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放炮操作管理规定
煤矿井下放炮管理规定范文(3篇)

煤矿井下放炮管理规定范文煤矿井下放炮是煤矿生产中一项重要的安全技术措施,为了保障煤矿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煤矿井下放炮管理规定是必不可少的。
下面是一个关于煤矿井下放炮管理规定的范本,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煤矿井下放炮作业的安全,维护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煤矿井下放炮作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放炮,是指在煤矿井下进行爆破作业,包括装药、布置导火线、引爆炸药等活动。
第四条放炮作业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同时还必须按照本规定的要求进行。
第五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煤矿井下放炮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第六条所有从事煤矿井下放炮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有相应证书,方可参与放炮作业。
第七条煤矿企业应定期对从事煤矿井下放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技术交流,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第二章煤矿井下放炮管理责任第八条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煤矿井下放炮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确保煤矿井下放炮作业的安全进行,并对其安全生产负总责。
第九条煤矿的安全生产部门负责煤矿井下放炮作业的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保证放炮作业的安全进行。
第十条煤矿井下放炮作业的现场负责人负责具体放炮作业的组织、调度和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十一条煤矿井下放炮作业的参与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进行作业,如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第十二条煤矿的监察部门负责对煤矿井下放炮作业的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安全隐患,保证放炮作业的安全进行。
第十三条煤矿井下放炮作业的设计、施工、检测等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放炮作业,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第三章煤矿井下放炮作业的安全防护第十四条在进行煤矿井下放炮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防护措施进行,保障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十五条煤矿井下放炮作业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指示员工禁止入内,确保人员不进入危险区域。
煤矿井下放炮安全管理规定

煤矿井下放炮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煤矿井下放炮作业,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保障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管理要求,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煤矿井下的放炮作业,包含煤矿的爆破工作、巷道掘进等相关工程作业。
第二章责任和组织第三条煤矿企业应设立专职的放炮安全管理负责人,负责组织、引导和监督井下放炮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建立放炮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和权限。
第五条井下放炮作业人员应经过特地的培训,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理知识。
第三章作业前准备第六条进行井下放炮作业前,煤矿企业应订立认真的放炮作业方案,包含具体的工作内容、人员配备、设备准备等。
第七条煤矿企业应确保全部参加放炮作业的人员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证书,并按规定进行体检和定期健康监测。
在进行井下放炮作业前,应检查相关设备和器材的完好性和可靠性,不得显现任何异常情况。
第四章放炮作业操作要求第九条井下放炮作业应在特地指定的区域进行,确保与其他作业区隔离。
第十条井下放炮作业前,应确认现场的人员和设备已经疏散到安全区域,并进行必需的警示提示。
第十一条放炮作业人员应依照作业方案的要求进行操作,确保操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十二条井下放炮作业时,应依照规定使用安全可靠的雷管和炸药,不得使用过期、损坏或未经许可的爆炸物品。
第十三条放炮作业期间,其他人员严禁靠近作业现场,必需时应设立警戒线,确保安全区域不受干扰。
第十四条井下放炮作业结束后,应对作业区域进行彻底的检查和清理,确保不留下任何安全隐患。
第五章安全防护措施第十五条井下放炮作业必需穿着符合安全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包含安全帽、防尘面罩、耳塞、防护鞋等。
井下放炮作业现场应设立明显的安全标识和警示牌,提示人员注意安全。
第十七条井下放炮作业现场应配备必需的消防设备和急救设备,保证在发生意外情况时能够及时应对。
第十八条井下放炮作业现场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和照明条件,确保人员作业的舒适性和安全性。
煤矿井下放炮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煤矿井下放炮安全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煤矿井下放炮作业的安全,预防和减少矿井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煤矿井下放炮作业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煤矿井下放炮作业的组织、管理和安全措施的实施。
第三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井下放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井下放炮作业的责任、权限和制度,完善井下放炮安全管理体系,规范井下放炮作业行为。
第四条井下放炮作业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第五条井下放炮作业应当以安全生产为前提,以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手段,全面加强井下放炮作业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井下放炮的组织和管理第六条井下放炮作业应当有严格的组织和管理,包括合理分工,明确责任。
第七条煤矿应当设立专门的井下放炮作业组织机构,明确组织职责和权限,配备专职或兼职的井下放炮作业管理人员。
第八条井下放炮作业组织机构应当定期组织井下放炮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九条井下放炮作业组织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井下放炮作业人员的档案管理制度,包括人员的资格、证书和培训记录等。
第十条井下放炮作业应当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明确作业时程、人员组成、责任分工、安全措施等,并备案存档。
第十一条井下放炮作业应当进行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措施的分析,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确保安全有序进行。
第十二条井下放炮作业前应当进行现场勘查,了解地质条件和矿井结构,评估风险,确定安全预控措施。
第三章井下放炮的安全措施第十三条井下放炮作业应当配备合格的安全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监管和指导,确保井下放炮作业的安全进行。
第十四条井下放炮作业人员应当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爆服、安全鞋等。
第十五条井下放炮作业现场应当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设置防爆隔离带,并配备合格的安全标志、灭火器材等。
第十六条井下放炮作业现场应当保持通风畅通,确保瓦斯浓度和粉尘浓度处于安全范围内。
第十七条井下放炮作业现场应当增设有效的瓦斯、烟尘监测装置,及时报警并采取相应措施。
煤矿井下放炮管理规定

