正引起的弱视, 需要配戴合适度数的眼镜 来矫正视力。
早产、低出生体重
早产或低出生体重的婴儿,由于在母体内的发育不良,可能 导致视觉系统发育不全,增加先天性弱视的风险。
后天性弱视
眼部疾病
如角膜病变、白内障、青光眼等眼部疾病,影响视觉发育,导致弱视。
视觉剥夺
由于眼部遮挡、屈光不正等原因,导致光线无法正常进入眼内,影响视觉发育,引发弱视。
脑部疾病
脑部疾病如脑外伤、脑肿瘤等,可能影响视觉中枢的正常功能,导致弱视。
总结词
视觉系统发育不良是弱视的主要 原因之一,包括眼球发育不良、 视网膜病变等。
详细描述
视觉系统发育不良可能导致视网 膜细胞发育不全或异常,影响视 觉信号的传递和处理,从而引发 弱视。
视觉剥夺
总结词
视觉剥夺是指由于某些原因导致光线 无法正常进入眼睛,影响视觉发育。
弱视的诊断与治疗

离焦图像导致弱视
婴儿和儿童屈光度分布
屈光随年龄发育
定期检查 及时发现眼部异常
儿童第一次视力检查的时间
• 第一次检查视加: 1岁之前
• 如有下例情況,应尽早检查: 1. 早产儿 2. 有斜视、弱视、高度屈光不正、先天性白内障等疾病家
族史 3. 眼睛外观或视觉表现异常
• 如未发现异常,3岁至5岁应进行年度视力检查
弱视的诊断与治疗
简述
患病率约为儿童的1.3%-3%。 是儿童最常见的单眼视力丧失原因 仅发生在视觉尚未发育成熟的幼儿期 异常视觉刺激出现的越早,弱视程度越
严重 治疗与年龄密切相关。年龄越小治愈率
越高,3-7岁是治疗弱视的最好时机 发病机理:在视觉发育早期,双眼视觉
刺激失去平衡,占优势的成为主眼,劣 势者则发展为弱视眼
2011年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斜视与小儿眼 科学组就此重新定义弱视
3岁以下儿童为低于0.5 4—5岁低于0.6 6—7岁低于0.7 或双眼视力相差2行以上
对弱视定义的新理解
视觉发育期由于单眼斜视、未矫正屈光参差 和高度屈光不正以及形觉剥夺引起的单眼或 双眼最佳矫正视力低于相应年龄的视力;或 双眼相差2行或以上,视力较低眼为弱视
远视≥ 5D (3D) --应根据年龄 近视≥6D 散光≥ 2D
新生儿
1月
2月
3月
6月
成人
婴儿期视觉发育
出生 只是大致的黑和白色 视觉
4-6 周 注视和追随
2-4 月 色觉
3-6月 深度觉
视觉发育的敏感期
出生6周开始 需要聚焦的视网膜图像 如果任意一眼的视觉输入信号异常,大脑中的视觉
儿童眼部检查
视力
视动性眼震/ Optokinetic drum (OKN) 6个月到3岁
弱视治疗方法完整版

弱视治疗方法完整版弱视,也被称为“懒眼”,指的是一个或两个眼睛在视觉发展过程中出现问题,导致视力减弱。
一般来说,对于成年人,弱视的治疗比较困难,而对于儿童来说,治疗效果却相对较好。
以下是弱视治疗的完整版本。
1.眼镜矫正:如果弱视是由屈光不正引起的,配戴矫正性眼镜可以改善视力。
这是最常见的弱视治疗方法之一2.遮盖治疗:常用的遮盖治疗方法是通过在强眼上贴上眼罩或者使用遮挡眼镜,迫使患者使用较弱的眼睛,从而促进弱眼的视觉发展。
一般建议患者每天遮盖强眼2-6小时。
3.视觉训练:视觉训练是通过特定的眼球运动、调节能力、对比敏感度等练习来改善弱视患者的视觉功能。
视觉训练一般由专业的视觉治疗师进行指导和监督。
