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和废气样品采样和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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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空气样品采集和保存

环境空气样品采集和保存
11

化氢
密封2-5℃避免日光照射保存
48h
(HJ/T 28-1999)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氰化氢的测定异烟酸-吡唑啉酮分光光度法
12
氯气
将两管样品溶液全部移到100ml容量瓶中,用水洗涤吸收管,合并转移到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标线,混匀,待测定。
常温15d
(HJ/T 30-1999)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气的测定甲基橙分光光度法
7d
(HJ533-2009)环境空气和废气氨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3



/
7d
大气固定污染源氟化物的测定
(HJ/T 67-2001)
储存在实验室干燥器(干燥器内不加干燥剂)内
40d
(HJ480-2009)环境空气氟化物的测定滤纸采样氟离子选择电极法
4



样品采集后应尽快分析,若不能当天测定,应将样品密封后(0-4℃)冷藏保存,保质期不超过48小时
13
酚类化合物
当天分析,若室温不超过25℃,碱性样品可放3天
3d
(HJT 32-1999)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酚类化合物的测定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采样结束后,将采样管置于密闭容器中带回实验室。如不能及时测定,应在4℃以下避光保存,14d内测定
14d
(HJ 638-2012)环境空气酚类化合物测定高效液相
《环境空气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的测定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479-2009)
9
二氧化氮
同氮氧化物HJ479-2009方法
8h-3d
环境空气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的测定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479-2009)
10

空气和废气采样及保存方法

空气和废气采样及保存方法
4.12

空气质量氨的测定
纳氏试^吩光光度法
HJ533-2009
环境空气:用10mL吸收管,以0.5-1.0L/mi流量采气至少45min
工业废气:用10mL吸收管,以0.5-1.0L/mi流量采集,采样时间视具体情况而定。
采样要带空白样。采样后应尽快分析,以防止吸收空气中的氨。女怀自迟快分析,样
品于2-5C保存7天。
无组织采样:过氯乙烯滤膜,连续1小时。干燥洁净的干燥器中保存。
4.22
锰及其化合

(空气)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国家环保总局2003年第四版)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有组织采样:玻璃纤维滤筒,采集颗粒物样品时,原则上每个采样点采集时间不少于3min。每次采样不少于3个样品;气态污染物连续lh或lh内等时间间隔采集4个样品。
序号
项目
检测方法和编号
采样方法和采样量
保存方法和保存期
4.1
林格曼黑度
测烟望眼镜法《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国家环保总局2003年第四版)
白天观察,选择烟气黑度最大的地方且无水蒸汽的部位,连续观察时间不小于30min,观察者可在距烟囱50-300m处观测,根据实际情况可估计0.5或0.25个格林曼黑度。
相色谱法HJ583-2010
采样前,在现场将一只采样管于采样器相连调整采样装置流量,此采样管做调节流量用,不用作分析。打开活性炭管两端,以0.2-0.6L/min流量采集1-2h(废气采集5-10min),若现场大气中含有大量颗粒物,可在采样管前端连接滤头。现场空采样:敲开活性炭管两端后立即用聚乙烯帽密封,并和已采集样品一同存放待会实验室分析。每次采样,至少带一个现场空白样。避光密闭保存,室温下8h内测定。否则放入密闭容器,保存于-20C冰箱中,保存期限为一天。

环境监测中气体样品的保存方法.

环境监测中气体样品的保存方法.

