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互联网协会章程 (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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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章程起草说明

协会章程起草说明

协会章程起草说明江西省互联网协会章程(草案)起草说明【1】根据“中国互联网协会”的宗旨,本协会《章程(草案)》在很大程度上引入了《中国互联网协会章程(草案)》的有关内容。

在《章程(草案)》的起草与相关工作中,我们还广泛听取了有关专家和学者的建议与意见,并予以采纳。

在此次会议之前,我们还专门召集了部分单位同志,讨论了本《章程(草案)》,并根据与会同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章程(草案)》作了修改与补充。

目前提交本次大会审议的《江西省互联网协会章程(草案)》共分为8章48条。

8个章节分别为“总则”、“任务”、“会员”、“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与罢免”、“资产管理和使用原则”、“章程的修改程序”、“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财产处理”以及“附则”。

《章程(草案)》的主要特点是:第一、《章程(草案)》规定了协会是由江西省从事互联网业以及相关产业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大专院校、科研机构、个人,以及一切关心和推动江西省互联网事业发展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组成。

第二、《章程(草案)》提出协会的宗旨是,对协会内部组织制定行约、行规,提高我省互联网技术的应用水平和服务质量,保障国家利益和用户利益,普及网络知识,引导用户健康上网;对外代表江西省互联网界参与学术交流和有关技术标准的研究,促进我省互联网产业的发展,发挥好互联网对社会、经济、文化发展以及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推动作用。

第三、《章程(草案)》还对协会接受省通信管理局业务指导、接收省民政厅的监督管理,以及协会应加强与政府主管部门、会员之间的交流与沟通,接受政府部门的委托、制定并实施互联网业的规范与自律,保障国家信息安全,提高行业的服务质量做出了明确规定。

关于《黑龙江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协会章程(草案)》起草情况的说明【2】各位代表:我受黑龙江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协会(简称“农合会”)筹备组的委托,现就《黑龙江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协会章程(草案)》(以下简称《章程》)的有关问题向各位代表作如下说明:一、起草《章程》遵循的原则1、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制定本《章程》。

互联网协会章程P

互联网协会章程P

互联网协会章程P Last revision date: 13 December 202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团体的名称是: 中国互联网协会,英文名称:Internet Society of China,缩写:ISC。

第二条本团体是由中国互联网行业及与互联网相关的企事业单位自愿结成的行业性的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团体的宗旨: 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以创新的思维、协作的文化、开放的平台,有效的服务的指导思想,为会员的需要服务,为行业发展服务,为政府决策服务。

第四条本团体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和业务主管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团体的住所北京市。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团体的业务范围:(一)团结互联网行业相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会员和业界的愿望及合理要求,向会员宣传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

(二)制订并实施互联网行业规范和自律公约,协调会员之间的关系,促进会员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维护国家信息安全,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和用户利益,促进行业服务质量的提高。

(三)开展我国互联网行业发展状况的调查与研究工作,促进互联网的发展和普及应用,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行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四)组织开展有益于互联网发展的研讨、论坛等活动,促进互联网行业内的交流与合作,发挥互联网对我国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积极作用。

(五)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组织国内互联网相关企事业单位参与国际互联网有关组织的活动,在国际互联网事务中发挥积极作用。

(六)办好协会网站、刊物,组织编撰出版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年度报告,为业界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

(七)承担会员单位或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本团体的会员种类:单位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三)在本团体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四)是依法成立的与互联网行业相关的企业、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

协会章程范本

协会章程范本

协会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协会名称]是一个由[相关领域或行业]从业者、学者及爱好者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二条本协会的宗旨是:[明确协会宗旨,如推动行业发展、促进学术交流、服务会员需求等]。

第三条本协会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社会道德风尚,保障会员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本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协会的住所为:[具体地址]。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协会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详细列出协会的业务范围,如组织交流活动、提供咨询服务、开展培训教育等]。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本协会实行会员制。

凡承认本协会章程,符合会员条件者,均可申请加入本协会。

第八条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列出会员义务,如遵守章程、缴纳会费、参加活动等]。

第九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列出会员权利,如参与活动、获得服务、提出建议等]。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第十条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列出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的职权]。

第十一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二条本协会设立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三条本协会的理事长(或会长)、副理事长(或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列出负责人任职的资格条件]。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第十四条本协会经费来源:[列出经费来源,如会费、捐赠、政府资助等]。