煤矿井下放炮管理规定
煤矿井下放炮是矿井煤矿工作中一种常见的爆破作业方式,为了确保矿井工作的安全和顺利进行,煤矿井下放炮必须遵守以下管理规定:
1. 爆破方案编制:每次进行井下放炮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爆破方案,包括爆破参数、装药方式、延时时间等内容,并经过矿井安全管理部门审批。
2. 人员培训:参与井下放炮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了解爆破原理、操作要求以及应急处理措施,同时必须持有合法的爆破证书。
3. 安全防护措施:在进行井下放炮作业时,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包括佩戴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服等个人防护装备,同时井下设备和通风系统也要保证正常运行。
4. 爆破现场管理:在爆破现场,必须设置专门的警示标志和警戒线,禁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保证操作区域的安全。
5. 确保安全距离:在爆破作业进行时,必须确保工作人员和设备与爆破现场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以防止意外伤害。
6. 炮倒处理:爆炸后,必须对炮倒进行专门的处理,确保无漏网之鱼。
7. 安全监测:在井下放炮作业结束后,需要对爆破效果进行安全监测,确保矿井结构和通风系统的安全性。
以上是一般的煤矿井下放炮管理规定,具体要根据煤矿所在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进行操作。
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现任何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上级领导和安全管理部门。
煤矿井下放炮管理规定(3篇)

煤矿井下放炮管理规定煤矿井下放炮是煤矿开采作业中的一种常见方法。
为了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必须对煤矿井下放炮进行规范管理。
下面是关于煤矿井下放炮管理的一份规定,共计____字。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煤矿开采作业的安全和高效进行,规范煤矿井下放炮管理,保护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发生爆炸、火灾等特殊情况需要井下放炮的煤矿。
第三条煤矿井下放炮应当符合国家矿产资源开发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并经过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第二章井下放炮管理人员第四条每个煤矿井下放炮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熟悉煤矿井下放炮工艺技术的专业知识,并取得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二)具备井下安全作业的经验,了解煤矿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度;(三)具备组织、协调和指挥能力,能够应对突发情况并做出正确的决策。
第五条井下放炮管理人员应当进行岗前培训,并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安全和技术素质。
第六条井下放炮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上级的工作指示和命令。
第三章井下放炮设备和材料管理第七条煤矿井下放炮设备和材料应当符合国家矿业资源开发的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八条煤矿井下放炮设备和材料应当每年进行定期检验和维护,如发现故障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第九条煤矿井下放炮设备应当设置在安全距离之外的特定位置,以防止放炮时的危险。
第四章井下放炮的组织与实施第十条煤矿井下放炮应当按照矿井瓦斯浓度、煤层条件、停产时间等因素进行合理设置和安排。
第十一条煤矿井下放炮前,应当制定详细的放炮方案,并交由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第十二条放炮人员应当具备熟悉和掌握放炮工艺技术的专业知识和操作经验,并按照方案的要求进行操作。
第十三条放炮人员在放炮前应当进行相应的安全检查,确保放炮点周围的人员和设备安全。
第十四条井下放炮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放炮产生的冲击波和火焰蔓延到其他区域。
煤矿井下放炮安全管理规定

煤矿井下放炮安全管理规定
煤矿井下放炮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以确保矿工和矿山设施的安全。
以下是煤矿井下放炮的一些常见安全管理规定:
1. 放炮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井下放炮前,必须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包括矿井通风、瓦斯、粉尘等情况的检查,确保矿井符合安全要求。
2. 放炮区域必须设立警告标志:放炮区域周围必须明显设置禁止入内的警告标志,以确保工作人员和其他人员不会进入危险区域。
3. 放炮前必须疏散人员:放炮前,必须确保炮区内的所有人员都已疏散,并在安全位置等候,等待炮声消失后再返回。
4. 爆破安全措施必须齐全:放炮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流程,包括爆炸物的正确携带和使用、引爆装置的正确安装和操作等。
5. 放炮后必须进行清理和检查:放炮后,必须立即进行清理工作,清除爆炸残留物,并对矿井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放炮没有引发隐患。
6. 对煤矿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为了确保人员了解井下放炮的危险性和安全规定,煤矿必须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7. 定期检查和维护爆破设备:爆破设备是井下放炮的关键,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和安全性。
8. 配备炸药专人管理:煤矿必须配备专门的炸药管理人员,负责炸药的存储、使用和销毁,确保炸药的安全。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煤矿井下放炮安全管理规定,不同地区和国家可能会有一些具体的规定和要求。
在实际操作中,还必须根据煤矿的具体情况和工艺要求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以确保井下放炮工作的安全进行。
煤矿井下放炮安全管理规定

