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标准制订与管理办法
课程标准编制的基本原则和管理办法

课程标准编制的基本原则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课程标准是实施专业培养计划,实现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的基本教学指导文件,是配置教学资源、组织教学、进行教学评价和教学管理的主要依据。
为加强课程建设,保证人才培养质量,规范课程标准的制订、修订和管理工作,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编制课程标准的基本原则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服从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明确本门课程在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中的地位、作用和任务;课程目标是职业能力开发和素质培养,防止片面强调本课程的学科系统性、完整性;既要满足“岗位人”、“职业人”的需要,又要考虑能生存能发展的“社会人”、“国际人”的要求。
2.公共课、基础课既要满足专业课教学和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的需要,又要体现高等教育学生综合素质培养要求;课程以应用为目的,以“必需、够用”为度。
基础课可进行模块化或融合式课程改革,有些内容模块可归到专业核心课程结合工作任务进行一体化教学;课程重点推行基于问题、基于项目、基于案例的教学模式,开展自主研究性学习与合作学习。
3.专业课程应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发,根据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任职要求,对接职业标准,改革课程教学内容。
专业核心课程开发要进行典型职业工作任务分析,突破知识技能取向,通过与企业工作过程对接的教学过程,学生掌握实际工作的过程和方法,自我构建个人的经验和知识体系,发展基本职业能力和关键能力。
4.要充分考虑本课程的教学资源条件,处理好教学的先进性与可行性的关系。
要创造条件加大校内外生产性(或仿真生产)实训比例;切实在顶岗实习中体现与工作过程相结合的学习模式,保证学校和企业两个学习场所的学习成为一个整体。
5.坚持以学生为本,体现统一要求和个性发展相结合的原则,鼓励学生适应自身基础和智能特点发展个性。
课程要突出学生的主体作用,调动学生学习的兴趣和主动性,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享受到成功的乐趣,培养合作共事能力,增强自信。
基础课程要适应学生需要组织分级教学,给学生以更大的选择性。
课程标准编制及管理办法

课程标准编制及管理办法为规范课程建设,确保学生学习成效持续改善,不断提升专业建设内涵及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学校专业与课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课程标准内涵课程标准是规定某一专业领域内所属课程的课程性质、课程目标、课程内容、实施建议的教学指导性文件,是对学生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后应该知道什么、能做什么和能做到什么程度的界定和表述,反映了学校对学生学习结果的期望。
课程标准通常包括了几种具有内在关联的标准,主要有内容标准(划定学习领域)和表现标准(规定学生在该学习领域应达到的水平)。
二、课程标准编制依据(一)在重构专业课程体系的基础上编制课程标准。
各专业应该对专业所对应的职业进行系统化、整体化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按照典型工作任务分析法,通过召开实践专家访谈会,提炼典型工作任务、确定职业行动领域、划分学习领域,构建基于工作过程系统化的课程体系,具体确定专业课程体系门类和具体课程。
(二)在分析职业主要岗位要求的基础上编制课程标准。
各专业要对本专业所对应的职业主要岗位进行调研和分析,主要包括:主要岗位对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专业素质的具体要求和典型工作任务是如何被完成的。
三、课程标准编制格式与要求(一)课程标准要素与要求课程标准必须包含课程的管理信息,对课程的要求、规范等。
1.课程名称本课程确定的标准名称。
对于职业核心课程,课程名称与该项典型工作任务相同。
2.课程代码按照学校规定的编码规则对本课程进行编码。
3.适用专业指明该课程适用于何专业。
4.参考学时规定本课程的参考学时(含复习、考核评价学时)5.参考学分理论课、理实一体化课程按照每18学时为1学分确定课程学分;纯实践课程按照每周1学分确定课程学分。
6.课程性质与作用描述课程是公共基础课程、职业基础课程、职业核心课程和职业拓展课程中的哪类课程,以及该课程对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形成何种支持。
7.课程描述(职业行动领域、学习目标、工作与学习内容)该要素只针对职业核心课程,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描述。
关于制订课程标准的原则及管理办法 核心课建设标准

辽宁某某职业学院关于制订课程标准的原则及管理办法高等职业教育课程标准是在高等职业教育阶段,依据教育目标,以学生职业能力和职业技能形成为重点而确定的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标准,是课程组织与实施的纲领性文件。
课程标准的制订,对于明确课程目标,选择课程内容,制订课程实施方案,规范课程的教学过程,指导任课教师完成各项教学任务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为保证人才培养质量,规范课程标准的制订、修订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制订课程标准的基本原则(一)体现职业性原则课程标准应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对课程的要求进行编写,参照职业资格标准编写,要充分体现职业性和岗位性要求,不能只凭编写人的主观想象,或只依据某一教材进行编写,更不能将教材的目录作为课程标准的内容提纲。
(二)突出能力原则以能力分析为基础设计课程,以能力培养为中心组织教学、以能力形成为目标引导学生学习,以企业认可的能力指标体系评价学习成果。
突出能力就是要突出对学生综合能力和实践操作技能的培养,根据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任职要求,参照相关职业资格标准确定教学内容,要将课程教学内容项目化,着眼于探索建立工学结合、任务驱动、项目导向、顶岗实习等有利于增强学生能力的有效教学模式。
