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三局五位一体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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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三局项目全额承包管理办法

中建三局项目全额承包管理办法

中建三局工程全额承包打点方法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尺度全局工程全额承包打点,提高工程打点程度,按照局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工程承包是企业内部责任承包,采用全额承包责任书的形式。

第三条工程全额承包的原那么:目标控制、基数合理、典质承包、确保上缴,节约嘉奖,超支受罚。

第四条工程全额承包实行全面责任承包,实施指标控制,具体指标及奖罚方法应在工程全额承包责任状中明确。

第五条本方法适用于局属各施工出产单元及所承接的所有新建、扩建和改建等施工工程。

第二章工程承包打点职责第六条公司〔分公司〕与工程的关系1、工程经理部是公司〔分公司〕派出打点工程工程的一次性打点机构,工程与公司〔分公司〕之间既有行政隶属关系,又有经济合同关系。

2、工程经理是公司〔分公司〕在工程工程上的委托代办署理人,受〔分〕公司经理委托,履行〔分〕公司与业主签订的合约,对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全方位负责,两者之间的关系是委托代办署理的关系。

第七条公司〔分公司〕的职责1、编制工程打点规划大纲,并审核〔批〕工程编制的工程打点实施规划。

2、选聘与工程工程相适应的工程经理,组建精干、高效的工程打点班子。

3、成立工程成本测算体系,公平、合理地测算工程承包基数,并组织签订工程全额承包责任书。

4、提供工程所需的主要材料、机械设备、周转料具、资金等出产要素。

4、协调工程与工程之间、工程与外部之间的关系,为工程出产缔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5、为工程打点或提供施工出产必备的法律手续和相关资料。

6、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然、进度、成本等进行指导与监督。

7、及时组织或配合上级主管部分对工程进行审计,并按照审计结论和工程全额承包责任书进行兑现。

8、负责工程的回访与保修工作。

第八条公司〔分公司〕的权限在工程打点上,公司〔分公司〕是打点中心,工程是执行中心,以下几个方面的权利由公司〔分公司〕实施集中控制。

1、工程承包合同及分包合同一律由公司经理(或其委托人)签订,并由公司〔分公司〕统一打点。

中建三局项目劳务管理办法

中建三局项目劳务管理办法

中建三局项目劳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我局工程项目劳务承包的管理,确保所使用的劳务分承包方满足企业的要求,不断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局属各施工生产单位及所承接的所有新建、扩建和改建等施工项目。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通过局、公司(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等层次对劳务分承包方实施管理。每一层次的人力资源(劳资)部门为劳务分承包方的归口管理部门,财务、市场商务(经营预算)、生产、质量、安全、材料、动力等相关部门参与管理。

第四条 局对劳务分承包方管理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局劳务分承包方管理的有关规定、指导局劳务协会开展工作、对局属单位劳务分承包方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等。

第五条 公司(分公司)对劳务分承包方管理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局有关规定制定公司(分公司)劳务分承包方管理的实施办法;指导公司劳务协会(局劳务协会分会)开展工作;组织公司(分公司)劳务分承包方资质审查、劳务招标、考核、评比等工作;对项目劳务分承包方管理工作进行管理、检查、监督和审核把关,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定期上报有关部门资料、信息等。

第六条 项目经理部的主要职责是:执行公司(分公司)有关劳务分承包方的管理规定、参与项目劳务分承包方的招标工作、实施对劳务分承包方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对劳务分承包方进行考核、按规定整理上报各类数据信息等。

第二章 项目劳务分承包方的选定 第七条 项目经理部根据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施工进度安排,编制劳动力需求计划,并向公司(分公司)提出劳务需求的书面申请。

第八条 项目劳务分承包方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公司(分公司)按规定组织项目劳务招投标,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参与。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可以推荐1—2家劳务包队伍参加本项目的劳务招投标。

第九条 参加劳务招投标的劳务队伍原则上应是局劳务协会的会员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 有独立的法人地位,或经法人单位授权; 2、 具有相应的建筑劳务分包资质和较好的劳务业绩; 3、 具有完善的质量、安全等组织管理体系和与项目劳务分包相匹配的、相对固定的劳务作业人员。

中建三局股份公司工程总承包公司测量管理办法(终)

中建三局股份公司工程总承包公司测量管理办法(终)

