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小动物保护协会章程(草案)
中国小动物保护协会

中国小动物保护协会(China Small Animal Protection Association)是国家一级专业性社会团体,可在全国和境外吸收会员、建立地方性组织和开展国际文化交流活动。
协会自1988年11月开始筹备,1992年9月,经农业部批准正式成立,同年12月,经民政部注册登记(社证字第3685号)。
具独立法人资格。
2000年1月,又通过了清理整顿,再次注册登记。
中国小动物保护协会以珍爱生命、倡导精神文明和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为思想基础,以保护动物、维护动物的生存权利和不受虐待的权利、以及改善和提高小动物的生活条件、饲养水平为宗旨,坚决反对任何虐待、残害动物的行为和思想。
协会的这个宗旨,得到了文化界老前辈的支持。
筹备伊始,已故的全国政协副主席、佛教界领袖、著名的书法家、诗人赵朴初先生便写来贺信,说:“成立小动物保护组织,我极为赞成”,并慷慨解囊,捐赠资金。
已故的夏衍先生和冰心女士,担任了协会的名誉会长,并曾执笔作书,希望为协会募集资金。
8月,农业部召开社团管理工作大会,部领导在会上的讲话中,赞扬“中国小动物保护协会的活动”,“体现了中华民族修德行善、珍爱生命的传统美德”。
协会总部在北京,设有组织、宣传、研究、联络、开发、救护收容、医疗保健等部和办公室。
十多年来,协会在组织、宣传和救护动物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协会宗旨中国小动物保护协会以珍爱生命、倡导精神文明和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为思想基础,以保护动物、维护动物的生存权利和不受虐待的权利、以及改善和提高小动物的生命条件、饲养水平为宗旨,坚决反对任何虐待、残害动物的行为和思想。
大事记宣传工作张扬文明,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保障动物的生存权利和不受虐待的权利,这是中国小动物保护协会的宣传工作的主题曲。
由于小动物的表帅——犬在我国的处境不幸,所以协会的宣传往往受到限制。
尽管如此,协会仍通过种种方式,为灿烂的文明之光,能早日照进包括犬在内的悲惨的动物世界而奔走奋争。
宠物协会章程

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协会的名称:********第二条本协会的性质:********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由从事宠物业及相关产业的单位和繁育,饲养,经营和热爱宠物的人员自发组成的社会团体组织。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整合行业资源,充分发挥俱乐部的凝聚力和代表性,加强对内部会员相关宠物业的管理,协调,监督和指导。
逐渐形成互相维护,团结协作,双赢互利的运行机制。
并将人们的喜爱引向到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上来,为宠物业文化作出贡献。
第四条本协会的住所:***********。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五条本协会的业务范围:1.组织会员开展活动(聚会,旅游,公益性活动)及参加各种赛事;2.组织开展美容师,指导手,医师等专业技术交流和培训;3.发展会员并管理;4.建立纯种宠物登记,开展寄存,寄养,训练,配种业务5.负责网站建立和维护,向会员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信息服务;6.开展调研工作,积极向相关部门反映有关情况,建议;7.向会员推荐优良纯种,优质饲料,药品疫苗,用具用品;8.积极协助会员做好产品的推广和销售;9.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的相关工作,承办犬的各项事务。
第三章会员第六条协会以会员制的形式发展会:团体会员,个人会员。
第七条申请加入会员的条件1.拥护协会章程;2.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3.热爱宠物业,关心宠物业文化的建设和发展。
4.在地区宠物业及相关行业具有一定的影响;5.从事宠物业及相关行业的企业,事业单位,饲养管理,爱好者;6,虐待,丢弃宠物者禁止加入;第八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协会讨论通过。
(三)由本协会发给会员证。
第九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优先参加本协会的活动。
(二)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三)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履行本协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协会委托的工作。
中国小动物保护协会章程(草案)

