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集人[2004]377号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新建火力发电企业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新建、扩建电厂生产准备导则(试行)

关于印发《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新建、扩建电厂生产准备导则(试行)》的通知国电集生[ 2005 ] 182号集团公司各分支机构,各新建、扩建单位:为规范新建、扩建电厂的生产准备工作,集团公司制定了《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新建、扩建电厂生产准备导则(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联系。
附件: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新建、扩建电厂生产准备导则(试行)二〇〇五年五月三十日附件: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新建、扩建电厂生产准备导则(试行)1.总则1.1适用范围本导则规定了新建、扩建电厂生产准备的内容和要求,适用于集团公司新建、扩建电厂的生产准备工作。
1.2生产准备的内容生产准备的内容包括建立生产组织,员工定岗及岗位培训,编制规程制度,筹备生产设施,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等。
新建、扩建电厂应根据工程进度编制生产准备工作网络计划,统筹安排员工培训、生产设施建立或完善、规章制度编制等工作。
1.3生产准备期新建、扩建电厂的生产准备一般从有限公司成立开始,到机组完成168(72 +24)h 试运行,进入试生产为止。
1.4职责划分1.4.1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新建、扩建电厂的生产准备工作的归口管理;人力资源部负责新建、扩建电厂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的审批和培训管理;工程建设部负责组织工程的建设、机组的启动调试和机组达标投产等工作。
1.4.2分支机构负责指导、检查.、监督所在区域新建、扩建电厂的生产准备工作,协调解决生产准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4.3新建、扩建电厂项目公司是生产准备的责任主体,具体做好生产准备工作,以确保机组的顺利接收和发电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
2.生产组织2..1机构设置新建(扩建)电厂按照《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新建火力发电企业组织管理办法(试行)》(国电集人[2004] 377号)和《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关于规范企业“四定”工作的实施办法》(国电集人[2005] 60号)建立生产管理机构,该机构应能有效地实施对发电生产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火电工程安装交付调试基本条规定(试行)有代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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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汽包内部装置已拆除;
b)汽包与酸洗无关表计均隔离;
b)选取汽包底部仪表管安装好临时液位计;
d)设置好清洗用的汽包顶部排氢门;
e)炉下水包内设节流装置在清洗前缓装;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管道篇)DL 5031—1994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锅炉篇)建质[1996]111号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管道篇)国电源[2001]116号
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DL 5000—2000
火力发电厂锅炉化学清洗导则DL/T 794—2001
火力发电厂水汽化学监督导则DL/T 561—95
b)烟风系统内送、引风机、空预器试转合格;送、引风机、空预器轴承润滑系统正常,冷却水系统能正常投用;空预器吹灰系统、清洗系统、消防系统及火灾报警已能正常投用;锅炉冷态试验结束,风门挡板位置正确;电除尘加热及振打装置已调好,可投用,安装、调试记录,验收签证齐全。
c)清洗范围内的吊杆和弹簧吊架已调好,水压销拔掉;膨胀指示器齐全;炉底水封,灰斗水封可投用;火检扫描风机,炉膛火焰监视系统,水位监视系统;仪用空压机系统能连续正常运行满足点火要求;辅助蒸汽系统调试完成;安装、调试记录,验收签证齐全。
