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施工技术规范---路面工程
JTG F40-2004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

1 总则1.0.1为贯彻“精心施工,质量第一”的方针,保证沥青路面的施工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各等级新建和改建公路的沥青路面工程。
1.0.3沥青路面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环境和生态保护的规定。
1.0.4沥青路面施工必须有施工组织设计,并保证合理的施工工期。
沥青路面不得在气温低于10℃(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或5℃(其他等级公路),以及雨天、路面潮湿的情况下施工。
1.0.5沥青面层宜连续施工,避免与可能污染沥青层的其他工序交叉干扰,以杜绝施工和运输污染。
1.0.6 沥青路面建设应满足公路交通条件及工程所在地的气候条件的需要,气候分区按附录A的分区执行。
1.0.7 沥青路面施工应有良好的劳动保护,确保安全。
沥青拌和厂应具备防火设施,配制和使用液体石油沥青的全过程严禁烟火。
使用煤沥青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工作人员吸入煤沥青或避免皮肤直接接触煤沥青造成身体伤害。
1.0.8沥青路面试验检测的实验室应通过认证,取得相应的资质,试验人员持证上岗,仪器设备必须检定合格。
1.0.9沥青路面工程应积极采用经试验和实践证明有效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
1.0.10沥青路面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颁布的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特殊地质条件和地区的沥青路面工程,可根据实际情况,制订补充规定。
各省、市、自治区或工程建设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制订相应的技术指南,但技术要求不宜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2 术语、符号、代号2.1术语2.1.1沥青结合料 asphalt binder,asphalt cement在沥青混合料中起胶结作用的沥青类材料(含添加的外掺剂、改性剂等)的总称。
2.1.2乳化沥青emulsified bitumen(英), asphalt emulsion,emulsified asphalt(美)石油沥青与水在乳化剂、稳定剂等的作用下经乳化加工制得的均匀的沥青产品,也称沥青乳液。
2.1.3液体沥青 liquid bitumen(英), cutback asphalt(美)用汽油、煤油、柴油等溶剂将石油沥青稀释而成的沥青产品,也称轻制沥青或稀释沥青。
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

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2000)(2)2008-04-2516:33分类:施工技术规范字号:大大?中中?小小9?质量管理及检查验收9.1?一般规定9.1.1二级和二级以上公路工程应按本章质量管理及检查验收内容和要求执行,其他等级公路工程可参照执行。
9.1.2质量管理包括所用材料的标准试验、铺筑试验段、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和检查验收(工序间)。
9.1.3必须建立、健全工地试验,质量检查及工序间的交接验收等项制度。
试验、检验应做到原始记录齐全,数据真实可靠。
9.1.4工地试验室应能进行所用基层材料的各项试验,还应具备进行现场压实度和平整度检查的能力,应配备弯沉测量的仪具和路面钻机。
9.1.5各个工序完结后,均应进行检查验收。
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个工序。
凡经检验不合格的段落,必须进行补救,使其达到要求。
9.2?材料的标准试验9.2.1在组织现场施工以前以及在施工过程中,原材料(包括土)或混合料发生变化时,必须对拟采用的材料进行规定的基本性质试验,评定材料质量和性能是否符合要求。