4.光线照射治疗:通过使用特定频率和强度的光线刺激视网膜,可增加视觉神经元的兴奋性,促进弱视的恢复。
这种治疗方法适用于不同类型的弱视,但需要经过严格的评估和专业医生的指导。
5.药物治疗:一些研究显示,一些药物,如乙醚、多巴胺等,可以提高神经系统对视觉信息的传导速度,从而改善弱视。
但是,这种治疗方法还需要更多的研究来验证其疗效和安全性。
7.家庭支持和教育:弱视治疗需要患者和家庭的共同努力。
家庭成员应加强对患者的关爱和支持,鼓励患者积极参与治疗练习。
教育也是非常重要的,家庭成员应了解关于弱视的知识,并与学校和医生进行沟通,以确保患者能够获得最好的教育和支持。
总之,弱视治疗需要综合的方法和持续的努力。
患者和家庭应积极参与治疗,并与医生和专业人士保持密切的沟通和合作。
及早发现和治疗弱视可以有效地改善患者的视力和生活质量。
弱视 病情说明指导书

弱视病情说明指导书一、弱视概述弱视(amblyopia)是常见的严重损害儿童视力的眼部疾病之一,指视觉发育期内由于异常视觉经验(单眼斜视、屈光参差、高度屈光不正以及形觉剥夺)引起的单眼或双眼最佳矫正视力下降,但眼部检查无器质性病变。
早期诊断和治疗有助于视力的恢复,若不及时治疗,可造成不可逆的视力损害。
英文名称:amblyopia。
其它名称:弱视症。
相关中医疾病:小儿通睛、能远怯近、胎患内障、疳积上目、小儿眼生翳、视瞻昏渺。
ICD疾病编码:暂无编码。
疾病分类:暂无资料。
是否纳入医保:部分药物、耗材、诊治项目在医保报销范围,具体报销比例请咨询当地医院医保中心。
遗传性:弱视不是遗传病,不会遗传给后代,但是引起弱视的因素,如高度散光、高度近视、斜视等是有遗传倾向的。
发病部位:头部,眼。
常见症状:视力差、视物模糊。
主要病因:斜视、屈光不正、屈光参差、形觉剥夺。
检查项目:视力检查、屈光状态检查、外眼检查、瞳孔检查、眼前节检查、眼底检查、双眼红光反射试验、注视性质检查、电生理检查。
重要提醒:早期诊断和治疗疗效较好,若不及时治疗,可造成不可逆的视力损害。
临床分类:1、斜视性弱视为单眼弱视。
发生在单眼性斜视,双眼交替性斜视不形成斜视性弱视。
2、屈光参差性弱视即两眼之间存在屈光参差,双眼远视性球镜屈光度数相差≥1.5D或柱镜屈光度数相差≥1D,屈光度较高的一眼可以形成弱视。
屈光参差性弱视为单眼性弱视。
3、屈光不正性弱视为双眼性弱视。
双眼中低度近视一般不会形成弱视,超过-10D(即1000度)的近视有形成双眼弱视的危险。
由双眼高度散光引起的弱视又称子午线性弱视。
4、形觉剥夺性弱视可为单侧或双侧,单侧较双侧更为严重。
这种弱视形成所需要的时间比形成斜视性弱视、屈光不正及屈光参差性弱视的时间要短。
婴幼儿即便短暂地遮盖单眼也可能引起剥夺性弱视,故应该在视觉发育关键期避免不恰当的遮盖。
二、弱视的发病特点三、弱视的病因病因总述:婴儿出生时,视力不及成年人的1%,随着年龄的不断增长,双眼光感受细胞不断发育和完善,5岁前是视功能发育的重要时期,视觉发育会延续至6~8岁,此时,若因某种原因造成双眼视物障碍,光感受细胞则不能得到正常的刺激,视功能便会停留在一个低级水平。
弱视治疗方法

一、弱视的治疗方法很多:1、遮盖法;2、压抑疗法;3、光栅疗法;4、后像法;5、红色滤光疗法;6、精细作业训练;7、同视机训练等等,根据不同的弱视类型选择一种或数种方法。
