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渔业互助保险现状看现代政策性渔业互助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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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互保工作制度内容包括

渔业互保工作制度内容包括

渔业互保工作制度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总则1. 为了加强渔业互保工作,保障渔业生产安全,促进渔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所称渔业互保,是指渔业生产者依法自愿参加,通过共同交纳保险费,建立风险保障基金,互相承担渔业生产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造成的经济损失的一种互助合作保险制度。

3. 渔业互保工作应当遵循自愿参加、互助互济、公开透明、风险共担、简便快捷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1. 渔业互保协会是渔业互保工作的实施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渔业互保工作。

2. 渔业互保协会应当设立理事会、监事会和办事机构,理事会负责决策、监督工作,监事会负责对理事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办事机构负责日常事务处理。

3. 渔业互保协会应当聘请专业人员从事保险业务,并建立健全保险理赔、风险评估、保费定价等制度。

三、保险范围和保险费1. 渔业互保协会应当根据渔业生产的特点和风险,确定保险范围,包括船舶、渔民、渔船设备等。

2. 渔业互保协会应当根据保险范围和风险程度,合理确定保险费率,并报渔业互保协会理事会批准。

3. 渔业互保协会应当建立健全保费收取制度,确保保费的及时、足额收取。

四、理赔程序1. 渔业互保协会应当建立健全理赔程序,包括理赔申请、理赔审核、理赔支付等环节。

2. 渔业生产者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当及时向渔业互保协会报案,并按照理赔程序提交相关材料。

3. 渔业互保协会应当自收到理赔申请之日起应当在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理赔审核,并将理赔结果通知渔业生产者。

4. 渔业互保协会应当建立健全理赔档案管理制度,保存理赔相关资料和证据。

五、风险管理和防灾减损1. 渔业互保协会应当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包括风险评估、风险防范和风险应对等。

2. 渔业互保协会应当定期组织渔业生产者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渔业生产者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应急能力。

3. 渔业互保协会应当建立健全防灾减损措施,包括发布安全生产提示、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等。

谈渔业互助保险在渔业安全管理中的作用

谈渔业互助保险在渔业安全管理中的作用

管理 , 目的是预 防事 故 、采取措 施防
止事 故和 在事 故发生 后实 施有效 施救 以减 少损 失。 渔业 是典 型的高 风险 行业 ,客观 上 更需 要建 立完善 的风 险保障体 系。
经济 杠杆 调节在 生产 总过 程 中具
有 调节 和推动 作用 ,通过 给予 有利或 不利 的 条 件 去 鼓 励 或 限 制 生 产 、分
私下 交 易或 离行政 符的 l l l 介交 易 方式进 行 ,一 I J . 报 废的 … I交通船 、 劣
质渔船 、 “t 无” 船 投 入, I , 将 给 渔 民 生 安 全造 成 做 人隐 患 , 由 此 给渔 业船 舶 “ 双挖 ” 制 度 的 吱 和 渔
护渔业安 全生产的 重要途径 。 ( 一 ) 为 渔 业 安 全提 供 保 障
等, 都具 有影 响 和调 节 经济 的特 点, 使
之符 合国 家预期 的发 展方 向。经济 杠 杆 调 节 也 是 渔 业 安 全 管 理 的 重要 手 段 。渔业互 助保 险能够 充分利 用保 费
渔 业的 高风险 ,决 定 了渔 业安 全 事故 的易发 性和 多发性 。其 中 ,渔 业 船舶 易发 生水上 安全 事故 ,相对其 他 行 业 而 言 ,具 有 发 生 率 高 、 损 失 大 的特 点 。对于 参加渔 业互 助保险 的会
产 活 动
保 险具有 无法 替代 的优势 。在组织 形 式 上 ,会 员既是 被保 险人 同时又是 保 险 人 ,容 易形 成会 员之 间的互相监 督
机 制 ,最 大 限 度 地 规 避 道 德 风 险 和 逆
作所 进行 的管理 。管 理责任 主体 为地
方政 府及渔 业行 政主 管部 门 ,具 体包