9.2.2对用做底基层和基层的原材料,应进行表9.2.2所列的试验。
9.2.3对初步确定使用的底基层和基层混合料,包括掺配后不用结合料稳定的材料,应进行表9.2.3所列的试验。
表9.2.2底基层和基层原材料的试验项目试验项目材料名称目?的频?度仪器和试验方法含水量土、砂砾、碎石等集料确定原始含水量每天使用前测2个样品烘干法、酒精燃烧法、含水量快速测定仪颗粒分析砂砾、碎石等集料确定级配是否符合要求,确定材料配合比每种土使用前测2个样品,使用过程中每2000m3测2个样品筛分法液限、塑限土、级配砾石或级配碎石中0.5mm以下的细土求塑性指数,审定是否符合规定每种土使用前测2个样品,使用过程中每2000m3测2个样品液限塑限联合测定法测液限;滚搓法塑限试验测塑限相对毛体积密度、吸水率砂砾、碎石等评定粒料质量,计算固体体积率使用前测2个样品,砂砾使用过程中每2000m3测2个样品,碎石种类变化重做2个样品网篮法或容积1000ml以上的比重瓶法压碎值砂砾、碎石等评定石料的抗压碎能力是否符合要求同上集料压碎值试验有机质和硫酸盐含量土确定土是否适宜于用石灰或水泥稳定对土有怀疑时做此试验有机质含量试验,易溶盐试验有效钙、氧化镁石灰确定石灰质量做材料组成设计和生产使用时分别测2个样品,以后每月测2个样品石灰的化学分析水泥标号和终凝时间水泥确定水泥的质量是否适宜应用做材料组成设计时测1个样品,料源或标号变化时重测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水泥凝结时间检验方法烧失量粉煤灰确定粉煤灰是否适用做材料组成设计前测2个样品烧失量试验表9.2.3底基层和基层混合料的试验项目试验项目目的重型击实试验求最佳含水量和最大干密度,以规定工地碾压时的合适含水量和应该达到的最小干密度,确定制备强度试验和耐久性试验的试件所应该用的含水量和干密度;确定制备承载比试件的材料含水量承载比求工地预期干密度下的承载比,确定材料是否适宜做基层或底基层抗压强度进行材料组成设计,选定最适宜于用水泥或石灰稳定的土(包括粒料);规定施工中所用的结合料剂量;为工地提供评定质量的标准延迟时间对已定水泥剂量的混合料,确定延迟时间对混合料密度和抗压强度的影响,并据此确定施工允许的延迟时间 ?9.3?铺筑试验段9.3.1在底基层和基层正式开工之前,应铺筑试验段。
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30-2003)正文

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30-2003)1总则1.0.1 为适应公路建设和交通运输发展的需要,提高我国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简称混凝土路面)工程的施工技术水平,保证其施工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采用滑模摊铺机、轨道摊铺机、三辊轴机组、小型机具施工的各级新建或改建公路混凝土路面工程,也适用于采用沥青摊铺机摊铺的碾压混凝土路面工程。
1.0.3 混凝土路面的施工应根据合同及设计文件、施工现场所处的气候、水文、地形等环境条件,选择满足质量指标要求、性能稳定的原材料,确定配合比、设备种类和施工工艺,进行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建立完备的施工质量保障体系。
1.0.4 混凝土路面施工应积极采用新材料、新装备、新工艺和新技术,不断提高混凝土路面工程质量和施工技术水平。
1.0.5 混凝土路面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 路面水泥混凝土满足路面摊铺工作性、弯拉强度、表面功能、耐久性及经济性等要求的水泥混凝土材料。
2.0.2 滑模铺筑采用滑模摊铺机铺筑混凝土路面的施工工艺。
其特征是不架设边缘固定模板,能够一次完成布料摊铺、振捣密实、挤压成形、抹面修饰等混凝土路面摊铺功能。
2.0.3 轨道铺筑采用轨道摊铺机铺筑混凝土路面的施工工艺。
2.0.4三辊轴机组铺筑采用振捣机、三辊轴整平机等机组铺筑混凝土路面的施工工艺。
2.0.5 小型机具铺筑采用固定模板,人工布料,手持振捣棒、振动板或振捣梁振实,棍杠、修整尺、抹刀整平的混凝土路面施工工艺。
2.0.6 碾压混凝土路面铺筑采用特干硬性水泥混凝土拌合物,使用沥青摊铺机摊铺、压路机械碾压密实成形的混凝土路面施工工艺。
2.0.7 真空脱水工艺混凝土路面摊铺后,随即使用真空泵及真空垫等专用吸水装置,将新铺筑路面混凝土中多余水分吸除的一种面层施工工艺。
2.0.8 工作性混凝土拌合物在浇筑、振捣、成形、抹平等过程中的可操作性。
