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厂安全生产责任制上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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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来水公司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自来水公司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目的: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

范围:内容:1.目的本公司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执行各层安全责任制。

2.职责2.1公司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全公司安全工作负总的责任。

2.2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直接责任人,直接管理本部门的安全工作。

2.3各班组长是本班组的安全直接责任人,直接管理本班组的安全工作。

2.4各岗位员工是本岗位的安全直接责任人,直接管理本岗位的安全工作。

3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具体职责3.1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3.1.1总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

并履行下列主要职责:(1)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保证有效执行;(2)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保证其有效实施;(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4)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1.2重视员工的劳动条件和企业的安全、工业卫生状况,重视女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3.1.3批准、发布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

3.1.4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审定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

3.1.5建立健全安全组织和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按企业职工总数的百分之一比例,配备、充实安全专业人员,提高专业人员的素质,稳定完全专业队伍。

3.1.6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审核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重要安全技术问题。

组织全厂性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

3.1.7坚持“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自来水厂管理制度上墙

自来水厂管理制度上墙

自来水厂管理制度上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自来水厂管理,保障供水安全,提高水质水量,保障居民饮水安全,提高自来水厂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自来水厂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城市供水管理规定,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供水安全可靠。

第三条自来水厂负责生产、供应、调度、管理、维修和技术服务等一系列工作,确保自来水系统运行正常。

第四条自来水厂要按照科学、规范和标准生产和供水,保证水质水量达到国家和地方标准。

第五条自来水厂要根据用户的用水需求,合理调度供水计划,保证及时、稳定和充足的供水。

第六条自来水厂要加强设备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七条自来水厂要加强技术培训和人员管理,不断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技能,确保员工能够做好供水工作。

第八条自来水厂要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供水突发事件和应急情况。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九条自来水厂要按照国家和地方标准,严格控制水质水量,对生产设备设施、原水、处理工艺等都要进行严格管理和控制。

第十条自来水厂要保持水源地的卫生与环境卫生,加强水源水质的稳定监测。

第十一条自来水厂要对进水口进行监控和处理,确保原水的卫生与安全,对出水口进行监测和检测,确保水质的稳定。

第十二条自来水厂要定期对原水进行检测和分析,确保原水符合水质要求。

第十三条自来水厂要对处理工艺进行监测和检测,确保水的处理过程正常稳定。

第十四条自来水厂要对出厂水进行检测和分析,确保出厂水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卫生标准。

第十五条自来水厂要严格控制污水和废水的排放,确保水源的清洁和卫生。

第十六条自来水厂要关注水质水量的实时监测和管控,确保水质水量的连续稳定。

第十七条自来水厂要对自来水系统进行完善,确保供水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十八条自来水厂要对自来水设施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和延长设施的使用寿命。

第十九条自来水厂要及时更新设备设施,确保设备设施的高效运转和供水质量。

供水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供水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XXXX供水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0总则1.1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XX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保证集团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和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集团公司各级领导、各职能部室、权属子公司及各项目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以保障广大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集团公司健康稳定和谐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集团公司权属子公司、各部室及各级管理人员必须执行本制度,各权属子公司、各部室、参照制定。

1.3本制度由集团公司企业管理部监督执行,集团公司权属子公司、各部室具体负责实施。

2.1集团公司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2.1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责任制2.1.1协助并推动生产中的安全工作,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时学习先进的、新的安全管理文件精神;2.1.2认真做好贯彻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的各项文件精神,并对贯彻执行中需改进的部分及时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提高管理水平;2.1.3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总结、交流、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2.1.4经常深入基层和施工现场,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改进意见及措施;2.1.5组织安全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2.1.6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2.1.7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特别是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2.1.8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2.1.9 1.9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1.10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发放劳保用品,并教育职工规范使用个人防护用品;2.1.11督促检查安全保险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安全文明施工资金投入情况;2.1.121.12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反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行为有权暂停其作业;2.113组织创建安全文明工地,督促检查有关安全防护产品的审查,检查施工机械的检测、检查工作。

供水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

供水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

供水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供水分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供水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本责任制适用于供水分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供水分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各级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健全事故预防机制,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条供水分公司应当定期对本责任制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问题。

第二章分工与职责第五条供水分公司党委(党组)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机构和制度。

第六条供水分公司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包括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协调应急处理工作等。