---------------------------------------------------------------最新资料推荐------------------------------------------------------ 中国小动物保护协会章程(草案)中国小动物保护协会章程(草案)一九九九年七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的名称:中国小动物保护协会China Small Animal Protect Association (CSAPA)第二条中国小动物保护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教育界、文化界和企业界中热爱动物、关注环保大业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人士自愿组成的可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工作的具有公益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的专业性社会团体。
本会遵守宪法、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积极向有关领导部门及时反映群众的正常要求和愿望,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三条本协会以倡导讲道德、讲科学、讲文明、积德行善、珍爱生命的社会风尚宗旨;以发扬中华民族崇尚自然、宽仁爱物的传统美德、维护文明古国的声誉并发扬光大,从而让我中华民族在保护动物、优美环境的领域,能列身于世界文明、进步之行列为目的;以保护小动物(伴侣动物和小型野生动物如猴、松鼠、鸟、龟、青蛙、鱼类等等),反对一切虐待、残害动物的行为和思想,反对如吃猴脑、取熊胆、喝鹿血、杀狸、獾、松鼠残害野生动物、以猫、犬、兔、鸽、孔雀的食文化和药文化为任务;并身力行,从事护动物的实践。
第四条接受业务主管家单位农业部的业务指导和社团登记管1/ 12理机关的领导,遵守《农业部社会团体管理暂行办法》。
第五条协会的总部在北京,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巴沟南路碧水云天颐园 8-5-102 室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协会从事以下的业务活动:(一)定期出版会刊:加强同会员的联系,宣传中华民族文明史,介绍当代文明社会保护动物的思潮,宣传人与动物和谐、友善共处的历史取向,进行保护动物和增强环保意识的教育,普及科学饲养和防疫、保健知识,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揭露、鞭挞虐待动物、残害生灵、破坏自然的思想和行为;开展有关的学术讨论。
论动物保护协会困境的解决

论动物保护协会困境的解决作者:王挺来源:《法制与社会》2017年第13期摘要动物保护领域目前存在一系列不正当的、侵权的救助行为,而动物保护协会作为动物救助的主力军,却不能发挥很好的作用,面临着准入困难、缺乏资源、权能有限等困境。
鉴于此,本文认为需要通过降低准入标准、提高资金筹措能力、赋予权能以及加强动保体系建设等方式解决动物保护协会的困境,从根本上减少侵权现象。
关键词动物保护侵权现象动物保护协会困境作者简介:王挺,中国计量大学。
中图分类号:D922.6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ki.1009-0592.2017.05.098随着物质、文化水平的显著提高,人们的关注点从最基本的物质生活层面扩展到了精神道德层面,保护动物、人与动物和谐相处的观念日益深入民心。
但是有关动物保护人士拦车救狗、玉林“狗肉节”阻碍店铺正常经营、错误放生等负面新闻却接踵而至,大大减损了人们对动物保护人士的印象。
一、动物保护领域侵权现状在动物保护人士救护受虐动物的过程中,由于救护心切,往往会对伤害行为加以制止,因而产生了一些过激行为,例如“暴力制止”造成施虐者的身体损伤。
除了“暴力制止”之外,一些动物保护人士还会将施虐者的信息进行曝光,使其遭受谴责、甚至人身攻击。
而近年来日益频发的“拦车救狗”事件也存在侵权之嫌。
很多动物保护人士在高速公路上看见装运猫狗的车辆后,便会自发地组织逼停集装车的行动。
有些是在高速公路上直接逼停,有些是在收费站进行拦截,妨碍其继续运输。
这样的救助行为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尤其是在高速公路上逼停易发生交通事故,而在收费站拦截也容易导致交通堵塞。
同时玉林“狗肉节”近几年来也被炒得沸沸扬扬,全国各个动物保护组织纷纷联名上书,呼吁取消“狗肉节”。
“狗肉节”期间一些动物保护人士会通过暴力手段强制妨碍狗肉店的正常经营。
另一些动物保护人士会采取静坐示威的方式,客观上造成威慑力,使店铺无法正常经营。
在救助动物之后,针对非家养动物,动物保护人士会进行放生,使其重归自然。
小动物保护协会

The animals need you We need you
JION US ! MIAO~MIAO~
What does CSAPA do?
• anization Work
• 2. Public Education Work
• 3.The Practice of Rescuing Animals
Does the association publish a regular newsletter or journal?