公路招标文件范本技术规范(路面工程)

第300章路面第七章技术规范/第300章路面第301节通则301.01 范围本章工作内容包括在已完成并经监理人验收合格的路基上铺筑各种垫层、底基层、基层和面层;路面及中央分隔带排水施工;培土路肩、中央分隔带回填及路缘石设置,以及修筑路面附属设施等有关的作业。
301.02 材料1.土按土中单个颗粒的粒径大小和组成,将土分为下列三种:细粒土:颗粒的最大粒径小于9.5mm,且其中小于2.36:mm的颗粒含量不少于90%;中粒土:颗粒的最大粒径小于26.5mm,且其中小于19mm的颗粒含量不少于90%;粗粒土:颗粒的最大粒径小于37.5mm,且其中小于31.5.mm的颗粒含量不少于90%。
(1)碎石碎石由岩石或砾石轧制而成,应洁净、干燥,并具有足够的强度和耐磨耗性。
其颗粒形状应具有棱角,接近立方体,不得含有软质和其他杂质。
(2)砾石砾石应坚硬、耐久;有机质、黏土块和其他有害物质的含量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规定。
(3)砂砂应洁净、坚硬、干燥、无风化、无杂质,符合规定级配,其泥土杂物含量应小于3%。
(4)石屑石屑系机械轧制而成。
石屑应坚硬、清洁、干燥、无风化、无杂质,并具有适当的级配。
2.水水应洁净,不含有害物质。
来自可疑水源的水应按照《公路工程水质分析操作规程》(JTJ 056—84)要求进行试验,未经监理人批准的水源不得使用。
3.水泥水泥根据路用要求可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和道路硅酸盐水泥等。
采用其他种类水泥应报监理人批准。
4.石灰(1)石灰应符合表301—1的要求,对于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宜采用磨细生石灰粉。
(2)石灰应在用于工程之前7d,充分消解成能通过10mm筛孔的粉状,并尽快使用。
(3)石灰应设棚存放,并能防风避雨,在用于工程之前按《公路工程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试验规程》(JTJ 05-94)进行试验,不符合上述要求时,监理人有权拒绝使用,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负。
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

修订内容介绍
主要修改内容介绍(重点)
主要修改内容介绍
●新旧规范章节对比 新规范 旧规范 1总则 1总则 2术语、符号 2术语、符号 3施工准备 3施工前的准备 4一般路基施工 4路基施工的一般规定 5路基排水 5填方路堤的施工 6特殊路基施工 6挖方路堑的施工 7冬、雨季路基施工 7路基压实 8路基防护与支挡 8路基排水 9路基安全旌工与环境保护 9特殊地区的路基施工 10路基整修与交工验收 10季节性路基施工 11路基防护与加固 12 公路绿化工程与环境保护 13路基整修、检查验收及维修
修订过程
◎修订工作程序 路桥集团第一公路工程局于2003年10月开始修订,历经工作大纲、四个典型课题(填方路堤的分层厚度,挖方路堑边坡施工的安全和稳定措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特殊地区的路基施工。)调研、三个工艺试验(高填方路堤施工工艺试验、填石路堤施工工艺试验、粉质砂土压实工艺试验)研究、初稿、征求意见稿、送审稿、报批稿(含总校)等阶段,历时两年零六个月,现已形成《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2006)报批稿及其条文说明,现己出版发行。
规范是以往工程实践的总结,不可能完全适用各种情况
已前计划经济年代养成技术人员过分依赖规范的习惯,一切唯规范是从的行动准则,使他们的设计、施工行为变成只对规范负责,而不是首先对工程的安全、质量负责。
规范的错误定位,束缚了技术人员的创造性,阻碍了技术进步,并成为近年来不少工程出现早期破坏,安全与耐久性不良状态,甚至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新增加内容
01
路基安全施工
02
按场地清理、填方路堤、挖方路基、爆破作业、路基排水和防护等几个方面分类对施工过程的安全施工提出了要求。
03
修订过程
公路工程技术规范 (2)