中建三局股份公司工程总承包公司测量管理办法5·2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公司测量人员、仪器设备管理工作,保证工程施工测量成果质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分公司、各项目经理部。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在各级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公司技术部设测量主管,各分公司(工程)技术部设测量专业主管,各项目经理部设测量组(员)。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四条公司技术部职责(一)归口管理公司测量管理工作。

(二)组织编制并审核直属项目特大型、大型项目和特殊项目关键部位的施工测量方案。

(三)负责公司直管项目的测量成果、测量资料、测量仪器的日常管理、重要测量成果复核。

(四)负责公司测量仪器统一调配。

(五)负责公司 A类测量仪器和直管项目B类测量仪器的采购。

(六)负责公司直管项目测量仪器的校检;公司测量仪器台账的收集整理;负责发布合格测量仪器供应商和测量仪器检定维修服务单位名单。

(七)协助公司人力资源部招聘、调配测量人员。

(八)负责公司测量人员的培训、考核,负责审核公司测量人员的晋升、晋级报告。

第五条分公司(工程)技术部职责(一)归口管理分公司测量管理工作。

(二)组织编制分公司特大型、大型项目和特殊项目关键部位的施工测量方案。

(三)负责分公司所属项目的测量成果、测量资料、测量仪器的日常管理,重要测量成果复核。

(四)负责分公司B类测量仪器的采购。

(五)负责分公司所属项目主要测量仪器的校检、测量仪器台账的收集整理。

(六)协助分公司人力资源部调配测量人员。

(七)负责分公司测量人员的培训、考核;负责审核分公司测量人员的晋升、晋级报告。

第六条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职责(一)对项目测量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

(二)负责项目测量成果、测量资料、测量仪器的监督管理。

(三)审批项目施工测量方案。

第七条测量员职责(一)对项目测量成果负主要工作责任。

(二)编制项目测量方案。

(三)负责本项目的具体测量工作:1、负责项目进场时的控制测量、地形测量、线路测量、施工放样、断面测量、计量测量、变形监测、竣工测量。

中建三局项目管理办法(22个doc)1

中建三局项目管理办法(22个doc)1

中建三局项目管理办法(22个doc)1分成。

第二十条应建立材料使用台帐,记录使用和节超状况。

材料管理人员应对材料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做到工完、料清、场清;建立监督记录;每月按时对材料使用情况进行盘点和料具租赁费的结算,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分析和处理。

第二十一条废料处理1 废料由项目整理集中后,必须经过材料部门同意或委托项目经理部方可进行处理。

2 废料处理所得收必须按实交财务部门冲销项目成本。

3 任何人不得私自将废料处理所得收入截留使用,否则按贪污公款处理。

第五章统计与核算第二十二条项目材料组自项目开工到竣工交付验收,应做好各种资料收集整理,装订成册,按月做好统计核算工作。

1 项目承包工程材料消耗表2 项目承包工程主材预算与消耗对比表3 项目承包周转料具租赁结算表4 项目承包周转材料(非租赁)摊销情况表5、建立材料耗用情况数据库。

第六章奖罚办法第二十三条项目工程价差降低率按与项目签订横向承包合同的规定执行,公司(分公司)物资部门负责核算。

第二十四条项目经理应同项目材料负责人签订工程目标责任状确保三材节约目标:钢材2%;木材3%;水泥0.56%。

第二十五条每月由分公司物资部门对各项目进行“项目法施工项目分项检查考核”,对于检查达不到95分的,应要求限期整改,并给予批评和罚款。

第二十六条局、公司每年对分公司及项目材料管理进行检查考核,将对做的较好的单位或项目给予表扬,对达不到要求的单位或项目将限期整改,并给予批评和罚款。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2002年11月12日起执行,原有关规定与本办法有冲突的地方,按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局工程部负责解释。

01中建三局施工项目管理条例

01中建三局施工项目管理条例

01中建三局施工项目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为推动全局施工项目治理工作的进展,促进工程项目施工治理的系统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持续提升企业竞争力,特制订本条例。

施工项目治理是建筑业企业运用系统的观点、理论和科学技术对施工项目进行的打算、组织、监督、操纵、和谐等全过程治理。

施工项目治理的核心是以项目全额责任承包为依靠,落实项目经理责任制和项目成本核算制,实现“标价分离、过程精品、CI形象”的一体化治理。

本条例规定了施工项目治理的差不多模式、原则、方法和要求,是制订项目治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是局属各施工生产单位实施施工项目治理的差不多依据和强制性条文。