注射器或内壁硅烷化的采样袋采集, 密封,12h内测定
真空苏玛罐直接采样
TVOC《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 (第四版)国家环保总局 2003年 采样罐采样 气相色谱-质谱法 6.1.1.2
贮存在常温干净环境中,2d内测定
保存要点:防止收集容器器壁的吸附和解吸现象,应
选用聚四氟乙烯塑料收集器采集这些性质活泼的气态检测物。因 此,用直接采样法采集的空气样品应该尽快测定,减少收集器内 壁的吸附、解吸作用。
有组织排放中颗粒用滤筒采集,无组织排放用滤膜采集。 滤筒样品采集后放入具塞磨口锥形瓶中, 滤膜样品采集后对折放入干净纸袋中保存
滤膜采集,对折放入塑料袋内,密封, 贮存在实验室干燥器内,40d内完成分析 石灰滤纸采样,有专用采样盒,采样结束后, 采样盒加盖密封带回实验室。采集后的样品 贮存在实验室干燥器内,40d内分析 使用滤筒采集尘氟。 采样结束后滤筒放入干燥洁净的器皿中, 样品常温下可保持一周 滤膜或滤筒,样品采集后对折放入干净纸袋中保存待测。 滤筒样品采集后将封口向内折叠,竖直放回原采样盒中,待测 氯乙烯滤膜采集,采样面向里,将滤膜对折, 放入滤膜袋中,可在室温下长期保存
常用吸收液有水、水溶液和有机溶剂。
பைடு நூலகம்
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甲醛吸收- 副玫瑰苯胺 分光光度法 HJ 482-2009
甲醛缓冲液吸收,样品采集、运输、贮存过程中应避免阳光照射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国家环保总局 甲醛缓冲液吸收,样品的采集、运输和贮存过程应避光。当气温高于30℃时, 2003年 甲醛缓冲溶液吸收-盐酸副玫瑰苯胺 采样后如不能当天测定,可将样品溶液贮于冰箱 分光光度法5.4.1.5 环境空气和废气氯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暂行) HJ 549-2009 环境空气 臭氧的测定 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 HJ 504-2009 空气质量 甲醛的测定 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 GB/T15516-1995 环境空气 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的测定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479-2009 硫化氢《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 (第四版)国家环保总局 2003年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3.1.11.2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气的测定 甲基橙分光光度法 HJ/T30-1999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4-氨基安替比林 分光光度法 HJ/T32-1999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3-2009 空气质量 苯胺类的测定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GB/T15502-1995 甲醇《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 国家环保总局 2003年 气相色谱法 6.1.6.1 用碱性吸收液吸收,样品采集后密封,应尽快分析,若不能当天测定, 应将样品密封后于0~4℃冷藏保存,保存期不超过48h 磷酸盐缓冲溶液吸收,采样管避光保存,于室温暗处存放至少可稳定7d 样品采集在蒸馏水吸收管中,于2-5℃保存,2d内分析完毕,以防甲醛被氧化 吸收液采集。样品采集、运输及存放过程中避光保存,样品采集后尽快 分析。若不能及时测定,将样品于低温暗处存放,样品在 30℃暗处存放, 可稳定8h;在 20℃暗处存放,可稳定24h;于 0-4℃冷藏,至少可稳定3天 氢氧化镉-聚乙烯醇磷酸铵吸收液,避光采样, 8h内测定,采样后现场加显色剂 甲基橙吸收液采集,该样品显色完成后溶液颜色稳定,常温下至少可保存15d NaOH吸收液采集,最好当天分析完毕,在室温不超过25℃, 干扰物影响不大时,可存放3d 稀硫酸溶液吸收,采样管采集完毕应尽快分析,以防吸收空气中的氨, 若不能立即分析,2-5℃可保存7天 硫酸吸收液采集,采好的样品应避光保存,2d内分析完毕,2-5℃可保存7d 蒸馏水吸收,天热时吸收管应浸在冰盐水浴中采样