d)汽机专业需投用的循环水系统、工业水系统、冷却水系统、厂用蒸汽系统、凝结水系统安装、调试结束,具备投用条件。安装、调试记录,验收签证齐全。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火电工程调整试运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2006版)国电集工[2006]41号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火电工程执行概算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火电工程执行概算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国国电集团公司造价管理办法》确定的造价管理体系和造价控制要求,为了统一火电工程执行概算的编制原则、方法和内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公司是实施执行概算的主体,应根据集团公司的安排积极组织和开展相应工作,并以此作为控制目标,努力降低工程建设成本,严格控制工程造价。
第三条批准的执行概算是编制年度投资计划、上报年度完成投资统计报表,和对项目公司进行造价考核的主要依据,并作为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的主要依据之一。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全资和控股的新建、改建、扩建的火电建设项目。
第二章执行概算的编制第五条执行概算的编制应符合以下原则:(一)执行概算应控制在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额度内;(二)执行概算的项目设置应满足工程建设管理要求,并与设计、设备、监理、施工、材料招标的管理口径保持一致;(三)执行概算的价格水平和费用标准应真实反映工程和市场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工程实施管理;(四)执行概算的表现形式应简洁、直观,满足不同层次的管理需要,编制过程中要达到《电力工业基本建设预算编制办法(2002年版)》概算表三的深度。
集团公司审定批复的内容原则上为表二深度,部分特殊系统(方案)视情况表现到表三深度。
(五)执行概算编制时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工程项目实施中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适当留有控制余地。
(六)执行概算的每一项都应有独立的编号,编号规则应与《中国国电集团工程项目基建MIS功能构建原则性方案》中要求的编号原则相一致。
第六条执行概算的编制完成时间:工程三大主机及主要辅机招标结束,工程主体施工招标完成后一个季度内。
在条件成熟时,也可在初步设计审查后一个季度之内完成。
第七条执行概算由以下部分内容组成:1. 目录;2. 编制说明;3. 执行概算总表;4. 专业(设备购置费、建筑、安装)汇总表、其他费用执行概算表;3565. 设备购置费用表;6. 单位工程执行概算表(对于已招标的部分要单独表现甲方采购材料表);7. 分年度资金使用计划表;8. 执行概算与初步设计概算分析对比表;9. 相应的附表、附件等。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职工惩处规定

本页为著作的封面,下载以后可以删除本页!【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职工惩处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节适用范围和原则第一条为强化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监督约束机制,规范职工行为,保障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与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
由中央和国家机关任命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职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的,依照本规定给予处分。
国家和上级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条给予职工处分,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二)定性准确,处理恰当;(三)程序合规,手续完备。
第五条对违规违纪职工处分权限,依据本规定,按照“谁管辖,谁处理”的原则办理。
第二节处分的种类和运用规则第六条处分的种类为:(一)警告;(二)记过;(三)降职(降级);(四)撤职;(五)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条处分期间与解除:处分期间指作出处分决定之日起至解除处分之日止,分别为:(一)警告,六个月;(二)记过,十二个月;(三)降职(降级),十二个月;(四)撤职,二十四个月。
第八条本规定所称降职(降级),降职是指有行政职务的人员降低职级;降级主要指对无行政职务人员,对其工作岗位级次的降低。
本规定所称撤职,是指有行政职务的人员撤销现任职务。
第九条受到处分的职工在处分期间不得评选先进或优秀人才,不得列为后备干部,不得晋升职务,不得提高级别和工资档次。
受降职(降级)处分的,降低一个职级(岗级)。
受撤职处分的,降低两个职级。
无相应岗位的,由所在单位安排临时工作,根据其所从事的工作发给适当的劳动报酬。
受解除劳动合同处分的,所在单位同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十条受处分(除解除劳动合同外)职工,在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没有再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处分自动解除。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规章制度汇编

