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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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规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规范一、引言随着人类对地球资源的需求不断增加,矿山开采的规模和数量也在不断扩大。

然而,矿山开采活动所带来的环境问题也逐渐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为了保护矿山地质环境,必须制定科学的治理与恢复方案。

二、任务目标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的编制旨在实现以下目标:1. 保护矿山地质环境,减少对自然资源的破坏;2. 最大限度地恢复受损的矿山地质环境;3. 促进矿区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经济进步。

三、方案编制原则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应遵循以下原则:1. 科学性原则:方案应基于科学理论和技术手段,确保可行性和有效性;2. 综合性原则:方案应综合考虑矿山开采对环境的影响,从而提出全面的治理和恢复措施;3. 可操作性原则:方案应明确具体的实施步骤和时间表,为实施提供有力指导;4. 可持续性原则:方案应促进矿区的可持续发展,兼顾环境保护和经济效益。

四、方案编制内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 矿山环境评价:对矿山地质环境进行全面评估,明确环境问题和相应的治理需求;2. 环境保护措施:根据矿山环境评价结果,提出可行的环境保护措施,包括土地复垦、水土保持、生态修复等;3. 污染治理措施:对矿山地质环境中存在的污染问题,提出科学有效的治理措施,包括废水处理、废弃物处置等;4. 矿山治理与管理措施:提出矿山开采过程中的管理措施,包括环境监测、应急预案等;5. 恢复方案:制定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方案,包括土地复垦、生态恢复等;6. 使用方案:提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的使用方法和培训计划,确保方案的有效实施。

五、方案编制程序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的编制程序应包括以下阶段:1. 前期调查阶段:对矿区环境进行全面调查和评估,明确环境问题;2. 方案设计阶段:根据调查结果,制定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3. 方案评审阶段:对方案进行专家评审和公众参与,完善方案;4. 方案实施阶段:根据评审结果,对方案进行进一步完善,并进行实施;5. 方案监督与评估阶段:对方案的实施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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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等工作。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应符合相关的技术规范。 • (三)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精度。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的比例尺不得小于1:10000,有重大影响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调查比例
路漫漫其悠远

2、矿山地质环境
• 矿山地质环境:指采矿活动所影响到的岩石 圈、水圈、生物圈相互作用的客观地质体 。
• 主要指矿床及其周围地区矿业活动影响到 的岩石圈部分,与大气、水、生物圈之间相 互联系(物质交换)和能量流动组成的环 境系统。
•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是指由于采矿及相 关活动影响,致使原来的矿山地质环境遭
• 环境是相对于一定中心事物而言的,与某一中心事物相关的周围 事物的集合就称为这一中心事物的环境。中心事物是环境最主要 的属性,代表了环境服务的对象和重点,是环境的主体。与中心 事物相关的周围事物就是环境客体,这些客体可以是物质的,也 可以是非物质的。环境范围的大小取决于主体的影响力。主体的 不同是各个学科所研究的环境之间最根本的差别;客体的不同则 是各子环境之间的差别。我们把矿山作为主体,采矿活动影响到 的一切自然因素的集合定义为矿山环境。
•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图的范围即是:“规划期内治理 区范围图”的范围。
路漫漫其悠远

三、总则
• 5、矿山企业扩大开采规模、变更矿区范围 或者开采方式的,应当重新编制矿山地质 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
• 新建矿山,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在申请采矿权之 前编制。符合环发(2005)109号《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 技术政策)的要求,突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内容。
• 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对主要矿山地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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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总则
• 1、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是实施保护、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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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Z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行业标准DZ/T223-2009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规范Compiling Regulation on the Project of Mining Geo-environmental Protectionand Integrated Renovation(修订稿)××××-××-××发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发布目次前言 (1)引言 (2)1. 范围 (3)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3. 术语和定义 (4)4. 总则 (5)5. 工作程序 (5)6. 矿山地质环境调查 (6)7.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 (6)8.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分区 (8)9.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措施 (8)10.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 (9)附录A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精度分级 (11)附录B评估区重要程度分级 (12)附录C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分级 (13)附录D矿山生产建设规模分类 (15)附录E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分级 (17)附录F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分区 (18)附录G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写提纲 (19)附录H图件编制要求 (21)附录I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报告表 (23)附录J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调查表 (26)附录K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图常用图例 (1)前言本标准由十部分内容构成: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总则、工作程序、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分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措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附录H、附录I为规范性附录,附录J、附录K为资料性附录。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dzt,223-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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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dzt,223-XX篇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规范(XX) 根据规范拟定方案编写提纲前言一、任务的由来二、方案编制的依据1、法律法规2、规范规程3、有关资料4、合同依据三、方案编制的目的、任务四、方案的适用年限? 第一章矿山基本情况一、矿山地理位置和社会经济概况矿山所处行政区位置、分布范围、地理坐标、区位条件、矿区及周围经济社会概况。

