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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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公司会计制度范本

房地产公司会计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地产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会计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会计核算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销售、采购、投资、融资、税务、成本费用等。

第三条本公司会计核算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会计核算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二)真实性原则:会计核算必须真实反映公司的经济业务。

(三)准确性原则:会计核算必须准确记录各项经济业务。

(四)完整性原则:会计核算必须全面、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济活动。

(五)及时性原则:会计核算必须及时反映公司的经济状况。

第二章会计科目及核算方法第四条本公司会计科目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设置,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五条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一)科目编号: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进行编号。

(二)科目名称:填写会计科目的全称。

(三)科目性质:区分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等。

(四)科目核算方法:根据会计科目性质,采用借贷记账法进行核算。

第三章会计凭证及账簿管理第六条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一)原始凭证:指证明经济业务发生、完成或终止的书面证明,如销售合同、发票、收据等。

(二)记账凭证:指根据原始凭证编制的,用于登记账簿的书面证明。

第七条会计凭证管理:(一)会计凭证应按照发生顺序进行编号。

(二)会计凭证应经相关责任人审核签字后,方可作为会计核算依据。

(三)会计凭证应妥善保管,确保凭证的完整、安全。

第八条会计账簿管理:(一)会计账簿应按照会计科目设置,分别设置总账、明细账。

(二)会计账簿应定期进行核对,确保账账、账证、账实相符。

(三)会计账簿应妥善保管,确保账簿的完整、安全。

第四章会计报表及报送第九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第十条会计报表编制:(一)会计报表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二)会计报表应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房地产企业会计制度施工企业及房地产企业财务制度制度格式

房地产企业会计制度施工企业及房地产企业财务制度制度格式

房地产企业会计制度施工企业及房地产企业财务制度制度格式房地产企业会计制度是指房地产企业根据国家会计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准则以及企业自身经营特点,建立和实施的会计制度,用于规范企业财务会计核算和报告的基本准则和规定。

而施工企业的财务制度则是指施工企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准则以及企业自身经营特点建立和实施的财务管理制度,用于规范企业财务管理和报表编制的基本准则和规定。

下面,我将分别介绍房地产企业会计制度和施工企业财务制度的基本内容和制度格式。

1.会计核算对象和范围:明确房地产企业的会计核算范围,包括土地、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无形资产等。

2.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规定房地产企业在会计核算中所使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方法,包括成本法、公允价值法等。

3.会计账簿和账务处理:明确房地产企业的会计账簿设置和账务处理方法,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等。

4.财务报表编制:规定房地产企业的财务报表编制要求,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5.会计监督和内部控制:明确房地产企业的会计监督和内部控制措施,包括会计核算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

6.财务分析和决策支持:指导房地产企业进行财务分析和决策支持的方法和工具,包括财务指标分析、财务比率分析等。

施工企业财务制度的基本内容和制度格式:1.财务管理体制:规定施工企业的财务部门设置和负责人职责,包括财务主管、会计主管等。

2.财务会计核算准则:明确施工企业财务会计核算的准则,包括收入确认、费用核算和成本计算等。

3.预算管理和控制:规定施工企业的预算编制和管理方法,包括投资预算、资金预算等。

4.资金管理和资金筹措:确定施工企业的资金管理制度,包括资金计划、资金预测和资金筹措等。

5.会计报表编制和报送:规定施工企业的会计报表编制要求,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6.内部控制和审计:明确施工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审计制度,包括内部控制流程、内部审计程序等。

总之,房地产企业会计制度和施工企业财务制度是用于规范企业财务会计核算和管理的制度,其中房地产企业会计制度主要关注房地产企业的会计核算和报告,而施工企业财务制度主要关注施工企业的财务管理和报表编制。

房地产企业会计制度

房地产企业会计制度

房地产企业会计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企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业务的管理,促进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时足额收缴,规范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房地产开发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并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房地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了对本企业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
必须在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和编制财务报表时遵守的一般原则。

二、会计核算要求,第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和本办法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如实反映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成果,并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第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房地产开发企业因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因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相互不符,影响财务会计报告使用人决策,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按照规定计算应纳税额、不按照规定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等,不缴或少缴土地增值税,造成不缴或者少缴土地增值税,影响财政收入或者国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应纳土地增值税,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处不缴或者少缴土地增值税50%以
上3倍以下罚款,并依法追究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法律责任。

