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建筑消防设计的问题意见
高层建筑消防防烟排烟设计中的问题及对策

自然排 烟窗 的设 置不 够 合理
2 高层建筑 消防防烟排烟设计 的对策
作者简介 :梁芝松 (1979-),男,安徽 来安人 ,本科 ,工程 师,主要从 事消 2.1科学设置排烟方式
防监督检 查、建筑消防设计 审核 方面工作 。
第一,正确的排烟方式可对高层建筑消防设计起 一
到有 效 完善 。为此 ,必须应 用正 确 的排烟 方式 。一 般情 算 排 烟量 ;对 于一 套排 烟 系统担 负 2个 以上 防烟 分 区
就建筑布局与风 口等角度上来说 ,在火灾发生 时 ,所 有 竖 向管 井 包 括 楼 梯 间 、电梯井 与管 道 井 等 的 烟 囱效 应 与风 力影 响 均会 加剧 火 势 ,进 而造 成更 加 惨 重 的事 故 损害 f11。按照 国外 关 于高 层 建筑 火灾 事 故 的 不 完全 统计 ,因烟雾 窒 息或 因烟雾 火 势蔓 延无 处 逃脱 跳 楼 而死 的人 数 占到 了火 灾死 亡人 数 的一半 以上 。所 以 ,非 常有 必要 设计 高层 建 筑 消防 防烟排 烟 系统 。
在 设 计高层 建 筑 消 防防火 排 烟时 ,规 格 相 同 、尺
我国不仅有着庞大的人 口数量 ,同时也有着较高 的城市居 民人 口密度 。所 以,我国城市建筑的发展方 向主要 体 现在 拔 高 、综 合 性 与功 能多 方 面 。 因此 若 高 层 建筑 中发 生 火 灾 ,那 么 在 事故 的处 理 上 就 非 常 困 难 。究其 原 因 ,主要是 由于 高层 建筑 具 有复 杂 的结 构 与功 能 ,火灾 产 生 的浓 烟极 易 将 人 的视线 模 糊 ,且 消 防车也 很 难快 速达 到起 火 楼层 ,严 重 阻碍 了相关 救 援 措 施 的施 展 。
高层建筑消防设计若干问题的思考

高层建筑 ,其 电缆井 、管道 井应每隔 2~3层在楼 板处用相 当于楼板 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作防火分隔;建筑高度超过 1 O O m的高层建筑 ,应 在每 层楼 板处 用相 当于 楼板 耐火 极 限的不 燃烧 体作 防火 分隔 。 电缆
井 、 管 道 井 与 房 间 、 走 道 等 相 连 通 的 孔 洞 ,其 空 隙 应 采 用 水 泥 砂 浆
垃 圾 道 宜 靠 外 墙 设 置 , 不 应 设 在 楼 梯 间 内 。建 筑 高 度 不 超 过 1 i n的 00
【 关键词 】 高层 建筑
随 着 经 济 建 设 的快 速 发 展 , 我 国城 市 高 层 建 筑 的 建 设 日益 增 多 ,
并且其建筑 高度 、建筑面积 、 内部空 间的设计有不 断增大 的趋 势 ,建 筑 内部 功 能 日趋 复 杂,建筑 本 身火 灾危 险性相 应增 加 。因此 ,高 层
位 置 的室 内 消 火 栓 静 水 压 力 0 8 M a进 行 分 区 , 适 当 留有 余 地 ; 或 .0 P 按 0 8 M a值 进 行 竖 向分 区 ,但 采 取 相 应 的有 效 的 减 压 措 施 。4 .0 P )采
用恒压变 流量变频 调速水泵供水 ,使水泵供水 压力在流量变 化时保持 恒定 。5)消防水泵从 给水管 网直接 吸水 时,以给水管 网的最高 水压 对水泵 的工作 情况进 行校核 ,防止超 压 6)对 采用减压 阀分 区的给
建 筑 论坛
J an Zhu un Tan i L
.