一、总经理工作部
1.公司突出贡献奖励办法???????????12.公司招待费管理规定????????????53.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办法???????????7
4.公司损失电量考核办法???????????70
五、安全监察环保部
1.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试行)?????722.公司全员安全风险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押金管理办法(试行)????80
六、生产技术部
1.公司节油指标考核管理办法(试行)?????822.公司运行小指标竞赛管理办法(试行)????863.公司设备检修奖励办法(试行)???????89
第十三条以上奖励经总经理批准后,由总经理工作部视情况发布嘉奖令(并存档),由人力资源部、财务产权部办理发放奖励。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公司总经理工作部负责解释。
篇二:最全的公司企业规章制度汇编
************有限公司规章制度
前言·····························································································2
第四章授予集团公司各类荣誉称号奖励
第十条奖励
(一)国电特级奖状、国电一级奖状、国电一级红旗奖状、国电二级奖状、国电二级红旗奖状、国电三级奖状、国电三级红旗奖状、国电模范职工之家、国电五四奖状。按照集团公司奖励金额全部奖励相关单位。
(二)荣获国电特级奖章、国电一级奖章、国电一级红旗奖章、国电二级奖章、国电二级红旗奖章、国电三级奖章、国电三级红旗奖章、国电五四奖章。按照集团公司奖励金额全部奖励给先进个人。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火力发电技术监督检查评价标准

附件1: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火力发电技术监督检查评价标准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二○一一年二月目录一、技术监督综合管理 (1)1.1综合技术监督管理检查评分标准 (1)1.2综合技术监督常用标准 (2)二、绝缘技术监督 (3)2.1绝缘监督检查评分标准 (3)2.3绝缘技术监督工作必备的标准 (10)2.4应具备的绝缘监督资料 (10)三、金属技术监督 (11)3.1金属技术监督检查评分标准 (11)3.2金属技术监督工作必备的标准 (14)3.3金属技术监督档案 (15)四、电测技术监督 (17)4.1电测技术监督检查评分标准 (17)4.2电测技术监督工作必备的标准 (19)4.3电测试验室温度、湿度的要求 (20)4.4电测专业应持有的制度 (20)4.5电测专业应持有的计量法规及检定规程 (20)五、化学技术监督 (21)5.1化学技术监督检查评分标准 (21)5.2化学技术监督工作必备的标准 (28)5.3电厂应建立健全的技术资料档案: (36)5.4电厂应建立的规章制度 (36)5.5电厂应绘制与现场设备、系统一致的下列图表 (37)六、热工技术监督 (38)6.1热工技术监督检查评分标准 (38)6.2 附件一:主要热工保护系统 (43)6.3 附件二:主要自动调节系统 (44)6.4 附件三:自动调节系统品质指标 (44)6.5 现场主要仪表的检测范围 (44)6.6热工实验室管理制度 (50)七、节能技术监督 (51)7.1锅炉节能技术监督检查标准 (51)7.2锅炉设备监督 (55)7.3锅炉技术监督工作必备的标准 (57)7.4 汽机节能技术监督检查评分标准 (59)7.5 汽机设备监督 (64)7.6汽机技术监督工作必备的标准 (68)八、环境保护技术监督 (70)8.1环保技术监督检查评分标准 (70)8.2环保技术监督工作必备的标准 (73)8.3环保技术监督档案 (76)九、继电保护、励磁和自动装置及直流系统技术监督 (78)9.1继电保护、励磁和自动装置技术监督检查评分标准 (78)9.2继电保护、励磁及直流系统技术监督工作必备的标准 (84)9.3发电企业应具备的技术资料 (87)十、电能质量技术监督 (89)10.1电能质量技术监督检查评分标准 (89)10.2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必备的标准 (90)10.3参考资料 (91)十一、旋转设备振动技术监督 (92)11.1旋转设备振动技术监督检查评分标准 (92)11.2振动技术监督工作必备的标准 (93)一、技术监督综合管理1.1综合管理检查评分标准1.2综合管理常用标准二、绝缘技术监督2.1绝缘监督检查评分标准2.3绝缘技术监督工作必备的标准2.4应具备的绝缘监督资料1.符合实际情况的电气设备一次系统图、防雷保护与接地网图纸。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送器等)进行检验。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第五章 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发电企业应建立健全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制度。其内容包括: (一)发电企业电能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二)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岗位责任制度。 