二、治疗方法1、遮盖法1)单眼弱视治疗最主要的方法是传统遮盖法,即遮盖患儿的注视眼,遮盖分为全遮盖和短暂性遮盖。
2)屈光参差性弱视首先应全矫其屈光不正,然后遮盖屈光较小的眼,不论其为远视还是近视。
3)形觉剥夺性弱视,如单侧性白内障,首先应做白内障摘除手术,然后再治疗弱视。
2、压抑治疗:光学及药物压抑法治疗原理是利用光学及药物减弱注视眼的视力,同时促进非注视眼的视功能,对不能接受遮盖法治疗,年龄稍大的学龄儿童较适用。
3、光栅疗法:(CAM疗法)又称视觉生理基础疗法。
人的大脑皮层视细胞对反差强、空间频率高的刺激产生活动反应,人们设计一个对比度强的黑白条栅圆盘,旋转各方向刺激弱视眼以提高视力,本法对中心性注视效果好。
4、后像法:旁中心注视的弱视儿童使用遮盖法治疗无效时可采用后像疗法,后像法治疗弱视,需要较长时间,并配备特殊设备,年幼儿不易合作。
5、红色滤光疗法:旁中心注视的治疗还可采用红色滤光胶片法,其原理是利用黄斑中心凹锥细胞对红色滤光胶片敏感的特性。
使用时遮盖注视眼,非注视眼矫正镜片前加一块有一定规格的红色滤光胶片(波长600~640mm),促使黄斑中心注视,以提高视力。
<6、精细作业训练、固视训练、增视疗法、两眼视机能训练及同视机训练(包括同时视训练及消除抑制训练、融像加强训练、立体视加强训练、异常视网膜对应的治疗)在弱视治疗中也占很重要地位。
三、治疗弱视为什么要戴镜前面已提到弱视者多伴有屈光不正,检查弱视一定要散瞳验光,目的是准确地验出实际屈光度,才能配出合适的眼镜。
而弱视只有在戴眼镜矫正屈光不正的基础上同时进行弱视训练,让清晰的物像反复刺激视网膜注视中枢,提高视觉敏感度,才有可能提高视力,所以治疗弱视必须戴镜。
四、什么叫遮盖疗法遮盖疗法是简单易行的治疗弱视的基本方法,也是国内外专家公认的治疗弱视最有效的方法,可单独应用或与其他训练并用。
怎样诊断和治疗弱视

【诊断】
1.病史:注意发病年龄,注意母孕期和分娩史有无异常,注意有无学龄前期的单眼遮盖,有无其他眼病史。
2.检查:
(1) 视力与屈光状态检查。
(2) 眼位、眼球运动与注视性质检查。
(3) 眼屈光间质与眼底检查。
(4) 特殊检查:立体视觉检查,ERG与VEP检查。
3.弱视诊断与分类:
(1) 凡眼部无明显器质性病变,矫正视力低于0.9•者可诊断为弱视。
(2) 弱视可分:斜视性,屈光不正性,屈光参差性,形觉剥夺性和先天性弱视五种类型。
(3) 弱视的分级:轻度:矫正视力0.8~0.6
中度:矫正视力0.5~0.2
重度:矫正视力≤0.1
【治疗】
治疗前需确定弱视的分类,注视性质,治疗期间定期检查裸眼,矫正视力,眼底及注视性质,并每隔半年至1年散瞳验光一次,了解屈光状态,随时依屈光变化调整近视手术安全吗眼镜,在矫正屈光不正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注视性质选用不同的治疗方法:
1.中心注视性弱视
(1) 常规遮盖疗法:适用单眼性弱视,可采用全遮盖或部分时间遮盖。
治疗期间一定要
定期复诊,应1~2个月复诊1次。
(2) 视觉刺激疗法:(CAM视觉刺激仪)
(3) He-Ne激光治疗与闪烁红光治疗。
(4) 药物及压抑疗法。
2.傍中心注视性弱视
(1) 后像疗法:应由医生或技术人员操作。
