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关于加快城乡发展一体化推进农民进城(镇、区)集中居住的实施意见
太仓建设实施方案

太仓建设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我们要明确太仓的未来定位:打造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现代化港口城市、创新驱动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生态宜居的江南水乡典范。
二、具体措施1.基础设施建设(1)交通网络优化。
加快高铁、高速公路、港口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太仓的区域交通地位,为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完善。
加大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投入,提高市民生活品质。
2.产业发展(1)聚焦高新技术产业。
以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为主导,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企业。
(2)提升传统产业。
对纺织、机械、化工等传统产业进行改造升级,提高产业附加值。
3.生态环境建设(1)打造生态绿城。
加大绿化投入,提升城市绿化覆盖率,营造宜居生态环境。
(2)保护水资源。
加强水环境治理,确保水清、岸绿、景美。
4.文化旅游(1)挖掘历史文化资源。
加强对古城、古镇、古村落等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开发,打造文化旅游品牌。
(2)丰富旅游产品。
开发一批具有太仓特色的旅游线路和产品,吸引更多游客前来旅游度假。
5.社会事业(1)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加大社会福利、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投入,提高市民生活水平。
(2)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教育质量,满足市民多样化教育需求。
三、实施步骤1.调查研究。
深入了解太仓实际情况,为实施方案提供准确数据支撑。
2.制定方案。
根据调查研究结果,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
3.推进实施。
明确责任主体,分解任务,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4.监督评估。
定期对实施方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估,及时调整优化。
四、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太仓建设实施方案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方力量,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2.完善政策体系。
制定一系列支持太仓建设的政策措施,为实施方案提供有力保障。
3.落实资金保障。
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加大财政投入,确保实施方案资金需求。
4.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培养一批本土人才,为太仓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推进农民集中居住的路径分析

资 金 平 衡 和 政 策 激励
民集中居住 的落脚点真正体现到 改善
住率达到 3 . 新建各类集中居住 区 86 %,
建设 用地 区的农 民集 中居住 是按 农 民生活质量上。为维护农 民合 法权
张家港市作 出了一些有效 的尝试和 ( 含农村新型社 区 ) 5 共 2个 , 共计建筑 项 目推进计划和上级划拨 建设 用地指 益 , 面积 1 0 6万平方米。 1 在推进过程 中, 一 标来逐步推进的 ,往往是有多少钱 、 有 探 索 :在全市范 围内推行 阳光拆 迁安
对 农 些 已 经 存 在 的历 史 积 累 性 矛 盾 和 问题 多少地 、 办多少事。但是要推进农业用 置 , 拆 迁 补 偿 标 准 、 户 住 宅 丈 量 和
会在一定程度显 露出来 , 同样 , 也必然 地区的农 民集中居住 , 农户安置情况等 内容进行公 相对于 乡( ) 镇 级 评估价格 、 会产 生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因此 , 推 财力不足 的现实问题,如何筹措启动资 开 ;明确 对安置房点位确定和 建设方 进农民集 中居住 , 实际上也是跳出现有 金和实现资金平衡是关键。因此, 召开相关听证会 , 广泛征求农户 、 人 必须正 案 。 对贫 困户 、 少房户 政策框框 、 创新体 制机 制的过 程 , 必须 确处理好三个问题 :推进时序- 农民 大政协代表的意见 ; 解决好如下问题 : 规 划 先 行 集中居住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 , 要根据 在拆迁安置过程 中 ,落 实相 关扶贫措 充分体现政府 关怀 ; 建部 门对安 住 财力状况, 科学合理的确定推进计划和时 施 , 确 序。资金平衡——在农业用地区推进农 置房的规划建设进行全程质量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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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关于全面推进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决定》

苏州市《关于全面推进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决定》苏州市《关于全面推进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决定》(发稿时间:2010-3-8 15:43:20 阅读次数:1872)/images/line2.gif" height=1>2010年2月1日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党的十七大关于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的决策部署,坚持把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作为省委、省政府交给苏州的重大政治任务,作为苏州实现发展新跨越的一次新的历史机遇,在目标定位上体现率先科学和谐发展,在思路理念上坚持“三农”与“三化”互动并进,在发展导向上突出富民强村,在组织保障上强化整体推进,在改革实践上注重完善政策制度和构建长效机制,以农村改革发展的新突破,带动全局改革,促进全面发展,对全局工作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目前,我市已列为全省唯一的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区,国家发改委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联系点,国家发改委中澳管理项目四个试点城市(重庆、成都、苏州、嘉兴)之一。