第十六条 报表及年度总结 (一)每月对电能质量指标进行统计,形成月度报表(见附录 3) ,在每月 7 日前 上报分子公司审核并报技术监督中心。 (二)在年底对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进行年度总结,并于每年 1 月 15 日前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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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s。 (3)汽轮发电机组参与一次调频的负荷变化幅度, 正向调频负荷 (即机组负荷增加) 不应小于机组额定容量的 5%,负向调频负荷则不予限制。 (4)汽轮机调速系统的性能指标,如转速不等率、转速迟缓率、转速调节死区等应 符合《汽轮机电液调节系统性能验收导则》 (DL/T 824)的要求。 3. 在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设计中,应根据调度部门的要求,安装自动低频减 负荷、高周切机、失步解列等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自动装置。 (三)频率质量监测 1.一次调频用频率测量取自汽轮机转速测点或系统频率, 自动低频减负荷、 高周切 机、失步解列等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自动装置的频率取自系统频率。 2.发电企业频率调整合格率统计以当地电网调度部门对一次调频和 AGC 调整的考 核为准。 第十三条 电压质量监督 (一)电压监测点设置 发电企业电压监测点设置原则为: 1.当地电网调度部门所列考核点及监测点。 2.厂用高压母线。 (二)电压允许偏差 以电网要求的电压允许偏差值为准,一般发电企业的母线电压允许偏差值为: 1.330kV 及以上母线电压允许偏差值:正常运行方式时,最高运行电压不得超过系 统额定电压的+10%;最低运行电压不应影响电力系统同步稳定、电压稳定、厂用电的 正常使用及下一级电压的调节。 2.220kV 母线电压允许偏差值:正常运行方式时,电压允许偏差为系统额定电压的 0~+10%;非正常运行方式时为系统标称电压的-5~+10%。 3.110~35kV 母线电压允许偏差值: 正常运行方式时, 电压允许偏差为系统额定电 压的-3~+7%;非正常运行方式时为系统额定电压的±10%。 4.35kV 以下母线电压允许偏差值: 为系统标称电压的±5%, 一般可按 0~+5%考虑。 (三)电压调整 1.发电企业应按电网要求投入 AVC 运行。发电机组的自动励磁装置具有强励限制、 低励限制等环节,并投入运行。强励顶值倍数应符合有关规定。失磁保护应投入运行。
火力发电厂节能评价标准修订

附件: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火力发电厂节能评价标准(修订)标准说明节能评价是一种科学的管理手段,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升管理水平和增加企业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火力发电厂节能评价标准(2009版)》(以下简称《评价标准》)以国家、行业和集团公司的相关政策、法规、标准、制度和现场规程、实践经验为依据,针对节能降耗的所有工作活动及能耗指标进行逐项评价。
《评价标准》得到了国电科学技术研究院、系统内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的大力支持和帮助。
《评价标准》的内容共分为9个部分,第1部分为节能管理,主要对节能管理的基础工作进行评价,目的是为了规范节能管理工作内容;第2部分为能源计量管理及其相关指标。
第3至第7部分为与供电煤耗有关指标,包括煤、油、电指标,为了便于现场查评,将其分成了5个部分进行评价;第8部分为水耗,主要目的是通过水耗的指标查评,促进企业的节水工作;第9部分为与电厂节能有关的大宗消耗材料,包括酸碱耗、补氢率、磨煤机钢耗等。
《评价标准》总分为5000分,各指标分值权重是综合了节能降耗管理方面的重要性及指标在发电成本中的影响程度而确定的。
节能评价按照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原则对能耗指标和各要素采用量化评价,用得分率来衡量火力发电厂的节能工作状况。
根据电厂的设备或系统状况计算出应得分;实得分与基础分之比为得分率。
得分率计算公式为:得分率=实得分/基础分×100%。
实得分=全厂指标实得分+各机组指标实得分的加权平均值;基础分=全厂指标基础分+各机组指标基础分的加权平均值;《评价标准》引用的国家、行业有关的政策、法规、标准、规定以及集团公司现行的相关管理制度有:《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电力工业节能技术监督规定》(电安生[1997] 399号)《火力发电厂按入炉煤量正平衡计算发供电煤耗的方法(试行)》(电安生[1993] 457号)《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规定》(急计基础[2000]1268号)《火电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国电发[2001]476号)《火电厂节约用油管理办法》(国电发[2001]477号)《火力发电厂节约能源规定(试行)》(能源节能[1991]98号)《关于防止火力发电厂凝结器铜管结垢腐蚀的意见》([81]生技字52号)《火力发电厂高压加热器运行维护导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GB 