China Small Animal Protection Association
♥ Established in 1992, China Small Animal Protection Association (CSAPA) is approved by th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registered with the Ministry of civil affairs as a public, academic and noncommercial professional social group. It is the first and only nationwide humane society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爱护小动物协会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旨在规范爱护小动物协会的组织和管理,明确协会宗旨、任务、组织结构、活动原则等,以促进小动物的保护和关爱。
第二条本协会名称为“爱护小动物协会”,简称“爱小协”。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是:倡导关爱小动物,提高公众对小动物保护的意识,推动小动物福利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本协会的任务是:1. 开展小动物保护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小动物保护的认知;2. 组织志愿者参与小动物救助、养护和康复工作;3. 建立小动物收容所,为流浪小动物提供临时庇护;4. 推动小动物领养,促进人与动物的和谐共处;5. 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合作,共同推动小动物保护事业。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召开周期为每年一次。
第六条会员大会的职权包括:1. 审议和批准协会的工作报告;2. 审议和批准协会的财务报告;3. 修改本章程;4. 选举和罢免协会的理事;5. 决定协会的合并、分立、终止事宜。
第七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对会员大会负责。
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若干理事组成。
第八条理事会的职权包括:1. 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2. 筹备召开会员大会;3. 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4. 决定协会的重要事项;5. 选举和罢免协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第九条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一名,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条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热爱小动物保护事业,有责任心;3. 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领导能力;4. 无违法记录。
第三章活动原则第十一条本协会的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益性:协会的活动应以公益为目的,不以盈利为目的;2. 实用性:协会的活动应注重实际效果,切实解决小动物保护问题;3. 参与性:协会的活动应鼓励公众参与,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4. 协作性:协会应与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合作,共同推动小动物保护事业。
成立小动物救助站章程草案

成立小动物救助站章程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救助受伤、无家可归或不幸遭受虐待的小动物,促进人类与小动物和谐共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救助站为非营利性组织,以志愿者为主体,通过自愿捐赠等方式筹集资金和物资,为小动物提供救助、庇护、医疗和安置等服务。
第三条:本救助站的宗旨是尽力拯救每一只需要帮助的小动物,为它们提供安全温暖的住所,使它们能够获得充分的医疗和护理,促进小动物的健康成长,并寻找适合的领养家庭,让小动物拥有一个幸福的家。
第四条:本救助站的工作范围为市内的小动物救助和庇护,包括但不限于流浪动物救助、伤病动物救助、被遗弃动物救助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本救助站设董事会、理事会、监事会和秘书处。
第六条:董事会由3名以上的志愿者组成,经理事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主要职责是制定救助站的工作计划和筹款计划,拟定章程修改意见等。
第七条:理事会由10名以上的志愿者组成,董事会推荐,经监事会批准,任期2年。
理事会主要职责是负责救助站日常管理工作,制定救助站的工作方案和具体实施方案,安排志愿者工作等。
第八条:监事会由3名以上的志愿者组成,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2年。
监事会主要职责是监督理事会的工作,审核救助站的财务收支情况,制定监督规定等。
第九条:秘书处设立在理事会,主要职责是负责记录和整理理事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会议纪要,保存和管理救助站的各种文件和资料,保证救助站的正常运行。
第十条:救助站还可设立其他必要的职能组织,如医疗组、宣传组、领养组等。
第三章会员制度和义务第十一条:救助站接受自愿加入的会员,会员应具备爱护小动物、遵守救助站规定的精神和行为,符合救助站的宗旨和工作要求。
第十二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一)享有救助站提供的各种服务和优惠待遇。
(二)有表决权,参加会员代表大会和提出建议。
(三)积极参加救助工作,按时完成志愿工作和义务。
(四)遵守救助站的规章制度,保护救助站的形象和利益。
第十三条: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理事会会员,理事会会员由理事会推荐,监事会批准产生。
成立小动物救助站章程草案

小动物救助站章程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章程目的为了保护和救助受伤、流浪、被虐待和遗弃的小动物,提供安全、温暖和爱的环境,促进小动物的福利和健康,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组织名称本组织名称为小动物救助站,英文名为Animal Rescue Station,简称ARS。
第三条组织性质小动物救助站是一个非营利性组织,以公益为宗旨,依法独立注册。
第四条组织宗旨小动物救助站的宗旨是保护小动物的权益,提供紧急救助、庇护和医疗服务,推动社会对小动物福利的关注和认识,倡导人与动物和谐共处。