第七条供水分公司各级主管部门(科室)应当根据自身的职责和业务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供水分公司各级主管部门(科室)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确保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

第九条供水分公司各级主管人员应当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按照本责任制和相关规定,制定具体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条供水分公司员工应当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安全意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和早处理,严禁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的内容第十一条供水分公司党委(党组)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包括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工作计划、预案和措施,评估和预控安全风险,提供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落实安全设施和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等。

第十二条供水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包括制定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组织应急演练和处置工作等。

第十三条供水分公司各级主管部门(科室)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包括制定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组织实施本部门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开展本部门的安全培训和教育,组织本部门的应急演练和处置工作等。

供水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

供水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

供水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供水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1. 引言在现代社会中,供水公司是为人们提供安全可靠的饮用水的重要组织机构。

然而,供水过程中存在着各种潜在的安全风险,如供水管道破裂、饮用水污染等。

为了保障供水公司的安全生产,制定和执行科学有效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就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为您介绍供水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相关内容,包括责任分工、安全管理体系、应急预案等。

希望通过本文的阐述,能够加深对供水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理解与认识。

2. 责任分工在供水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中,明确各个岗位的责任分工是基础。

以下是常见的责任分工情况:领导层责任:负责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和方针,承担最终的责任和决策权。

部门主管责任: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制度,组织、协调和指导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岗位责任:各个岗位按照职责和权限,负责本岗位上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

责任分工的明确使得每个岗位都能清晰地了解自己的职责,从而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

3. 安全管理体系供水公司安全管理体系是制定和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框架。

典型的安全管理体系包含以下几个环节:3.1 安全目标设定制定明确的安全生产目标是安全管理体系的首要任务。

安全目标需要明确可量化的指标,如事故频率、事故伤亡人数等。

各个部门和岗位都要对安全目标产生共识,并制定相应的措施来达成这些目标。

3.2 风险评估与管理供水过程中存在的风险需要进行全面的评估和管理。

通过对供水管道、水源地及处理设施等的风险评估,可以及时发现潜在的安全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3.3 安全培训与教育供水公司应定期开展安全培训与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安全操作规范、危险品的识别与处理、事故应急预案等。

3.4 监督检查与评估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需要通过监督检查与评估来验证和改进。

领导层应定期对安全管理体系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自来水厂安全生产责任书 (3)

自来水厂安全生产责任书 (3)

自来水厂安全生产责任书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证供水、人民生命安全,特制定本责任书。

水厂实行厂长负责制,履行全面管理职责。

自来水厂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水厂的一切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1、认真贯彻执行供用水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保证各项供水生产工作有序开展。

2、负责公司供水生产计划的落实,根据居民用水需要与供水设备的生产能力,科学合理调度水生产。

3、负责管理使用水厂供水生产设备,根据生产需要和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研发,提交每年的设备小修、大修、技术改造计划,定期对各类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障各类设备安全运行。

4、定期和不定期对供水生产环节和供水设施进行安全检查,保证供水生产工作正常运行。

5、负责水厂净化工艺等工作,与化验部门加强配合,严格抓好出厂水的水质,保证出厂水和管网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6、负责水源潜水泵提水、输水管道输水、一级曝气、铁锰过滤、加氯、蓄水池蓄水、二级加压配水等生产全过程的协调运行,保证供水生产安全,努力提高生产效益。

7、负责用电、水厂绿化、锅炉供热、水源管理工作。

8、负责水源地和水厂的安全保卫工作。

9、水厂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工作期间不得擅离职守或酗酒闲聊、睡觉,不得容留闲杂人员进入水厂。

10、水厂实行轮班岗位的,接班人要提前十分钟到岗,做好值班的准备工作;交接班时,双方共同巡视设备的运行情况,清查交接班室内财物;记录交接班情况,并双方签名;如果接班人员未能准时到岗,交班人不得离开岗位;接班人醉酒或身体明显有病不适,交班人应拒绝交班;凡领导指令事项、其它工序要求事项以及供电部门要求事项,需要接班人员知道的,交班人应口头向接班人交待清楚,并在交班记录中写明。

11、水厂水处理车间、二泵站工作程序严格按照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有关《水处理操作规程》、《泵站安全操作规程》及其它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12、净水工应穿工作服,佩戴健康证上岗。