公路工程技术规范一、引言公路工程作为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部分,其技术规范对于保障公路工程质量、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档旨在制定公路工程技术规范,以确保公路工程建设达到国家要求,并提供统一的参考标准。
二、总则2.1 规范适用范围本技术规范适用于公路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等各个阶段。
2.2 主要内容本技术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公路工程基本要求:包括公路的等级划分、几何标准、荷载标准等。
2.设计规范:包括公路路基、路面、桥梁、隧道等各个部分的设计规范。
3.施工规范:包括路基土石方施工、路面铺设、桥梁施工等各个方面的施工规范。
4.监理规范:包括对公路工程施工过程和质量的监督和管理规范。
5.验收规范:包括对公路工程竣工质量的验收标准和程序。
2.3 权威性本技术规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具有强制性和权威性。
各级公路管理部门和相关工程承建单位应严格依照本技术规范进行工程建设。
三、公路工程基本要求3.1 公路等级划分根据不同的交通需求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将公路划分为高等级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等不同等级,各个等级的公路应满足相应的交通量要求和运行速度要求。
3.2 公路几何标准公路的几何标准是指公路的水平和垂直几何要素,包括公路纵坡、横断面、曲线半径等要求,旨在满足车辆行驶的安全、舒适和顺畅要求。
3.3 公路荷载标准公路的设计和施工应满足相应的荷载标准,包括车辆荷载、雪荷载、风荷载等要求,以确保公路的结构安全性和使用寿命。
四、设计规范4.1 公路路基设计规范公路路基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选择合理的路基类型,根据地质条件和交通需求进行选择。
•路基的填筑和压实措施应符合规范要求,确保路基的稳定性和承载能力。
•路基的排水设计应合理,防止路基浸水和水损。
•路基的交界部位和过渡段的设计应满足平稳过渡的要求。
4.2 公路路面设计规范公路路面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选择合适的路面材料,根据交通流量和设计速度进行选择。
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2000)

关于发布《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2000)的通知交公路发[2000]278号各省、自治区交通厅,北京市公路局,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工程局,重庆市交通局,其它有关单位:现批准发布《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2000),作为行业标准,自2000年10月1日起施行。
1993年发布的《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93)同时废止。
该标准由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主编并负责解释,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
请各单位在实践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和修改意见函告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以便修订时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2000年6月2日前ﻩ言80年代,我国公路建设开始进入以高速公路为代表的新历史时期。
为满足新时期公路建设的需要,1985年交通部发布了第一版《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85)。
在总结我国初期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基层施工实践和路面使用性能的基础上,1993年交通部又发布了第二版《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93)。