为了切实巩固提高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开创苏州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新局面,有力推动转型升级,加快建设“三区三城”,全面提升苏州创新能力、综合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率先科学和谐发展,特作如下决定。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城乡一体示范区的目标定位,坚持以富民优先为导向,以科学规划为前提,以制度创新为关键,以扩大内需为动力,以组织建设为保障,进一步推动“三农”与“三化”互动并进,使苏州既保持鱼米之乡优美的田园风光,又呈现先进和谐的现代文明,率先形成城乡发展规划、资源配置、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就业社保和社会管理一体化的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始终坚持富民优先原则。
关于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意见3篇

关于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意见精选3篇(一)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是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任务,也是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
为此,我提出以下意见:1.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政府应该加大对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供给的投入,提高农村地区的公共服务水平,缩小城乡差距。
2. 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逐步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促进农民土地有序流转,增加农民收入来源,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3. 加强农村产业发展。
鼓励农村地区发展特色产业和农产品加工业,提高农民的创业就业机会,增加农民收入。
4. 加强城乡人才流动和培养。
鼓励城市人才流向农村地区,提供更多的就业和创业机会,同时加大对农村地区的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农民素质和技能水平。
5. 推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
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高农民的养老、医疗和教育等社会保障水平,提高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6. 落实扶贫攻坚政策。
继续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确保贫困人口脱贫,助力农村地区实现全面发展。
7. 加强城乡规划协调。
综合考虑城市和农村的发展需求,合理规划土地利用,加强城市和农村的空间整合,实现城乡发展的协调性和可持续性。
总之,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同时注重改革创新,加强政策措施的有效实施。
只有实现城乡一体化,才能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让广大农村地区的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关于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意见精选3篇(二)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广泛应用,加快推进我市信息化建设已成为提升城市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
为此,我们提出以下实施意见:1. 制定全面的信息化建设规划:建立全面的信息化建设规划,包括目标规划、路线图、重点项目等,明确推进信息化建设的方向和重点。
2. 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信息化基础设施的投入,包括网络、服务器、存储设备等,提高信息化的基础能力。
太仓市加快城市现代化建设 全力打造最佳宜居城市——太仓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 1 年太仓市 围绕总规修 编形成新一轮城 乡规划体系。从总体规划到分项规划再到专项规划 .从城市到 区镇再到农村.规划编制工作取得 了较大成果。 00
l 《 、 太仓市城 市总体规划 》完成最终成果 自2 0 年启动了新一轮城市总体 规划的修 编工作 。目前已完成全部成果编制。在这一轮城市 总规 中,确立 09 了 一市双城三片区”的城市 总体构架 。为全市经济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提供了强大的规划支撑 。 2 孥 、 项规划全而启动 2 0 年下半年和2 1 年启动编 制的村镇布局规划 、综合交通规 划、绿地 系统规划 、城市燃气规划等专项规 划,都 已全面进入编 09 00
本完工。
三 、努 力创 新 适合 现 代 化城 市建 设 的 行 业管 理 新 方式
2 1 年以来 ,太仓经济 呈现 出加速发展 的良好态势,全市建设总量较去年同期有较大幅度的上升。为此 .太仓不断创新管理方式 。强化行业服务。 00 l ,推行 行政 许町甫度改 革 .不断提 升项 目 批效率 。从2 1 年4 1 唾 0 0 月 日开始 , 建部门所有6 项许 可审批项 目。全部进入 了市 行政 服务中心 。并从受 住 9 理、发件 、经办、审核、核准和签发6 个环节 .以 “ 简化程序、缩短 时间、提高效率” 为目标进行了流程再造 ,从程序上平均缩短时间3 天。 目前.从实际 —5 办理情况看 ,项 目平均办理时间比规定期限还要缩短近2 天,提前办结率达9 %以上。变承诺制 为即办制 。变多个部 门办理为联合多个部 门共同办理 .变企业 5
制阶段 。并在年底前 完成。
3 制: 、 巾心镇I 美总体规划 .以及 点 疗区 、地块的规划没计已形成初步成果。如 :璜泾镇总规 因铁路线位变化已经完成调整 。沙溪镇总规已出成果正在
中共苏州市委员会、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提升城乡一体