自来水厂安全生产责任制上墙

自来水厂安全生产责任制上墙

自来水厂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公司生产运行、设备管理、工艺操作等方面的安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 管理组织1.1 建立健全以公司经理为组长,水厂厂长为副组长的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

1.2建立健全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为领导的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网络,负责各部门、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3 由水厂厂长为领导,公司综合部具体负责,组成公司安全防火领导小组,下设公司义务消防队,负责全公司安全防火工作。

2. 安全生产责任2.1 公司经理领导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劳动保护工作和安全防火工作。

2.2各部门负责人,对所分管部门的安全职责负有领导责任。

公司经理和水厂厂长的安全生产责任是:2.2.1 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法令、法规、制度和规定。

2.2.2 认真做好各自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2.2.3 定期组织、检查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情况,协调部门间的工作关系。

2.2.4 在编制分管范围内各部门的生产、基建、物资、培训教育等方面计划时,应将安全生产作为重要内容之一,纳入计划并贯彻落实。

2.3 综合部安全生产责任是:2.3.1 落实、检查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规、政策、制度执行情况。

2.3.2 在拟制本公司工作计划和总结时,应同时计划和总结安全生产。

2.3.3 定期检查安全防火设施和工作情况。

2.3.4 经常对职工进行健康知识教育、制订卫生措施、防止职业病、传染病和食物中毒。

2.3.5 加强车辆安全使用工作。

2.3.6 按规定发放、检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

2.3.7 落实、检查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规、政策、制度的执行情况。

2.3.8 做好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工作。

2.3.9 及时了解、反馈采购物资的安全情况。

2.3.10 做好门卫安全巡视工作。

2.4 生产部安全生产责任是:2.4.1 落实、检查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规、政策、制度执行情况。

供水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供水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供水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是指供水分公司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建立并执行一套完整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相关责任制度,以确保供水过程中安全可靠。

供水分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公司领导负责制:公司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在公司内部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各级领导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任与义务。

2. 安全生产责任人制度:设立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明确其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包括制定安全生产计划、组织实施各项安全措施、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调查等。

3. 安全生产责任分工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责和任务,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标准,确保各部门、各岗位按照规定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4. 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和开展安全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确保员工具备安全生产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5.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建立定期、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对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进行及时发现、整改和防范,并落实相应的监督和检查措施。

6. 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制度: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和控制制度,对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因素进行分析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安全风险的有效控制和应对。

7.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于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优秀的个人和单位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和发生安全事故的个人和单位进行相应的惩罚和处理。

以上就是供水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主要内容,通过建立和执行这些制度,可以有效地加强供水分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确保供水过程安全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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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来水厂安全生产责任制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公司生产运行、设备管理、工艺操作等方面的安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 管理组织
1.1 建立健全以公司经理为组长,水厂厂长为副组长的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全公司的安
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

1.2建立健全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为领导的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网络,负责各部门、班组的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3 由水厂厂长为领导,公司综合部具体负责,组成公司安全防火领导小组,下设公司义务消防
队,负责全公司安全防火工作。

2. 安全生产责任
2.1 公司经理领导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劳动保护工作和安全防火工作。

2.2各部门负责人,对所分管部门的安全职责负有领导责任。

公司经理和水厂厂长的安全生产责
任是:
2.2.1 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法令、法规、制度和规定。

2.2.2 认真做好各自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2.2.3 定期组织、检查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情况,协调部门间的工作关系。

2.2.4 在编制分管范围内各部门的生产、基建、物资、培训教育等方面计划时,应将安全生
产作为重要内容之一,纳入计划并贯彻落实。

2.3 综合部安全生产责任是:
2.3.1 落实、检查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规、政策、制度执行情况。

2.3.2 在拟制本公司工作计划和总结时,应同时计划和总结安全生产。

2.3.3 定期检查安全防火设施和工作情况。

2.3.4 经常对职工进行健康知识教育、制订卫生措施、防止职业病、传染病和食物中毒。

2.3.5 加强车辆安全使用工作。

2.3.6 按规定发放、检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

2.3.7 落实、检查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规、政策、制度的执行情况。

2.3.8 做好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工作。

2.3.9 及时了解、反馈采购物资的安全情况。

2.3.10 做好门卫安全巡视工作。

2.4 生产部安全生产责任是:
2.4.1 落实、检查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规、政策、制度执行情况。