(2) 红色滤光镜片法:适宜单眼性弱视。
(3) 综合疗法:可采用遮盖、后像、光刷、红闪等综合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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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弱视诊治指南 弱视是儿童常见眼病,常造成视力低下并影响双眼视功能,需要尽早积极治疗。为规范弱视的诊断治疗,制定本指南。 一、弱视的定义 视觉发育期内由于单眼斜视、屈光参差、高度屈光不正以及形觉剥夺等异常视觉经验引起的单眼或双眼最佳矫正视力低于相应年龄正常儿童,且眼部检查无器质性病变,称为弱视。 不同年龄儿童视力的正常值下限:年龄为3~5岁儿童视力的正常值下限为0.5,6岁及以上儿童视力的正常值下限为0.7。 二、弱视的分类 (一)斜视性弱视 恒定性、非交替性斜视最有可能引起弱视。斜视性弱视被认为是来自于双眼的输送非融合信号的神经元之间竞争性或抑制性相互作用的结果,这种情况会导致注视眼的皮层视觉中枢占优势地位,而对非注视眼的输入信号的反应呈慢性下降,造成弱视。交替性斜视因双眼获得视觉刺激的机会2
均等,一般不会引起弱视。 (二)屈光性弱视 1.屈光参差性弱视 当双眼的屈光度数不等时,可以引起屈光度较大眼的视网膜影像与对侧眼相比发生长期地离焦,从而导致屈光参差性弱视。屈光参差的程度与弱视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成正相关,双眼远视性球镜屈光度数相差≥1.50Ds或柱镜屈光度数相差≥1.00Dc,屈光度数较高眼易形成弱视。 2.屈光不正性弱视 双侧屈光不正性(双眼屈光不正程度相等或相近)弱视是屈光性弱视中的一种少见类型,表现为幼儿的双眼视力下降。它的发生机制只涉及模糊的视网膜影像作用,多发生于未配戴矫正眼镜的双眼屈光不正程度相等或相近的中高度屈光不正患者。 屈光不正主要为双眼高度远视或散光,且双眼最佳矫正视力相等或接近。远视屈光度数≥5.00Ds、散光度数≥2.00Dc,可增加发生弱视的危险性。近视性屈光不正由于患儿可以获得近处景物的影像而较少引起弱视,只有大于6.00Ds的高度近视才有可能导致弱视的发生,因此近视性弱视的诊断需谨慎,大于10.00Ds的高度近视尚需排除高度近视性视网膜病变。一般在配戴屈光矫正眼镜3~6个月后视力不能恢复正常可确诊。 3
(三)形觉剥夺性弱视 形觉剥夺性弱视是由于眼的屈光间质完全或部分不透明,导致视网膜上影像模糊而引起的。最常见的原因是先天性或生后早期获得性白内障。角膜混浊、感染性或非感染性眼内炎、玻璃体积血以及上睑下垂也会造成形觉剥夺性弱视。形觉剥夺性弱视是不太常见的弱视类型,但是比较严重且难以治疗。由单眼瞳孔区的遮挡所导致的弱视性视力丢失要比同等程度的双眼剥夺性弱视所产生的视力损失更大。对于患有影响视力的单眼白内障的患儿,如果在生后2个月前进行白内障手术并进行光学矫正和视功能训练,预后较好。 医源性遮盖性弱视是形觉剥夺性弱视的一种特殊类型,可在长期眼部遮盖性治疗或以睫状肌麻痹剂进行离焦后发生,这种类型也称为“可逆性弱视”。 三、弱视的危险因素 单眼斜视、未矫正的屈光参差(双眼远视性球镜屈光度数相差≥1.50Ds,或柱镜屈光度数相差≥1.00Dc),未矫正的屈光不正(远视性屈光度数≥5.00Ds、散光度数≥2.00Dc,近视度数≥6.00Ds)及形觉剥夺(先天性白内障、角膜混浊、完全性上睑下垂等)。 发生弱视的危险因素还包括早产、小于胎龄儿、发育迟缓,患者的一级亲属有弱视及孕期吸烟、喝酒等环境因素。 四、弱视的诊断 4