煤矿井下放炮安全管理规定煤矿井下放炮是煤矿开采过程中常用的一种爆破技术。
正确的放炮操作和安全管理是保障煤矿井下工作人员安全的重要环节。
为此,制定煤矿井下放炮安全管理规定是非常必要的。
下面是一份煤矿井下放炮安全管理规定,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煤矿井下进行爆破作业时的放炮安全管理。
第三条煤矿应当建立放炮作业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责任,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放炮作业安全。
第二章放炮资质和培训要求第四条煤矿从事放炮作业的人员,应当经过相应的培训,并取得放炮作业资质。
第五条煤矿应当定期对从事放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六条放炮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技能:(一)熟悉爆破原理和操作方法;(二)掌握各类炸药及其使用规范;(三)准确判断爆破作业时井下瓦斯、煤尘等安全风险;(四)熟悉井下通风、排水和监测系统,并能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五)掌握井下紧急逃生和自救技能。
第三章井下放炮作业流程第七条煤矿应当制定井下放炮作业流程,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要求。
第八条井下放炮作业前,煤矿应当制定详细的放炮作业计划,包括放炮的时间、地点、范围、数量等,并将计划向有关部门报备。
第九条井下放炮前,应当进行专业人员的现场勘查和评估,确定放炮方案和安全措施。
第十条井下放炮前,应当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包括清理爆破现场、设置警戒区域、检查炸药和引信等。
第十一条井下放炮时,应当严格按照放炮方案操作,严禁违反规定进行放炮或修改方案。
第十二条井下放炮作业结束后,应进行现场清理和安全检查,确保无残留物和未引爆的炸药。
第四章安全控制措施第十三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瓦斯抽采、煤尘控制、通风系统、防火防爆设备等。
第十四条进入井下炸药库的人员应经过严格的身份验证,并佩戴个人防爆器材。
第十五条爆破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警戒线,禁止非相关人员进入。
井下放炮管理制度模版