(三)可学习性原则“以学生为本”,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以学生已有的知识和能力为依据,以学生的现有经验为起点,以学生的生活经验为基础,满足学生的兴趣与需求。
(四)规范性原则课程标准的文字表达要规范,技术要求和术语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力求文字严谨、术语规范、简明扼要,公共基础课等有特殊要求的课程可对统一格式进行调整。
(五)可操作性原则课程标准的各项内容和要求应清晰明确,尽可能具体化、可度量、可检验,便于任课教师参照执行。
(六)创新性原则打破传统职业教育的约束,构建适合现代职教理念的新课程标准,注重培养学生职业能力和创新能力,满足学生就业、职业发展和个体职业生涯的需求。
二、课程标准的制订程序1.课程标准的制(修)定由课程所属系(部)负责,在教研室主任或课程负责人主持下,组织教师认真学习研讨高等职业教育理念,贯彻学校制订课程标准的各项原则和具体要求,准确理解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经过充分调查研究,提出课程标准编写的基本思路;安排教学经验和专业实践经验丰富的骨干教师负责执笔起草。
管理学基础课程标准

课程成绩 (100%)
考核方式 课堂抽查 (20%)
项目型考核 (30%)
考核项目
考核标准
知识、能力问答 每个学生一学期课堂回答 2 次以上,要求回
(10%)
答内容基本正确、口齿清楚、思维敏捷
课堂考勤、学习 遵守课堂纪律、无迟到早退、听课反应积极
态度(10%)
按照给定的专题,在规定的时间搜集相关资
项目教学 (15%)
九、课程建设等级说明
管理学基础是一门应用性学科,其内容具有综合性、实践性和应用性的特点。 因此,本课程教学主要采用案例教学法、模拟教学法、实地教学法、实地调查法、 培训法、实战训练法等方法开展教学,管理学基础教学从单纯的理论教学模式发 展成为“营销理论+医药案例+模拟实践+课程实习+营销论坛”的五位一体教学 模式。充分利用校内实训场所和校外实训基地,开展模拟教学和实战教学
2.能力目标 掌握管理的基本理论,科学的管理程序和方法,从而提高分析问题与解决问 题的能力,形成基层管理岗位所需要的综合管理技能与素质。 3.素质目标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形成团结协作,分工合作的职业观念,具有对组 织企业负责的情感,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
四、课程内容及实施设计
《管理学基础》课程教学内容及实施设计一览表
料和信息,通过小组讨论和决策,制定解决 方案,并进行当堂答辩,要求基本观点正确、 条例清晰,论据充分、表达清楚以及体现团
队合作精神。
案例讨论报告 (15%)
能够综合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对案例进行深 入剖析,寻求解决的方案,要求能明确提出 自己的看法,有独到的见解
仿真实训 (20%)
以特定情景为基础,承担并完成特定角色的工作,要求能结合 情景的要求,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学校课程计划管理规章制度

学校课程计划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课程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教育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校所有学生和教职员工,涉及学校课程计划管理的各项事务。
第三条学校课程计划管理应遵循“因时因地制宜、注重实效、保证质量”的原则,确保教学活动有序、高效进行。
第四条学校应建立健全课程计划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课程计划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第二章课程计划编制第五条学校应按照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制定年度课程计划,明确每个学期的教学安排和内容安排。
第六条课程计划应包括开课学期、课程名称、课时数、课程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内容,每个专业或班级应制定相应的课程计划。
第七条课程计划的编制应符合国家教育政策和课程标准,确保学生学到真正有用的知识和技能。
第八条课程计划的编制应充分考虑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兴趣爱好,推行差异化教学,提高教学质量。
第九条课程计划的编制要充分征求相关学科教师和学生的意见,形成集体决策,确保教学计划的合理性。
第十条课程计划的编制要及时更新,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确保教学计划的灵活性和可操作性。
第三章课程计划执行第十一条教务处负责课程计划的执行和监督,确保教学活动按照计划进行,做到规范管理。
第十二条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按照课程计划的要求组织教学活动,确保教学进度和教学质量。
第十三条教师要认真备课,及时布置作业、批改作业,保证教学质量,提高学生学习效果。
第十四条学生要按照课程计划的要求认真学习,积极参与教学活动,做到主动学习、课堂互动。
第十五条学校要建立完善的考核评价体系,对课程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四章课程计划管理第十六条学校要建立健全课程计划管理制度,规范管理流程,确保教学活动有序进行。
第十七条教务处要定期召开教学工作会议,研究课程计划管理工作和教学改革问题,提出解决措施。
第十八条学校要建立教学档案管理制度,对每个学生的学习情况和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档案记录和管理。
高中课程计划管理规章制度

高中课程计划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高中课程计划,提高教学质量,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高中学校的课程计划管理工作。
第三条高中学校应当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教育法规、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课程计划管理规章制度。
第四条课程计划管理是指高中学校根据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学需求,组织编制、调整和实施课程计划的活动。
第二章课程计划编制第五条高中学校应当按照教学目标、教学任务和教师队伍状况,合理确定课程计划。
第六条课程计划应当包括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目标、教学方法、教学资源、教学评价等内容。
第七条课程计划应当与学生的知识水平、兴趣爱好和学习能力相适应。