本条例适用于局属各施工生产单位及所承接的所有新建、扩建和改建等施工项目。

第二章企业治理层的差不多要求和职责局、公司应主动进行施工项目治理的配套改革,制造项目治理的条件,营造项目治理的环境,推动项目治理的进展。

局应成立项目治理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设置项目治理办公室。

项目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全局项目治理的战略决策;工作小组负责项目治理的各项专业业务的推行、检查与落实以及调查研究、制度修订等;项目治理办公室负责施工项目的综合治理,组织项目治理制度的修订,并推动项目治理各项制度的落实。

公司是项目治理的主体,应成立项目治理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设置项目治理办公室。

公司项目治理领导小组负责项目治理实施中的重大决策;工作小组负责项目治理各项专业业务的具体实施,并对实施中存在的咨询题进行调研,提出解决方法;项目治理办公室负责施工项目的综合治理,组织项目治理的实施。

各公司应坚持“法人管项目”的原则,增强企业对项目经理部的宏观调控能力,全面加大对项目经理部的治理、操纵和服务。

凡公司所在地的非专业分公司一律予以撤消,其项目由公司直管。

外地分公司是公司的派出机构,负责所管辖范畴内项目经理部的监督、指导、操纵和服务;应成立项目治理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设置项目治理办公室,组织项目治理的具体实施,并主动开展项目治理创新活动。

中建三局项目质量与安全内部监理管理办法

中建三局项目质量与安全内部监理管理办法

中建三局项目质量与安全内部监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大公司对项目质量安全的监控力度,促进企业整体工程质量和施工现场安全达标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质量与安全内部监理管理基本原则是:垂直领导,统一管理,独立监理,严格奖罚;第三条本办法规定了质量与安全内部监理管理的组织机构设立;质量安全监理人员的上岗资格、岗位职责与权限、工作程序、考核与奖罚以及福利待遇等内容;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局属各施工生产单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上岗资格第五条组织机构一、各单位应本着监督检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公司宜设立质量、安全监理总站(科);分公司宜设立质量、安全监理站(科),负责质量与安全内部监理的业务工作,各级单位必须指定一名领导分管质量安全监理站(科)的工作;二、各施工项目由公司(分公司)质量安全监理站(科)派质量、安全监理组进行监督、检查;监理组由公司(分公司)质量安全监理站(科)直接领导。

第六条人员配备一、质量、安全专职监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需要,总数不得低于施工人员总数的1%;原则上每个质量安全监理员监督的工程建筑面积不超过8000平方米;二、质量、安全专职监理人员由公司(分公司)质量安全监理站(科)统一调配。

在对项目实施监督时,一般应根据专职监理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组成合理的监理小组,监理小组设总监一名。

组员数量根据工程规模的大小确定,特大型不少于10人;大型项目不少于7人;中型项目不少于5人,小型项目不少于2人;三、特大型及重点工程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分设质量、安全总监;四、对于中小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监理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将若干个项目的监理人员合并成一个质量安全监理小组;五、质量安全监理组可根据工程的进度对项目监理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六、项目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质量、安全工配合工作。

第七条质量、安全监理组总监上岗资格一、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并取得质量、安全检查员(质安员)上岗证;二、具有5年以上的现场施工质量安全管理经验。

中建三局项目劳务管理办法

中建三局项目劳务管理办法

中建三局项目劳务管理办法一、引言为规范中建三局项目劳务管理,提高劳务管理质量,有效维护劳务工人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二、对象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中建三局所有项目在建期间劳务管理工作。

三、职责1. 项目部门项目部门负责对各劳务公司的劳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劳务工人的权益得到保障。

2. 劳务公司劳务公司应负责对其自有员工及外来进场劳务工人的管理工作。

具体包括:1.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建三局有关规定办理进出场手续。

2.分批分期计划,按要求配合项目部实施施工计划。

3.按项目实际需要,配备符合岗位技能要求的工人。

4.对员工实行周薪计算,确保劳务工人的薪资得到保障。

5.按照有关规定及合同要求,定期给劳务工人缴纳五险一金。

6.保持对劳务工人的日常集体管理,建立劳务工人档案,定期对劳务工人的工作进行考核。

7.确保对劳务工人的日常用餐、住宿、安全防护等工作保障到位。

3. 中建三局中建三局负责根据项目的特点及工程量确定所需劳务工人数量和标准,并且有权对劳务公司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评。