建 筑 与 发 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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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建筑消防设计若干 问题的思考
邱常斌 蚌埠建 ̄ _程设计 院 安徽 kr - -
关于高层建筑消防设计审核若干问题的思考

彼此相邻 , 一旦发生 火灾 , 势难 以隔断 , 火 建筑 物之间的 间距
应优先考虑防火间距 , 确实达不到此要求时 , 应将邻墙设计成 没有窗户和阳台的防火墙。
2消 防给 水 竖 向分 区
在社会 经济、 城市建设 、 建筑技术 、 市场需 求、 土地资源等 多种因素共 同作 用下 , 有力的推动了高层建筑的建设 , 同时 但 也 带来 更多的火 灾隐患 。这类建 筑一旦 发生火灾 , 具有 火势 蔓延快 、 人员 疏散 困难 、 扑救难度 大的显著特点 , 因此 高层建
防火、 火、 火提 出了更 高要求 , 控 灭 如何合理 配置建 筑物 的消防设施和满足安全要求 , 设计 审核是一重要环 节。本文将从事 消防设
计 审核工作 中遇到的若干 问题和相关思考撰写成文 , 同行 交流参考 。 供
[ 关键词 ] 高层建筑 消防设计 审核 消防供 水 系统 火灾 自动报警 系统 自动灭 火装置
福建建设科技 21. o5 02N .
■给水 排水
关于高层建筑消防设计审核若干 问题 的思考
严东 ( 田市公 安消 防支 队 莆
[ 摘
福 建莆 田 3 10 ) 5 10
要] 随着我 国经济的快速发展 和城 市化进程 的突飞猛 进 , 类高层建 筑特别是 超 高层 建筑纷纷 涌现 , 高层 建筑的 各 对
压消防供水系统是 高层 建筑 消防供水 的主要形式 , 普遍 应用 于各类高层建 筑消防系统。 设计 审核时 , 应把握高层建筑消防给水竖向分区的原则。
“ 预防为主 、 防消结 合 ” 是我 国 目前 的 消防工 作方 针 , 高
层建筑 消防系统 的设计审核 , 须认 真和严格执行这一方针 , 必 将火灾 消灭在萌生状态 , 足于 自救 , 立 确保人 民生命和财产安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设计问题探讨

高层 民用建筑消 防设计 问题探讨
摘要: 高 层建 筑具 有 投 资规模 大 、 建 筑使 用 功 能复 杂 、 设 计 要求 高等 特 点 , 特别 是 防火 安全 的 显得 尤为 重要 。高 层建 筑 防火 包括 火 灾前 的 预 防和火 灾 时 的措施 两个 方 面, 前 者 主要 为确 定பைடு நூலகம் 火 等级 和耐 火构 造, 控制 可燃 物数 量及 分 隔 易起 火部 位等 ; 后者 主要 为进 行 防 火分 区, 设 置疏 散设 施及 排 烟 、 灭 火设 备 等 。本 文从 分析 高层 民用建 筑 火灾危 险性 出发 , 提 出 防火设 计 中所 面 临 的种种 问题 , 进
内装修家具等 可燃物较 多 , 一 旦起火 , 发烟量 大 , 燃烧猛烈 , 火 灾容易蔓
延。
1 . 2人 员疏 散 困难 。 扑救 难度 大。
2 . 2 . 1防火分 区应包 括楼 板的水平防火分区和垂直 防火分 区两部分 ,
所谓水平防火分区 , 就是用防火墙或防火门 、 防 火 卷 帘 等 将各 楼 层 在 水 平 方向分隔为两个或几个防火分区 ; 所 谓 垂直 防火 分 区 , 就是将具有 1 . 5 h或
间 的 出 口。
2 . 2防 火、 防烟 分 区
高层 民用建 筑 的竖 向井道 、 风管、 保温 材料 、 变 形 缝 和 施 工 预 留 孔 洞 等防火分 隔处理不好 , 将会是 是火势蔓延 的主要渠道 。 火 灾 发生 时 , 易 形 成 烟 囱效 应 , 使 烟气迅速扩散 。 高层 建筑特别是 高级装饰建筑 , 一 般 室
1 . O h耐 火 极 限 的 楼 板 和 窗 间墙 ( 两上 、 下 窗 之 间 的距 离 不 小 于 1 . 2 m) 将 上
高层建筑的消防设计问题及管理对策分析

高层建筑的消防设计问题及管理对策分析摘要:在经济发展与城市建设的双重作用下,一场高层建筑占领城市的暗战在中国各大城市蔓延开来。
高层建筑在目前众多建筑类型中占据着主流地位,不但实现了让广大城乡地带人民住上高楼的愿望,而且在建设用地占地方面也具有较大的节约性。
但是,在高层建筑的施工过程中,建筑自身结构比较复杂,涉及作业面较广,尤其是在自身消防设计方面,安全问题尤为突出。