二、矿山开采历史及现状矿山开采历史包括以往矿山开采的范围、层位、开采方式、开采规模、开采时间等;矿山开采现状包括矿山剩余资源及储量,矿山现状开采范围、层位、开采方式,矿山剩余生产服务年限、年生产能力,相邻矿山分布与开采情况。

三、矿山开发利用方案概述包括矿山建设规模及工程布局,矿山批准的(或拟开采的)开采层位、矿山资源及储量、矿山设计生产服务年限、年生产能力,矿山阶段或采区布置、开采接替顺序、开采方式、顶板管理方法,矿山固体废弃物和废水的排放量及处置情况等。

? 第二章矿山地质环境背景一、自然地理1、气象2、水文3、土壤4、植被:5、土地利用现状二、地形地貌1、地形2、地貌三、地层岩性与地质构造1、地层2、岩浆岩3、构造四、水文地质条件1、地下水含水岩类划分2、含水层(组)分布规律3、地下水的补给、径流、排泄条件4、矿区水文地质勘探类型5、地下水开采利用状况五、工程地质条件1、矿区岩土体类型、分布、特征2、不良工程地质问题3、矿区工程地质勘探类型六、矿体(层)地质特征七、矿山及周边其他人类工程活动情况1、地表工程设施2、村镇分布情况3、矿区附近采矿活动第三章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一、评估范围和级别1、评估范围确定2、评估级别确定二、现状评估(一)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及现状评估1、地质灾害影响现状评估2、含水层影响现状评估3、地形地貌景观影响现状评估4、土地资源影响现状评估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现状分区三、预测评估(一)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及预测评估1、地质灾害影响预测评估2、含水层影响预测评估3、地形地貌景观影响预测评估4、土地资源影响预测评估(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预测评估分区(三)建设场地适宜性分区? 第四章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分区一、分区原则及方法二、分区评述? 第五章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原则、目标和任务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原则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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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规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规范1. 引言矿山开发对地质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因此需要制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

本文档旨在规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的编制,以确保矿山开发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和治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地质环境的破坏。

2. 编制依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的编制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管理办法》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和矿山开发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等文件3. 编制范围本方案适用于各类矿山的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作。

4. 编制要求4.1. 数据收集与分析在编制方案前,必须对矿区地质、水文地质、大气环境、生态环境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调查和分析。

对调查到的数据进行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矿山开发对地质环境造成的影响。

4.2. 目标制定根据数据分析结果,确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的目标和要求,确保其与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政策及规划的一致性。

4.3. 技术路线确定根据目标制定的要求,确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的技术路线,包括技术手段、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等。

4.4. 预算编制根据技术路线确定的措施,制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的预算。

预算编制应考虑资源开采成本、环境保护投入和治理恢复费用等因素,并合理分配。

4.5. 方案评估制定方案后,需要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方案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可行性和环境效益等。