同时,中建三局还需要向劳务公司提供安全生产、职业培训等技能培训,确保劳务工人为在项目工作中提高技能,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和支持。

四、劳务工人的权利中建三局项目中的劳务工人有以下权利:1.参加劳动竞赛和评选评优活动,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和待遇。

2.参与技能培训,提高专业技能,增强自身竞争力。

3.安全生产条件得到保障,可享受班组和施工区的日常关怀。

4.工资支付得到保障,对于拖欠工资等问题,有权向中建三局项目负责人进行投诉和要求解决。

五、处罚对于不按照本办法要求进行管理、不履行职责的项目部门或劳务公司,中建三局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对于威胁到劳务工人安全的行为,将被清退出项目。

六、结论中建三局项目劳务管理办法的颁布和实施,旨在保障劳务工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施工工作快速、顺利完成。

各项目部门和劳务公司应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确保劳务管理工作的有效运行。

中建三局项目管理办法(22个doc)6

中建三局项目管理办法(22个doc)6

中建三局项目管理办法(22个doc)6根据“本量利”原理测算当月保本点。

第十四条项目成本控制应按如下基本要求进行:1、人工费的控制:原则上应采取招投标办法,主要通过总量控制、单价控制、定额控制和工资含量控制。

2、材料费的控制:实行“量价分离”原则,即采购环节应严格实行招投标制,使用环节应严格执行限额领料制度;对于没有消耗定额的材料应实行计划管理,按指标进行控制;对零星材料的采购应实行货比三家;应尽量减少材料采进场二次搬运与损耗。

另外,现场材料应有收、发、领、退等帐簿记录,并定期盘点、与成本员核对。

3、机械费的控制:机械设备的使用一律采用内部租赁。

因生产急需,内部租赁无法满足生产,可以通过公司向外单位租赁或购置设备,但必须确定合理的租赁台班定额和购买价格。

项目应加强机械设备使用台班的计划管理,减少闲置,提高使用效率。

同时,应加强对机械设备维修与保养,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

4、间接费用的控制:项目应制定有关的规章制度和费用开支范围与标准,做到有计划,有考核。

各项费用实行包干,节约有奖,超支罚款。

严格执行各项费用开支计划和开支权限。

对现场管理人员工资、补贴应严格遵守局工资标准及国家工资含量政策有关规定;发放奖金必须先报奖金发放申报表,经公司(分公司)批准后方可发放。

5、其他费用的控制:控制材料转运次数,减少材料二次或多次搬运费;合理安排施工,确保冬雨季施工不受影响;注重节约能源,控制施工水、电的使用。

第十五条项目成本控制必须认真贯彻增收节支、全员控制、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归口管理。

第十六条项目应成立成本控制跟踪小组,全面负责项目成本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并建立定期成本管理汇报制度。

第十七条在成本控制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成本、质量、安全、现场文明施工等之间的关系,力争做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两不误。