五年实践证明,凡认真贯彻该施工技术规范的不同等级公路路面的基层,都取得了良好的技术效果,路面的整体承载能力明显提高,避免了由于基层质量不好引起的路面早期损坏现象。
同时,也积累了较多的基层施工经验。
随着国民经济持续高速增长,我国公路交通状况又产生了明显变化,交通量增长很快,重载卡车数量显著增加,超载车辆比较普遍。
新交通状况对路面基层提出了更高的技术要求。
近几年施工的某些高速公路,为提高路面的整体质量,对于底基层,也用集中厂拦法和摊铺机摊铺半刚性材料;在半刚性基层养生结束后的不同时间,用路面钻机钻取试件,进一步检验基层的整体性,都取得了良好效果。
上述新情况是修订《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93)和制定本规范的主要依据。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将术语单列一章;调整了材料筛分的筛孔尺寸,使这与《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J032)一致;基层分两层施工时,均用摊铺机摊铺混合料;提高了二级公路路面基层材料和工艺水平的要求;提高了基层材料强度标准,以适应重载车辆多的公路;增加了基层养生结束后用钻机钻取试件,以检验基层的整体性。
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技术规范300章

4.试验路段确认的压实方法、压实机械类型、工序、压实系数、碾压遍数和压实厚度、最佳含水率等均作为今 后施工现场控制的依据。
5.此项试验应在监理人监督下进行,如果试验路段经监理人批准验收,可作为永久工程的一部分,按合同规定 的项目计量支付。否则,应移出重做试验,费用由承包人自负。
验,未经监理人批准的水源不得使用。
3.水泥
水泥根据路用要求可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和道路硅酸盐
水泥等。采用其他种类水泥应报监理人批准。
4.石灰
(1)石灰应符合表301—1的要求,对于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宜采用磨细生石灰粉。
(2)石灰应在用于工程之前7d,充分消解成能通过10mm筛孔的粉状,并尽快使用。
承包人自理。 11.除上述要求外,若图纸要求采用结合料稳定垫层时,可按本规范相关章节同类材料的底基层施工要求进行
施工。
302.04 质量检验
参见本规范相关章节同类材料底基层的质量检验。
302.05 计量与支付
1.计量 (1)碎石、砂砾垫层应按图纸和监理人指示铺筑、经监理人验收合格的面积,按不同厚度以平方米计量。 (2)水泥稳定土、石灰稳定土垫层应按图纸和监理人指示铺筑、经监理人验收合格的面积,按不同厚度以平方米 计量。 (3)对个别特殊形状的面积,应采用适当计算方法计量,并经监理人批准以平方米计量。除监理人另有指示外, 超过图纸所规定的面积,均不予计量。 2.支付 (1)费用的支付,主要包括: a.承包人提供工程所需的材料、机具、设备和劳力等; b.原材料的检验、级配颗粒组成与塑性指数的试验或混合料设计与试验,以及经监理人批准的按照规范所要求 的试验路段的全部作业。 c.铺筑前对下承层的检查和清扫、材料的运输、拌和、摊铺、整型、压实、养护等; d.质量检验所要求的检测、取样和试验等工作。 (2)按上述规定计量,经监理人验收并列人工程量清单的以下支付子目的工程量,其每一计量单位,将以合同单 价支付。此项支付包括一切为完成本项工程所必需的全部。 3.支付子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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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路面工程
5.1一般规定
5.1.1路面工程的实测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按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其他公路(指二级及其以下公路)两档设定。
5.1.2路面工程实没项目规定的检查频率为双车道公路每一检查段内的检查频率,多车道公路的路面各结构层均须按其车道数与双车道之比,相应增加检查数量。
5.1.3各类基层和底基层压实度平均值的代表值(下置信界限)和单点极值均不得超过规定值。