受到部分工程人员安全意识不足、对国家相关规定理解不全面的影响,导致了在建筑施工阶段及竣工后,高层建筑始终都存在着很大的火灾隐患,高层建筑的火灾时有发生。
我们要深刻认识到,一旦发生火情,高层建筑的扑救难度是非常大的,我国已有多起关于高层火灾的报道,每次都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
因此让这一隐患存在于建筑之中,对国家和人民的生命与财产安全都是一种极大的威胁。
足以见得消防设计在高层建筑中的要到地位。
关键词:高层建筑;消防设计;问题管理;对策分析1 高层建筑在消防设计中存在的不足与问题在我国经济蓬勃发展的今天,建筑领域中推出多种不同类型的建筑来满足人们对居住环境的需求。
目前,在各种不同类型的建筑物中高层建筑物应用比较广泛,因为高层建筑物不仅能够为人们提高舒适、安静等方面的需求,还能为城市节约土地资源。
然而,高层建筑物的建设比较复杂容易出现问题,尤其是消防方面。
在消防方面比较容易在设计环节出现问题,使高层建筑的消防效果不佳。
高层建筑在消防设计中存在的不足与问题主要有:1.1 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封闭楼梯未采用防烟设计在我国《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已经明确的规定封闭楼梯间当中不能直接采光和自然通风时应按防烟楼梯间规定设置。
所以,对于高层建筑物中所设置的楼梯如若出现采光和自然通风都达不到情况下,需要设计人员在设计楼梯时按照防烟楼梯标准进行设计。
但是,一些建筑企业为了尽量降低建筑成本,要求设计人员在设计楼梯时尽量简化,即便没有采光和自然通风条件,也不按照标准防烟楼梯设计标准进行设计。
关于超高层建筑工程消防设计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

关于超高层建筑工程消防设计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沪消发(2002)333号各设计单位、机关各有关业务处、各区(县)防火监督处(科):为了适应本市城市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国家消防技术规范有关规定的精神,借鉴国外消防设计的成功经验和工程实例,针对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建筑工程(以下简称超高层建筑)消防设计中遇到的问题,提出下列处理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关于避难层(间)的问题:1.1 通向避难层(间)的防烟楼梯间可不在避难层(间)分隔、同层错位或上下层断开,但应符合下列要求:1.1.1 楼梯间应开设直接进入避难层(间)的门;1.1.2 避难层(间)的门应为自行关闭的乙级防火门且朝避难层(间)方向开启;1.1.3 楼梯间内应设火灾事故应急照明,避难层楼层显示等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其地面最低照度不应低于5LX;1.1.4 楼梯间内应设置应急广播,在火灾发生时播报避难层(间)所处的楼层位置。
1.2 避难间附设在办公、客房等人员使用的楼层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2.1 设置避难间的楼层不得设置歌舞娱乐游艺放映场所、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以及厨房等直接动用明火的场所;1.2.2 避难间与该楼层的其它房间之间应采用防火墙隔开,避难间除开向防烟楼梯间或其前室的门外,不得开设其他门洞。
1.3 当避难层兼作设备层时,其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3.1 设备间、竖井与避难层之间应用防火墙或隔墙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走道隔开;1.3.2 除水泵房、供水管道外,其他管道、设备不应直接敷设在避难层;1.3.3 设备间的检查门应开向公共走道,不应直接开向避难层。