井下放炮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井下放炮作业,确保安全生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井下放炮作业的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条井下放炮作业应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相关行业标准和规范。
第四条所有参与井下放炮作业的人员均应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有效的操作许可证。
第五条井下放炮作业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第二章井下放炮作业管理第六条设立井下放炮作业管理机构,负责监督和管理井下放炮作业的执行情况。
第七条井下放炮作业管理机构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技术人员和安全监管人员组成,履行以下职责:(一)制定和修订井下放炮作业操作规程,确保其合理有效并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二)组织培训井下放炮作业相关人员,确保其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三)监督和检查井下放炮作业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四)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风险评估,提出改进建议并监督改进措施的落实;(五)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和处理,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第八条井下放炮作业应按照作业计划进行,严禁超过规定范围和条件进行操作。
第九条井下放炮作业前,应对作业现场进行详细的勘察和评估,确保操作的可行性和安全性。
第十条井下放炮作业前,须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明确作业的所有要点和流程。
第三章井下放炮操作的安全要求第十一条井下放炮作业必须遵守以下基本安全要求:(一)炮前清查:对井下作业场所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无异物和火源;(二)防雷防静电:采取必要的防雷措施,并保持现场的静电平衡;(三)操作许可:只有持有有效的操作许可证的人员才能进行井下放炮作业;(四)个人防护: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头盔、防护眼镜、防护靴等;(五)通风换气:井下作业场所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系统,及时排除有害气体;(六)作业标志:在井下作业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作业标志和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靠近;(七)应急准备: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和人员,并进行定期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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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炮操作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公司井下放炮操作,切实履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杜绝放炮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稳定持续发展,经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决定,对井下各班组使用的放炮器采用箱体上锁封闭管理,对井下放炮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一炮三检”制度:
井下放炮必须严格执行装药前,放炮前和放炮后检查瓦斯的“一炮三检”制度。
只有当放炮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小于1%和局部瓦斯不超限时,才准放炮。
二、“三人连锁放炮”的三人具体为:班组长、瓦检员和放炮员。
三、当班放炮员必须同时获得班组长和瓦检员手里的连锁箱钥匙后才能取得放炮器,按下列程序进行爆破作业。
四、“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流程示意图:
放炮员
班组长
瓦检员
三人连锁操作流程图连锁箱钥匙连锁箱钥匙放炮结束交回钥匙放炮结束交回钥匙已执行“一炮三检”
撤人、警戒已完毕
五、“三人连锁放炮”具体操作程序:
(一)放炮员在上班时必须首先将放炮器由班组长、瓦检员和自己手里的连锁箱钥匙共同打开连锁箱放进箱里锁好才能从事打眼、做引药、捏炮泥等工作。
(二)放炮员在装药前必须通知瓦检员检查瓦斯,瓦检员必须认真检查瓦斯,将检查结果向放炮员和班组长汇报,在瓦斯未超规定并签字确认后,由放炮员检查雷管脚线连线工作准确无误,同时在放炮前再次检查瓦斯且未超限时,方可通知班组长撤人设置警戒。
(三)班组长接到放炮员通知后,认真检查顶板、支护、风量、工具设备、洒水等放炮准备工作,经检查处理,确认放炮准备工作无误,
达到放炮条件时,组织人员撤离到规定的安全地点躲避,然后指派专人在可能进入爆破地点及附近的所有通路上,按《作业规程》规定设置警戒。
班组长必须亲自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将自己携带的连锁箱钥匙交给放炮员,并将撤人、警戒设置等情况向瓦检员、放炮员汇报。
(四)当放炮员接到班组长交的钥匙后,由瓦检员对放炮点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进行检查,将检查结果及时记录到《“一炮三检”手册》上,瓦斯浓度超过规定时,严禁进行爆破作业,撤出人员并汇报调度室。
瓦斯浓度在1%以下,符合放炮规定,并确认班组长撤人、警戒设置完后,瓦检员方可将自己携带的连锁箱钥匙交给放炮员。
(五)放炮员只有接到班组长和瓦检员两人交的连锁箱钥匙,向调度室申请放炮,得到调度室同意放炮后,配合自己手里的连锁箱钥匙才能打开连锁箱上的三把锁,取得放炮器进行放炮作业,在放炮前必须发出放炮警号且至少再等5秒方可进行放炮。
(六)放炮后,待炮烟吹净符合规定,放炮员、班组长、瓦检员“三人”共同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顶板、支护、瞎炮、残爆等情况,瓦检员必须对爆破地点瓦斯进行检查,如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确认安全,方可由班组长解除警戒,恢复施工作业。
(七)放炮工作结束后,放炮员必须将连锁箱钥匙各归原主。
放炮员、班组长和瓦检员下班交接时必须分别将连锁箱钥匙交给下一个班的放炮员、班组长和瓦检员。
六、放炮操作管理规定:
1、安监员负责当班放炮监督管理,并负责放炮连锁箱的日常检查,发现损坏必须查明原因,否则处罚安监员100元/次。
2、放炮员在上班前没有将放炮器放入连锁箱里进行放炮作业,处罚当班放炮员、班组长、瓦检员各200元/次。
3、当班若没有将连锁箱钥匙交与下一班,造成下一班不能正常执行本规定,处罚责任人300元次。
4、放炮连锁箱被恶意损坏,一经查处处罚责任人500元次。
5、在放炮过程中,如果弄虚作假,敷衍了事,不认真履行职责,一经发现按古蔺县宏能实业有限公司《违章处罚条例》规定严肃处理。
七、每一掘进工作面配备一个连锁箱,连锁箱制作由掘进队自行按图加工,整个箱体采用焊接加工,并由掘进队固定在生技部指定的放炮地点。
连锁箱制作如下图:
放炮连锁箱制作图
箱体固定孔箱体固定孔
钢板
活叶
1#锁孔(放炮员)2#锁孔(班组长)3#锁孔(瓦检员)
①一炮三检制度:井下放炮必须严格执行装药前,放炮前和放炮后检查瓦斯的“一炮三检”制度。
只有当放炮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小于1%和局部瓦斯不超限时,才准放炮。
“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即放炮前,放炮员将警戒牌交给班长,由班长指派专人站岗并设警戒;班长警戒设好后将放炮命令交给瓦检
员;瓦检员检查好后,将放炮牌交给放炮员,放炮员接到放炮牌后并检查合格后,方可放炮。
由该当班班长或代班长、爆破员、现场安全员、瓦检员认真填写《爆炸物品管理跟踪卡》,然后配合自己手里的连锁箱钥匙才发出放炮警号且至少再等5秒方可进行放炮。
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