小于代表值规定值2个百分点的测点,应按其占总检查点数的百分率计算扣分值。
5.1.4垫层的质量要求同相同材料的其他公路的底基层结构要求;联结层的质量要求同相应的基层或面层结构。
5.1.5表层平整度测定以自动或半自动平整度仪为主,全线每车道连续测定按每100m输出结果计算合格率。
采用3m直尺测定路面各结构层平整度时,以最大间隙作为指标,按每尺结果计算合格率。
合格率不小于95%时,可得规定分值的满分;合格率小于70%时,其平整度指标为零分;合格率小于95%且不小于70%时,则内插扣分。
5.1.6 路面各结构层厚度设定平均的代表值偏差和极值两个指标。
当代表值偏差超过标准值时,评为零分;当代表值偏差满足要求但存在超过极值偏差的测点时,按合格率计分。
5.1.7 材料要求和配比控制列入各节基本要求,通过检查施工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评定。
5.1.8水泥混凝土上加铺沥青面层的复合式路面,两种路面结构均需进行检查评定。
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不检查抗滑构造,平整度可按相应等级公路的标准;沥青面层不检查弯沉;并相应调整各自的规定分值。
5.2水泥混凝土面层
5.2.1基本要求
5.2.1.1 基层经检测,必须符合检验评定标准各项指标的要求,并应进行基层弯沉测定,验算的基层整体模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5.2.1.2 采用的水泥其物理性能和化学成分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5.2.1.3粗细骨料、水及接缝填缝料应符合施工规范要求。
5.2.1.4施工配合比应根据现场测定水泥的实际标号进行计算,并经试验室试验,选择采用最佳配合比。
5.2.1.5接缝的位置、规格、尺寸及传力杆、拉力杆的设置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5.2.1.6 路面横向采取的拉毛或机具压槽等抗滑措施,其构造深度应符合施工规范要求。
5.2.1.7 面层与其他构造物相接应平顺,检查井盖顶面高种应高于周边路面1~3m。
雨水口标高按设计比路面代5~8m,路面边缘不积水。
5.2.1.8混凝土铺筑后按施工规范要求养生。
5.2.2外观鉴定
见表5.2.2。
5.2.3 外观鉴定
5.2.3.1混凝土板的断裂块数,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不得超过评定路段混凝土板总块数的2‰,其他公路不得超过4‰。
不符合要求时每超过1‰减2分。
对于断裂板应采取适当措施予以处理。
5.2.3.2 混凝土板表面的脱皮、印痕、裂纹、石子外露和缺边掉角等病害现象,对于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有上述缺陷的面积不得超过受检面积2‰,其公路不得超过3‰。
不符合要求时每超过1‰减2分。
对于连续配筋的混凝土路面和钢筋混凝土路面,因干缩、温缩产生的裂缝,可不减分。
表5.2.2水泥混凝土面层实测项目
注:表中σ为平整度仪测定的标准偏差;IRI为国际平整度指数;h为3m直尺与面层的最大间隙。
5.2.3.3 路面测石直顺、曲线圆浮雕,越位2cm以上者,每处减1~2分。
5.2.3.4 接缝填筑饱满密实。
不符合要求时,累计长度每100m减2分。
5.2.3.5胀缝有明显缺陷时,每条减1~2分。
5.3沥青混凝土面层和沥青碎(砾)石面层
5.3.1基本要求
5.3.1.1 沥青混合料的矿料质量及矿料级配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5.3.1.2 沥青材料及混合料的各项指标应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沥青混合料的生产,每日应做抽提试验(包括马歇尔稳定试验)。
5.3.1.3 严格控制各种矿料和沥青用量及各种材料和沥青混合料的加热温度。
5.3.1.4拌和后的沥青混合料应均匀一致,无花白,无粗细料分离和结团成块现象。
5.3.1.5基层必顺碾压密实,表面干燥、清结、无浮土,其平整度和路拱度应符合要求。
5.3.1.6 摊铺时应严格掌握摊铺厚度和平整度,避免矿料离析,要注意控制摊铺和碾压温度,碾压至要求的密实度。
5.3.2实测项目
见表5.3.2。
表5.3.2沥青混凝土面层和沥青碎(砾)石面层实测项目
注:①表内压实度带*号者按试验路压实度为准。