评估结果应作为调整和完善方案的依据。

4.6. 方案管理方案编制完成后,需要建立方案的管理制度。

管理包括对方案执行的全过程监督和评估,确保方案实施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5. 编制内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包括以下内容:矿山地质环境基本情况介绍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目标和要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技术路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预算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评估报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管理制度6. 编制流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的编制流程如下:1. 数据收集与分析:收集矿区地质、水文地质、大气环境、生态环境等基本数据,并进行科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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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评估和调整
针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治理恢复方案编制规范的实施,应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规 范的有效性和适应性。
规范实施的意义和作用
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01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治理恢复方案的编制和实施,有助于保护
矿山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提高治理水平,保障公共安全
02
规范的实施可以提高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治理恢复的治理水平,保障公共Fra bibliotek全和社会稳定。
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03
规范的实施可以推动矿山行业的健康发展,促进经济的可持续
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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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与评估
制定矿区环境保护和治理恢复的监 测与评估方案,对实施效果进行定 期评估和调整。
方案的审批和实施程序
编制初稿
由矿山企业或其委托的技术单位负责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初稿。
审查修改
初稿完成后,报送相关部门进行审查和修改。
审批定稿
经过审查和修改后,由相关部门审批定稿。
实施方案
矿山企业按照审批定稿的方案进行实施。
预测与评估
根据矿山开采方案,对未来可能产生 的地质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和评估。
制定治理恢复方案
根据评价结果,制定具体的治理恢复 方案,包括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和管 理措施等。
评价的指标和标准
地质环境质量指标
包括土壤质量、地下水质量 、岩石质量等指标,用于评 估矿山地质环境的质量状况 。
生态影响指标
包括生物多样性、植被覆盖 率、动物种群数量等指标, 用于评估矿山开采对生态环 境的影响。
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支持
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为规范的实施提供法律保障和支持 。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导则》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导则》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导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2.12.24•【文号】环办[2012]154号•【施行日期】2012.12.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导则》的通知(环办[2012]15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为加快建立企业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规范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导则》。

现印发给你们,作为强化矿山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指导和规范企业编制《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的要求和依据。

本导则电子版可通过我部网站http://下载。

附件: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导则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2年12月24日附件: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导则为贯彻落实十八大报告“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加强矿产、水电、旅游资源开发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的生态保护”有关要求,加强矿山生态环境管理,加快推进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建立,规范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指导和规范各地《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特制定本导则。

一、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新建和已投产矿山企业《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编制,主要针对矿山开采至闭矿阶段的生态保护、治理与恢复具体工作。

矿山生态环境是指矿区内生态系统和环境系统的整体,包括地表植被与景观、生物多样性、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地质环境、声环境等。

二、《方案》编制、论证与实施1.《方案》编制矿山企业按照本导则要求负责本矿山《方案》编制工作。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是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施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工作的重要工具。

因此,治理方案是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工作的基础,是实施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工作的基本框架和支撑,对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工作起到关键和决定性作用。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的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1、完整性原则:结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特点,分析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完整体现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的性质、途径和作用,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确保方案内容完整且全面,保证治理方案能够解决矿山地质环境问题。

2、可行性原则:在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时,应充分考虑财力、条件、科技等实际情况,针对特定矿山环境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可行性强的治理措施,选择有效且可行的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技术,确保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能够有效的开展。

3、经济性原则:在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中,要考虑采取费用低、投资少、投入回收快的技术手段。

在结构优化、成本降低的同时,要在矿山环境要求的前提下,确保治理目标的达成。

4、安全性原则: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应确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技术指标,统一治理手段,有效控制风险,确保工程得以顺利开展,保证治理的安全性。

5、可持续性原则: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应长效管控,考虑未来可能出现的新地质环境问题以及环境变化,保证资源得到有效利用,维护生态环境。

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时,应把以上五项原则作为指导,严格遵守。

只有把控住这五项原则,才能有效的编制出合格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为解决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保护地质环境提供重要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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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规范(DZ/T223-2009)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要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的编制单位应具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或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且具有经过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培训并颁发合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

由国土资源部受理发证的矿山,编制单位应具有甲级资质;由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发证的矿山,编制单位应具备乙级以上资质;由市、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发证的矿山,编制单位应具备丙级以上资质。

“治理方案”中涉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内容的,编制单位应具备相应等级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的术语、定义、原则、工作程序及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扩)建及生产矿山编制和审查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使用,闭坑矿山参照执行。