第十五条本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十六条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十七条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协会章程与规章制度

协会章程与规章制度

协会章程与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行业内各相关机构之间的联系,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提高整个行业的服务水平和竞争力,树立行业的良好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团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本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名称为**协会,英文简称**,下文称本协会。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是:团结全体会员,促进会员单位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服务会员,促进行业协会的发展。

第四条本协会的业务范围包括:(1)组织开展各类学术研讨会、学术交流活动和行业展示活动;(2)为会员单位搭建沟通平台,促进行业内各机构之间的合作;(3)开展行业研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政策建议,推动行业发展;(4)组织会员单位开展培训、学习考察等活动,提高行业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

第五条本协会的地址设在**。

第六条本协会的资金来源包括:会员单位的会费、捐赠、政府补助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第七条本协会的会员分为会员单位和个人会员。

会员单位是指在本协会注册并缴纳会费的有关机构;个人会员是指在本协会注册并缴纳会费的个人。

第八条本协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政府的管理监督,按照《社团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保障会员单位和个人会员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本协会的章程是本协会的基本法规。

第十条本章程经会员大会通过,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后生效。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十一条本协会的组织机构包括:理事会、秘书处、审计机构。

第十二条理事会是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和修改本协会的章程,决定本协会的发展方向和重大活动,选举和罢免本协会的领导机构,审议和批准本协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对本协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三条理事会由会员单位代表组成,每届任期为三年,连续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理事会主席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第十四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讨论并审议本协会的重要事务和发展方向,决定并监督本协会的工作。

第十五条理事会的工作由秘书处负责协调和执行,秘书处由理事会聘请并产生。

中国互联网协会章程

中国互联网协会章程

中国互联网协会章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互联网协会•【公布日期】2001.05.25•【文号】•【施行日期】2001.05.25•【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通信业正文中国互联网协会章程(中国互联网协会第一次代表大会通过2001年5月25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团体中文名称为“中国互联网协会”,英文名称为“Inter-netSocietyofChina”(简称ISC)。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中国从事互联网业及互联网相关产业的企事业单位、个人,以及一切关心和有志于维护中国互联网事业发展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组成的全国性、非赢利,以促进我国互联网健康有序、快速发展,服务于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社会团体,是经信息产业部批准,民政部核准注册,受国家法律保护的独立法人组织。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团结全国互联网行业的相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学术团体,对内组织制定行约、行规,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实现行业自律;协调行业与政府主管部门的交流与沟通,宣传贯彻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提高我国互联网技术的应用水平和服务质量,保障国家利益和用户利益,普及网络知识,引导用户健康上网;对外参与国际交流和有关技术标准的研究;促进我国互联网产业的发展,发挥互联网对我国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推动作用。

第四条本协会接受信息产业部的业务指导,接受民政部的监督管理,走民主、自律和自我发展的道路。

第五条本协会会址设在北京。

第二章任务第六条本协会的基本任务包括:(一)向会员宣传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会员和行业的愿望及合理要求,组织与加强政府主管部门与会员之间的交流与沟通。

(二)制订并实施互联网行业的规范和自律公约,协调会同间的关系,促进会员间的沟通与协作,充分发挥作业自律作用,保障国家信息安全,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和用户利益,提高行业的服务质量。

协会章程范本范文

协会章程范本范文

协会章程范本范文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协会名称为XX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社团法人。

第二条协会的目的是组织各界人士共同开展学术研究、科技创新、公益活动,并促进会员之间的交流和合作。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是追求卓越、团结合作、创新发展、服务社会。

第四条协会的主要活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学术研讨、学术会议、科技论文发表、科研项目合作、公益慈善活动等。

第二章会员管理第五条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两类。

第六条个人会员应具备相应领域的学术研究或科技创新背景,签订入会申请书并缴纳会费。

入会申请书需经理事会审核通过后生效。

第七条单位会员须为合法注册的机构或企业,具备一定的科研或公益慈善背景,并签订入会申请书。

入会申请书需经理事会审核通过后生效。

第八条会员享有选举、被选举、表决、参加学术研讨、公益活动等权利。

第九条会员有退出协会的自由,须书面向理事会提出。

理事会审核通过后,即可注销会籍。

第十条会员有义务积极参与协会的工作和活动,遵守章程的规定并维护协会的声誉。

第三章组织架构第十一条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由所有会员组成。

第十二条协会设立理事会,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理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