第五条组织原则小动物救助站的工作原则是尊重生命、关注福利、倡导责任、促进合作、公正公开、透明高效。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六条组织架构小动物救助站设立理事会、执行委员会、办公室和救助中心。
第七条理事会1.理事会是小动物救助站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组织的整体发展战略和政策。
2.理事会由不少于9名的理事组成,任期为3年,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3.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决策事项需经过多数理事的同意才能生效。
第八条执行委员会1.执行委员会是小动物救助站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的日常管理和运营工作。
2.执行委员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包括主席、副主席、财务负责人等职位。
3.执行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决策事项需经过多数委员的同意才能生效。
第九条办公室1.办公室是小动物救助站的综合管理机构,负责协调、组织和推动各项工作。
2.办公室设立秘书处、财务处、宣传处等职能部门,由专业人员担任。
第十条救助中心1.救助中心是小动物救助站的核心工作部门,提供小动物的救助、庇护和医疗服务。
2.救助中心设立医疗室、庇护区、活动区等功能区域,配备专业的兽医和护理人员。
第三章工作内容第十一条救助工作1.小动物救助站通过接收报警、巡逻等方式,救助受伤、流浪、被虐待和遗弃的小动物。
2.救助工作包括紧急救助、治疗护理、寻找寄养家庭和寻找合适的领养家庭等环节。
3.救助站将根据小动物的状况和需求,提供适当的医疗、饮食、住宿和社交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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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会遵守宪法、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积极向有关领导部门及时反映群众的正常要求和愿望,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三条本协会以倡导讲道德、讲科学、讲文明、积德行善、珍爱生命的社会风尚宗旨;以发扬中华民族崇尚自然、宽仁爱物的传统美德、维护文明古国的声誉并发扬光大,从而让我中华民族在保护动物、优美环境的领域,能列身于世界文明、进步之行列为目的;以保护小动物(伴侣动物和小型野生动物如猴、松鼠、鸟、龟、青蛙、鱼类等等),反对一切虐待、残害动物的行为和思想,反对如吃猴脑、取熊胆、喝鹿血、杀狸、獾、松鼠残害野生动物、以猫、犬、兔、鸽、孔雀的食文化和药文化为任务;并身力行,从事护动物的实践。
第四条接受业务主管家单位农业部的业务指导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领导,遵守《农业部社会团体管理暂行办法》。
第五1 / 12条协会的总部在北京,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巴沟南路碧水云天颐园8-5-102 室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协会从事以下的业务活动:(一)定期出版会刊:加强同会员的联系,宣传中华民族文明史,介绍当代文明社会保护动物的思潮,宣传人与动物和谐、友善共处的历史取向,进行保护动物和增强环保意识的教育,普及科学饲养和防疫、保健知识,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揭露、鞭挞虐待动物、残害生灵、破坏自然的思想和行为;开展有关的学术讨论。
(二)通过媒体,开展动物保护宣传,培养青少年善良的心性、优美的情趣和热爱动物与自然的精神。
(三)在全国范围内不断发展新会员,扩大动物保护行列;并根据条件,发展团体会员,建立地方性组织。
(四)定期举办有关动物保护、动物生存现状和政策与法规、科学管理与饲养、防疫保健与培训等研讨会:开办各种培训班和举办各种讲座,聘请国内外的专家学者,作学术报告。
(五)定期举办会员联谊会、经验交流会(六)每年十月,举办规模较大的纪念世界动物日的宣传周、展览会。
(七)按家业部、民政部有关领导部门的规定与要求,检查工作,总结工作。
(八)建立小动物爱心教育基地,收容、救护被虐待、残害最新资料推荐或抛弃的小动物;定期举办伤残动物展鉴会,进行爱心教育;积极开展领养或认养小动物工作。
除因事召集外,定期召开理事会(每季度一次),会员大会(每年一次),研究工作,听取意见及建议。
(九)建立小动物医疗、保健、防疫中心、逐步完善和提高现代化的设备和专业化的、高水平的医疗技术,使中国的小动物医疗防疫、保健工作,逐步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十)向有关的政府领导部门,呈送材料,提出意见及建议。
(十一)与态度友好、互相尊重的境外动物保护组织,建立联系,积极开展动物保护、科学饲养、学术研究等文化交流活动。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本会会员包括个人会员、团体会员、特邀荣誉会员第八条申请入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协会章程(二)自愿加入(三)申请入会的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A 团体会员各地区动物保护组织;各地区从事动物医疗、保健、防疫和运动生存现状研究的单位或团体;从事生命科学、动物史、动物学研究的单位或团体;B 个人会员动物保护者或兽医或与动物保护有关工作的人士;爱护动物、积极支持动物保护和公益事业的人士;环保工作者、动物研究工作者;培育、训练小动物有经验、有成就,有影响的人士。
C 特邀荣誉会员凡护、饲养动物有知名度、有影响或对发展动物保护事业(特别是对中国的动物保护事来)有贡献的人士,经社会有3 / 12关人士或会员推荐,经常务理事会讨论,可特邀为荣誉会员。
第九条入会程序(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经组织部门审查通过,填写会同登记表;(三)交纳本年度会费、会员证费;(四)录入会员名册、发给会员证;(五)凡申请为本会团体会员时,应向理事会报送该组织的章程、领导机构和主要负责人名单,经理事会审批同意后,发团体会员证书。
第十条会员享有如下权利(一)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的表决权;(二)参加协会的活动;(三)具有为协会服务(有偿)的优先权;(四)对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自由退会权;(六)领养或认领协会护中心的小动物权;(七)优先在会刊上发表文章;(八)优先参加本会组织的培训及获得资料、书刊、信息等;(九)会员个人依法饲养小动物,如权益受到损害时,有权向协会本部反映,并要求给予保护。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如下义务(一)执行协会决议;(二)维护协会合法权益和声誉;(三)完成协会交办的工作;(四)参加协会的活动;(五)按规定交纳会费;(六)主动关心、了解动物生存现状;(七)在不影响个人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下,根据可能,参加一定的协会公益活动。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及除名(一)会员退会,用书面通知协会,交回会员证,由办公室撤出会员登记表;(二)会员如无故一年不参加协会活动和不交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由办公室收回会员证,撤出会员登记表。