第八条课程计划的编制应当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注重团队合作和教学实践。
第九条课程计划应当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教学质量的持续提升。
第三章课程计划实施第十条高中学校应当根据课程计划,组织教师进行教学实施,并对教学效果进行评价。
第十一条教师应当按照课程计划的要求,认真备课、教学,保证教学质量。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学管理机制,确保课程计划的顺利实施。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加强对教学资源的管理,确保教学设备和教辅材料的充足性和适用性。
第四章课程计划评价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完善的课程计划评价体系,对课程计划的编制和实施进行评估。
第十五条课程计划评价应当综合考虑学生的学习情况、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资源的使用情况。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根据评价结果,及时调整课程计划,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学校应当建立课程计划档案,记录课程计划的编制、调整和评价过程。
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定期对课程计划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九条学校应当加强对课程计划管理规章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提高教师的管理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二十条本规章由高中学校校长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规章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就是高中课程计划管理规章制度的内容,希望学校能够严格执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合格人才。
小学学校课程管理规章制度
小学学校课程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小学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保障师生权益,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小学学校全体师生员工。
学校实行学生全日制管理,教师依法承担教育教学任务,学生依法接受教育教学;学生必须服从学校教育教学管理,遵守校规校纪。
第三条小学学校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教育部门制定的教育教学大纲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保障教育教学质量。
第四条小学学校要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和教学进度,做到因时因材施教,促进学生成长。
第二章:课程管理第五条小学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和教育部门规定的教育教学大纲,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六条小学学校在制定课程计划时,要根据学生年龄、学科要求、教学进度等因素,科学合理地安排各门课程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时间,保证教学质量。
第七条小学学校要根据社会需求和学生兴趣,合理设置选修课程,拓宽学生的知识面,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八条小学学校要加强对课程的审查和评估工作,及时调整课程设置,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第九条小学学校要配备合格的教师,保证教师授课内容准确,教学方法灵活,促进学生学习和发展。
第十条小学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学习情况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第十一条小学学校要建立健全学校教学管理制度,明确学校教学管理责任和任务,确保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三章:课程开发第十二条小学学校要加强课程开发工作,不断完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第十三条小学学校要注重对科学、艺术、体育等领域的课程开发,拓展学生的知识视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十四条小学学校要围绕学生的实际需求,开发符合学生兴趣和特长的课程,促进学生成长和发展。
第四章:课程评估第十五条小学学校要建立课程评估机制,定期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第十六条小学学校要加强对教师的课程评估工作,定期对教师的课堂表现进行评价,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
专业课程标准(教学大纲)编写及管理规定
广州市蓝天技工学校文件穗蓝技〔0000〕00号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编写及管理规定《教学大纲/课程标准》是落实《专业教学计划/教学标准》最基本的教学文件,是规定课程的性质、目标、内容框架,提出教学建议和评价教学质量的纲领性文件,是编选教材、组织教学、评价教学过程和考核教学效果的基本依据,是加强课程建设,实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保障.为保证教学质量,完成教学目标,规范教学管理,特制订如下《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编写及管理规定。
一、编写《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的指导思想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以提高课程教学质量为目标,以创新课程体系和改革教学内容为重点,准确把握课程定位,科学地制定课程标准,整体优化教学过程,充分发挥课程标准对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支撑作用,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二、编写《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的基本原则1、《教学大纲/课程标准》要准确地贯彻《专业教学计划/教学标准》所体现的教育思想和培养目标,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课程标准》要服从课程结构与《专业教学计划/教学标准》的整体要求。