中共苏州市委员会、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提升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的若干意见【法规类别】村镇集镇建设【发文字号】苏发[2013]1号【发布部门】苏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13.01.11【实施日期】2013.01.1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中共苏州市委员会、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提升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的若干意见(苏发〔2013〕1号)近年来,全市上下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把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作为推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综合性有效抓手,紧紧抓住城乡一体化改革试点重大机遇,科学谋划、先行先试,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取得重大进展,逐步成为苏州最大的特色、最大的优势、最大的品牌。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指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
当前,全市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已进入纵深推进、攻坚突破、整体提升的新的关键阶段。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提升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加快“三区三城”建设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进程,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三区三城”建设总目标,突出创新引领、转型突破、强村富民、生态优先,以更大的勇气在土地使用、金融支持、产业转型、资源配置、经营机制、社会管理等方面持续加大创新力度,加快完善城乡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努力实现新型城镇建设、集体经济壮大、农民持续增收、现代农业园区发展、生态环境优化、公共服务均等新的更大突破,全面提升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一体化水平,以城乡一体化的率先确保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率先。
二、目标要求按照在全省全国率先建成城乡一体示范区的工作定位,到2015年全市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主要目标要求是:--现代农业建设成效显著。
加快改革创新 促进城乡融合——苏州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实践与体会中共江苏省委常委、苏州市委书记蒋宏坤

加快改革创新促进城乡融合——苏州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实践与体会中共江苏省委常委、苏州市委书记蒋宏坤佚名【摘要】加快形成城乡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
近年来,苏州作为江苏城乡发展一体化综合改革试点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总体要求,以破除城乡二元结构为核心,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关键,以优化配置城乡资源为重点,努力先行先试,在探索具有苏州特色的城乡发展一体化上进行了有益尝试。
【期刊名称】《群众》【年(卷),期】2011(000)003【总页数】2页(P12-13)【关键词】城乡发展;省委常委;一体化;苏州;改革创新;城乡融合;市委书记;江苏【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291.3加快形成城乡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
近年来,苏州作为江苏城乡发展一体化综合改革试点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总体要求,以破除城乡二元结构为核心,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关键,以优化配置城乡资源为重点,努力先行先试,在探索具有苏州特色的城乡发展一体化上进行了有益尝试。
不断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是改革开放以来苏州始终紧紧把握的工作重点,也是苏州发展的鲜明特色。
上世纪80年代起,苏州就积极实行“以工补农”、“以工建农”,90年代末开始积极探索统筹城乡发展新路径,尤其是2008年列为省试点,苏州全面加快了城乡发展一体化进程,取得了“五个一体化”的明显进展。
一是各项规划逐步实现城乡对接。
城镇空间规划得到优化,村镇布局规划加快完善,工业、农业、居住、生态、水系等重大专项规划逐步实现城乡对接。
以规划为引领,发展新城市、繁荣新市镇、建设新社区,全市形成了一个中心城市、五个副中心城市、若干个中心镇(新市镇)的城镇发展格局,2.1万个自然村落按照现代社区型、集中居住型、整治改造型、生态环保型、古村保护型等五种模式规划建设为一批新型社区。
二是城乡产业一体化布局基本形成。
加快建设以现代农业为基础、先进制造业为支撑、现代服务业为主导的产业体系。
农民向城镇和农村居民点集中的实施意见

南京市政府关于郊县农民向城镇和农村居民点集中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05]224号各郊县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实施“三个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居住向城镇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是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区域协调发展,建设节约型社会、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
农民向城镇和农村居民点集中(以下简称“农民向城镇集中”)是“三个集中”的核心与关键,为了加快推进这项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加快实现“两个率先”战略目标,着眼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突出加快城市化进程这条主线,着力统筹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全力推进“农民向城镇集中”,迅速提高我市的城镇化水平。