17167-2006 《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T 211—2007 《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DL/T 1030-2006 《煤的工业分析自动仪器法》GB/T 15224.3-2004 《煤炭质量分级第3部分:发热量》GB/T 19494.2-2004 《煤炭机械化采样第2部分:煤样的制备》GB/T 7119-2006 《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GB/T 18916[1].1-2002 《取水定额第1部分:火力发电》GB/T 3485-1998 《评价企业合理用电技术导则》GB/T 8117-2008 《汽轮机热力性能验收试验规程》GB 10184—1988 《电站锅炉性能试验规程》GB 12145-1999 《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JB/T 8190—1999 《高压加热器技术条件》DL/T 461—2004 《燃煤电厂电除尘运行维护导则》DL/T 467—2004 《电站磨煤机及制粉系统性能试验》DL/T 468—2004 《电站锅炉风机选型与使用导则》DL/T 478.2—2001 《火力发电厂锅炉机组检修导则第2部分:锅炉本体检修》DL/T 478.4—2001 《火力发电厂锅炉机组检修导则第4部分:制粉系统》DL/T 478.8—2001 《火力发电厂锅炉机组检修导则第5部分:烟风系统检修》DL/T 478.8—2001 《火力发电厂锅炉机组检修导则第8部分:空气预热器检修》DL/T 520—2007 《火力发电厂入厂煤检测实验室技术导则》DL/T 552—1995 《火力发电厂空冷塔及空冷凝器试验方法》DL/T 933-2005 《冷却塔淋水填料、除水器、喷溅装置性能试验方法》DL/T 561—1995 《火力发电厂水汽化学监督导则》DL/T 569—2007 《汽车-船舶运输煤样的人工采取方法》DL/T 581—1995 《凝汽器胶球清洗装置和循环水二次过滤装置》DL/T 956-2005 《火力发电厂停(备)热力设备防锈蚀导则》DL/T 607—1996 《汽轮发电机漏水、漏氢的检验》DL/T 610—1996 《300MW级锅炉运行导则》DL/T 712—2000 《火力发电厂凝汽器管选材导则》DL/T 742—2001 《冷却塔塑料部件技术条件》DL/T 776—2001 《火力发电厂保温材料技术条件》DL/T 783—2001 《火力发电厂节水导则》DL/T 838—2003 《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DL/T 892—2004 《电站汽轮机技术条件》DL/T 932—2005 《凝汽器与真空系统运行维护导则》DL/T 936—2005 《火力发电厂热力设备耐火及保温检修导则》DL/T 1051-2007 《电力技术监督导则》DL/T 1052-2007 《节能技术监督导则》DL/T 5142-2002 《火力发电厂除灰设计规程》《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关于开展创建星级发电企业活动的意见》(国电集生[2005]136号)《中国国电集团公司1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十一五”期间节能降耗指导意见》《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国电集生[2007]514号)《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管理办法》(国电集财[2005]274号)《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节约能源管理制度》(国电集生[2004]47号)《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燃料管理办法(暂行)》(国电集燃[2009]367号)《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燃料管理制度》(国电集燃[2009]444号)火力发电厂节能评价标准序号评价指标评价内容评价方法标准分扣分标准扣分备注1节能管理340 1.1管理体系40(1)节能管理机构及节能责任制检查企业有关节能管理的文件及制度,现场检查各级5未成立节能领导小组扣5分;无生产副厂长(副总经理)为组长的序号评价指标评价内容评价方法标准分扣分标准扣分备注落实节能人员管理职责的划分情况节能领导小组扣3分;领导小组责任不明确扣2分5未建立三级节能网络扣5分;未每年核定调整节能网成员扣3分;三级节能网络未落实工作职责扣2分3未设立节能管理责任人扣3分;没有对节能管理责任人明确节能职责扣序号评价指标评价内容评价方法标准分扣分标准扣分备注2分(2)节能管理和节能监督法律法规、标准制度查看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制度3节能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等不全扣3分(3)企业内部节能管理制度检查本厂《节约能源实施细则》、《节能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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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新建火力发电企业组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电集人[2004]377号