我国渔业互助保险发展问题及其改革措施

我国渔业互助保险发展问题及其改革措施

第16卷第10期 南方农业2022年5月Vol.16 No.10 South China Agriculture May 2022105周冬梅.我国渔业互助保险发展问题及其改革措施[J].南方农业,2022,16(10):105-107.我国渔业互助保险发展问题及其改革措施周冬梅(荣成市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山东荣成 264300)摘 要 我国渔业在乡村振兴发展战略背景下,迈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新阶段。

渔业互助保险作为蓝色粮仓建设的保障,已经过30多年的发展历程,但实践中,互助保险存在政策性介入不足、管理体系不完善、险种少且标的定损难等问题。

在分析我国现行渔业互助保险发展的困境基础上,针对并借鉴东西方先进渔业互助保险实践经验,结合我国技术发展提出可实践的改革举措:完善我国渔业互助保险相关各层级法规、完善渔业互助保险组织的管理机制、引入再保险机制、增加险种、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创新渔业互保技术。

关键词 渔业互助保险;发展问题;改革措施中图分类号:F840.66 文献标志码:C DOI :10.19415/ki.1673-890x.2022.10.035《2021—2027年中国渔业行业市场全景调查及发展趋势研究报告》显示,我国2020年渔业水产品灾情损失达到116.95万t ,与2019年相比增长32.73万t ,同比增长幅度达38.86%[1]。

我国2020年养殖受灾面积80.879万hm 2,较上年增长9.03%。

2020年我国渔业灾情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181.97亿元,相比2019年增长16.37%。

我国渔业灾情损失数据表明渔业产业灾害造成严重损失,渔业保险有巨大市场需求。

中国渔业互保协会自成立至今,渔业互助保险的金融创新有效加强了我国渔业风险管控能力。

基于我国渔业互助保险实践中互助保险存在政策性介入不足、管理体系不完善、险种少且标的定损难等问题,本文进行了相关理论分析,以推动我国渔业保险行业的发展,在分析我国现行的渔业互助保险现状基础上,借鉴国内外先进渔业互助保险经验,对我国渔业互助保险进行技术创新,基于实践拟定改革举措,确保我国渔业互助保险健康发展。

中国渔业互助合作保险形成、运行及保障机制研究

中国渔业互助合作保险形成、运行及保障机制研究

中国渔业互助合作保险形成、运行及保障机制研究渔业是我国大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渔业产值占农林牧渔总产值的10%以上,渔业水产品出口额一直位于我国大宗农产品出口前列。

渔业也是世界上公认的高风险行业。

长期以来,渔业高投入、高风险、低保障的矛盾十分突出,已经严重影响到了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和渔区社会稳定。

渔业保险在分散渔业风险、填补渔民损失、保障渔业安全生产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但渔业保险究竟采用何种经营模式,却一直是一个争论不休的话题。

在我国渔业保险发展实践中,商业保险公司多因渔业保险的高赔付率导致经营亏损而选择退出,以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渔业互助合作保险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出现以来一直持续经营,显示了极强的生命力,为渔民生产和生活提供了不可或缺的风险保障服务。

但是,有关渔业风险和渔业保险方面的理论研究相对滞后,专门性的渔业互助合作保险研究更是少见。

由于缺乏对渔业互助合作保险发展的理论基础分析,导致渔业互助合作保险发展实践中存在的需要理论指引的一些问题得不到合理解释,也无法指导渔业互助合作保险未来的发展。

因此,系统性地研究渔业风险以及互助合作型的保险机制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本文采用理论分析和实证相结合的方法来研究渔业互助合作保险的形成、运行及保障机制,主要研究内容包括以下方面:第一部分,主要回顾了渔业互助合作保险的研究成果,明确渔业互助合作保险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第二部分,对渔业风险、渔业保险的特性进行界定,分析互助合作保险经营基础及其基本形态,为后续研究提供理论基础。