1.4 当利用裙房屋面设置避难层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4.1 主楼面向裙房屋面一侧外墙不得设置玻璃幕墙;1.4.2 楼梯间通向避难层的走道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实体墙分隔至楼板或梁底,开向走道的房间门不应超过3扇,且应设可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并向房间内开启。
1.5 其他防火措施应按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有关避难层的规定执行。
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问题与解决对策

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问题与解决对策摘要: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需要加强对整个高层建筑特点的全面了解、认识,之后再根据高层建筑的发展现状,融入先进的安全管理模式,避免对人们的使用造成一定的影响。
在实际工作中,需要加强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优化利用,采取完善的决策措施,从而使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等级能够符合相关的标准,为人们营造舒适安全的居住环境。
关键词: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问题;解决对策1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必要性在进行建筑消防安全优化工作中,需要了解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必要性,从而为后续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高层建筑的数量和高度也在不断增加,所以在实际工作中需要更加密切地关注消防安全问题。
与此同时,高层建筑中包含的安全隐患具有复杂性的特征,这给实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带来诸多的困扰。
高层建筑通常兼顾多种功能,属于综合性的场所,用途也是多种多样的,在日常运作时一些情况非常的错综复杂,再加上一些商业性的建筑人流量较大、资源消耗量较大,很容易会出现较为严重的火灾事故。
为了保障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规范性管理,需要加强优化消防安全的管理力度,并且明确建筑消防安全体系建立的必要性,从而提高后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针对性。
2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现状2.1消防措施落实不到位现代化高层建筑工程对施工工期的要求相对较高,很多施工企业为了赶工期,存在特意抢工的现象。
施工企业在开展施工作业时对相关施工工艺的要求和规范等规章制度没有进行严格的把控,这就包含最高层建筑消防设施施工要求把控不严的现象,不仅致使高层建筑工程施工存在质量问题,施工企业为了追求更高的经济效益,在很多高层建筑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施工材料在阻燃方面也存在很大问题。
甚至部分施工单位为了建筑材料成本,在实际施工的过程中使用了大量易燃或可燃的建筑工程施工材料[3]。
这对后期高层建筑运行管理和维护埋下了巨大的安全隐患。
部分高层建筑物在通过建筑消防的审核后,在室内装修和设备安装方面进行偷工减料,使用了质量不达标的装修材料,而且这种现象在高层建筑装修施工中尤为普遍,这就导致高层建筑物在消防安全方面存在巨大的隐患和风险。
高层建筑防火设计与消防问题分析

设 计 中 应 注 意 的 几 个 问 题 , 期 为 高 层 建 筑 防 火 设 计 及 火 灾 预 防 提 应 简 捷 顺 畅 并 应 有 事 故 照 明 、 向 指 示 、 烟 灭 火 等 措 施 , 要 考 虑 以 方 排 主
