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才引进户口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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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生上海落户流程

应届生上海落户流程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应届生在上海进行落户的一般流程:
毕业生离校手续:完成学校的毕业手续,包括办理离校手续、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

就业或实习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您已经找到就业或实习机会,需要与雇主签订劳动合同,并确保合同中包含您在上海工作的详细信息。

准备所需材料:根据上海市户籍迁入规定,准备需要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劳动合同、居住证明等。

前往派出所办理居住证:持有所需材料,前往上海居住地所在派出所办理居住证申请。

在申请过程中,可能需要填写相关表格、提供证明材料,并缴纳相关费用。

进行体检:根据上海市的规定,可能需要进行入户体检。

体检项目通常包括身体健康检查、血液检查、胸部X光等。

体检结果符合要求后,可以继续后续申请流程。

提交申请材料:在办理居住证过程中,按照派出所要求,提交所需的申请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居住证明、体检证明等。

等待审批和办理手续:根据派出所的要求,等待居住证的审批和办理手续。

一般情况下,审批需要一定的时间,具体时间可能因个人情况和部门工作量而有所不同。

请注意,以上流程仅供参考,实际操作可能会因当地政策和程序的变化而有所调整。

建议您在具体办理时,咨询当地的派出
所或相关部门,以确保您按照最新规定办理落户手续。

上海落户材料提交流程

上海落户材料提交流程

上海落户材料提交流程上海落户是指在上海市户籍管理部门登记落户成为上海市居民的一项手续。

下面将详细介绍上海落户材料提交流程。

一、办理人预约首先,办理人需要提前通过上海市户籍管理部门的网上平台或电话预约办理落户业务的时间和地点。

办理人需要提供个人基本信息,并选择合适的办理时间和地点。

二、准备材料在预约办理时间前,办理人需要准备好所需的材料。

一般来说,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身份证明:办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婚姻证明:已婚的办理人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未婚的办理人需要提供未婚证明或单身证明;3.户口迁移证明:如果办理人是从其他地方迁移到上海,需要提供户口迁移证明;4.居住证明:需要提供在上海的居住证明,如租赁合同、居住登记表等;5.工作证明:需要提供办理人在上海的工作证明,如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6.学历证明:需要提供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7.社保缴纳证明:需要提供办理人在上海的社保缴纳证明。

办理人在准备材料时,需要注意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确保材料齐全。

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提供其他材料,可以事先咨询上海市户籍管理部门。

三、现场办理预约办理时间到达后,办理人需要按照预约的时间和地点前往上海市户籍管理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办理人需要携带好准备好的材料和身份证明,按照指示前往指定的办理窗口。

在窗口,办理人需要将准备好的材料递交给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和归档。

工作人员会逐一检查所提供的材料,并核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如果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工作人员会确认接收办理人的材料,并给予相应的回执或收据。

四、等待审批办理人提交材料后,需要进入审批阶段。

上海市户籍管理部门会对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和核实。

在此过程中,办理人需要等待一段时间,具体的审批时间根据材料的复杂程度和部门的工作安排而定。

在审批过程中,如果材料存在问题或缺失,户籍管理部门会通知办理人补充相关材料或提供准确的证明文件。

办理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补充材料并重新递交。

《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

《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

市政府印发《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沪府发〔2010〕28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将《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二○一○年八月六日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第一条(目的)为了更好地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发挥人才在促进本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核心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上海人才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沪委发〔2009〕3号)的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指导原则)按照优先服务国家战略、优先服务“四个中心”建设重点领域的原则,引进人才实行条件管理,明晰分类。

坚持政策公开、标准统一、程序规范、办理方便。

第三条(适用对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用人单位引进本市紧缺急需的国内优秀人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管理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引进人才申办常住户口日常工作。

公安部门负责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监察机关负责对职能部门引进人才申办常住户口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住房保障房屋管理、教育、科技、卫生、人口计生、民政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第五条(申办条件)用人单位引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沪工作稳定的人才,专业(业绩)与岗位相符,可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一)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的人员。

(三)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四)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五)在本市重点支持的产业和领域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且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六)本市金融、贸易、航运等现代服务业重点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地区总部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

上海户籍人才引进指南

上海户籍人才引进指南

目录户籍人才引进服务指南 (1)上海市吸引国内优秀人才来沪工作指南 (6)高级人才配置服务指南 (9)居住证网上申办(新办)流程指南 (11)集体户口挂靠服务指南 (13)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指南 (15)雇员派遣服务指南 (17)国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申领告知单指南 (19)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服务指南 (22)人才诚信服务指南 (25)办理《照顾家庭困难调沪—夫妻分居》指南 (28)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登记办理指南 (30)户籍人才引进服务指南服务依据1、《上海市人才流动条例》2、《关于印发<上海市吸引国内优秀人才来沪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沪人[1999]51号)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上海市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沪府发[2000]55号)4、《关于外省市转移进沪人员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沪劳保社发[2003]9号)服务条件➢申报单位条件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各类单位,具有一定规模,有用人自主权和独立法人资格,同意为拟引进人员提供聘用期不低于3年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可作为申报单位申请办理人才引进调沪手续。

➢引进人员条件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国内优秀人才,在外省市具有非农居民户口的专业技术或管理人员,无不良记录,身体健康,同意与申报单位签订聘用不低于3年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进沪后对于已婚家庭不会造成夫妻两地分居的,其非在沪未成年子女(高中还未毕业的在读生或未满16周岁的非在读生)可随迁进沪。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由申报单位提出申请人才引进调沪手续。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已婚人员的配偶(非在沪者)须同时符合条件并同时申报。

2、由本市(市科委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提出申报,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紧缺急需、专业对口的高新技术专业人员。