理事会成员可以连任一次,连任一次后需至少间隔一届才可再次竞选。

第十三条理事会设主席团,主席团由协会主席、副主席组成,主席团成员由理事会成员互选产生,任期与理事会一致。

主席团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召集会员大会、筹备年度工作计划等。

第十四条协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秘书处、财务部、公关部、学术部等专业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部门成员的产生方式和任期。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六条协会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协会的财务工作,财务部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第十七条协会应按照国家财务制度,进行规范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第十八条协会应定期公布财务报告,接受会员大会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五章会德纪规第十九条会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协会章程的规定,共同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形象。

互联网金融协会协会章程

互联网金融协会协会章程

互联网金融协会协会章程互联网金融协会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依法成立本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为全国性、行业性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是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自律,推动行业发展。

第四条本协会的任务是开展行业研究、信息交流、行业监管等工作,促进会员单位的自律发展。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一节会员大会第五条会员大会是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会员单位组成。

第六条会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由协会理事会召集,召开地点、时间和议程由协会理事会确定。

第七条会员大会的职权包括:(一)审议和决定协会章程的修订;(二)选举和罢免协会理事会成员;(三)审议和决定协会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预算;(四)审议和决定会员单位的加入和退出;(五)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第二节协会理事会第八条协会理事会是本协会的常设机构,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和决策。

第九条协会理事会设主席团和理事会秘书处,主席团由主席和副主席组成。

第十条协会理事会的职责包括:(一)落实会员大会决议,组织协会的各项工作;(二)制定并实施协会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预算;(三)组织行业研究、开展信息交流活动;(四)协调会员单位的合作事宜;(五)处理会员单位之间的纠纷。

第三节秘书处第十一条秘书处是协会的业务机构,负责日常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二条秘书处的职责包括:(一)协助协会理事会制定并实施工作计划;(二)组织协会内外部交流和活动;(三)处理会员单位的申请和投诉;(四)协助保护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一节加入和退出第十三条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一)依法注册成立的互联网金融企业;(二)具备良好的经营业绩和声誉;(三)愿意接受本协会的监管和信息交流。

第十四条会员单位可以通过书面申请加入本协会,经协会理事会审议通过后,便成为本协会的会员。

第十五条会员单位可以自愿申请退出本协会,须提前书面通知协会理事会,并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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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章程(草案)》的起草与相关工作中,我们还广泛听取了有关专家和学者的建议与意见,并予以采纳。

在此次会议之前,我们还专门召集了部分单位同志,讨论了本《章程(草案)》,并根据与会同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章程(草案)》作了修改与补充。

目前提交本次大会审议的《江西省互联网协会章程(草案)》共分为8章48条。

8个章节分别为“总则”、“任务”、“会员”、“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与罢免”、“资产管理和使用原则”、“章程的修改程序”、“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财产处理”以及“附则”。

《章程(草案)》的主要特点是:第一、《章程(草案)》规定了协会是由江西省从事互联网业以及相关产业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大专院校、科研机构、个人,以及一切关心和推动江西省互联网事业发展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组成。

第二、《章程(草案)》提出协会的宗旨是,对协会内部组织制定行约、行规,提高我省互联网技术的应用水平和服务质量,保障国家利益和用户利益,普及网络知识,引导用户健康上网;对外代表江西省互联网界参与学术交流和有关技术标准的研究,促进我省互联网产业的发展,发挥好互联网对社会、经济、文化发展以及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推动作用。

第三、《章程(草案)》还对协会接受省通信管理局业务指导、接收省民政厅的监督管理,以及协会应加强与政府主管部门、会员之间的交流与沟通,接受政府部门的委托、制定并实施互联网业的规范与自律,保障国家信息安全,提高行业的服务质量做出了明确规定。

关于《黑龙江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协会章程(草案)》起草情况的说明【2】各位代表:我受黑龙江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协会(简称“农合会”)筹备组的委托,现就《黑龙江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协会章程(草案)》(以下简称《章程》)的有关问题向各位代表作如下说明:一、起草《章程》遵循的原则1、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制定本《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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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互联网协会章程(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定名为:新余市互联网协会(英文名称是“Xinyu Internet society”,缩写XIA)。