2、总体要求:坚持科学发展观,促进城市与农村、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坚持立足南京城市功能定位,深刻认识城市化的不同发展阶段,在本市城镇体系规划的指导下,构建并完善布局合理、协调发展、吸纳性强、辐射面广的城镇空间体系;坚持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深化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不断增添城镇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坚持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充分调动好、保护好、发挥好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维护好城乡社会稳定;坚持分类指导,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农民向城镇集中”,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进程。
3、基本原则:“农民向城镇集中”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工作中必须坚持以下原则:──城乡统筹: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城乡规划、建设与管理,统筹一二三产业发展,坚持区域经济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因地制宜: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克服一刀切、“标准化”的做法,深刻认识各个城镇的自身优势和特征,掌握不同城镇发展的客观规律,实施科学、灵活、多样的城镇集中模式,保持风格,突出特色,彰显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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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关于加快城乡发展一体化推进农民进城(镇、区)集中居住的实施意见
为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居住向社区集中、土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加快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进程,根据省、苏州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对推进农民进城(镇、区)集中居住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以改善农村民生、提高农民生产生活水平为根本,以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改变农村环境面貌为重点,破除二元结构,创新体制机制,鼓励农民进城进镇落户,引导农民入住集中居住区,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协调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市场运作。
充分发挥政府行政推动作用,加大公共财政对“三农”的投入力度,加强规划引导,尊重农民意愿,保护农民利益。
同时,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的配置作用,建立农民、集体、政府之间的利益共享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切实为农民进城(镇、区)集中居住营造最优的环境。
2.统筹建设,集聚发展。
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向城镇转移、居住向城(镇、区)集聚。
合理确定农民安置公寓房和集中居住区的布局和规模,推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切实改进农村建房模式,对农民进城进镇居住的全面推行公寓房。
3.依法管理,体现特色。
严格按照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法定程序规范安置房建设。
加大违法建筑整治力度,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安置用公寓房以优质地块选址、多层与高层合理搭配、并按城市社区完善配套设施。
规划建设的农民
集中居住区,既尊重地方风俗习惯、体现江南水乡特色,又具有丰富文化内涵、反映时代特征。
三、目标进度
到2012年,全市50%以上农户进城进镇进区集中居住;再用5~8年时间,基本实现全市农民集中居住。
四、实施重点
各规划区预拆迁集中一批;重大项目建设拆迁集中一批;农村危房改造集中一批;城乡环境整治集中一批;10户以下的自然村落整合集中一批;其他需要进城(镇、区)的农户集中一批。
五、主要政策
1.农民进城进镇、农房拆迁安置。
(1)凡是本市市、镇规划区、太仓港经济开发区(港区、新区)、科教新城开发建设需要和市、镇规划区以外因社会公益事业、经济建设需要成片开发所涉及被拆迁的农民住宅,采取拆迁或预拆迁办法,并以公寓房进行安置。
具体拆迁安置补偿按太政发〔2003〕79号、99号和太政发〔2009〕68号文件规定的相关政策执行。
(2)对本市市、镇规划区、太仓港经济开发区(港区、新区)、科教新城区域外的农户自愿放弃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进城进镇落户的,采取“土地换保障”办法,实行“拆一还一”、公寓房安置,也可实施货币安置。
(3)本市无农村居民户口的家庭,目前在农村仍有宅基地和房屋的,对自愿拆除房屋、原宅基地交回集体的,享受“拆一还一”政策,实行公寓房安置,也可实施货币安置。
(4)凡属拆迁或预拆迁安置的农民公寓房,五年内办妥土地证和房产证。
五年后上市交易的,确保每户留用居住面积人均不少于30平方米。
2.农民进区集中居住。
(1)对市、镇规划区、太仓港经济开发区(港区、新区)、科教新城区域外无“三置换”意愿的农户,符合改建、新建住房条件的,由农户提出申请,经村委会审核,并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规划的集中居住区上安排建联体或联排住房,不准在集中居住区以外改建、新建住房。
集中居住区的基础设施由市、镇、村三级投资建设。
(2)对涉及农民集中居住区项目建设的行政性规费,除上缴国家、省、苏州市外,予以免收。
3.切实保障农民权益。
(1)对拆迁或预拆迁安置入住公寓房并自愿放弃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进城进镇的农民,实施向城镇居民身份的转换,按常住地办理户籍登记手续,在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享受城镇居民同等待遇。