房地产会计制度

房地产会计制度

房地产会计制度1. 概述房地产会计制度是指适用于房地产行业的财务会计规范和制度。

它旨在规范房地产企业的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透明度,并为投资者、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方提供可信赖的财务信息。

2. 会计核算2.1 资产核算房地产企业的资产核算主要涉及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固定资产等各类资产的登记和计价。

按照资产的性质和用途进行分类,并采取适当的折旧、摊销政策,确保资产的价值和使用周期的准确反映。

2.2 负债核算涉及房地产企业的负债核算主要包括债务、应付款项、预收款项等方面。

需要准确计量和分析各类负债的金额、期限、利率等信息,以及根据相关规定计提和处理各类负债的准备金和损失。

2.3 收入核算房地产企业的收入核算是指根据收入确认准则,按照合同规定的服务或商品交付、履行义务的进展情况,准确计量、确认和分析各项收入。

同时,需要对收入进行分类、分项核算,并进行适当的收入计提和结转。

2.4 费用核算费用核算是指对房地产企业的各项费用进行计量、确认和分析,以及对其进行适当的计提、结转和分摊。

在费用核算过程中,需要遵循相关规定和准则,确保费用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3. 会计报告3.1 资产负债表资产负债表是房地产企业向外界提供的最基本的财务报告之一。

它反映了企业在特定日期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情况,为投资者和债权人提供了评估企业财务状况的重要依据。

3.2 损益表损益表是反映房地产企业在一定期间内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重要财务报表。

它包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利润等各项指标,能够准确反映企业的盈利能力和经营效益。

3.3 现金流量表现金流量表是一份反映房地产企业在一定期间内现金流动情况的财务报表。

它包括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三大类现金流量,能够显示企业现金的来源和运用情况,提供了评估企业现金流的重要指标。

3.4 财务报告附注房地产企业的财务报告附注是对财务报表的一种补充说明。

它提供了与财务报表有关的重要信息和解释,包括会计政策、会计估计、重大交易、关联方交易等内容,有助于用户全面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房地产企业会计制度

房地产企业会计制度

房地产企业会计制度1. 背景介绍房地产行业是一个重要的经济支柱产业,对于国民经济的发展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作为房地产企业,建立健全的会计制度是保障财务管理规范运行的基础。

2. 会计制度的目标和基本原则房地产企业的会计制度旨在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提供有力的财务信息支持,为企业的决策提供正确的参考,促进企业的持续发展。

在制定会计制度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2.1 真实性原则财务信息应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会计制度要求会计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规定,准确地记录和报告企业的财务信息。

2.2 完整性原则会计制度要求财务信息的记录和报告应完整,不能遗漏任何重要信息,确保财务报表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2.3 一致性原则会计制度要求财务信息的处理和报告应一致,不得随意改变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确保财务报表的可比性和稳定性。

2.4 尽职原则会计制度要求会计人员具有高度的道德操守和职业责任感,按照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 房地产企业会计制度的主要内容房地产企业会计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3.1 会计政策会计政策是房地产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其主要包括计价基础、计价方法、会计核算方法、账务处理程序等。

会计政策要符合相关的会计准则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3.2 财务报表财务报表是房地产企业会计制度的核心内容,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

财务报表要求真实的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满足相关的会计准则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3.3 外部报告房地产企业会计制度还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及时向外部报告财务信息。

外部报告主要包括年度报告、季度报告、财务分析报告等。

房地产企业应确保外部报告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4 内部控制房地产企业会计制度强调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

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制度

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制度

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制度一、概述房地产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民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房地产企业的财务会计核算制度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企业管理和决策具有重要的意义。

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制度的实施,能够规范企业会计核算行为,保证企业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合法,为企业做出正确的决策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二、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制度1. 基础会计准则房地产企业应当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依据《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核算财务会计信息。

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有真实性、公正性、连续性、谨慎性。

2. 会计核算制度梳理房地产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需要建立科学、完整、合理的会计核算制度。

具体包括:(1)记账制度房地产企业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账务制度,以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准确。