(一)相关检查 弱视的相关检查,除了常规的视力、外眼、眼前节与眼底检查,还包括双眼红光反射(Bruckner)试验、注视类型、双眼视及立体视检查、双眼眼位和眼球运动检测、睫状肌麻痹下视网膜检影验光等。 儿童视力检查方法的选择要根据儿童的年龄和认知能力而定。对1岁以下的婴儿可观察其注视行为、采用注视和追随试验、遮盖厌恶试验、视动性眼球震颤(optokineticnystagmus,OKN)、选择性观看(preferential looking,PL)、图形视觉诱发电位(pattern visual evoked potentials,PVEP)等检查方法。1〜2岁的儿童可采用垂直三棱镜试验、PL等检查方法;2〜3岁儿童可采用认图和图形配对等检查方法;3岁以上可采用图形视力表、E字视力表检查。 3岁以下儿童视力的评估:①注视和追随试验用于评估儿童单眼注视的能力,包括注视的质量(稳定、不稳定)、注视持续的时间(持续性注视、非持续性注视)、注视的位置(中心注视、偏中心注视)。②遮盖厌恶试验即交替遮盖患儿两眼,观察其反应有无差别从而比较患儿两眼视力的不同。通常患儿会拒绝检查者遮盖其视力较好的一眼,表现为哭闹、扭脸等拒绝反应。③垂直三棱镜试验用于正位眼或小度数斜视儿童弱视的诊断。在患儿眼前放置一块10~15△基5
底向下的三棱镜就可以鉴别患儿哪一只眼正在注视,因此就可以决定其两眼的注视偏爱。④双眼注视偏爱试验常用于患有大角度斜视不配合检查视力的儿童弱视的诊断,对其两眼视力进行比较。 (二)视力检查 儿童主观视力检查:主观视力检查涉及辨认视标,包括字母、数字或符号,这是评估视力确定弱视的最常采用的方法。视标可挂在墙壁上、显示在计算机屏幕或手持卡片上,在远距离(3~6米)和近距离(35~40厘米)进行视力检查。视力检查应当标准化以便于对一系列随诊所得到的结果进行比较。标准视力检查应采用白色背景、黑色视标的高对比度视力表。 儿童在视力检查时能否配合取决于视力表的选择和检查者的技术,以及和儿童的友好关系。为了检查结果的准确真实,检查的环境应当保持安静。幼儿在视力检查开始时,对放在近处的视标进行熟悉会对检查有帮助。对年幼、害羞或有认知缺陷的儿童进行检查时,让儿童将视力表上的视标与他们在手持卡片上的图案比对可以取得更好的检查效果。 视力检查应当左右眼分别进行,并备有屈光矫正的设备。非检查眼应用粘贴的眼罩或胶带来遮盖以防止儿童偷看。有时儿童不允许有任何单眼遮盖,这种情况下应当测量双眼视力。对于眼球震颤的患者进行单眼视力检查需要应用6