建筑用砂石粘土、油气、煤层气、地热、矿泉水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的编制,可参照附录I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2719-1991 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GB 50330-2002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 958 区域地质图图例GB/T 12328-1990 综合工程地质图图例及色标GB/T 14538-1993 综合水文地质图图例及色标GB/T 14848-1993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1010-2007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 50021-2001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DZ/T 0157-1995 1:50000地质图地理底图编绘规范DZ/T 0179-1997 地质图用色标准及用色原则(1:50000)DZ/T 0218-2006 滑坡防治工程勘查规范DZ/T 0219-2006 滑坡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DZ/T 0220-2006 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规范DZ/T 0221-2006 崩塌、滑坡、泥石流监测规范DZ/T 0133-1994 地下水动态监测规程SL/T 183-2005 地下水监测规范TD/T 1012-2000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1 ) 矿山地质环境指采矿活动所影响到的岩石圈、水圈、生物圈相互作用的客观地质体。

2 ) 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指受采矿活动影响而产生的地质环境破坏的现象。

主要包括矿区地面塌陷、地裂缝、崩塌、滑坡,含水层破坏,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等。

3 )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按照一定的标准和方法,定性或定量地评价和估量采矿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程度。

4)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针对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提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恢复技术措施,并做出总体部署和安排。

5 ) 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对主要矿山地质环境要素与矿山地质环境问题进行的监视性测定。

6 ) 含水层破坏指地下含水层结构改变、地下水位下降、水量减少或疏干、水质恶化等现象。

7) 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矿山建设与采矿活动改变了原有的地形条件与地貌特征,造成土地毁坏、山体破损、岩石裸露、植被破坏等现象。

4 、总则1 )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是实施保护、监测和治理恢复矿山地质环境的技术依据之一。

本方案不代替相关工程勘查、治理设计。

2 )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依靠科技进步,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绿色矿业”、“因地制宜,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

3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应在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调查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或矿山开采设计等基础上编制,并与相关规划衔接。

4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的区域范围包括开采区及采矿活动的影响区。

5 )矿山企业扩大开采规模、变更矿区范围或者开采方式的,应当重新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

5 、工作程序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按以下程序进行。

图1 工作程序框图6、矿山地质环境调查1)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的范围应包括采矿登记范围和采矿活动可能影响到的范围。

2)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以收集资料和现场调查为主。

可根据实际需要补充地形测量、遥感、物探、钻探、坑(槽)探与取样测试等工作。

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应符合相关的技术规范。

3)资料收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3-1。

矿山概况:矿山企业名称、位置、范围、相邻矿山的分布与概况;矿山企业的性质、总投资、矿山建设规模及工程布局;矿山设计生产能力、实际生产能力、设计生产服务年限;矿产资源储量、矿床类型与赋存特征;矿山开采历史和现状;矿山开拓、采区或开采阶段布置、开采方式(方法)、开采顺序、固体与液体废物的排放与处置情况;矿区社会经济概况、基础设施分布等。

3-2。

矿山自然地理:包括地形地貌、气象、水文、土地类型与植被等。

3-3。

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包括地层岩性、地质构造、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矿山地质、不良地质现象、人类工程活动等。

4 )矿山地质环境问题调查,参见附录J,主要包括下列内容:4-1。

采矿活动引发的地面塌陷、地裂缝、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及其隐患,包括地质灾害的种类、分布、规模、发生时间、发育特征、成因、危险性大小、危害程度等。

4-2。

采矿活动对地形地貌景观、地质遗迹、人文景观等的影响和破坏情况。

4-3。

评估区含水层破坏,包括采矿活动引起的含水层破坏范围、程度,及对生产生活用水的影响等。

4-4。

采矿活动对土地资源的影响和破坏,包括压占、毁损的土地类型及面积。

4-5。

采矿活动对主要交通干线、水利工程、村庄、工矿企业及其它各类建(构)筑物等的影响与破坏。

4-6。

已采取的防治措施和治理效果。

5 )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精度。

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的比例尺不得小于1:10000,有重大影响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调查比例尺不得小于1:1000。

7、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7.1 评估范围与评估级别确定7.1.1 评估区范围应根据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确定。

7.1.2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级别应根据评估区重要程度、矿山生产建设规模、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综合确定,评估级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见附录A。