压实度比表列规定值低一个百分点的检查点应按其占总检查点数的百分率计算扣分值。
②表列厚度仅规定负允许偏差。
其他公路的厚度代表值和极值允许偏差按总厚度计,当总厚度≤60mm时,允许偏差分别为—5mm和—10mm:总厚度>60mm时,允许偏差分别为总厚度的—8%和—15%。
H为总厚度。
5.3.3 外观鉴定
5.3.3.1 表面应平整密实,不应有泛油、松散、裂缝、粗细料明显离析等现象,对于高整公路和一级公路,有上述缺陷的表面积(凡属单条的裂缝,则按其实际长度乘以0.2m宽度,折算成面积)之和不得超过受检面积的0.03%其他公路不得超过0.05%。
不符合要求时每超过0.03%,或0.05%减2分。
半刚性基层的反射裂缝可不计作施工缺陷,但应及时进行灌缝处理。
5.3.3.2搭接处应紧密、平顺、烫缝不应枯焦。
不符合要求时,累计每10m长减1分。
5.3.3.3面层与路缘石及其他构筑物应接顺,不得有积水现象,不符合要求时,每一处减1~2分。
5.4沥青贯入式面层(或上拌下贯式面层)
5.4.1基本要求
5.4.1.1 沥青材料的各项指标应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规定的要求。
5.4.1.2各种材料的规格和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上拌沥青混凝土混合料每日应做抽提试验(包括马歇尔稳定度试验)。
5.4.1.3碎石层必须平整坚实,嵌挤稳定,沥青贯入应深透,浇洒应均匀,不得污染其他构筑物。
5.4.1.4嵌缝料必须趁热撒铺,扫料均匀,不得有重叠现象。
5.4.1.5 上层采用拌和料时,混合料应均匀一致,无花白和粗细分离现象,摊铺平整,接茬平顺,及时碾压密实。
5.4.1.6沥青贯入式面层施工时,应先做好路面结构层与路肩的排水措施,使雨水及时排出路面结构层。
5.4.2 实测项目
见表5.4.2。
5.4.3外观鉴定
5.4.3.1 表面应平整密实,不应有松散、裂缝、油包、油丁、波浪、泛油等现象,有上述缺陷的面积之和不超过受检面积的0.2%。
不符合要求时每超过0.2%减2分。
5.4.3.2表面无明显碾压轮迹。
不符合要求,每处减1~2分。
5.4.3.3 面层与路缘石及其他构筑物应接顺,无积水现象。
不符合要求时,每一处减1~2分。
表5.4.2沥青贯入式面(或上拌下贯式面层)实测项目
注:①当设计厚度≥60cm时,按厚度百分率控制;设计厚度<6cm时,按厚度不足的毫米数控制,H为厚度(mm)。
②沥青总用量按《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T0982)方法,每工作日每层洒布沥青检查一次,并计算同一路段的单位面积的总沥青用量。
5.5沥青表面处治面层
5.5.1基本要求
5.5.1.1在新建或旧路的表层进行表面处治时,应将表面的泥砂及一切杂物清除干净,底层必须坚实、稳定、平整、保持干燥后才可施工。
5.5.1.2沥青材料的各项指标和石料的质量规格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5.5.1.3 沥青浇洒应均匀,无露白,不得污染其他构筑物。
5.5.1.4嵌缝料必须趁热撒铺,扫布均匀,不得有重叠现象,压实平整。
5.5.2实测项目
见表5.5.2。
表5.5.2沥青表面处治面层实测项目
注:同表5.4.2注②。
5.5.3外观鉴定
5.5.3.1表面平整密实,不应有松散、油包、油丁、波浪、泛油、封面料明显散失等现象,有上述缺陷的面积之和不超过受检面积的0.2%。
不符合要求时每超过0.2减2分。
5.5.3.2 无明显碾压轮迹。
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2分。
5.5.3.3面层与路缘石及其他构筑物应接顺,不得有积水现象。
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2分。
5.6水泥土基层和底基层
5.6.1 基本要求
5.6.1.1土的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土块要经粉碎。
5.6.1.2 水泥用量按设计要求控制准确。
5.6.1.3路拌深度要达到层底。
5.6.1.4 混合料处于最佳含水量状况下,用重型压路机碾压至要求的压实度。
5.6.1.5碾压检查合格后立即覆盖或洒水养生,养生期要符合规范要求。
5.6.2 实测项目
见表5.6.2。
表5.6.2 水泥土基层和底基层实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