2、编制《教学大纲/课程标准》要坚持系统性、发展性、和实用性三原则,确立素质、知识与能力“三位一体”的课程教学目标。
课程内容必须符合企业相应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国家和行业职业标准相结合,体现课程教学目标的针对性、教学内容的导向性和教学方法的适用性.3、相同课程在不同专业的《专业教学计划/教学标准》中因各自专业特点和课程结构要求不同而有所区别,在编制《教学大纲/课程标准》时要注意根据专业要求和课时安排适当调整教学内容.4、随着专业设置的不断调整以及专业特色的不断强化,有时需要进行课程开发,新课程开发时,须要先进行企业调研,依照职业岗位要求,制订相应课程的《教学大纲/课程标准》,而后再确定使用教材或编写校本教材.不能是先定教材,再依教材编制《教学大纲/课程标准》。
课程标准编制规范
课程标准编制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课程标准制订工作是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关键,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抓手。
为深化“三教”改革,规范课程管理,提高课程建设水平,保证课程建设的可持续发展,促进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现将《课程标准编制规范》(以下简称《标准》)的制订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第二条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围绕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和产业转型升级需求,立足全面培养“复合型、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的目标定位,紧扣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充分体现职业教育和教学改革的新成果,体现教学以学生为主体的思想,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突出学生职业能力培养和综合素质的提高。
第三条基本原则(一)坚持立德树人,促进全面发展。
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将思政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劳动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精神和创新创业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坚持需求导向,明确人才培养定位。
完善需求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围绕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基本解决人才教育供给与产业需求重大结构性矛盾,逐步形成教育和产业统筹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
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与人才培养融合,对接最新职业标准、岗位规范,以职业能力为主线构建课程体系,序化、整合教学内容,提升学生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全面培养复合型、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
(三)遵循规律,力求达到科学性、先进性。
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紧扣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充分体现职业教育和教学改革的新成果。
《标准》力求科学、规范,对课程目标、任务和内容要明确、具体,能体现教学发展中的新思想、新成果。
(四)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
重视理论实践一体化教学,强调实训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促进学以致用。
校本课程管理规章制度小学
校本课程管理规章制度小学为了规范和完善我校的课程管理工作,提高学生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特制定本校本课程管理规章制度,具体规定如下:一、课程设置1.1 根据国家教育部门的相关要求和我校的办学特色,制定符合学生年龄、认知水平和兴趣特点的课程设置,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1.2 课程设置包括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必修课程由教育部门规定,选修课程根据学生个人的特长和兴趣进行选择。
1.3 校本课程设置应该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发展性,能够充分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课程管理2.1 学校要建立健全课程管理机制,明确各级教师的职责和任务,确保课程的有效实施。
2.2 教师要认真备课,合理安排课堂时间和内容,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差异化教学。
2.3 学校要建立课程评价制度,定期对课程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课程的质量和效果。
三、课程考核3.1 考核是课程管理的重要环节,学校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制度,既能激励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又能保证考核的公平公正。
3.2 考核内容应该贴近课程教学内容,注重学生的实际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
3.3 考核方式包括笔试、口试、实验等多种形式,以适应不同学生的学习特点。