(2)加大对进城进镇农民的就业创业支持力度,实行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城镇就业困难人员援助制度和职业培训制度。
劳动年龄段人员进城进镇后半年内免费介绍岗位,确保一户有一人以上就业。
有创业愿望的农民,优先解决小额信贷。
(3)农民进城(镇、区)集中居住后,在原村集体经济组织中已拥有的集体资产所有权不变,按社区股份合作社章程享有股份和收益分配的权利。
4.创新土地使用制度。
(1)实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制度,地方政府可预支拆旧复垦面积30%左右的周转指标,先期用于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
(2)实施现代农业示范区总面积3%的农业设施用地指标政策,加快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现代高效农业发展。
(3)落实村集体留用地政策,在规划时留出10%左右作为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村庄整理、宅基地置换节约的土地10%留给村集体用于发展农村集体经济。
5.创新农村经营体制。
(1)进入集中居住区建房落户的农户,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
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2)农户进入集中居住区流转出来的承包土地、进城进镇放弃承包经营权的土地和复垦的宅基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发起组建合作农场,实行专业化生产、企业化管理、规模化经营。
(3)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于合作农场,合作农场的可分配收益按股分红,也可采取保底分红。
吸纳农民资金入股,发展合作项目,获得股金分红。
六、工作措施
1.行政推动农民集中居住。
各镇(区)是推进农民进城进镇进区集中居住的主体,要把这项工作作为改善农村民生、拓展发展空间、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的重要举措,花大力气抓实、抓好。
市级建立健全综合协调机构,落实工作任务和管理职能。
农工办、发改委、住建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水务局)、农委、城管局、卫生局、环保局、人社局、民政局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机制;供电、供水、通讯等部门应进一步优化服务,合理定价,提高办事效率。
2.提高规划建设水平。
分地区、分类别就安置用公寓房建设和集中居住区建设的人口规模、配套设施建设、形态式样、建筑风格、房屋容积率等提出指导性意见。
针对农民生产生活方式的特殊性以及农村社会管理繁杂等特点,在农民集中居住区规划设计上,适度增加公共服务配套用房面积,提高农民集中居住区宜居水平。
3.切实加强建设管理。
严格执行建设行业法规和各项建设审批制度,坚决刹住农村零散建房,坚决杜绝无证建房或不按规划建房,严肃查纠违法建筑,对有
令不行者,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各镇(区)、村应研究落实工作措施,将村容村貌、区内道路交通、环卫保洁等各项工作纳入长效管理,真正把集中居住区建成和谐文明的现代农村新型社区。
4.拓宽投融资渠道。
市、镇分别建立投融资平台,筹措农民进城(镇、区)集中居住专项资金,用于安置用公寓房的建设、集中居住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换保障。
专项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村庄整理、宅基地置换节约的土地,其增值收益所得资金注入市、镇投融资平台还本付息、封闭运作。
七、组织领导
推进农民进城(镇、区)集中居住是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中的一件大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强,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建立工作机制,明确责任主体。
市成立推进农民进城(镇、区)集中居住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级机关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市委农工办合署办公,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把推进农民进城(镇、区)集中居住列为各镇(区)一把手工程,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组建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农民进城(镇、区)集中居住工作有序推进。
2.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工作氛围。
认真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采取现场参观、媒体宣传、图片展览、发放资料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推进农民进城(镇、区)集中居住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和相关政策,在全市上下营造推进农民进城(镇、区)集中居住的良好氛围。
3.加强工作指导,严格检查考核。
市推进农民进城(镇、区)集中居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发挥好牵头作用,切实加强对农民进城(镇、区)集中居住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查;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积极帮助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加强业务指导;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应严明组织纪律,使干部做到以身作则,并确保阳光操作;各镇(区)必须认真抓好本地推进农民进城(镇、区)
集中居住的组织实施,确保时序进度。
市委、市政府对推进农民进城(镇、区)集中居住工作列入各镇(区)考核内容,严格考评奖惩。
本意见自2010年5月1日起实施。
本意见由市推进农民进城(镇、区)集中居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并由市级相关部门研究制定配套实施细则。
中共太仓市委员会
太仓市人民政府
201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