b 楼 梯 配 置 。 每 个 防 火 分 区 内 应 以 不 少 于 两 个 防 烟 楼 梯 构 成 不 . c走 道 形 式 。 层 建 筑 应 尽 可 能 采 用 环 形 走 道 方 式 。 受 实 际 条 . 高 如 增 设 垂 直 避 难 口或 缓 降 器 一 类 的 辅 助 设 施 。 2 垂 直 方 向 疏 散 系 统 , 系 统 主 要 由 楼 梯 、 梯 、 顶 机 场 、 难 ) 该 电 屋 避
一
贸 金 融 楼 等 : 筑 高 度 超 过 5 m 或 2 m 以 上 部 分 的 任 一 楼 层 的 建 筑 建 0 4
c避 难 层 系 统 。 火 灾 实 例 表 明 , 层 建 筑 由 上 至 下 的 疏 散 , 往 . 高 往
面 积 超 过 10 m 5 0 2的 商 住 楼 、 筑 高 度 超 过 5 m 的 教 学 楼 、 通 旅 馆 、 长 达 l 2 为 使 受 困 人 员 免 遭 蔓 延 全 楼 的 火 势 威 胁 , 须 沿 竖 向 设 建 0 普 ~ h. 必 办 公 楼 、 研 楼 以 及 十 九 层 及 十 九 层 以 上 的 住 宅 等 为 一 级 , 规 定 置 若 干 扩 大 前 室 一 一 避 难 区 . 人 员 得 以 缓 冲 和 暂 时 避 难 , 时 . 科 并 使 同 它
2 1 高 层 建 筑 火 灾 蔓 延 途 径 多 、 势 迅 猛 . 火
疏 散 , 直 方 向 疏 散 2个 子 系 统 加 以 综 合 考 虑 。 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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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建筑消防设计的问题意见 -----------------------作者: -----------------------日期:高层建筑消防设计中几个问题的意见 在近几年的工作中经常遇到一些多发性的问题,看法往往不一致,现就以下几个问题谈谈个人的看法。
一、关于高位水箱中消防储量的意见 GB50045-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7.4.7.1规定:高位消防水箱的消防储水量,一类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8m3。
GBJ84-85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第3.2.3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时,应设消防水箱……,但可不大于18m3。
从现行的规及笔者所见到的资料里都没有明确消防水箱中的消防储水量是一个18m3还是两个18m3。即一般的将GB50045-95中的18m3的理解为消火栓系统室10分钟消防用水(故近日有将高位水箱中之10分钟消防储水量定为24m3,因室消火栓用水量为40L/s);将GBJ84-85中的18m3理解为自动喷水灭火系统10分钟消防储量(与原GBJ45-82第6.2.3建筑物自动喷水灭火设备的用水量,按30L/s计算巧合)。因此设计消防检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同时存在时出现高位水箱中的消防储量为36m3的情况(其他情况还多,不一一列举了)。
究竟如何理解规,采用何值(对一类高层而言)才是“安全适用”、“经济合理”呢? 笔者认为18m3是指10分钟消防总贮量,消防二字含义为:所有消防手段(包括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即不存在24m3或36m3的问题。说明如下:
第一,一般说来火灾发生时,如果有人在火灾现场,则除了灭火器等扑救外,会动用消火栓灭火,绝不会坐视不救而等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动作,任其火灾扩大(火灾不到一定程序,普通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不会动作的)。这样在初起火灾时,即消除队到达现场前之5~10分钟不可能有6~8股水柱同进使用灭火,一般两股水柱应为现实的,如不放心,加倍也只有4股水柱作用。这是因为:(1)初起火灾不大可能出现火灾层的上、下层同时“灭火”;(2)不大可能有多人同时灭火,如有,那么在消火栓启用同时定会按启动消防泵之按钮,这样就不存在储量不够的问题了。这个时期(5~10分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一般不会动作,故18m3储水量即使是有4股水柱工作,则10分钟也只用去12m3。仍有6m3未动用。另外,有的设计者在高位水箱的消火栓系统出水管上设置水流指示器(设置与否有争论),当消火栓动用后,即使无人按消火栓箱处启动水泵按钮,则因水流指示器动作,在消防控制室有灯光和音响信号,值班人员可依据情况启动或“延时”启动消防泵。笔者不主设水流指示器,更不主由水流指示器信号经控制柜直接启动消防泵。