四、课程发展4.1 学校要关注课程的发展趋势,及时引进和推广新的教学方法和技术,促进课程的创新和提升。
4.2 学校要鼓励教师参加课程培训和研讨,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质量。
4.3 学校要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和合作,共同关注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发展需求,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环境和条件。
五、课程保障5.1 学校要动态跟踪监测课程的实施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课程管理的顺利进行。
5.2 学校要建立健全的课程档案管理制度,保存和整理好各类课程材料和教学资源,便于教师备课和教学过程中的参考和运用。
5.3 学校要加强对课程的宣传和推广,增强学生对课程的认知和兴趣,积极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以上就是我校校本课程管理规章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全体师生员工认真遵守,共同努力,为学校的教育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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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标准制订与管理办法
课程标准是依据高职课程的目标,以学生职业能力和职业技能培养为重点,对教育教学应达到的指标所做的具体描述,是课程组织与实施的纲领性文件。
课程标准的制订,对于明确课程目标,选择课程内容,制订课程实施方案,规范课程的教学过程,指导任课教师完成各项教学任务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同时也是学生学习的指导性文件,为教学双方提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要求,是教师教与学生学的主要依据。
为保证人才培养质量,规范课程标准的制(修)订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课程标准的制订原则
1.课程设计要符合高技能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相关技术领域职业岗位(群)的任职要求,服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整体优化的要求,明确本门课程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地位、作用和任务,体现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思想观念的更新。
2.制订课程标准要依据行业企业发展需要和完成职业岗位实际工作任务所需要的知识、能力、素质要求,防止脱离培养目标而片面强调本课程学科的系统性、完整性。
公共课、专业基础课要以应用为目的,以“必需、够用”为度,既要满足专业课教学和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的需要,又要体现高职教育的高等教育属性以及学生综合素质培养要求。
3.课程标准的制定应以职业能力培养为重点,与行业企业合作进行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开发与设计,遵循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的基本规律,参照工作任务及其工作过程,序化教学内容,设置学习领域,设计学习性工作任务和教学方法,融“教、学、做”为一体,建立课堂与实习地点一体化的行动导向的教学模式,突出教学过程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
4.同一门课程在不同的专业中,要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制订相适应的课程标准。
5.坚持以学生为本,体现统一要求和个性发展相结合的原则,突出对学生职业能力培养和职业素养养成作用,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学生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
二、课程标准的制订程序
1.课程标准由各院系(部)组织相关教研室制订。
由教研室负责人或课程负责人主持,组织授课教师在认真学习研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提出课程标准编写的基本思路,并安排教学经验丰富的骨干教师负责执笔起草。
专业核心课程要与行业企业专家充分沟通研讨,由专、兼职教师组成的课程开发组以团队工作的方式完成课程设计工作。
2.教研室负责组织相关教师、企业技术人员,集体讨论修改,形成课程标准初稿。
院系(部)组织有关专家(核心课程必须经院系专业建设委员会)对课程标准进行论证审定后,报送教务处备案。
3.教务处根据本办法对课程标准及制订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协调和检查。
三、课程标准的基本内容及格式
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开设的课程(包括实践教学环节),均应制定课程标准。
课程标准的基本内容及格式要求见附件。
四、课程标准的执行和管理
1.课程标准是学校具有法规性质的基本教学指导文件,必须严肃认真执行。
各教研室要依据课程标准,选用或编写教材,组织实施教学,进行教学评价。
2.教研室如对课程标准拟进行调整,应向院系(部)提出修订申请。
课程标准的修订原则和程序与制订的要求相同。
3.各教学单位和教务处应对课程标准的执行情况组织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课程标准制订应注意的问题
1.专业培养目标是通过讲授一门门课程来实现的,因此,课程标准必须与培养目标相一致。
2.课程标准既要规定知识和能力标准,也要将素质培养纳入其中,在传授知识、培养能力的同时,要融入相应的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素质教育内容以及应该达到的具体要求。
3.课程标准应理解为课程的基本要求,应有一定弹性。
因此课程标准的制定不应过分强调选拔与淘汰,而应强调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帮助不同程度的学生达到课程目标的要求。
4.课程标准应面向未来、适应未来,要把发展潜在能力与获得技能结合在一起,充分体现行业主流技术、核心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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