集团公司各分支机构,各直属、全资、控股单位:
为规范集团公司新建发电企业的组织行为,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科学管理水平,特制定《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新建火力发电企业组织管理暂行办法》,现予以印发,请各新建、扩建火力发电企业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与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联系。
附件: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新建火力发电企业组织管理暂行办法
二○○四年九月三日
附件: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新建火力发电企业组织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新建发电企业的组织行为,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科学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全资或控股的新建火电单机容量在300MW及以上的发电企业。
单机容量小于上述规定的新建发电企业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新建发电企业组织管理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
第三条组织管理基本原则
1.产权清晰、权责明确;
2.主辅分离、科学设置;
3.专业化生产与管理;
4.因地因厂制宜。
第四条组织管理基本要求
1.新建发电企业要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成立独立的公司制企业,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
2.新建发电企业实行运检分开、主辅分离。
除热工、继保专业外,新建电厂不配备设备检修、维护和生活后勤服务人员,设备的检修和维护采用招标外委承包的方式,委托给集团公司有关企业承担;生活后勤服务实行社会化服务。
3.新建发电企业实行专业化、区域化、社会化的分工协作,以提高企业的劳动效率和经济效益。
第三章新建发电企业组织管理模式及其主要内容
第五条无老厂可依托的新建发电企业(指集团公司没有指定由现有企业管理生产的新建企业),执行以下组织管理模式及定员标准。
1.组织结构
公司内设总经理工作部、人力资源部、政治工作部、财务产权部、经营计划部、安全监察部等六个职能管理部门和运行部、设备管理部两个生产部门,全面负责企业的经营管理和生产运行工作。
组织机构设置如图1所示。
图1 无老厂可依托的新建发电企业组织机构图
2.生产组织模式
设备运行实行集中控制管理,设备检修实行点检定修制管理。
主机设备、化学系统的运行工作由发电公司直接负责,其余外围系统的运行工作和主辅设备检修、维护通过招标以承包合同的方式委托集团公司所属的其它企业进行管理。
3.劳动定员及领导职数
公司经营班子成员配备不超过5人,职能管理部门设主任1人,生产部门设主任1人,助理若干人。
第六条有老厂可依托的新建发电企业(指集团公司指定的由现有企业来管理生产的新建企业),执行以下组织管理模式及定员标准。
1.组织结构
公司内设综合管理部、财务部、经营部和生产管理部等四个部门,主要负责公司的资产经营及管理等工作,其组织机构的设置如图2所示。
图2 经营公司组织机构图
2.生产组织模式
发电公司不设生产部门,其生产运行、设备维护、检修等工作全部通过招标,委托集团公司系统其它企业进行管理。
3.劳动定员及领导职数
劳动定员为25人。
公司经营班子成员配备不超过3人。
职能部门主任各1人。
第七条老厂扩建企业,原则上实行一厂一制;不能实行一厂一制的,其经营管理和生产管理全部委托老厂,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统一管理、分开核算。
定员标准按原国家电力公司火力发电厂劳动定员标准执行。
第四章人员素质要求
第八条新建发电企业要求员工队伍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业技能普遍达到一专多能,主要运行岗位的值班人员经过仿真机培训合格,达到全能值班员水平。
1.运行人员素质要求
值长:必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的电力类专业的学历,从事运行工作五年以上并有担任机组长岗位一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上岗前应经考核、考试合格。
机组长:必须具备大专及以上的电力类专业的学历,具有在集控操作员岗位上任职满一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上岗前须经考核、考试合格。
值班员:必须具备中专及以上的电力类专业的学历,并有从事运行工作三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上岗前须经考核、考试合格。
2.设备管理人员素质要求
专业主管:应具有大专及以上电力类专业的学历(或技师职称),并从事现场五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经考核、考试合格。
设备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及以上电力类专业的学历(或技师职称),经考核、考试合格。
3.管理人员素质要求