第三部分,介绍发达国家(地区)渔业互助合作保险的发展历程,为我国渔业互助合作保险研究提供经验和借鉴。

第四部分,分析中国渔业互助合作保险的形成背景和发展过程,运用供求理论、交易成本理论解释其形成动因,并对现实市场进行了实地调查。

第五部分,以中国渔业互保协会为分析对象,对其运行状况从经济和社会两个方面进行绩效评价,指出缺少财政政策支持和内部治理机制缺失是中国渔业互助合作保险发展运行过程中面临的最大障碍。

渔业互保政策性保险的探讨与建议

渔业互保政策性保险的探讨与建议

下 ,努力实现 弱势群体通过 民间合作组织模 式转 移和管理 路 ,打 造 渔 业 互 保 的名 优 品牌 。 生产 风险 ,逐步提 高适 应市场经济 的 自我服务和 自我发展
于建设和谐社 会的大局 。
互保协会 l 年发展 、实践 的过程 ,正是党 的十 四届三 4 向市 场的过程 ,也是 国家 鼓励 和扶 持农 民和 农业生产经营
实 践 经 过 了许 多 困难 和 波 折 ,至 今 仍 有 一 些 没 能 逾 越 的政
三 、创建渔业保险系统的社会体制必须依 靠政府支持
从事 海上 渔业 生产 的 事业是 世界 上 风险最 大 、安 全 性最 不可靠的行业 。我们要 社会和谐 、人 民生活稳 定,必 续发展 ,通过十多年 的中国渔业互保协பைடு நூலகம் 的发展运作 ,证
的能力 ,以保 障渔业 经济稳定 、持 续、健康地发展 ,服务 中全 会确定建立社 会主义市场 经济 ,金融保 险开放改革面 依靠 全体互保 工作 者的艰苦奋 斗、勤劳工作 ,得 到广 组 织 ,建立为农 业生产经营 活动服务的互助合 作保险组织
大 会 员 和 渔 民群 众 的支 持 和 认 可 ,使 渔 船 船 东 互 保 事 业 取 开展 农业保 险业务 ,健全渔业 社会服务体 系的过程 。我 国
人 寿 保 险 公 司 、大 地 保 险 公 司 、华 泰 保 险 公 司 、 中华 联 合
W O” 世 贸 组 织 ,各 国 的 金 融 行 业 的 进 入 , 等 十 多 家 商 业 保 险 公 司 。 中 国渔 业 互 保 协 会 也 于 19 年 9 我 国 加 入 “ T 4 9 月 成 立 ,做 为 渔 民 自 己 的社 团 组 织 ,是 农业 部 主 管 、 经 民 保 险行 业 的 激 烈 竞 争 就 可 想 而 知 了 ,互 保 工 作 在 开 展 晚 、

我国渔业保险现状及对策

我国渔业保险现状及对策

我国渔业保险现状及对策赵 蕊 西南财经大学保险学摘 要!本文通过对我国渔业保险的现状和渔业保险的特点进行研究,探讨适合我国发展渔业保险的模式,并对此提出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渔业保险发展模式 渔业保险合作社 再保险一、引言渔业是全世界公认的高投入高风险产业。

由于其开发利用是海洋和内陆水域游动性的生物资源,这些生物资源的生产活动环境相较于陆地有更大的自然风险。

渔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商业保险公司中被列为职业风险的最高级别,保险费率也最高。

我国是渔业大国,渔业产值占农业产值的11%,水产品产量占全球渔获物的三分之一,水产品贸易额占全国农产品进出口贸易额的四分之一。

相应的,我国面临的渔业生产风险也非常大。

据统计,我国是世界上渔船船员年死亡率最高的国家,是世界渔船船员年平均死亡率的2.8倍,渔业灾害损失每年达50亿元人民币。

但是在对渔民的直接走访调查中发现,长期以来,我国的海水养殖业一直受制于自然环境的变化,靠天吃饭,季节性特征明显,受各种灾害影响严重,造成的损失巨大且没有及时的补助措施。