7.1.3 评估区重要程度应根据区内居民集中居住情况、重要工程设施和自然保护区分布情况、重要水源地情况、土地类型等确定,划分为重要区、较重要区和一般区三级,见附录B。

7.1.4 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根据区内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地质构造、环境地质、开采情况、地形地貌确定,划分为复杂、中等、简单三级,见附录C。

7.1.5 矿山开采规模按矿种类别和年生产量分大型、中型、小型三类,见附录D。

7.2 评估任务与内容7.2.1 矿山地质环境评估包括现状评估、预测评估。

7.2.2 现状评估应在资料收集及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的基础上,对评估区地质环境影响作出评估,影响程度评估分级按附录E执行。

7.2.2.1 分析评估区内存的地质灾害类型、规模、发生时间、表现特征、分布、诱发因素、危害对象与危害程度;分析与相邻矿山采矿活动的相互影响特征与程度。

7.2.2.2 分析评估由采矿活动导致地下含水层的影响或破坏情况。

包括含水层结构破坏,含水层疏干、地下水水位下降、泉水流量减少、地下水位降落漏斗的分布范围、地下水水质变化、地下含水层破坏对生产生活用水水源的影响等。

7.2.2.3 分析评估区内采矿活动对地形地貌景观、地质遗迹、人文景观等的影响和破坏情况。

7.2.2.4 分析评估区内采矿活动对土地资源的影响和破坏情况。

7.2.3 预测评估应在现状评估的基础上,根据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采矿地质环境条件特征,分析预测采矿活动可能引发或加剧的地质环境问题及其危害,评估矿山建设和生产可能对矿山地质环境造成的影响。

影响程度评估分级按附录E执行。

7.2.3.1 预测评估采矿活动可能引发或加剧的地质灾害,分析危害对象和危害程度。

矿山建设和生产可能遭受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评估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

7.2.3.2 预测评估由采矿活动导致地下含水层的影响或破坏程度。

包括含水层结构破坏,含水层疏干、地下水水位下降、泉水流量减少、地下水位降落漏斗的分布范围、地下水水质变化、地下含水层破坏对生产生活用水水源的影响等。

7.2.3.3 预测评估采矿活动对地形地貌景观、地质遗迹、人文景观等的影响和破坏程度。

7.2.3.4 预测评估采矿活动对土地资源的影响或破坏的类型、规模和程度。

7.3 评估方法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方法可采用工程类比法、层次分析法、加权比较法、相关分析法及模糊综合评判法等。

7.4 评估精度要7.4.1 一级评估应定量—半定量地作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现状评估、预测评估。

7.4.2 二级评估应半定量地作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现状评估、预测评估。

7.4.3 三级评估应半定量—定性地作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现状评估、预测评估。

8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分区8.1 根据矿产资源开发方案或开发计划,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类型、分布特征及其危害性,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结果,进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分区。

8.2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治区、次重点防治区、一般防治区,分区参见附录F。

可根据区内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类型的差异,进一步细分为亚区。

8.3 按照重点防治区、次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的顺序,分别阐明防治区的面积,区内存在或可能引发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类型、特征及其危害,以及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防治措施等。

9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措施9.1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影响预测评估结果,针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分区,提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预防措施,根据实际情况主要考虑以下方面。

9.1.1 科学合理地制定开采计划与采矿方案,规范采矿活动。

9.1.2 矿山地质灾害预防应在确定潜在的地质灾害威胁对象的基础上,根据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种类、规模特征,提出具体的预防措施,合理避让地质灾害、科学处置地下采空区、有效防护露天采场边坡与设置排水系统等。

9.1.3 矿区含水层破坏预防要根据含水层结构及地下水赋存条件,结合采矿工程,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防止含水层破坏。

9.1.4 矿区地形地貌景观破坏预防应采用边开采边治理的方式及时恢复植被,尽量减少山体破损、岩石裸露。

9.1.5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采矿造成的土地资源、地质遗迹、人文景观及生态环境等的破坏。

9.2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现状评估结果,针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分区,提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措施,根据实际情况主要考虑以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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