环境空气和废气中各项目监测采样细则

环境空气和废气中各项目监测采样细则
hj/t28-1999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氰化氢的测定异烟酸-吡唑啉酮分光光度法
有组织:串联2个20ml吸收液多孔玻板瓶,min采集10~30min
无组织:1个5ml吸收液多孔玻板瓶,min采集30~60min
2~5℃密封避光保存,48h内测定
铬酸雾
污染源废气
hj/t29-1999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铬酸雾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24 h连续采样:用内装50 ml吸收液的多孔玻板吸收瓶,以 L/min的流量连续采样24 h。
吸收液温度保持在23~29℃的范围,样品采集、运输和贮存过程中应避免阳光照射。
氮氧化物
(一氧化氮、
二氧化氮)
污染源废气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HJ 693-2014
仪器直读
方法检出限:一氧化氮3mg/m3(以NO2计)二氧化氮3mg/m3
20ml或50ml吸收液,~1L/min采集5~20min
采集好的样品2~5℃保存,2天内分析完毕。
室内空气
GBT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第2部分:化学污染物
酚试剂分光光度法
5ml吸收液,L/min采集10L
24h内分析完毕。
苯系物
环境/室内
HJ 584-2010 环境空气 苯系物的测定 活性炭吸附 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
日均值:100L/min流量采气不少于20h
采样器进气口距地面高度不低于,风速小于8m/s,滤膜毛面朝进气方向,将滤膜压紧至不漏气
颗粒物(TSP)
环境空气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GBT 15432-1995
硫化氢
污染源废气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
一支内装10ml吸收液的大型气泡吸收管min流量采气30~60min,浓度高时串联两支吸收管;min流量采气20~40min。

环境空气和废气现场采样数据记录明细

环境空气和废气现场采样数据记录明细

环境空气和废气现场采样数据记录明细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环境问题变得日益严重。

为了保护环境和人民的健康,监测和控制大气污染变得尤为重要。

现场采样数据记录是评估环境空气和废气质量的关键所在。

下面将详细介绍环境空气和废气现场采样数据记录明细。

1.采样日期和时间:记录进行采样的具体日期和时间。

可以按周、月或季度进行记录,以便后续的数据分析和比较。

2.采样地点:记录采样点的具体位置。

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采样点,例如繁华地区、工业区或居民区等。

同时,还可以记录采样点的经纬度和海拔高度等信息,以便后续的空间分析。

3.采样仪器和装置:记录使用的采样仪器和装置的型号和规格。

采样仪器可以包括大气采样器、废气采样器、颗粒物采样器等。

在记录时应注意仪器的精度和准确度,以确保采集到的数据具有可靠性和可信度。

4.采样时间:记录每次采样的具体时间。

可以采用连续采样或间断采样的方式。

连续采样适用于需要观测长时间变化趋势的情况,而间断采样适用于需要观测特定时间段内的浓度峰值的情况。

5.采样时段:记录每次采样的时长。

通常可以选择15分钟、30分钟、1小时或更长的时间段。

时长的选择应根据所需监测参数和样品类型进行决定。

6.数据记录:记录每次采样的具体数据。

可以包括大气气体浓度、颗粒物质量浓度、有害物质浓度等。

数据记录时应注意准确性和一致性,可以使用分析仪器的数字显示和记录功能,或者手动记录后后续转录。

7.样品编号:分析过程中样品编号的记录十分重要。

样品编号可以按照采样时间、采样地点和样品类型等进行编制。

对于不同类型的样品,如大气样品和废气样品,可以使用不同的编号规则。

8.大气条件记录:记录每次采样时的大气条件,如气温、湿度、风速和风向等。

大气条件的记录有助于在后续的数据分析中对结果进行解释和比较。

9.采样过程记录:记录采样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和异常情况。

可以包括是否有其他污染源的干扰、是否有设备故障或错误操作等。

这些记录对采样数据的解释和分析具有重要意义。

环境空气与废气采样方法

环境空气与废气采样方法

环境空气与废气中各项目监测采样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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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空气与废气中各项目监测采样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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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空气与废气中各项目监测采样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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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空气与废气中各项目监测采样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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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空气与废气中各项目监测采样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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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空气与废气中各项目监测采样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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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空气与废气中各项目监测采样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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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空气与废气中各项目监测采样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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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空气与废气中各项目监测采样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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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空气与废气中各项目监测采样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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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空气各项目监测采样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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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和废气采样及保存方法