第二,当发生火灾时无人在现场,如娱乐场所、仓库等等,则只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工作,并且该系统只要有一个喷头动作,压力开头将在60秒动作发出电信号,向控制中心报警,并经控制箱切换启动消防泵。即使几个喷头动作,18m3储水量也仅仅动用约三分之一。 第三,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理想,火灾漫延、扩大,消防队到达现场,消火栓开始使用时,早已不是10分钟的问题了,直接启动消防供水灭火。此时高位水箱中仍有相当量的储水。
第四,初起火灾在5~10分钟后,消防队才到达现场,在此之前一般说来,消防泵应没有启动。如果启动了就不存在18m3储水量够不够用的问题。如果没有启动,则因高位水箱位下降到低水位(即消防储量水位)时,生活水泵将启动供水。也就是说在火灾发生后的5~10分钟,生活水泵继续供水5~10分钟,这样因消防储量已动用,实际上生活泵供水基本上是供给了消防用,因水位已可能是在消防储量以下,生活出水管无水可出,亦即说明供10分钟消防用水量不止18m3,是够用的。
第五,如果因为是超高层建筑或普通一类高层,因水箱设置高度不够而设置增压系统,那么对于高区(或叫上区)消防来说,高位水箱的消防储水量单单对直接灭火而言,其意义几乎为零。当然为了使增压系统正常工作及中、下区来讲,高位水箱之消防储量仍然是必须的。
此外,如果建筑中有雨淋系统、水幕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等不是又要增加高位水箱的消防储量吗?这不仅仅是经济问题了,还有实际面积与技术问题,甚至在具体问题上根本不可能实现。
总之,笔者认为,无论一类高层建筑中有几个消防系统,其高位水箱中的消防储量不小于18m3就是符合规要求的。 二、消防储水池的设置及容积的确定 首先谈谈如何确定是否应设置消防储水池的有关问题。 GB50045-95,7.3.2条是这样写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高层建筑应设消防水池:7.3.2.1市政给水管道和进水管或天然水源不能满足消防用水量;7.3.2.2市政给水管道为枝状或只有一条进水管(二类居住建筑除外)”;条文有了,但关键是如何理解什么叫“且能满足”及是否“市政给水管道为环状,且有从市政环状管网不同侧引入的两条进水管”,就可以不设消防储水池叫?笔者认为对于大多数城市而言这是不容置疑的,但对于某些特定条件下,这样执行规仅仅是死抠字眼,是不够负责任的。如某工程处于某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展区,其给水管道网为环状,只要水厂供水、流量、压力均能满足某高层建筑需要,假如引入管也符合规要求,是否可以不设置消防储水池及加压设施呢?从表面看是可以的。然而,当深入地了解一下情况就会明白不设置消防储水池是不行的。因该开发区有一座水帮,而且仅有一路电源,这与一般大中城市几水厂,甚至一个水厂有两路电源不可同是而语。这一路电源不停电,尤其秋、冬季节,如发生火灾,该水源何以保证供水呢?
其次,谈谈消防水池容积确定的有关问题。GB50045-95,7.3.3条及条文说明,明确地说明了各种情况下消防储水池的有效容量应如何确定。
在设计工作中,有人认为消防水池容量越大越好、越安全、这种观点是片面的。超规设置谈不上经济合理,水质也难以保证,何以“安全适用”?如某商业属一类高层,初步设计中的消防设计:该商城地处市中心地带,门前¢800预应力钢筋砼给水管道过,引入管为1条DN200给水管,市政管网虽为枝状,但城市三个水厂已连通供水。该商城室外的环状管网,发生消防时供给室外消防用水应视为无问题的(与规有出入),此时消防储水池容量应为:40L/s×3.6×3+26L/s×3.6+生活调节水量。笔者认为总容量600m3就可以了,可是竟设计成1200m3,且有屋顶高位水箱总容积290m3,这样将大大增加投资,水质也难以保证。另外,消防水池容积大于500m3时,应分成两个能独立使用的水池。这个问题在笔者见到的设计中都没有解决。