当灾害发生而造成海产品产量大幅下降时,发生的损失绝大部分只能由渔民自己承担,而渔民遭受损失后对未来收入预期下降,对养殖业发展信心的缩减间接或直接导致整个海洋渔业的萎靡。

因此,探究合理的海水养殖业风险规避机制,以期在灾害发生时尽可能的降低渔民与政府面临的损失势在必行。

二、我国渔业保险发展的现状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渔业保险逐步发展,但由于构成渔业保险经营模式的三大主体,政府、保险机构和渔民三者之间还没有形成一个稳定的体系;经营渔业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多属国有独资或国家控股,其产权制度仍不健全;政府投资经营的中国再保险公司,作为国内唯一的一家再保险公司,不能满足国内部分保险公司的再保需求,致使原保险经营人超能力承险现象十分严重。

所以说,中国目前还没有适合自身的渔业保险经营模式。

三、渔业保险的特点渔业保险之所以风险较高,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原因:一是主观风险的广泛存在给保险业务实施造成主要障碍。

试论新形势下江苏省渔业互助保险工作现状和发展对策

试论新形势下江苏省渔业互助保险工作现状和发展对策

试论新形势下江苏省渔业互助保险工作现状和发展对策作者:朱曙光来源:《中国市场》2017年第27期[摘要]海洋渔业是高投入、高风险行业之一,渔业开发需要利用海洋和内陆水域游动性的生物资源,这决定其生产活动环境较陆地有更大的风险,特别是海洋捕捞业和养殖业,最容易遭受自然灾害和人为造成的损害。

近年来,江苏省渔业互助保险成绩显著,为本省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做出重要贡献,成为渔业防灾减灾的重要保障体系。

同时江苏省渔业互助保险协会是依托渔业行政机构开展工作的非营利性的民间组织,这一特性使得经过这几年的发展,在承保理赔业务上存在了一些问题。

文章通过对江苏省渔业互助保险存在的优势和问题进行分析,提出进一步完善渔业互助保险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海洋渔业;风险;江苏省渔业互助保险;对策建议[DOI]10.13939/ki.zgsc.2017.27.0411 引言渔业互助保险协会是广大渔民以及其他从事渔业生产经营或为渔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单位和个人自愿组成的实行互助共济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组织,宗旨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通过组织渔业系统会员互助共济,为会员生命财产损失提供经济补偿,并向会员提供安全服务,提高会员防灾抗灾能力,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促进渔业生产健康稳定发展。

目前,我国的渔业协会除了中国渔业互保协会外,河北省、辽宁省、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广东省、海南省都单独成立了省渔业互助保险协会。

笔者从一名协会理赔人员的角度提出江苏省渔业互助保险协会在承保、理赔方面的优势和不足之处,并尝试论证改进的措施与方法,为本省在承保和理赔模式改进上提供参考。

2 江苏省渔业互助保险概况渔业是大农业的一部分,渔业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江苏省渔业的发展离不开江苏省渔业互助保险的保驾护航。