(2)财务报表制度房地产企业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财务报表制度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3)成本核算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计算项目成本时,应当建立并实施相应的成本核算制度。

成本核算的目的是确定单个项目的成本,并在销售时确定销售价格,从而实现企业盈利。

(4)税务会计制度房地产企业应当根据国家税收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相应的税务会计制度,确保税收核算与申报的准确性。

(5)管理会计核算制度管理会计核算是为企业管理决策服务的一项重要工作。

房地产企业应当建立科学的管理会计核算制度,这需要充分考虑企业的经营特点并结合实际情况,从而为企业决策提供有关的信息。

(6)信息技术支持房地产企业应当利用信息技术支持会计核算制度的实施,提高核算的效率和准确性,确保财务数据的安全和完整性。

3. 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实施过程房地产企业实施会计核算的过程包括:(1)一般业务处理房地产企业需要进行各种日常业务处理,如收入、支出、存货、资产、行政费用等。

(2)票据与记录在进行业务处理时,房地产企业需要保存各种票据,建立相应的记录。

(3)账务处理房地产企业需要将业务处理后的数据及时、准确地录入会计账簿中,并制作相应的会计报表。

房地产开发商会计制度(3篇)

房地产开发商会计制度(3篇)

第1篇一、引言房地产开发商会计制度是指房地产开发商在开展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管理等业务过程中,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和行业规范,建立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对企业的经济活动进行准确、完整、及时、合法的记录、核算、分析和报告,以实现企业财务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

本文将从房地产开发商会计制度的基本原则、核算方法、财务报表编制、税务处理等方面进行阐述。

二、房地产开发商会计制度的基本原则1. 合法性原则:房地产开发商的会计核算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和行业规范,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合法、合规。

2. 客观性原则:会计核算应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经济活动,不得虚构、隐瞒或歪曲事实。

3. 完整性原则:会计核算应全面、系统地反映企业的经济活动,确保会计信息的完整性。

4. 及时性原则:会计核算应遵循及时性原则,确保会计信息的时效性。

5. 可靠性原则:会计核算应保证会计信息的可靠性,避免误导、欺诈和舞弊。

6. 一贯性原则:会计核算应保持一致性,不得随意变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 明细性原则:会计核算应详细记录企业的经济活动,便于分析和监督。

三、房地产开发商会计核算方法1. 权责发生制原则:以企业权利和义务的实际发生时间为标准,确认收入和费用。

2. 收益与费用配比原则:将一定期间内的收入与相应的费用进行配比,正确计算利润。

3. 历史成本原则:以购置或建造资产时的实际成本作为资产的计价基础。

4.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以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变动情况为基础,编制资产负债表。

5. 现金流量表直接法:以企业现金流入和流出为基础,编制现金流量表。

四、房地产开发商财务报表编制1. 资产负债表: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状况。

2. 利润表: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

3. 现金流量表: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现金流入和流出的情况。

4.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所有者权益的变动情况。

房地产企业会计准则

房地产企业会计准则

房地产企业会计准则一、总说明(一)为了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会计核算,便于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应于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

(三)企业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

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查阅帐目,实行会计电算化。

各企业不得随意打乱重编。

在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企业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时,应填制会计科目的名称,或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只填列会计科目编号,不填列会计科目名称。

(四)企业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的具体格式和编制说明,由本制度规定;企业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企业自行规定。

企业会计报表应按月或按年报送当地财税机关、开户银行、主管部门。

国有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应同时报送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月份会计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10天内报出;年度会计报表应于年度终了后35天内报出。

另有规定者,从其规定。

会计报表的填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企业向外报出的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封面应注明:企业名称、地址、开业年份、报表所属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企业领导、总会计师(或代行总会计师职权的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企业对外投资如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半数以上,或者实质上拥有被投资企业控制权的,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特殊行业的企业不宜合并的,可不予合并,但应将其会计报表一并报送。