第三章项目成本核算第十八条项目成本核算应严格按照《施工企业会计制度》、《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所规定的内容,逐月进行成本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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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分公司实名制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实名制管理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用工管理制度,建立务工人员信息档案,登记记录劳务人员的基本信息、培训和技能状况、从业经历、出勤状况、诚信信息、工资结算及支付情况等,落实资源培育、务工人员权益保护的责任,保障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构建有利于分公司资源的长效机制,特编制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实名制管理范围 适用项目:分公司2014年以后新开项目,具备门禁条件项目。 使用人员:项目劳务、专业分包务工人员。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三级责任体系: 1、分公司实名制管理责任, (1)新开项目部设置门禁系统,并建立远程监控和务工人员信息收集系统。 (2)财务部按照项目审核工资表工资支付,由每月工程款统一支付;由于特殊原因未能支付,则财务部督促劳务单位先行垫付。(也可采取务工人员的工资卡每月由劳务企业先行支付,根据支付情况安排每月工程款计划。) (3)进退场务工人员资料收集归档,并按照考核情况进行初步筛选,便于后期项目进场参考,并建立劳务黑名单整理登记,进入系统考核。 (4)定期对项目劳务管理进行监督,并下发整改通知单;根据检查情况进行考核。 (5)对项目专职劳务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并建立个人档案;定期(每月)召开劳务管理推进会和培训活动。 (6)制定分公司务工人员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构,将工资纠纷处置在萌芽状态。 (7)定期约谈劳务企业法人,对“五位一体”管理模式及时更新、优化。 (8)分公司财务部根据项目提供工资表和相应付款手续,按时支付务工人员工资。 (9)分公司工程部在劳务招投标过程中,对不响应实名制管理办法的劳务企业视为废标处理。 2、 项目经理部实名制管理责任 (1)项目经理第一责任人,项目必须安排一名副经理进牵头劳务管理员负责劳务实名制工作,项目经理按周进行抽查,项目进场初期进行劳务策划工作,劳务管理员参与并制定以下制度,便于项目过程实施。 进场体检制度 门禁系统管理制度 务工人员生活及现场管理制度 务工人员考勤制度 务工人员工资发(工资卡)放制度 务工人员合同签订、变更制度 纠纷争议处理制度 入场教育及培训制度 工资表考核制度 (2)项目部专职劳务管理人员,负责务工人员现场管理,填写务工人员花名册,发放门禁出入卡(包括姓名、照片、性别、身份证号码、工程名称、从事工种、特种操作证编号、体检情况、入场教育等)。 (3)配合安监部门做好务工人员体检和安全教育工作,并及时录入信息。 (4)项目部指派劳务管理人员定期如实检查务工人员出勤情况,填写《考勤及工资明细表》;每月考勤及支付情况在现场进行公示,每月向分公司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5)项目部要及时掌握务工人员变动情况,督促劳务企业执行务工人员身份管理的相关规定,并定期对劳务制度进行宣贯。 (6)项目部要及时收集务工人员居住证,并与当地派出所(边防)进行互动,核实务工人员合法信息。 (7)项目部应在施工图牌中设立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公布项目部劳务纠纷举报电话和地方建设主管部门维权举报电话,落实手里人员,建立通畅的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本项目部的各类投诉,并记录在案。 (8)建立“黑名单”档案,对于恶意讨薪务工人员,及时登记造册,并与当地职能部门及时沟通上报;及时更新青岛市务工人员“黑名单”,进行对本项目进行核实。 3、劳务企业实名制管理责任 (1)劳务企业应服从项目部管理,与项目部签订《劳务管理协议》,负责收集务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配合项目经理和劳务管理员,做好务工人员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并签字确认。 (2)务工人员进场之前,必须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并在项目部备份。 (3)劳务企业必须配备专职劳务管理员,进行务工人员进场考核教育培训,配合项目部进行在册人数的确认和检查工作。 (4)劳务企业负责人应按照项目劳务管理规定,做好统计、核实每月务工人员出勤记录,依据所签订的用工合同,每月结算完成工程量,并核定工资单价,计算出工资数额,审核后,上报项目部。 (5)工程竣工或分包合同终止,劳务企业应按规定与劳务人员算清劳务工程款,结清劳务费并登记造册,签字确认交于项目部,项目部认可后,方可离场。 (6)执行总包劳务实名制管理承诺函,响应招标文件规定,认真对务工人员进行宣贯和管理。

第三章 工作流程

(一)施工现场封闭管理,在平面布置图中要有体现,门禁系统能够确实有效,出入口根据流量合理设置。 (二)务工人员进场提供有效体检报告,(项目可指定体检机构,一周完成)保卫部门、综合办公室协助身份核实,体检等相关工作。 (三)合同签订管理,身份核实后且体检合格后,劳务企业与班组合同,劳务与工人合同,合同中要附上照片,与相关卡片照片统一,对于过程中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管理并留存项目部备案。 (四)办理相关证件录入所需信息,做到人证相符,依据身份证办理IC卡、工资卡、居住证、床头卡,照片统一使用。 (五)入场相关教育由安监部、相关责任队伍负责人、主管负责人组织入场教育,培训后进入现场,岗位证书留存管理。 (六)专职人员负责考勤收集整理确认并归档,工资表以月为单位及时更新,门禁系统的考勤记录定期与劳务公司和务工人员进行核实,签字确认,便于考勤表审核。 (七)工程款支付需提供工资表,由劳务企业发起办理委托付款,由项目部各分公司财务核定后直接进行支付。 (八)项目部各部门核定退场手续并签署意见,工资表审核完成后归还门禁卡押金,相关IC卡回收,终止考勤记录,记录封存,不得丢失。 (九)务工人员退场后,项目整理相关信息和相对评价到分公司统一备案,便于后期管理和分公司系统完善。