江苏省拥有渔船近9万艘,其中海洋渔船近9000艘,内陆渔船8万艘,拥有渔业人员20多万,其中海洋渔民近7万人,内陆渔民近16万人。

我国渔业互助保险发展的若干思考

我国渔业互助保险发展的若干思考
四、发展展望
当前我国渔业互助保险正处于 新的起点上,随着市场经济体制不断 完善发展,深化改革不断深入,面向 未来发展,我国渔业互助保险将呈现 “五化”特征。
(一)经营市场化
面向未来,随着渔业互助保险系 统的脱钩改革,渔业互助保险市场将 出现更多的市场经营主体,将面临更
大的市场竞争。过去以行政力量主导 渔业互助保险发展的模式迎来更新变 革,市场将发挥对渔业互助保险的资 源配置作用。
(三)建立起覆盖我国大陆全沿海 省(市)的业务布局,形成了相对稳 定客户群
经过不断发展,中国渔业互保 协会在沿海地区设立了天津、上海、 广西、海南、辽宁、黄渤海区、东海 区、南海区等8个办事处,地方在本地 区设立了河北、江苏、浙江、福建、 山东、广东和宁波等7个地方性渔业互 保协会。25年来,我国渔业互助保险 系统累计承保渔船90万多艘(次), 渔民1270万人(次),为渔业生产提 供专业的风险保障近3万亿,共计为10 万多艘渔船、1.3万名死亡(失踪)渔 民和10.3万名受伤渔民提供经济补偿 金超过60亿元,形成了稳定的客户群 体。
(二)我国渔业互助保险系统迈入 全面深化改革的新阶段
2015年,中办、国办印发《行 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 的通知》(中办发〔2015〕39号), 对我国渔业互保协会改革做了总体设 计。2019年6月,国家发改委、民政 部等十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开 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的 实施意见》(发改体改〔2019〕1063 号),将中国渔业互保协会改革列入 脱钩改革名单,并提出了具体改革意 见。渔业互助保险系统根据政策要 求,结合实际发展的需要,对未来体 制机制的改革路线图做了总体谋划, 正逐步落实到改革行动中。
(二)中央与地方制定财政支持政 策,引导渔业互助保险产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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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渔业互助保险现状看现代政策性渔业互助保险制度
在人类社会发展历史上,渔业要比农业还古老,然而如今渔业是农业的一个主要产业,建设现代农业的一般理论和普遍实践也适用于渔业。

渔业由于以水为背景形成了“高投入,高产出,高风险”的特性,一旦遭受一场大的海损事件,就可能使渔民倾家荡产甚至家破人亡。

现代政策性渔业互助保险制度的出台实现了广大渔民生命和财产的风险转
移和管理,为渔民撑开了保护伞,为创新我国渔业风险保障制度进行了宝贵的探索。

由于渔业“高投入,高产出,高风险”的特性,渔业保险也充满风险,商业保险公司根本不愿碰这块“烫手山芋”,从而出现了“真空地带”。

导致一些商业保险公司对渔业保险“望而却步”。

资料显示,从1984年至1994年10年间,全国各保险公司共收取1.14亿元渔船保险费,结果赔付了1.14亿元。

事实上,渔业保险的业务相对其他保险更为复杂:保险费率难以厘定,损失难于评估,理赔难度大。

所以,成本高风险大,保险公司要做,费率就会很高。

费率高,老百姓就保不起;费率低,又缺乏分保制度,风险集中在保险公司,致使赔不起损失。

上世纪九十年代,由农业部牵头,成立了中国渔船船东
互保协会(2007年7月改称中国渔业互保协会)。

中国渔业互保协会的成立,标志着在我国高风险的渔业有了风险保障,给从事海洋渔业事业的渔民、渔船带来了希望。

至2008年中国渔业互保协会年保费收入突破3个亿,巨大的惊喜背后,意味着为更多的渔船、渔民提供风险保障。

但是相对于我国渔业大国的地位,相对于50多万艘机动渔船、180万捕捞渔民、1200万渔业人口,相对于每年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几百亿的渔业经济损失,协会也恰恰就是“汪洋中的一条船”,起到的作用杯水车薪。