最新资料推荐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协会章程的行为,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予以除名;收回会员证,撤出会员登记表。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协会负责人的产生与罢免第十四条协会的最高权务机构是全国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其职权如下:(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审定协会内政外联工作中基他重大事宜;(五)决定协会终止事宜。
第十五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五年,须有2/3 以上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大会决议,须经与会者2/3 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因故不能如期换届时,经理事会通过后,须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
如延期,不得超过二年。
第十七条理事会由北京会员十五人,外省市会员八人组成,任期五年换届,需延期时,最长不超过二年。
理事会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会,任期五年,延长不超过二年。
第十八条常务理事会由北京理事十一人组成,作为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执行机构,主持日常工作,其职权如下:(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四)向5 / 12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八)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者2/3 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二、三次会议;情况需要时可临时召开。
第二十一条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
常务理理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 )。
第二十二条常务理事会须有2/3 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 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爱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团体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 周岁,秘书长为专职;(四)身体健康,参坚持正常工作;(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二十五条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最新资料推荐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每届任期五年。
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2/3 以上会员(或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会长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
本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协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二)检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三)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第二十九条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二)直辖市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第三十条小动物保护协会经费来源;(一)会费;(二)捐赠(三)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二条7 / 12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三条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协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
会计不得兼任出纳。
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协会的资产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资产来源于社会捐赠、协助的,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本团体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这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条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第三十九条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或常委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条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最新资料推荐会)通过后15 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第四十一条协会因国家政策变化或遇不可克服的困难,须解散或暂时停止活动或需要注销时,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或暂时停止活动的动议。
第四十二条协会终止或暂时停止活动的动议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第四十三条协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