空气和废气采样及保存方法
4.2
二氧化硫
空气质量二氧化硫的测定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HJ482-2009
短时间采样:装10mL吸收液,以0.5L/min流量采气45-60min,温度控制在23-29℃。
长时间采样:装50mL吸收液,以0.2L/min流量采气24h,温度控制在23-29℃。
现场空白样:装吸收液的吸收瓶,带到现场,不采气,其他操作相同。
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GB/T15432-1995
24h连续采样。
4.5
饮食业油烟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附录A饮食业油烟采集方法及分析方法
连续采样5次,每次10min。采样工况:饮食业单位作业高峰期。
4.6
苯系物(三苯、苯乙烯)
环境空气苯系物的测定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HJ583-2010
样品采集、运输、贮存过程,应避免阳光照射。
固定汚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HJ/T57-2000
仪器直接测量。
4.3
二氧化氮
环境空气二氧化氮的测定Saltzman法GB/T15432-1995
短时间采样(1h以内):取一支多孔玻璃板吸收瓶,内装10.0mL吸收液,标记吸收液面位置后以0.4L/min流量,采集环境空气6-24L。
每次采样至少做2个空白。样品采集、运输、贮存过程,应避免阳光照射。若不能及时测定,将样品于低温处存放,样品在30℃暗处存放,可稳定8h;在20℃暗处存放可稳定24h;0-4℃冷藏,可稳定3天。
4.8
氮氧化物
定位电解法《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国家环保总局2003第四版)
仪器直接测量
4.9
环境空气PM10和PM2.5的测定重量法HJ618-2011

空气和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VOCs)现场采样作业指导书

空气和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VOCs)现场采样作业指导书

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VOCs)现场采样作业指导书1、概述本作业指导书根据《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气袋法》(HJ 732-2014),气袋采样-Tenax管富集,进行样品采集。

2、方法原理使用真空箱、抽气泵等设备将经固定污染源排气筒排放的废气直接采集并保存到化学惰性优良的氟聚合物薄膜气袋中。

本实验室目前采用聚四氟乙烯材质气袋。

采集好的气袋样品经Tenax管富集后分析。

3、试剂和材料:聚四氟乙烯气袋4、仪器和设备:8R-3520型真空箱气袋采样器(4L/8L)、烟气处理器5、样品样品采集应优先使用新气袋。

如需重复使用采样气袋,必须在采样前进行空白实验。

在已经使用过的气袋中注入除烃零空气后密封,室温下放置一段时间,放置时间不少于实际监测时样品保存时间,然后使用与样品分析相同的操作步骤测定目标VOCs 浓度,如果浓度均低于方法检出限,可继续使用该气袋,抽空袋内气体后保存;否则必须弃用。

样品的富集1)采样装置泄露检查系统连接好后,取下玻璃棉过滤头(图1-2),堵住采样管(图1-4)前端,用一个三通将真空压力表安装于调节阀门(图1-9)前的管路上,再通过快速接头(或其它方式)跳开真空箱直接连接到Teflon 连接管(图1-3);开启抽气泵(图1-11)抽气,使真空压力表读数达到13 kPa,关闭调节阀;如真空压力表在1 min 内下降不超过0.15 kPa,则视为系统不漏气。

如发现漏气应进行分段检查,找出漏点,及时解决。

图11—排气管道;2—玻璃棉过滤头; 3—Teflon 连接管;4—加热采样管;5—快速接头阳头;6—快速接头阴头;7—采样气袋;8—真空箱;9—阀门;10—活性碳过滤器;11—抽气泵。

图2(a)图2(b)2)采样前将气袋直接连到抽气泵,切换到采样状态,将气袋中的气体抽去后装入真空箱,并关闭密封真空箱。

3)将加热采样管伸入采样孔内,进气口位置应尽量靠近排放管道中心位置,如管道内为负压时,应用堵布封严采样管与采样孔之间的缝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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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采样时间:视待测污染物浓度而定。 (5)采样结束:切断采样管至吸收瓶之间的 气路,以防烟道负压将吸收液及空气抽入 采样管。 (6)样品贮存:采集的样品应放在不与被 测污染物产生化学反应的玻璃或其他容器 内,容器要密封并注明样品编号。采集好 的样品应尽快分析。
常见气态污染物采集方式
序号 采集方式 污染物名称 烟尘(颗粒物)、硫酸雾、铬酸雾、铅 及其化合物、氟化物(尘)、沥青烟 等 SO2、NOx、HCl、H2S、苯酚类化合物、 氨、甲醇、氟化物(气态)、甲醛、苯 胺类化合物等 苯系物、乙酸酯类、VOCs、挥发性卤代 烃、丙酮、乙二醇等有机物 等 非甲烷总烃、总烃、臭气等 备注
二、 污染源废气监测