GB50045-95中关于消防水池容积确定的条文精神与老规GBJ45-82的主要区别在于:在条件许可条件下,尽量减少消防水池储水容积,这样的改变是现实的,客观的。
三、关于双阀双出口消火栓的采用及消火栓间距之探讨 当高层建筑在我国较普遍兴建的初期,伴随着产生了单阀双出口消火栓。虽然在栓口上设置了闷盖,实际用起来还是存在很多弊端。但在当时都视为“宝贝“,争相采用,还有人大力推广,这是可以理解的。时至今日早已产出双阀双出口消火栓,完全克服了单阀双出口消火栓之弊端。全国各大也有采用。几年来市部分建筑在经过市级以上机关审查时,他们也同意使用及建议某些场合改为双阀双出口消火栓。但在设计队伍中此仍有争论。
GB50045-95,7.4.2条“……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每层不超过8户,建筑面积不超过650m3的塔式住宅,当设两根消防竖管有困难时,可设一根竖管,但必须采用双阀双出口消火栓”。这里、乃至所有正式规、规定中皆没有说其它场合不许采用双阀双出口消火栓。特别是在影剧院、职工食堂、大会堂、体育馆、大教室、商场等处双阀双出口消火栓具有独特的优越性,不必出现竖管林立,影响使用,影响美观。 城乡建设情况保护部主编之“室消火栓安装图集”87S163,页16-3“双栓室消火栓安装图”,公安部消防局未提出异议。该图也没有说仅适用于7.4.2条情况。
GBJ16-87,第8.6.2条,室消火栓布置应保证有两支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室任何部位。当7~9层住宅设计消防时,如何保证上述一条呢?笔者认为采用双阀双出口消火栓是合理的。
有人认为,解决两股水柱问题的办法有三:一是增加竖管数量,如商场中就是这样,二是采用两个消火栓并排在一块;三是在中间走廊的对面(面对面)各设一个消火栓箱。
商场中增加竖管,则必须造成影响美观及柜台之布置,很难使消火栓处于易于取用之处及很难避开可燃物。
各规中只规定消火栓间距不应大于多少米,而没有规定最小距离是多少,也就是说既然两个消火栓箱并排在一块可以,那么比之更小一点距离-----连体----双阀双出口为什么就不行呢?
中间走廊时,走廊两边面对面设置,则竖管增加一条,管材耗量增加且不说,要多穿多少个房间?对使用及美观有什么好处?所以,笔者认为采用双阀双出口消火栓较好。
关于消火栓间距问题: 消火栓间距或者消火栓的位置,笔者认为主要依据应是GB50045-95的7.4.6.1条“……消火栓间距应保证同层任何部位有两个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柱同时到达”。而7.4.6.3条恐怕不确切“消火栓的间距应由计算确定,且高层建筑不应大于30m,裙房不应大于50m”裙房主楼连通,近年来多为营业用房,如商场,此时消火栓间距取50m绝对不可以。即使按GBJ16-87,第8.62条之二“室消火栓的布置应保证有两支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室任何部位”的要求,消火栓间距取50m也是不行的。而只有在“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24m时,且体积小于或等于5000m3的库房,可采用1支水枪的充实水柱到达室任何部位”的情况下,才允许消火栓间距不大于50m。显然GB50045-95关于裙房消火栓间距值不如GBJ16-87要求高,是不舒适的。另外,GB500-45-95中的“不应大于30m3也欠妥、欠严密。笔者认为应改写为“当采用单阀单出口消火栓时,间距不应大于30m,采用双阀双出口消火栓时间距不应大于50m”为妥,当然还是要以计算为准。
四、关于地下室排水问题 GB50045-95,6.3.3.11条消防电梯间前室门口宜设挡水设施。消防电梯的井底应设排水设施,排水井容量不应小于2.00m3,排水泵的排水量不应小于10l/s。
不难理解,此条是为了保证消防电梯正常而安全地运行,以利于救人、灭火。对此大部分设计人员还是考虑了排水设施。消防泵房、变配电站、柴油发电机房常常设于高层建筑的地下室,如果地下室积水甚至被淹,灭火将从何谈起?所以地下室排水与消防电梯井底之排水某种意义上说同等重要。事实上如何及时排出造成地下室水患之水往往不为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