2.4.2 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在生产计划布置、
检查、总结、评比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情况。

2.4.3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每月对生产班级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确保
安全生产。

2.4.4 负责制订生产中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2.4.5 组织好全公司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

2.4.6 作为安全生产的职能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2.5 技术部的安全生产责任是:
2.5.1 落实、检查有关安全、劳动保护的法规、政策、制度的执行情况。

2.5.2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每月组织对全公司生产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及时发现问题,杜绝隐患,确保安全运行。

2.5.3 负责制订电力、机械等设备运行的安全操作规程。

2.5.4 组织对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防范措施,坚持做到“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
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2.5.5 在编制技术培训计划时,应有安全技术知识内容。

2.5.6 负责制订化验设备运行的安全操作规程。

2.5.7 负责制订各类应急处理预案。

2.6 财务部的安全生产责任是:
2.6.1 落实、检查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规、政策、制度的执行情况。

2.6.2 编制落实安全资金使用计划,专款专用,保障生产。

2.7 售后服务部的安全生产责任是:
2.7.1 落实、检查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规、政策、制度的执行情况。

2.7.2 严格按照各类安全操作规程工作。

2.7.3 定期维护保养设备。

2.7.4 做好管道安全巡视工作。

2.8 工程部的安全生产责任是:
2.8.1 落实、检查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规、政策、制度的执行情况。

2.8.2 严格按照各类安全操作规程工作。

2.9 公司安全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综合管理监督执行人,安全员的责任是:
2.9.1 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参加上级召开的
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并及时传达、检查执行情况。

2.9.2 参加、督促有关部门编制并审定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检查
贯彻执行情况。

2.9.3 经常检查、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对事故隐患,发限期整改通知,对重大危及安
全的隐患,有权责令停产治理并迅速报公司经理及总公司。

2.9.4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2.9.5 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和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2.9.6 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督促按期
实行。

做好工场事故的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2.10 班组长和班组安全员是安全生产的具体管理者。

班组长和班组安全员的责任是:
2.10.1 负责对本班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岗位安全教育,按期开展班组安全活动。

2.10.2 带头遵守和督促班组人员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督促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及时制止
和纠正违章现象。

2.10.3 在安排班组生产任务的同时,应同时安排布置安全防护措施。

2.10.4 发现生产中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如本班不能解决的,应及时上报并落实
措施后方可继续生产。

2.10.5 发生事故应立即上报,并保护好现场,伤员要迅速送往医院抢救,及时召开事故分析
会,吸取教训,落实防护措施。

2.11 公司员工是安全生产的具体执行者,员工的责任是:
2.11.1 应自觉遵守公司内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
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11.2 熟悉和掌握设备日常维护规程,及时、认真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安全
生产。

2.11.3 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接受安全教育,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切实可
行做好个人安全生产工作。

3. 安全生产教育
3.1 对进入本公司的新职工必须进行三级教育,由综合部进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教育,主管部室
进行班组教育,分配到岗位后进行岗位教育。

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3.2 对于电气、起重机(包括行车)、锅炉、压力容器、焊接、车辆驾驶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经过
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领取特殊工种的操作证后,方可独立进行操作。

并定期参加年审、考核及换证工作。

3.3 在采用新的生产方式,添置新设备或调换工作岗位时必须对工人进行操作规程和新工作岗位
的安全教育。

4. 奖励与处罚
4.1 各部门、班组及个人在安全活动和安全生产中的表现,纳入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中,奖惩兑
现。

4.2 对积极工作,完成生产任务,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排除事故隐患者,给予表彰、奖
励和年终嘉奖。

4.3 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责任事故和人身伤亡等严重后果者,视情节,给予扣奖金、下岗、
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5. 事故及处理
5.1 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应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迅速向部门负责人或公司经理报告。

5.2 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部门负责人或公司经理报告,公司经理接
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等事故后,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及总公司报告。

5.3 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后,当事人在向上级主管部门及总公司报告的同时,应保护好现场,
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5.4 凡发生责任事故、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事故苗子,必须严格执行“三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
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5.5 对事故责任者(包括领导)应根据责任轻重、损失大小、认识态度提出处理意见。

5.6 对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事故苗子,应及时召开现场分析会,使广大职工吸取教训防患于未然。

5.7 对因工负伤的职工和死者家属,要亲切关怀,给予慰问,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善后处理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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