于此同时,尽管多数船主、船东认识到渔业保险的重要性,但是由于物价飞涨,不但要应付渔民高额的保费,更要面临燃油、维修以及给渔民开资等问题。

大大动摇了在渔业互保协会参加保险的决心。

更有一些商业保险公司,凭借其低费率获得广大渔民的青睐。

但是,商业保险却不做养殖保险,船舶保险也是做大避小,做钢避木。

因此,处于渔业之中的高风险包袱都扔给了渔业互保协会。

这使得协会运作步履维艰。

从根本上看,渔业互助保险须得到政府的财政补贴以及相关优惠政策的扶植。

只有这样,才能够使渔业互保协会得以正常运作,良性发展,并可以不断扩大展业,造福于更多的渔业从业人员。

随着我国国力的不断增强,支农惠农政策的不断完善。

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下,出台了政策性
渔业互助保险政策。

与商业性保险比较而言,政策性渔业保险主要不是依靠价格机制和市场竞争来发展业务,而是靠国家政策和政府力量来发展壮大。

它需要国家利用法律、行政、财政、税收、金融等非市场化手段为渔业保险提供一种制度安排,它的服务领域是商业保险部愿涉足的、风险极高的渔业领域;它的服务对象是目前居弱势群体地位的广大渔民;它的服务目的是使这些渔民享受最基本的保险服务,是他们在受灾后能够及时得到经济补偿和救助,能及时恢复生产和生活;它的目标是不断提高政策性渔业保险在广大渔区和涉渔领域的广度和深度,发挥最大的神会效益,使渔民和政府都能满意的双赢结果。

2008年4月28日,农业部办公厅下发的农办财〔2008〕67号文件《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渔业互助保险中央财政保费补贴试点项目的通知》,决定于2008年5月1日开始在全国七个重点渔业省部分重点渔区开展渔业互助保险中央财政保费补贴试点工作,补贴险种为渔船全损互助保险和渔民人身平安互助保险,补贴比例为25%,补贴资金总额为1000万元。

试点承担单位确定为中国渔业互保协会及有关省级互保机构。

由于渔民享受到了中央财政保费补贴,所需交付的保金要比原来低很多,所以许多渔民纷纷来到各地的互保机构参加保险。

更有一些主机功率在136千瓦以上的大船的船主、船东积极到各地的互保机构为自己的渔
民、渔船购买保险。

由此构成一个良性循环,羊毛出在羊身上,互保协会所收取的保费越多,其为渔民提供风险保障的能力也就越强,为渔民做的贡献也就越大。

值得一提的是,沿海一些地方政府也逐渐意识到这种“抛砖引玉”的重要性。

在给予渔民一些政策上的优惠外,也参照中央财政保费补贴的办法,提供了相应的资金补贴。

以辽宁省大连市金州新区为例。

2008年农业部办公厅下发的农办财〔2008〕67号文件《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渔业互助保险中央财政保费补贴试点项目的通知》下发到原金州区后,区海洋与渔业局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局长向主管区长申请区政府为中央政策性保险配套资金。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政策性保险给予1:1配套补贴。

补贴对象为辖区内20马力以上、证书齐全有效且具备适航条件的渔船,该补贴的发放与中央财政补贴同步进行。

至今,金州新区(原金州区与原开发区)船籍的渔业船舶,可享受渔船全损保费的50%补贴。

从2008年开始至今,新区政府一直为渔业互保配套资金,配套资金达80万元左右。

从外部大环境看,走“政策性渔业互助保险”之路是渔业行业的唯一选择,也是正确选择。

一是符合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方针政策要求;二是符合我国基本国情和渔业行业发展实际;三是受到各级地方政府的普遍欢迎和渔民群众的热情拥护;四是符合转变政府职能、强化公共服务管理的需
要,具有得天独厚的行业管理优势。

从内部小环境看,政策性渔业保险是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充分发挥行业管理优势。

协会依托渔监、船检部门开展工作,可最大限度降低运作成本,还可以贴近渔民、熟悉情况,做到迅速赔付、取信于民。

现代政策性渔业互助保险制度的出台使渔业互保事业
能够稳步、持久、健康发展,做强做大。

让渔业互保为我国渔业保驾护航,为广大渔民安全生产、确保渔民生命财产损失提供可靠有力保障,使渔业互保真正成为广大渔民安全与风险保障的基地。

参考文献
[1]孙颖士,论现代渔业建设中的渔业保险制度.
[2]杨斌,渔业互助保险为渔民撑开保护伞.
[3]李建华,发展现代渔业面对三大安全问题.
[4]孙颖士,中国农业政策性保险论文选.
(作者单位:辽宁省渔业互保协会理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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