已婚人员的配偶(非在沪者)可随调。

上海人才引进公示之后落户流程

上海人才引进公示之后落户流程
上海人才引进公示之后的落户流程
第一步: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办理机构:合欢路2号 电话:22045072 资料 1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4 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5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6 调令 7 迁户落户确认单 8 调动人员登记表 第二步:办理《户口迁移证》 去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 户口簿原件 2 准予迁入证明 第三步:由档案保管单位在《申报常住户口登记表》上盖章 1 凭借调令及身份证即可敲章 ※由于本人之前在上海办理了居住证积分,不需要再从原户籍地调档; 第四步:办理《申报户口证明信》*户口申报提交的人才中心办理 办理机构: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60号5楼;待一周后可领取(其他的人才中心可以当场拿到=。=) 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调令 3 迁户落户确认单 4 准予迁入证明 5 户口迁移证 6 申报常住户口登记表 落户地派出所 1 《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 2 《迁户落户确认单》 3 《申报户口确认信》 合欢路2号提供 单位提供 商城路660号5楼提供 单位提供 单位提供 合欢路2号办理 户口原籍地办理 档案保管地盖章 单位提供 单位提供 单位提供 备注 确认
2 社保卡办理 3 劳动手册办理
962222 50201963第五步: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及办理新的身份证
5 房产证、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张江派出所没有照片采集地,需要先去唐镇等地派出所拍照,拍好照片之后再去办理落户。 另外,公安系统的软件相当不稳定,所以前去办理前,最好电话咨询一下。 当场就可以拿到新的户口本啦,一个月之后可以拿到新的身份证 户口本及身份证拿到之后还有哪些手续需要办理的呢?如下: 项目 1 社保性质变更 办理担当 由公司人事办理: ①外劳所办理退工 ②上海职介所办理招工,社保属性变更 自行办理(社区服务中心办理) 1、上海市身份证2、户口簿 自行办理 ※在职情况,在职状态无法办理劳动手册 咨询电话 12333/公司HR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8.06•【字号】沪府发[2010]28号•【施行日期】2010.08.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区划地名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10〕2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将《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二○一○年八月六日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第一条(目的)为了更好地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发挥人才在促进本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核心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上海人才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沪委发〔2009〕3号)的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指导原则)按照优先服务国家战略、优先服务“四个中心”建设重点领域的原则,引进人才实行条件管理,明晰分类。

坚持政策公开、标准统一、程序规范、办理方便。

第三条(适用对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用人单位引进本市紧缺急需的国内优秀人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管理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引进人才申办常住户口日常工作。

公安部门负责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监察机关负责对职能部门引进人才申办常住户口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住房保障房屋管理、教育、科技、卫生、人口计生、民政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第五条(申办条件)用人单位引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沪工作稳定的人才,专业(业绩)与岗位相符,可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一)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的人员。

(三)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四)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20.11.25•【字号】沪人社规〔2020〕27号•【施行日期】2020.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市场正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的通知》(沪府规〔2020〕25号)规定,现将《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11月25日附件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的通知》(沪府规〔2020〕25号,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关于适用对象(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正常经营且依法纳税的机构,引进国内优秀人才,适用本细则。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中央单位在沪一级分支机构、总部在沪单位的分支机构。

3.经各区域或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的其他分支机构。

4.确需引进办法第五条第(四)款第14项人才的分支机构。

(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等其他特殊管理人员的引进落户,根据相关部门或文件规定执行。

二、关于申办条件(一)用人单位应与引进落户的人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在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引进人才一般应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对于特别优秀或者特别紧缺急需的,可适当放宽年限要求。

引进人才工作地点一般应在上海。

(二)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1项所称“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指按照规定取得高级职称并受聘相应职务,包括明确可聘为高级职称相对应的国家职业资格。

(三)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2项所称“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表彰”,是指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或由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相关部委共同授予的、享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的政府表彰,且具有个人证书。

【优质】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调档函-实用word文档 (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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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注册:在21世纪人才网上(/retype/zoom/f265a386a45177232e60a23b?pn=2&x=0&y=0&raww=680&rawh=634&o=png_6_0_0_0_0_0_0_892.979_1262.879&type=pic&aimh=447.529411764705 86&md5sum=619721fe2353a212337825b00d4d9d34&sign=d9e6d66058&zoom=&png= 0-15660&jpg=0-0" target="_blank">点此查看8.婚姻状况证明材料,包括:(1)未婚:由户籍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2)已婚:结婚证书;(3)离异: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9.户籍所在地乡镇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包括:(1)已婚未育:提供已婚未育证明;(2)已婚已育: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其他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10.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11.就业期间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包括:(1)在沪无工作经历且直接从外省市进沪的,提供外省市就业地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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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才引进户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需准备材料
(2)本人照片一张(2寸),近期六个月内的;
(3)本人毕业证书及前三年连续的毕业证明;
(4)聘用单位出具的岗位证明书;
(5)聘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6)由工作单位或人才引进中心出具的证明;
(7)上海市住宿证(如果没有,需申请);
(8)结婚证等其他有关证件。

2、申请办理程序
(1)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到市人才引进服务中心、上海市公安局出入
境管理部门指定的人才服务中心或专业机构办理上海市人才引进户口申请;
(2)由申请人提供的材料,由专业机构核实;
(3)由申请人连同服务中心负责人共同填写《上海市人才引进申请表》,并交纳相关费用;
(4)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将审批材料统一提交省公安厅出
入境管理局审批;
(5)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对审批材料进行核实,审批后签发《上
海市人才引进证明》;
(6)落实户口:申请人前往派出所持《上海市人才引进证明》办理户口。

三、注意事项
(1)本次申请办理过程中,需交纳相应的居住证、服务费和入户挂号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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