(五)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责解释,需要变更时,由财政部修订。

(六)本制度自1993年7月1日起执行。

附注: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增减或合并下列会计科目:1.有所属内部独立核算单位的企业,可以增设“302拨付所属资金”科目;附属单位可以相应增设“142上级拨入资金”科目;2.企业发生调进外汇业务的,可以增设“118外汇价差”科目;3.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单位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可单独设置“120备用金”科目核算;4.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企业,可以不设“物资采购”和“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增设“122在途物资”科目;5.根据需要,企业可以不设置,“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而在“库存材料”、“低值易耗品”科目内分别设置“成本差异”明细科目核算;6.低值易耗品较少的企业,可将其并入“库存材料”科目核算;7.预收、预付帐款不多的企业,可以不设置“预收帐款”、“预付帐款”科目,将预收、预付帐款业务在“应收帐款”、“应付帐款”科目核算;8.企业发行不超过一年期的短期债券,可以增设“205应付短期债券”科目;9.企业根据管理要求,可以将“开发成本”、“开发间接费用”科目合并为“402开发费用”科目;或将“开发成本”科目分为“403土地开发”、“404房屋开发”、“405配套设施开发”、“406代建工程开发”四个科目;10.有施工队伍的企业,对开发项目采取自营施工建设的,可以增设“408工程施工”、“409施工间接费用”科目;11.房地产经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中,经营规模较大、收入较多的经常性业务,企业可以参照财政部印发的相应行业会计制度,增设有关资产、收入、成本、费用、税金等科目,单独核算;12.还有其他未包括在会计科目表范围内的其他资产、其他负债,企业可根据具体情况,增设有关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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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1993年1月7日财政部(93)财会字第02号文件发布***此文如下: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规范和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核算工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我们制定了《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转发所属企业,自1993年7月1日起执行。

我部1988年10月20日印发的,《国营城市建设综合开发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同时废止。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随时函告我部。

目录一、总说明二、会计科目(一)会计科目表(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三、会计报表(一)会计报表种类和格式(二)会计报表编制说明附录:主要会计事项分录举例一、总说明(一)为了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会计核算,便于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应于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

(三)企业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

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

各企业不得随意打乱重编。

在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企业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时,应填制会计科目的名称,或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只填列会计科目编号,不填列会计科目名称。

(四)企业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的具体格式和编制说明,由本制度规定;企业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企业自行规定。

企业会计报表应按月或按年报送当地财税机关、开户银行、主管部门。

国有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应同时报送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月份会计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10天内报出;年度会计报表应于年度终了后35天内报出。

另有规定者,从其规定。

会计报表的填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企业向外报出的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封面应注明:企业名称、地址、开业年份、报表所属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企业领导、总会计师(或代行总会计师职权的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企业对外投资如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半数以上,或者实质上拥有被投资企业控制权的,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特殊行业的企业不宜合并的,可不予合并,但应将其会计报表一并报送。

(五)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责解释,需要变更时,由财政部修订。

(六)本制度自1993年7月1日起执行。

二、会计科目(一)会计科目表顺序号编号科目名称页数顺序号编号科目名称页数1 2 3 4 5 6 7 8 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101102109111112113114115119121123124125129131133135136137138139141151155156159161171181201202一、资产类`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票据应收帐款坏帐准务预付帐款其他应付物资采购采购保管费库存材料库存设备低值易耗品材料成本差异委托加工材料开发产品分期收款开发产品出租开发产品周转房待摊费用长期投资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固定资产清理固定资产购建支出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待处理财产损溢二、负债类短期借款应付票据771011121314151616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23536373839404141323334353637383940414243444546474849505152535455565758596061203204209211214221223229231241251261301311313321322401407510502503504511512521522531541542应付帐款预收帐款其他应付款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应交税金应付利润其他应交款预提费用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三、所有者权益类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本年利润利润分配四、成本类开发成本开发间接费用五、损益类经营收入经营成本销售费用经营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支出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424344444545474747484950515253535455575859596060616162626363附注: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增减或合并下列会计科目:1.有所属内部独立核算单位的企业,可以增设“302拨付所属资金”科目;附属单位可以相应增设“142上级拨入资金”科目;2.企业发生调进外汇业务的,可以增设“118外汇价差”科目;3.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单位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可单独设置“120备用金”科目核算;4.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企业,可以不设“物资采购”和“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增设“122在途物资”科目;5.根据需要,企业可以不设置“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而在“库存材料”、“低值易耗品”科目内分别设置“成本差异”明细科目核算;6.低值易耗品较少的企业,可将其并入“库存材料”科目核算;7.预收、预付账款不多的企业,可以不设置“预收账款”、“预付账款”科目,将预收、预付账款业务在“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科目核算;7.企业发行不超过一年期的短期债券,可以增设“205应付短期债券”科目;9.企业根据管理要求,可以将“开发成本”、“开发问接费用”科目合并为“402开发费用”科目;或将“开发成本”科目分为“403土地开发”、“404房屋开发”、“405配套设施开发”、“406代建工程开发”四个科目;10.有施工队伍的企业,对开发项目采取自营施工建设的,可以增设“408工程施工”、“409施工间接费用”科目;11.房地产经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中,经营规模较大、收入较多的经常性业务,企业可以参照财政部印发的相应行业会计制度,增设有关资产、收人、成本、费用、我金等科目,单独核算;12.还有其他未包括在会计科目表范围内的其他资产、其他负债,企业可根据具体情况,增设有关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第101号科目现金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的库存现金。