第二条本会由在新余从事互联网行业及互联网相关产业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以及致力于推动新余市互联网行业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自愿联合发起成立,是经新余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建设,承担社会责任,建立自律机制,制定从业规范,协调会员关系,保障会员权益,依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加强网络内容建设,打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努力把我国建设成为网络强国,让互联网更好的造福国家和人民。

第四条本会接受中共新余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新余市民政局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会的办公住所:新余市“渝郎”创咖(新余市体育中心篮球馆)。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会的业务范围包括:(一)宣传和贯彻党和政府有关互联网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发挥新余市互联网企业及相关机构与政府部门之间的桥梁与纽带作用,向政府管理部门反映会员和行业的愿望及合理要求。

(二)发挥协会党支部的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作用,指导新余市互联网企业开展党建工作,发挥互联网企业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增强互联网企业党组织的凝聚力,团结广大互联网从业人员,汇聚新余市互联网行业发展力量。

(三)建立和完善新余市互联网行业自律机制,制订并实施行业规范和自律公约;举办行业评议,对会员违反行业规范及自律公约的行为进行批评、谴责、媒体曝光等处罚,并监督改正。

指导会员依法办网、文明办网;推动社会各方参与网络社会治理,举报违法及不良信息,净化网络环境。

(四)打造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产品和服务,做大做强优秀网络文化品牌,创新“互联网+公益”模式,传播网上正能量。

营造繁荣的网络文化和良好的网络生态。

(五)组织行业调研、提供信息服务、鼓励技术研发,推动大众创新,助力行业整体发展战略。

(六)建立调解机制,协调解决行业纠纷,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七)建立和完善行业从业人员准入机制,开展行业培训,建立健全人才引进及激励机制,为行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八)加强会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民间交往和国内、国际交流, 发挥协会作为枢纽型社会组织的作用。

(九)建立和完善奖励机制,开展评奖活动,促进互联网业界多出成果、多出精品。

(十)利用好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出版并发行专业刊物。

(十一)监督、指导、协调协会分支机构开展工作。

(十二)承担会员单位或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本会由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本会的章程;(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三)在行业及其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放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会活动权;(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要求本会维护其合法权益;(六)对会员违反本会章程和公约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举报、投诉并要求本会采取相应措施;(七)要求本会协调政府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单位之间的关系;(八)参加对其他会员的评议;(九)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本会的决议;(二)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四)按规定交纳会费;(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六)签订《新余市互联网行业自律公约》及本会制定的其他自律公约,并遵守其约定;(七)接受会员评议,遵守评议章程,执行评议结果;(八)维护团结、增进协作,抵制有损于行业共同利益和信誉的行为。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第十四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其主要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三)审议理事会、监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决定重大变更和终止事宜;(五)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会员大会需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需经到会会员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会员大会每届四年。

召开会员大会30日前,应将换届准备材料送至业务主管单位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审查,确认符合换届条件后方可召开。

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

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理事会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理事会的职责是:(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四)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六)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的设立和办公住所的变更;(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八)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十)接受监事会提出的对本会违纪问题的处理意见,提出解决办法并接受其监督;(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第二十一条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由13名常务理事组成。

常务理事从理事中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十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常务理事会与理事会任期相同,与理事会同时换届。

第二十二条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常务理事会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

第二十四条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过硬;(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三)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本会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本会的法定代表人原则上应由会长担任。

本会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不超过两届,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七条如因特殊情况需由副理事长(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应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担任。

第二十八条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主持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二)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九条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二)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三)法人授权下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四)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三十条本会设监事会,由7人组成,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向会员大会负责。

其主要职责是:(一)选举产生监事长;(二)出席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三)监督本会及领导成员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活动;(四)督促本会及领导成员依照核定的章程、业务范围及内部管理制度开展活动;(五)对本会成员违反本会纪律,损害本会声誉的行为进行监督;(六)对本会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七)对本会的违法违纪行为提出处理意见,提交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并监督其执行。

第五章资产管理第三十一条本会经费来源:(一)会费;(二)捐赠;(三)政府购买服务;(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五)利息;(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二条本会按照会员大会制定或修改的会费标准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三条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四条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五条会计不得兼任出纳。

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第三十六条本会的资产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资产来源属于政府购买服务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七条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八条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九条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终止程序第四十条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一条本会完成宗旨、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二条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四十三条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

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本会经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五条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资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七章附则第四十六条本章程经年月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七条本章程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第四十八条本章程经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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