一个高度正球镜的镜片将对侧眼进行雾视,或者应用一个半透明(而不是完全不透光)的挡眼板进行遮盖,而且对这些患者要进行双眼视力检查。 视力表上视标的选择和排列能明显地影响视力检查结果。视标应当是清楚、标准、具有相似的特征。目前常见的视力表有LEA图形视力表,HOTV字母视力表,Snellen视力表及国际标准视力表。视力表上视标的排列是较重要的因素,完整一行的视标数应当是5个。最好是每行视标的数目相似,排列的空间相等。儿童应当能准确地辨认视标,才能通过这行的检查。由于弱视患者区分孤立的视标要比成行的视标容易一些(拥挤现象),在检查中以单个视标进行视力检查有可能高估视力,因此,在弱视患者检查中以成行的视标来呈现可以获得更为准确的单眼视力评估。当检查者指向每个连续的符号时不要遮挡其它视标,这是为了保持邻近视标的拥挤作用。如果对于一些儿童必须要用单个视标才能进行视力检查,应当在这单个视标周围以棒状图案围绕其上方、下方和两侧,来造成拥挤现象,这样就不会过高地估计视力。 (三)验光检查 诊断和治疗弱视必须确定屈光度。患者应当接受主觉验光和睫状肌麻痹下视网膜检影。在睫状肌麻痹之前,动态的视网膜检影可以对调节功能进行快速评估,在评估具有高度7
远视眼或可能有调节不足的视疲劳儿童时是有效的。 由于与成人相比,儿童的调节力更大,因此,应在正确滴用1%阿托品眼膏或凝胶获得最大睫状肌麻痹效果后验光,特别是10岁前、初次验光,伴有斜视特别是内斜视的患者。 五、弱视的治疗原则 弱视治疗的成功率随着患者年龄的增加而下降。然而,无论患者的年龄大小都应当进行治疗。 弱视的治疗方法主要有两种,一是消除弱视的危险因素(如矫正屈光不正、手术治疗斜视、治疗形觉剥夺因素等);二是通过遮盖和压抑优势眼来促使弱视眼的使用。治疗方法应当根据儿童的年龄、视力和既往治疗的依从性决定,也决定于儿童的身体、社会和心理状态。 弱视的预后取决于许多因素:弱视的原因、严重程度和持续时间、治疗时的年龄、既往治疗史、对治疗建议的依从性以及并发症的情况等。形觉剥夺性弱视应首先解除剥夺因素,保持屈光间质的透明,屈光性弱视要进行光学矫正。 (一)光学矫正 对于屈光性弱视患者(屈光参差性弱视和屈光不正性弱视)及合并屈光不正的其他类型弱视患者(合并屈光不正的斜视性弱视及形觉剥夺性弱视),配戴眼镜的度数应参照睫状肌麻痹验光的结果,正确的光学矫正能够显著提高弱视眼8
的视力。大量研究显示患有双眼屈光性弱视的儿童,甚至有斜视的儿童在单用光学矫正后,弱视眼的视力也有实质性提高。通常儿童对眼镜有较好的耐受性,特别是当视力有所提高后。正确地配戴和调试有利于患者接受眼镜。在婴儿中应用头带或柔韧的一片式框架更适合,也可用带子固定眼镜或用绳索系紧眼镜的柄脚和弹性铰链来戴好眼镜,对于儿童来说聚碳酸酯镜片更为安全。 (二)遮盖 遮盖疗法可以提高单眼弱视患者弱视眼的视力或双眼弱视患者较差眼的视力,也可能在一些儿童中改善斜视。遮盖最好应用不透明的眼罩直接粘在非弱视眼的周围皮肤上。遮盖后再戴上处方眼镜。在眼镜框上装上布套来遮盖有可能会造成“偷看”。近年来的随机临床试验表明,在治疗7岁以下重度弱视(视力为0.16~0.2)儿童中,每天给予6小时的遮盖可以产生与全天遮盖疗法相似程度的视力提高。在中度弱视(视力为0.25~0.6)的儿童中,每天给予2小时的遮盖与每天6小时的遮盖治疗效果是相似的。对于10岁及以下年龄的弱视患者,遮盖疗法的治疗效果是肯定的,若治疗3~4个月视力提高不理想可延长遮盖时间或转换为光学压抑。对于12~17岁的大龄儿童,遮盖的效果与之前是否进行过弱视治疗有关,若未接受过弱视治疗,遮盖疗法仍可提高弱视眼视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