总经理: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具
有十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且在副职岗位任职二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经考核合格。
各部门负责人: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在副职岗位工作二年以上,经考核合格。
其他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经考核合格。
第五章配套措施
第九条新建发电企业应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员工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收入能增能减的用人机制,员工以招聘为主,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企业内部实行竞争上岗。
第十条新建发电企业应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
第十一条新建发电企业实行董事会决定工资。
企业员工实行岗位工资制,以岗定薪,易岗易薪。
企业员工平均工资水平根据不同的组织模式,按照地区行业工资水平的2~4倍核定;企业负责人实行年薪制。
第六章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正在开工建设或即将开工建设的电厂,一律按本办法的标准和要求,选择相适应的模式进行工程建设和相应的生产准备工作。
第十三条各电厂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经所在区域分公司审核并报集团公司核准,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第七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2004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一:
内设机构职责
一、无老厂可依托的新建电厂
1.总经理工作部
负责企业文秘、外事、信访接待、法律事务、档案、企业现代化管理、信息管理等工作。
负责生活后勤的策划、房地产管理。
负责企业形象及对外宣传工作。
2.人力资源部
负责企业机构设置,权限内干部考察、任免、劳动力调配、工资管理、人事档案管理、劳动保护、职称评定、社会保险、职工教育、培训,经济责任制考核。
3.政治工作部
负责企业内部审计、纪检监察工作。
负责党建工作,理论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设。
负责工会及青年团工作。
4.财务产权部
公司财务主管部门。
负责公司日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进行公司资金和资产管理,负责组织企业年度财务预算及财务决算工作,编制公司财务状况报告,编制各种收支计划,对公司成本费用进行预测、计划、控制、预算、分析和考核。
5.经营计划部
负责企业经营策划、市场开发,基建和生产外包工程及计划和费用管理,概预算终审管理,综合统计。
负责企业燃料采购、材料、备
品备件和低值易耗品的采购保管。
负责电力建设,电量、电价、电费、市场信息、市场交易、电力营销基础管理等工作。
6.安全监察部
负责企业发电生产、检修的安全监察工作,组织开展安全性评价,负责消防、保卫、车辆管理和安全文明生产管理等工作。
7.运行部
负责企业发电机组的安全经济运行,负责运行日常的人员管理、技术管理、生产管理,负责对运行服务公司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考核。
8.设备管理部
负责企业设备检修、技术改造、基建工程和环境保护等工程项目的管理,负责掌握企业设备的安全、技术、经济、健康状况,负责设备检修维护,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和隐患,负责管理热工和继电保护等设备的检修、维护工作,负责对维护、检修服务公司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考核。
二、有老厂可依托的新建发电企业
1.综合管理部
负责企业文秘、外事、信访接待、法律事务、档案、企业现代化、信息管理等工作。
负责生活后勤管理。
负责企业内部审计工作。
负责企业劳动、人事、工资、保险、培训管理。
负责党建、纪检监察、工会、青年团工作。
负责企业形象及对外宣传工作。
2.财务部
负责公司日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进行公司资金和资产管理,负责组织企业年度财务预算及财务决算工作,编制公司财务状况报告,编制各种收支计划,对公司成本费用进行预测、计划、控制、预算、分析和考核。
3.经营部
负责企业经营策划、市场开发,基建和生产外包工程及计划和费用管理,概预算终审管理,综合统计。
负责企业燃料采购、材料、备品备件和低值易耗品的采购保管。
负责电力市场建设,电量、电价、电费、市场信息、市场交易、电力营销基础管理等工作。
4.生产管理部
负责企业电力生产业务的管理协调工作;负责安全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设备运行、设备检修、技术改造工作的管理;负责对各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负责对生产承包公司进行监督、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