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单位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在“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或单独设置“备用金”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企业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企业应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

每日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有外币现金的企业,应分别设置人民币现金、各种外币现金的“现金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

第102号科目银行存款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存入银行的各种存款。

企业如有存入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也在本科目核算。

企业的外埠存款、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等在“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企业将款项存人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等有关科目;提取和支付存款时,借记“现金”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企业应按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

“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

月份终了,企业账面结余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应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四、有外币存款的企业,应在本科目下分别人民币和各种外币,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发生的外币银行存款业务,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人民币记账,并登记外国货币金额和折合率。

所有外币账户的增加、减少,一律按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人民币记账。

外币金额折合为人民币记账时,可按业务发生时的国家外汇牌价(原则上采用中间价,下同)作为折合率,也可按业务发生当期期初的国家外汇牌价,作为折合率。

月份(或季度、年度)终了,企业应将外币账户余额按照期末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人民币,作为外币账户的期末人民币余额。

调整后的各外币账户人民币余额与原账面余额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列入财务费用。

外币现金以及以外币结算的各项债权、债务,均应比照银行存款的方法记账。

五、有在外汇调剂市场买入外币的企业,买入外币取得的外币存款仍应按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人民币记账,外汇调剂价与国家外汇牌价的差额,记入增设的“外汇价差”科目。

买入外币时,按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人民币,借记本科目(××外币户)(同时登记外币金额和折合率),按照调剂价与国家外汇牌价的差额,借记“外汇价差”科目,按照实际支付的款项,贷记本科目(人民币户)。

用买人的外币购买物资、支付费用,按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人民币,借记有关物资、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外币户),同时,将应分摊的外汇价差,借记有关物资、费用科目,贷记“外汇价差”科目;用买入的外币偿还债务,按外汇牌价折合的人民币,借记有关负债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按偿还债务应分摊的外汇价差,借记“固定资产购建支出”、“财务费用”科目,贷记“外汇价差”科目。

在外汇调剂市场卖出的外币,减少的外币存款仍应按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人民币记账,实际取得的人民币与按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人民币的差额,应区别不同情况处理:卖出的外币如为自调剂市场买入的,应冲销“外汇价差”科目,如有差额,作为汇兑损益处理;卖出的外币如为其他来源取得的,应作为汇兑损益处理。

企业如在外汇调剂市场购入外汇额度所支付的人民币,也在“外汇价差”科目核算,并将买入的外汇额度在备查簿中登记。

以购入的外汇额度和配套人民币金额,借记本科目(××外币户),按该外汇额度的账面成本,贷记“外汇价差”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人民币户)。

企业因发生销售业务而取得的外汇额度,应在备查簿中登记,卖出外汇额度取得的收入,作为汇兑损益处理。

第109号科目其他货币资金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的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和在途货币资金等各种其他货币资金。

二、外埠存款是指企业到外地进行临时或零星采购时,汇往采购地银行开立采购专户的款项。

企业将款项委托当地银行汇往采购地开立专户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收到采购员交来供应单位发票、账单等报销凭证时,借记“物资采购”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将多余的外埠存款转回当地银行时,根据银行的收账通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银行汇票存款是指企业为取得银行汇票,按照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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