(一) 固定源(有组织排放源) 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通过排气筒向 空气中排放的污染源。 常规监测项目:烟尘、粉尘、SO2、 NOx、CO以及过剩空气系数、压力、流速、 烟气含湿量、温度等参数。 特殊监测项目:硫酸雾、HCl、HF、甲 醛、甲醇、苯酚类化合物、苯胺类化合物、 Cl2、苯系物、丙酮、VOCs、尘铅等。

(三)流动源 机动车尾气监测。(略) (四)恶臭 恶臭气体八种物质:氨气、三甲胺,又有无组织排放。 监测方法:三点比较式臭袋法、化学分析法。

再 见
2、采样位置和采样点:按GB16157-199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 染物采样方法》中9.1.1和9.1.2确定采样 点位置和采样点。 采样位置:采样位置应优先选择垂直管段。 采样点: 由于气态污染物在烟道内混合是 均匀的,可取靠近烟道中心位置作为采样 点。
3、采样装置的连接
参考GB16157-1996《固定污染 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 样方法》中9.2图28,按采样管、样 品吸收装置、流量计装置和抽气泵顺 序连接,连接管路尽量短,按要求检 查采样系统的气密性和可靠性。
空气和废气样品采样和保存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 污染源废气监测 (1)固定源(有组织排放源) (2)无组织排放源 (3)流动源 (4)恶臭
一、环境空气质量监测
监测项目:SO2、NO2、 PM10、 O3、CO
(1)瞬时采样法 每个季度开展5日采样监测,项目主要为SO2、NO2、 TSP,每日早、中、晚各采30min或1h,因时间代表性 差,目前已淘汰。环评监测中还在采用。 (2)24小时连续采样-实验室分析法 (3)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 开展城市空气质量预报、日报 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烟气采样系统 1-- 烟道 2-加热采样管 3—旁路吸收瓶 4—温度计 5—真空压力表 6—吸收瓶 7—三通阀 8—干燥器 9—流量计 10--抽气泵
4、废气样品采集 (1)按要求预热采样管 (2)置换吸收瓶前采样管路内空气 (3)采样 根据待测污染物的不同,选择相应的采 样管,连接管、滤料、吸收瓶,接通采样 管路,调节采样流量至所需流量,采样期 间应保持流量恒定,波动不大于±10%。
2、采样装置的连接 按引气管、样品吸收装置、流量计、抽 气泵顺序连接系统,连接管要尽可能短。 如无必要,吸收装置前可不接引气管。按 要求检查采样系统的气密性和可靠性。
3、样品采集 根据待测污染物的不同,选择各污染物项目相 应的监测规范,接通采样管路,调节采样流量至 所需流量,采样期间应保持流量恒定。 4、样品保存 采集好的样品应尽快分析。如不能及时分析, 应采取密封、避光、冷藏等措施保存。不同污染 物保存时间不尽相同。
1
滤筒采集
等速采样
2
吸收液吸收 活性炭、硅胶 吸附 注射器、真空 瓶采集
3
4

(二)无组织排放源 不通过排气筒无规则排放的污染源。 1、点位布设:应在车间或厂房外的上风 向设对照点,在下风向,按扇形面布设采 样点。 相应标准及规范:GB16297-1996《大 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HJ/T55-2000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有组织排放样品采集
1.点位布设总原则 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应对废气有 组织排放排气筒设置永性监测平台,布设 采样点时应按照国家有关采样方法的有关 规定设置,同时考虑:
(1)点位的代表性:选拔有代表性的采样点。 (2) 点位的可接近性:选择易于达到的采样位 置。 (3) 点位的可操作性:选择能实施采样的地点 (避开涡流、档板、支撑架等)。 (4) 点位的安全性:选择安全可靠的采样位置。 (5) 与有关标准布点要求的符合性:在许可的 条件下,尽量与标准的要求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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