第四章 实名制目标考核

针对考核表,分公司每月对项目部进行考核,考核主要以现场随机抽查10名以上务工人员后,笔录其姓名、工种、班组等信息,然后根据其信息,在项目部汇总的管理信息中的其他信息和资料,其中进场体检、合同签订、进场IC卡工资卡、门禁考勤和入场培训教育为考核底线管理,有任何一项完全缺失,直接考核为不合格。 1、项目劳务管理策划: (1)未编制项目策划书10分; (2)策划书内容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按策划书内容执行3分; (3)策划书未审批2分; (4)未对项目人员进行项目策划交底1分; (5)交底记录不齐全1分; (6)未按项目策划书实施2分; (7)按项目策划书实施未达到预期效果1分。 2、参与项目招投标和合同签订:参与过程每缺一次扣1分。 3、进场务工人员身份核实体检记录:抽查务工人员中检查项每缺失一人扣0.5分,扣完为止。 4、劳务企业与劳务班组合同签订: (1)抽查务工人员中检查项每缺失一人扣0.5分; (2)合同内容不全、工作范围和单价不明确、签字不全、无加盖公章(手印)扣1分;扣完为止。 5、劳务企业与务工人员合同签订: (1)抽查务工人员中检查项每缺失一人扣0.5分; (2)合同内容不全、无工人签字、无加盖公章(手印)扣1分;扣完为止。 6、进场务工人员安全教育记录: (1)抽查务工人员每缺一人扣0.5分; (2)安全教育无针对性1分; (3)安全教育参加人员不全1分;扣完为止。 7、进场劳务工人培训教育: (1)抽查务工人员每缺一人扣0.5分; (2)培训教育无针对性扣1分; (3)培训教育没有定期开展1-5分。 8、进场务工人员IC卡、工资卡齐全: (1)抽查务工人员每缺一人扣1分; (2)丢失后没及时办理0.5分/人; (3)台账缺失扣1分。 9、进场务工人员考勤记录整理确认: (1)抽查务工人员每缺一人扣1分; (2)考勤整理不及时扣1分; (3)考勤无核实确认扣2分。 10、考勤有劳务企业、班组长及务工人员确认记录: (1)抽查务工人员每缺一人扣0.5分; (2)确认记录人员缺失1分。 11、参与务工人员结算: (1)配合商务部办理分包月结月清,未参与扣1分; (2)协调劳务公司与劳务班组及务工人员办理结算,未协调或办理不及时扣0.5分/人。 12、进场务工人员工资表、发放记录齐全: (1)进场务工人员工资表、发放台账是否齐全,每缺失一人扣1分; (2)无记录扣5分。 13、工资发放公示记录: (1)台账是否公示5分; (2)公示不齐全、不及时3分; (3)公示位置不明显2分。 14、劳务纠纷处理台帐: (1)无纠纷处理记录台账5分; (2)台账不及时更新或缺失1分/次。 15、项目副经理牵头负责是否到位: (1)项目副经理(生产负责人)是否签字齐全、及时2分; (2)是否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及策划交底2分; (3)是否参加专题会1分。 16、项目经理抽查是否及时: (1)抽查记录表5分; (2)是否有抽查意见1分; (3)意见整改情况1分。 17、务工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记录: (1)记录是否齐全0.5分; (2)记录签字是否齐全1分; 18、退场记录齐全: (1)退场记录劳务企业是否签字确认1分; (2)退场记录是否及时归档0.5分; (3)是否及时更新0.5分。

实名制管理考核办法与项目绩效考核挂钩,根据月考核分80分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定性为触犯劳务考核底线管理的加重处罚: 对于月度考核91-100分,对项目部奖励2000元,其中项目经理1000; 对于月度考核80-90分,对项目部和项目经理不奖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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